第1篇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场所的办公室、计算机房、财务室、档案室、停车场(库)、会议室等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能
2.1 各单位行政后勤部门负责办公场所的室外区域和室内公共区域(停车场(库)、公用会议室、楼道过道等)的安全管理;负责办公场所一般办公设施、设备、用具的安全管理;
2.2各单位厂长(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场所节假日的值班;
2.3各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4各部门负责所属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一般安全要求
3.1.1 办公室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室安全保卫工作。
3.1.2下班后,最后离开者应对本室进行认真检查,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3.1.3 办公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牢固。
3.1.4 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应按保密制度管理,严防失密。财会现金按银行规定限额,存放于保险柜内。个人的现款和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3.1.5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3.1.6 办公场所内的设备设施等应定置摆放,通道以及暖气、电气设施上以及电气柜内、消防卷帘门下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3.1.7 办公室钥匙不得转借,人员调出要及时收回。
3.1.8 逢节、假日,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并进行严格检查,并保存记录。
3.2电气安全要求
3.2.1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严禁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
3.2.2办公场所在电器设备应明确管理责任人,大功率电加热器和专用电工用具应明确使用人员,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并立即报修;电气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2.3 各单位应明确办公场所电气管理部门,配置维修电工负责电气维修检查,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作业;有变配电设备设施的,应单独设立变配电室,配置值班电工。
3.3消防要求:
3.3.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安装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3.3.2建立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示意图或清单,包括配备位置、型号和数量等;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有器材编号。
3.3.3消火栓、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每月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进行合格检查,并填写和保存检查记录。
3.3.4不得随意移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变动消防系统工作状态、确需移动或变动时,应通过安保部门批准;消火栓、灭火器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
3.3.5办公场所应划定吸烟区,并放置烟缸等用于烟头熄灭的装置;严禁在吸烟区外吸烟,严禁烟头未熄灭人员离开现场。
3.3.6安全出口、应急疏散和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保持记录。
3.3.7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3.3.8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3.3.9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对办公楼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3.4环境、健康要求
3.4.1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3.4.2办公室装饰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装修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消防和健康环保标准,装修后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
3.4.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并由专业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清洗,并保存清洗记录;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至少进行1次卫生状况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3.4.4集中空调应适时开启,夏季气温低于26℃时,原则上不开启空调。空调设置温度夏季应控制在26℃或以上。
3.4.5在办公时间,办公室内禁止植物杀虫作业及产生异味、噪声的施工。
3.4.6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饮用水净水加热装置的过滤装置进行定期更换;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至少进行1次卫生状况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3.5室外区域的要求
3.5.1室外空调机组、室外照明设施等应安装牢固,支架无严重锈蚀和变形现象,固定螺栓无松动现象;电线无破损、不松弛;灯具和灯管不松动、无脱落现象。
3.5.2窗台、露台等处不得放置花盆及其他无固定措施的物品,防止遇外力或大风坠落伤人。
3.5.3应规定室外通道的车流、人流走向,有条件的路段应实行人车分流;应对进出办公场所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使其规范停车,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视线受到遮挡的转弯处应设置凸面镜。
3.5.4下雨时,办公场所进口处应放置防滑标志牌,并设有放置雨伞的装置,保持地面整洁、干燥。
除上述通用要求以外,财务室、档案室、计算机房、停车场(库)、会议室应符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3.6财务室的要求
3.6.1财务室及现金存放处应安装防盗门,设置防盗报警系统,如处较低楼层的宜加装可开启式防盗窗。各类安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
3.6.2财务部门保存现金必须设置保险柜,保险柜与地面要有牢固的连接,保险柜钥匙必须由负责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3.6.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下班前将超额部分送存银行。
3.7 档案室的要求
3.7.1档案室应安装防盗门,设置防盗报警系统,如处较低楼层的还应加装防盗窗。各类安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
3.7.2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应进入档案室。
3.7.3较重的资料宜存放在底层;超过2m的资料柜应设置取物梯台。
3.7.4室内不应使用照明、电脑以外的电气;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7.5悬挂明显的禁烟、禁火等标示;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3.8计算机房的要求
3.8.1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3.8.2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3.8.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3.8.5机房门口设置“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识,机房内设置相关的安全标识,包括预防触电等;标识应齐全、完好。
3.8.6机房除纸介质等易燃物质外,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
3.8.7机房使用的磁盘柜、磁带柜、终端点等辅助设备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属柜内。
3.8.8每季度应彻底清除ups不间断电源机内的积尘,并保存记录。
3.8.9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3.8.10应定期检查机房的温、湿度情况,并保存记录;应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3.9 停车场(库)安全管理
3.9.1停车场(库)必须有专职保安或车管员24小时值班,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职责;采用自动管理系统的,现场应设置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电话,并设专人在监控室负责监控。
3.9.2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并保存记录。
3.9.3停车场(库)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限速、减速、消防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9.4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张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图;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畅通。
3.9.5停车场(库)内张贴提示标识,提醒驾驶人员不要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辆内,离车时应锁好门窗等。
3.9.6在停车场(库)应划分单位车辆和个人车辆停车区域;出入口处和必要位置设减速带、路障和防护栏。
3.9.7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保安或车管员指挥,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本单位人员停车的,由停车场(库)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登记,发放停车证,并指定停车区域;外来车辆,由保安或车管员要求其驾驶人员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并留存驾驶人员行驶驾照后,发放停车证,方可允许其到指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停放高峰时段应加派人员现场疏导
3.9.8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场车除;3.9.10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3.9.11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3.9.13如相关部门需召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3.9.14应制订停车场(库)现场应急预案,并定;3.10.1会议室应设定人数限额,举办会议时,不;3.10.2会议室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张贴;3.10.
3.9.8 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场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办公场所的停车场(库)。 3.9.9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处理。
3.9.10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3.9.11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汽油、烟花爆竹、打火机加气罐、油漆及稀料等;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需施工作业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3.9.12停车场(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临时搭建建筑设施。
3.9.13如相关部门需召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车辆主管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停车场的车辆停放。
3.9.14应制订停车场(库)现场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评价预案的可行性。
3.10会议室管理
3.10.1会议室应设定人数限额,举办会议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3.10.2会议室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张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图;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畅通。
3.10.3会议室应配置专人负责灯具、扩音、投影等电气设施管理;大型会议室(50人以上)停电时有应急照明;灯具使用功率应确保不会引燃易燃物;会议开始前检查电气设施,会议结束后,关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3.10.4会议室应划分为无烟会议室和有烟会议室,无烟会议室应在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并严格执行禁烟规定;有烟会议室禁止乱丢烟蒂,应配备烟灰缸,会前由专人在烟灰缸内放入些许水,会后清空烟灰缸,确保会议室内没有烟蒂才能离开。
3.10.5搭建临时性室外会议场所,应针对防火、疏散、电气安全、人数限额等内容编制临时性室外会议场所搭建方案,并经过安保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根据政府要求,需报政府消防、公安部门批准的,应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搭建;搭建完成后,应组织由安保部门参加的场所验收,并保持记录;
3.10.6举办超过100人的大型会议,应事先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根据情况确定现场防火、疏散、通风等具体措施。
第2篇 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介绍
〔摘 要〕 阐述了建立一套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供电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继承创新的客观需要,更是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介绍了吉林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开发、建立、内容、特点以及体系运行的情况与效果,从提升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出发,推进安全工作的“三个转变”。
〔关键词〕 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现代安全理论认为,一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失误)、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所致。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需要在总结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培训等方法来提高人的意识和能力;物的不安全状态需要用安全技术来改善。直接影响安全的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的组织管理,已经成为复杂工业系统是否发生事故的最深层原因。为此,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从组织整体出发,把安全管理放在预防事故发生的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系统达到安全状态。近年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应用,它被认为是安全工作最为有效的管理办法。现在,我国也大力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2001年国家制订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2001),为改善我国的职业安全状况,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标准。
1 供电企业安全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不仅包含着人身安全健康问题,同时还涉及电网和设备安全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供电企业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管理办法等,保证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需要。但是,安全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与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理念上不能与国际接轨。现行的安全工作方法,只注重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规律的研究,虽然保证了各项防范措施的目的性与针对性,但在超前控制和风险分析、评估与控制方面缺乏实效,被动式的安全管理思想与模式已经不能充分适应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2) 管理方式上缺少科学性。管理技术不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以支持企业的运行,表面上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标准、制度完善,但是由于缺少系统的安全思想的指导和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在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与企业发展、安全工作需要相比差距较大;
(3) 管理手段上方法单一。现在的安全工作主要依靠人治的管理和员工的自觉行为,人的因素在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以绩效考核代替过程管理,以奖惩机制代替激励机制,抓班组安全建设多,抓管理层的责任落实少,管理失去重心,出现“两张皮”现象,缺少创新的动力。
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了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国际上现代企业的管理接轨,增强企业的竞争、生存和发展能力,建立一整套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供电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继承创新的客观需要,更是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2.1 体系的开发
近年来,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始终把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和目标,在实现事故超前控制,切实保证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人身和设备事故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控制。在总结和分析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事故规律后认为,供电企业虽然在多年的工作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管理办法,但是在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各级人员主观能动性方面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尤其是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和安全生产形势需要相比,过去的一些管理方法就显得不够适应,需要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系统的新型安全管理机制,彻底打破固有的结果型管理、经验型管理模式,吸取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此,吉林省电力公司于2003年10月拟定了一套以整合目前供电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为基本框架,以国际和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指导的现代的、先进的、完善的、系统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方案。
2.2 体系的建立
2003年末完成了体系模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审核,2004年1月对省公司系统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知识培训,至此体系开发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结束。从2004年2月开始,体系开发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经过全体开发人员的共同努力,3月末完成了全部开发任务,并通过省公司和咨询公司的审核。4月初,“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管理体系”)在白城供电公司投入试运行。
2.3 体系的内容
“管理体系”是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国际通行的“戴明模型”管理模式,按照供电企业自身的管理流程、危险源控制方法等传统模式中的有效方法,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建立对企业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体系的建立不是对现行的供电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办法的否定,而是以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指导,整合现行的供电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办法,使之形成具备现代管理理念、代表先进管理模式、动态循环并可自我持续改进的先进管理体系,并兼容供电企业现行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春秋检等全部工作。
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是整个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内容涵盖了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各个方面。为防止和避免把体系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作标准、制度汇编,从而失去对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在体系开发前就明确了体系建立后不进行认证的工作思路。
2.4 体系的特点
(1) 依据国际、国家、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标准和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建立健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
(2)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建立和运行体系。规范为体系的开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使体系在原有基础上更加完善和细化。
(3) 程序文件的建立主要是从3个方面进行考虑,即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只注重于人身安全管理及控制的基础上,根据供电企业特点增加和补充了电网和设备安全管理及控制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覆盖了生产、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保证了体系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3 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
2004年4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管理体系”,首先在白城供电公司试运行。供电企业和基层单位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在目标管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运行控制程序文件的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体系运作方面积累了经验。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实践,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系统化的新型管理机制在各级人员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基本建立,并随着体系的深入、持续运行逐步体现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实效性。具体体现在:
(1) 过去安全管理工作中重结果管理、轻预防控制的传统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使各类事故的超前控制得以真正执行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实现了对危险点、危险源的可控在控,并且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2) pdca循环方式实现了安全生产全过程的闭环式管理,为安全生产工作从单一的经验型管理向全面的、系统的制度化管理转变提供了保证和空间。事实证明,经验型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能够发挥一定作用,收到一定效果,但是按照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体系实施后,通过安全生产的计划、实施、查找与改进等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达到了安全管理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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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3) 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得到有效加强,充分体现了安全为经济效益服务的管理理念。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管理在体系中有机结合,从组织整体出发,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得到切实理顺和加强,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协调统一和相互支持,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安全工作的目标就是降低风险,“管理体系”在控制人身、电网、设备事故,降低各类风险方面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人性化的管理机制,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生产为经济效益服务的宗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和生产分工的进一步明确为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 建立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系统的安全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人为本”、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局面。特别是促进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和强化小型、分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效果尤为显著,过去一些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生产班组通过体系的有效运作,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5) “管理体系”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实施后,其科学性、先进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各部门、各方面、各级人员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目前供电企业尚未建立“三标一体”式管理机制的客观形势下,“管理体系”的实施由于缺少其他体系的有力支持,系统化管理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局限,这需在体系实施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第3篇 试论如何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参照相关企业的安全运行管理经验,探索拟定一套适合本企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摒弃原有的老化的、陈旧的、不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试论 企业 安全 管理
安全关系到个人家庭的幸福,职工队伍的稳定、和谐;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安全生产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安全文化是人的意识在安全方面的反应,要使企业健康、稳定、持续、有序的发展,就需要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多元化、全方位做好此项工作。
一、严抓企业安全制度建设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种下发管理制度多,集结成册少;现用先抓多,统一管理少的现状,制约着企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应从多方面入手,踏实工作,全面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集结、贯彻、落实工作。
(一)、不断健全各类规章制度
企业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应该不断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和相应可参照的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走依法治企安全长效之路。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教育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奖惩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女工保护规定等,并定期检查。要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关心、各负其责、共同保障”的良性循环。
(二)、制定现场工作规范
严密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企业永恒发展不变的主题,从事企业生产工作的每位员工,必须以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去对待。平时要加大推广标准化作业的力度,参照国家电力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现场标准化指导书范本》要求,以及其他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类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设置要求,并在运用中不断修改完善,以彻底解决现场安全措施不规范、安全用具使用不规范、安全围栏设置不牢固等不能完全保证生产现场安全的问题。“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永远不再是只停留在纸面意义上的表面文章。
抓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评先考核细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票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规范化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从基层班组、车间抓起,从而带动整体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此外,还要积极结合国内现行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特点的管理体系,从而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降低企业风险,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又一个重要方面;是企业长效、稳定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企业能否顺利形成“人人抓安全”良好氛围的首要前提,需要从基础做起,不断探索、努力前行的重点工作。
1、安全文化的定义:就个人而言,我认为安全文化是:“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想法、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保障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具有良好安全文化的单位有如下特征: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信息交流、共享安全的重要思路、对预防措施效能的相互信任。”
2、安全文化的功能:安全文化是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在企业的生产及经济活动中为保护人的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安全文化的功能就在于将企业的全体人员塑造成具有现代化的安全观念和现代专业安全文化知识的生产力。企业具有掌握专业安全文化的生产力,才可能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安全文化具体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规范人的行为。②、组织、协调安全管理。③、使企业进入有序发展的良性状态。
3、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实践经验证明,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员工的认识,离不开员工的努力,离不开员工的奋斗。而企业安全文化,既可以肯定员工的价值观念,也可以改变员工的价值观念。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安全文化的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一定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观念文化。国际社会时刻在强调要尊重人权,而人的安全权、生命权、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因此要从人权观、发展观、人本观的高度去认识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安全社会是小康的前提,唯有社会公共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称得上是小康。只有观念树正了,安全意识才能得到加强。
②、行为文化。任何人都时刻生活在人造的技术环境中,随时处在易燃、易爆、有毒••••••等构成的客观危险环境之中。但危险并未意味着事故,前提是:各种行为都要以严格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作为指导。
③、制度文化。“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无法则乱,家无规则散。目前《电力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各行各业都有着自己的安全法规,但这些规定在一些部门却如同摆设。日常工作,熟视无睹,任由发展;发生问题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致使这种违章违纪行为屡禁不止,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杜绝,完全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
④、物态文化。高效的物质防护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物态文化不良,事故迟早要发生。物质防护是一种“超前防范”措施,通过它可将事故的发生,减小到最低。
从企业安全文化的所具有的功能不难看出,企业安全文化是解决意外伤亡事故的一个关键因素。企业安全文化的传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预防和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灵丹妙药。同时,企业安全文化也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当员工具有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才能理顺。企业安全文化是将管理的诸要素啮合而成现代安全管理的结构,只有将企业安全文化渗透在管理的每一细节要素中,才能把诸要素合成一个整体,使安全管理系统发挥出整体功能。
三、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又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人为本”真正成为了一个企业永恒发展的主题。企业也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除了传统的强制性安全教育外,企业还要更多地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要使职工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能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促进职工自主保安全,遵章守纪。
培训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抓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安全基本知识掌握的扎实不扎实,安全管理素质有没有提高,安全观念牢不牢固的问题。安全培训不能不分主次地抓,要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同时还要重点跟踪监督各安全网点有没有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对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好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流于形式,不负责任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要时做出大幅度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于工作出色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重奖。
2、各安全网络要重点抓好国家、地区、企业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加深各级管理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和应用。
3、班组要重点对在岗职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基本常识、如何做好危险点分析、如何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何做好安全措施、如何杜绝违章现象等方面进行培训。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落实,所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要实用,便于实施,不流于形式,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有整体的提高,从而适应生产建设的需要。
四、抓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设备健康水平是安全生产的硬件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运行,许多事故的发生都直接和设备存在缺陷密不可分。
1、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
①、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随时掌握设备运行工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②、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及时引进先进检测手段,稳步提升设备检修水平,建立健全设备状态考核评估方案。
③、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设备的改造,提高设备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保障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④、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⑤、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以电力行业为例,应根据电网迎峰、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2、危险点的分析与控制
危险点的分类: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作业环境和设备系统方面存在的危险点多属静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大多是由于涉及不完善或制造和安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比较明显直观,不整改无法消除,并对施工作业产生长期影响。行为方面的危险点多属动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一般不够明显,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外部条件的变化才出现。
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和设备安全并重。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时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应该不断调整控制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危险点的变化规律及时加以捕捉,适时地准确进行控制。
我们不难看出,安全工作是一项周期性长,难度系数大,参与面广的系统工作。安全工作是维系企业安全、稳定、高效、迅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本质性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长效机制、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将是企业永恒不变,没有终结的工作。
第4篇 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依法设立,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直接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明确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与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明),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巡查和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个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视。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和检查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处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1次,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当包括给予其行政处罚、处分的依据、种类、决定机关等内容。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7)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8)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和巡查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电梯使用、室内外重物坠落情况;旋转门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行业安全规范及检查保养情况等。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记录。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
(6)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情况记录。
(7)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年度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备案情况,演练计划制定、实施、报告情况。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7、特种设备管理
(1)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保养记录。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
(1)警告标志。各商贸企业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照明正常。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辨识。
(2)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一般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安全指示标志。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2)应急照明。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主要疏散通道和辅助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米。当一层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时,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可为2米,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为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常闭式疏散门应当能够正常开启与关闭。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24小时畅通。
(4)无购物出口。设有集中收银区的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营业区域内的购物筐和购物车应当及时清理。
(5)消防中控室。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管完好。
(6)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避雷系统。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1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1次。
3、电源管理
(1)用电安全制度。健全用电防火安全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用电安全应符合安全规定,有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营业时间结束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应经常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等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变配电室应有出入登记簿,其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绝缘鞋。
(2)配电箱、柜。配电箱金属可开启门与框架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配电箱内开关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严禁遮挡配电箱、柜。
(3)电气线路。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双绞线。导线敷设应距地1.8米以下并穿管保护。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应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出记录。
5、场所环境
(1)餐饮场所操作间安全。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燃气管道设施;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2)营业区域。根据营业区域内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营业场所的核定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3)库房管理。经营单位的库房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碘钨灯、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与货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日光灯的镇流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危险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6、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隐患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部门、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
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监控及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四、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3、加强预案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4、开展预案演练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志愿者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等,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品质可靠。
五、促销活动管理
1、审批备案。举办大型促销活动(3000人以上)的单位须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场所、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安保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促销活动秩序的行为;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地安全。能保证大型促销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促销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4、工作要求。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
第5篇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预防与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正持续地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与此同时,建筑施工所造成的事故伤害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严峻,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建筑施工事故的主要类型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和坍塌。造成建筑行业事故频发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系统的缺陷和失效,安全管理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决定性影响,必须从管理人手,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的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建筑企业主要事故的特点
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工具上,伤亡事故多发生于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四个方面。如能采取措施消除这四大伤害,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将大幅度下降。所以,降低四大伤害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下面以高处坠落和起重机械伤害为例分析各自的特点。
1.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在建筑施工中,由于高处作业工作量大、操作人员多、员工的流动性大,加上多工种的交叉、立体作业,并且临时设施多,现场条件差,因此,各种不安全因素多,高处坠落事故也就特别多。而高处坠落事故往往使人员受到较严重程度的伤害,非死即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因此,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行业施工“四大伤害”中第一大伤害,在高层建筑中尤其明显,归纳其有如下特点:
(1)事故发生频率高
(2)易发事故部位多
(3)群死群伤严重,事故危害性大
(4)临时合同工特别是青年工人事故发生率高
2.机械和起重伤害特点
建筑机械与工厂内的机械设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使用的环境条件不同
(2)作业对象不同
(3)作业地点和操作人员不同
由于建筑机械具有以上的使用特点,其安全性比厂内设备差得多,发生伤害的概率自然也就高得多。
二、起重伤害事故——吊物坠落
在我国,随着起重机械使用数量的增多,起重伤害事故占全部工业企业伤亡事故的比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起重机械常见事故有:吊物坠落、挤压碰撞、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体倾翻事故。吊物坠落占全部起重伤害事故总数的33%左右,挤压碰撞占30%左右,触电占10%左右,坠落事故占8%左右,机体倾翻占5%左右。针对占全部起重伤害事故总数百分比最高的吊物坠落事故,运用事故树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a.脱绳事故一m1
由于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
x1:重物的捆绑方法与要领不当,造成重物滑脱;
x2:吊装重心选择不当,造成偏载起吊或吊装重心不稳使重物脱落;
x3:吊载遭到碰撞、冲击而摇摆不定,造成重物失落;
x4:其它。
b.脱钩事故一m2
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
x5:吊钩缺少护钩装置;
x6: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
x7:吊装方法不当;
x8:吊钩钩口变形引起开口变形过大;
x9:其它。
第6篇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教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和处理火灾责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协助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车间、实验室切实执行消防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
(3)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火灾责任者;
(4)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购置维护、保养、检修、更换;
(5)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检查;
(6)发生火灾时,协助消防领导小组指挥扑救,并迅速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0.部门的消防职责
(1)各部门负有贯彻落实公司各项消防规章制度的职责,部门经理(主任)是公司二级消防责任人;
(2)定期进行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本着“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间,定解决问题”的四定原则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或保安部;
(3)经常对本部门师生和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所属辖区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保护工作;
(5)按照本规定要求组织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上墙并认真贯彻执行。
11.生产技术部的防火职责
(1)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区域防火的责任部门,对厂区防火工作负有责任;
(2)协同保安部经常对生产线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教育生产线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公司消防规章,爱护公司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要严禁生产线员在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私拉乱接电线和焚烧废纸、废旧物品。
12、研发中心的防火职责
(1)研发中心是公司研发基地防火的主管部门,对研发基地的防火工作负有责任;
(2)协同保安部经常对科研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教育科研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公司消防规章,爱护公司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要严禁科研人人员在实验室、试验车间、员工宿舍等私拉乱接电线和焚烧废纸、废旧物品。
四、火灾预防
13.各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报保安部审定后,报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消防重点部位。对消防重点部位要专门制订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定期检查。
14.各部门要从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并报保安部备案。
15.公司内生产、科研、生活需临时性使用明火的,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报保安部备案。在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临时用火,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查,并报保安部批准。
16.电器设备安装、拆除和大中型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1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防水源。
五、主要部门及岗位防火规定
18.办公室的防火规定
(1)办公室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存放有大量书刊、文件、纸张等易燃物品的办公室,在工作时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禁止吸烟;
(2)烧毁无用的废纸、文件和其它可燃废品,要在安全地带进行,并要有人看管,待全部熄灭后方可离开;
(3)每天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时,要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19.会议室的防火规定
(1)会议室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2)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散会时,经防火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4)随时清理室内纸张、废物等易燃物品,消除隐患;
(5)会议室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防万一。
20.配电室的防火规定
(1)非电工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
(2)保持配电室清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
(3)经常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理,保持清洁,防止因污秽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及电路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与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监护电压、负荷变化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
(6)停电时,要事先发布告示、通知,请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得知情况,防止正在运行中的电脑和软件受损。
(7)保持配电室清洁、干燥、通风;
(8)禁止在配电室吸烟。在配电室内动用明火,需提出安全措施,并报行政服务部批准
(9)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负责保养与维护,做到随时可用,人人会用。
21.档案室、接待室、计算机房、资料室、实验室防火规定
(1)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内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
(2)及时处理废纸、资料和其它可燃物品。销毁时需放在安全地点,并派专人看管, 直至完全熄灭为止方可离开;
(3)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第7篇 如何搞好电力企业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
作为电力基层单位的一名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广大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如何搞好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呢?长期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搞好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建章立制是搞好单位安全管理的关键
常言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几十年来,我们电力企业在国家的大政方针指导下,制定出了一系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沿阵地的基层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只有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实现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发展的要求。
二、把脉开方,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更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人是最宝贵的财富”这一人本主义管理理念出发来讲安全,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管理。在搞好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注重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要使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确保生命安全、提高生存质量、保障家庭幸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自觉行动。
三、安全管理无小事,现场管理过程中,既要保西瓜,又要拣芝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既要抓住大事、管好管实,同时又要咬住小事严抓细管不松劲。管理上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既要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要防止因人为的因素而导致的责任事故。所以,管理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从岗位人员的素质人手,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管理措施上要有超前意识,提高对各种事故的预见性和防范能力,切忌懒惰观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作法。
四、安全管理工作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既要根植于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又要从企业的大局出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
安全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宏观方面要注重目标的制定,制度和责任的落实。硬件上要舍得投入,软件也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微观上要虚观实做,从研究人的心理、生理因素和社会文化背景人手,强化人本主义的管理理念,运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实践,探索本行业不同岗位、不同时间安全生产的特殊规律,从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的角度出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诱因,使员工的参与意识得到更好的激发。我们要从多方面、多渠道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做到抓安全“草木皆兵”、“三违”层层设防、堵漏洞严格把关、查隐患一丝不苟,尽一切力量为安全生产清除障碍、保驾护航。
第8篇 企业班组安全管理重要性
企业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最基础的细胞,同时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十到位”。
一、认识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整个安全管理大局,班组长要放开手脚,大胆管理,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好做实。
二、责任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应落实责任人。班组长作为一班之长应是本班第一责任人,应义不容辞地挑起全班安全管理重担。班组安全员应协助班长具体抓好班组安全工作,成为班组安全管理的骨干,每个班员都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制度到位。班组应针对自身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规范班员的行为,确保班组生产安全。
四、教育到位。抓好安全教育,引导班员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不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班员自觉、主动地参与班组安全管理。
五、活动到位。班组应该开展一些实实在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以活动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班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班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检查到位。作为班组长和安全员,在生产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在班前要督促班员严格穿戴好劳保用品;在班中要进行仔细的安全巡检,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及时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在班后要细致检查设备、水、电、气开关、阀门、门窗,确保设备的安全。
七、“公示”到位。班组应设置公示栏,对公司的重要决策、方针政策、绩效考核、完成任务情况、奖金分配等敏感性话题进行公示。让职工及时了解信息,上、下得到沟通。
八、整改到位。在班组安全管理上,最可怕的是对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改,麻木不仁。因此要坚决摒弃以上陋习,不论是上级检查,还是班组自己检查,都应及时整改。
九、激励到位。激励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一般来讲都以正激励为主。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你追我赶,比、学、赶、帮、超的好局面。
十、考核到位。严格考核、奖罚分明是管理中有力的杠杆,运用得当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班组安全管理上必须运用有效手段,保障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在生产中对违章的班员要不留情面给予批评教育甚至重罚,对遵章守纪的班员给予奖励,通过“德、能、勤、绩”对班员进行严格考核,与年终评模评先挂钩,并公开考核的结果,让大家一起来监督。
第9篇 让安全管理成企业的重要文化
一 企业文化的简要说明
首先我们必须先了解‘什么是“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按现代的定义是指企业由简单,硬性的人或物的单一管理,发展成多层次的综合的高级管理的总和表现;通常是由三个层面构成(精神层,物资层,精神物资融合层);更实际的说——它是企业的凝聚力(精神层),是企业生产与市场发展的原动力(物资层),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理念和整体应对各种形态所表现的素质与能力的总特征(精神物资融合层)。
二 安全管理与企业文化的紧密关系
从企业文化现代的定义来看,安全管理可以说属于其精神物资融合层的部分;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安全管理的本身是在现代企业管理发展需求而产生和细分出的体系分支,其核心是本着以“安全为先,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企业正常生产,发展”的原则;它所展开的意义可以说既促进企业和员工的素质的健康发展,又促进企业和员工的效益尽可能的得到最大的提高。所以加强安全管理势在必行;使之成企业的重要文化!
三 安全管理的发展
我国的安全管理的发展,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安全管理无意识阶段,安全管理形式主义阶段,安全管理成企业重要文化阶段。现在正处于第三阶段;这个阶段所面临的课题的中心就是如何做到——由被动的安全管理转为自觉的安全管理,进而产生双方最大利益的实现!
四 现阶段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看看这几年所报道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再看看国家安监总局网,各大报纸等对(煤矿,非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几年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主要集中在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生产环境不良和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上;更详细的说还有安全管理的培训工作不到位或停留在形式上,检修所用的材料不合格或马虎检修,安监工作检查,审查不到位等;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加强安全管理!
五 针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法的探讨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多或少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还有员工的工作情绪等;顺其自然:“使企业和个人经济效益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提升” 也就无法实现!所以使安全管理成企业的重要文化势在必行!那应该如何做到呢?下面我就谈谈我的观点——
第一,确立安全管理的领导体系,建立确切的职权,责任与分工具体化的制度。
没有至上而下的领导体系,那么就会造成安全管理的杂乱无章或者产生只打雷不下雨的情况;这无形当中就潜伏着一种安全隐患!有了领导体系还要有明确的职权,责任与分工,否则到事故出来时极可能造成相互推卸责任或对责任人的误处理等。
第二,建立完善的奖惩,调查公开化条例。
现在的社会是务实的,如奖惩的度没制定好,会产生事故造就者不怕,发现事故隐患者不爱“多事”——及时汇报,及早消除隐患等的无所谓心理!调查条例没有也是一种安全隐患——会造就对事态马虎处理和分析,该受教育者没受教育,不该重复发生的事故重复发生等。
第三,建立合理,严格的培训制度。
为什么说的是合理,严格的培训制度?其原因就是若没合理的安排时间就使得员工作息时间受影响,还会使员工对培训工作产生逆反心理;这样不仅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情况更糟!也就是说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分发材料自己看,然后在定期安全会上交流感想并写出感想,再交相关部门批阅;严格是要员工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不仅是对企业体现出主人翁的态度,也是对自己的平安的负责;这样才能真正有效的实施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建立清晰的相互监督,环境安全,各层安全应变应急预案机制。
相互监督,是因为安全应该是整个团对都必须遵守的。于私没有安全,生命若受伤害,怎么能正常工作提高个人收入;于公没有安全,违规操作产生大的事故,会造成企业和同事们正常经济收入的损失!环境安全的制定是为了正常生产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就无法正常生产工作;讲到各层安全应变应急预案机制部分是加强安全的做法,使得将来若出现事故时,可以尽量地减轻减小事态和快速恢复正常生产!
第五,加强其他相关的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与配合。
这些年那么多的各类安全事故报道,真是触目惊心!在需要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他查与自查,培训与实施的同时;当然还需要其他工作的配合才能更有成效,比如采购的材料要合格,危险品合理监管,设备的检修,施工设计,审核,验收等的工作要严格把关,其过程采用信息交流单,信息反馈单程序以及完成后存档制度。
第六,不定期举行安全文化知识竞赛,演讲,安全交流等活动。
这是使安全管理得到深化的做法,使员工在活动中不知不觉地将静态和动态教育相结合,由被动的安全教育转为主动安全教育,真正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的关键;以达到进一步深入人心的作用!这样也有益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高士气!从而体现安全管理的人性化的本质!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 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第11篇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浅析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超常规发展,建筑安全管理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新的挑战。
要想正确认识并管好安全问题,就必须全面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并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基于对安全的认识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建筑安全管理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的第二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要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并贯穿到基层工作中去;还要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深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应该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并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安全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也不断地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就要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培训让其了解掌握新知识的内涵,以便更好地将它运用到工作中去;通过培训让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基本施工程序和基本操作要点。同样,对一些新转岗的职工和脱岗时间长的职工,也应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以便在正式上岗之前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注意事项。
三、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了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
要管理好重大危险源,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已经有学者开始着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问题的研究,但国家还没有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做出具体规定;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3.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
四、安全生产的检查与奖罚
在安全生产布置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是多样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施工场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施工活动场所内常规性安全检查成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常规性同时也反映了长期性,安全作业人员对那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要长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特殊性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进行,参加人员层次多、检查范围广,有时带有针对性。定期检查是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制定的一项检查制度,有固定时间的则属于例行检查范畴。不定期检查虽不是制度化的检查,但它的意义非同一般,不定期检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所接受的安全检查,它更有实际性,反映的安全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更有效。施工企业尤其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中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了能安全生产,企业还要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和企业制定的其他奖罚制度一样,目的在于奖勤罚赖、奖优罚劣。企业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安全工作做不好,企业遭受损失不产,职工的生命也会受到威胁,所以对那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按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程序予以严罚。同时,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工危害做出显著成绩,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能防止事故扩大,以及提出过重要建议、有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企业,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最终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宏伟目标。
第12篇 纺织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纺织生产企业是生产棉、毛、麻纺织品和丝绸的企业。根据生产原料的不同,可分为棉纺、毛纺、麻纺和丝织等生产类型。纺织生产的原料如棉、毛、麻、蚕丝等,纤维细小,与空气接触面大,容易燃烧。棉、麻等还有阴燃和自燃的特性。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工序多,机械设备复杂,用电量大,有明火高温作业,而且会排放出大量尘埃,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纤维粉尘爆炸,所以纺织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较大。
下面就重点介绍棉纺织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
棉纺织生产企业是以棉花或化学纤维为原料,运用开松、分梳、并合、牵伸、加捻、卷绕及织造,整理等加工手段,将分散的不规则的纤维加工成各类织物的企业。
一、棉纺织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1.生产原料具有可燃、自燃性
棉花是一种多孔隙的植物纤维,其主要成分是纤维素,含量达94:5%。这些纤维素都是碳水化合物,具有可燃的性质。由于棉花的纤维细小,又有许多孔隙,与空气中氧的接触表面大,孔隙内又含有空气,因此哪怕碰上微小的火星,也能很快起火并迅速蔓延。棉花的着火温度比木材低,木材一般在295℃左右,而棉花仅150℃左右,棉花的燃烧速度比木材快16—25倍以上。
棉花又能自燃。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吸湿的特性,含有一定的水份棉花的导热性很差,热量散不出去,温度便升高,引起纤维霉变酸败,进一步分解氧化。于是,温度愈来愈高,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在没有外界火源和热源的情况下会发生自燃,沾染油污的棉花就更容易自燃。
2.生产工艺过程中具有火灾危险性
(1)冲击摩擦产生火花。在清棉过程中,开棉和清棉使用的抓棉机、混棉机、开棉机、清棉机以及除尘等机械设备,由于转速快、机械间隙小,如有坚硬杂物混入,或因机械零件失调、转动部件缺乏润滑等原因,就会摩擦发热或产生火星,引起火灾;梳棉机转速高,隔距小,易因撞击摩擦而起火;并条机的断头自停装置失灵,造成卷罗拉、卷皮辊不能自停,棉纤维卷在皮辊或罗拉上,经高速摩擦2-3秒,就会发热起火;织布车间机台多,震动大,环境潮湿,常有电线外露和电源缺相现象。同时,一些设备的转动部分、若转动不灵活,往往导致摩擦生热,引起火灾;精纺用的锭子转速快,一般在1500转/分以上,易摩擦发热。
(2)电气火花引发火灾。电气装置使用不当,会产生电火花而引起棉花着火;同时生产中较多地使用低压电源,易产生电火花;纺纱过程中棉纱易绕在槽筒轴上。自动纺纱机机台上虽然有安全电压(一般为36伏)的导电轨道,但短路及接触不良的电火花仍然是火灾隐患。由于纺纱时操作不当,或是纺纱后未切断电源,而被其它导电体触及,造成短路打火,络纱机开关触头与导轨铁条间产生的火花过大,均能点燃附近因清洁不良积聚的飞花而起火。
(3)整理用的电熨斗及洗油迹的溶剂使用管理不当,往往会发生火灾事故。
二、棉纺织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措施
1.清棉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清除杂质,杜绝隐患
①拆包时不得猛烈敲击包装用的铁皮、铁卡和铁丝,以免打出火星。拆下的铁皮等要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②混棉时应少量、小块混合,及时拣出原棉中的杂物。
③在进棉口输棉帘子前,应完善金属探测仪或磁铁,清除铁质杂物。
④在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后,要严格清点工具,发现工具不齐,不准开车;拆下的小零件不得乱放,应放在专门的小盒子里。
⑤回花、再生棉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回条应扯散使用,防止绕住机械轴头导致发热起火。
(2)机械间隙要准确,保证润滑,防止冲击摩擦生热
①所有伸出部分的伸出距离和内部间隙必须准确,符合工艺规范,以免增加抓棉阻力,摩擦生热而起火。
②所有零部件应紧固,以防松动,否则相互碰击易产生火花。
③帘子部分除径向隔距外,轴向位移也应严格控制,以防与墙板摩擦起火。
④吸棉除尘用的鼓风机,其叶片不得和机壳相碰,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棉尘燃烧。
⑤机械的转动部分要按时加油,保持转动润滑。
⑥轴承的油管要尽可能装在明处,以便于加油,并且做到油眼清、油管通,使需油的部位都得到润滑。为了防止油眼被堵塞因缺油摩擦而发热,宜采用滚动油承和含油轴承、
(3)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防止产生电火花
①电气路线和设备要符合防潮和防震要求;配电箱等应安装在不易碰撞的地方,并应有防护装置。
②电动机宜采用封闭式,进线必须有牢固的安全套管,皮带的松紧要适中。
③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经常维修,及时清除积聚的飞花。伸缩输棉管上装设的电线,因长期皱折,绝缘层容易损坏,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
(4)清除飞花,防止大量堆积
①应定期清除在车间和回风地道内的飞花和废花,滤尘室容易起火应与车间隔离,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刻关掉风机,并到滤尘室检查火情,及时扑灭。
②操作时,必须勤巡回,细观察,排除轴承、打手、轴头上卷绕的花絮、棉纱、棉条等。发现火苗应停止喂棉,继续输出,彻底予以扑灭,灭火后要检查棉花内部有无阴燃现象,以免复燃。
③拆包间的原棉存放量,应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并做到“先进先用”,防止原棉存放过久霉烂变质,发热自燃。
④机动车辆进入拆包间时,必须安装火星熄灭器。
⑤原棉和花卷不要靠近电动机、变压器和电气开关,以防被电气火星引燃。
2.梳棉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必须保持刺辊与给棉板、除尘刀、锡林、大(小)漏底及锡林与盖板、前后铁板、道夫的距离。要防止松动移位,以免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2)包针布前磨铁胎时不应太重,同时,应装隔离罩,防止火星飞出。
(3)磨针前应先清除针布的飞花,磨针不应太重,以免产生火星引燃飞花。
(4)采用斩刀剥棉的机台,斩刀油应定期加油,防止滑动轴承缺油,摩擦发热。
(5)金属针布的碰焊、电烙和电焊接必须有专人操作和负责监督。
(6)操作时,应防止断头造成道夫返花与锡林卡住而摩擦起火。
清扫擦车要彻底,尤其是设备上的飞花应清扫干净。
3.并条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并条机必须防止断头自停装置的电线短路,自停装置的吸铁线应定期检查、更换,防止铁芯卡住或落下,造成吸铁圈发热起火。
(2)操作人员应加强巡回,发现自停装置失灵,要及时处理,或安装报警装置,以防止罗拉绕花衣而导致摩擦发热起火。
4.精防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细纱机轴承的安装和加油可参照“清棉”工序。锭子为高速旋转的部件,必须定期加油。
(2)锭带断裂后应立即更换,以免缠绕滚筒发热起火。如已缠绕在滚筒上,应关车,等锭子停止旋转后才能更换。
(3)滚筒脱焊时会爆裂,应经常检修。
(4)落纱机导电扁铁应经常除锈,电刷与导电扁铁的接触也应经常检查,防止接触不良,产生火花。电刷前后应装小毛刷,以清除槽板上的飞花。擦皮辊电针在使用导电扁铁时,应防止因接触不良而冒火花。
(5)自动理管机运转时,须防止筒管轧进入机内,导致摩擦起火。
(6)自动小电动机应经常检查接线,谨防因清洁工作不当而使电线脱落或接头外露,造成短路起火。
(7)细纱辅助部门使用的涂料和溶剂,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危险品仓库。
5.浆纱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浆纱的附加剂中有强酸和强碱,要加强保管,现场存放不超天的用量,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2)烘筒式浆纱机的安全阀上严禁放置任何重物,以免加重负荷,造成安全阀失效。
(3)浆纱烘筒的构造、装置和运转,应符合锅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安全可靠。
6.织布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织布车间的电气线路的绝缘性能要好,电气设备应注意维修保养。
(2)踏综杆转子(铸铁件)如果回转不灵活,容易摩擦起火,应改用尼龙转子。
(3)中心轴踏盘托架轴承、弯轴轴承和中心轴轴承等高速运转部件,应保持转动灵活,中心对准;运转时不能缺油,以防摩擦发热,点燃飞花。
(4)加强清洁工作,及时清除车肚飞花。
7.整理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验布机、刷布机、折布机和打包机应保持运转灵活修,轴承不能缺油。
(2)电熨斗应安装指示灯和恒温装置。使用时应放在不导热不燃烧的基座上,下班时应切断电源,由专人收藏保管,锁在不燃材料制成的箱子里,并严格执行个人、小组和车间三级检查制度。
(3)清洗油迹的溶剂,如香蕉水、汽油,要少量领用,容器应加盖,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锁在专用箱子里。
8.滤尘设施和滤尘室的防火对策
滤尘设施和滤尘室内常有大量飞絮、棉尘,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
(1)滤尘室尽可能是单独建筑,如与车间毗连,应有隔离设施。
(2)滤尘设施风道风口附近不可存在杂质,要做到铁钉、螺帽等不准落地,严防被吸人风道,撞击产生火花。吸到风道内有金属撞击声,应立即认真进行检查。
(3)滤尘设施和滤尘室内飞絮、尘埃必须及时清扫,不可大量堆积。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关掉风机,并到滤尘室检查火情。
第13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表
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表
说明
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是一种“治本”的安全检查,作用十分重要。本表还可应用于产品验收检查和在用生产设备安全评价。对于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1. 生产设备必须具有适应环境的足够能力,特别是防腐蚀,耐腐损和抗疲劳的能力;
2. 生产设备的受力件必须有合理的结构、材料、工艺和安全系数,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不得产生断裂和破碎;
3. 生产设备的材料,必须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作用。例如:对人有危害的材料,因材料老化或疲劳可能引起危险;易被腐蚀或空蚀;与工件介质发生反应而造成危险(爆炸造成有害物质等)的材料;
4. 生产设备不得在振动、风力或其它预期的外载荷作用下倾复,或产生不应有的位移。要求采取特别措施的应标出和详加说明;
5. 生产设备应设计成没有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分;
6. 操纵器一般应有(电气或机械等)联锁装置,可能出现误动作的操纵器必须有保护措施;功能应明确可辨,在设备上给出正确动作次序示意图;操纵力和操纵器的行程应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和控制任务;操纵动作、设备的响应和信息显示应相适应,操纵器应满足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舒适的要求;
7. 信号和显示器应在安全、清晰、迅速的原则下,根据工艺流程、重要程度和频度布置在人员容易看到和易听到的范围内。与操作者的距离,角度和对比度要适宜。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必须配置声的、光的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
8. 生产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度在离地面20~30m以上时,宜配置和必须配置安全可靠的载人升降设备。生产设备上的操作位置应能保证操作者交替采用坐姿和立姿,座位应适合人体需要和功能的发挥并应满足工作需要和舒适的要求;
9. 操作室必须保证操作者安全、方便和舒适,并使其具有良好的视野;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作用(如噪声、振动、尘、毒和热辐射等)的良好性能;需采用防火材料制造,门窗应采用透明、易清洗的安全材料;
10. 常常变换的操作位置,必须在设备上配置宽度不小于500mm的安全走板;操作、维修的工作位置离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必须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栏杆、安全圈及防护板等。梯子、平台和栏杆应符合gb4053.1—83、gb4503.2—83、gb4503.3—83和gb4053.4—83等有关标准;走板、梯子、平台均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11. 照明设计按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检查,必须保证操作点和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度,无频闪效应和眩光现象;生产设备内部经常进行观察的部位,应备有照明装置或电源插座;
12. 生产设备上的相对运动部位应具有良好的润滑条件,应选择合适的油品。重型机械和重要设备,应采用强迫润滑方式并设有联锁装置,在油压达到一定值后,才能起动设备;
13. 生产设备应便于吊装,必须能避免在吊装时发生倾复,超过1t的组装件要在适当部位标出重量;
14. 生产设备需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的部位必须处于安全状态、维修检查必须方便;需进入内部检修的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对运动的设备必须有联锁装置;
15. 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为了防止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具有动能或势能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
16. 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起动或立即自动停机、制动;
(2) 保证操作者不接触到运转的零部件;
(3) 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
17. 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罩应设计得坚固耐用;可动式防护罩应有联锁装置,一旦开启防护罩,应能立即自动停机;
18. 高速旋转零部件或工具、工件、紧固件、切屑等有飞甩的危险应采取防松脱设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
19. 人员可能触及的生产设备过冷或过热部件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
20. 存在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其它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实行密闭,严禁跑、冒、滴、漏,根据具体情况配置监测报警、防爆泄压装置及消防安全设施;避免摩擦撞击,消除电火花和静电积聚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
21. 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82)油设字第384号《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
22. 可燃气体的燃烧设备,应避免气体偶然排出,要具有可靠的燃烧安全性,能阻止向可燃气体输送部分回火;要有可靠的燃烧安全防护装置(如截止阀、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阀、自动报警等);
23. 液体、固体燃料的燃烧设备,应保证供给燃料不致发生危险;燃烧所需的空气供应充足:排出的烟气应符合本表第40条的要求;易燃易爆燃料贮油库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4. 燃烧设备必须保证泄漏的燃料不致达到危险的量值。使用动力燃料的设备必须保证防止发生意外危险;
25. 使用液压或气压的生产设备,应能避免排出带压液体或气体造成危险,同时隔离能源的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26. 控制装置必须保证当能源发生异常时,也不会造成危险,最好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能源和设备系统上;
27. 自动或半自动的开关和控制程序必须按功能顺序排列,并有保护装置;
28. 复杂的生产设备应配置自动监控装置;
29. 对于某些开车时看不见控制点全貌的生产设备,必须有开车预警信号装置;
30. 控制线路必须保证线路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不致造成危险;
31. 生产设备的离合器、制动装置或联锁装置必须能起强制性作用;
32. 调节部分要采用防止误操作,误通、误断的自动联锁装置;
33. 发生事故时不能迅速停车、不能通过总开关中断运转或切断某个单元出现其它危险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紧急开关;
34. 紧急事故开关为安全红色,必须能迅速无危险地触及到;
35. 生产设备在紧急事故开关动作后,必须迅速制动。只有当事故排除后,方能再运行;
36. 危险区域的生产设备必须防止误启动。要有机械保护,能强制切断控制和能源;有多重锁闭的开关;
37. 可能有意外启动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起强制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
38. 能源偶然切断又重新接通时,生产设备必须能避免危险运转;
39. 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噪声和振动,使其达到产品允许的标准以内;
40. 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或蒸气的生产设备要用自动加料、卸料装置、净化排放装置,保证工作场所和排放的有害物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业“三废”排放式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41. 有害物的密闭系统,应避免跑、冒、滴、漏,必要时配置监测、报警装置,对剧毒物质应有应急措施;
42. 凡能产生放(辐)射的生产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屏蔽、吸收措施,应尽量采用远距离操作和自动化作业、设置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
43. 每台生产设备必须有标牌,使用安全色;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设计需按《安全色》标准和《安全标志》标准执行;
44.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机械压力机、木工机械等生产设备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必须有国家指定的安全检查机构审批手续;
45. 说明书内容包括安装、搬运、贮存、使用、维修和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14篇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交通运输、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业属性内涵)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海洋运输是指以船舶为工具,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航空运输是指以飞机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
电力是指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和电力建设等活动。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轧制成材有关活动,包括:钢铁、有色、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特指各种动力机械、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的制造活动。
第四条(安全费用定义及管理原则)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煤矿企业提取标准)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井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企业提取标准)非煤矿山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 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 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井下矿山每吨 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 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井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提取标准)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为2.0%;
(二)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取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存储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军工危险化学品(火化工品)单位按照0.7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提取标准)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业务按照1%提取;
(二)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电力企业提取标准)电力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亿元及以下的,按照1%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提取标准)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3%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提取标准)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2%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1%提取。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企业提取标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3.5%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四条(提取必要条款)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企业如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的,须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可提高标准的操作程序和核算要求)高危行业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并报省级财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按上述标准分别计提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六条(煤炭企业使用范围)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
(三)建立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矿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和实施预防职业危害技术措施支出;
(六)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支出。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企业使用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二)建立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安全保障系统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应急用品支出;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和野外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出;
(六)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七)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八)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九条(危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使用范围)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企业使用范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海洋、航空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购置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一条(电力生产企业使用范围)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电力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的防触电、防坠落、防火、防爆、防毒、防雷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使用范围)冶金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治理、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使用范围)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机械制造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企业使用范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和改造安全健康设备设施支出;
(二)防爆机械电器设备配备和完善以及仪器检验检测支出;
(三)设施设备及危险源监控支出;
(四)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费用使用的优先条款)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二十六条(安全费用税收管理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七条(维简费的规定)煤炭生产及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八条(对关停并转企业安全费用的处理)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第三十条(安全费用计划管理)企业要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安全费用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最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企业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应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税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进行监督审核。
第三十三条(违规提取使用安全费用行为处理)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解释部门)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180号)和《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15篇 股份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切实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减少和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分厂、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主管领导、保卫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
1.3 公司消防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责任人应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分厂、部门设立防火领导安全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1.4 公司各分厂、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消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做好班日检查,分厂、部门周检查、全公司月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分厂、部门对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都要认真对待,及时组织整改。
1.6 组织群众性的防火演练和“119”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实战技能和消防意识。
1.7 根据奖惩办法,及时奖励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惩处违反消防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
2 各级领导职责
2.1 公司防火委员会职责
2.1.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情况部署,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2.1.2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1.3 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
2.1.4 向上级消防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2.1.5 确定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奖惩。
2.2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2.2 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2.2.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消防安全制度的施行。
2.2.4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2.2.5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2.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制定符合本部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3 分管领导消防安全职责
2.3.1 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分管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和决定。
2.3.2 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和发现的火险隐患等不安全因素,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重大的火险隐患,必须及时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亲自督促和掌握整改情况。
2.3.3 利用本公司的各种宣传工具,用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以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意识。
2.3.4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2.3.5 按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3.6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3.7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举行消防运动会,使全公司员工熟知本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搞好消防演练。
2.4 分厂、部门领导消防安全职责。
2.4.1 贯彻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分厂、部门的消防工作。
2.4.2 对本分厂、部门的职工进行防火教育,维护保养辖区内消防设施,保证道路畅通。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应控制存放数量。禁火部位不得擅自动火。
2.4.3 组织本分厂、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顿不安全因素或火险隐患。
2.4.4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活动,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2.4.5 定期向防火委员会汇报工作,凡发生火灾事故,应协助人武保卫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调查,做到“四不放过”。
2.4.6 负责本分厂、部门的消防器材的保养,不准用于非消防工作上,灭火机药水不足或用完时及时报人武保卫部门。
2.5 分厂、部门安全员消防安全职责。
2.5.1 协助分厂、部门领导做好本分厂、部门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5.2 组织本分厂、部门职工学习与贯彻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督促各班组做好防火工作。
2.5.3 经常向班组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新进分厂、部门的职工,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
2.5.4 维护保养本分厂、部门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
2.5.5 每天对本分厂、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向人武保卫部门汇报。
2.5.6 在本分厂、部门禁火区内需动火作业时,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
2.6 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2.6.1 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有关防火安全措施。
2.6.2 在组织安排生产作业时,负责向职工具体交待防火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
2.6.3 检查本班组辖区内的危险作业场所,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6.4 经常向班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在上班前、上班后、节假日前后,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2.6.5 协助人武保卫部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上级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7 消防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2.7.1 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汇报防火工作情况,并提出消防工作的实施计划。
2.7.2 每年对各分厂、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进一次调整、充实,并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指导。
2.7.3 对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2.7.4 对重点禁火部位和禁火区的动火工作实施审批和监护,会同生产安全部门审批火炉、电炉的使用。
2.7.5 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的情况负责复查验收。
2.7.6 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7.7 公司发生火灾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保护现场,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2.7.8 对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班组、分厂、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意见。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2.8 专职防火员消防安全职责。
2.8.1 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8.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各项防火规定。
2.8.3 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在群众中普及消防知识。
2.8.4 对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8.5 管理义务消防队伍,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扑救能力。
2.8.6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2.8.7 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及换药的更新工作。
2.8.8 做好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改建扩建、装璜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2.8.9 发生火警、火灾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2.8.10 做好消防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
2.9 员工消防守则
2.9.1 切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2.9.2 各级防火责任人要经常组织、发动、依靠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险隐患。
2.9.3 全体员工对消防工作要做到三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突发事故、会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情、能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之火)。要人人爱护消防器材,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2.9.4 分厂、部门区域内主要干道应保持畅通,消火栓、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物和作业。
2.9.5 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遵守保卫和出入制度。
2.9.6 发生火灾要勇敢机智迅速扑救,报警电话:公司内部火警电话:2219,市内火警电话119。
3 办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3.1 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火炉、电炉和其它电加热器取暖,特殊情况须经人武保卫部门审批。
3.2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
3.3 办公室内不准燃烧纸屑等物品。
3.4 吸烟应到指定地点,烟头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3.5 下班前或无人时应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4 建筑防火安全审批制度
4.1 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项目,均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2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施工之前,须将施工平面设计方案报人武保卫部门及上级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施工项目竣工后,须经有关部门和人武保卫部门及上级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4.4 各分厂、部门一律不准任意搭设简易建筑,必要时应报工程部门批准,经人武保卫部检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4.5 建筑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消防设施,压盖消火栓和动用消防器材。
5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
5.1 施工现场烧焊时,要严格遵守焊工规定,高空焊接必须设专人保护。焊割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确保万无一失。
5.2 在熬炼沥青时,周围不准堆放任何可燃物,使用的炉灶设专人看管,火灭人走。
5.3 在消火栓附近,不得堆放建筑材料,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4 施工结束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6 化学危险品的防火管理规定
6.1危险物品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应认真学习化学物品理化知识,掌握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和特点。
6.2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的库房。
6.3领料人员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经过安全培训。
6.4库房周围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要动火需到保卫部门办理动火审批,并有专人监护。
6.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类储存,不得混装、混放,严禁敲击、滚动、暴晒、雨淋。
6.6储存危险品的库房应通风良好、防潮,电器线路符合防爆要求。
6.7严禁电瓶车入库装载清洗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8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地点,必须配有充足的消防器材,并且有明显的禁令标志。库房夏季应适时用冷水喷淋。
6.9清洗汽油使用的分厂、部门,其库房限放2天用量,禁止用于擦洗机械设备。做好废汽油的回收工作,做到定人定点专管。
7 防火安全巡查制度
7.1 每月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全公司的各分厂、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每周由人武保卫部门、生产安全部门组织对全公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每天由人武保卫部门对全公司进行防火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7.2 各分厂、部门的安全员每天对本部门要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人武保卫部门,并做好记录。
7.3 人武保卫部门巡查内容为: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c.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d. 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e. 有无火灾不安全因素。
8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1 凡新进公司的员工(包括农合工、临时工等)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8.2 一级(厂级)安全消防教育的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消防法令、法规和规定;b. 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的规章制度;c.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防火、防爆常识等;d. 公司的安全规定和进公司内的安全注意事项;e. 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8.3 二级(分厂部门)安全消防教育的内容:
a. 本分厂、部门概况,生产及工作特点,注意事项;b.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安技操作规程;c. 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d. 以往事故及其教训。
8.4 三级(班组)安全消防教育的内容:
a. 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b.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c. 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d. 本岗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的方法;e. 同时要做到“三懂三会”。
8.5 凡新进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安全消防考试,合格后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消防教育卡片,方可上岗操作。
9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9.1 制定各重点部位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方案。
9.2 成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
9.3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后,采取一报警,二控制,三扑灭的原则。
9.4 发生火警火灾后,采用正确灭火战术和必要的辅助措施。
9.5 及时疏散现场人员,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9.6 每个员工在发现火警或意外突发险情时,应及时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止。报警时尽量讲清地点、单位、着火物质等情况。
9.7 火灾扑救完成后,失火现场的清理工作须得到上级防火安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10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0.1 经常检查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10.2 对损坏的消防设施及时更换。
10.3 消防栓每年进行两次放水并添加黄油。
10.4 各分厂、部门配置的消防器材指派专人负责。
10.5 教育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10.6 对发现漏气或已空的灭火机及时更换。
10.7 未经人武保卫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除外。
11 隐患整改制度
11.1 对公司内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11.2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险隐患,及时上报人武保卫部门,并落实好防范措施。
11.3 火险隐患整改结束后,应由人武保卫部门对其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在火险隐患通知书上签字归案。
11.4 已到整改期限而没有整改结束的火险隐患,分厂、部门应及时说明情况,上报人武保卫部门。
11.5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险隐患,公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出火险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1.6 涉及城市规划而公司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司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2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制度
建立公司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2.1 消防部位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的情况。
12.2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12.3 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12.4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12.5 各分厂、部门的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的组织情况。
12.6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12.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预案。
12.8 火险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防雷、防静电等记录材料。
12.9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12.10 火灾情况记录。
12.11 消防安全的奖惩记录。
13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1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论集体或个人,经群众评议,领导审查批准,给予表扬或奖励:
13.1.1 模范遵守防火制度,经常向职工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成绩显著者。
13.1.2 发动职工以身作则,带头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
13.1.3 积极学习消防知识,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
13.1.4 及时发现火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火灾,有一定贡献者。
13.1.5 在扑救火灾中表现突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财产,有一定贡献者。
13.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教育、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解除合同等处分,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13.2.1 一贯违反防火制度,不听劝阻者。
13.2.2 因麻痹大意,玩忽职守,违反防火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
13.2.3 已发现火险隐患,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火灾或重大火灾事故,有一定损失者。
13.2.4 非火灾,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者。
13.2.5 造成火灾事故,隐瞒事故不报者。
13.2.6 擅自堵塞消防通道,对扑救火灾带来影响,造成一定损失者。
13.3 消防安全评比工作要结合年、月度的专项考核,及时表扬、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16篇 从建筑行业现状分析作业人员和企业管理者的安全心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每个职工的生命以及国家财产安全。尽管建设部年年通报,但是安全问题还是年年层出不穷。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建设部统计的数据吧,2004年1月以来,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956起、死亡1125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1起、死亡170人。这些统计数字,令人触目惊心。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仅靠安全帽、防护网等硬件防护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从更深层次去思考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在意外事故原因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美国汽车交通事故90%是由于人的差错造成的,即使在以质量管理发展强大起来的日本,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也高达70%。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人是复杂人,是社会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其行为是最难予以控制和预测的,在导致事故的种种因素中,人的不安全因素是一种很重要的原因。而针对我国的建筑行业来说,我国拥有3800多万建筑工人队伍,是从业人数最多同时也是人员流动性最大的行业之一。因而介于人的复杂性和心理多变性,安全心理学在企业管理和事故控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探索人的安全心理减少人的不安全因素的不二法门。
从安全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造成事故的认为因素通常可分为进行性和突发性两类。进行性事故是指明知事故可能出现,但抱侥幸心理和责任心弱化而无防患措施造成的;突发性事故是指意想不到又缺乏心理准备而临时处置不当造成的。据统显示, 进行性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为什么可以避免的进行性因素会占到如此高的比重呢
首先对于作业人员来说,究其心理原因主要有三条:
1、 负面的安全意识
常见的负面的安全意识有混沌型、自恃型和任务型。混沌型作业人员认为目前的安全水平还过得去,浑浑噩噩地生产工作,思想深处存在“死生由命”的想法,这种安全意识与文化水平低下有直接关系。而自恃型作业人员多为技术熟练,专业工作年头多的“老”字辈员工,自恃久经沙场,经验丰富,在工作中无所顾忌,他们发生事故可能性很大。任务型的作业人员为了保生产,赶任务,加班加点连续作业,超负荷运转,以致安全意识每况愈下,导致发生事故。
2、腻烦心理使职工的安全自觉意识弱化。
人在接触外界事物时,接触太少,因畏惧心理知觉不清晰,注意力不强;接触太多,也会因腻烦心理使知觉不清晰、注意力分散。长期从事某一单纯类似的工作,就会由腻烦心理而不知不觉地放松安全警觉。而建筑行业的作业人员常年从事某一类型的工作,难免产生腻烦心理。
3、 逆反心理使职工的责任感淡化。
责任感是行为中理智制约动机的主要因素,其形成源于理想追求、自尊满足和团体压力。实验行为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由理想追求和自尊满足引发的责任感稳定持久,由团体压力形成的责任感最易淡化。说服他人实施规范,威吓过高只会产生逆反心理、表面服从和寻找对策的行为,不会产生与理想自尊相联的责任感。
如果说作业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在于作业人员的受教育时间较短,综合素质较低的话,那么由于管理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主要在于管理者投机取巧的心态和以牟取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管理模式。造成管理者疏于安全管理的心理主要由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