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证,特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2.作业规定:
(1)生产线工作台面不准放置茶杯、饮料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电气开关和插座附近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3)通道严禁堆放一切物品,任何时间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4)各工序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5)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控制屏和各用电设备、配电箱等。
(6)各工序用电时,先开电源总开关,然后打开电源分开关,最后打开用电终端的用电设备,使用结束后关电顺序则与开的顺序相反。必须确保切断电源开关,单位管理者应进行检查。
(7)发现电路或用电设备有异味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设备单位进行处理。
(8)不准用湿手、湿布去触、抹电器、插座及开关。
(9)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断开电源。
(10)各用电单位确认用电设备输入电压与实际电压必须符合,比如将ac110v电器错插到ac220v电源上,则后果严重。
(11)对加热高温的设备,如高周波机器、l型塑料封口机、回形炉、波峰焊等要
有专人负责操作,严禁用手触摸发热元件。(见机器操作注意事项)
(12)对自动控制的加温的设备,如烘炉、回形炉、波峰焊须由专人负责设定、操作,下班后要严格检查,以免自动控制失灵。
(13)高温加热的设备旁边1米以内不能摆放易燃物品。
(14)机器操作保养者头发长度不能超过4厘米,衣装不能松散,手腕不能戴任何饰物。
(15)员工修剪零件脚必须使用防护罩,以免零件脚四处飞溅影响产品质量。
(16)化学物品堆放、使用必须区隔并有明显标识,使用时一定要戴好胶手套。
第2篇 电梯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电梯的正常运作,并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全公司范围内所有的电梯。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所有电梯的管理。
4.内容:
4.1检查事项
4.1.1开启层门进入电梯之前,要注意电梯是否停在该层,是否出现位移现象;.
4.1.2清洁工每日必须对电梯外部及内部进行仔细表面清洁,手部经常接触到的部位必须使用消毒水。
4.2安全操作规定
4.2.1电梯一侧产品名牌上清楚标识电梯额定载重量,电梯运行时,不得超额定载重量;
4.2.2载货电梯除相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搭载其他人员;
4.2.3电梯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电梯行驶中,乘客应避免靠在电梯门上;
4.2.4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触碰除楼层按键外的其他任何按键;
4.2.5不得暴力掀拉电梯层门,遇到停电及其他突发原因造成电梯停止运行时,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或等待援助;
4.2.6如电梯运行时出现运行速度显著变化、异常噪声、接触电梯部位有电麻的感觉等故障信号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停用检修;
4.2.7电梯发生故障需维修或进行日常保养时,工作人员应于电梯外部挂“电梯故障(保养),暂停使用”字样,直至工作结束,检测正常后,摘下警示牌后,方可使用;
4.2.8所有电梯均由指定供应商提供保养、故障维修服务,每次保养与维修后所产生相关记录应予以保留;
4.2.9所有电梯每年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监察部门年审,合格后,方可使用;
4.2.10电梯的开启必须由有资格证的人操作;
4.2.1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或厂商工作人员。
5.相关文件和记录:无
6.修改履历
版本 | 更改履历 | 制订/修订 | 修改人 | 修改日期 |
a/2 | 电梯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 修订 | 2013-9-12 |
第3篇 配电房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保障生产、生活有序进行,针对配电房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低压配电房运行和管理。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配电房的安全的管理以及警示标识。
4.操作内容:
4.1配电房必须由专业电工人员负责操作与管理,责任电工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常识,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2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日常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配电房,必须随手将门锁好,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配电房日常点检表》;
4.3配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及其他与设备无关物品,天花板必须是密封、不漏水,保持室内通风、采光及合适温度;
4.4配电房内设备操作杆或按钮必须有明显标识,高压危险区域应悬挂安全警示牌;
4.5保持电缆沟无杂物、无积水,电缆沟内必须加护栏,以防小动物闯入,不定期检查电缆是否老化,绝缘皮破损现象;
4.6责任电工每周对配电房内机器设备进行保养,保留保养维修记录,以备查验;
4.7配电房内应配备停电应急灯,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经常清理设备表面灰尘;
4.8禁止在配电房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室内配备干粉灭火器,当电路发生火灾时,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禁止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4.9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未接到有效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拉闸断电,特殊情况下(如人员触电,火灾等)除外。
4.10配电房控制柜操作区域设置绝缘垫,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4.11公司在电路检修时,电工应在配电房控制柜上悬挂“电路检修,严禁合闸”安全警识牌,必要时,制定监护人,防止意外合闸造成触电。
5.相关文件:无
6.记录:无
7.修改履历
版本
更改履历
制订/修订
修改人
修改日期
a/0
新制定
制订
2022-7-30
第4篇 配电柜箱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使用配电柜(箱)要由专人负责,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2操作人员要掌握工作场所的总电源开关的位置及控制的范围及自己使用分支开关的位置。
3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切断电源,必要时切断总电源开关。
4每天工作前把工作场所的总电源开关合上,再合上本人工作的设备的开关。5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断开自己使用设备的开关。
6在检修设备时,要先在检修设备配电柜(箱)内控制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7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下班前要把各分支设备控制开关断开,再把动力总闸断开。
8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5篇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企业资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包括燃煤蒸汽锅炉、燃油蒸汽锅炉、燃气蒸汽锅炉。
3 使用锅炉的工厂应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台办理登记手续和锅炉技术档案,包括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
4必须高度重视锅炉安全工作。各工厂厂长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职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按其严格实行。严禁酒后和上岗饮酒及脱岗。
5 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以及锅炉安全的各种仪表,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6 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没有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不得使用锅炉。锅炉水质化验员须经法定机关考核取证方可上岗。
7 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修期,应及时组织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有安全隐患的锅炉投入运行,司炉工有权拒绝操作,并可直接向生产总部设备管理部报告。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炉胆、封头、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矫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等,应具有国家职能部门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方可进行修理。修理前应有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修理的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修理完工后,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工厂的锅炉技术档案内。
8 对于提高锅炉运行参数和锅炉受压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有关技术标准。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水处理措施和安全附件应与新参数相适应。
9 为了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须制订司炉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气、水喷出伤人。
10 非锅炉房操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场所内(含锅炉房、煤场)。外来人员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陪同方可进入。
第6篇 j矿裸眼井段测井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新疆工区二开、三开、四开井段测井作业时,在井深4200米~5150米井段容易发生电缆粘卡,井深5000~5400米井段容易发生仪器遇卡,井深5400~5800米井段容易发生掉块卡仪器等事故,为尽量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相应的测井安全操作规定,要求各岗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照执行。
1、测井队到达井场测井作业前,队长首先要向钻井技术员和地质员了解井况、泥浆性能及地层岩性,对缩径、遇阻、遇卡等复杂井段了解情况,向全队人员通报,并做出相应措施,责任落实到岗位。
2、针对井况较差的井,测井仪器在下放时,要密切注意张力变化,若发现轻微遇阻时,仪器不能强行下放,应及时通知井队通井,并处理好泥浆。
3、测井时必须选性能稳定的仪器下井,提高测井的一次成功率,缩短井口占用时间,避免事故的发生。
4、必须使用进口拉力棒,如拉力棒受力超过60%后必须更换。
5、各仪器串的最高测速,允许在规定测速的基础上,再提高10%进行测井。
6、绞车司机必须做仪器在井口的吊零和上提时的张力记录。
7、仪器在三开综合段最低下放速度30米/分,直到仪器遇阻或到井底。仪器正常到井底或中途遇阻后,无论操作员是否准备好,绞车司机要无条件上提电缆,最低速度20米/分,同时通知操作员做好准备,等仪器正常移动后,方可将速度调整到规定测速。
8、测量连斜、井径、gr、声波、感应仪器串时,下放时要用高速(60米/分以上);上提时若仪器遇卡,绞车司机要视情况(多指井眼缩径)在短时间内拉到9500磅,不必请示队长,处理的同时立即向队长汇报。
9、仪器在裸眼井段不能停留,上提若出现电缆张力增大,绞车司机最大允许拉力为9000磅(6000磅张力棒)、8000磅(4000磅张力棒),对不带推靠臂的仪器,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进行快速下放等应急处理,超过上述拉力必须请示队长。
10、要求在测声感系列时,仪器下到井底后,快速在绞车上做一记号,测放射性时仪器直接下到此记号,再加l米,l=声感仪器串与放射性仪器串的长度差,之后立即开始上提测井,仪器不必下到井底遇阻位置。
11、井口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离岗,对电缆有接头的地方,必须提前50米将井口板去掉,等接头全部过了以后,再盖好井口板。若出现电缆接头跳钢丝,也必须在电缆移动中将钢丝剪断,若一次剪不完,就等钢丝下到地滑轮之前剪完,否则就等到过马丁代克之前剪完,决不允许在井口附近拖延时间。
12、测量放射性仪器串时,必须先测量主曲线,之后再做重复。若能谱曲线测完以后,部分井段需要补测时,必须在4200~5100米井段内快速下放、上提,通过活动仪器来打破泥浆长时间的静止状态,之后再测。
13、四开井段测井时,带推靠器、扶正器和比较粗的仪器在裸眼井段下放速度最高不超过20米/分。以减少对地层的波动而引发掉块仪器受卡。
说明:二开、三开井段指石炭系地层,四开井段指奥陶系地层。
第7篇 盾构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提高盾构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盾构作业安全操作,确保盾构施工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管辖范围内所有盾构项目的盾构施工作业。
第二章 安全操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项目施技部、安质部、物设部负责人及盾构班长组成的安全操作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盾构作业的安全操作工作;
二、子(分)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对所辖项目的盾构施工安全操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及监控;
三、集团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对集团公司所辖范围内盾构施工的安全操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第三章 上报规定
一、无论任何地层需要进行开仓及开启螺旋机观察孔等作业时,必须由项目安全操作管理小组共同研究,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后方可实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作业;
二、如遇软弱、富水、砂层或下穿江河湖泊、铁路、高层建筑等复杂地质情况时,项目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子分公司总工,由总工组织施技部、物设部、安质部、专家及项目部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三、列入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报集团公司施技部审核。施工过程中确需进行开仓及开启螺旋机观察孔等作业时,项目应制定严格的处理方案,并报集团公司施技部,由施技部组织物设部、安质部、专家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盾构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作业人员应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熟悉盾构机结构、原理、性能及操作、维修保养要求,了解盾构机的基本参数,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3、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精力集中,严禁在作业过程中聊天、阅读、饮食、嬉闹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作业人员应具备防火、防电、安全操作等安全防范意识;
5、盾构机操作手应熟悉各种地质的特性,土压的简单计算,推力的简单计算,扭矩的组成,转弯半径等;
6、盾构机操作手应熟悉“三图一表”,即:地质纵断面图、地表建筑物图、地面测量监测点布置图及测量沉降监测报表,加强对地层及地质情况的认知,以便指导盾构掘进。
二、盾构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总体要求
1、盾构机操作
(1)盾构机操作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操作安全为出发点,充分保证隧道的衬砌质量,保证线路方向的正确性,并且尽量减小因盾构机施工而引发的地表沉降。必须做到:注浆量无法保证时不能掘进;没有方向测量时不能掘进;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下达的土压指令,对掘进中的出土量突现异常要马上报告,有问题及时提出;
(2)盾构机操作要合理利用盾构机的各种功能,严禁为了赶进度而拼设备;严格执行盾构机说明书上的各种安全操作要求,严格遵守专业技术人员下达的参数指令;
(3)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盾构机。
2、操作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设备,避免造成人身伤害与设备损坏;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3)盾构机主机室、盾体内和皮带机设有紧急停止开关,以备出现异常事故时使用,盾构机上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避免造成设备的不正常停机而损坏设备;
(4)主司机启动顺序为:皮带机-刀盘-推进-螺旋输送机;
(5)两台盾构机同时掘进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0m。
3、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盾构机上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需用时必须使用指定地点的开关电源;
(2)严禁私自改动盾构机所属设备的结构及控制方式;
(3)在盾构机上电焊作业时,必须将搭铁线接至被施焊的最近部位或工件上(一般在1米内),使电焊作业电流不能通过轴承、油缸,电气元件控制电缆等精密元件,以免造成元件损坏;
(4)确保各关键部位(如主轴承紧固螺栓、刀盘紧固螺栓、盾体连接螺栓等)紧固螺栓紧固状态良好;
(5)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修理人员进行修理,严禁私自在不懂结构、不懂原理的情况下进行维修,以免造成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6)在维修保养作业中,必须与操作司机取得联系,切断一切有可能触及安全事故发生的电源,并且有专人看护,确保维修保养过程的安全;
(7)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包括垃圾、油料等);
(8)设备的每次维修保养应由修理人详细记录在设备运转记录上备查。
4、其它注意事项
(1)主机操作室是盾构机的控制中心,不允许与之无关的人员进入,维修人员在工作需要时可以进入,正常情况下只允许主司机与工程师进入;
(2)盾构机拖车两侧为紧急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占用;
(3)盾构机上不得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其他杂物。
(二) 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延伸水管、电缆连接是否正常;
2、检查供电是否正常;
3、检查循环水压力是否正常;
4、检查滤清器是否正常;
5、检查皮带机、皮带是否正常;
6、检查空压机运行是否正常;
7、检查油箱油位及油温是否正常;
8、检查油脂系统油位是否正常;
9、检查泡沫剂液位是否正常;
10、检查泥水处理系统;
11、检查注浆系统是否已准备好;
12、检查后配套轨道是否正常;
13、检查出渣系统是否已准备就绪;
14、检查盾构机操作面板状态:开机前应使螺旋输送机前门处于开启位,螺旋输送机的螺杆应伸出,盾构处于掘进模式,无其它报警指示;
15、检查测量导向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16、确认注浆系统已经开始工作。
(三) 启动各系统
1、根据工程要求选择盾尾油脂密封的控制模式,即选择采用流量控制或采用压力控制模式;
2、参照工业电脑,检查是否存在当前错误报警,如有,应首先处理;
3、将操作面板螺旋输送机转速调节旋钮、刀盘转速调节旋钮、推进油缸压力调节旋钮、盾构推进速度旋钮等调0;
4、启动液压泵站的冷却循环泵,并注意泵启动时声音和振动情况等是否正常;
第8篇 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操作规定
1.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只用管理。
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时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再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和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替代使用
10. 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1. 各种用电人员应做到:
a.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 使用设备前必须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备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2. 要做好电工维修值班和工作记录。
13. 再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陆下方施工。高、低压线陆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14. 再建工程(含脚手架与机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15.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ikv以下为6米、1-10kv为7米、35kv为8米。
第9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①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②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③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④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三十。1.⑥的规定。
⑤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⑥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⑦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⑧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⑨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⑩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①①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①②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①③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①④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0-60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10篇 水泵房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维护大厦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及保障公共安全。
2 范围
中洲中心设备。
3职责
维修技术人员负责运行、管理
4内容:
4.1水泵房安全操作规程
一.为确保泵房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特制订如下操作规程,希各机管当值人员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二.当值员工必须熟悉本规程和运行管理规程,严禁盲目操作。
三.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配电柜与各水泵之间的联络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四.消防泵、生活泵、喷淋泵、排污泵、加压泵在一般正常情况下,选择控制开关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清楚。
五.在调试、维修有关设备时,必须在工程部有关领导的批示下有人监护才能进行,严禁盲目操作和擅自投试。
六.为防止错误操作,市电与备用电源的联络将作采用电气、机械双重联锁,所有投运的闭门装置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退出和解锁,功能选择开关日常应放在自动位置。
七.泵房全部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应在控制屏上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并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启动前需将控制功能选择开关放在停机位置。
2、将所需操作设备的主屏电源开关合上。
3、把控制电源打开。
4、完成上述工作后在控制屏上将选择启动运动方式。
5、停机时应与之相反。
6、要求当值员工必须全部掌握泵房各管道的走向,阀门的作用和整个系统的联络运行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第11篇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 锅炉点火时,应先向炉膛内预扫气,排净残留的油气后才能点火。每次点火不成功, 再次点火前仍要先扫气再点火。每次扫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严禁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点火或缩短扫气时间。
2、 点火时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注意合理站位,避开风门检查孔, 防止回火伤人。禁止赤膊和穿着化纤工作服。
3、 手动点火是,应先点火后开油门。如喷油后不能点燃,应立即关闭油门,扫气后重新点火给油,防止爆燃。
4、 锅炉供气时,须先暖管,逐渐加温。操作蒸汽阀时要缓慢地进行。管路总阀装有泄气阀时,应先将泄气阀打开排放残水后再打开各截止阀供气。
5、 蒸汽管阀要有隔热防护装置或明显的警示牌。在运行锅炉周围检查或其他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和采取措施,防止烫伤。锅炉环境周围要做到:无积油、破布、棉纱和燃油滴漏现象。
6、 锅炉运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汽压、水位、给水等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纠正。禁止在汽压、水位不正常情况下工作。禁止在保护装置失灵或阀值不准的情况下使用。
7、 锅炉运行中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关闭油门、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扫气,才能再次点火使用。
8、 锅炉停炉是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停炉后如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停炉所需时间必须遵照规程,严禁缩短时间急剧冷却,以免造成事故。
9、 在拆卸锅炉的进入孔道、贴身角阀、旋塞龙头之类部件及各汽阀管道时,要确认没有压力之后,方可作业。
10、 清扫或检查锅炉内部时,要进行连续的充分通风,并确认无残留瓦斯、余热,炉内温度不得超过摄氏45度。同时遵守《封闭舱室作业的安全规定》。
11、 清扫锅炉外部时,对脚手架、炉门、吊具等要事先检查,确保安全。
12、 检修、调整锅炉点火器时,禁止手持点火器观察发火情况等带电作业,以防高压触电。
13、 一旦锅炉发生烧干事故,应立即停炉冷却,严禁突然给水。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操作前检查
①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②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③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④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⑤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⑥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⑦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⑧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⑨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⑩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①①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①②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2、安全操作
①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②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③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④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⑤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⑥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⑦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⑧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⑩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①①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①②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①③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①④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①⑤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①⑥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①⑦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①⑧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
①⑨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②⑩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②①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②②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②③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②④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②⑤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②⑥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②⑦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②⑧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②⑨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停机后检查
①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②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③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④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⑤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⑥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4、附着、顶升作业
①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②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③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⑥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⑦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⑧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⑨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⑩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①①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①②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①③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①④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①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②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locm);碴石粒径为25-60mm.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第13篇 喷浆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一、开机前的准备
1、检查整机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各旋转滑移部位是否灵活可靠。
2、观察油标,检查减速箱内润滑油是否充足。
3、驱动电机与电源连接,点动电动机观察转子体旋转方向应与箭标方向一致。否则应对电源调相。
4、主气路、上气路、下气路、振动器气路、喷头供水截止阀置于关闭状态,主气管接入气源。供水管路接入水源,输料管与主机联接。
5、调整压紧机构,先手动预压紧,然后使用扳手上紧2-3圈,弯折输料管,打开主气路、上气路截止阀,观察压力表在0.3mp左右时,橡胶结合板处时应没有气体泄出。
二、喷射作业
1、打开主气路、上气路、下气路截止阀,开启喷头截止阀,预湿岩体表面。
2、启动电机,打开振动器气路截止阀,料斗中加入拌和料,开始喷射作业。工作中喷头操作人员应适当调节喷头供水量,保障砼料具有适宜的水灰比。
3、喷浆机司机应注意观察主机侧面余气孔,如有余料排出,应适量减小下气路供气量。
4、机器余气口处没有物料排出,设备正常工作为止。
三、停机操作
停机前,首先停止加料,待喷头处无物料喷出时,关闭供水截止阀。同时向料斗内加入少量湿沙石,以便将料斗和转子料腔中的残料冲洗干净。待喷头处无物料喷出时,关闭电机电源及各气路截止阀。每班应拆卸出料弯头,橡胶结合板旋转体,清除粘结物,拆卸座体,清除积存在座体内的余灰,保证设备清洁度,便于检修和下次使用。
四、管理办法
1.该设备由项目采购交由施工队进行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1#井维修责任人:陈行斌,2#井维修责任人:王帮应。
2.项目部当班领工员负责监督停机后喷浆机的清洁工作,若施工人员不听从领工员的指挥,领工员向施工队维修责任人反映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分别向1#井值班领导李润周,2#井值班领导余勇朝反映进行解决。
3.施工队若违反上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设备维护修工料费,并填写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施工队处以罚1000.00元罚款。若本月按规程操作设备完好(正常保养除外)则奖励施工队1000.00元。
第14篇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项目混凝土搅拌机的安全操作,杜绝人身、机械事故伤害,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项目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二、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三、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四、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50℃时,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五、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六、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七、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八、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九、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一、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二、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四、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五、每班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十六、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搅拌机由项目部负责采购,交由施工队使用。若经项目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施工队违反上述规程条款造成设备的非正常维修,由施工队承担搅拌机的维修工料费,并处以2000.00元罚款。
第15篇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一般规定
①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③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硬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④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⑤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⑥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⑦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⑧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①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②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剔墙、打设膨胀螺概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③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④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⑤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⑥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粱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锕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⑦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人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安装配重块应放人一端再放人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对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⑧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限速器调整完毕。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②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③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④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⑤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人梯井。
⑥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⑦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⑧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梯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⑩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①①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①②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①③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②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③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④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
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⑤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第16篇 铲车运行维护管理安全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装铲车的安全工作,保障人机安全,使铲车纳入规范管理,为安生部煤炭及生物质输料、混料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中电洪泽热有限公司、中电洪泽热电生物质有限公司
3规定和程序
3.1铲车司机上岗要求
3.1.1铲车由专职铲车司机和各运行值铲车司机驾驶,其他任何人不得随便驾驶,生物质铲车工交接班在铲车处进行交接。铲车司机应具有一般车辆驾驶、使用维护知识和经验的人担任,上岗前须规范技术培训,并有指定师傅传、带。
3.1.2铲车司机应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要领,在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已,做到遵规守纪,保证安全。上班不迟到、早退,窜岗,脱岗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上下班,不得随便调班。如调班需得到燃料班班长、值长及部门同意后,方可调班,有事请假需履行相关请假手续。铲车司机上班工作岗位在输煤值班室或燃料班值班室。
3.2上下班交接班制度
3.2.1交班司机必须共同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各部位不影响正常工作。
3.2.2司机上下班须坚持交班签字制度,明确设备安全责任,并记录在交接班簿上。
3.2.3交班时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重大故障或从在安全隐患,交班司机不得下班,应协助接班司机参加抢修。
3.3铲车司机工作要求
3.3.1铲车司机(筛煤、燃料班铲车工)正常工作时间6:00-14:00、14:00-22:00,两班倒时间一个星期轮换一次。如更改工作时间,在接到部门通知后,执行新的工作时间。
3.3.2生物质机组运行期间,运行值铲车工负责上料及4#输灰皮带带头铲灰工作,燃料班铲车工负责转运混料工作。
3.3.3运行值铲车工白班、小夜班、大夜班期间,只能驾驶40铲车进行归料、上料、铲灰工作。如40铲车损坏需动用其它铲车应得到燃料班班长同意,如夜间40铲车发生故障,需得到运行值长同意,并在北门门卫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方可使用其他铲车。
3.3.4铲车司机工作期间应认真开好铲车,发现铲车有缺陷时,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燃料班主值汇报缺陷。
3.4铲车交接要求
3.4.1 50、160、955铲车及抓草王由燃料班铲车工进行交接。
3.4.2 40铲车由运行铲车工进行交接。
3.4.3铲车使用工作及缺陷情况,并及时认真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内。
3.5铲车的放置要求
3.5.1 40铲车放在秸秆库外西侧的南门或北门内。
3.5.2 50、160、955铲车、抓草王放在中心草站棚内。
3.6铲车日交接检查内容
3.6.1 检查铲车外部有无碰擦现象;
3.6.2 检查铲车油压系统的液压管路应予以固定,接头处不漏油;
3.6.3 检查铲车轴,节、升降油缸有无磨损现象;
3.6.4 检查铲车轮胎螺丝是否松动,是否缺少,轮胎的气压是否充足、轮胎有无损伤;
3.6.5 检查铲车传动连接装置是否松动,检查离合,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3.6.6 检查铲车方向盘装置连接是否完好;
3.6.7 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内机油平面、燃油箱内油平面(柴油油位在一半以上)、液压箱油平面是否正常;
3.6.8检查蓄电池电解液平面是否正常;
3.6.9检查水箱水是否加满,冬季出车前应加水,出车后应放水;
3.6.10 检查铲车其它部件如; 张紧轮、风扇皮带的松紧程度,灯光、喇叭、仪表、雨刷器、电风扇、空调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已损坏的设备暂不作为交接班内容)
3.6.11检查铲车外部及驾驶内清洁无杂物;
3.6.12 启动铲车仔细听发动机有无杂声和机械运行情况;
3.6.13 铲车制动鼓上的草料在交接班前应及时清除,防止发热发生失火事故。
3.7铲车月度检查项目
3.7.1检查离合器,变速箱,驱动桥、制动鼓的发热现象,如有发热现象应检查原因排除;
3.7.2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有无异常;
3.7.3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7.4配电线路等有无异常情况;
3.7.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3.7.6车辆启动后检查车辆排烟,声响、殆速是否正常,并检查仪表,灯光喇叭几个操作机构是否正常。
3.8铲车保养、润滑和维修
3.8.1铲车各部位润滑点,由专门铲车维修工分部位对车辆定期润滑;
3.8.2加用齿轮油的部位为:变速箱,驱动桥壳及校边变速器,传动轴下万向节,方向机,其中冬天用hl-20,夏天用hl-30;
3.8.3其他部位用润滑脂;
3.8.4各部位保养应规范,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等不符责任行为。
3.9铲车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9.1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构架是否开焊、裂开;轮胎是否损伤、气压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种气压、油压、水压、水温、油温、电压等仪表是否正常;各种指示灯、照明灯、后视镜、喇叭等是否正常;是否有着火或烧焦的异味。
3.9.2不准超重装载;
3.9.3不准歪斜装载,铲车不准在大于15度的坡面上横向或左右轮胎高低相差太大的凹凸路面上,举升重物至最高位置,以免铲车偏倒;
3.9.4每次装料之前,应检查举升液压系统是否正常。装料时,车身回转半径内严禁有人,铲斗装料需越过运输车辆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装料不可过满、装偏。装料尽可能靠近车斗,不可过猛,以防砸坏车身。
3.9.5装载物料应低速缓慢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将铲斗高速猛冲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进铲不可过深,提斗不可过猛,一次挖物料不可过高。不可出现铲斗装载不均、单边受力等现象。
3.9.5开车期间必须集中精力,按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发现违章操作和酒后驾驶,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3.9.6不得铲、推、吊等部分体积埋于地下的坚硬物体和不明物体,不得用于拆除房屋等建筑物工作;
3.9.7作业检修中铲斗前方,下面严禁站人,以免发生事故;
3.9.8夜间作业,要保证本机照明装置完好,进入料场前先检查防火罩、电路等有无裸露、喷火等不安全迹象,否则不能盲目进料场作业。
3.9.9禁止在铲车抓斗内站人进行高处检修作业。
3.9.10严格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双方按交接班内容逐项进行,交班司机要详细介绍上一班车辆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存在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汇报安生部领导,进行修理。
3.9.11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铲车停靠在指定位置,并停车落锁。严禁将车辆停靠在陡坡或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地点。
3.10行驶路线
3.10.1原则上铲车只能在中心草站、秸秆库、渣场、煤场范围内行驶。
3.10.2铲车禁止驶入草坪及非承重盖板上。
3.10.3铲车若需驶入非生产区域及出厂上路工作时,必须经生产部相关领导批准后并指定技术熟练的铲车司机驾驶方可进行,铲车行驶速度限速在10公里/小时以下。
3.11处罚规定
3.11.1对违反本规程的铲车司机,由安生部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可给于批评教育、罚款、待岗处理。
3.11.2违反本规定造成铲车人为损坏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照损坏设备购买金额予以处罚;造成铲车损坏较大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考核办法对责任人予以处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对责任人按医疗费的20%予以处罚。
3.11.3凡交班隐瞒重大故障或隐瞒重大故障造成事故的,经查落实后对责任者予以罚款或待岗处理。
此规定从2023年8月25日开始执行。
安生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