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
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发生,保护小区人员及财产安全,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业主消防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 小区物业保安部负责公共区域及消防中控室的消防安全的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小区业主应予以协助并落实小区消防安全协议书的内容。
2. 消防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管理方针。
3. 小区的防火
(1)小区下列部位不得吸烟.动用明火:
*电梯厅.电梯轿厢;
*设备机房.设备层.控制中心.配电室;
*油库间及周围.液化气间及周围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地下停车场;
*设有感烟探测装置的下端;
*装修.施工.作业现场;
*其它设有严禁烟火标牌的部位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确需动用明火时应办理相关手续。
(2)小区的用火
由于装修.作业等原因需要动用明火时,动火业主/人应到保安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动火人员应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出示动火证,对于未按动火手续进行动火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用火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及时消灭遗留火种。
(3)用电
*在装修.维修.更换电器设备及导线时,应严格按国家电气有关规范设计负荷.敷设线路;
*定期检查.维护用电电器及连接导线,发现设备超载.线路短路.导线连接不牢固.绝缘性能差等情况应及时协调有关业主维修;
*库房.操作间.机房等重点部位应建立防火制度和措施;
*重点部位.库房不得使用大功率采暖.灶具等用电设备;
(4)业主装饰.装修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不燃.难燃材料;
(5)业主不得在小区公共部位组织人员密集的大型活动,确需时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及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应确保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活动中不得使用火焰;
(6)业主不得在小区储存.生产具有易燃.易爆.化学反应特性等物体。
4. 小区的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
保安部定期对小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向有关业主提出整改要求,并发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业主应予以配合,并及时整改有关隐患,对于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或拒不履行的,保安部有权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5. 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物业工程部.保安部定期对小区灭火设施.消防器材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有效.处于运行状态;
(2)业主应爱护小区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遮挡.圈占.损坏.挪用消火栓系统;
*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电梯前室及在上述部位设置障碍;
*破坏.占用防火间距.防火分区;
*挪动.拆卸.损坏探测.报警装置;
*遮挡.去除.涂抹消防安全疏散.安全出口.设施标志.标牌;
*私自动用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并造成报警,设备误动作的;
*在卷帘门下.防火门旁堆放物品;
*非紧急情况动用灭火器.拔掉灭火器铅封.改变灭火器设置部位等;
*拆除防火墙.防火材料;
*封堵感烟.感温探测装置的探测空间;
*碰撞.敲打喷淋头及其溅水盘.玻璃球等部件。
7. 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
保安部每年在小区张贴.悬挂有关消防安全的图片.常识性知识,提高小区人员的逃生.灭火.报警等技能。加强内部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
8. 紧急情况的处置
发生火灾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拉下或按下小区火灾报警装置或电话告之保安部,就近使用灭火器材或灭火系统进行灭火。业主应按照保安人员的组织.指挥由楼梯间进行逃生.疏散,并随手关闭有关空调等用电电器。
第2篇 小区消防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小区消防工作制度: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在小区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
(1)需在小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提交承诺遵守小区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2)管理处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申请过程中若认为有必要,管理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证原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批文原件,以供查验。
(二)分级审批管理
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序,把审批动火管理权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责任人会同工程部、保安部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重大动火项目要写出专题备忘录),由管理处防火总负责人签署后,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2)二级和三级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后,报管理处防火总负责人批准,工程部、保安部现场检查监督。
(3)焊接和切割(简称焊割)属于明火作业。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从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烧焊。
(三)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消”
1.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等场地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广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管理处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五)相关表格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许可证申请表
动火审批申请登记表
第3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五)
为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业主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二、小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
三、管理处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并对业主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四、管理处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以及掌握本小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管理处负责组织业主开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六、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七、管理处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应提前通知业主加强防范,如遇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
九、管理处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及业主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十、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制止儿童在住宅区内玩火。
十一、管理处员工及业主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后按规范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十二、业主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十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十四、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五、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十六、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十七、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八、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4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公约-8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公约(八)
为了加强小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青岛市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一、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自用部位当然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消防区及楼梯、走廊、出口、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避难层、逃生天台等处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三、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四、住宅楼内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六、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七、住户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八、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九、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消防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人员撤出时,切勿惊慌拥挤。
第5篇 某小区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要求
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小区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3.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a.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为上下人员提示其所在的楼层;
b.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c.禁止吸烟标识,在小区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d.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e.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公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a.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b.消火栓的标识,在小区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c.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d.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e.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a.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b.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c.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d.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第6篇 某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路口,严禁损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将消防用水作为民用;
2、小区内严禁携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有一定危险的作业由管理处批准方可施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4、注意防火,在施工结束时,应切断电源,并检查确实没有火灾隐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5、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如有火灾发生及时报警,并在保护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6、管理公司将定期对工作人员及业主进行防火的安全教育,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7、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8、安全的使用煤气及灶具,使用家用电器不可超负荷使用;
9、如有火灾发生,立即报警,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正确报告火情及现场情况;
10、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及时有序地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7篇 新城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1 消防演习方案
消防演习方案
一、训练课目:消防演习
二、组织:fh新城管理出护卫队
三、目的:通过训练使大家了解火灾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熟练掌握消防技能,为今后的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内容:模拟演练(因施工人员将未灭烟头弃于装修垃圾堆放点所引发的火灾扑救)。
五、演习要求:每个队员在实施过程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高度重视此次演习的必要性。
六、实施方法:训练由护卫主管组织,以护卫队员为主,其它部门辅助共同实施。
七、地点:
八、时间:
九、注意事项:
1、提前一天通知相关部门及业主(住户)。
2、预防演习中可能发生的意外。
3、演习期间会造成短暂交通堵塞,停车场无法正常运作;当值护卫员应临时做好车主的解释工作。
十、器材:灭火器4个、消防栓4个、水带6条、消防头盔2个、消防服2 件、对讲机13部、医药箱1个。
实施过程:
a)当值护卫班长及主管接地下车库护卫员紧急报告:'巡查中发现2号楼前装修垃圾堆放点发生火灾,燃烧物较多,火势凶猛,请求支援。'
b)护卫主管接报后,迅速通知监控中心发布信息至相关部门,并要求启动报警系统;临时下达命令至当值护卫08岗禁止车辆进入车场(特种车辆例外);与此同时紧急集合护卫队待命,人员带好必备器材在指定地点与其它部门义务消防员会合。护卫班长接报后迅速协同巡逻岗赶到第一现场证实火情,根据火情大小判定是否需要致电'119'报警(在此只采取无须消防部门支持的训练),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火势的进一步发展。
c)人员集中后,由护卫主管作简短动员,而后根据暂定的消防架构(见附图)由护卫主管赴现场指挥灭火,各班组长迅速带领各班组队员按分工各行其责。
第一组:灭火组迅速赶到第一现场连接好消防水带,打开消防栓进行灭火。
第二组:疏散救援组迅速疏散现场闲杂人员,并指挥其从安全通道有序离开,保证火灾现场除工作人员以外无他人逗留;与此同时对邻近可能危及的车辆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第三组:现场警戒组负责对有可能通往现场的出入口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道路畅通无阻,防止不法分子混乱之际行凶作案。
第四组:救护组负责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抢救及往返医院的护送。
另:机动人员(当值巡逻员)协助其他各组的工作,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救护车的到来;并担任交通联络工作。
演习人员详细安排:
指挥:
第一组:灭火组组长:
组员:
第二组:疏散救援组组长:
组员:
第三组:安全防护组组长:
组员:
第四组:救护组组长:
组员:
第五组:后勤保障组组长:
组员
消防组织机构图
消防责任人
管理处经理
部门消防负责人
各部门主管(负责人)
各班组消防负责人
各班组长
义务消防队员
全体员工
2 灭火应急方案
fh新城管理处灭火应急方案
fh新城管理处根据本小区入伙装修期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灭火应急方案。
一.灭火应急方案的内容:
1.接警:消防中心中央报警控制屏接到楼层,地下室的探测器。
以及住户报警或手报报警信号后,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护卫员持手持式灭火器到报警地点进行查看,确认是火警还是误报。
2.召集:如护卫员到现场确认是火灾后,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监控中心以及护卫带班班长,由护卫带班班长集合所有护卫员到现场进行救火,同时消防中心通知技工班相关主管、管理处经理到场。
3.通报:消防中心用消防广播通报,安抚并引导住户及人员通过消防通道向楼下疏散,同时拔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通报。现场查看的护卫员要及时的进行救火,如火情一时控制不了,就应负责着火现场相邻住户敲门通报并把住户从消防通道迅速向楼下疏散。地下停车场火灾则用消防广播通知,同时关下防火卷帘门,进行防火隔离。
4.疏散:消防队员(由护卫、技工组成)迅速赶到该楼大堂,按下电梯消防钮,客梯迫降,消防梯投入运行,乘梯到发火现场,技工到现场后应立即关闭该户电源以及该单元燃气管总阀,其余人员负责着火层及上、下层人员的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通过消防通道或消防电梯转移到安全位置。
5.灭火:打开消火栓箱,安装水带水枪,启动消火栓泵进行灭火(小的火情,可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直接扑灭),地下室用拖动式灭火器或接消火栓对发火点进行扑救。技工在消防泵房现场守护,监控设备运行。
6.警戒:管理处经理、主管指挥义务消防员对火灾区周围警戒,
指挥无关人员、车辆撤离现场,同时打开小区消防通道门,迎接消防车到来。
7.救护:通知邻近医院前来抢救,通知公司办公室派车到现场。
二、人员编制:
1.救火组:由护卫队员组成(3-5人)主要负责对火场进行灭救。
2.疏散组:由技工和护卫队员组成(3-5人)主要负责对火场周围的人员以及伤员进行救护。
3.后勤组:由技工和护卫队员组成(3-10人)主要负责对火场周围实施警戒以及救火器材的补给和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流程图:
接警--误报--召集--通报--疏散--灭火--警戒--救护--善后处理、总结
3 存在的隐患分析及整改设想(现物业公司还未进驻)
第8篇 z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居民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二、物业管理站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居民必须须进行经常性的了解防火安全有关知识。
三、物业管理站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四、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制止儿童在住宅区内玩火。
五、物业管理站员工及居民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后按规范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六、居民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七、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八、居民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九、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十、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二、物业管理站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9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5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十五)
为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业主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二、小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
三、管理处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并对业主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四、管理处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以及掌握本小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管理处负责组织业主开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六、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七、管理处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应提前通知业主加强防范,如遇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
九、管理处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及业主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十、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制止儿童在住宅区内玩火。
十一、管理处员工及业主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后按规范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十二、业主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十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十四、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五、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十六、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十七、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八、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