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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例 第2篇车间外来施工队伍用电管理规定 第3篇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第4篇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5篇某护卫队伍调配管理规定 第6篇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第7篇教师队伍管理规定(范本) 第8篇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用电管理的规定 第9篇关于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用电管理的规定 第10篇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1篇 车间外来施工队伍用电管理规定
车间关于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用电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方用电,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顺行,特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用电作如下规定:
1、任何外来施工队伍不得擅自从回收车间管辖区域内接电、用电。施工确需用电的,必须办理相关用电手续,由车间电工负责接电。
2、电工只有接到车间领导明确指示(电话或签字)后方可给外来队伍接电,否则考核0.2分。
3、接车间领导明确指示后,电工按照用电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电缆、电器进行检查,以确认电缆完好、无破损、不老化、不过载,电器处于正常好用状态,方可接电。因未确认造成安全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
4、外来施工队伍在我车间施工期间,其用电系统纳入车间电工巡检、点检范围,回收二车间所在岗位人员协助监督,以随时加强安全监督,杜绝违章用电,确保在我车间区域内的用电安全。因未巡检造成安全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
望车间全体员工顾全大局,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好车间及上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的相关方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汇报,确保我车间的生产安全。
第2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例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1、值班制度;
2、岗位工作制度;
3、教育学习制度;
4、培训演练制度;
5、装备维护保养制度;
6、安全保密制度;
7、奖优罚劣制度。
三、应急救援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针对参与救援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安全培训中心对应急救援管理队伍进行监督。
第3篇 某护卫队伍调配管理规定
安全事务管理(护卫队伍调配管理规定)
为加强护卫队伍建设,利于管理处工作开展,严格编制管理,优化岗位设置,规范护卫员调配程序,制定本规定。
一、护卫员调动
(一)护卫员调动应遵循有利于队伍稳定,有利于队伍建设,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个人发展的原则。
(二)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可申请调入或调出护卫员,并填写《护卫员调动申请表》报社区环境管理部。
(三)经社区环境管理部核实,确有调入或调出必要的准予调动,提出拟办意见,转人力资源部协办。不符合调动原则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二、护卫员配置
(一)前期管理护卫员配置
1、本单位应根据物业类型、硬件设施、周边环境等确定前期管理护卫员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于入伙前30日随同《物业管理方案》报社区环境管理部。
2、社区环境管理部经实地考察,核定人员编制,提出拟办意见,交公司领导批办,转人力资源部主办。
(二)日常管理护卫员增减
1、本单位根据工作变化情况,确实需要增加或减少护卫员时,应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或以公文的形式报社区环境管理部。
2、社区环境管理部视情况进行考察,提出拟办意见,交公司领导批办,转人力资源部主办。
第4篇 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明确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 项目部在与分包队伍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及其他有关的安全协议(如:地下管线及文物保护协议、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等)。
2 协议书的拟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得有霸王条款。
3 协议书应由分包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有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4 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5 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训教育,未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施工。
6 项目部必须向分包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其队长或班组长交底到具体施工人员,交底不清不得施工。
7 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自带的或外租的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8 项目部必须严格检查分包队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 项目部必须加强分包队伍的生活区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文明工地的要求。
10 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保卫、交通机电安全等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其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相应管理办法的要求。
11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分包队伍,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要坚决清场。
第5篇 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用电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方用电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顺行,特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用电作如下规定:
1、任何外来施工队伍不得擅自从回收车间管辖区域内接电、用电。施工确需用电的,必须办理相关用电手续,由车间电工负责接电。
2、电工只有接到车间领导明确指示(电话或签字)后方可给外来队伍接电,否则考核0.2分。
3、接车间领导明确指示后,电工按照用电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电缆、电器进行检查,以确认电缆完好、无破损、不老化、不过载,电器处于正常好用状态,方可接电。因未确认造成安全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
4、外来施工队伍在我车间施工期间,其用电系统纳入车间电工巡检、点检范围,回收二车间所在岗位人员协助监督,以随时加强安全监督,杜绝违章用电,确保在我车间区域内的用电安全。因未巡检造成安全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
望车间全体员工顾全大局,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好车间及上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的相关方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汇报,确保我车间的生产安全。
第6篇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和施工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公司安委会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资质审查、确认。
1. 验证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2.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工程转包。
4.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负责人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
5.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安全经历。
6. 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 维修及现场无损探伤作业的施工队伍,审查其是否具有厂环安处办理的射线作业入厂许可登记证。
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公司不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已经开始施工的,中止施工作业。
(1-3条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4-7条由安委会负责)
第三条 资质审查合格的外来施工队伍入厂施工前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1. 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有外来施工人员接受检修公司入厂hse教育并考试,考试合格由检修公司填写《外来施工人员hse教育登记表》,考试卷须存档。施工前,必须由施工点管辖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hse教育,指明装置危险性、危险场所和提出注意事项。
2. 检修公司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并将其复印件备案。
3. 检修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书》同时签订“安全承诺书”,施工单位要向检修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按合同额缴纳,10~20万按5%缴纳,不足10万的按500元/每人缴纳。
4. 施工主管部门凭《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书》,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厂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2> 确定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为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3> 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构、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4>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厂和检修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hse教育培训。
<5> 施工单位要根据用工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检查监督所管施工人员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护品。
<6> 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厂方施工主管部门和检修公司项目部审查。
<7> 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应负的责任。
5. 根据“施工合同”、《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书》《外来施工人员hse教育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到厂保卫部门办理“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入厂证”,要求受教育人员姓名、照片与身份证一致, 并注明施工区域和有效时间。
6. 施工主管部门要有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在施工中所涉及到的装置区域,其所在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安全负责人,共同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7.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通知施工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hse教育和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入厂施工。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做到:
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指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并佩带明显标志。
2. 制定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安全防范措施,报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处审查、备案。同时办理《外来施工队伍施工安全管理程序卡》。
3. 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准入厂作业。
第五条 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
1. 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的“临时入厂证”、“hse教育合格证' 和“安全承诺书”,在指定区域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 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厂;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生产装置区、油罐区等易燃易爆区域。
3. 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用火要向用火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用火。《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现场保存已备查。
5. 严禁用汽油、溶剂油和有毒有害溶剂擦洗机具、配件、衣物等,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必须使用防爆机具。
6. 严格执行《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设备作业必须由公司安全员向设备所辖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7. 厂内破土作业必须向检修公司提出申请,再由检修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8. 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需要设立临时电源时,必须由施工部门向检修公司提出申请,再由检修公司向机动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内电工负责接电、送电、拆除电源等,不允许外来施工人员随便接用电源。
9.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电焊机接线要规范,严禁将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或金属框架上。
10.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起重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施工主管部门和项目部审批。
11.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警戒区,严禁抛扔物件;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2.严格执行《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外,其它在生产装置进行的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道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必须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
13.施工机具、施工材料和废料摆放、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操作人员的操作、巡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4.严禁乱用消防水。施工临时用水、用汽、用风要经施工主管部门同意。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1. 正常生产的装置、罐区等区域,原则上不准安排现场施工作业,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安排现场施工作业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2.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3. 施工作业点所在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指派安全意识强的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或暂停施工作业;若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4. 施工主管部门、公司安全员及施工点管辖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外来施工队伍要从严管理,对违章施工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要严肃处理,严重违章的要取消施工资格。
第七条 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的处理。
1. 未经安全教育擅自入厂,每人次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500元;未佩带带有照片的临时入厂证、hse教育合格证、安全承诺书入厂和临时入厂证、hse教育合格证与本人不符的,每人次扣除抵押金200元。
2. 在厂区内吸烟,每人次扣除抵押金1000元;在施工区或休息室内发现烟火、火柴杆,分别按每个烟头、火柴杆扣除抵押金200元。
3. 未按劳保着装规定着装,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每人次扣除抵押金200元。
4. 违反《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违章作业,视情节每次扣除抵押金500-1000元。
5. 损坏安全、消防设施,除按价赔偿外,每次扣除抵押金500元。
6. 出现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扣除抵押金100-1000元。
7. 外来施工人员要服从厂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加重处罚。 以上处理,一律从抵押金中扣除,不得用工程费抵扣,由于违章而造成人身、火灾、爆炸、生产、设备等事故的,将扣除全部抵押金,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的处理
1. 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外来施工队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厂安全环保处备案。
2. 外来施工队伍在厂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厂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厂方不负任何责任,但若造成厂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和施工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公司安委会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资质审查、确认。
1. 验证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2.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工程转包。
4.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负责人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
5.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安全经历。
6. 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 维修及现场无损探伤作业的施工队伍,审查其是否具有厂环安处办理的射线作业入厂许可登记证。
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公司不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已经开始施工的,中止施工作业。
(1-3条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4-7条由安委会负责)
第三条 资质审查合格的外来施工队伍入厂施工前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1. 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有外来施工人员接受检修公司入厂hse教育并考试,考试合格由检修公司填写《外来施工人员hse教育登记表》,考试卷须存档。施工前,必须由施工点管辖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hse教育,指明装置危险性、危险场所和提出注意事项。
2. 检修公司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并将其复印件备案。
3. 检修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书》同时签订“安全承诺书”,施工单位要向检修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按合同额缴纳,10~20万按5%缴纳,不足10万的按500元/每人缴纳。
4. 施工主管部门凭《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书》,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厂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2>; 确定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为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3>; 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构、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4>;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厂和检修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hse教育培训。
<5>; 施工单位要根据用工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检查监督所管施工人员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护品。
<6>; 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厂方施工主管部门和检修公司项目部审查。
<7>; 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应负的责任。
5. 根据“施工合同”、《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书》《外来施工人员hse教育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到厂保卫部门办理“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入厂证”,要求受教育人员姓名、照片与身份证一致, 并注明施工区域和有效时间。
6. 施工主管部门要有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在施工中所涉及到的装置区域,其所在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安全负责人,共同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7.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通知施工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hse教育和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入厂施工。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做到:
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指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并佩带明显标志。
2. 制定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安全防范措施,报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处审查、备案。同时办理《外来施工队伍施工安全管理程序卡》。
3. 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准入厂作业。
第五条 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
1. 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的“临时入厂证”、“hse教育合格证' 和“安全承诺书”,在指定区域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 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厂;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生产装置区、油罐区等易燃易爆区域。
3. 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用火要向用火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用火。《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现场保存已备查。
第8篇 关于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用电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方用电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顺行,特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用电作如下规定:
1、任何外来施工队伍不得擅自从回收车间管辖区域内接电、用电。施工确需用电的,必须办理相关用电手续,由车间电工负责接电。
2、电工只有接到车间领导明确指示(电话或签字)后方可给外来队伍接电,否则考核0.2分。
3、接车间领导明确指示后,电工按照用电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电缆、电器进行检查,以确认电缆完好、无破损、不老化、不过载,电器处于正常好用状态,方可接电。因未确认造成安全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
4、外来施工队伍在我车间施工期间,其用电系统纳入车间电工巡检、点检范围,回收二车间所在岗位人员协助监督,以随时加强安全监督,杜绝违章用电,确保在我车间区域内的用电安全。因未巡检造成安全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
望车间全体员工顾全大局,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好车间及上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的相关方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汇报,确保我车间的生产安全。
第9篇 教师队伍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中小学教师的调配、编制管理以及自然减员的补充,均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凡从省外调入的中小学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省内往省外或由教育系统调往外系统的,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学教师和具有中师以上文化程度的小学教师以及虽不具备上述相应学历,但确有教学经验的教师,都要严格控制,并须经县9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对违反规定调出的,除要追回教师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教师的调配工作,要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偏僻地区,加强薄弱环节,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教师从农村调往县城,城郊或县城调往市区的必须严格控制。要鼓励城镇教师去农村或偏僻地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定期轮换的办法,分期分批抽调地方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的学校,如确因编制或职务限额的限制暂不能被任用的教师,要动员和鼓励他们到农村学校去工作。
三、除党政机关选拔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外,一律不准到中小学抽调干部或教师。各部门对长期借调的教师,在本规定发布后三个月内必须将其退回原学校;逾期不退者,学校停发工资。
四、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派遣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要按照__政发〔___〕__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师范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连续工作满五年,经批准方可调动。新分配的毕业生报考高一级师范院校的,必须工作二年以上、本人表现好并经学校同意和县(区)教育部门批准。
五、为了加强普通中小学的师资力量,今后各类专业学校和各高等学校,都不准从中学抽调教师;同时,中学也不要从小学抽调骨干教师。
六、中小学教师中不具备培训条件或经过系统培训仍不胜任教学工作的,可调整安排做其他行政工作或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七、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文化程度等要进行全面考核,并将主要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评聘职务的主要依据。
八、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档案管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档案,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专人管理。凡属教师离职进修、在职培训以及业务考察、考核、任用、奖惩等有关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九、对教育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要予以表彰和鼓励。给教职工晋级或授予称号的,须由县(区)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校级干部的奖励,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教师、职员、工人给予开除留用以上处分的,须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处分,由其任命机关批准。
十、要加强民办教师的管理。辞退民办教师,须报县(区)教育局批准,并收回任用证书。各地一律不得再吸收新的民办教师,一经发现,必须坚决清退,并要追究领导者和承办人的责任。已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含”五大”、”中函”毕业生),在五年内不准调动。
各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师管理办法 。同时,还可就中小学教师的任用 、职责、考核、奖惩、培训进修等问题,制定实施细则,使我省教师队伍的管理更加完善。
本规定也适用于职(农)业中学、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学校、工读学校、中等师范和教师进修院校。
第10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1、值班制度;
2、岗位工作制度;
3、教育学习制度;
4、培训演练制度;
5、装备维护保养制度;
6、安全保密制度;
7、奖优罚劣制度。
三、应急救援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针对参与救援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安全培训中心对应急救援管理队伍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