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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规定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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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规定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物资管理规定(3)

物业管理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健全物资在采购、仓储、使用与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体系,并加速资金的周转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物资,是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满足某种需要而置存的各种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上述所称的存货,不包括:

(一)、为建造固定资产等的基建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

(二)、各类书籍(工具书)等资料。

(三)、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箱、包等)

(四)、小车装饰品、装饰材料。

(五)、销售抵回物资。

上述物资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物资管理,是指对公司在采购、仓储、使用等环节中的行为进行规范。

第二章采购程序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采购,是指企业为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需要,按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存货的行为。不包括:

(一)、书籍(工具书)。

(二)、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三)、小车装饰品、装饰材料。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保证采购效率与坚持价、质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须设立采购组,并设立采购负责人。采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经综合部综合平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的材料采购计划,按时间顺序进行采购。

(二)、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三)、采购。

(四)、其他相关事务。

第七条计划外急需(无库存或库存不足)的物资,则必须由需用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填写《临时采购申请表》,报预算(或计划)部门平衡,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组采购。确实急需的可先采购,但事后必须补好相关手续。

第八条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必须坚持:

(一)、随时把握及根据库存情况,按计划采购,少进勤进。

(二)、按规定的质量标准优中选优。

第九条对于需求量大,又易于出现缺口的物资,采用招标、长期的定点与定量供应等方式。

第十条关于供方的确定原则

1、竞争原则:即经多方选择(至少比较三家单位),择优采购;

2、多因素原则:既要全面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采购距离等方面因素,做到优质优价;

3、相对稳定原则:即供方一旦确定,要立足于长期、稳定,并对其质保能力进行不断开发;

第十一条关于招投标原则和程序

㈠原则:'三公开、三必须':品种、数量、质量指标公开,参与竞争的客户和价格竞争程序公开,竞标完成后的结果公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竞标最低价采购,必须按规定程序采购,必须按要求签订合同(协议)采购。

㈡程序:

1、采购部门应会同质量、使用部门在对潜在供方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形成报告经总经理审核后,按定点原则由三家以上供方参加竞标;

2、有必要的情况下,初步确定的供方须交纳保证金后,才允许参加招投标;

3、采购部门应在招投标会前5天向有竞标资格的单位发出招标书,并告知招标会时间、地点;

4、采购部门根据各竞标单位递交的竞标书组织招标会,质量、使用部门参与,当场揭标;

5、招投标过程采用循环制,下一轮报价必须低于上一轮最低价。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经招标会当场二次报价后的最低价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6、采购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由供方按确定价格质量供货。

第十二条关于采购的监控

㈠价格监控

1、参加竞标的各供方应提供产品价格构成明细,由采购部门负责价格核实及付款方式的评审把关。

2、结合市场行情价格动态,必须定期竞价一次(16个月),具体由采购部门确定。

㈡合同、协议监控

1、合同、协议的评审由采购部门(临时经办人)经办。

2、合同的格式、条款由合同管理员把关、修改完善。

3、综合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质量保证条款,总经理确认后,经办人交综合部存档一份。

第三章采购物资的验收及价款支付

第十三条对于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材料的入库必须有质检员检验后,仓管员凭质检单才能入库,并且保证数量、质量的正确无误。

(二)、质检员在验收中,发现物资缺损、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应及时报有关责任部门研究处理。

(三)、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支付。

第四章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物资在验收入库后,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各种物资的存放力求按类分区,尤其是食物与日用品的存放要分开。

(二)、仓库要有必要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杜绝隐患。

(三)、实行日清月结,半年或年终进行清仓盘点。发现损坏、变质、积压等情况应查清原因,由财务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四)、坚持定期盘点的制度,保持帐物一致。

(五)、登记好物资进、出明细帐。

第(四)、第(五)条由材料会计督促做好。

第十二条对于物资的使用,必须按下列标准进行:

(一)、物资领用前,使用部门必需提供内容完整、准确、手续规范齐全的领用凭证,仓管员方可发货,其中单价物资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由本部门经理签名即可,单价在100元以上的物资领用须总经理签名方可发货,办公用品还需由综合部经理签名后方可发货。

(二)、仓管员应严格审核上述领用凭证,并严格按照领用凭证及时发放,不得随意少发、多发和随意调换。同时,灯泡、灯管、水笼头、球阀、门锁等物资的领用,必须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

(三)、领发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清楚物资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且办理好相关手续,以明确责任。

第十三条不允许出现出借物资情况的发生。

第五章奖惩

第十四条对于在物资采购、处置过程中有舞弊

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库存物资的资金占用,按《万向集团占用资金项目考核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的原因,导致物资毁损或失窃等不合理现象的产生,对仓管员处以物资毁损或失窃价值60%的赔偿,主管的部门经理处以40%的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司综合部。

第2篇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进一步加强物资财产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财产管理的规定

本办法所指物资财产是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总称。总公司的物资财产是保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保证总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及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为进一步做好总公司物资财产管理规范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总公司物资财产管理必须认真做好物资财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保养、检修、更新和核算等工作,达到供应好、消耗低、费用省的目标。总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材料(包括学校购买、总公司或部门自行购买、捐赠、调拨的)均纳入物资财产管理范围。

(一)物资财产管理的原则

1、服务原则

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品种规格齐全、数量合理、质地优良的物资财产及时、有效地供应给各部门,以促进工作。

2、效益原则

在物资财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过程中,必须加强计划管理、经济核算,使物资财产充分发挥效益。

3、制度原则

实行规范的企业物资财产管理,制订符合总公司实际的物资财产分类、管理目录和编号,实行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相结合的物资财产管理体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二)物资财产管理的范围和分类

1、固定资产:指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较大,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年限较短,但一般在一年以上不做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文具、柜台、清洁卫生用品、餐具等;

3、材料:指使用后就消耗或逐渐消耗而不能复原的物质资料,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修理备用件等。

(三)物资财产管理要点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记账、付款工作,应由不同人员担任;

②固定资产的添置申请、采购验收、报废清理、内部转移、调拨出租要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记账;

④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明细账和卡片,做到账、卡、物相符;

⑤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闲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封存和申报手续,并及时反映给资产管理部门;

⑥组成资产核查小组,定期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⑦正确计算折旧,与各部门经营情况、成本核算挂钩。

2、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①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申购、采购、验收、付款、记账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②采购员应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采购内容;

③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要严格,根据采购计划逐项验收,一经验收,一般不得提出退货、更换等要求;

④发票价格、运输费、税款等,必须凭证齐全,并与合同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支付货款,如有退货,应从原发票中扣除后办理结算;

⑤货款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除财务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支付现金或现金支付,特殊情况应经相应授权后方可使用;

⑥纳入配送仓库或部门二级仓库管理的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应由专人负责,按财务要求做好材料的入库、出库、领用、发放、保管、周转记录,做到有数据、有凭据、有手续、有制度;

⑦对库存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规定合理的贮存定额,对超储积压的材料要积极处理,加速资金周转;

⑧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仓库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报损,由部门经理审批,5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⑨各级仓库要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制度,财务结算中心会同配送中心建立实地抽查制度。

3、总公司所有涉及物资资产管理的人员,在采购配送、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成本核算各环节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总公司物资资产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一)管理范围

1、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和机械运输工具及与经营服务有关的设备、器皿、工具等;

2、能够独立使用两年且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办公设备及所有家具或大批同类物资。

(二)分类

本细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文体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十六类。

(三)管理部门

总公司办公室代表总公司负责整体管理事务;各使用部门承担具体使用、保管、养护等日常管理责任。

(四)计划与申购

1、每年年底各部门上交申报计划,大型贵重设备需提交论证报告,由办公室汇总,经总公司办公会讨论确定全年设备添置计划;

2、固定资产的申购应由使用部门根据总公司批准后的设备添置计划填写资产设备申购单,明确申购原因、用途及经费开支渠道,经总经理审批后由配送中心统一购买。与申购单上资产名称、品种、型号、价格不符的,需重新办理申购手续。

(五)经费开支

总公司出资,以计提折旧方式纳入各部门经费,逐月逐年回收成本。

(六)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

1、快速折旧法。除土地、房屋外一般以五年为折旧年限,按月等额计提折旧;

2、平均年限折旧法。按固定资产不同类别、不同使用年限按月等额计提折旧;

3、根据各部门上年末资产总额的百分比计提;

4、使用部门与财务结算中心协商具体折旧方法,报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固定资产的计价

1、学校拨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价为计价依据;

2、购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及税金等计价;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造价或决算价计价;

4、改扩建的,以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用于改造、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八)固定资产的验收

1、资产、设备到货后一周内,使用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一经验收,一般不予退货;

2、超过一周未办理验收手续的,按已验收办理。

(九)固定资产的入账

1、总公司办公室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对总公司购买的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一式四联资产设备入库单,一联由办公室按品名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一联随发票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付款手续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一联交使用部门做好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一联备查;

2、学校承担出资购买的固定资产,总公司办公室及各部门仍需登记明细账,原则上不记总账、不计提折旧。

(十)固定资产的维修

1、日常检修(含零修)的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开支。数额在200元以上的,可分摊进入成本,但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报办公室备案;

2、大修要上报总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进行,纳入固定资产原值,以折旧方法回收成本。

(十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资产管理负责人,由专人负责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处理、内部调拨、报失、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因工作变动需更换保管人的,应及时办理移交变更手续。

(十二)固定资产的出借、调拨

1、固定资产的出借,必须由总公司办公室初核,明确借用期,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借;

2、使用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需由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经调入部门签字验收办妥交接手续。

(十三)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因自然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审批表,报总公司办公室,经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废处理(学校出资的报学校处理);

2、因使用不当造成无法修复或遗失、被窃需报废、报失的,使用部门报分管副总审核,经总公司办公会讨论,明确责任后办理报废手续。

(十四)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每季度末,财务总账与办公室登记明细账进行核对,办公室登记的总明细账与部门明细账核实;

2、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财务、配送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核查小组,每年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数进行核查;

3、对核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查批准后调整账面金额。对核查中发现的保管不善、使用不当、修理不及时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责任人及保管人责任。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一)管理范围

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不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文具、柜台、清洁卫生用品、餐具、办公家具等。

(二)分类

1、经营服务类低值易耗品,如电扇、脱水机、微波炉、货架、餐具、一般维修工具等;

2、管理类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电话机、文具、计算器、办公桌椅、饮水机等。

(三)管理部门

1、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审核监督,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2、使用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的进出领用登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申购

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单,注明名称、型号、价格、摊销期限,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总公司办公室,由配送中心定期编制购置计划并组织采购。

(五)验收

配送中心会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一经验收,一般不予退货;

(六)领用

1、使用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写一式三联的低值易耗品入库单,一联报总公司办公室专门登记,归口管理,一联报财务做入账处理,一联供使用部门备查;

2、对各类专用工具的领用,应建立登记领用制度,明确领用及归还日期、领用人、审批人等。

(七)摊销方式

1、原则上采用一次摊销法,直接计入各部门成本或费用;

2、一次性进入费用过大,会影响当期损溢发生较大波动的,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一年内);

3、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特点选择摊销方式,形成制度后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予变动。

(八)报废

1、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总公司办公室根据报废单进行检查和核对;

2、财务部门计算报废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收回报废残值。

(九)清查盘点

1、使用部门有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存;

2、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和数量进行实物与登记本的核实。

四、材料(含库存材料)管理细则

(一)材料的分类

按材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分为:

1、原料,指经过加工后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

2、辅助材料,指虽不能构成主要实体但与主要材料使用密切相关的各种材料;

3、燃料,指经营过程中产生能量转换的物资;

4、修理备用件,指用于修复各种物资设备的零配件;

5、其他材料。

(二)材料的采购

根据总公司[2001]第16号文件《配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申购单,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用途、价格等,经符合财务管理的审批程序,由配送中心坚持适用、经济和标准化原则组织采购。配送中心根据库存物品情况,经使用部门同意后,可用仓库内相应的闲置材料替代拟采购物品,以加速库存流通。

(三)材料的验收

1、入库保管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直接交给使用部门的材料,由使用部门验收;

2、验收时必须对实物验质、点数或过秤,仔细检查所收到的材料是否与进货凭证相符,对质量不好、数量短缺以及与申购单不符的,应拒绝接受;

3、填写入库单应注明材料的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如从集贸市场购买或个私经营户定期送上门的材料,进货凭证经采购人、验收人签章,交由配送中心于月底统一填写汇总入库单,财务结算中心凭此办理入账手续;

4、材料经验收入库后一般不得再提出退货、更换等要求。

(四)材料的领用

1、各部门领用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或内部调拨单,并要有保管员、领用人、审批人的签字,经审核无误后发放;

2、鲜活原材料经保管员验收后直接使用,进货凭证代替出库单;

3、在材料领发中,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

(五)库存材料的保管

1、进库的材料要按性能、用途和保管要求进行科学分类存放和保管;

2、公司的各种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尽可能集中保管,以防止材料流失;

3、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材料的特性,根据仓库的温度、通风等因素,考虑存放时间,做好防潮、防霉、防水、防爆等工作。

(六)库存材料的核算

配送仓库及部门二级仓库按永续盘存制建立数量、金额材料明细账,根据出入库单记录库存材料的进、出、存动态。

(七)库存材料的盘点

1、各级仓库须每月盘点,随时掌握库存材料的变动情况,月末做好盘存表上交财务结算中心;

2、财务结算中心协同配送中心每月进行实物抽查核实,包括账面数与实存数有无错误、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库房设备有无损坏等;

3、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如盘盈、盘亏、毁损或其他各种损失,分析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部门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追究部门经理的责任。

(八)库存材料的损耗

根据以往资料或仓库管理人员实际经验合理确定材料损耗度,并报经总公司同意后执行。经营部门的损耗计入经营成本。

第3篇 中海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分公司物资计划采购的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采购计划申报程序

1.每月底由各部门主任对下月《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初审。

2.初审的主要内容:

a.物资采购计划与实际用量是否相符;

b.计划物资有库存的,先使用库存物资;

3.初审后分公司经理批准。

4.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交行政部主任,由行政部主任安排采购员采购。

5.应急所需材料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部门自行购买,后补办审批手续。

6.零星所需材料填写《材料采购单》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与报帐

1.采购员持分公司经理批准的'借款单'到财务领取采购资金或支票。

2.采购所有物品,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销售发票。

3.用支票支付货款时,采购员应及时收回支票存根与正式发票一起作为报账凭据。

4.采购员按下达的采购计划,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在合格供应商购买不到的物品,要做到货比三家,争取采购材料质优价廉。

5.采购员应注重培养自己对物业管理常用物品的好与劣的鉴别能力,对采购物品性能可靠、品质优良负责。

6.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并由保管员签收后,将发票及支票存根与对应的'入库单'整理在一起,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7.采购员凭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发票、'入库单'记帐联到财务报账。

8.'入库单'底联由保管员保管。'入库单'采购联由采购员保管。

9.客户服务中心质量主管应每月抽查、每季核查新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质量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分公司经理。

三、确定合格供应商

1.行政部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合格供应商。

2.对确定供应商要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正常的、长期的、稳定的采购渠道。

第4篇 设备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总则

(1) 为加强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制定本规定。

(2)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要求

(1) 设备、物资的堆放和存储要尽可能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2) 物资仓储要符合十二防(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要求,堆放稳固。

(3) 现场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存放。

(4) 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5) 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苫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

(6) 做好季节的预防措施。根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汛期到来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苫盖物和防潮防霉工作;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3物资存放安全保卫监督管理要点

(1) 保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

(2) 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禁明火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保管员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3) 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4) 保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

(5) 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领料人员和其它人没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6) 保管员休假或较长时间外出时,不得把仓库钥匙带出去;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人离库时应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

(7) 保管员在发完料后,应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也要请领料人员签认,并给领料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8) 仓库是存放公共物资的场所,任何人不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第5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第6篇 物资回收管理规定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

废旧物资是指已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的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

为了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减少消耗,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调动全公司职工开展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和技能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 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

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生产部

生产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和废旧物资实物产生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废旧物资的现场回收工作,办理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废旧物资处置方案,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回收。

(二)经营部

经营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在废旧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对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账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收回的废旧物资的完整;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组,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资进行拍卖、招标等工作。

(三)财务部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账,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生产部、综合部等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单位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材料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四)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废旧物资效能监察。

第二章 废旧物资的回收

第三条 根据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大修等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及时编制废旧物资拆除计划,施工前必须将废旧物资拆除计划通知有关部门。

经营部严格按照计划及时进行回收;生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四条 回收范围 : 凡更新改造或资产报废撤除的设备,更换的工器具,项修及日常维修更换的零部件、旧材料等,均属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凡列入本办法附表《回收清单》的品种,属必须回收的范围(领用该范围的新品时,领用人必须将旧品交库);其他有一定再利用价值的由生产部专职认定是否回收。

第五条 回收程序

生产部等实物资产直接管理单位将废旧物资的报废审批表、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将废旧物资实物移交经营部;经营部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或登记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第六条 存放及移交手续办理

回收的废旧物资,存放于公司专门的库房,交库时由移交人与库管员办清交接手续记录,库管员如实建立废旧物资台账。

第七条 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处理: 每月5-10日间,由库管员统计上月回收的废旧物资种类数量,每月15日前由经营部组织生产部、财务部相关人员鉴定有、无利用价值,检修人员在回收废旧物资时,认为有些废旧物资可以经修理后再利用,可以按程序办理后,随时领出进行修理,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进行清仓处理。

根据拍卖、招标结果出售废旧物资时,经营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利用

第八条 废旧物资利用性质认定: 凡利用废旧物资或少量领用新材料进行拼装、修理,使其功能和用途得到恢复,能正常使用时,认定为废旧物资利用,即修旧利废;全部使用新材料进行组装或旧品再用不属修旧利废。

第九条 鉴定为有再利用价值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时,由生产部定期指派工段维修人员直接向库管员办理领用手续修复。

库房根据领用手续登记废旧物资利用修复台账。

第十条 修复物品的申报及鉴定:物品修复后,由修复人向生产部主管技术的领导申请,由生产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由生产部填制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一式两份,同时交一份给经营部。

第十一条 经营部收到生产部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后,经营部应及时凭合格通知单组织生产部、财务部对修复合格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通知书一式两份(修复人一份),修复人凭此通知书将修复品移交库房,由库管员出具入库单后纳入库房修复件管理,并填写入库时间和修复人姓名。

修复人凭通知及入库单领取奖励金。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修复利用的奖惩

第十二条 废旧材料回收奖惩:除a、b、c、d级检修、专项检修产生的废旧材料及单件在500kg以上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废旧材料由公司统一回收处理,不进行奖励外,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按处置收入的20%用于对回收部门的奖励。

公司对不回收废旧物资的行为(不回收行为—指工作结束后超过一天不进行回收的行为)进行惩处,惩处额为原价值额的50%;因不回收或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失时,由应回收人或责任部门按原价值承担损失责任。

第十三条 废旧物资修复利用的奖惩

凡经验收合格的修复的废旧设备,公司按下表所列品种进行奖励兑现。

第十四条 物资库房在物资发放时,按先领用修复件,后领用新件的原则。

第十五条 修复件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修复人应在5日内修复,

否则追回奖励金。

第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一经发现取消奖励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对可进行修复利用的物品而不进行修复,或修复件积压,造成新购品领用,废旧物资长期积压(一般指3个月)的行为进行考核,按积压废旧物资原值的10%考核修复部门或发放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2】

1目的: 加强废旧物资及各种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处理等管理,规范处理程序,杜绝人为浪费和闲置,减少资产流失。

2 适用范围:

2.1废旧物资范围:施工现场范围内所有的因不符合质量、技术及工艺要求的物资,包括经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措施用料。

2.2 包装物范围:设备包装箱、设备固定物、随设备固定的钢管排架;电缆轴及其它包装物,包括有押金和无押金的各种包装物。

3 回收

3.1 废旧物资的回收:由各使用单位收集并送到物资部办事处指定的集中地点,由物资部办事处保管员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此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填写 hyperlink /l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台帐'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台帐。

3.2 包装物的回收:各使用单位要及时将包装物退回物资办事处的指定地点,经保管员验收合格后撤消借用手续。

4 利用与处理

4.1物资办事处应及时对废旧物资和包装物进行筛选分类;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各专业公司充分利用废旧物资。

具体价格由物资办事处与项目部协商确定,每月由物资办事处汇总,将费用转入使用单位成本。

4.2 调拨:物资办事处根据各施工现场和物资部的需要,对还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组织调拨,调拨价格由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和财务部共同协商确定,物资办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4.3 销售:物资办事处对已确认没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和包装物,可对外销售,价格参照各工程所在地的市场行情确定并报项目部备案。

4.4 结算:

(一) 废旧物资的结算:各施工单位、专业公司回收上缴的废旧物资,由物资办事处根据磅单或经交、收双方认可的数量开具数量验收单,待该笔物资处理后,按实际的销售金额连同验收单交项目部财务部门,根据各项目部的承包政策与送缴单位结算。

对在公司范围内的调拨,采用内部银行的结算方式,由财务部划转,对外销售的款项直接交项目部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开具有效的收据。

(二) 包装物的结算:各类包装物均为无偿使用,但各施工单位在使用期间造成丢失、损坏的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罚:凡有押金的包装物丢失、损坏造成的押金损失,以实际损失金额为准;凡无押金的包装物按丢失。

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3】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救灾物资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的回收水平和使用效率,防止救灾物资的浪费,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是指救灾过程中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采购、征用、调拨(包括对口支援在内),以及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接收和管理的社会捐赠的、可回收重复利用的救灾物资。

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活类物资。

包括帐篷、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

(二)救援类物资。

包括挖掘机、运输车、装载机、吊车、拖车、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及铁锹、镐、撬棍、千斤顶等小型救援工具等。

(三)医疗类物资。

包括常用医疗器械、高值医疗器械、监测器械、消毒器械,以及救护车和药品等。

(四)通信类物资。

包括应急通信设备和卫星电话等。

(五)供电类物资。

包括大型发电车和发电机等。

(六)其他物资。

第三条 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及回收、清理和登记工作。

生活类物资移交民政部门储备管理,作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

其中,帐篷和活动板房,回收后要分别作为中央和地方救灾储备。

作为中央储备的,省际间调运和储备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作为地方储备的,调运和储备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

救援、医疗、通信、供电类等物资移交灾区原采购部门、受援单位或受赠单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四条 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征调的救灾物资,应当在救灾任务完成后及时归还。

对一般损坏的,应由使用单位修复后归还。

对于严重损坏的,应当由征调单位或灾区县级人民政府使用物资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或出具相关证明,作为被征调单位核销的依据。

第五条 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做到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定点储存,专项管理,做好保养、维护(修)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因时间长久自然损耗(坏)等不能继续使用的物资,要逐件核查登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对其中可再利用部分进行组装整合再利用,作为回收救灾物资管理。

对于不宜长期收储的过剩物资或者当地收储能力有限的物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批后调剂使用,用于省内外其他地区救灾,避免救灾物资的浪费。

第六条 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灾区各级政府应当公布救灾物资回收利用举报电话,并及时反馈举报处理结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损毁、随意丢弃救灾物资。

凡有上述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有回收救灾物资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因不履行职责,造成救灾物资损毁、浪费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救灾物资回收管理具体规定。

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其管理的救灾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7篇 _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处对物资采购的管理,采购资金合理周转,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采购过程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物资采购的申请:

1.1.物资采购申请有三种:

1.1.1.每月由仓管员根据仓库中受用物资消耗情况,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1.2.由各部门主管根据经理安排的整改计划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须附《物资申请报告》;

1.1.3.工作人员因处理突发事件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2.仓管员填写的常用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必须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员处,整改项目及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可随报采购员;

1.3.各部门填报的《物资申请单》上必须写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及需要时间。

2.物资采购申请的批准:

2.1.采购员在收到由管理处经理审批过的《物资申请单》方可予以采购;

2.2.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将《物资申请单》报告递交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审核,按体系要求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采购;

2.3.若属紧急采购,经理不在时,须与经理联系同意后,先行采购之后填补《物资申请单》说明购买原因,由经理审批。

3.物资的采购:

3.1.a类物资必须到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3.2.b类物资的采购应按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

3.3.单品种商品采购资金达1000元以上的,不能使用现金,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支付。

3.4.物资采购申请在获得经理批准之后,采购员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采购任务,紧急采购需当天完成,物资采购均由专职人员执行,非专职人员采购的物资,原则上将不予报销;

3.5.采购员应以供应商所售商品的质量、品牌、规格、价格进行详细的了解,与《物资申请单》上该商品的质量要求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购买。

4.采购物资的验收:

4.1.物资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各类物资的专项检验员、仓管员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填入《物资申请单》或《物资申请报告》中交资料室归档;

4.2.各物资的专项检验员负责对物资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于包装物资出现无标志、有受潮、水迹、破损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验收,如出现不合格物资,由所验物资的专项检验员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呈请部门经理审批,不合格物资的处理由采购人员按部门经理意见执行;

4.3.仓管员按照《物资申请单》上的要求及经理的批复对采购回来的商品数量进行验收,按重量计算的全部过秤,按件数计算的全部点数,按理论换算的,全部检尺换算,以实际检验结果数量为实收数量,并填写《物资入库单》,将商品入库;

4.4.采购员凭《物资申请单》、采购商品发票和《物资入库单》到财务人员处报销;

4.5.采购完成后,采购的有关文件记录交资料室存档,以备查询。

第8篇 k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料管理规定如下:

一、废旧物资范围: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阿子木、包装板等

二、公司对废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

1、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指定点,即废料场或废料物资库(其中,边角料、余料、阿子铁进入废料场;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等进入废料场对面的废料物资库),各部门不得随意乱堆、乱放,部门内对废料管理按5s标准执行,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①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由本部门运至废料场时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②对废旧纸箱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折叠堆放整齐;废旧纸花必须打捆、收缩紧卷堆放,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③对各部门将废料物资运往废旧物资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或因不可避免的少许遗留废纸也必须清扫干净,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2、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外卖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计量单一式两联),保卫组(督察室)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监称人员监称由购买方通知,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综合科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5~10倍给予罚款。购买方凭计量单(一联)到财务科交费,可每月进行结算一次,仓储部将另一联计量单传递财务科,采购部凭计量单给购买废旧物资方开具物资出门条后到财务科签盖物资出门章,购买方以此作为物资出门凭据。

三、公司废旧物资外卖责任部门:采购部

四、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某场行情,由外卖责任部门每隔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科)。

五、在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方必须完善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手续(合同或协议期限暂定半年)。并缴足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采购部与购买方商确,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购买职责

六、保卫组在门卫放行执勤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按公司物资出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凡可以外卖废旧物资绝对杜绝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门;在出渣放行过程中,对可以外卖的废纸板、纸花、阿子铁等绝不允许流失。如发现有与购买方或出渣人员联合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责任人2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七、以前若有与本规定不同之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并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有不尽之处,由综合科修正、完善并解释。

第9篇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料管理规定如下:

一、废旧物资范围: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阿子木、包装板等

二、公司对废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文秘资源网

1、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指定点,即废料场或废料物资库(其中,边角料、余料、阿子铁进入废料场;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等进入废料场对面的废料物资库),各部门不得随意乱堆、乱放,部门内对废料管理按5s标准执行,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① 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由本部门运至废料场时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②对废旧纸箱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折叠堆放整齐;废旧纸花必须打捆、收缩紧卷堆放,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③ 对各部门将废料物资运往废旧物资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或因不可避免的少许遗留废纸也必须清扫干净,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2、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外卖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计量单一式两联),保卫组(督察室)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监称人员监称由购买方通知,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综合科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5~10倍给予罚款。购买方凭计量单(一联)到财务科交费,可每月进行结算一次,仓储部将另一联计量单传递财务科,采购部凭计量单给购买废旧物资方开具物资出门条后到财务科签盖物资出门章,购买方以此作为物资出门凭据。

三、公司废旧物资外卖责任部门:采购部

四、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外卖责任部门每隔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科)。

五、在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方必须完善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手续(合同或协议期限暂定半年)。并缴足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采购部与购买方商确,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购买职责

六、保卫组在门卫放行执勤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按公司物资出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凡可以外卖废旧物资绝对杜绝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门;在出渣放行过程中,对可以外卖的废纸板、纸花、阿子铁等绝不允许流失。如发现有与购买方或出渣人员联合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责任人2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七、以前若有与本规定不同之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并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有不尽之处,由综合科修正、完善并解释。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采购物资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采购物资管理规定

1、各部门每周六上午把下周采购预算和工作快报一起上交总经理批准

2、按批准预算,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部门经理签字后,送采购部进行询价,原则上以货比三家及以最佳质量、最合理价格取舍,在可能范围内附上报价单及说明书,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及总经理审批,以此作为采购依据,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购买入库;

3、未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一律不准采购,禁止先买后批;

4、如有预算之外的紧急采购或临时采购,需报总经理批准,如无总经理批准,采购部一概不予受理;

5、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部门协调,各部门物资需求一般需提前3天报单;

6、每周一和每周三为采购申报日,各部门在此两天将申购单交采购部;

7、为便于采购工作流转,每周二及周四10:00-11:0014:00-15:00拟定为请示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申购单时间;

8、实行部门成本核算控制制度,即各部门购买、领用物资费用(单项、小额款)由各部门自行控制,如当月成本超出预算或规定标准将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9、各部门申购单上需注明物资规格、数量、尺寸、用途、材质及特殊要求等,以方便采购,如发生采购失误(重复购买、采购过剩、多余购买等),将由相应责任人赔偿。

签署人: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11篇 公司物资库房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库房安全防火管理规范

1.库房照明灯下,不准存放可燃、易燃物品,因库房面积限制,照明灯下需放置物品时要与照明保持50公分距离,并使用防火材料覆盖物品。

2.油漆、稀料、油料等易燃品库房需安装防爆照明灯,电源开关应安装在库房门外。易燃挥发性物品严禁敞开存放,必须封闭指定专人管理,要保持门窗牢固通风,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3.氧气、乙炔气、液化气及其他高压气罐使用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依照不同特性分别隔离存放,用后不得带表放置,必须关牢阀门加瓶盖,存放部位无火源、热源、无撞击、无易燃物,严禁爆晒撞击、堆压杂物。

4.有毒化学品、试剂、溶剂、杀虫药品必须存放在专门铁柜门锁牢靠,指定专人专管、帐物相符,领用凭部门经理批示证明,登记签字注明用途去向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

5.各类库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门窗牢固可靠,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存放安全可靠不准随意存放或转交他人。在开窗通风时门窗必须有防护栏和防护网,防止从门窗向库内投放异物、火种引起重大事故。

6.食品库房、中小型冷库必须严格作到生、熟食品分开,干鲜食品分开、有包装与散装食品分开,散装食品之间使用加盖器具或包装袋分开,库存米、面、肉类、无包装食品必须上架存放,严禁接触地面,防止投放灭虫灭鼠药或其他杂物将食品污染,发生中毒事件。

第12篇 s物业管理公司物资财产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物资财产管理规定

一、范围:

凡购入、调拨等不同来源取得的财产设备,均属于资产的范围。

二、分类:

第一类:专用设备;

第二类:交通工具;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办公和公务用的家具设备;

第四类:其它,凡不属于以上各类资产均列入其它。

三、计价: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账。

2、无偿调入和旧有的资产,无法查原价的,可估价入账。

3、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注销。

四、管理:

1、各项目区域办公室为项目区域资产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领发、调配、清查、维修以及处理报损、报废等具体管理工作。

2、对在用的资产,按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登记,落实到部门、人,实行'谁用谁管,人走物不走'的原则。

3、制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二份,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各存一份,以便定期检查核对。各部门发生资产使用人员变动工作时,应及时办妥调整移交手续。

第13篇 南龙供电公司物资材料管理规定

龙南供电公司二级仓库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龙南供电公司二级仓库物资材料管理一般规定,以及物资材料申报、领用、消耗、报废管理的流程。

2.职责与权限

2.1车间(部门)主任对二级仓库物资材料管理工作负责,本车间(部门)物资材料采购计划必须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

2.2车间(部门)应设材料员(可兼职),在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间(部门)物资材料的计划审核、提报、领用、保管、出入库管理统计等工作。定期核查班组领用物资材料的使用、保存、消耗情况。

2.3各班组应设兼职材料员,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物资材料的申报、领用、保管、消耗管理工作,建立班组消耗性材料领用记录。定期对本班组物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物资材料计划管理

3.1.1物资材料计划分类

a.季度维修材料――指年度成本指标中的消耗性材料。

b.技改、维修工程材料――依据公司综合计划开展的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和维修工程中的设备类物资和工程安装材料、用于本工程的消耗性材料等。

c.备品备件材料――用于电网设备定期维护检定用装置部件等。 d.其它专项材料-因临时性工作安排,经相关程序审批立项项目的物资材料。

3.1.2物资材料计划编制依据

a.季度维修材料计划,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按月或季度进行编制。

b.技改、维修工程材料计划,应按批准的项目规模、设计以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c.备品备件材料计划,应根据相关设备检定维修周期批次编制。 d.其他专项材料计划,应根据批准立项的项目规模、设计以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3.1.3物资材料计划编制审批程序

a.物资材料计划填报应认真、准确,并填用“龙南供电公司限额领料折”。(格式见附件1)

b.物资材料计划按照双轨流程进行审批,即纸质材料计划为正式认定材料计划,电子版材料计划作为辅助手段,便于工作联系和汇总统计。(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

c.所有物资材料计划的审批流程必须完整,流程不完整的材料计划物资公司有权拒绝执行采购。财务部门也不能进行结算。

d.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私自向商家赊借物资、材料。

3.1.4物资材料计划编制一般规定

a.物资材料计划应填用“龙南供电公司限额领料折”,不得随意更改填报格式。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应准确,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相关技术协议或图纸等说明文件。

b.工程用物资材料计划,应根据项目性质提前编制,以满足设备订货或生产加工周期需要。

c.。

3.1.5物资计划的补充和变更因工程项目计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物资材料计划变更的,应根据相关的设计变更资料或项目变更申请,编制本工程物资材料补充计划或调整物资材料计划内容,与相关的变更说明材料一并提交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材料计划。

3.2物资材料的出库、保管、使用

3.2.1车间(部门)材料员应根据已完成审批程序的物资材料计划办理物资出库手续,领用物资材料。

3.2.2车间(部门)材料员应现场核对领用物资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如物资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材料计划的,应待核实清楚后方可领用。

3.2.3车间(部门)材料员对物资材料的技术文件负有保管责任,在物资材料领用、设备开箱验收时,应对物资材料附带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图纸资料等技术文件一并建档保存。

3.2.4车间(部门)材料员对已领用的物资材料负有保管责任。各车间(部门)应建立物资材料仓库台帐,记录物资领用、使用、损耗情况,如实记录领用材料的消耗情况、使用方向、数量等,定期盘点核对物资材料,做到账、物、卡相符。

3.2.5车间(部门)应对本部门工程余料、报废物资材料独立建档,应严格遵守“龙南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3.2.6车间(部门)应完善本部门物资仓库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整理物资仓库,加强仓库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管理,对仓库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第14篇 项目经理部分包商物资管理规定

项目经理部分包商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理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操作行为,实现物资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物资管理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引进并经业主(工程师)同意的合格分包商施工队伍。

第三条经理部下设物资部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保管、供应、调剂及与材料相关的业主(工程师)的衔接和配合;负责制定降低物耗措施,分工号限额发料,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负责工地物资管理及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行物资结帐和清算;负责建立健全与质量体系文件有关的基础台帐、表格及操作程序。

第四条物资部负责向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本工程所需的钢材及商品砼,其它所有材料均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采购。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五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委书记、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程、合约、财务、材料、试验、机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采购小组,负责对材料供应商资质的审查,评定工作。

第六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物资监察小组,负责对采购材料的数量、单价的监督。

第七条工程部门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需用时间、所用部位等相关资料;材料部门负责市场调查,采购工作的实施;财务部门负责价格监督;试验部门负责质量检验;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监控。

第八条物资部根据需采购材料的质量标准、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个有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的生产(供应)商,然后中就其管理状况、技术力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包装、运输、供货能力等进行综合比较,重点选择几家较好的生产(供应)商,报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供货。

第九条物资部要在采购材料前把选取的相关最优生产(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报送业主(工程师)审核,只有经过业主(工程师)的同意方能进行材料的进货。

第十条对于钢材、商品砼的采购,其数量应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并充分考虑现有材料的存货量和修旧利废,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节约因素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工程实体且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如水泥、砂石、外加剂、防水材料、电焊条等的采购,分包商施工队伍必须在材料采购前7天报送相关材料生产(供应)厂商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到物资部,由物资部初步审定后报业主(工程师)并经同意方能进货,如果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不能通过业主(工程师)的审核,那么就必须从经理部指定的并经过业主(工程师)同意的材料供应商进行供货,具体单价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谈判。

第十二条物资部每月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预测下期市场价格走向,以便在采购材料中争取主动,力争为经理部节约采购资金。

第三章物资供应、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钢材、商品砼的领取原则上由分包商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办理,如负责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进行材料的领取,应委托专人代替,并出具盖有分包商施工队伍公章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对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施工所需大批量钢材、商品砼需提前3天向物资部提供所需商品砼、钢材的规格、数量及需用时间的书面物资申请计划(表格附后),并且所提申请计划必须经过工区负责人签字确认,物资部才予以供应。在商品砼、钢材运达施工现场时,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规格是否合符,并派专人签收供应厂商的送货单,物资部也应负责核对。供应厂商、分包商施工队伍、物资部三方各持一份送货单,作为物资部与供应厂商、分包商施工队伍结算的原始依据,如数量有异议,必须在交货现场提出,以便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由经理部向各分包商施工队伍供应的每批材料,分包商都必须在物资部签认本批材料的发料单。

第十六条所有进场用于工程实体及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必须向业主(工程师)提供所进材料每批次的质量证书、国家行业标准或上海市政建设有关标准等相关文件及其合格证副本。在材料使用前,还必须经过二次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业主(工程师),期间所发生的二次检验费用均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工程师)要见证取样,经理部、各分包商队伍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条件。只有经过业主(工程师)在试验证书或相关等效的证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所采购的材料才能用于工程施工。如果经二次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无论是经理部采购的还是分包商施工队伍采购的均需立即移出施工现场,并进行更换,如给经理部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各方责任。

第五章限额供料及总控量控制

第十七条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总体工程及单项工程应耗材料总量,物资部建立总体工程及各单项工程(工点)的限额发料台帐,对分包商施工队伍实行限额发料。

第十八条物资部应严格按工程部提供的各分包商单项工程需用材料数量、规格进行供应,如分包商所提物资申请计划数量或规格与工程部有出入,物资部应及时与工程部、作业部联系,确定是否是变更所需还是计划有误;当分包商所提计划总量超过工程部计划量时,应及时向经理部领导汇报并积极与各部门联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只有征得领导同意及相关部门认可后方能超额发料。

第十九条物资部在季末、年终进行物资核销,根据经理部已完工程的验工数量所应耗材料与分包商施工队伍实际领用材料对比进行核销,分析节约或超额原因,以指导下一步工作。

第二十条在经理部管段范围内,如发现分包商施工队伍倒卖工程材料,蒙取利益,则按倒卖材料总价的2倍加以罚款,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章物资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进入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库房的已验收和待验收材料必须按合同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运输及存放。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件中没有明文规定的主要材料的运输,按节约物流费用,减少运输损耗,确保运输安全的原则,经理部可在充分考虑上海市政工程的有关要求下,自由地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径、运输数量,确保材料的包装、性能完好无损,满足施工所需。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材料如管片的运输、管片的存放应以合同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应获得业主(工程师)的许可。

第二十四条材料的存放场所应根据材料的理化性能、存放时间长短、收发作业频次、批量大小、防火安全、装卸条件等因素,综合进行考虑和分配。

第二十五条材料的存放要作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盖,过目成数,查点方便,标识明显,尽力实行'五五化堆码',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整洁、美观,各存放点都应有平面示意图、安全防火措施

、足够的防火器材及十防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搬运、堆码都必须征得业主(工程师)的同意,并且所有堆放材料的场地都必须按合同文件中的规定进行硬化及合理布局。

第二十七条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经理部以上要求严格执行,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有义务配合经理部各部门进行文明、安全工地建设。如果由于分包商队伍材料的堆码,库房的设置不合理给经理部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经理部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物资报表与帐物结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公司现行规定的统计范围,编审程序,时间要求,现有的物资报表分为:tw1表、tw1附表、tw2表、tw3表、tw4表、tw5表、tw6表、tjb-1表、tjb-4表、全部物资进供存表、主要材料核算表、料具设备报表、限额发料台账、材料动态等十四类。

第二十九条物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物资目录要求建立物资收、发、存管理台帐,物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计量单位、进料日期、凭证编号、收入来源、领用单位或工号、收发数量、金额等内容记载准确,按规定时间、格式要求将相关凭证及报表移送相关部门,并办理签认手续。

第三十条各类物资报表应采用对比分析、平均分析、动态分析等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预测今后物资工作的走向,积极为公司领导出谋划策。

第三十一条努力实现经理部物资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各类物资报表力争通过计算机进行制作、汇总,物资收发及动态等相关凭证、报表应整理装订,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条供应单价:由经理部供应的各种材料单价根据经理部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合同上签定的单价为准。

第三十三条扣款时间及方式:每月20日作为经理部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行盘点清算扣款时间,由物资部制定本月材料扣款清单(表格附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三十四条材料运杂费:材料从进货地点到各施工地点的运杂费由经理部承担。

第三十五条材料装卸费:直接运到施工现场的装卸费由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承担,并自行组织人员装卸及材料数量的点收。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每月根据物资部提供的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扣款清单进行材料费用的扣除。

第九章物资纪律

第三十七条物资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有帐外料,不准滥收或随意提高物资费用。

第三十八条物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不得玩忽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严格遵守统计法,不得假报、虚报、瞒报各类统计数字,认真做好节约、统计、物资清查、监察等项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r413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附物资申请计划表、材料扣款清单)

第15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物资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物资管理规定

为使办公用品管理合理、有效,进一步做到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将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胶水、透明胶、大头针、图钉、回形针、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告示贴、便条纸、信纸、橡皮、夹子、圆珠笔、钉书钉等。

2、管理消耗品:钢笔、签字笔、白板笔、修正液、打(复)印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计算器、印泥、笔筒等。

二、办公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笔、签字笔、直尺等。'部门领用'系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大型钉书机等。

三、消耗品及管理消耗品每月25日申请一次,管理品每季度末的十日内申请一次,原则上不再另行申请。

四、各部门于每年的1月25日填报《部门年度固定资产申购单》,交行政部汇总,并会同财务会计部共同拟定《公司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五、原则上,每人每月发放圆珠笔芯或签字笔芯一支,便条纸及信纸各一本。每人每季发胶水一瓶、大头针、回形针、钉书钉各一盒、笔记本一本。不够用者,可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另行申请。

六、每人及每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卡'一张,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控制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七、行政部可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存库。

八、新进人员到职时按'新员工办公用品领用标准'在行政部部门领用,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退还行政部。

九、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十、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丢失或被盗、损坏,公司将根据具体原因追究当事人相关物品净残值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付部分除外)。对于重大责任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物资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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