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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大京发电厂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一、分布在全厂的消防器材是扑灭初始火灾的主要设备,每位职工都应很好爱护。
二、全厂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由厂安监部根据各部位防火需要进行统一计划与配备。安监部消防管理专职负责质量监督和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合格率达100%。
三、配置在现场的消防器材属于现场设备的一部分,各部门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按所属设备区域划分进行定置管理,由所在部门、班组、岗位负责,做到定点、定位、定责任人。
四、各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岗位应对所属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打扫卫生,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及时报告安监部。
五、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应有台帐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并经常进行检查,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岗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列入交接班进行交接。对擅自动用者有权进行制止。
六、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备,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安监部领导和消防专职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位置,如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消防器材,需征得安监部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复位。
七、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箱应有明显的编号和标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室内消火栓3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室外消火栓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妨碍消火栓的使用。
八、 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将现场消防器材转让,借与其他单位和个人。
九、擅自移动、挪用、偷窃、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监部调查、取证和处理。
十、发生火灾后或大量消防器材定期更换时,责任单位要协助安监部进行消防器材的调配工作。
第2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一、分布在全厂的消防器材是扑灭初始火灾的主要设备,每位职工都应很好爱护。
二、全厂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由厂安监部根据各部位防火需要进行统一计划与配备。安监部消防管理专职负责质量监督和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合格率达100%。
三、配置在现场的消防器材属于现场设备的一部分,各部门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按所属设备区域划分进行定置管理,由所在部门、班组、岗位负责,做到定点、定位、定责任人。
四、各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岗位应对所属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打扫卫生,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及时报告安监部。
五、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应有台帐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并经常进行检查,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岗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列入交接班进行交接。对擅自动用者有权进行制止。
六、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备,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安监部领导和消防专职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位置,如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消防器材,需征得安监部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复位。
七、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箱应有明显的编号和标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室内消火栓3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室外消火栓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妨碍消火栓的使用。
八、 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将现场消防器材转让,借与其他单位和个人。
九、擅自移动、挪用、偷窃、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监部调查、取证和处理。
十、发生火灾后或大量消防器材定期更换时,责任单位要协助安监部进行消防器材的调配工作。
第3篇 工厂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厂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各种消防设施、应由技术部人员和消防员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随时保证其性能良好。
2.各种消防设施,在非火警情况下,非消防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不得移动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损坏。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应保持畅通。
5.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加强清擦,防止污垢堵塞灭火器喷口。
6.安全保卫部派专人经常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及时教育,对不听制止或造成设备损坏,查明情况,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