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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电气工作安全管理变电所两票三制规定
保证变电所工作和运行安全的规章制度有: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即“两票三制度”等。
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是保证电气工作和电气操作安全的重要的组织措施。
(一) 交接班制度
1) 变电所电气值班人员上、下班必须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准离岗。
2) 禁止在事故处理或倒闸操作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手续前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班长领导下协助处理,一般在交班前30分钟停止正常操作。
3) 交接班内容包括:○1本所运行方式;○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化情况;○3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4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情况;○6仪器、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7领导指示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4) 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做到“交的细致,接的明白”。
5) 交班时由交班值班长及全体值班员做全面交待,接班人员要进行重点核查核实。
6) 交接检查后、双方值班长应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并与系统调度实验电话,互通姓名,核对时钟。
(二)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包括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按照运行规程的规定,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回检查。
遇有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 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 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 设备缺陷有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 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等天气变化时;
5) 根据领导的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巡视后向值班长汇报,并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巡视检查应遵守如下安全规定:
1) 巡视高压设备时,不论设备停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7-2安全距离的规定。
2) 巡视中发现高压带电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值班员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以防雷击泄放的雷电流产生危险地跨步电压对人体的伤害,防止避雷针上产生的高电压对人的反击,防止有缺陷的避雷器雷击时爆炸对人体的伤害。
4)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关门。
(三)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为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完好的处在备用状态,应定期对设备及备用设备、事故照明、消防设施进行试验和切换使用。
变电所应根据规程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验周期、项目、质量标准,以及设备定期轮换的项目、要求和周期。
对运行影响较大的切换实验,应做好事故预测和制定完整对策,并及时将试验切换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本中。
为保证安全,规范管理,变电所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管理制度,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及消防制度等。
第2篇 大唐发电厂“两票”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两票”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努力实现三个100%: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都无权无票作业);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两票执行环节必须100%落实。
第二章 “两票”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两票”执行情况负责;“两票”各级审核人员对标准票的准确性(包括票面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负责。
第四条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每月对本班组“两票”的执行数量、合格率、标准票使用率、票面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至车间安全员。
第五条部门安全员全面监督、检查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安监部汇报。每月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对部门专职和班组安全员上报的材料进行整合汇总,同时将部门考核情况一起于每月8日前上报至安监部。
第六条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各专业专职每月不定期对本专业“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每月对本专业“两票”的执行数量、合格率、标准票使用率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至部门安全员。
第七条安监部门不定期抽查“两票”各环节执行情况,不断纠正错误,提高“两票”执行质量。
第八条发电部负责操作票,设备部、检修公司负责工作票的标准票入库工作。每月10日前发电部、检修公司各专业专职负责组织所辖班组梳理上月非标票,并按规定审批手续转入标准票库,各级审核人员应及时审核,结束入库流程。
第三章 “两票”管理奖惩
第九条“两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发生一起无票作业,按责任异常考核;年度内同一责任人发生两起及以上无票作业,实行内部待岗半年处理。
对发生的无票作业行为,将连带追究领导责任、监督责任;执行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将连带追究监督责任;同一违章行为若涉及多人履职不到位,将根据职责分工对罚款金额进行分解(考核金额详见附表1和附表2)。
“工作票”无票作业,经安监部查实属运行发现的缺陷,且未按规定在管控平台中登录缺陷的,运行承担同等责任,考核当事人100元/次,当班值长100元/次,部门安全员50员/次,部门第一责任人50元/次。
第十条对标准票出现错误的现象,将逐级考核标准票审核人员:一级审核人员20元/张,二级审核人员10元/张。
第十一条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各专业专职未对本专业“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记录,考核50元/次。
第十二条三级安全网络成员未对本部门(或班组)“两票”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分析、记录并按期上报,考核50元/次。
第十三条每月10日前未完成上月所有非标票转标票工作,考核相关专职50元;非标票转标票未达60%的,考核相关专职100元,部门第一责任人50元。因审核环节造成标准票入库延误的,同时考核相关审核人员10元/张。
每月按期完成非标票转标票工作,奖励专职50元,班组100元。
第十四条发电部许可人等在日常办理“工作票”许可过程中发现票面存在错误并退回检修班组重新开票,经安监部核实后奖励审核人员20元/张。
第十五条安监部将每月“两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网通报并列入厂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对车间、班组自查自纠自考核的问题不再重复考核。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分公司等组织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加倍考核。
第十七条附表中未列考核项目,安监部有权根据违章严重程度确定考核金额。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唐南京发电厂两票考核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安全监察部。
第3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两票一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的安全行为,杜绝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煤气工段区域内所有检修作业、临时性作业及相关方的临时作业活动。
3 管理内容
在煤气工段执行“两票一证”(工作票、确认票、煤气设备动火证)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3.1凡是检修、临时任务、非正常生产作业、多个单位相互交叉等作业前必须填写工作票;
3.2工作票由“谁实施谁填写”,经过工作地点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由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发;
3.3工作票签发人,要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及措施不完善的工作票,要求重新填写;现场实施人员落实确认票的内容;
3.4今后所有工作、检修任务都要以《工作票》、《确认票》的形式下发,领导在下达任务时没有《工作票》、《确认票》视为违章指挥、操作者没有填写《工作票》、《确认票》视为违章操作;
3.5煤气系统检修动火要提前三天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
第4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关于“两票一证”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的安全行为,杜绝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煤气工段区域内所有检修作业、临时性作业及相关方的临时作业活动。
3 管理内容
在煤气工段执行“两票一证”(工作票、确认票、煤气设备动火证)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3.1凡是检修、临时任务、非正常生产作业、多个单位相互交叉等作业前必须填写工作票;
3.2工作票由“谁实施谁填写”,经过工作地点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由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发;
3.3工作票签发人,要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及措施不完善的工作票,要求重新填写;现场实施人员落实确认票的内容;
3.4今后所有工作、检修任务都要以《工作票》、《确认票》的形式下发,领导在下达任务时没有《工作票》、《确认票》视为违章指挥、操作者没有填写《工作票》、《确认票》视为违章操作;
3.5煤气系统检修动火要提前三天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
第5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两票”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两票”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努力实现三个100%: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都无权无票作业);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两票执行环节必须100%落实。
第二章 “两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两票”执行情况负责;“两票”各级审核人员对标准票的准确性(包括票面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负责。
第四条 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每月对本班组“两票”的执行数量、合格率、标准票使用率、票面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至车间安全员。
第五条 部门安全员全面监督、检查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安监部汇报。每月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对部门专职和班组安全员上报的材料进行整合汇总,同时将部门考核情况一起于每月8日前上报至安监部。
第六条 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各专业专职每月不定期对本专业“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每月对本专业“两票”的执行数量、合格率、标准票使用率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至部门安全员。
第七条 安监部门不定期抽查“两票”各环节执行情况,不断纠正错误,提高“两票”执行质量。
第八条 发电部负责操作票,设备部、检修公司负责工作票的标准票入库工作。每月10日前发电部、检修公司各专业专职负责组织所辖班组梳理上月非标票,并按规定审批手续转入标准票库,各级审核人员应及时审核,结束入库流程。
第三章 “两票”管理奖惩
第九条 “两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发生一起无票作业,按责任异常考核;年度内同一责任人发生两起及以上无票作业,实行内部待岗半年处理。
对发生的无票作业行为,将连带追究领导责任、监督责任;执行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将连带追究监督责任;同一违章行为若涉及多人履职不到位,将根据职责分工对罚款金额进行分解(考核金额详见附表1和附表2)。
“工作票”无票作业,经安监部查实属运行发现的缺陷,且未按规定在管控平台中登录缺陷的,运行承担同等责任,考核当事人100元/次,当班值长100元/次,部门安全员50员/次,部门第一责任人50元/次。
第十条 对标准票出现错误的现象,将逐级考核标准票审核人员:一级审核人员20元/张,二级审核人员10元/张。
第十一条 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各专业专职未对本专业“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记录,考核50元/次。
第十二条 三级安全网络成员未对本部门(或班组)“两票”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分析、记录并按期上报,考核50元/次。
第十三条 每月10日前未完成上月所有非标票转标票工作,考核相关专职50元;非标票转标票未达60%的,考核相关专职100元,部门第一责任人50元。因审核环节造成标准票入库延误的,同时考核相关审核人员10元/张。
每月按期完成非标票转标票工作,奖励专职50元,班组100元。
第十四条 发电部许可人等在日常办理“工作票”许可过程中发现票面存在错误并退回检修班组重新开票,经安监部核实后奖励审核人员20元/张。
第十五条 安监部将每月“两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网通报并列入厂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对车间、班组自查自纠自考核的问题不再重复考核。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分公司等组织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加倍考核。
第十七条 附表中未列考核项目,安监部有权根据违章严重程度确定考核金额。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唐南京发电厂两票考核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安全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