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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范本
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新建研究生公寓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促进和谐贵研建设,促进贵研铂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请公司各部门和员工遵照执行。
第一条 研究生公寓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条 公寓入住条件。
1、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2、家不在昆明城区,贵研铂业公司、昆贵所新聘用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3、家不在昆明城区,贵研铂业公司、昆贵所的未婚、在职、大学专科以上员工;
4、家不在昆明城区,贵研铂业公司和贵研所控股子公司的未婚、在职、大学专科以上员工。
以上四类人员根据研究生公寓的容纳程度,按顺序安排入住。
第三条 公寓入住管理
1、博士、博士后,按单间安排入住。
2、研究生在读期间,按床位安排入住。
3、符合入住条件的其他在职员工,按床位安排入住。
4、在读研究生的入住,由公寓管理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招生计划,预留、提供公寓房源,入住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安排、调配,并负责日常管理。
5、员工由公司公寓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安排入住。
6、因房源有限,不符合住单间条件的入住学生和员工,不得采用变相方式单住公寓。否则,经查实后,扣除入住押金,取消入住资格。
7、研究生公寓公共设施,由研究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公寓室内设施,如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由使用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维修;如人为因素造成设施的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公寓收费标准
1、在读研究生入住公寓,每学年住宿费为1000元。凡属公司(所)计划内统招的研究生,在读期间(三年)的住宿费由所代支付。如研究生毕业后未留在公司(所)工作,则在读期间的住宿费列入应退赔的培养费内容,由公司(所)财务部统一收取。
2、入住员工,按80.00元/月床的收费标准,入住研究生公寓二年。从第三年开始,按200.00元/月床的收费标准,收取公寓住宿费。
3、在职博士学位员工入住研究生公寓,按100.00元/月间标准收费。
第五条 公寓水电费管理
研究生公寓实行自来水表、电表入户管理。
1、用电管理。
公司按公寓房间电表收取电费,入住学生和员工房间电表分摊缴纳电费,电费按月支付。
2、用水管理。
公司按公寓房间水表收取水费(含太阳能热水),入住学生和员工房间水表分摊缴纳水费,水费按月支付。
第六条 入住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入住条件。
2、本人提出入住申请。
3、所在部门签署部门意见。
4、公寓管理部门按入住规定审批后,根据公寓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入住。
第七条 押金
入住公寓的研究生和员工均需缴纳500.00元的押金,并与公寓管理部门签订“入住承诺”。
第八条 公寓入住规范
入住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公共安全规范”、“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卫生规范”。违者按规范的相关条款处罚,严重违规者公司有权取消入住资格,直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健康成长,保证医院相关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对象:三年内新进临床及医技部门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包括研究生)的人员
二、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考核。
2.每年发表医学统计源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3.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4.每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
5.每年承担科室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6.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7.完成医院交待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
1.合格标准:上述培养细则完成六项以上(包括六项)为合格。
2.考核周期:每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处理:半年不达标者及时进行面谈督导,年终不合格者,待遇暂停发放(跟同入院本科同等待遇),等达标后再享受绩效工资相应系数待遇。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_人医政字(2022)45号文件废止。
第3篇 职业中专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文件
(一)教学计划
1. 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根本依据。专业部应组织各专业分届制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分学期制订各年级学期教学计划。
2.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以《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为指导,并明确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人才规格、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以及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等方面内容。
3.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应于每年5月底前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论证,并连同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6月中上旬由行政部教科所初审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经校长批准、执行,必要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4. 每学期放假前2个月,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并向全校征求意见。行政部教科所审核、调整后,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5.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培养目标,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平衡,力求教学计划整体优化,确保实现培养目标。执行教学计划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广泛听取意见,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改。
6.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应严格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定时归档。
(二)课程大纲(标准)
1.学校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学科课程大纲,无大纲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进行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专业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行业要求和学科特点,按照课程大纲(标准)的统一格式,自编课程大纲(标准),并经专业部审查认证,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2.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标准)组织教学,任课教师在编制课程教学计划时,应说明对课程大纲(标准)的处理意见。
3.在执行中允许在完成课程大纲(标准)基本内容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但须经相应专业或公共教研室研究、专业部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大纲规定的10% 。
二、教研活动
(一)专业部教研组制订学期工作计划时,应将教研活动计划列入并付诸实施。
(二)各专业和专业部公共教研室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一学期不少于8次,其中安排业务理论学习3次。
(三)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集中精力,提高效率。
(四)每个专业须有明确的教研、教改课题,每学年每个专业至少撰写2篇教研总结或教学论文、案例分析。
(五)各教研组每学期安排听课计划,相互听课,交流经验。每位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六)教研、教改课题须报行政部教科所备案,发表论文须将原件复印件及获奖证书报教科所,以便工作考评。
三、学术研究
(一)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提交1篇教育科研论文或教学案例分析报告,并作为教师考核要素之一。
(二)凡在校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均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推动作用的教科研论文给予一定奖励。
(四)校内外的学术交流、研讨需做好充分准备。主题发言须有明确观点、详实内容、确凿论据的发言稿,并尽可能印发与会者,以便交流,提高会议质量与效率。
(五)成立学术委员会,按照《__市zz职业技术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附件)组织好校内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__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