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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装饰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1、编制原则
1.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规定编制。
1.2科学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1.3贯彻执行施工各种规定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节约能源,降低成本。
1.4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图,做到文明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2.1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各有关部门协助,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各段技术负责人编制。
2.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并经过工程部讨论通过后,报公司副总审批。
3、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
3.1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生产的法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中选定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对擅自行事,违反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
3.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不得施工。
装饰公司图纸会审办法管理规定
1、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图纸会审,最终报公司副总审批签字。
2、会审前有关人员要认真熟悉和学习施工图,有关专业要进行翻样,结合施工能力和设备情况找出图纸问题,对现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3、图纸会审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3.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3.2工程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3.3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设备能力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3.4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5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
3.6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理。
4、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
装饰公司施工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1、技术交底必须使施工人员明确负担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2、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
3、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前进行。
4、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交底资料及时送到资料员处归档。
5、技术交底的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5.1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并向各段技术负责人,各段工长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底。
5.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各段技术负责人向工长交底。
5.3各段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工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后必须办理技术交接手续。
装饰公司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2、按系统归类整理,保证完整准确。
3、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随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有关规范、规定认真填写。
4、签字手续必须齐全,严禁伪造和后补资料。
第2篇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规定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主要包括四项重点内容: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索道架设施工方案、基坑开挖爆破方案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资源供应计划。
2.1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时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在满足合同规定工期前提下,尽量做到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和均�性。
2.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审查时,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
2.4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完成。但在开工前应完成反映全面规划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纲要的审批工作。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变更、补充和调整:
对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提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方案审查,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准。
5、施工方案(措施)审查规定
5.1施工方案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结束并进行闭环管理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查,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5.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3篇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实施程序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管理。
2总则:
为了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有计划、科学地指导工程施工管理,有效地进行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的动态综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3.1 质量策划
根据质量策划和合同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管理的依据。
3.1.1 编制依据
合同要求及我方承诺;
公司投标文件;
设计及其技术文件;
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
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
3.1.2 编制的内容
编制内容涉及的范围应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预试车中的单机试车三个阶段的工作,编制标准模式见附录。
3.1.3 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1.4 当工程规模较小、施工组织不复杂时,可以用施工技术方案代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要满足以下要求:
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
识别并确定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和资源要求;
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等各项活动以及验收标准;
确定交工技术文件标准。
3.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及管理
3.2.1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施工经理组织编制,报项目经理审核批准,中、小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也可以分为土建、安装两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由施工经理批准。
3.2.2 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编制单位负责打印、发放、归档。
3.2.3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应报建设单位和(或)监理公司审批。
3.2.4 施工组织设计的原稿连同审批签字的原件,由编制单位存档
3.2.5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上级部门的印发数量参照表一执行。
3.2.6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单位和部门的发放数量及发放范围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决定。
表一
装置工程 | 单位工程 | 简 单 工 程 | |
总承包部部长 | 1 | ||
项目经理 | 1 | ||
施工经理 | 2 | 2 | |
项目部资料存档 | 2 | 2 | |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 2 | 2 |
3.3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如因客观因素、施工条件变化而影响实施时,项目部应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原审批程序审批后下达施工组织设计变更通知,并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签收。
3.4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
3.4.1 项目部要定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4.2 工程竣工后,项目施工经理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的策划和组织。
3.4.3 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和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经项目施工经理统一编撰、审核并组织打印和归档工作。
4.质量记录和表单
a.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b.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c.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
第4篇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开发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宏观控制,计划性、系统性地对开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明确各阶段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协调各阶段的工作,使项目按一定的程序高质、高速、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前期组织阶段:主要由开发部负责,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
1、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调查要细致、全面,测算数据要准确,论证要有科学的预知性。
2、通过招投标,搞好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方案。
3、准确地做出项目的概预算。
4、及时办理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
5、按总体计划要求,及时做好动迁、拆迁工作。
二、施工组织阶段:工程部主要负责,其他各部门密切合作。
1、做好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计划。
2、通过招投标选择最佳的施工队伍组织实施。
3、认真做好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及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验收组织阶段:工程部主要负责,其他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1、及时组织工程的预验及竣工验收工作。
2、工程技术资料准确、齐全,并且分类成册,竣工资料要及时归档。
3、积极做好项目交接工作,做到手续齐备、设施完善、资料完整。
四、及时总结经验、收集资料,为新项目的开发做好准备。
五、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规定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主要包括四项重点内容: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索道架设施工方案、基坑开挖爆破方案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资源供应计划。
2.1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时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在满足合同规定工期前提下,尽量做到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和均衡性。
2.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审查时,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
2.4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完成。但在开工前应完成反映全面规划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纲要的审批工作。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变更、补充和调整:
对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提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方案审查,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准。
5、施工方案(措施)审查规定
5.1施工方案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结束并进行闭环管理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查,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5.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