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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仪管理规定3篇

发布时间:2022-11-18 09:57:11 查看人数:22

报警仪管理规定

第1篇 关于co报警仪的管理规定

1        总则:

正确使用co报警仪,是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规范我厂对co报警仪的领取、使用、保养、维护、检定、报废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管理职责:

2.1      全厂配置的co报警仪,归口由生产安全室安全主管负责管理。

2.2      全厂co报警仪的维护、检定(包括定期检定和故障检定)、报废的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室负责。

2.3      co报警仪的使用、保养管理工作由各使用单位(部门)负责,并必须建立发放到班组(个人)的台帐。

3  使用要求:

3.1  co报警仪表面必须保持整洁,做到无油污、无积尘及无乱贴乱画等。

3.2  co报警仪必须严格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3.3  co报警仪属精密仪器,不准与水接触,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砸、扔、摔等行为。

3.4  便携式的co报警仪使用过程中必须赤手操作,严禁带手套等进行操作。

3.5  便携式的co报警仪在现场使用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

4  维护、检定、报废:

4.1  co报警仪的定期检定工作计划由设备管理室负责,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做好送检工作, 便携式co报警仪送检10天内必须返回使用单位。

4.2  使用单位在接到设备管理室发出的检定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及时送检,凡到期未检定的co报警仪不准使用,否则按违规考核。

4.3  co报警仪无法使用的,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填写好申请表(申请表的格式附后),并连同报警仪送交设备管理室相关主管人员确认。经确认后以,属可修复的,由设备管理室确认人在“申请表”的确认意见栏里注明确认结果(如:人为损坏或质量原因,待修。)并签上确认人的姓名,使用单位必须保存其“申请表”,待修复后,凭该“申请表”换回修复的报警仪;属无法修复的,由设备室确认人在“申请表” 的确认意见栏里注明确认结果(如:人为损坏或质量原因,已报废。)并签上确认人的姓名,已报废的co报警仪交设备管理室保存,使用单位凭其签有确认结果的“申请表”报送生产安全室安全主管办理发放新的报警仪手续。

4.4  各使用单位所配置的co报警仪,在维护、检定、报废期间,必须自行调节本单位co报警仪在现场的使用。

5       增加:

5.1   需增加co报警仪的单位(部门),由使用单位(部门)填写“申请表”报送生产安全室安全主管审核,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办理领取手续。

6       考核:

6.1  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第三项中要求正确使用,否则按100元/款考核责任单位。

6.2    co报警仪不得当作私人非工作时使用,不得擅自转借给外单位及无关人员使用,发现一次考核100—200元。

6.3    对于非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而报废(如:因非质量问题而且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6.4   各使用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本单位配置的co报警仪,丢失的,  按3000元/台考核相关责任单位,然后办理补发手续。

第2篇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1. 矿长、副矿长、总工、爆破工、采掘开区队长、生产科室科长、生产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机车司机等下井时随身携带。

二、使用地点

2.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采煤机上。

三、使用时间

3. 下井后实行8小时连续不间断实时监测。

四、发放

4. 各单位根据安通科发给的仪器牌,凭牌领取,每个单位的使用人员应和牌上的编号对应,丢失时,罚款10元/个。

五、使用管理:

5. 监测人员应按时调校仪器,保证仪器性能稳定,灵敏可靠。性能不稳定的仪器,不得下井并及时更换。

6. 领取仪器时,应先检查外观,然后检查电压及零点,有问题时可要求更换,下班时必须按时交回,若超一班(从领仪器到交仪器超12小时),将给予罚款,若超过一天不交者,罚款100元,超过三天,视为丢失。

7. 下井后,应正确使用仪器,不得敲打、碰撞、挤压,不得损坏零件,否则视损坏程度给予50~700元的赔款,丢失者赔款700元。

8. 根据上述规定,凡应携带仪器的人员,下井时要随身携带,凡发现不带时,可给予50~100元罚款。

第3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报警仪及防护器材管理规定

一、通则:

1、    煤气防护救护器材是指空(氧)气呼吸器及加压设备、固定及便携式煤气报警仪,自动苏生器、长管呼吸机等。

2、    煤气防护救护器材属于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维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3、    使用人员要熟练掌握防护救护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做到会使用,会正确配带。

4、    所有以上器材必须保证随时能用,压力充足。

5、    定期校验,登记造册。

二、使用前的检查

1、使用前的检查

1)  使用前检查背带、面具是否完好。

2)  检查送气导管是否完好,连接严密。

3)  检查呼吸器吸气阀是否严密、好使。

4)  检查气瓶压力是否在280-300bar之间。

2、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  使用面具前应关闭供气阀,打开气瓶开关,然后戴上面具。

2)  使用面具时应避免磕碰。

3)  煤气区禁止摘下面具。

4)  当气瓶压力降至60bar时,呼吸器发出报警,此时使用者应立即撤出煤气区。

5)、使用碳纤维瓶时,要装上防护罩,发现瓶体损坏,要立即停止使用。

三、使用后的处理

1)  使用后应检查内外各部件是否完整无缺。

2)  用完后应对面具进行消毒。

3)  查看气瓶压力,不足立即填充。

四、维护

1、保管室内湿度合适,温度保持在5~35℃。

2、呼吸器应保持清洁,防止磕碰,灰尘及油污。

3、使用氧气呼吸器要严禁烟火。

4、造成损坏及丢失的,视情况,由当事人从奖金中扣除。

报警仪管理规定3篇

一、通则:1、   煤气防护救护器材是指空(氧)气呼吸器及加压设备、固定及便携式煤气报警仪,自动苏生器、长管呼吸机等。2、   煤气防护救护器材属于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维护,防止丢失和损坏。3、   使用人员要熟练掌握防护救护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做到会使用,会正确配带。4、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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