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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刚性规定4篇

发布时间:2022-11-22 11:57:11 查看人数:94

安全管理刚性规定

第1篇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刚性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杜绝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在集团公司和公司机电运输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简捷、直观、有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斜巷运输管理

(一)施工队小绞车(含无极绳绞车)操作司机必须相对固定,名单上报安监处备案。

(二)安装小绞车必须打混凝土基础,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和矿方验收。

(三)必须明确斜巷打运责任;项目部管理、使用的斜巷设备、设施,严禁其他单位使用。外单位管理、使用的斜巷设备、设施,我单位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四)斜巷打运必须实行全封闭安全管理。

(五)斜巷打运严禁有余绳松车、不带电松车、放飞车。

(六)斜巷提升严禁超挂车、不挂保险绳、不使用防脱销。

(七)无极绳绞车打运实行全封闭安全管理,不能实行的,必须有押车工跟车行走,押车工手持无线通信工具与司机保持联系。押车过程中,押车工要注意站位,上坡在车前,下坡在车后,严禁蹬车。

二、电机车管理

(一)电机车的灯、铃、闸及撒砂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二)电机车维护、保养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使用。

(三)电机车司机必须相对固定,名单上报安监处备案。

(四)电机车只允许在平巷中行驶,严禁在坡度大于7‰的巷道内行驶。

(五)电机车拖运平板车或没有抓手的车辆时,押车工必须跟车行走,严禁蹬车。

(六)电机车过负压大的风门时,必须有2人以上一同打开风门。

(七)使用2.5吨电机车拉1.5吨矿车(下同):重车不得超过4辆,空车不得超过10辆;使用5吨电机车:重车不得超过6辆,空车不得超过15辆;使用8吨电机车:重车不得超过12辆,空车不得超过25辆。(注:拉3吨矿车,数量减半)

(八)电机车或矿车掉道时,不得使用动力复道。

(九)公司和项目部要健全完善电机车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小绞车、无极绳绞车或电机车未停稳前,严禁摘取连接销、连接链或扳道岔。

四、项目部要强化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电机车押车工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和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职工培训中心、机电管理科要加大对上述工种人员的现场抽问、考核力度。

五、大型或存在安全威胁的设备安装、拆除工作,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六、电工停送电作业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等操作程序必须由同一人完成,严格执行“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的停送电管理制度。

七、坚持每旬电气设备检查、汇报制度,杜绝失保、失爆。

八、严禁采用“自拉自”方式挪移耙矸机或绞车。

九、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连接带式输送机胶带,严禁无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打运物件,严禁在皮带机机头10m范围内进行皮带接头或延接皮带操作。

十、严禁在综掘机回转台前方有人的情况下启动综掘机,综掘机运行时,人员严禁进入回转台前方。切割作业时,施工现场除安排掘机机司机、指挥人员及二运看护工以外,其他人员均应撤离至二运后的安全地带。

十一、各单位必须使用专职叉车司机并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严禁操作叉车。

第2篇 淮北矿业综采切眼安全管理刚性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切眼施工安全管理,杜绝顶板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综采切眼(含刷大)必须专门编制支护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掘进副总、采煤副总、地质副总、安全副总及安监、技术、地质、调度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审,经矿长批准后执行。责任人:矿长。

第二条 综采切眼支护以锚架联合支护为主,支护设计参照“淮北矿业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第三章“支护设计”规定编制。综采切眼上下端交岔点支护、煤机窝支护纳入综采切眼支护设计一并编制。大采高综采面切眼净高不得超过3米,支架安装时通过卧底方式达到安装要求的高度。责任人:矿总工程师。

第三条 采用锚网索支护的综采切眼必须布置顺山挑棚加固,且不得少于4排,导峒和刷大各不少于2排。顶板可锚性较差的综采切眼采用架棚支护时,必须布置不少于6排顺山挑棚加固,导峒和刷大各不少于3排,刷宽大于4.0m时,刷大部分顺山挑棚不少于4排。挑棚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钢梁或铰接顶梁,铰接顶梁长度小于1.2m时,一梁一柱,长度大于1.2m时,一梁二柱,顶梁采用π型钢梁时,支柱间距不大于1.0m,挑棚顶梁必须首尾相连。责任人:矿总工程师。

第四条 切眼刷大时,同时作业不得超过2处,作业茬间距不得小于20m,小于20m时,必须1个头施工。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五条 切眼内单体液压支柱每班必须安排专人棵棵测压,中等稳定顶板初撑力不小于70kn,破碎顶板初撑力不小于50kn。一棵支柱初撑力不合格的,给予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和队长行政撤职。管技干部到切眼必须带测压表,进行抽测检查,发现不带测压表的,给予行政撤职。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六条 导峒及刷大支护形式和支护材料必须一致,支架顶梁必须采用同型号的钢梁,梁腿必须匹配使用,支架顶梁与顶梁压茬不少于200mm。刷大施工时,单体液压支柱挑棚必须紧跟迎头。刷大前导峒挑棚必须打齐。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七条 切眼刷大前,由掘进矿长组织安监、技术、调度、施工区队现场检查验收,对切眼支护、施工环境等进行安全确认,并下达刷大开工通知单,明确开工时间、开窝位置、顶板管理要求等。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八条 切眼刷大前必须将切眼刷大相关情况(开工时间、工期、进度计划、干部跟带班安排等)报公司安监局、调度室、生产管理部等。刷大期间每日向公司调度汇报刷大进度和跟带班情况。责任人:调度所长。

第九条 刷大开窝和煤机窝开窝位置选择必须由掘进矿长或掘进副总组织技术、安监、地质等部门现场勘查确定,必须选择在顶板完好,避开构造带、破碎带的地点,并在开窝位置打顶板岩性探查孔探明顶板岩层结构。煤机窝必须在切眼刷大完成后施工,按锚杆排距或棚距逐排逐棚刷扩。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十条 刷大期间,每小班必须有一名矿安监、技术、调度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带班;施工单位每小班有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跟班;跟带班干部与当班职工同上同下;矿带班领导每班必须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责任人:矿长。

上述刚性规定执行不力,每出现一项次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年内造成顶板死亡事故的,给予分管矿长、施工单位区长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按公司安全1号文进行问责处理。

第3篇 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刚性规定

(一)煤壁安全管理

一、过断层、顶板破碎带等特殊地段需煤壁使棚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单人作业。

二、进入煤壁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制度,护帮板处于护帮状态,刮板输送机停车闭锁,作业点上下各5架片阀手把打到“零”位,并由专人看护。

三、工作面倾角大于25°的地段要设置防护网。人员需进入煤壁作业前,在作业点上方必须设置护身板,防护可靠。

四、综采工作面必须执行追机移架即拉超前架(需挑顶等特殊地段除外),及时护帮,交接班前必须护帮到位,严禁在未拉超前架情况下使用伸缩梁作为永久支护。

五、操作液压支架前,必须对支架前方及上下5架范围进行安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操作。

六、所有液压支架片阀闭锁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失效的及时更换。

(二)两巷安全管理

一、原则上不得安排夜班进行两巷超前抹帽作业,确需安排作业的须经矿长书面批准。

二、两巷超前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现场作业时必须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随意通过。转载机机尾段作业时,转载机、破碎机必须停车闭锁。

三、矿压显现强烈地段、上下出口向外100m范围内,锚杆(索)、u型钢卡缆及工字钢牙壳等应采取防崩措施。

四、端头及超前支架操作前,必须将支架周围杂物清理干净,确认刮板输送机机头位置液压管路连接、顶帮支护完好后方可进行操作。

五、单体液压支柱管理

1、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棵棵试压并完好。

2、采煤工作面两巷必须备有完好的测压表,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规定,初撑力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0%。

3、单体液压支柱变形的要及时更换,受侧压影响明显的要及时采取松帮卸压措施,防止支柱折断伤人。

4、单体液压支柱卸载时必须采用专用工具,遇顶板压力、巷帮侧压较大或切顶线位置支柱卸载时需远距离操作。

5、所有单体液压支柱必须采取有效防倒措施,支柱支撑高度超过2.5m时,必须使用双排防倒绳。

6、两巷超前管理需要续接注液枪时,必须从主进液管路直接续接,严禁通过液压支架操作片阀续接。

(三)铺网、使棚安全管理

一、地质构造带、破碎顶板或采高大于4.0m工作面必须铺双层金属网,钢丝绳之间要加穿废旧轨道等材料。

二、第一峒金属网必须触及底板,最后一峒网要超过顶梁前端不小于500mm,煤层松软、易片帮工作面金属网联网到煤壁,实现全封闭管理。

三、超前棚棚梁与支架顶梁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净宽(伸缩梁收回状态前端至煤壁侧支柱距离)不低于支架底座长度。煤壁侧单体支柱严禁架设在浮煤、浮矸上,支柱正规有劲。

四、超前棚煤壁侧底板预留台阶不得影响支架调向及回撤;出架通道底板平整,有效高度满足支架运输高度并预留200mm富余系数,底座与出架通道之间台阶不得高于500mm。

(四)开关列车安全管理

一、移动变电站、乳化液泵站采用固定位置方式布置。回采长度小于1000米且高差小于100米的,移动变电站、乳化液泵站布置在收作线以外车场(硐室)内;回采长度大于1000米或高差大于100米的,在工作面中段设计车场(硐室)放置移动变电站、乳化液泵站,具体位置必须满足供电及供液安全使用要求。

二、开关列车原则上全部采用单轨悬吊自移式列车。暂时采用落地绞车牵引式的,列车之间必须使用软、硬两组装置连接,硬连接装置要经资质单位进行强度检测校验,使用时间达到一年的必须重新检测校验,平板车采用可靠的装置固定在轨道上。

三、列车拉移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时必须有一名副区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

四、列车拉移前必须对周围环境、安全设施进行确认,所有人员站在安全区域,整理电缆作业必须待列车停稳并采取可靠制动和防跑车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特殊地段安全管理

一、工作面过钻孔、钻杆遗留段必须提前在两巷及工作面内标注位置、范围,挂牌管理,严格按措施施工。

二、工作面回采过老巷的,必须进行超前管理,提前回收各类铁料,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

三、采煤机在机头、机尾割煤时,出口向外10m设置警戒,并安专人看管。推移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时必须停车闭锁。

四、工作面调架作业时,必须执行远距离操作,由副区长以上跟班干部现场指挥。

五、工作面上、下端头与两巷顶板间层位高差超过300mm、空顶距离大于500 mm时必须及时处理。

六、综采工作面原则上采用等长布置,确因煤层倾角变化导致面长发生变化的,要采取风巷预留支架措施,严禁出现混合支护。

七、综采工作面收作线位置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技术、安监等部门确定,收作线位置严禁选在断层构造带、顶板破碎段及矿压显现明显段。

(六)安装、拆除安全管理

一、综采工作面安拆必须具备机、风巷两条线平行作业施工条件,特殊情况不具备条件的需报集团公司批准,严格落实工作面收作45天封闭制度。

二、拆除工作面要保留通风通道,必须采用全负压通风。

三、无极绳绞车运行时,严禁人员跟车(特殊情况需要编制针对性措施)。

四、综采安拆必须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起吊设备及正规索具、专用工具。严禁使用普通及自制车辆装运设备;严禁使用拔柱器、自制索具起吊设备。

五、起吊点生根必须牢固可靠,具体要求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严禁采用支护锚杆(索)进行起吊,严禁棚式支护单棚起吊,起吊重物下方及波及范围内严禁站人。

(七)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一、新设备到矿后必须进行地面试运转,生产管理部(设备租赁中心)、使用单位、生产厂家共同对设备性能、技术参数、配套尺寸等进行验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留存备案。

二、新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设备生产厂家负责组织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新设备使用必须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及安装、拆除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

四、未经集团公司同意,使用单位严禁安排新设备入井。使用过程中,不准擅自拆卸或改装设备各类功能部件,严禁甩开各类保护作业。

五、严格按照技术参数及要求使用新设备,不提超性能参数范围使用。

(八)机电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一、机电设备安全保护齐全、灵敏、可靠,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置,严禁甩开各类保护作业,严禁用水冲刷电气设备。

二、机电设备检修前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更换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破碎机、胶带输送机等设备大型部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采煤机上必须安装具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瓦斯超限断电装置。

四、采煤机检修前必须停放在顶、帮完好及倾角相对较小地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护帮、护顶安全可靠,检修时必须停电闭锁、拉掉离合,滚筒上、下5米范围内严禁操作支架,挂牌警戒。

五、刮板输送机掐、接链条必须使用专用紧链装置,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或其它方式作业。原则上不允许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确需运送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六、转载机尾防护装置及人行道侧挡煤板齐全、完好;破碎机进、出口各安装不少于5m长度的封板;自封板向机尾方向设置安全网,安全网长度不少于8m,闭锁按钮灵敏、可靠;防护网至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段安设防护装置,且防护可靠。转载机机尾至破碎机位置需安设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闭锁装置。

七、胶带输送机、转载机清理必须停机作业。

第4篇 北淮矿业综采切眼安全管理刚性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切眼施工安全管理,杜绝顶板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综采切眼(含刷大)必须专门编制支护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掘进副总、采煤副总、地质副总、安全副总及安监、技术、地质、调度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审,经矿长批准后执行。责任人:矿长。

第二条综采切眼支护以锚架联合支护为主,支护设计参照“淮北矿业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第三章“支护设计”规定编制。综采切眼上下端交岔点支护、煤机窝支护纳入综采切眼支护设计一并编制。大采高综采面切眼净高不得超过3米,支架安装时通过卧底方式达到安装要求的高度。责任人:矿总工程师。

第三条采用锚网索支护的综采切眼必须布置顺山挑棚加固,且不得少于4排,导峒和刷大各不少于2排。顶板可锚性较差的综采切眼采用架棚支护时,必须布置不少于6排顺山挑棚加固,导峒和刷大各不少于3排,刷宽大于4.0m时,刷大部分顺山挑棚不少于4排。挑棚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钢梁或铰接顶梁,铰接顶梁长度小于1.2m时,一梁一柱,长度大于1.2m时,一梁二柱,顶梁采用π型钢梁时,支柱间距不大于1.0m,挑棚顶梁必须首尾相连。责任人:矿总工程师。

第四条切眼刷大时,同时作业不得超过2处,作业茬间距不得小于20m,小于20m时,必须1个头施工。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五条 切眼内单体液压支柱每班必须安排专人棵棵测压,中等稳定顶板初撑力不小于70kn,破碎顶板初撑力不小于50kn。一棵支柱初撑力不合格的,给予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和队长行政撤职。管技干部到切眼必须带测压表,进行抽测检查,发现不带测压表的,给予行政撤职。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六条 导峒及刷大支护形式和支护材料必须一致,支架顶梁必须采用同型号的钢梁,梁腿必须匹配使用,支架顶梁与顶梁压茬不少于200mm。刷大施工时,单体液压支柱挑棚必须紧跟迎头。刷大前导峒挑棚必须打齐。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七条 切眼刷大前,由掘进矿长组织安监、技术、调度、施工区队现场检查验收,对切眼支护、施工环境等进行安全确认,并下达刷大开工通知单,明确开工时间、开窝位置、顶板管理要求等。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八条 切眼刷大前必须将切眼刷大相关情况(开工时间、工期、进度计划、干部跟带班安排等)报公司安监局、调度室、生产管理部等。刷大期间每日向公司调度汇报刷大进度和跟带班情况。责任人:调度所长。

第九条 刷大开窝和煤机窝开窝位置选择必须由掘进矿长或掘进副总组织技术、安监、地质等部门现场勘查确定,必须选择在顶板完好,避开构造带、破碎带的地点,并在开窝位置打顶板岩性探查孔探明顶板岩层结构。煤机窝必须在切眼刷大完成后施工,按锚杆排距或棚距逐排逐棚刷扩。责任人:掘进矿长。

第十条 刷大期间,每小班必须有一名矿安监、技术、调度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带班;施工单位每小班有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跟班;跟带班干部与当班职工同上同下;矿带班领导每班必须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责任人:矿长。

上述刚性规定执行不力,每出现一项次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年内造成顶板死亡事故的,给予分管矿长、施工单位区长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按公司安全1号文进行问责处理。

安全管理刚性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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