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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职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工作原则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
二、组织领导
(一)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部管理。
(二) 学校由分管校长主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 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 学校财务室负责监督、指导全校各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设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
三、资产范围
(一) 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除家具用具和图书外,原则上不记入财务固定资产帐,但要加强实物管理。
四、计划与经费
(一) 各科室、各专业部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实际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说明购置理由,上报学校按有关程序审批,其中2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必须附可行性报告。审批后,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二) 经费审定后,资产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三) 资产购置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新的调整和临时增添,确因教学或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或临时增添设备的,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新建、购置与验收
(一)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的设备增添,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一经批准的项目建成及设备增添后,总务处应向使用处室办理移交。总务处和使用处室根据项目决算书、设备增添的原始单据验收后一并交财务室入账。
(二)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计划分期执行。使用处室和采购人员必须保持联系,互通信息,搞好市场调查,必须掌握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价格论证分析,应当采取竞价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由主管机关政府采购的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保证资产的质量。
(三) 财产保管处室应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应在规定的验收日期内完成验收手续,以免贻误时机,造成损失。
2.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相符。
3.质量、性能合格。
4.零配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其它技术材料齐全。
5.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校验。
6.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固定资产,有权拒收。
六、保管、报损、报废与赔偿
(一) 固定资产的主管、使用,各处室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
1.总务处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登记,并按顺序编号。对技术性较高、质量较高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
2.固定资产的领发、退库和调整,总务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总务处应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人员及各处室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账,校对账面总数,以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使用部门和总务处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对固定资产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维修,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5.专业部负责人,对所管本专业部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换资产。
6.固定资产对外出借,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对于出借的固定资产,借方应向总务处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日期及出借期内资产保管责任,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总务处应及时催还。
(二) 确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对还能在教育教学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毁损,按报损处理。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处室填写报损申请单,说明原因,经严格的技术鉴定后,由处室领导签字后交总务处核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按上级文件执行报废程序。
(三) 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被窃、遗失、损坏等,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一定的行政处分。
(四) 各处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如遇工作调动,必须建立移交清单,一般应按实物移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亦可按账面移交。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七、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__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某某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分类: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为七大类: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家俱设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设备、其他、房屋及建筑物。
2固定资产建帐建卡工作: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总帐和明细帐,按照固定资产大类和规定的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只记载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净值,帐目核对按原值计算,各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表,登记实物的序号、品名、数量、金额,各使用部门设专人保管,定期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帐、实核对。
3申购固定资产的手续:购置固定资产要事前填写'物品申购计划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购买。使用部门要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领用手续。凭购置物品的发票,填制入库单和出库单,两单各一式三联,填好编号并盖章、签字。一联人力资源部留存,据以登记实物明细帐,二联连同购置物品的发票交公司财务部,据以入帐,三联使用部门据以登记卡片。
4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报废的手续: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内部转移、对外有偿转让、报废等,使用部门要事前报总经理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固定资产调拔手续,使用部门无权调配企业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调出、调入、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写明物品的原编号,调入、调出部门或单位,盖章、签字、报废要说明原因等情况。调拔单、报废审批单一式三联,一联使用单位留存,据以登记卡片,二联交人力资源部,据以登记实物明细帐,三联交财务部,据以登记总帐和分类明细帐。
5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5.1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和使用情况,检查帐、实是否相符,企业规定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由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组成检查小组,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进行互查、检查的内容为:
5.1.1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5.1.2固定资产明细帐,卡片的登记情况;
5.1.3固定资产的帐、实核对是否相符,明细帐与卡片是否按公司规定统一分类,序号编制、明细帐与卡片的品名、数量、编号是否一致,卡片与实物标签的品名、数量、编号是否一致。
5.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具体办法如下:
5.2.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由人力资源部按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物品编号,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二份。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另一份交使用部门核对实物。有的划3,没有的划,在盘点中,如
发生物品损坏、修理、停用、不需用、丢失、调出、报废等问题,应在该物品上注明上述情况,然后
将盘点表与帐、卡核对后的盈亏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填制'固定资产汇总登计表'交财务部,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再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和'报废审批单',一式三联,盖章签字。一联由使用单位留存,登记卡片;二联交财务部登记总帐和分类明细帐;三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实物明细帐。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2.2公司规定每年11月份各部门要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盘,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由检查小组对盘点结果进行检查,对于调拨、退回人力资源部的固定资产要在物品上注明。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由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参与签定,清查后填写报废审批单上报总经理批示。每次检查完毕必须由检查小组写出书面总结,好的提出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5.2.3对于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及其帐面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6固定资产修理的审批程序
6.1固定资产的正常修理费用应列入当期成本,固定资产的大修,即早期不能承担的费用,使用部门应先报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管理部门写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再行大修,其费用应采取分期摊销的办法列入成本,一般需在一年之内摊完。
第3篇 地产营销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地产营销中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目的
为建立公司固定资产规范的管理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不断优化公司固定资产的资源配置,特制定本规定。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1、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合理调配,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采购、供应、调配、报废、清查、记帐等工作;
3、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反映和监督部门;
4、建立全公司固定资产各使用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签订岗位责任书(见附页)做到责权分明,层层负责;
5、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勤俭精神,应修旧利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物尽其用,减少闲置、浪费和损坏,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6、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范围划分
1、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
2、单位价值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同类设备;
3、具体范围以财务部划分为准。
(四)固定资产各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
1、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编号、供应、调配、报废等工作;
2、行政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固定资产的账目,两部门应保证帐目相符;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
(1)使用部门选购固定资产的原则应考虑到适用性、可靠性、节能性、环保性、耐用性、经济性、灵活性等。
(2)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
a)各使用部门根据需要详细物品的规格、型号、产地、参考价格、使用日期等报行政部进行核实。
b)根据行政部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领导批准。
c)根据领导批准意见,由行政部负责,使用部门派人协助参与购买。
d)对于直接由公司领导批准的部门,可自行购买但必须本着先入库后使用的原则,其费用由
部门支出。
2、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出库、使用
(1)验收: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组织购置人员、使用人员、使用部门领导、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参加验收,其中购入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公司领导应参加验收,并签注验收意见。
(2)入库:行政部与财务部应及时处理账目。
(3)贵重设备的说明书、操作书、图纸、照片、合格证书等资料,应交行政部保管,使用部门可索取复印件。
(4)出库: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需到行政部办理出库手续,由各部门秘书或部门负责人在《领用单》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5)使用:各部门都要建立起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各使用部门或个人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等工作上对行政部负责,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接受行政部管理和财务部门指导。
3、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
(1)凡需正常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报经行政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使用部门和行政部、财务部同时销帐。
(2)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及时进行变价出售、转让或维修,变价款应如数上交财务部,其他部门不得随意变价出售。
4、固定资产的赔偿
(1)若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一般以5年计)内造成的人为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时,责任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由损坏者自行承担维修费,无法维修的,视具体情况按原价进行赔偿或按折旧后的价值赔偿。
(2)若固定资产丢失,视具体情况按原价进行赔偿或按折旧后的价值赔偿。
5、其他
(1)对使用部门长期闲置或不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行政部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调入所需部门使用或变价处理。
(2)设备调出时,有关资料同时移交,并报行政部和财务部办理记帐。
(3)公司固定资产不允许外借,特殊情况经使用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或离职时,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及账目应当进行交接,新管理人员应根据行政部或财务部的账目为准,与原管理人重新核对固定资产数量及帐目,核对无误后,原固定资产管理人方可调职或离职,新管理人重新填写《办公用品使用登记》。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进行一次。行政部或财务部应提出具体清查方案和各种清查表格。
2、行政部使用部门每年核对一次固定资产台帐。
3、行政部每年填报公司固定资产收、付、余报表,年末填报固定资产公司内部分布表,如和财务处总帐数字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帐务。
4、全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都应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
5、清查、核对中发现与帐面不相符的或已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并分别列出名称、数量、原价、毁损原因等,按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报损、报废程序办理。
(七)其他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行政部有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4篇 商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怎么写
步行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目的使公司的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公司开支。
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3固定资产的界定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3.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3. 2购价在500元以上。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列为低值消耗品,不必编号造卡,只登记造册列入管理。
4固定资产的添置
4.1由各部、室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计划,由财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员实施(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追加添置计划)。
4.2固定资产购置时,由财务部验收,并逐一登记,建账立卡,使用者或部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5固定资产的配置和管理公司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填写《设备登记表》,并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6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及工作职责:
6.1总经理为组长,财务主管和各部门主管为成员。
6.2小组工作职责:
6.2.1 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账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做销卡登记和账务处理。
由财务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6.2.2 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实物折价的实际金额。
6.2.3 公司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7.1 《设备设施台帐》
第5篇 某管理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定
管理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定
1.0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过帐登记,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管理处财务室对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器具工具等)必须建立台帐,管理处财务室则是固定资产的实物主管部门。
3.0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统一编码,管理处应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依据不同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0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人是当然的保管人,对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处各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同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5.0对固定资产代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毁损或损失,有关负责人应负担赔偿责任,按情节应赔偿原价的10-50%。
第6篇 南油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瑞海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中的办公设备包括以下: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机等。
2.办公设备的申请
2.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买办公设备的,需报公司总经办,由办公室统一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3.办公设备的采购
3.1.办公设备原则上严格实行预算管理,统一采购。
(公司职能部门由公司总经办统一采购
公司项目部由项目部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如有紧急情况,允许按预算外费用申请程序实施紧急采购,采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3.2预算获批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并办理出入库手续。
3.3货物送达后,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核对、验收,确定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4.办公设备的领用
4.1各部门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核对后,在领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办理出库手续。
4.2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办公设备要办理固定资产借用单,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的,办公设备必须上交公司。
5.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5.1办公设备领取后,由使用人与办公室负责开箱、安装、调试,并将开箱验收记录及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5.2公司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5.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帐物相符。
5.4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6.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
6.1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办公室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6.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财务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6.3报废品由办公室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7.附则
7.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占用和使用耗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管理机构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条 按照统一领导、分层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工管理。
一、生产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级仪器仪表的管理。
二、 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协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资产减值损失,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
三、 各生产分厂
(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 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司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网络的管理。
五、 发展部负责公司厂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在建项目的管理。
六、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办公设备的管理。
七、 储运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闲置、报废物资的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 生产部
一、 拟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及本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其它必要的管理规定;
二、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三、 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 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计划提出固定资产调整和购置意见,办理固定资产公司内调拨手续;
五、 对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档案;
六、 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修旧利废工作,管理各使用单位退库的固定资产,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
七、 根据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编制设备大修计划;
八、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贵重设备等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
一、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体系,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二、 组织落实对固定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财务事项的审核;
三、 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及档案,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掌握固定资产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
四、 定期与生产部、各单位核对固定资产台帐以及实物,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五、 拟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预算;
六、 定期组织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审核年度固定资产数量、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报废等的预算。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职责:
一、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 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时,新旧管理接替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 对于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固定资产,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生产部及财务部进行核对,定期清点盘查,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各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台帐,并将电子表格上交生产部和财务部。
五、 根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六、 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外购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七、 及时反馈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部门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技术中心、发展部、公司办公室、储运部
一、管理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做好各自的台帐。
二、 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三、 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与
第七条 同样的责任。
四、 发展部负责在建工程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工程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工程物资的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签证、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和执行、工程验收和付款进度的审核等。
五、 储运部负责对已报废物资或闲置物资整体出售的处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帐
第九条 固定资产采购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按《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
(修订稿)的通知
(司办[ ]10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
(司办[ ]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处理程序按贵糖司办字[ ]118号《关于下发采购物资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执行。
一、设备或备件采购到公司,完成验收后,供应部将《计划申购表》、合同、发票以及验收单一并送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入帐之依据。
二、 基建项目完工后,发展部在申请付款时将项目资料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帐的依据。
三、 自制或委托制作的大型或成套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投入运行前将设备情况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并将设备资料报生产部备案。
四、 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展部牵头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表。对既有土建工程又有设备购置的综合性工程,必须按能形成单个固定资产名称、金额分别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
五、 财务部在收到供应部、发展部上述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应确定是否将资料所述设备、备件或基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对确定列入固定资产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编号、确定折旧年限,并将编号和折旧年限向使用部门和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六、 使用部门接到财务部的反馈后,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并将更新情况向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程序
一、财务部应严格审核各项单据的签核是否完整,审核订购数量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审核发票金额、《计划申购表》金额及合同所列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追查原因并责成适当处理,若一致则依付款作业流程办理入帐。
二、 财务部应于固定资产入台帐前,编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送生产部及使用单位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生产部存,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入账依据,并在公司u8系统上更新,第三联使用单位留存,并更新各自的台帐。
第8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
1.0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2)购价在500元以上。
2.0固定资产的添置由各部门、室、处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计财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追加添置计划)。
3.0固定资产购置时,由办公室验收,并逐一登记,建账立卡,使用者或单位办理领用、注销手工艺续、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4.0办公室按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各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5.0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总经理为组长,办公室、计财部、物业部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账、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计财部做销卡登记和账务处理。由计财部、办公室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公析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2)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毁坏实物原价金额的30%罚款,对完整保护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使用效能的单位和个予以奖励;
3)计财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6.0对公怀购置的机动车辆、电脑、通迅设备等固定资产,办公室另订专项管理规定。
第9篇 某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2)购价在2000元以上。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列作低值易耗品,不必编号设卡,只登记造册列入管理。
2、固定资产的添置由各部门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总计划,报商务部汇总,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临时追加添置)。
3、固定资产购置时,由商务部验收,并逐一登记,建帐立卡,使用者或部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4、商务部按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各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5、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副总经理为组长,商务部、财务部相关人员为组员,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帐、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部做销卡登记和财务处理。由财务部、商务部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2)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毁坏实物原价金额的30%罚款,对完整保护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使用效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
3)财务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固定资产登记表
编号:年 月日
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购置
单价使用年限现存地点使用部门名称使用人备注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一、制订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购买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称为固定资产。
三、责任部门
财务部、预结算、总经办制定此办法并共同颁布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采购分配
1、固定资产采购,须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预结算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及大件公办设备,由预结算统一采购,常用办公器材及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购买。
3、经领导审批后,按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专项配置设备,须提前向公司申请。
4、预结算和总经办按公司要求对所采购物品归口管理,对所购物品进行分发、登记、维护、维修、报废,并与财务部定期台核对帐。
5、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价格、申请人、用途,经行政办公室、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购置。
6、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审批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进行采购,采购前要对产品进行询价,并将询价结果报备办公室。
7、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合理计划库存量,做到无积压,在申报采购时,行政部要核查有无库存,如无库存,要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上签字说明情况。
(二)领取使用
1、各部门按实际情况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常用公用品无须申请。
2、分发部门负责对所发放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部门使用人即为该物品第一责任人,工程设备须指定专门管理员,并明确使用、保管、维护者的责任。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5、固定资产领用后,其调换、维修、报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三)维护维修
1、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部门向预结算申请报告。
2、公司办公用品及常用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进行。
3、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
4、维修后所有拆件,由预结算统一回收处理,处理款项交财务部。
(四)回收报废
1、责任人离职后,所用办公物品必须按登记情况行回收至总经办。
2、公司固定资产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由预结算进行统一处置: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施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或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③设施设备性能低劣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灾害,使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发放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4、如不方便转移的设备,经领导审批,从发放部门登记后,可就地封存。
5、临时材料及办公设施,由总办与预结算共同登记后入库保存,报废物品由预结算核价,经领导审批后,由总经办登记、处理。(五)资产清查1、财务部随时统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负责监督使用单位或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预结算和总经办对设施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2、发放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做好各项台帐,并在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设备的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及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4、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因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视损坏程度予以追偿,其他特殊原因须责任部门要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六`资产转移管理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使用前,应填写《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行政部各一份,经转入、转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审核后,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七、资产减损处理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报行政部、各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2、减损批准后,行政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减损单》与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清查
1、行政部每月应与各部门核实当月资产的新增或报废情况。
2、行政部每季度末参照《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对本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
3、每年初(1~3月)总部对各分
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相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各行政部对台帐内容进行更新。
九、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s_zj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11篇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维护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在降低其购置、使用和消耗成本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使用部门日常工作及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为超过二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推销,一次推销。
(二)、采购及领用
1、各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需提前向办公室报批,经审核确属工作需要,办公室报月支出预算计划,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购置。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属零星紧急采购的物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室对所需物品的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在确保供货质量及价格适宜后,进行购置。
3、对批量、高值、专业技术强、专门设计定做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派专人负责协助办公室实施采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签定供货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
4、领用程序本着简捷、有效、规范的原则,每月20号之前各部门填写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书》,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申购计划书》的要求及库存情况,进行购置,各部门按照审核批准后的《申购计划书》中的物品进行领用。领用及发放时必须要签字登记;办公室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总额统计后上报总经理并下发至各部门。
(三)、保管及维护
1、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负责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入库单,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
2、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共同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12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 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 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 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13篇 市电业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确保企业固定资产的完整和有效运营,保证固定资产的帐实相符,根据国家及省电力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各独立核算的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价、增减管理、报批程序、处置权限、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第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的规定。
二、 固定资产登记
第五条 固定资产登记对象、登记单位、固定资产与其附属设备的划分,均以《山东省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为依据。
说明:登记对象指固定资产的登记名称,登记单位指固定资产的计量单位,包括组、套、台。
第六条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山东省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帐和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门一份,管理部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
第七条 卡片详细内容和格式按省电力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三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八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计价。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等。
第九条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也要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条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规定的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第十二条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本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第十三条 在原有资产基础上改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第十四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值完全价值计价,即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第十五条 对虽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进行暂估入帐,即自交付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编制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十六条 已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帐面价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设备装置;
3、将固定资产部分拆除;
4、发现原登记的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四、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要按规定的计价方式,及时准确地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八条 用户无偿移交固定资产的管理
1、由用户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下供、配电工程,按双方签定的供用电协议规定,凡用户同意资产无偿移交给我公司的,应及时与用户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资产移交应填制资产移交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注明资产产权归电业总公司,移交资产价值、地点、资产划分分界点,资产的维护管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协议书一式四份。
3、35kv及以下用户工程资产移交,由生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乡村电管部、客户中心、财务部配合,负责办理与用户签定资产移交协议书;财务部根据资产移交协议书按规定的计价方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共同完成用户工程的资产移交工作。
五、 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第十九条 提取折旧的依据为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分类折旧率。
第二十条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资产不计提折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的固定资产,土地也不提折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执行省电力公司统一规定,目前采用平均年限法。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按月提取,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份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愈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六 、固定资产减少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一、对一个会计核算单位内部各单位、部门之间固定资产调拨,由调出单位办理调出手续,按规定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书',并由调出单位固定资产保管人、负责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后,报送财务部,财务部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并将固定资产卡片随固定资产实物转移,调入单位按规定验收。未办理相关的调拨手续前,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转移。
二、各单位(含多经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系统外单位无偿调拨(含捐赠)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出租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出租分主业对多经企业出租和多经企业对外出租。主业对多经企业出租业务归口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多经企业对外出租(含多经企业之间)业务归口总公司多经办管理。
二、主业对多经企业出租由总公司财务部、企划部与各承租单位签订内部租赁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收取租赁费。
三、多经企业对外出租按下述规定办理
1、多经企业办理对外出租业务必须报总公司多经办审查。不经总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办理对外出租业务。
2、对外出租合同(协议)由总公司企划部统一印制,发放。
第二十五条 报废、盈亏固定资产管理
一、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由各使用单位、部门负责提出报废理由及详细资料,报各职能管理部门。属车辆报废报车队;属于自动化控制及电子计算机类报自动化中心;属用电计量设备报用电计量科;属通讯线路及设备报通讯班;属其他设备报废报生技部;属房屋、建筑物报综合服务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查验后将报废盘亏表报财务部,由各职能部门汇同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统一报总公司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经分管副经理、经营副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
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党委成员、副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组成。
各单位或部门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已报废的物资。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及时交财务部入帐。
二、属于财产保险责任范围的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所在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及时提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与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三、报废、盈亏固定资产经总公司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财务部据以列帐,同时,财务部按有关税法规定向市国税局或地税局,申报资料包括:申报报告、《企业税前财产损失申请表》、盘点表等。
七、固定资产处置权限划分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租、调拨、报废、盘亏等,
其中,报废、盘亏需上报电业总公司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包括: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万元(含5万元)处理。
2、固定资产净值占原值的30%以上的处理。
固定资产原值超过10万元的出租、调拨,需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 除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处置一律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审批。
第二十八条 多经企业如发生固定资产出租、调拨、报废、盘亏等,必须报多经办审查后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处理。
八、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保管部门的职责
财务部门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管理细化到个人,做到人人各负其责,特别加强对内部转移、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的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增减、盈亏、报废等的价值管理、转移审批管理,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卡管理等。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
生技部、服务公司、车队、自动化中心、客户中心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所属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变动管理、技术指标管理、效益评价鉴定及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维修保养工作等。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部门的职责
各资产使用和保管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证固定资产完好无损,定期盘点本车间的固定资产,对转移、报废、盘亏等所有涉及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及时上报有关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保证帐、卡、物相符。
对新购建固定资产应根据财务部门的记录及时进行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对从其他内部单位调拨的固定资产要将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一同接收,妥善管理;
对转出的固定资产,填制内部转移单,经批准后,将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实物一同转移;
对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报废盘亏单,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如有变卖残值收入,应及时送交财务部入帐。
九、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要偕同企划部、生产部、审计部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以下情况要进行经济处罚:
1、 未履行固定资产购置报批手续的,每项人均扣50-100元;
2、 辖区内的固定资产帐卡不符的,每项人均扣50-100元;
3、 无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卡片不健全的,每项人均扣50元;
4、 未办妥手续私自转出、转入、处置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价值的10%进行人均扣罚;造成损失、损坏、丢失的按总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 及时上报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一月之内不上报的每项人均扣50元;隐瞒不报的,按总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 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固定资产,造成损坏、丢失的按总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7、 及时上交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一个月内不上交的,每次人均扣100元;经查出隐瞒不报的,除收缴处置收入外,每次人均扣200-2000元。
第14篇 商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步行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目的使公司的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公司开支。
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3固定资产的界定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3.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3. 2购价在500元以上。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列为低值消耗品,不必编号造卡,只登记造册列入管理。
4固定资产的添置
4.1由各部、室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计划,由财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员实施(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追加添置计划)。
4.2固定资产购置时,由财务部验收,并逐一登记,建账立卡,使用者或部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5固定资产的配置和管理公司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填写《设备登记表》,并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6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及工作职责:
6.1总经理为组长,财务主管和各部门主管为成员。
6.2小组工作职责:
6.2.1 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账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做销卡登记和账务处理。
由财务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6.2.2 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实物折价的实际金额。
6.2.3 公司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7.1 《设备设施台帐》
第15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步损失和浪费,明确管理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_城集团固定资产的标准为:能独立发挥作用,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设备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总经理领导下,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保管使用单位(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既是公司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编制固定资产新增、更新计划;
(二)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清产核资工作,使固定资产“帐、卡、物”一致;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组织管理,设立管理台帐,填制卡片(见附件1)
(四)负责审查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废、租赁等手续。随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将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台帐变更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五)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说明资料的收集并交档案室保管,为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六)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的协调组织工作,为部分专业设备的维修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
(二)协同综合管理部对整个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及明细帐管理,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入帐、转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转移、报废的审核与财务处理,定期与综合管理部核对。
第七条 各分、子公司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分别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每年一次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告本企业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帐实情况。
第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负责对所使用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杰。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公司各单位一般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实施,并交财务部备案;
(二)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总经理批准,1万元以
上的,须由董事长批准;
(三)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会同使用单位验收,及时根据实物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设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管理台帐需有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
(四)因工作需要临时增置固定资产,申购部门须提出购置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交综合管理部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五)所属子公司每年年初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备案;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本企业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的须由本企业董事长审批,5万元以上的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盘盈
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见附件2)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核,由综合管理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租入
租入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调入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方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对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计价。
(三)具体的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入帐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l、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原是暂估价调整为实际价值;
5、发现原记价值有错误。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按财务有关规定计提。
资产价值如是暂估价,按暂估价计提折旧。在以实际价调整估价时,同时调整已提折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要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国家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因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而购置的单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器、试验装置等固定资产;
5、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6、已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清查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卡片由综合管理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管理部进行明细核算,一份由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门保管。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卡片应记录下列内容:
(一)卡片编号(适应电算化核算需要);
(二)资产的主件、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出厂序号、计量单位、数
量和安装使用地点;
(三)资产的来源、原值和变动情况;
(四)资产的购买日期、启用日期和使用保管单位;
(五)折旧情况。财务部门要及时补充折旧等各项应填资料。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登记、管理资产卡片,保证卡片记录正确无误,并根据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卡片记录同时,综合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和卡片编号在实物上设置标识,标注名称、购买日期、编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 为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管理台帐、报表等均须采用电子与纸质形式结合的办法;传递可通过网络传递、电子邮件方式。
第十九条 对无利用价值、闲置的固定资产,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3),提出意见呈报分管领导批复后处理。
第二十条 每年12月份,公司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各单位(包括所属子公)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及一年来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分别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和《固定资产增减表》(见附件4),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帐、卡、物不符合情况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当使用的固定资产出现主要部件陈旧、损坏严重,经技术部门鉴定再予大修也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或虽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或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情况时,使用保管单位可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见附件5)申请报废。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l、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或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使用保管单位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交相关部门鉴定,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与购置时相同。
2、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在报废申请批准后,将固定耷产卡片撤出并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簿予以登记。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归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单》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
出租的固定资产应由出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调出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出方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七章 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发生故障,则由使用单位提出修理申请,由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需要支付费用的,须经行政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联系安排修理。
第二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严格控制维修费用,充分利用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在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安排外单位修理,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维修验收后,经办人将维修清单附于发票后交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 对有固定资产损坏的情况,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维修人员查明损坏的原因,界定事故责任,如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应追究责任人、保管人的相应经济责任,责令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九条 汽车的维修保养参见《车辆管理规定》;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保养参见《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