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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第2篇zz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第3篇供配电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第4篇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第5篇x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6篇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管理规定 第7篇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8篇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第9篇供配电设备房管理规定 第10篇供配电系统设备巡检保养管理规定范本 第11篇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第12篇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第13篇城南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第14篇供配电维护项目工程管理规定
第1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3.2 运行技术员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 工作程序
4.1. 巡视监控
4.1.1 运行技术员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电容柜等。
4.1.2 运行技术员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巡视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运行日志》。
4.1.3 巡视内容
a)变压器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小区内的路灯、灯饰、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运行技术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主管协同下尽快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救援人员应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拨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双手,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到;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
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的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其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 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荷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解决;
d)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水电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标准是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投入正常运行、待机。
4.3 市电停电时,运行技术员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进行巡视监控。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运行维护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和运行维护人员陪同,不得进入配电房。
4.4.2 配电机房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禁止吸烟。
4.4.3 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和设备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运行技术员保管,另有一套钥匙存于值班室备用。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准时到岗。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员协助进行。
4.6 当班运行技术员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的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内。并在每月3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 相关文件及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
第2篇 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1维修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相关人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3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中心的供配电调度命令。
4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相关检修记录。
5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6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7定期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8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9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
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
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
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窜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10维修员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发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对于造成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由维修员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表》,并根据情况填写《维修单》安排相关维修。
11高压配电室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12工程主管每周应对供配电设备房检查一次。
1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月检查一次。
第3篇 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4篇 zz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5篇 供配电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供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变配电房班长负责检查《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3.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a)有监护人;
b)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c)所用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螺丝刀、电工胶布等);
d)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阴。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4.2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
4.2.1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a)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b)拉开低压总开关
c)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2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a)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b)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2.3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b)合上低压总开关。
c)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2.4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发电纲控制电源;
b)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5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拉开高、低压两侧电源;
b)验电,确认无电;
c)两侧分别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d)高安全围栏,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高、低压开关处。
4.2.6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b)验电,确认无电;
c)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d)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e)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f)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心量单手作业。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6篇 供配电系统设备巡检保养管理规定范本
供配电系统设备巡检保养管理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配电系统设备的巡视检查保养以及检修方面的规程,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管理规程
1为保证变配电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值班员必须对所辖设备2进行日常巡检。
3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责任区设备。
4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报值班长同意,随身携带对讲机、手电筒、机房钥匙,并在本值配电室门上挂去向牌。巡检时间超过1小时要主动与值班长或其他值班人员保持联系,如巡检人员未按时联系,值班长要主动与巡检人员联系,以保证人身安全。
5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后均应做好巡检情况和结果记录。
6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7值班人员在特殊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运行等情况下,要加强特巡。
8变配电室内设备每2小时巡视检查一次,电气竖井每月巡检一次,公共区域电气设备每周巡检一次,楼外及大堂照明等设施每班巡检一次。巡检内容包括:设备运行、设备外观、有无打火、过热、发红、机房卫生、防火等情况。
9变配电室内设备每月做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10电气竖井内的电气设备每年做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1巡检人员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它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或报告。
12供配电系统设备每年进行停电检修一次,对二次继电保护每三至五年做一次整定值校正及传动试验;对高压设备(高压柜、变压器、供电电缆)应每三至五年做一次耐压试验,以评估确定设备的性能状况。
记录
《工程管理部巡视签到表》
《工程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7篇 供配电设备房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8篇 供配电维护项目工程管理规定
为了适应公司维护项目新增工程的管理需要,充分调动各维护项目部和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流程,现对公司2008年度供配电维护项目工程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工程项目的划分:
1、 一般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
2、 零星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
3、 原中标工程增补项目:两年质保期内与原中标工程有关的维修项目和增补项目,其管理主体为公司,本维护项目部负责实施。
二、 承包形式
1、费用承包,责任包干,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般工程项目实行认标制,本桥梁维护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认标人(由公司测算费用,如本维护项目部经理放弃则在公司范围内按工程项目认标程序进行重新认标,或由公司指定承包人);零星工程项目和原工程增补项目由本桥梁项目部实施,项目经理为承包人。
三、工程费用管理:
1、一般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费用组成如下:
(1)、施工人员工资:套用江苏省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26元,不计取调试和低压电缆头定额),人工费总价乘以系数(合同总额在30-100万元部分,取20%;100-500万元部分,取15%,超过500万元部分,取10%)。
(2)、辅助材料费:套用江苏省安装工程定额,辅助材料总价乘以40%。
(3)、机械费:单项工程施工机械费用(含机械设备租赁费、吊装费等),套用江苏省安装工程定额,机械费用总价乘以40%。
(4)、施工现场费用:用于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费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费用、油料费、零星制作费用等,按人、材、机三项定额小计的10%计价。
(5)、车辆费用(含工地运输):按合同额的3‰计列。
(6)、招待费用:从项目跟踪至交工时工程款回收到合同规定的额度(仅剩余质保金)所发生的一切招待费用(包括公司要求变更供货厂家费用、联合设计变更费用、增补项目变更费用、公司领导为本项目在项目现场而发生的招待费用等),30-100万元项目按合同额(不含甲供材部分)的1.5%计列、100—300万元部分按1%累加、300—800万元部分按0.5%累加、800万元及以上部分按0.3%累加。
(7)、主材费:按物资管理部分有关规定,列入由项目部在现场购买的主材费用。
2、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费用标准为其开票总值的18%(开票税金由公司承担)。
3、原中标工程增补项目:施工费用由公司测算,设备和材料由公司负责采购或委托采购(成套设备部出指导价);涉及到机械费用和运输费用征得公司同意,按实报销。
四、工程物资管理
1、一般工程项目的工程物资管理:
(1)、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和主要材料(同类材料总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配送给项目部。
(2)、工程所需的小型设备和一般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
(3)、公司委托项目部购买的主材,其采购价不得高于成套设备部的指导价。
(4)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差额奖励:设备的最终结算价与采购价相比有结余的,按其差额的20%奖励给项目部;材料的最终结算价与采购价相比有结余的,按其差额的30%奖励给项目部。
(5)、设备和材料的数量节余奖励:设备和材料在最终结算时有数量节余的(未采购),设备类按其总价的15%奖励,材料类按其总价的20%奖励。
(6)、剩余的设备和材料部分奖励:已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在工程交工后有剩余的,按其利用价值,设备类奖5%,材料类奖10%。
(7)、设备和材料在最终结算时有亏空的均由项目部承担。
(8)、工程废旧物资(主材类)的处理权属公司,项目部不得擅自处理,在工程完工后列清单报公司,其处理所得提40%奖励给项目部。
(9)、其它参照《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大包干实施细则(2008年度)》中的有关规定。
2、零星工程项目的物资由项目部自行负责购买。
五、其它规定:
1、项目主承包人需向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为合同额的1%,连带承包人需交纳风险抵押金为合同额0.8%。风险抵押金的扣除参照《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大包干实施细则(2008年度)》中的有关规定。
2、对于一般工程项目,项目部需向公司借款时,其额度累计不得超过承包费用总额的70%;零星工程项目,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合同额的50%。借款月利率为15‰。
3、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和工程外包管理均参照《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大包干实施细则(2008年度)》中的有关规定。
4、其它未尽事项可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无参照时可由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决定。
六、本细则从二oo八年十月起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经营班子。
第9篇 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10篇 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第11篇 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12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第13篇 _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
1维修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相关人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3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中心的供配电调度命令。
4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相关检修记录。
5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6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7定期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8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9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窜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10维修员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发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于造成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由维修员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表》,并根据情况填写《维修单》安排相关维修。
11高压配电室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12工程主管每周应对供配电设备房检查一次。
1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月检查一次。
第14篇 城南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