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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2-12-10 16:12:08 查看人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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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管理规定

第1篇 机电设备安装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各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钻机拆迁安装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钻机拆迁、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根据sy5974—2007《钻井井场、设备、作业技术规程》和q/sl1261—2007《钻井施工现场协作与交叉作业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望严格执行。

(一)拆迁前的准备

第一条钻机搬迁前,生产办和钻井队共同勘察新、老井道路和井场及周边情况,达到以下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后方可搬迁。

1、进入井场的道路选择在井架大门前偏左或偏右。

2、井口距民房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

3、井口距高压线和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少于75m。

4、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

5、井场和道路、桥涵必须保证车辆自行出入。

6、设备及辅助设施(发电房、消防房、宿舍房等)有足够的摆放位置,不准影响两侧放喷管线的安装和使用。

7、了解、掌握新井井场地下电缆、光缆和油、气、水管线等地下设施分布情况。

8、认真观察新、老井道路上跨越各种线路(高、低压线、通讯线)的高度,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9、在苇塘、自然保护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20m。

10、在滩区、海油陆采井施工时,道路、井场符合胜利石油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二条生产办调派室应合理组织吊、卡车、拖拉机,吨位、车型、数量,满足现场要求。

第三条钻井队接到生产办调度室搬迁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准备:

1、由队长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交待搬迁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

2、检查吊装索具,有断丝、挤压损伤、接头、电弧烧伤、退火、锈蚀、磨损、老化的索具必须停用。

3、领取捆绑车辆的铁丝、绳索、手工具等。

4、清理干净循环罐、储备罐内的泥浆、沉砂和加重灰罐内的重晶石粉,放净药品罐、固井水罐内的液体。

5、泥浆、液体要全部放入大循池内、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污染。

6、各种小设备、辅助设施要捆绑牢固。

7、绞车冷却水必须放净。

8、油罐存油量不能超过2t,否则应倒出。

(二)拆、迁规定

第四条召开有关单位安全协作会,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进入井场人员(包括机关、后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衣、工鞋),戴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

第五条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零配件应装在工具袋内,工具、零配件不得上抛下扔。

第六条高处作业的正下方及其附近不准有人作业、停留和通过。大庆ⅱ型钻机搬迁过程中,钻前公司井架安装队不得进入井场安装、拆卸井架附件、栏杆等。老井必须等钻井队将所有设备搬迁完毕,人员及吊卡车全部撤离井场后,钻前公司井架安装队方可进入场工作。新井必须等安装队将井架栏杆、附件安装完毕,双方验收合格后,钻井队方可进入井场工作。在安装队没有安装完毕之前,钻井队人员必须在井场以外等待。在没有安装栏杆之前,严禁上井架挂悬吊、穿大绳等高处作业。

第七条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雨雪天气或夜间、雾等能见度小于30m时,必须停止设备吊装、拆迁及高处作业(包括后勤单位的电路架设、设备校正等现场作业)。

第八条拆、安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设“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有专人监护。

第九条吊车必须由司钻以上专人指挥,佩戴“吊装指挥”标志,明确指挥信号和口令;拖拉机由司钻或司机专人指挥,严禁站在拖拉机牵引架上;进出井场车辆由现场调度指挥。安全工作由指挥者全面负责。严禁钻井队和机关、后勤人员操作吊车、车辆、拖拉机。

第十条不准使用气动绞车和吊车等起重设备吊人上、下。不准超载荷使用气动绞车和吊车。

第十一条在起吊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吊车必须选择好地理位置,使用垫木或连接牢固的垫杠,支好千斤腿;完全起吊设备前,应试吊,当班司钻或负责人必须检查千斤腿支撑是否可靠。

2、检查索具是否与所吊设备吨位相符,严禁超负荷使用索具。吊钩必须有保险装置。

3、检查吊装区域内是否有“上三线”,严禁在“上三线”下起吊。

第十二条装卸施工中,严禁任何人在设备下或受力绳索附近通过和停留,并不得进入吊臂旋转范围内。作业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推拉设备,必须栓游绳牵引控制设备。两设备之间不准站人。

第十三条装卸设备必须使用标准化索具,四角平吊,严禁使用系死扣绳套、单根绳套。

第十四条装卸中严禁设备自由下落,不准伸长吊臂拖拉设备。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随同设备或游动系统升降。

第十六条严禁斜吊设备。

第十七条上、下绞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现场调度、钻井队长或平台经理在现场组织指挥。

2、30t吊车二台,主要承重千斤腿必须打在水泥基础上,其它千斤腿用垫木打牢。

3、用φ32mm完好的标准吊索。

4、必须先试吊0.1m~0.2m,刹车检查索具、千斤腿,确认无问题后,平稳、低速同时起吊,严禁单机突然刹车。

5、40t低平板拉运,左右立柱装全。

第十八条上下人字架,必须装好栏杆。由现场调度、队长指挥,30t吊车,φ22mm绳套双股挂牢。

第十九条上下天车,由队长指挥,25t吊车,φ22mm绳套挂牢。

第二十条拆卸井架,由副队长指挥,25t吊车,专用吊装绳索。

第二十一条偏房是钻工填写报表、值班休息的场所,不是材料工具房。因此,对其使用做出如下规定,望各队严格执行,否则,不准开钻。

1、限重5t,不允许超载。

2、支架完好无损,销子、别针正规齐全。若发现支架焊口、耳子开裂,必须立即整改。

3、允许存放的设施:液压源、配电柜及常用手工具及应急井口工具。

常用手工具包括:铅油桶、黄油桶、安全带、钻杆钩子、黄油枪、榔头、扳手、管钳等。

应急井口工具:保护接头一个、回压凡尔一个、上下旋塞一个。

4、有新干燥房的井队,必须把电磁刹车的配电柜放在配电室内。

5、严禁存放其它井口工具。

6、由副队长指挥,25t吊车,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二条上、下钻杆盒、转盘大梁、绞车大梁、底座等,由副队长指挥,30t吊车,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三条使用两台吊车装卸大件(泥浆泵、联动箱、加长循环罐等)时,由队长指挥,使用与设备重量相符的吊车、标准吊索。

第二十四条装卸管材(钻具、方钻杆、鼠洞管等),由副队长指挥,标准吊索,两头平吊。

第二十五条装卸循环罐、储备罐,由副队长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六条装卸板房、材料房、爬犁,由副队长或司钻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七条装卸发电房、油罐、柴油机、联动机,由副队长或司机长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八条装运设备,必须摆平放正,能打上车箱板的必须打上车箱板,不能打车箱板的应四角捆绑牢固,平板车两边立柱要装全。钻井队必须备足铁丝、绳索等捆绑材料,认真做好车辆捆绑。

第二十九条现场服务队架设电路、校正设备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有带班干部。

2、根据上井人员、任务、天气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3、严禁客货混装。

4、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列条款。

5、吊车由带班干部指挥,拖拉机由班组长指挥。

(三)起、放井架规定

第三十条安装时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第三十一条穿砸连接销子时,榔头运行方向不准站人,抡榔头不准戴棉手套。

第三十二条起放井架必须装前支腿,装好校正指重表,游动滑车下垫好滑道。

第三十三条井架及底座各连接销子必须齐全、正规、标准,并穿好止退销,机房与钻台底座连接处卡8只卡子加固。钻台底座连接拉筋齐全。各连接卡子、螺丝齐全、正规。

第三十四条起动绳绳径为40mm,总长度为192m,不准有断丝、挤压损伤、接头、电弧烧伤、退火、锈蚀、老化、扭结。每端各用7只y40绳卡卡牢,卡距为250mm,绳卡压板均要压在受力端。

第三十五条井架各处附件(小滑车、立管、死绳支承轮、梯子等)必须固定牢固,并加拴保险绳卡牢。井架后上中部装有拦绳。

第三十六条二层台卡子齐全、卡固牢靠、操作台完好,支梁居中,各处附件(栏杆、操作台、指梁档杠等)必须捆绑牢靠。冬季必须在起井架前围好二层台帆布,并且固定牢固。

第三十七条井架梯子护栏、天车台、二层台、休息台等处栏杆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第三十八条井架各处防爆灯具按标准固定,加保险绳固定牢固。

第三十九条绞车安装使用规定如下:

1、刹车系统:刹把活动自如,高度700mm~1100mm,有防溜链条,刹带销子、螺丝齐全、正规,刹带片、刹车毂磨损不超标准,平�梁固定牢靠,两端高低一致。

2、刹车气缸进放气良好,不漏气,固定螺丝齐全,灵敏可靠。

3、防碰天车安装正规、气开关不漏气,灵敏可靠。

4、气路安装正规、各气开关阀件完好、灵敏。

5、绞车、转盘、传动各部位护罩必须齐全、正规、密封、牢靠。

6、检修绞车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总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

7、液控盘式刹车操作与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厂家说明书要求。

第四十条大绳活绳头必须使用专用绳卡、固定牢靠。快绳每扭距断丝不超过3丝,排列整齐。死绳上部有支承轮,不磨立管、井架。死绳头在固定器上绕3圈,绳头压板螺丝齐全牢固,有防溜绳卡,有档绳销,起放井架前必须取掉上部档销。

第四十一条机房设备按标准校正后固定牢固,各部位护罩必须齐全、正规、密封、有效。梯子、栏杆必须齐全、正规、可靠。气瓶管线、阀件完好,安全阀定期校验。检修机房设备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控制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油罐区油管线不滴不渗,防火。

第四十二条泥浆泵皮带绷紧,泥浆泵皮带不绷紧不准起放井架。

第四十三条起井架前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起动绳导向轮能在人力作用下转动,大绳不跳槽。

2、井架各处不准存放工具、配件、杂物等。

3、井架绷绳分别顺列两侧展开摆放,不准有接头、断丝现象。

4、缓冲气缸必须启动灵活,不刺不漏。

5、人字架快绳轮位置正确,轴套配合间隙不超标。

6、启动两部柴油机,转速均为1100r/min,井架起升至60o时,逐渐将转速降至800r/min,绞车用i档(液力变矩器不按此标准)。

7、自动空气压缩机保持0.8mpa~1.0mpa正常供气。各气开关、离合器进放气良好、工作正常。

第四十四条起井架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钻井队相关人员依据《起放井架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由钻井队长召开特殊作业安全会,安全人员交待安全施工措施。正职干部和现场调度不在现场,不准起放井架。

第四十五条刹把由有起放井架经验的队长或副队长操作,并由工长和一名司钻协助,其他人员必须撤离钻台。

第四十六条试起升,待井架离开前支架0.5m时刹车,迅速对以下部分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放下正式起升。

1、天车、天车台固定情况及大绳是否跳槽。

2、起动绳各卡子是否有松动、位移,各导向转动是否灵活,起动绳是否跳槽。

3、井架各处连接销子、固定螺丝、卡子及底座与机房连接情况。

4、二层台及附件捆绑情况。

5、立管固定和防爆灯固定情况。

6、游动滑车是否居中。

7、各绳索有无磨挂现象。

第四十七条用i档低速慢慢起升,严禁中途停顿、刹车,起井架过程中禁止燃放鞭炮。

第四十八条缓冲气缸接近人字架档块时,摘掉低速离合器,分数次挂合离合器靠拢人字架,不准硬提。

第四十九条井架立稳后,迅速固定人字架两边的“u”型卡子,两只卡子保持最大距离。然后拉紧井架绷绳,先绷后则、再绷前则,每端用3只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卡固,下端用反正螺丝调节松紧适度、上下分设。

第五十条起放井架时,井架两侧20m、距钻台前方50m以内不准有人、停放作业机械。起、放井架电磁刹车必须好用,放井架时必须挂辅助刹车。

第五十一条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雨雪天气或夜间、雾等能见度小于100m时,不准起放井架。

(四)设备安装规定

第五十二条井场各类设备、器材、爬犁、材料房、值班房摆放必须按“三标”标准布置就位,其中:发电房距井口不得少于30m,距油罐不得少于20m。

第五十三条现场管理达到“三清”(井口及设备清洁、井场及站区清洁、值班房、泵房及锅炉房清洁)、“四无”(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烟头、无易燃物)、“五不漏”(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第五十四条安全标志齐全、位置合适。

1、标志牌共19种25块,其中,1~15为按q/sh0089—2007《钻井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16~19为公司规定设置,各队必须按要求数量、位置安装,不得随意变更。

2、标志牌使用寿命不小于1年,其中30、32型钻机不小于半年,以旧换新配发。

3、标志牌名称、数量与安装位置如下:

序号

标志牌名称

数量

安装位置

备注

1

禁止烟火

2

柴油罐1块、钻台栏杆前方右侧1块

2

禁止启动

1

检修时放在控制气开关处

3

禁止乱动阀门

1

司钻操作台或远程控制台

4

禁止乱动消防器材

1

消防房门口左侧,高1.5m

5

禁止酒后上岗

1

值班房内,门口对面墙壁,高1.5m

6

禁止混放

1

工具房门口左侧,高1.5m

7

禁止吊管下过人

1

钻台栏杆前方右侧

8

当心触电

1

发电房门口左侧,高1.5m

9

当心高压管线

1

4号循环罐罐壁上,高1.5m

10

当心井喷

1

钻台栏杆前方左侧

11

当心缠乱

1

气动绞车处

12

必须戴安全帽

1

钻台栏杆前方左侧

13

必须系安全带

1

上井架梯子处,高于钻台面1.5m

14

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1

值班房内,门口对面墙壁,高1.5m

15

必须装设护罩

1

机房(干燥房)外墙壁,面对柴油机,高于机房面1.5m

16

严禁违章

4

钻杆盒大门坡道两侧各2块

17

六个必须六个不准

2

两支腿各1块

18

施工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2

大枕头1块,面向进井道路,机房(干燥房)后侧墙壁1块

19

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1

座岗房外墙壁

第五十五条上钻台梯子踏板须水平,本体、栏杆完好、梯钩挂牢加装保险链。

第五十六条大门坡道安装平整、有保险链,平跑道有档杠,钻具管架有档销。

第五十七条指重表要有校验标识,传压器及管线不刺不漏。立管压力表安装方向准确,有校验标识。

第五十八条钻台面花板平整、无缺损,连接间隙小于50mm。栏杆齐全、牢靠。

第五十九条大钳钳尾绳无断丝、钳尾销齐全、有止退销或帽。吊卡销长短、直径合适,用后取下。

第六十条液气大钳、液压猫头安装正规、固定可靠。

第六十一条气动绞车必须固定牢靠、护罩齐全,刹车可靠。双片反向式吊钩,用3只φ16绳卡卡牢。

第六十二条钻台悬吊系统注意以下方面:

1、游车、大钩护罩完好、运转灵活,锁销灵活可靠。

2、水龙头防扭绳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

3、水龙带保险绳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两端以专用卡箍卡牢,绳两头绕水龙带栓扣,绳卡卡牢。

4、吊环保险绳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

5、气动上扣器、消声器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

6、大钳吊绳用φ13mm钢丝绳、专用滑轮栓挂牢靠,并有保险绳。

7、液气大钳吊绳用φ16mm钢丝绳,专用滑轮固定牢靠,下端手动葫芦(负荷不小于5t)吊挂。

8、气动绞车用φ13mm钢丝绳,无变形、损伤、断丝,上端以专用滑轮固定牢靠,止退销齐全。

9、防碰天车绳用φ4mm钢丝绳,不打结、不挂井架,上部距天车6m。

10、必须设专用大门绷绳,地猫固定牢靠。

第六十三条泵房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1、皮带护罩必须完好,不磨皮带轮。

2、保险凡尔销钉位置不超过正常泵压5mpa,泄压管直径75mm,焊接回流管,拴保险链,定期检查、灵敏可靠。

3、压力表安装方向正确,有校验标识。

4、空气包要按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一充氮气或空气,严禁充氧气或可燃气体。

5、高压管汇必须安装平稳、固定可靠。

6、检修泵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控制泵的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

第六十四条循环系统的栏杆齐全正规、连接软管栓有保险绳。低压管汇安装正规、行人走道、罐面平整,人行部位无大于φ50mm的孔洞。

第六十五条消防器材按标准配备、定期检查、不失效。消防房通道良好。

第六十六条大循环池尺寸按标准执行,堤坝平整、牢固、有防渗膜。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妥善处置,防止对周围环境污染。

(五)电路、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拆架、维修电路、电气设备的电工,必须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第六十八条电工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专用绝缘劳保用品。

第六十九条电工作业(电路架设、检修),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都断开,且有明显的断点,工作前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性能良好的验电器,对电气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并在断电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工作。工作中要有防触电措施、有清醒的头脑和警惕性。在部分停电工作时,必须明确停电的范围和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能确认是否有电的部位视其为有电。

第七十条安装电路的电工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对施工中发现的隐患及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应设法立即排除,不能有任何疏忽。

第七十一条任何人都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制止。

第七十二条井场电路、电气设备规定。

1、安装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电缆绝缘是否有损坏处,如有损坏,视其损坏程度予以维修或更换。插件连接的电缆插接前应认真检查插头、插座内有无导电异物。分线盒内连接电缆,电缆接头应压紧不松动。

2、循环罐及振动筛,必须安装电缆桥架和穿线钢管。

3、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罐与罐之间电缆连接配备防爆接插件。

4、靠近大循池一侧的井场用房电源由振动筛罐体的三通防爆接插件并接。

5、机房、循环罐照明电路均采用yz2×1.5电缆铺设。

6、井场主电路电缆均采用ycw防油橡套电缆,其电阻值不低于10mω,电缆铺设应考虑避免电缆受到腐蚀或机械损伤,主电路及分支电路电缆不允许随意破开接外来动力线。

7、搅拌机电缆输至防爆电气开头控制箱时,电缆必须接入直径15mm~20mm的钢管内,并在罐面上焊接固定。

8、封井器液控台电源线路必须在发电房单独控制。

9、井场照明线路中采用明铺配管的场所,管子与接线盒连接处应用丝扣纸密封,管子内导线不准有接头。防爆灯罩及防护网必须齐全、灯泡无损坏、无故障,灯具固定牢靠,并加保险绳,电源线进口向下,并密封防止井水。井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条件,确保夜间无影施工。

10、配电箱安装位置合适,仪表齐全、灵敏,接线正规,必须使用“线鼻子”,不搭铁、无裸露,绝缘良好,接地良好。空气开关、电动机接线头必须装进接线盒内,不准钻井队随意增设开关。

11、电缆线必须全部上瓷瓶,金属棱角处、进出房孔处电缆线和所有电缆线接头必须全部套胶管。

第七十三条电气设备必须落实到岗位,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测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用。

第七十四条领取电气设备、电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资料,禁止自购电气设备、电料。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水电队应向钻井队提出更换要求,不更换不允许安装使用。

第七十五条井场电路、电气设备(井场:水源泵、冷却水泵、潜水泵、飘浮泵、柴油泵、机油泵、搅拌机、压风机电机、发电机、铁壳开关、补偿器、配电箱、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等(下同)安装、接线必须正规、符合要求,不搭铁、不落地、无破皮、无裸体、无私拉乱接电线。

第七十六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截面积大于25mm2、bvr铜导线、埋深不少于0. 8m、接地电阻小于4ω)(下同)。电气设备的负荷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设备的转动部分应有防护罩,单相控制开关必须装在相线上,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防爆式开关及照明设施。

第七十七条露天设置的电气设备都必须采取防水措施(盖胶皮、设护罩等)。

第七十八条雨季必须配备2副绝缘手套,岗位交接使用。

第七十九条严禁用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气设备。雷雨、浓雾天气禁止操作露天放置的电气设备。夜间应尽量减少操作电气设备,必须动用时,必须二人以上、并戴好绝缘手套。

第八十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八十一条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设“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

第八十二条电焊机必须置于房内防潮防水、各护罩必须齐全,接线正规、绝缘良好、接地良好。气瓶必须单独存放、防火防爆,符合安全要求。电焊工所用的护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焊工具必须专人使用、管理,用后及时收好,妥善保管。禁止无焊工操作证人员操作,雨天不准在露天场所进行电焊作业。

第八十三条宿舍电路、电气设备规定。

1、钻井队宿舍区外线长度不得超过500m,跨越街道线路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列数值:通车公路6m;通车困难街道、人行道3.5m,胡同3m,其它应不小于3.5m,与建筑物、树木或其它导线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供电线路不准跨越油罐。

2、钻井队宿舍区架空线必须采用“三相四线制”线路送电,导线截面应满足负荷电流要求。导线的截面,铜线不小于6mm2,铝线(多股)不小于10mm2。井场内不准使用麻皮线。

3、架空线路用导线,必须有足够的绝缘强度,能够满足相间和对地的绝缘要求。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不同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接头,同一档距内,各导线接头在水平位置的距离应大于0.5m。导线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和防水胶布包扎。

4、架空线路采用木杆、铁横担,木杆的梢径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不得小于120mm,横担上瓷瓶齐全完好。禁止在树上和脚手架上打拉线。

5、宿舍用配电线路每次架设必须使用新线,进入宿舍电缆线必须套胶管,宿舍总电源闸刀必须有防水措施或采用防水设计的配电柜。

6、室内临时线路应采用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沿墙敷设不得低于1.4m。室内临时线路必须设总开关,并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开关距地面为1.4m。开关严禁搁置在地面。

7、宿舍房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接线正规、无私接乱接、无违章用电。开关、插座绝缘体完好,无缺损。空调机、宿舍房接地良好。严禁使用电炉子。

8、伙房合面机、电冰箱、压风机、排气扇、空调机电机、烤箱、等电动炊具绝缘良好,接线正规,接地良好。

9、电热洗澡间必须严格执行厂家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要求,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立即封闭停用。

第八十四条严禁以任何理由对外供电(地质录井、固井、定向、测井队除外)。

第3篇 建筑安装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安装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

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

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050328―2001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第4篇 转动机械安装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预防施工现场转动机械安装期间事故的发生,降低职业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转动机械安装期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4术语与定义

4.1转动机械:指本公司安装的各种转动设备,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起重机械及各种类型的泵和风机。

5职责

5.1项目部是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2专业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施工技术措施,并负责具体的施工组织工作。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6具体内容

6.1施工前,施工单位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上报项目部审批。

6.2项目部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措施的审批、发放、管理。

6.3主要转动机械安装的施工技术措施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6.4施工人员作业前,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5施工人员的作业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6.6在转动机械安装过程中,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6.7转动机械的现场存放及保管应符合《现场物料存放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8大型转动机械的运输、吊装就位应符合《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7相关文件

qb 553-10-00——《现场物料存放安全管理办法》

qb 553-18-00——《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qb 553-23-00——《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8相关记录

“安全隐患通知单”

“隐患整改反馈单”

第5篇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牙克石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项目部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项目部经理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部经理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和靠近。

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

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

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

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

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

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

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

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

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

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

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

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

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

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

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 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

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

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

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

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

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

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

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

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 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

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

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

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

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

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

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

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

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

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 行。

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

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6篇 住宅园区广告安装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广告安装管理规定

为保持园区的优美环境,本物业部决定对园区所有对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做如下规定:

1.所有对外安装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在安装前要向物业部提交安装申请及安装图样和文字说明,并提供经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审批同意的资料。

2.提交的图纸、样图要有明确的尺寸及周边环境物的标识。

3.制作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等不能破坏周边环境,不能妨碍道路交通及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如安装部位涉及他人物业的公用部位,须经相应物业业主书面同意。

4.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在物业部工作人员监督下安装。

5.招牌、广告牌、霓虹灯应定期检查,保持完整、统一性,如遇台风来临时,应提前做好检查,不应出现缺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安全性检查、整改。

6.违反此规定的,按'违反本使用守则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7篇 z物业园区空调安装管理规定

物业园区空调安装管理规定

为保持园区楼宇外立面的美观大方,维护全体业主(住户)的利益,特制定本守则:

1.购买和安装空调前请向管理处咨询有关空调机安装事宜;空调机安装必须保证楼宇整体美观,主机安装上下面与墙面垂直。

2.安装空调位置必须按楼宇预留空调位安装,空调管线按预留口安装,空调的冷凝水胶管须放入预留排水管接口内。

3.如有需要安装空调支架的,空调支架必须安装不锈钢支架,且不可加装雨篷等附属物。

4.在交楼时应告之业主空调位的尺寸。

5.门岗口如有空调进入时,首先告之前台通知相关人员及部门现场给予技术指引。

6.如业主(住户)违规安装空调,物业部将责令其限期更改,如逾期不改正的,物业部将对其安装的空调进行有偿整改,整改的费用由违规者承担。

7.业主(住户)违规安装空调造成楼宇损坏(如楼宇公共设施,外立面等损坏)、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违规业主承担。

8.空调安装程序将按物业部制定的《空调安装流程》执行。

9.违反此规定的,按'违反本使用守则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8篇 倒拉牛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1、生产单位在选用绞车时,必须根据巷道条件(巷道坡度、使用长度)选择合适的绞车,在施工措施中必须有绞车的选型验算,明确绞车的型号、技术参数和钢丝绳绳径、长度等内容。

2、绞车安装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500mm。硐室必须满足设备安装、电器设备摆放、方便维修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峒室支护符合要求。

3、绞车安装原则上必须按照厂家提供的图纸施工混凝土基础,图纸由机电部门提供。因临时打运(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施工时,在底板岩性较好的情况下(硬砂岩),可打地锚加锚链固定,地锚数量必须满足打运最大件时安全系数不小于6的要求,并在施工措施中进行校验,但地锚数量不得小于六根,保证绞车四拐角固定。

4、掘进上山施工的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

5、绞车导向轮安装:导向轮选择20t平式导向轮(回头滑子),导向轮的固定方式为:采用长度不小于3 m的12号工字钢,横放在轨道下面,在工字钢上均匀布置8个孔,每个孔打φ22mm×2500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0.6m,然后将导向轮固定在工字钢上。导向轮中心线必须和轨道中心线一致。在岩巷施工时,可选择用32t导向轮作主导向轮,(导向轮和锚杆用8×64锚链连接牢固)。每次移动位置重新安装后,检查科、机电科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绞车前方应设有护身石垛,在施工措施中要有保护强度计算、选择材料要求,并确定尺寸和施工方式等内容。

7、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

8、绞车安装竣工后,必须经驻矿安监处、生产办、机电办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在轨道外侧的钢丝绳因巷道起伏导致飘绳或磨底板时,需加托、压绳轮装置。

10、斜巷悬车装、卸料时,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1)绞车司机要集中精力手握闸把;

2)用锚链从两边锁住矿车轮子;

3)现场设好临时阻车器;

4)拉好警戒绳、挂好警戒牌,并有专人警戒;

5)装料后封车要牢固,装、卸料结束需打运时,拆除锁车链条和临时阻车器,撤除警戒,人员撤进躲避硐室后,方可按照斜巷打运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打点松车。

11、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执行。

12、为规范检查管理,制定以下处罚规定:

(1)绞车、导向轮基础或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绞车基础螺栓松动,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2)绞车防跑偏装置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3)闸带断裂、磨损超限,闸把开程超限,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4)绞车运行没有设置声光信号或设置不当,罚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每少一盏红灯或一盏红灯不亮的罚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

(5)绞车不使用保险绳或保险绳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不使用钩头或钩头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

(6)钢丝绳与滚筒连接未使用压绳板或压绳板不全、不合格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联杆由于调整不合格而导致与滚筒相互摩擦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

(7)绞车钢丝绳断股、断丝、不注油、锈蚀超限仍然在用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由于管理原因导致钢丝绳损伤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200元。

(8)绞车未按规定加注油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原值赔偿,并罚责任人200元。

第9篇 塔机安装安全管理规定

塔式起重机是现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主要施工机械之一。它的主要特点是工作高度高、幅度大、全回转、服务范围广,适用性强。对于一个建筑的施工而言,它是施工现场运输的关键设备。塔式起重机又是一个技术性能及安全性能要求非常高的,同时在整个建筑施工中对施工进度影响比较大的大型施工设备。

一、塔式起重机基础设计方案

(一)确定基础类型

根据所选择好的塔式起重机型号中安装说明书的要求及所在施工现场的地质资料来确定基础。目前国内塔式起重机的基础类型主要有混凝土独立基础和桩基础两大类。

(二)基础设计方案

塔式起重机安装是与预埋基础里的连接螺栓连接。则基础不仅要承受水平剪力、水平扭矩和垂直压力,还要承受较大的弯矩。所以塔式起重机基础设计一定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独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浇灌后强度达到规定方可安装。预埋件相互位置必需达到规范定精度,垂直度、平面度不大于1/1000。塔式起重机对基础不均匀沉降极为敏感,塔式起重机安装规范对塔式起重机倾斜度要求较高。因此,塔式起重机基础计算时应着重考虑沉降计算。

(2)由于塔式起重机的塔身高、臂架长,十分强调抗倾覆稳定性。而风荷载也对安全使用产生很大影响。风荷载随机性大,方向和风力无法预测,为抵抗较大的倾覆力矩,需要坚固的基础支承。抗倾覆力矩也是主要校核指标。

抗倾覆稳定性计算在《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13752-92)中的规定:

工 况说 明

1 、基本稳定性工作状态:静态、无风

2 、动态稳定性工作状态:动态、有风

3 、暴风侵袭非工作状态

4 、突然卸载工作状态,料斗卸载

各工况下的稳定条件为,塔机及其部件的位置,载荷的数值和方向取最不利组合条件下,包括自重在内的各项载荷对倾翻边的力矩代数和大于零(∑m大于零),则认为该塔机是稳定的。起稳定作用的符号为正。起倾翻作用的力矩符号为负并乘以1.1-1.2的增大系数。

二、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施工组织设计。

1、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介绍工程概况,如: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建筑面积、最大高度、工期、构件最大重量、周边建筑物、道路简况等。

(二)塔机概况

塔式起重机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基本高度、最大高度、起重臂长度、起重力矩、最大起重量、总重量、附墙道数等),最好列表说明。

(三)安装位置的确定

塔式起重机在工地安装位置(用示意图表示)及配合安装所需用的起重设备。如果存在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的情况,如与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及平衡臂回转相干涉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小于安全距离的高压供电线,均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四)安装步骤

根据选型和基础设计后,即按安装施工方案实施安装塔机的工作。安装方案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基础施工

基础施工前应由塔吊安装技术负责人进行如下几方面的技术交底: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配置图,基础与建筑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基础表面平整度要求,预埋螺拴误差要求等;接底人为工程施工负责人,双方书面交接。基础施工应由塔机所有部门派专人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同时做好各种隐蔽验收记录,如钻探记录、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隐蔽验收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完毕,作好砼的养护,砼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安装塔吊。

2、塔吊安装

(1)工具、工艺车辆的配备

塔吊安装前应架设专用配电箱,列出安装所需的工具、劳保用品明细表,确定汽车吊型号和起吊位置及起重臂平衡臂的吊点,并在方案上画示意图。

(2)安装程序要求

安装程序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编写,一般为:校验基础→安装底架→安装基础节→安装压重→安装三节标准节→安装预升套架→安装回转机构总成→安装塔帽→安装司机室→安装平衡臂→吊起1-2块平衡重(根据设计要求)→拼装起重臂(提前协调安装好)→吊装起重臂→吊装余下配重。各道工序严格按标准要求施工,上道工序未完严禁进行下道工序。

(3)塔吊顶升与附墙

塔吊顶升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要求的程序进行。正确调整起重臂方向及平衡重位置,严禁在顶升时作回转动作。对顶升系统的油管、油缸、接头、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间隙,挂靴挂爪等进行检验并试顶。

塔吊超过独立高度后,应立即与建筑物进行附着。首先根据说明书确定附着点高度,下好预埋件。如果首道附着点不在指定位置上,附着点只能降低不能提高;如果附着点离建筑物过远,应重新设计计算,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施工。

(4)塔吊的拆卸程序

塔吊的拆卸程序与安装程序相反,拆卸前应对整个塔机的结构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卸。在拆卸起重臂等大件时,应正确选择吊点,两端系好牵引绳,确保安全拆卸。

(三)安全措施

(1)按建设部《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人。

(2)拆装人员在拆装前必须接受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个相关人员职责明确、交底人、接底人和监交人签字各执一份交底书,并存档。

(3)拆装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由安全员负责监督监察。

(4)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妨碍拆装时,在做好必要的加固防护后停止作业。

(5)严禁高空作业人员向下抛扔物件。

(6)吊物上下严禁站人。

(7)在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

(8)坚固螺栓应用专门的力矩板手、用力要均匀。

(9)顶升作业要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观察顶升机构。

(10)总指挥安全员、信号工、塔机司机要了解起重机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拆装程序做任何改动。

(11)多塔作业时,要制订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四)方案审批

方案制订完毕后,必须经企业技术、安全、质检、设备、监理工程师审核,具备法人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签字方可进行拆装。

(五)塔吊验收

1、安装前的验收。这是确保安全安装的前提。验收内容包括:钢结构、机构传动、吊钩、钢丝绳、滑轮、安全装置、电气、油料等。验收合格方可安装。

2、安装结束,由安装单位试运转并自检,按起重机验收报告书上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检测,如实填写报告书。

3、安装单位报验

报验时应出具的资料:①拆装队伍资质证书;②设备生产厂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③设备履历书及初次启用时间或原始发票(复印件);④日常维修保养记录;⑤本次安装验收自检报告书。

4、地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检验,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三、建立现场使用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使用塔机,必须有地级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塔机证”,填写好内容,并作好记录,以便考核。

(二)施工现场应根据本企业情况,建立自己内部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具体规范人的行为、机的状况。作为本企业塔式起重机施工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一般应有:塔式起重机作业人员规则,主要内容有: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交接班制、职责等,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维护修理规程。

(三)塔式起重机使用时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和塔机“十不吊牌”。

(四)塔机机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塔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

(五)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四、加强塔机使用中的安全检查工作。

塔式起重机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②吊钩和螺栓有无松动和裂纹变形;③各机械部份有无磨损与损坏;④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损坏;⑤索具有无磨损断丝与损坏;⑥塔机垂直度是否超过允许值;⑦塔机的附着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如果上述检查中存在较大隐患,塔机就要停止作业。

第10篇 _市场项目空调外挂机安装管理规定

大市场项目空调外挂机安装管理规定

一、空调的外挂机不得安装在外墙,一律安装在三楼的平台上;

二、空调外挂机冷凝水必须经由三楼平台的落水管道统一排放;

三、如果业主/经营户在装修期间不按规定安装空调外挂机,物业管理部可从装修保证金中扣罚一定数额用来整改复原。

第11篇 丽华物业保安装备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丽晶物业保安装备管理规定

1.0职责

1.1保安部经理负责保安装备的发放和保管。

1.2各班长负责对各类装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

1.3当班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2. 0工作要求2.1保安装备包括:a)对讲机及其配件;

b)电警棍、警棍。

2. 2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岗位配置一部对讲机,使用'2'频道。

2.2.2 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2.2.3 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2.2.4 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右腰后,严禁随手乱放。

2.2.5 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a)呼叫:'______(部门/岗位)收到请讲。

'b)回答:'我是______,收到,请讲。

'c)完毕:'收到。

'或'完毕'。

d)报告情况时应按人、地、时、事、历、因、果七字要素报告,报告时语言要简练,发音要清楚干脆。

例如:'我是5号,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请指示。

'e)称呼规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男性称'先生',女性称'女士',小孩称'小朋友',领导的称呼应是:'姓加职务'。

f)呼叫程序规范:当有人在使用对讲机,且没有通话完毕时,其他人不得抢用。

g)如需汇报值班情况,有情况汇报情况,无情况只需汇报:'中银号正常'。

2.2.6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 3电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2.3.1 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2.3.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2.3.3 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3.4 严禁私自动用警具伤人,违者视情节做出警告、严重警告、除名等处分,后果自负。

2.3.5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 4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3. 0记录3.1wy/y-fr-ba2401a《保安物品发放登记表》

第12篇 住宅小区空调安装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空调安装管理规定(五)

1.0外机的安装位置,按设计位置或物业公司统一规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支架采用厂家提供的烤瓷支架或不锈钢支架,不得使用普通铁架子,不得私自改变外墙面上的空调孔位置,如需在外墙面上重新打孔,须与物业公司联系同意后方可施工。

2.0空调排放的冷凝水,必须排放于设计安装好的排水管中。

3.0空调管线较长,物业公司将统一安排加装线槽,材料费由业主自付。

4.0不按规定安装空调,物业公司有权指定其它安装公司进行整改,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13篇 倒拉牛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1、生产单位在选用绞车时,必须根据巷道条件(巷道坡度、使用长度)选择合适的绞车,在施工措施中必须有绞车的选型验算,明确绞车的型号、技术参数和钢丝绳绳径、长度等内容。

2、绞车安装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500mm。硐室必须满足设备安装、电器设备摆放、方便维修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峒室支护符合要求。

3、绞车安装原则上必须按照厂家提供的图纸施工混凝土基础,图纸由机电部门提供。因临时打运(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施工时,在底板岩性较好的情况下(硬砂岩),可打地锚加锚链固定,地锚数量必须满足打运最大件时安全系数不小于6的要求,并在施工措施中进行校验,但地锚数量不得小于六根,保证绞车四拐角固定。

4、掘进上山施工的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

5、绞车导向轮安装:导向轮选择20t平式导向轮(回头滑子),导向轮的固定方式为:采用长度不小于3 m的12号工字钢,横放在轨道下面,在工字钢上均匀布置8个孔,每个孔打φ22mm×2500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0.6m,然后将导向轮固定在工字钢上。导向轮中心线必须和轨道中心线一致。在岩巷施工时,可选择用32t导向轮作主导向轮,(导向轮和锚杆用8×64锚链连接牢固)。每次移动位置重新安装后,检查科、机电科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绞车前方应设有护身石垛,在施工措施中要有保护强度计算、选择材料要求,并确定尺寸和施工方式等内容。

7、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

8、绞车安装竣工后,必须经驻矿安监处、生产办、机电办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在轨道外侧的钢丝绳因巷道起伏导致飘绳或磨底板时,需加托、压绳轮装置。

10、斜巷悬车装、卸料时,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1)绞车司机要集中精力手握闸把;

2)用锚链从两边锁住矿车轮子;

3)现场设好临时阻车器;

4)拉好警戒绳、挂好警戒牌,并有专人警戒;

5)装料后封车要牢固,装、卸料结束需打运时,拆除锁车链条和临时阻车器,撤除警戒,人员撤进躲避硐室后,方可按照斜巷打运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打点松车。

11、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执行。

12、为规范检查管理,制定以下处罚规定:

(1)绞车、导向轮基础或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绞车基础螺栓松动,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2)绞车防跑偏装置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3)闸带断裂、磨损超限,闸把开程超限,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4)绞车运行没有设置声光信号或设置不当,罚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每少一盏红灯或一盏红灯不亮的罚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

(5)绞车不使用保险绳或保险绳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不使用钩头或钩头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

(6)钢丝绳与滚筒连接未使用压绳板或压绳板不全、不合格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联杆由于调整不合格而导致与滚筒相互摩擦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

(7)绞车钢丝绳断股、断丝、不注油、锈蚀超限仍然在用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由于管理原因导致钢丝绳损伤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200元。

(8)绞车未按规定加注油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原值赔偿,并罚责任人200元。

第14篇 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供电和安全监控管理规定

为使局部通风更为有效和安全可靠,全面提高掘进工作面装备和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因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设备的选型

(一)风机选型工作由通风部根据巷道风量要求进行选型。

(二)严把设备选型入井关。新设备的选择必须质量好、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修复设备必须完好,并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局部通风机、开关及自动倒台装置要经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准入井,并有记录备查。

(三)局部通风机倒台装置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过硬,便于现场使用管理,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的产品。利用局部通风机开关的辅助接点或加装接点自制的倒台装置(方式),技术上存在严重缺陷,应严禁使用。

二、设备的安装使用

(一)局部通风机、开关,开关架及所需电缆由通风部与运输队协助运送至施工地点,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摆放(包括对风机开关进行上架)后,有机电专职人员对风机进行接火工作。

(二)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制度,相关科室负责监督检查。

(三)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专职专业化管理和维护。低瓦斯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看管和维护由施工队负责,看风机工必须经过矿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资格证,持证上岗。看风机工必须现场交接班。

(四)严把局部通风机投运前验收关。由矿安检部牵头,组织矿通风、机电、开掘和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开关、风电瓦斯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要联合试运转),符合局部通风设计标准后,移交施工单位。验收移交工作要有记录可查。局部通风机投运前未经验收的严禁投入运行。

三、供电

(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主、副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主风机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检漏和安全监测装置除外);主、副风机电源并接的所有馈电开关(变电所内)必须安装可选择性检漏继电器。为主、副风机供电的变压器的高压电源要来自两个回路,正常情况下两个回路应分列运行。

(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低压馈电总开关要采用两台同型号的馈电开关并联供电(其中一台可不带检漏),保证试验总检漏时不同时停局部通风机。

(三)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每级必须使用一台启动开关,馈电和启动开关的过流整定应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四)为掘进工作面服务的所有供电线路,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划分管理责任。

四、自动切换

(一)主、副风机任一台停运,另一台自动启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一台任一级故障或停运,停另一级,另一台自动启动)。主、副风机全停电后,来电必须人工启动。两台局部通风机互倒时,要有3-20秒的延时;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两级不能同时启动,必须有15-30秒的延时。倒台装置出现故障,可人工倒台。

(二)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由看风机工操作,瓦检员与施工队班长监督,监测机房操作员核实并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三)为检测副风机供电回路及风机是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副风机每天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机电部门试验检漏要与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时间错开,主、副风机任何一台不能正常运行,看风机工和瓦检员必须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变电所配电工暂缓试验检漏。

五、责任划分物质供应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机电部门负责局部通风机的“三专”安全供电,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开停监视、电源馈电状态监视,开掘部门负责风、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线路、启动开关、馈电开关、自动倒台等的管理由矿明确责任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包机到人。

第15篇 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质量跟踪服务管理规定

1、每只气瓶安装后建立的档案是本公司跟踪服务的依据。

2、每只气瓶安装后设置的安装单位标记是跟踪服务的标志。

3、依据气瓶安装单位标记和技术档案,对我单位安装的气瓶及附件和系统进行安装后跟踪服务。

4、本公司对安装车用燃气气瓶的车辆每年进行两次回访,征求其对公司安装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回访都应有记录。

5、根据回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公司工作。

6、对因安装质量出现的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对非因安装质量出现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安装管理规定15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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