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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气瓶充装作业检查管理规定
一、充装前检查:
(1)气瓶是否为站内登记过气瓶。
(2)车牌号码与ic卡是否对应。
(3)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钢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
(4)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内;
(5)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6)瓶体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以及其他能影响气瓶强度和安全使用的缺陷。
二、充装中检查
(1)ic卡显示读数是否正常。
(2)售气机计量仪表读数、压力是否正常。
(3)充装过程中是否有漏气现象。
三、气瓶充装后检查:
(1)瓶壁温度有无异常;
(2)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或充装前检漏的缺陷;
(3)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
(4)瓶内天然气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第2篇 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本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的职业健康体检。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
4、职责:
人事行政科:组织进行特殊岗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档案。
5、定义: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特殊岗位:工作时会接触到有害物质的岗位(详见:附件二)
6、管理内容
6.1人事行政科每年对公司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排查并公布。
释义:人事行政科每年定期对全厂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评估,并做成“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新增或变更职业危害岗位时,人事行政科对“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进行及时变更。“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如发生变更,须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总经理)核准,并向全公司公示。
6.2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由人事行政科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6.2.1上岗前检查:
6.2.1.1拟聘员工在确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时,由公司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并知会员工本人,在上岗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逾期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者,公司不予录用。
释义:
(1)在拟聘员工确定岗位之后,由人事行政部根据“职业病危害岗位一览表”确定需参加上岗前体检人员名单,并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
(2)员工本人在收到《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后15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并自行取回体检报告。以上体检费用需由员工先行垫付。
(3)逾期未参加体检的,公司不予录用。
6.2.1.2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者,公司予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和《职业危害岗位合同》。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在上岗三个月后由本人凭发票至财务部报销;若体检不合格者,公司将不予录用,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员工承担。
释义:
(1)拟聘员工在入厂时,由人事行政科确认是否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发果是,则体检合格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职业病危害岗位附加合同。(《劳动合同》最后一款须备注:本合同适用于一般性岗位,职业病危害岗位尚须签订职业病危害岗位附加合同,方可正式录用)
(2)经体检合格的员工,凭体检合格报告予以录用,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作爲附件,由人事系将此附件与员工合同一起存档备案。
(3)相关的体检费用,员工凭体检发票于上岗后3个月交人事行政科,由人事行政科签字后,至财务部报销。3个月之内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的,体检费用不予报销。
(4)体检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相关的体检费用不予报销。
6.2.2在岗期间检查: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与上岗前的体检满1年后由公司组织至体检机构进行上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释义:
(1)根据“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由人事行政科确定当年度进行在岗体检的人员,并于每年年初排定当年度体检计划。
(2)依据年度体检计划,由人事行政科每月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人事行政科统一请款支付。
(3)员工体检报告,由人事系统一归档备案。
第3篇 某物业保安管理部安全检查规定怎么写
物业保安管理部安全检查规定
(一)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1.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风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 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1)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4)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室。
3. 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由公司领导或由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4. 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贮存容器、管理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4)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
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残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动火安全制度的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地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
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10)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二)签发消防整改通知书的注意事项1.此书由公司消防委员会批准,保安部发出;2.整改通知书中所列整改项目为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项目,整改单位要正确对待;3.整改通知书具有整改期限,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4.对整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由保安部、工程部验收并作记录于档案;
5.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的单位,出现事故由被整改单位完全负责,并上 防管理机关;6.此标准限于公司范围内使用。
(三)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制度1.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根据所辖物业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下属物业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保安部组织人中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2)突击检查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2.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3)用火用电方面。
火源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 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四)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操作标准1.烟、温感报警系统
(1)每周对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器巡视检查一次,电源是否正常,各按钮是否在接收状态;
(2)每日检查一次各报警器的内部接线端子是否松动,主干线路、信号线路有否破损,并对20%的烟感探测器进行抽查试验;
(3)每半年对烟、温感探测器进行逐个保养,擦洗灰尘,检查探测器底座端子是否牢固,并进行逐个吹烟试验;
(4)对一般场所每三年、污染场所每一年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清洗吸烟室(罩)集成线路,保养检查放射元素镁是否完好等。
2. 防火卷帘门系统
(1)每半月检查一次电气线路、元件是否正常并清扫灰尘;
(2)每月对电气元件线路检查保养一次,有无异常现象,绝缘是否良好,按照设计原理进行试验;
(3)每季度对机械元件进行保养检查、除锈、加油及密封。
3. 送风、排烟系统
(1)送风a.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防通道内及消防电梯前大厅加压风口是否灵活;
b.每周巡视检查各风机控制线路是否正常,可做就地及遥控启动试验,打扫机房及风机表面灰尘;
c.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清扫电气元件上的灰尘、风机轴承加油等。
(2)排烟a.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排烟阀、窗、电源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
同时对各排烟风机控制线路进行检查,就地启动试验,打扫机房及排风机表面灰尘;
b.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存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对排烟机轴承及排烟阀机械部分加油保养,打扫机房,同时按照设计原理50%楼层实施自动控制试验。
4. 消防栓系统
(1)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防栓、水龙带、水枪头、报警按钮等是否完好无缺,各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处于战备状态;
(2)各阀门是否灵活,进行除锈加油保养;
检查水泵是否良好,对水泵表面进行除尘、轴承加油;
检查电气控制部分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同时按照设计原理进行全面试验;
(3)季度在月检查的基础上对水泵进行中修保养,检查电动机的绝缘是否良好。
5.花洒喷淋系统
(1)每周巡视检查管内水压是否正常,各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处于战备状态;
(2)每月巡视检查花洒喷淋头有无漏水及其他异常现象,检查各阀门是否完好并加油保养,同时进行逐层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是否正常,水位开关是否灵敏及启动相应的供水泵;
(3)供水泵月保养、季中修内容与消火栓水泵相应。
6. 应急广播系统
(1)每周检查主机、电源信号及控制信号是否正常。
各控制开关是否处在正常位置,有无损坏和异常现象,及时清洗主机上的粉尘;
(2)切换机在每月的试验过程中,是否正确的切换。
检查麦克风是否正常,定期清洗磁头;
(3)楼层的喇叭是否正常,清洗喇叭上的粉尘等;
(4)检查后进行试播放。
第4篇 油库安全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实施油库安全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油库应配备兼职巡检人员,负责对油品收、发、储设备(施)进行巡检。
1.3安全巡回检查实行不同岗位交叉检查,不得以此代替维修、电工、消防等专业巡检工作。
2、组织和人员
2.1巡检组负责人,由安全员兼任。
2.2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身体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业务、有生产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
2.3巡回检查人员每次不应少于2人。
3、巡检人员的职责
3.1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
3.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发扬“严、细、准、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3工作中,要做到:看、查、听、问,必要时应携带并使用安全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查。
3.4既监督又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同有关人员督促整改、处理,并认真进行交接。
3.5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内容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做到表格化、标准化,并存档。
3.6经常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
4、巡检线路和工作内容
4.1安全员会同有关岗位,应制定责任明确、内容具体的包括:人员、巡视线路、时间要求和巡视内容的制度、规定。经油库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4.2巡视线路应以输油管路为主导,并对其中的阀门、油罐等储输设备的重要部位实行“点检制”。巡检内容主要应包括:
4.2.1列入各级事故隐患的项目。
4.2.2油罐的出、入口等阀门、底部焊缝;胀油管阀的开关状态。
4.2.3输油管路中的阀门、法兰、补偿器(金属软管)等。
4.2.4泵房、付油区域内的管路、阀门、流量计等。
4.2.5针对不同季节(汛期、台风、雷雨、炎夏、严冬)的特点和生产变化(开、停工、生产不正常)情况,进行特殊地巡回检查。
4.3巡检线路和检查点数应会制成图表并上墙。
4.4巡检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能进行现场处理或纠正的要及时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4.5巡检中发现偷盗或其它破坏事故,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配合有关人员调查处理。
5、考评和奖惩
5.1油库安全员应对巡检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主要有:
5.1.1不定期的对巡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
5.2建立考评制度。每月安全生产委员会上由安全员对巡检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包括查出的隐患数、整改率、避免事故次数、安全合理化建议及价值等。
5.3巡检人员避免重大事故或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时,应受到奖励。成绩突出者,上报主管公司,给予适当嘉奖。对于工作失职的巡检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应依照刑法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某物业消防设施管理检查规定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消防设施管理检查规定
1.0 每日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1.1 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1.2 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的声音。
2.0 季度检查保养:
2.1 完成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2.2 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2.3 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2.4 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烟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2.5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2.6 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良好;
2.7 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3.0 维护保养责任到人,实行挂牌制。
第6篇 _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1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制定检查制度。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2运行检查必须由各专业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填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重要问题立即汇报并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表》。
3、外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由外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外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外包或维修部门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并应填写相应的维修或维护记录表,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都应作好记录,维修员或外包单位应根据设备保养情况分别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或《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5、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维修员根据责任范围进行巡视检查,工程主管着重针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于《巡视检查记录表》,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
7、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天、每周均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8、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认可。
9、记录
《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第7篇 油田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生产施工作业启动前安全管理,确保所有影响工艺、设施和施工安全运行的因素在启动前被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1245-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所属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中启动前安全检查(pre-start-up safety review简称pssr)是指在企业装置、工艺设备、设施启动前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所有必改项整改完成,批准启动的过程。
必改项是指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可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启动时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项目。
待改项是指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会影响投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并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事故的,可在启动后限期整改的隐患项目。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 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员工接受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装置、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启动前安全检查的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包括租借):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三)轻烃、炼化装置停车检维修项目;
(四)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
(五)新工艺、新技术项目;
(六)油气站场重新投运等其他项目。
第九条 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表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油田公司级所组织的项目和一类钻井,由油田公司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其他项目由二级单位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条 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可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启动前的工艺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艺设备符合设计规格和安装标准;
(二)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三)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四)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五)所有工艺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
第四章 成立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第十二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
第十三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
第十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区域或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组建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二)为项目启动前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三)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的培训;
(四)审核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监督检查并落实待改项的完成;
(五)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必改项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
第十五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
(二)组织制定检查表,并组织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
(三)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
(四)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与进度;
(五)监督检查所有必改项的完成情况;
(六)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第十六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的安全职责:
(一)参加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议;
(二)参与制定检查表,并对照检查表进行检查;
(三)确认所有必改项和待改项的解决方案;
(四)确认所有必改项已整改完成。
第十七条 安全环保专职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参与制定启动前安全检查表;
(二)协助对员工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
第8篇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9篇 机械公司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机械制造公司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第一条的避免人员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确实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而努力。
第二条范围
(一)工作检查
(二)生产操作检查
(三)自主检查
(四)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五)质量保管检查
(六)设备维护检查
(七)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八)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
第三条检查的频率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检查的项目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详如实施要点。
第五条检查资料的回馈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实施要点
(一)工作检查
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2.频率:
(1)正常时每周一次,每次二至三人,但至少每月一次。
(2)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一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3)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3.工作检查表
(五)质量保管检查
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频率:每周一次。3.质量保管检查表。
(七)厂房安全卫生检查频率:每周一次。
第八条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10篇 进场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使项目各项施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的各种作业机动车辆的检查。
3. 职责
3.1.安全部是项目建设期车辆检查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对各种机动车辆(含特种作业机械)进行运行前的检查,及每季度的定期检查和临时车辆进场的检查。
3.2.安全部和hse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各种车辆、设备编制颜色代码并建立最低的检查标准。
3.3.施工单位负责对车辆/设备进场前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存档备查。并上报项目部安全部备案。
3.4.施工单位应于入场前7天向项目部安全部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车辆技术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项目部安全部审核完,上报业主hse管理人员审批:
保险证明书
年检合格证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负责本单位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要有记录资料。
4. 车辆检查的一般规定
4.1.凡申请进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喷涂、粘贴标识、标志:
4.1.1.机动车辆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
4.1.2. 施工单位租赁的大巴、中巴等车辆均应在车辆明显的位置显示施工单位名称。
4.1.3.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4.1.4. 工程机械(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等设备均应在其后部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保持端正清晰。
第11篇 __物业设备巡视检查管理规定
物业设备巡视检查管理规定
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工程部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2、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本部门规定的时间,项目,巡视检查所辖设备。
3、运行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运行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需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在巡检表上签名。
5、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现象,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视检测和监控。
6、发现设备仪表,电压表,压力表、温度表和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老化,发现线路有老化均应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下状态运行。
7、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温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8、质量员每周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值班主任每月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12篇 井下密闭构筑日常维护检查启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新疆东银能源公司所属各矿密闭构筑、日常维护检查及启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新疆东银能源公司所属各生产、基建矿井。
第二章 密闭构筑及管理
一、密闭分类及构筑要求
1、按功能分为火区密闭及非火区密闭,其中:
(1)火区密闭指矿井因火灾隐患而构筑的密闭,包括较大面积或温度高的火区密闭、局部火区密闭和有自然发火征兆的密闭三种。
(2)非火区密闭指除火灾隐患外因其它原因构筑的密闭,包括,独头巷道超过6m 的,井下作业区域有毒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及时处理的等。
2、按种类分为临时密闭、永久密闭、防爆密闭,其中:
(1)采区及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的非火区密闭,必须按永久密闭质量标准施工;其它非火区密闭可按照临时密闭质量标准施工。
(2)火区密闭必须按具有防爆墙作用的永久密闭质量标准施工。
3、密闭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要求,确保安全施工,专项设计及安全措施要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4、所有密闭施工前,要把设计及施工措施上报所属分公司及东银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5、密闭的构筑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规定。施工地点要选择巷道支护完好及顶、帮良好处,密闭要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其中墙体密闭周边必须掏槽,并保证墙体平整无裂缝。如密闭内有水要设置反水池或反水管。
6、所有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注浆孔、注水孔)、测压孔等。
7、对防灭火重要的永久密闭施工时,提倡密闭中间注1--5 米厚的粉煤灰、黄泥浆或混凝土浇筑。
8、井下盲巷、老空巷道、报废巷道必须按永久密闭要求施工密闭。
9、密闭位置附近应力较大时,在密闭前、后要先进行锚杆、锚索、架棚等支护,再施工密闭。有条件的,施工完成后对密闭周边墙体(包括底板)进行注浆或注防灭火的高分子材料,防止漏风。
10、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砖墙应抹面(每平方米凸凹不超过10mm),打光压实;料石墙应勾缝,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二、密闭的管理
1、临时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拦并悬挂“严禁入内”警示牌。
2、因停电或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临时停风巷道。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新鲜风流中,对巷道的供电的馈电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悬挂“严禁送电”的警示牌。并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悬挂“严禁入内”警示牌。
3、停工时间需要超过20天以上的巷道,巷道停工后24小时内必须施工密闭。
4、密闭前必须按规定悬挂管理牌板、警标和设置栅栏。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面积、施工负责人等;检查牌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温度、压差、日期、检查人等。
5、施工密闭或栅栏前必须将延伸到密闭以里的刮板运输机、风管、水管、风筒、动力电缆、信号电缆、道轨、铁丝等物件全部撤出(束管监测的束管除外) 。
6、施工密闭位置的巷道是锚网支护的,在施工位置处要把周边的锚网剪断,不能里外相连。
7、永久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现象。
8、永久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9、所属各矿要完善密闭管理的相关资料,密闭施工、跟班干部及验收台账、通风系统图纸,火区管理台账、火区关系位置图纸,密闭观测检查记录表等。
10、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观测检查矿井密闭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密闭要及时汇报并进行维护。
11、各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每月中的每周要有一个亲临现场检查井下所有密闭的情况,检查的情况要存档备查。
第三章 密闭启封
一、密闭启封执行申请审批制度。密闭启封按照分级上报审批制度,其中火区密闭启封时,同诚公司所属各矿上报同诚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审批后的措施必须上报东银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其它各矿上报东银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非火区密闭启封,上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通过,同诚公司所属各矿上报同诚公司备案,其它各矿上报东银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备案后方可施工。
二、《矿井密闭启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学习
1、矿井密闭启封前必须编制《矿井密闭启封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区队、通防科室、安全科室及矿井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审批后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并签字,熟练掌握与启封相关操作技术、操作要求。规范有序的开展密闭启封工作。
2、《矿井密闭启封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明确地面总指挥和现场组织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要明确所有参加人员的责任划分、启封方法、影响范围、通风方法、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路线、施工工具、相关安全措施、贯彻学习、设备材料、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启封前侦查
1、侦查工作必须由救护队员严格按照《煤矿救护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
2、必须全面检查一遍密闭墙的严密性及周边区域顶板支护情况及密闭内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3、火区密闭启封条件:
(1)火区温度下降至 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地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2)火区内的氧气浓度降低到5.0%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不含乙炔(c2h2)、乙烯(c2h4),一氧化碳(co)在封闭期间内逐步下降,稳定在0.001%以下。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 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5)以上四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 个月以上。
4、侦查路线应选择最短的、畅通的,具体的启封方法应根据侦查结果选定。
5、气体取样在大气压稳定或大气压下降期间在回风侧防火墙内取样,并以最大值为准。
6、水温取样以出水口中最大温度为准。
四、启封方法
1、火区启封
火区启封方法分为通风启封火区法和锁风启封火区法
(1)通风启封火区法
适用于井下局部封闭火区时,火区范围小、着火带附近无顶板大量垮塌,且火区内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界限等情况。
① 在地面总指挥统一指挥下,开展密闭启封工作。
② 启封前按措施要求通知调度室,撤出有害气体排放路线上的所有人员,按措施要求区域停电,在各个入口的安全地点设专人把守警戒。
③ 密闭启封前检查施工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顶板支护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
④由矿山救护队,在进风侧的密闭墙上用专用工具打开一个 0.1~0.25m2孔,使用工具时尽量用撬,减少冲击操作。
⑤小孔打开后,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到新鲜风流中,在密闭墙外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并严格控制回风流的有害气体浓度,供风 10min 后再由瓦检员检测空气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
⑥当密闭墙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后,将风筒接至密闭墙内进行供风。供风时,先接一条风筒进行供风,供风约 10min 后,再由瓦检员检测空气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待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均符合规程规定时,全部打开密闭墙。
⑦拆除密闭前,要将密闭向外10 米范围加强支护,再进行扩拆孔洞,拆除时严格遵循先上后下,由外向内,逐层拆除的原则。
⑧启封及拆除过程中发现有残火或有高温区,气体异常(含有 c2h2、c2h4,co 超标),立即撤出,并将原密闭重新进行封闭,做好记录。
⑨如发生突发情况,严格按照措施中应急救援预案避灾抢险。
(2)锁风启封火区法
适用于井下火区范围大、发火位置隐蔽难以确认火源是否完全熄灭,或有高瓦斯涌出的火区等。
① 启封前设置指挥部及应急救援中心,并按措施要求做好人员职责分工。
②启封前按要求通知调度室,撤出有害气体排放路线上的所有人员,按措施要求区域停电,在各个入口的安全地点设专人把守警戒。
② 启封前检查施工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顶板支护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
③ 新建密闭与原密闭之间,应尽可能地预留 5-6m 的空间,便于储备应急用的材料和提供较好的人员作业环境。
⑤救护队员进入新建的临时密闭,关好风门后,在原防火墙上打开便于人员通行的一个缺口,并悬挂好风帘遮住缺口,形成锁风室。防灭火墙拆下的材料必须靠巷帮堆放整齐,确保道路畅通。
⑥救护队员佩戴呼吸器进入原防火墙内,根据救护队员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井下火区和指挥中心保持联系能力及火区内的状况等因素,合理地进行侦查和选择下一道锁风密闭的建造位置。其中侦查内容包括:巷道支护安全有效情况、巷道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温度、压力、密闭墙建造位置和构筑材料等。侦查工作必须谨慎全面,严禁单人行动,且火区内各个巷道都必须侦查。
⑦侦查结束后出来向指挥中心报告,由矿井总工程师综合分析侦查情况选定施工方案,如侦查中发现有残火或有高温区,气体异常(含有 c2h2、c2h4,co 超标),立即撤出,并将原密闭重新进行封闭,做好记录;如侦查结果一切正常选定下一道锁风密闭构筑位置及选用材料。
⑧当构筑好新的带风门密闭后,可撤除两道锁风密闭间的原防火墙,并打开第一道锁风密闭风门,开始向里逐渐接风筒适量供风,缓慢进行排放,要严格控制排放路线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浓度超限。
⑨启封区域瓦斯排放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全面洒水等预防降温措施。如此反复,直至火区全部启封完毕。在整个启封过程中,必须确保下一段被封闭的火区始终处于封闭隔离状态。
2、非火区密闭启封
①非火区密闭启封严格按照通风启封火区的方法组织施工;
②排放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要逐步排放,严禁“一风吹”,严格控制排放通道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防止超限。
③密闭启封后要加强周围区域5m 范围内的支护,并及时进行气体检查。
④采煤工作面(或贯通巷道)启封,先在进风侧的密闭墙上用专用工具打开仅容一人通过的 0.1~0.25m2孔后,检测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如有害气体浓度不超标,则在从回风侧开一小孔后,利用矿井全压进行通风排放有害气体,然后再逐步扩拆密闭。
五、其它规定
1、密闭启封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过程前要加强各类火源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机电设备维护检修检查,杜绝电气失爆现象。
2、扩拆密闭必须使用铜质工具,防止出现撞击火花。
3、在火区密闭启封工作完成后的 3天内,每班必须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气体温度和气体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进行生产工作。
4、密闭启封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要严格按制度及措施执行,如不按规定上报所属公司及新疆东银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矿井领导擅自批准施工,或不按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各矿要完善密闭启封的相关资料,注明密闭启封的时间、地点、密闭名称、编号、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设备材料管理
密闭施工及启封前,要在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设备材料表,施工前将所需设备材料准备到位,在现场统一整齐摆放,保障道路畅通及施工作业环境良好。如矿井没有启封所需的设备材料,要及时上报新疆东银能源公司,统筹安排,及时解决。
第五章 附则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新疆东银能源公司。
第13篇 兴华大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嘉里大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__嘉里大厦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特制订此制度。
1.保安当值每班(8小时)至少安排4次安全巡查,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自控制开关所处位置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装修、维修、施工现场及隐蔽视角是否有异味、发光、声响等;发现问题立即予以查处并指正,作好记录,有必要时立即报告当值领导或相关人员处理。
2.消防水泵房所有设备及各分区管网压力等,每班领班2-3小时必须检查记录一次,发现设备或管网压力异常时,立即报告上级或相关人员查处。
3.消防领班每班对防、排烟机现场控制箱的供电情况及开关(包括紧急按钮)状态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消防主任及相关人员跟进处理并追查原因。
4.消防领班每月检查大厦所有消火栓附件是否齐全完好;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作好记录并在设备检查表上签名作实。发现问题汇总报告消防主任跟进处理。
5.大厦各重点防火部位均由该区域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以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另有制度详细规定)
6.大厦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均由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消防主任及工程部人员给予配合和监督;例行保养按计划进行,设备维修随报随修,保证报警联动系统信号准确,动作正确无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测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在一周之内必须完成跟进处理工作。
7.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及消防整改由保安及当值领班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消防主任跟进;装修竣工未投入使用前管理处进行消防检查,对不合乎规范项目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复检无误,申报市消防局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在不同时期(如每年秋、冬季节)或不定时地由消防主任组织工程部相关人员对大厦重点部位及所有办公单元进行安全用电及火险隐患专项检查,并作出书面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单元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
第14篇 电气车间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电气车间现场管理水平,提高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本规定。
一、巡回检查的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责任到人。独立变配电室应设包机人,包机人名单应张贴在配电室内。
2、高、低压变配电室、现场电气设备,班组按片区的责任分工,每天巡回检查一次。重点设备(gis、主变压器、发电机组)每班巡检一次。
在特殊天气及设备带缺陷运行、监护运行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3、当班期间的巡检次数规定:
运行班、检修班班长、分管技术员对所辖设备每周巡检不少于2次,并在巡检本上签字。
主任、副主任对分管高压配电室、重点低压变配电室、现场关键设备每周巡检不少于1次,并在巡检本上签字。
4、除夜间值班时间外,当班期间到班组的签到次数规定:
分管技术员人员应每天到分管班组签到1次;
安全员每周到所有班组签到2次;
分管主任每周到分管班组签到2次;
主任每周到所有班组签到1次;
5、班组应编制巡回检查路线图,按要求的路线、时间段及规范要求进行巡检。工艺现场巡检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
6、车间内全部电气设备、设施、地面、门窗等全部承包到人。
7、巡检记录内容要反应设备运行实际情况及检查的主要项目,记录字体仿宋化。设备存在问题及异常现象记录要详实,设备缺陷在要设备缺陷记录本作记录并按程序上报。机电化仪联检本由维修班按时签字,对工艺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组织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车间,同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8、巡检人员在进行巡检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随身携带个人工具、测温仪、听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必备的工器具。
二、巡回检查的考核
1、无故不进行巡回检查,缺少一次罚当值人员全体各50元;无故没按时间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员全体各10元。
2、记录本上存在涂改、漏填、填错、不仿宋等现象,每处罚责任者每人5元。
3、现场巡检一人进行,每次罚款100元;有毒有害场所现场巡检、施工不带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每一人次罚款50元。上现场未带工器具每人次罚款50元。
4、巡回检查不认真,班组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引起系统停车、系统减量或波动的,按事故分析报告进行处罚;
5、凡车间主任、技术员、班长发现隐患而当班人员及包机人员没发现的,罚责任人50元;
6、对于巡检认真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或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及时汇报并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50~300元奖励。
第15篇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