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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2-12-14 13:57:12 查看人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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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管理规定

第1篇 高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试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高压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2.参与试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掌握防火、防爆、防触电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要应放在适当位置,醒目易于提取,且不得随意挪动,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3.试验室内不得随便将非试验人员带入试验室,如确有必要,需告知试验室内的各危险点,并要求其不得随意走动。

4.使用电气设备应注意用电安全,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触电者。如发现配电系统故障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5.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试验台、橱柜等安放要规范;试验室禁止堆放杂物。

6.高压试验室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保证高压试验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 0.5ω。

7.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控制室应铺橡胶绝缘垫。

8.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

9.高压试验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完备的技术档案。每次试验对试验全过程都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对试验结果必须进行全面综合分析,作出结论,并出具试验报告。

10.试验室内电源应装设2级漏电保护,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电线时应注意安全,用毕后立即拆除。

11.试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

12.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饮酒后、服用精神类药者,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13.试验人员在做各项试验时,应严格按照其项目的试验标准,不得随意超过其上限值。

14.试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试验室负责人掌握,钥匙的配、发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试验室的门锁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

15.高压开关柜电气保护、电缆试验、变压器各种实验项目每年一次,试验资料保存期一年。

16.高压开关柜真空断路器的试验项目每年测试、调整一次,断路器的过流跳闸试验及手动跳闸试验每年一次,试验资料保存期一年。

17.各种安全保护绝缘用具试验,避雷器试验每年一次,试验资料保存期一年。

18.低压总开关及分路开关,过流试验每年一次。

19.新安装的及备用柜子必须经过整定试验后方可使用。

20.高压试验工作不应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在开始前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工作范围和不应触及部位及试验的安全措施。

21.高压试验现场必须将工作范围设临时遮栏,并向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被试设备供电线路两端在同一地点时,另端应有防护遮拦,必要时必须有专人看守,以防止触电。

22.试验电容器、电缆或其它有容性的电气时,试验前应多次接地放电,短路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接地后方可接触。

23.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垫上。

24.试验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被试验设备上有无遗忘的工具和导线等其它物体并将设备恢复到原始的状态。

25.因试验需要,断开的设备接头应做好机位标记,恢复后,除应进行检查外,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员进行验收。

26.特殊重要的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报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

27.以上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给予指正。

2022-3-25

第2篇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气瓶的管理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

(二)本规定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一)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

(二)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

(三)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气体

压力气瓶使用的基本条件:

(一)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

(二)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四)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办理压力气瓶使用的程序:

(一)使用单位在购买或租用压力气瓶之前,首先向资产设备管理处申请。填写使用气体审批表一式两份,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审批。使用气体审批表一份用于备案,另一份用于购买或租用所需气瓶。

(二)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压力气瓶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购买或租用的气瓶要注意放置在安全位置使用,確保安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压力气瓶的搬运、充装、存放和使用时应注意事项:

(一) 搬运、充装注意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一般用特别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但决不允许用手搬着开关阀移动。

3、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卸、下滑或其他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应在具有充气资质、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充装气体。

(二)存放、使用原则

1、压力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使用时应加装固定环。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震动;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不适合放在楼内存放的压力气瓶,应存放在楼外气瓶房,但一定要注意分类分处保管。

第3篇 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规定上墙制度

上墙制度: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机器的常见故障及时排除,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二、凡上机操作的学生,应预先划好实验小组,并排好当天的值日生,确保实验室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卫生环境。

三、实验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高声喧哗。

四、进入实验室,应穿鞋套;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纸;严禁在桌面上写划;不准将零食、饮料、雨具等带进室内。

五、上机操作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如出现故障,应找老师帮助解决,不得私自乱拆乱动。

六、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将机房内的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

七、实验完毕,应及时将机器关好,由实验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当天值日的学生,应在其他同学离开后,将桌面、地面收拾干净,废纸倒出,水笼头、窗户关好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凡到实验室上机者,一律按上述规则严格执行,对违反者,将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处以罚款。

第4篇 基础实验中心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化学化工基础实验中心的管理工作,改善基础实验中心工作局面,我们特定以下管理规定,并要求基础实验中心的教工严格执行。

一、实验室安全方面

1、易燃、易爆、有毒品物品、民用物品要专人保管,安全存放,出入库有帐。

2、贵重仪器(5000元以上)要专人保管、保养、使用,建立使用和维修档案。

3、建立和健全各安全岗位责任制,工作制度要书写工整挂在墙上。

4、各实验室要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和组织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5、安全员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各级领导无权干涉。

6、各房间钥匙要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钥匙,严禁非保管钥匙人员佩戴实验室钥匙。

7、非紧急时刻严禁使用门卫钥匙。

8、消防器材要专人管理,放到方便使用的地方,按期更换。

9、严禁私自拉线用电。如有必要应和维修科联系,得到电工同意,签字后方可拉线用电。

10、严禁在实验室里吸烟和动火。如工作需要动火,应先和安全员商定。

11、严禁非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室逗留。

12、严禁个人非工作时间到实验室逗留(特殊情况例外)。

13、严禁个人私自动用电炉子、电加热器。

二、实验室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工具、药品、材料出入库帐。

2、建立、健全实验室人员各级职称责任制。

3、建立、健全破损仪器、设备帐目。并制定维修、报废计划。

4、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

(1)根据教学大纲应开实验项目及实验学时数。

(2)现有实验项目质量考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5、带实验课教师、科研教师、带学生毕业论文教师和学生不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不准动用仪器设备、药品和材料。

第5篇 高电压实验室实验安全管理规定

高压试验室的安全管理是所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保证安全,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作到以下方面:

一、高压试验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试验设备和试品,熟悉本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2、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3、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4、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施。

二、高压试验室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1、接地

(1)高压试验室(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保证高压试验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ω。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架构、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5年应测量1次接地电阻,测量接地点的通断状态,对接地线和接地点的连接进行1次检查。

(2)高压试验设备、试品和动力配电装置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应用多股编织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铜质软绞线或铜带制成。

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上所用的接地线,其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但不得小于4mm2。

动力配电装置上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携带型接地线应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法进行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用螺栓连接在固定的接地点上。接地线应尽可能地短,接线状况应明显可见。接地线严禁接在水管、暖气片和低压电气回路的中性线上。

(3)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4)高压试验接地方式,应保证测量准确度和人身设备安全。应该接地的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设备邻近的其他仪器设备应有防止感应电压的措施,短接并可靠接地。试验室闲置的电容设备应短路接地。

2、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

通往试区的门与试验电源应有联锁装置,当通往试区的门打开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使试验电源跳闸。户外试验场宜有电源开关紧急按钮,以便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3、试验室(场)内地面平整,留有符合要求、标志清晰的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4、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及警铃,控制室应铺橡胶绝缘垫。

5、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电源。

6、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安全可靠。

三、其他安全规定

1、高压试验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完备的技术档案。每次试验对试验全过程都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对试验结果必须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试验报告。大型试验设备的调试、运行、缺陷、维修等也应有完整的记录。

2、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3、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4、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5、在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遮栏的外侧。

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的遮栏和标示牌外,还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闯入试区。在试验升压期间,任何人不得越过遮栏。

6、试验中的高压引线及试验设备带电部分至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必须大于表13-1和表13-2中的数值。

表13-1 交流和直流试验安全距离

试验电压(kv) 50 100 200 500 750 1000

安全距离(m) 1.2 1.5 3 5 7 10

注:试验电压交流为有效值,直流为最大值。

表13-2 冲击试验(峰值)安全距离

试验电压(kv) 250 500 1000 1500 2000

安全距离(m) 操作冲击 3 5 7 10 15

雷电冲击 2 3 5 7 9

注:适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地区。

7、当交流试验电压(有效值)、直流试验电压(最大值)高于1000kv,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000kv时,由于放电的不规律性,有可能出现异常放电,所有人员应留在能防止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的地带,如控制室、观察室或屏蔽遮栏外。不切断电源严禁进入试验区内。

屏蔽遮栏应由金属制成,可靠接地,其高度不低于2m。

8、在同一试验室内同时进行不同的高压试验时,各试区间必须按各自的安全距离用遮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9、为防止高压试验时电磁场影响和地电位升高引起反击,试验室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要的仪器和弱电设备应装设防止放电反击和感应电压的保护装置或其他安全措施。

10、sf6气体绝缘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应密封良好,试验现场应按规定装设强力通风装置和防护设施。

11、试验室(场)内为高压试验设备配套的机械、架构、电气、油槽、起重等设备均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

12、高处作业。

(1)凡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期间,不得开动高空作业车。

第6篇 _一中加强实验安全管理规定

e一中加强实验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安全管理工作。

一、确保师生的人参安全

所有实验都必须在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雇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证没有安全问题后才能投入使用。

2、任课教师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互动实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实验安全问题。在保管实验器材时,严防学生私自拿取实验器材(药品)发生安全事故。

3、进行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员、任课教师必须始终在实验室巡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4、教师进行创新实验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在进行了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实验验证后,才能在学生中进行相关实验,禁止在学生中开展有安全隐患的探究实验活动。

5、分组实验后,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回教室学习,禁止学生在校园逗留或者私自离校外出。

6、实验室要按要求预备急救药品及器械。

7、实验过程中突发安全事故,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立即终止实验,果断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在第一时间里将情况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二、确保财产安全

1、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实验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维护、保养。新增或消耗、损毁的实验器材(药品)要及时登记入帐(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

2、借用实验器材(药品)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并及时收还(对损毁情况进行记载)。

3、实验室人员离开工作场所,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防止失盗失火,防止漏水浸毁实验器材。

4、化学危险品储藏室必须符合“三铁”要求,新增、取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有专用的明细帐目。

不尽事宜,以原规定为依据。由于不遵守实验安全规定及本补充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毁或发生实验安全事故,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7篇 实验室5s标准化管理规定

1 目的:进一步落实5s的“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通过定置管理,营造一目了然的工作环境。最终目的是提升个人的品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2 “5s”执行标准

2.1 工作台面

2.1.1 工作时要保持台面有序不乱;任何物品使用完毕后立即按定置要求回位;报告单、原始记录等填写完毕,放回文件架内。

2.1.2 检验班组单项项目分析完成后,将烧杯、试管等及时清理到水池,不允许堆积在操作台面;样品分析完成后立即将滴定台、废液桶放回定置区,及时将台面的积液清理掉;交班前废液桶要清洗干净。

2.1.3检验完成后立即将各个台面上的废料丢到废料箱中;不能在检验台或仪器边堆积。

2.1.4 非每天必用的物品必须放入专门的柜内。

2.1.5 不能在实验室内存放私人物品;工作台上不能出现手机、钥匙等物品。

2.1.6 水杯放在茶水柜,不能放在操作台上。

2.2工具

2.2.1 检验员取完样,将手套放入取样箱内,取样箱放到其定置区。

2.2.2 检验员取样时戴的安全帽放于台架上,口罩、护目镜放在各班抽屉内。

2.2.3 物性检验工具及劳保用品均按定置要求放在托盘内,交班前需清洁托盘和工具盒。

2.3 辅助工具

2.3.1 检验员做完样后,将洗瓶、量筒、废液杯统一按规定放回定置区内。检验员使用水池后要将水池周围的水渍擦干净。

2.3.2 试剂配制用容量瓶、量瓶、塑料瓶等,清洗干净后全部分类放入干燥柜。

2.3.3 抹布定期更换,由各班班长负责。

2.3.4 存放拖把、扫把的盆子,剪板机后废料箱,茶水柜每周大扫除时必须彻底清理;平时需收拾整齐。

2.4 通风橱

2.4.1 每班交接班前须彻底清洁通风柜及柜内物品;在通风橱内工作完毕及时清洁橱内台面,不允许有积液;通风橱门保持半关状态以保证抽风效果。

2.4.2 化验每个通风橱内除试剂、移液管、电炉外,必须放一个洗耳球、一个洗瓶、一块抹布;洗耳球及洗瓶需标识,不同的通风橱内的物品不能混用。

2.4.3通风橱内只能摆放每天必用物品;在通风橱内做完实验后必须立即将操作台清洁干净。

2.5 地面及柜门

2.5.1 地面不允许有积液、金属屑、纸屑等杂物,当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地面干净;每班交班前须将地面清扫后再进行拖地,清洁工作区各柜门、台面。2.5.2 取放物品、试剂后,柜门要及时关闭。

2.6 凳子

2.6.1 凳子的摆放要求:无人使用时,凳子推入桌下;做实验时,需使用其它位置的凳子时,用毕需立即回位。

2.7 设备

2.7.1 实验室设备的清洁与安全由当班人员负责;设备情况在交接班记录及设备部的日常点检联络表上反映。

2.7.2 设备使用完毕恢复原状。

2.7.3 电脑及附件:电脑及电脑桌均无灰尘;电脑桌后是卫生死角,每班要将其作为重点打扫。

2.8 素养

2.8.1检验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鞋、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化验员取样时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安全帽、护目镜、防酸手套)。

2.8.2 积极参予到“5s”建设中;按班组定置要求摆放物品,对不适合工作需要的定置要求可提出更改,使定置管理合理化,人性化。

2.8.3 除做好本班“5s”工作外,积极协助其他班,在持续推进本班组“5s”工作中表现较突出。

第8篇 公司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二、实验室是本公司的研发重地。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所有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外单位要求参观实验室需经市场发展部或办公室同意,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参观。

三、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四、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五、凡新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客座人员及所有流动人员),必须由课题组长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熟悉各项操作技能,方能让其独立开展工作。

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要有防范措施;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必须在特殊设计的防爆实验设备内进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有毒气或腐蚀性气体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应用气体吸收装置进行吸收,实验残渣、废液不能乱丢、乱倒。

七、领用剧毒化学品( 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等部门确定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范围)必须经过课题组长→研究室 /中心负责人→治安与技安岗位责任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才能领取。并实行“五双”制度(双帐、双锁、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人保管)。

八、稀有金属,必须经课题组长、研究室 /中心负责人同意,方可领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九、药品放置要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及时间。性质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能混合存放,剧毒化学品不能存放在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品种只能限制存放1~2瓶,过量应退器材库暂存。

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特别是实验用的氢气,必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明火,并防止一切火星的发生。禁止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存放在实验室内,应固定存放在独立房间里。

十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开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功率在 3千瓦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经物业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要经常检查用电情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以防电器事故发生。

十二、离开实验室时应注意检查水、电、气、门窗等是否关好,注意检查是否有被遗忘的事项、隐患及异常情况。

十三、实验室发生火情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尽可能抢救和扑救,火警电话: 119;物业部电话________;公司保安值班电话________。

十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对待各种事故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十五、本管理规定作为员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关安全工作奖惩办法,参照《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条例》执行。

十六、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物业部负责解释。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按本规定执行。

第9篇 无菌实验室管理规定办法

无菌室标准【1】

无菌室是微生物检测的重要场所与最基本的设施。它是微生物检测质量保证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它的设计要按国家标准-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无菌室的施工、安装、验收应按国家行业标准jgj71-1990《无菌室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对于微生物检测工作者和使用管理者来讲,更大量的工作是进行正常管理到日常的使用。无菌室的标准要符合gmp洁净度标准要求。

无菌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1、无菌室要符合规范要求:无菌室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及污染区。面积一般不超过10m2,不小于5m2;高度不超过2.4m。由1—2个缓冲间、操作间组成(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操作间和缓冲间之间应具备灭菌功能的样品传递箱。在缓冲间内应有洗手盆、毛巾、无菌衣裤放置架及挂钩、拖鞋等,不应放置培养箱和其他杂物;无菌室内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墙壁与地面、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不留死角。操作间内不应安装下水道。

无菌操作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单向流空气装置,操作区洁净度100级或放置同等级别的超净工作台,室内温度控制18—26℃,相对湿度45%—65%。缓冲间及操作室内均应设置能达到空气消毒效果的紫外灯或其他适宜的消毒装置,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无菌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大于10pa。无菌室内的照明灯应嵌装在天花板内,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_。缓冲间和操作间所设置的紫外线杀菌灯(2—2.5w/m3),应定期检查辐射强度,要求在操作面上达40uw/m2。不符合要求的紫外杀菌灯应及时更换。

2、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药厂各个微生物检测检验室都要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在登记册中可设置以下项目内容:如使用日期、时间、使用人、设备运行状况、温度、湿度、洁净度状态(沉降菌数、浮游菌数、尘埃粒子数)、报修原因、报修结果、清洁工作(台面、地面、墙面、天花板、传递窗、门把手)、消毒液名称等。

3、建立使用标准操作规范(sop)并严格管理:sop内容至少要有以下几点:

(1)规定净化系统使运转时间要求每次实验前应开启净化系统使运转至少1h以上,同时开启净化台和紫外灯。

(2)物品进入无菌室基本要求:凡进入无菌室的物品必须先在第一缓冲间内对外部表面用消毒剂消毒灭菌,再经物流缓冲间、传递窗1h以上,及无菌空气吹干后送入无菌室。注意带纤维、易发尘物品不得带进净化实验室。无菌室内固定物品不得任意搬出。

(3)人员进入无菌室要求:实验人员进入无菌室不得化妆、带手表、戒指等首饰;不得吃东西、嚼口香糖。应清洁手后进入第一缓冲间更衣,同时换上消毒隔离拖鞋,脱去外衣,用消毒液消毒双手后戴上无菌手套,换上无菌连衣帽(不得让头发、衣等暴露在外面),戴上无菌口罩。然后,换或是再戴上第二副无菌手套,在进入第二缓冲间时换第二双消毒隔离拖鞋。再经风淋室30s风淋后进入无菌室。

(4)温湿度观察要求:观察温度计、湿度计上显示的温湿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作为实验原始数据记录在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寻找原因,及时报修和及时报告实验室主管,并将报修原因和结果记录归档。

(5)沉降菌落计数与浮游菌测定要求:在每次实验同时,对操作室和层流台做微生物沉降菌落计数,将结果记录在使用登记本上,并作为实验环境原始数据记录在实验报告上。每周1次,或在无菌检查等必要时,在每次实验同时对操作室和净化台进行浮游菌测定,将结果记录在使用登记本上,并作为实验环境原始数据记录在实验报告上。

(6)消毒要求:无菌室每周和每次操作前用0.1%新洁尔灭或2%甲酚液或其他适宜消毒液(常用消毒剂的品种有:5—20倍稀释的碘伏水溶液、0.1%新洁尔灭溶液、1:50的84消毒液、75%乙醇溶液、3%碘酒溶液、5%石炭酸(来苏儿)消毒溶液、2%戊二醛水溶液、尼泊金乙醇消毒液(处方:对羟基苯甲酸甲酯21.5g;对羟基苯甲酸丙酯8.6g,75%乙醇10ml)等,所用的消毒剂品种与使用要进行有效性验证方可使用,并定期更换消毒剂的品种)擦拭操作台及可能污染的死角,方法是用无菌纱布浸渍消毒溶液清洁超净台的整个内表面、顶面、及无菌室、人流、物流、缓冲间的地板、传递窗、门把手。清洁消毒程序应从内向外,从高洁净区到低洁净区。逐步向外退出洁净区域。然后开启无菌空气过滤器及紫外灯杀菌1—2h,以杀灭存留微生物。在每次操作完毕,同样用上述消毒溶液擦拭工作台面,除去室内湿气,用紫外灯杀菌30min。

(7)其他要求:如遇停电,应立即停止实验,离开无菌室。关闭所有电闸。重新进入无菌室前至少开启机房运转1h以上。

4、洁净度检查的要求与方法:无菌室在消毒处理后,无菌试验前及操作过程中需检查空气中菌落数,以此来判断无菌室是否达到规定的洁净度,常有沉降菌和浮游菌测定方法。

(1)沉降菌检测方法及标准:以无菌方式将3个营养琼脂平板带入无菌操作室,在操作区台面左、中、右各放1个;打开平板盖,在空气中暴露30min后将平板盖好,置32.5℃士2.5℃培养48h,取出检查,3个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数平均小于1个。

(2)浮游菌检测方法及标准:用专门的采样器,宜采用撞击法机制的采样器,一般采用狭缝式或离心式采样器,并配有流量计和定时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并定时校检,采样器和培养皿进入被测房间前先用消毒房间的消毒剂灭菌,使用的培养基为营养琼脂培养基或药典认可的其他培养基。使用时,先开动真空泵抽气,时间不少于5min,调节流量、转盘、转速。关闭真空泵,放入培养皿,盖上采样器盖子后调节缝隙高度。置采样口采样点后,依次开启采样器、真空泵,转动定时器,根据采样量设定采样时间。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置32.5℃士2.5培养48h,取出检查,浮游菌落数平均不得超过5个/m3。每批培养基应选定3只培养皿做对照培养。

无菌操作台面或超净工作台还应定期检测其悬浮粒子,应达到100级(一般用尘埃粒子计数仪)检测,并根据无菌状况必要时置换过滤器。

5、定期进行洁净度再验证:定期(每季度、半年、1年)或当无菌室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时,要按国家标准gb/t16292-16294-1996《医药工业无菌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进行洁净度再验证,以确保洁净度符合规定,保存验证原始记录,定期归档保存,并将验证结果记录在无菌室使用登记册上,作为实验环境原始依据及趋势分析资料。并定期对无菌室的环境检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了解无菌室设施环境质量的稳定状况及变化趋势,决定是否有必要修订相应的警戒和纠偏限度。

6、定期更换新的紫外灯管、更换净化系统的初效、中效、高效头:定期(至少每年1次)更换新的紫外灯管,以确保紫外灯管灭菌持续有效。并同时在使用登记本上做好更换记录,定期归档保存。至少2年1次,或按洁净度验证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初效、中效、高效头。以确保净化系统的功能持续有效,并同时在使用登记本上做好更换记录,定期归档保存。

7、使用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人员的走动或活动:平时实验室内应尽可能减少人员的走动或活动,同向无菌室的门要关闭或安装自动闭门器使其保持关闭状态。

8、洁净度不符合规定时立即停止使用:发现洁净度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寻找原因,彻底清洁、必须经洁净度再验证符合规定后,才再使用,并同时将情况记录在无菌室使用登记册上,定期归档保存。

9、对进入的外来人员或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非微生物室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对必须进入的外来人员或维修人员要进行指导和监督。

10、无菌室的日常管理:建立安全卫生值日制度,一旦发现通风系统、墙壁、天花板、地面、门窗及公用介质系统等设施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并保存记录及时归档。从无菌室环境中检测到的微生物应能鉴别至属或种,保留鉴别实验原始记录及菌种,作为无菌生产、无菌检查无菌室环境质量、消毒剂有效性评估及污染源调查的依据,并且也是为无菌检查阳性结果的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

无菌室工作须知【2】

一、无菌室内非请莫入,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无菌室内工作。

二、所有药品器材均为无菌室专用,一般不得带初无菌室,作为其他用处。

三、所有物品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四、进入无菌室工作之前需修剪指甲,手清洗后在用1%新洁尔灭溶液洗手消毒,换鞋进入,使用超静台需着无菌室专用工作服并用酒精棉球擦手消毒。超静台每次使用后都应仔细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五、卫生值日人员要勤打扫。注意保持无菌室的相对无菌条件,经常用新洁尔灭溶液擦洗地面、桌面、台面和试剂厨。经常将无菌室工作服送至洗涤室清洗消毒,使用后的鼠尸及鼠笼随手带出无菌室。每日为除湿机倒水。注意无菌时使用药品、物品的消耗,及时通知工人准备,或汇报负责老师以便补充。

六、配培养基和其他试剂都应有记录,瓶子上映注明品质、浓度、日期及配制人,使用过的培养基及无菌试剂应自觉注明使用人姓名,以防止交叉污染。

七、严格控制细胞之间或病原之间的交叉污染,容易发生交叉污染的细胞或病毒不能在同一超净台内处理。

八、扭力天平使用之后应休止,在将读数盘回零,托盘及天平表面擦洗干净,药勺也应洗净擦干。使用后的药品应将盖拧紧,放回原处。

九、离心机使用时应注意平衡,使用后将离心杯、橡皮套管清洗干净,倒置晾干。

十、co2孵箱为通气培养箱,应自觉维护箱内清洁,定期将托板、托盘换出消毒。如培养瓶内培养基漏出,立即用酒精棉讲瓶外表面迹箱内污迹擦拭干净,箱内蒸发用水威无菌蒸馏水,应注意补充。四周水箱内的水定期补加。co2浓度、温度控制器等零部件请勿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一、组织培养用眼科剪刀镊子使用后应洗净烘干,防止生锈。

十二、浸泡细胞培养板统一使用75%酒精(cp或ar)或医用酒精。

第10篇 实验室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 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要换上杀菌后的拖鞋、工作服,手用75%的酒精杀菌后才可开始化验工作。

(2) 无菌室在每次作完样本后必须把整个工作台、地面、墙面用请水擦干净后,再喷洒75%的酒精消毒,最后打开紫外线灯杀菌30分钟以上或用抽样发生器杀菌方可进行下一次操作。

(3) 采样用器具的杀菌:全部放在无菌室内杀菌后才可拿入车间内使用。

(4) 地面、玻璃的卫生:每天工作完后用洗衣粉水擦一遍地面,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对于门窗、玻璃每天一定要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

(5) 每天做完样后用剩的器具及药品要拿出无菌室。

(6)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7) 化验室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化验室内外应定期、随时灭鼠。

(8) 化验室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即将化验的食品。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

(9) 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使用过的工作服应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10) 化验室必须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检验方法或标准,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各个关键工序进行细菌、物理、化学检验、以及病原实验诊断。

(11) 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12) 实验室在靠近出口处应设洗手池。

(13)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14) 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15)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16) 操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前必须用紫外灯至少30分钟杀菌或用臭氧发生器杀菌。

(17) 化验人员应体质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8)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9) 以移液管吸取液体,禁止口吸。对于各种样品和培养基切勿品尝。

(20) 化验室内使用的所有设备下班后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将能关闭的电源必须关闭。填好“下班后确认事宜”方可离开。

(21) 针对使用的高压锅、蒸馏水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过后要及时断开总电。

(22) 工作期间使用的酒精灯以及玻璃器皿,要严格控制按照要求来使用操作,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23) 针对化验室使用的电炉子使用过后,要及时关闭开关并随手断总电。

(24) 特别注意晚间值夜班人员,不得开电炉子来取暖。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将给予严厉的惩罚。

第11篇 实验室化验室管理规定

1 必须根据检测任务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人员数量和能力均应满足要求,所有从事样品采集、现场检测、样品制备、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测试和数据处理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检测活动相关的其他人员的能力应得到确认。

2 内务管理

2.1检测人员应经常打扫、整理实验室,保持地面、桌面、仪器设备表面的整洁和各种仪器、设备、器皿的有序放置。

2.2实验操作时,检测人员应着工作服,必要时佩戴口罩和带防护手套,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放置与实验无关的杂物,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3实验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且布局合理、取用方便,轮值人员负责水、电、气、暖、消防器材等各种设施的日常性检查,实验后及时切断设备的水、电、气源。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关闭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4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如参观、复议等)应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登记由本公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中记录。

2.5实验室走廊、楼梯、出口应保持畅通。

2.6为保证实验室相邻区域之间不产生不利影响,实验室布局上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2.7对检测场所有进行修理、改造、装饰等要求时,由各部门提出相应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施工,各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3 危险品管理

3.1本公司使用的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等。

3.2危险品的申购、领用按《服务和供应品管理程序》执行。各部门应对领用的危险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3.3危险品试剂不能放在敞开式实验架上,应置于隔离室或隔离柜内。剧毒品必须保存于专用柜内,两人共管。

3.4高压气瓶应按不同性质气体隔离,于指定地点靠墙直立固定存放,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瓶不能存放在易燃化学物品附近,与明火和加热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切忌日光直射,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4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4.1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和废弃物等。

4.1.1化学废液及其污水:包括有机的和无机的。有机物废物主要是有机试剂废弃物,无机废物有强酸、强碱废弃物,氰化物、汞、砷、铅、镉、铬等废弃物。

4.1.2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空的标准气和载气等。

4.1.3固体废物:一般包括处理样品中间消耗品、或破损的实验用、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及少量土壤样品等。

4.1.4生物性废弃物:包括生物样品废弃物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的废弃物。

4.2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存放

4.2.1涉及危险废弃物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应在室内,并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4.2.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必须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粘贴明显的标签,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4)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4.2.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必须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保证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

(4)各部门的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4.2.4危险废弃物要做到科学收集,安全贮存,按国家规定处置,绝不允许随意丢弃和乱放。

4.3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

4.3.1凡购买使用化学药品、试剂、原料等的部门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查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4.3.2各部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要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

(2)为了保证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的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涂改标签,有涂改痕迹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

(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

4.4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

4.4.1为防止污染扩散,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或固化、焚烧处理。各科室负责对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日常处理,如接触过剧毒品的手套、滤纸等废弃物应用专用具盖桶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擅自排放和丢弃未经处理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并填写《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理记录表(年度)》。本公司无法处理时,送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4.4.2废液及废弃物处理:凡能回收利用的废液应尽量回收利用,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酸碱类废液应适当集中后用氢氧化钠或硫酸中和至近中性后用水稀释排放;含氰化物的废液应单独处理,在碱性条件下加漂白粉使其分解,再清洗排放;做好《三废处理记录表》。

4.4.3废气处理: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如样品消化、萃取等过程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等仪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应抽至室外稀释排放。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4.4.4生物类废物的处理: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

(1)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律及时焚烧。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

(2)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3)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洗液浸泡,然后清洗重新使用。

(4)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分钟,或者用1000mg/l 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小时,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5)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灭菌 30 分钟,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

4.4.5对于没有留存价值的药品、原料或者需要处置的危险废弃物应及时报综合部,定期清点。

4.4.6废弃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超出本公司处置范围的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或有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并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

5 仪器设备安全

贵重仪器设备及用电负荷大的仪器设备应安全接地或屏蔽接地,应定期对接地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 防火防盗

6.1实验室内应配备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接地线。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电气设备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6.2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本公司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

6.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禁止陌生人及与技术服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检验检测无关的活动。

6.4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及时关闭门窗,对电源、水源、空调进行检查,应锁好门窗,严防危险物品被盗。重要实验室和保管贵重物品、剧毒品、危险品的库房应有安全防盗措施(如加防盗门窗、保险柜等),并由专人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核查记录》。

7 现场作业(采样、检测)安全管理

7.1现场采样、检测人员必须遵守项目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7.2采样、检测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帽、防刺鞋、工作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检测部负责人应督促员工佩戴防护设施并实施防护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停止作业。

7.3进入现场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以及仪器设施防水、防尘护罩以及防震措施等。

7.4项目负责人在制定检测实施方案时,应根据所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和对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制定出现检测时的极限环境条件和条件保障。如:

(1)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

(2)供电供水的条件及保障;

(3)供气通风与气压条件;

(4)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5)粉尘和烟雾干扰;

(6)有毒物品和腐蚀品的控制;

(7)其他特殊条件和保障

7.5到达现场作业区后,项目负责人应首先开展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定量评估,消除安全隐患。检测中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条件超出了规定的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应责令停止检测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检测规定的程度。

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8.1购置特种设备(如蒸汽压力锅)时,必须选择由国家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

8.2特种设备购置安装后,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

8.3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12篇 教务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教务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是高校实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计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

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维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时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实验以后都要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维修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确实需要一般维修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维修记录,填好维修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如年代久远老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该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别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采购困难的实验设备。为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室建设,应当将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第13篇 检验、实验安全管理规定

(一) 禁止将化验器具作为食具或饮水用。

(二) 实验完后,仪器、溶液按规定地点放好。

(三) 化验室内禁止吸烟,室内酒清、乙醇等易燃物严禁使用明火。

(四) 配制酸溶液时,不准把水向浓酸内倒,应将浓酸向水内滴,防止溶液喷溅伤人。

(五) 配制毒性试剂时,必须在设有通风装置或通风良好地方,并站在侧面上风向进行工作。

(六) 不准直接嗅易挥发的液体。如需要嗅时,必须在瓶口上用手扇动少许气味,以防中毒。

(七) 化验碱水时,应防止火碱溶液喷溅到皮肤和眼睛上。

(八) 在做实验时,若所用的药品有腐蚀性,在实验前戴上乳胶手套。

第14篇 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验室)

压力气瓶的管理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

(二)本规定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一)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

(二)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

(三)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气体

压力气瓶使用的基本条件:

(一)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

(二)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四)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办理压力气瓶使用的程序:

(一)使用单位在购买或租用压力气瓶之前,首先向资产设备管理处申请。填写使用气体审批表一式两份,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审批。使用气体审批表一份用于备案,另一份用于购买或租用所需气瓶。

(二)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压力气瓶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购买或租用的气瓶要注意放置在安全位置使用,確保安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压力气瓶的搬运、充装、存放和使用时应注意事项:

(一) 搬运、充装注意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一般用特别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但决不允许用手搬着开关阀移动。

3、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卸、下滑或其他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应在具有充气资质、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充装气体。

(二)存放、使用原则

1、压力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使用时应加装固定环。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震动;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不适合放在楼内存放的压力气瓶,应存放在楼外气瓶房,但一定要注意分类分处保管。

钢瓶肩部,用钢印打出下述标记:

制造厂、制造日期、气瓶型号、工作压力、气压实验压力、气压实验日期及下次送验日期、气体容积、气瓶重量。

3、为了避免各种钢瓶使用时发生混淆,常将钢瓶上漆上不同颜色,写明瓶内气体名称。

各种气体钢瓶标志

气体类别

瓶身颜色

字样

标字颜色

腰带颜色

氮气

氧气

天蓝

/

氢气

深绿

压缩空气

压缩空气

白液

/

/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氦气

/

氯气

草绿

/

石油气体

石油气体

/

4、压力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后,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5、使用压力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6、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7、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性气体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8、使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0.05 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 mpa~0.3 mpa(约2kg/cm2~3kg/cm2表压);氢气应保留2 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9、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三)几种特殊气体的性质和安全、

1、乙炔:乙炔是极易燃烧、容易爆炸的气体。含有7~13%乙炔的乙炔—空气混合气体,或含有30%乙炔的乙炔—氧气混合气最易发生爆炸。乙炔和氧、次氯酸盐等化合物也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存放乙炔气瓶的地方,要求通风良好。使用时应装上回闪阻止器,还要注意防止气体回缩。如发现乙炔气瓶有发热现象,说明乙炔已发生分解,应立即关闭气阀,并用水冷却瓶体,同时最好将瓶体移至远离人员的安全处加以妥善处理。发生乙炔燃烧时,绝对禁止用四氯化碳灭火。

2、氢气:氢气密度小,易泄露,扩散速度很快,易和其他气体混合。氢气与空气混合气的爆炸极限:空气偏含量为18.3:59.0%(体积比),此时,极易引起自然自爆,燃烧速度约为2.7米/秒。

氢气应单独存放,最好放置在室外专用的气瓶房内,以确保安全,严禁放在实验室内,严禁烟火。应旋紧气瓶开关阀。

3、氧气:氧气是强烈的助燃气体,在高温下,纯氧十分活泼;温度不变而压力增加时,可以和油类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并引起发热自然,进而产生强烈爆炸。

氧气瓶一定要防止与油类接触,并绝对避免让其它可燃性气体混入氧气瓶;禁止用(或误用)盛其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来充灌氧气。氧气瓶禁止放于阳光曝晒的地方。

4、氧化亚氮(笑气):具有麻醉兴奋作用,受热时可分解成氧和氮的混合物,如遇可燃性气体即可与此混合物中的氧化合燃烧。

第15篇 某实验室上机人员管理规定

实验室上机人员管理规定

1.上机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条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与制度,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妨害网络正常运行、管理的活动。

2.上机者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实验室,经实验室管理教师及任课教师同意,凭学校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机位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机位。

3.机房内严禁烟火,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上机者要自觉爱护公物,凡蓄意或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的,给予严肃处理。

4.严禁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淫秽、_、迷信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程序,不得乱设口令或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允许进行破坏性操作,不许删除系统文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6.正常上课时间内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7.要爱护机房设备,不能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

8.保持机房内整洁、安静。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乱放废品杂物,严禁在桌面上乱写乱画,违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写出检查。

9.上机者必须着装整齐、穿鞋套进入实验室,严禁仅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实验室。实验结束,按操作要求关闭机器,将椅凳摆放归位,并按要求整理、打扫卫生。

10.看护机房的值班学生具有保持实验室卫生与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严禁擅自带人进入机房。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违者调离看护岗位。

11.实验指导教师要按上课时间与学生同步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理。每次实验完毕,及时填写上机实验记录。对学生上机实验过程有教育和管理义务。学生如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指导教师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实验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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