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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罪犯安全员管理规定 第2篇某物业安全员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第3篇罪犯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本 第4篇现场安全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5篇公司全员品质管理规定 第6篇企业全员军事化训练考勤管理规定 第7篇某花园小区安全员服装管理规定 第8篇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第9篇安全员业务垂直管理规定
第1篇 某物业安全员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安全员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⒈对讲机(包括零配件)是为安全员执行勤务时所配备的专用通讯器材,由安全秩序部统一管理,严格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⒉对讲机的使用范围及人员由安全秩序部部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讲机的发放管理工作由安全秩序部负责,严格登记对讲机的型号、配件及数量并造册建档,履行发放手续,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
⒊严禁利用对讲机相互逗闹、漫骂、聊天或讲工作之外的其它事宜。在楼宇中使用时,要调小音量,避免影响业主休息,引起投诉。
⒋通话要使用普通话,简洁明了语言规范。遇使用对讲机发生信息冲突时,要根据情况的轻重缓急,简短通话,不得争抢或干扰他人使用。
⒌使用对讲机的全体人员必须精心爱护对讲机及其配件,由专人负责及时充电保证正常使用。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责任者赔偿,领班亦负相应责任。
⒍安全主管应对各岗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影响正常使用的机器及时安排维修。
⒎班与班之间交接对讲机,交班领班应认真检查对讲机的整体状况、功能状况、对讲机零件及附属设备,由接班领班仔细检查后,在交接记录上验收签字,两班交接对讲机须双方领班同时在场交接,方可完成此项任务。接时发现问题,由交班领班负责调查直接责任者,如未进行交接或交接后再发现或出现问题,接班领班负责。
⒏对讲机系消防保安装备器材,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使用对讲机,无其他通讯器材代替工作时,报安全秩序部部长审批,严格履行借用手续,要有借条、有归还验收,使用过程必须按此规定执行。
⒐对违反规定者,将对责任人根据情节及损坏对讲机、零配件的程度,给予行政纪律处罚,并责令责任人经济赔偿。
第2篇 公司全员品质管理规定
公司全员品质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提升公司全员品质管理意识,强化企业体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推行全面品质管理之活动,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推行tqm的意义
2.1.tqm的定义
公司内所有部门全体人员通力合作,构成一个具有共识、执行力强的团队,使工作标准化,并使各种事项确实执行,从而使自市场调查、研究、开发、设计,到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出货、销售、服务为止的每一阶段都能得到有效管理,确保高品质,这就是全面品质管理,简称为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
2.2推行tqm的意义
推行tqm,可以提升、改善公司的经营体质,表现在:
(1)提升全员问题意识。
(2)重视工作计划与pdca。
(3)把握工作重点。
(4)重视过程管理。
(5)创造通力合作、精诚团结的团队。
2.3推行tqm原则
本公司推行tqm强调以下原则:
(1)以顾客为重的宗旨。
(2)贯彻品质第一的方针。
(3)后工程即是前工程的顾客。
(4)强调事实。
(5)尊重人性。
(6)注重标准化。
(7)推动pdca。
(8)强调精诚合作。
(9)追求工作品质。
(10)提倡人人品管、事事品管。
3.推行办法
3.1.tqm推行组织
(1)本公司成立tqm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
(2)tqm推行委员会下设事务局,事务局设总干事一名,助理一名及推行干事若干名。
(3)tqm推行委员会下辖各职能委员会,如品质保证委员会、成本管理委员会、产销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教育训练委员会、品客圈委员会、5s推行委员会、改善提案委员会等。
3.2工作职掌
3.2.1.tqm的推行委员会
负责推动公司全面品管的各项活动。
3.2.2主任委员
由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
(1)tqm推行办法之核准。
(2)推行tqm最终之决策。
(3)年度推动计划之批准。
3.2.3委员
由各部门主管担任,其职掌为:
(1)参与推行tqm的计划与方案的研拟。
(2)督导本部门之tqm推行。
(3)主任委员交办的事项。
3.2.4总干事
由主任委员任命,其职掌为:
(1)全公司tqm活动之推动。
(2)委员会或事务局会议之召集。
(3)tqm具体事务之指导、策划。
(4)问题点的整理与改善推动。
3.2.5助理
由总干事任命,其职掌为:
(1)协助总干事推展工作。
(2)沟通协调之事务工作。
(3)各种资料之整理、汇总、存档等工作。
3.2.6推行干事
由各部门骨干担任,其职掌为:
(1)委员会与事务局推行事项的执行。
(2)tqm活动的策划、建议。
(3)问题点的收集、报告。
(4)其他由总干事交办的事项。
3.2.7各职能委员会
其主任委员、委员由各级干部兼任,其中主任委员由tqm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担任。职能委员会职掌为:
(1)该职能中全盘性的事务策划。
(2)建立该职能体系和推行办法。
(3)推动tqm委员会指定事项。
3.3.tqm推行步骤
3.3.1由上而下推行tqm
(1)公司决策层之方针构想产生,交由tqm推行委员会。
(2)tqm推行委员会提出推行方向、项目、目标。
(3)tqm事务局策划推行细则、计划、进度。
(4)交由各职能委员会商议或执行。
(5)各职能委员会将工作细化推动。
3.3.2由下而上推行tqm
(1)各级员工、干部将构想、建议、提案向上反馈。
(2)各职能委员会审查、评估。
(3)呈tqm推行委员会裁决。
(4)实施并评估效果。
4.附件
[附件]hd04-1《tqm推行组织图》
第3篇 某花园小区安全员服装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安全员服装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员服装管理工作,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特对安全员制装标准作以下规定。
1、制装标准和使用年限
1.1安全员进入公司第一年发冬、夏装各二套,以后每年各发一套,每套服装使用年限一般为二年。
1.2安全员进入公司第一年(按岗)配发大衣一件,使用年限为60个月。
2、离职时服装的折算标准及回收
安全员离职时,必须交回工作制服,并交折旧费150元。
3、着装及换装时间
3.1夏季着装为每年五月至十月,冬季着装为十一月到次年四月。
3.2具体换装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各管理处内部换装时间必须统一。
第4篇 企业全员军事化训练考勤管理规定
全员军事化训练考勤管理规定
一、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张煤党办发(2007)9号文件规定,按计划分期分批输送参训人员,参训率要达到100%。
二、每期训练班开班第一天,由支部书记带队,同时将参训人员名单送交职校。各单位对参训人员出勤情况,每天都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并注明缺勤人员原因,报职校。
三、职校负责每期训练班的全过程考核,按计划核对人数,并建立考核台帐,注明每天各单位出勤人数、缺勤人数和缺勤原因。
四、凡未按计划输送参训人员,每缺一人,罚单位100元,同时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50元。
五、参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训练制度,做到服装统一,衣帽整齐,服从管理。没有特殊原因,缺训一天,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早退一次,罚款20元。
六、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进行会操表演。参训人员未达到训练要求的,利用业余时间重新训练,训练费100元,由个人承担,直至训练合格为止。
第5篇 安全员业务垂直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安全员在生产运行单位安全监察职能的作用,以全部精力投入到安全监督工作,提高各生产运行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静海供电有限公司所属各生产运行单位均应设立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员的管理:
(一) 各单位安全员直接对公司安委会负责;安监科负责对安全员业务进行垂直管理。
(二) 每月召开安全员例会,由各基层安全员汇报和总结本月内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相关问题和整改意见。安监科对安全员所做工作进行点评,并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部署下月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 加强对安全员的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保证安全员切实起到安全监督的作用。
第四条 安全员的任免:由基层领导班子推荐,经安监科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由公司安委会审定任免。
第五条、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各单位安全员是各单位领导安全工作的助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二)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好每月二次的安全日活动,并监督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纪录。针对事故通报、快报、上级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学习,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并贯彻落实。
(三)参加工作计划,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讨论研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负责领用安全用具、试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可靠。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前应对施工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着装、安全帽、红马甲、录音笔的佩戴、安全工器具的准备情况、“两票”办理情况及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的办理情况等。施工时应对现场全程进行到位监督,包括班前会的召开、“两票”及所列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施工人员的现场操作情况、人员分工等,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坚决进行现场制止。
(五)负责监督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的落实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安监科汇报,并监督及时解决、整改。
(六)监督本单位对发生的未遂、异常、障碍、事故和其他的不安全情况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定对策,督促执行。
(七)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及时上报事故报告,对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有权对事故班组、责任人、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八)对本单位发生的一类障碍,监督本单位生产运行人员及时消除。并负责调查障碍原因,对障碍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责任人,提出改进措施,及时上报公司安监科。
第六条 对安全员的奖惩:
对安全员的奖惩纳入到公司绩效考核中。
第6篇 罪犯安全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确保生产场所安全稳定,结合监狱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担任罪犯安全员应具备的条件
1.1专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应了解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熟知并严格贯彻执行监狱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1.2在日常检查中,能够协助警官大胆管理,敢于纠正“三违”。
1.3应学习并掌握相关安全技术和知识,善于发现隐患,并有效整改。
1.4罪犯安全员人选由所在单位经推荐、竞争上岗等程序产生,报安全科审批。
1.5安全员上岗前须经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员职数设置
2.1专职安全员
2.1.1各生产监区根据生产需要设专职安全员1-2人。
2.1.2专职安全员协助警官负责所辖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应从事具体的操作类岗位任务。
2.1.3专职安全员配穿监狱统一的专用安全标志服。
2.2班组安全员
2.2.1各生产监区应根据生产工艺或生产区域等合理设置若干班组,班组的设置应便于安全管理。
2.2.2每个班组应设置班组安全员1名。
2.2.3班组安全员协助警官负责所属区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专职安全员职责
3.1每日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报告警官,并做好记录。
3.2日常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应认真落实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告警官。
3.3按照监区安排,协助警官对新下监区罪犯进行监区级安全教育,并监督检查班组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3.4负责车间罪犯日常安全教育。
3.5负责组织监区安全生产活动。
3.6认真如实填写各类安全报表并及时报送。
3.7熟知本区域重点危险场所和设备,熟知并掌握处置方法。
3.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相关详细记录。
3.9认为所反映的问题重大,可直接向监狱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3.10监狱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安全员职责
4.1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本班组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4.2负责对本班组人员和新分入班组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3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日,并做好记录。
4.4负责本班组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
4.5负责本班组操作人员安全规程的落实和检查。
4.6本班组发生事故的应及时报告警官和专职安全员,并抢救伤员。
4.7其他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5.专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的考核奖罚实行连带责任制。
6.专职安全员的考核
6.1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考核实行监狱安全管理部门和监区双重管理和考核。实行连带责任制。
6.2监狱对监区每名专职安全员每月给予0.5分考核分作为专项奖励。
6.2.1认真履行职责,各种记录及时、真实、齐全。
6.2.2在日常巡查和检查中,能够大胆管理,每月纠正违章较多。
6.2.3本月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轻(微)伤事故3起(含3起)以下。
6.2.4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各类安全报表。
6.2.5对新下队罪犯教育效果明显。
6.2.6生产场所秩序井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监狱专项奖励,并依据《德州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实施细则》(鲁德狱发[2009]3号)视情给予扣罚考核分。
6.3.1发生重伤,或轻(微)伤事故4起以上的。
6.3.2发生事故后瞒报的。
6.3.3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
6.3.4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教育、活动等走过场,消极应付的。
6.3.5自身有“三违”行为的。
6.3.6 履行职责中, 借机“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
6.3.7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
6.3.8有其他不宜给予考核奖励的行为。
6.4对罪犯专职安全员的专项考核,每月一次,由监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监狱考核办公室审核。
7.班组安全员的考核
7.1班组安全员的日常考核由监区负责实施。
7.2监狱对班组安全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议。
7.3班组安全员的综合考核结合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对认真履行职责的班组安全员给与适当的奖励;对于不能履行职责的,取消考核资格直至扣罚考核积分,必要时建议监区予以调整。
8.本规定由监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罪犯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本
为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确保生产场所安全稳定,结合监狱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担任罪犯安全员应具备的条件
1.1专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应了解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熟知并严格贯彻执行监狱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1.2在日常检查中,能够协助警官大胆管理,敢于纠正“三违”。
1.3应学习并掌握相关安全技术和知识,善于发现隐患,并有效整改。
1.4罪犯安全员人选由所在单位经推荐、竞争上岗等程序产生,报安全科审批。
1.5安全员上岗前须经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员职数设置
2.1专职安全员
2.1.1各生产监区根据生产需要设专职安全员1-2人。
2.1.2专职安全员协助警官负责所辖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应从事具体的操作类岗位任务。
2.1.3专职安全员配穿监狱统一的专用安全标志服。
2.2班组安全员
2.2.1各生产监区应根据生产工艺或生产区域等合理设置若干班组,班组的设置应便于安全管理。
2.2.2每个班组应设置班组安全员1名。
2.2.3班组安全员协助警官负责所属区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专职安全员职责
3.1每日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报告警官,并做好记录。
3.2日常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应认真落实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告警官。
3.3按照监区安排,协助警官对新下监区罪犯进行监区级安全教育,并监督检查班组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3.4负责车间罪犯日常安全教育。
3.5负责组织监区安全生产活动。
3.6认真如实填写各类安全报表并及时报送。
3.7熟知本区域重点危险场所和设备,熟知并掌握处置方法。
3.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相关详细记录。
3.9认为所反映的问题重大,可直接向监狱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3.10监狱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安全员职责
4.1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本班组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4.2负责对本班组人员和新分入班组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3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日,并做好记录。
4.4负责本班组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
4.5负责本班组操作人员安全规程的落实和检查。
4.6本班组发生事故的应及时报告警官和专职安全员,并抢救伤员。
4.7其他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5.专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的考核奖罚实行连带责任制。
6.专职安全员的考核
6.1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考核实行监狱安全管理部门和监区双重管理和考核。实行连带责任制。
6.2监狱对监区每名专职安全员每月给予0.5分考核分作为专项奖励。
6.2.1认真履行职责,各种记录及时、真实、齐全。
6.2.2在日常巡查和检查中,能够大胆管理,每月纠正违章较多。
6.2.3本月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轻(微)伤事故3起(含3起)以下。
6.2.4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各类安全报表。
6.2.5对新下队罪犯教育效果明显。
6.2.6生产场所秩序井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监狱专项奖励,并依据《德州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实施细则》(鲁德狱发[2009]3号)视情给予扣罚考核分。
6.3.1发生重伤,或轻(微)伤事故4起以上的。
6.3.2发生事故后瞒报的。
6.3.3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
6.3.4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教育、活动等走过场,消极应付的。
6.3.5自身有“三违”行为的。
6.3.6 履行职责中, 借机“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
6.3.7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
6.3.8有其他不宜给予考核奖励的行为。
6.4对罪犯专职安全员的专项考核,每月一次,由监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监狱考核办公室审核。
7.班组安全员的考核
7.1班组安全员的日常考核由监区负责实施。
7.2监狱对班组安全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议。
7.3班组安全员的综合考核结合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对认真履行职责的班组安全员给与适当的奖励;对于不能履行职责的,取消考核资格直至扣罚考核积分,必要时建议监区予以调整。
8.本规定由监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第8篇 现场安全员安全管理规定
1、每天上岗之前必须穿戴安全服、佩戴安全帽及代有安全员标志的袖章。
2、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不得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外。
3、不能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和缩小控制区范围。
4、执勤安全员不能在上班时间内脱岗,保持路口左右50米区域内的卫生,标牌整齐干净,太阳能指示灯有效正常。
5、执勤安全员如遇有车队必须手持指挥旗作出标准的姿势,以示车辆的安全通过。
6、夜间执勤人员不得脱岗,严守执勤地点,并巡视安全标牌有无错位、倒伏。
7、巡视安全员,必须保证道路的卫生,隔离墩的整齐摆放和自身的安全。
8、路上不能有损坏的隔离墩发现急时更换修复,不能再利用的隔离墩必须放置于控制区最右边的排水渠内,以便以后清理。
安全员有违反规定的任意一条,一经查岗发现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连同带班的罚款300元。
第9篇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1.为了保障生产现场及厂区内重点作业项目的安全,加强安全队伍和资源建设,规范兼职安全员的行为和权限,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由北京长润发涂料有限公司任命的车间和仓库内兼职安全员。
3.兼职安全员可以由车间班组长/仓管担任,也可从本车间资深员工或搬运工中选录。(条件达标的车间资深员工或仓库员工优先考虑)兼职安全员的安全业务,在行政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兼职安全员不脱产。
4.行政部对兼职安全员的安全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5.行政部可以根据情况任免兼职安全员,并对兼职安全员的训练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或指标考核。
6.兼职安全员的职责是维护生产现场安全,发现和纠正员工作业违章,对车间或厂区内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善建议,并督促整改。
6.1对员工劳保服装、防护用具的穿戴情况进行检查;
6.2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状态进行点检;
6.3对员工的作业违章进行纠正;
6.4对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6.5对本车间内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负责车间三级培训);
6.6对上下班本部门班组的水/电/气关停/6s检查负责。
6.7协助安全员对车间的动火事项进行管理。
6.8外来人员入厂后进入本人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监管。
6.9参加每周安全员组织的涉及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对涉及本部班的安全隐患实施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结果。
7.兼职安全员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7.1在必要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正在作业的项目;
7.2对员工的违章行为提出口头警告,或在报部门经理(安全员)后,予以扣分处理;
7.3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相应处分报相关人员签字予以执行;
8.兼职安全员的选录标准:
8.1必须至少在车间/仓库工作半年以上;
8.2熟悉本车间作业流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8.3经行政部、所属部门联合考试、考核认为合格。
8.4兼职安全员的录用、任命、调离、免职,应当征求本部门、班组管理人员的意见。
9.新任用的兼职安全员必须按照行政部和安全管理部的核准的培训科目,经过相关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10.兼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的培训和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月,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训练标准和内容由行政部和安全员制定。
11.行政部和安全管理部每半年应对兼职安全员的业务技术水平进行一次考核,作出鉴定,并建立兼职安全员业务技术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由行政部和安全管理部予以免职。
12.兼职安全员享受每月100元的津贴,由行政部制定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评价后发放。
13.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兼职安全员,行政部或安全管理部可视情给予书面通报表扬、奖分、记小功:
13.1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13.2及时发现问题,处置得当的;
13.3认真履行职责,避免事故发生,成绩显著的;
13.4提出关于安全防范建议和预防措施,得到公司采纳,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13.5新员工三级安全注意事项与技能培训到位,成绩显著的。
14对有以下行为的兼职安全员,行政部或安全管理部可根据情况停发补贴、免职等:
14.1连续两个月度不符合行政部考核标准的;
14.2员工三级培训不得力,导致产生明显工作失误的;
14.3对分派的安全管理区域整改事项行动迟缓,造成不利后果的;
14.4对涉及本部班动火事项落实防护措施监管不力的;
14.5每日检查,无安全点记录的。
15.附兼职安全员名单及对应管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