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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费管理规定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5

旅费管理规定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

(五)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完善出差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差旅费是指离开长沙市城区(含望城、宁乡、浏阳、长沙县)开展工作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杂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除

第五条中表列

一、二类人员凭据按实报销外,对其余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1、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或高铁)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类别 项目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或高铁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一类 总经理 软卧 一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四星按实二类 部门经理(含副) 硬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三星按实三类 其余人员 硬座或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省外200省内150 2、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交通费开支规定:总经理出差,因工作需要,可以乘坐一等软座(软卧),费用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员工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一般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3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市内交通费。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不含长途卧铺汽车)或轮船(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20元。

凡符合“

第六条3”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住宿费开支规定: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将其差额的50%发给个人;

特殊原因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应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去公司有项目的所在地出差,提倡尽量住项目接待处,凡在此住宿的票据实报实销,不进行差额提成。

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员工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若住宿费超过本规定的开支标准,应该由总经理签字后报销,会议费中包括住宿费,报销时不再报销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80元,省内为50元。

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票据(如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

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含10小时)的,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

在此基础上连续乘坐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

员工出差需发生业务招待费的,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根据餐费票据实报实销,同时按伙食补助标准的50%扣发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员工省外出差,杂费在每人每天50元的最高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省内出差,在每人每天3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外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

杂费可含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标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附则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各部门。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 执行。

第2篇 某科技公司工程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科技公司工程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职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技术总监、工程经理、区域经理现场工程师及其他人员

出差地区一般地区特区一般地区特区一般地区特区

包干标准

(元/天)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

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按如下限额实报实销:

项目总监30元/人/天;项目经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职位项目总监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员区域经理现场工程师其他人员

话费标准

(元/月)

九、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

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第3篇 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

法院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暂行)为保障我院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并规范差旅费管理,建立健全出差、办案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e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高效便捷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是指我院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因公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含乡镇、村)出差发生的交通费。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出差人员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选乘其它交通工具的,需向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

第三条 住宿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房租费用。住宿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处级以下干警出差,应当同性俩人同住一标准间;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及刷卡凭条 报销本人公务卡或银行卡,无刷卡条 件的,必须作出说明,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无住宿费发票或刷卡凭条 的,一律不予核销差旅费。

第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及出差、办案误餐费。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县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赴县内六库镇、上江镇、老窝镇、大兴地镇、鲁掌镇镇政府所在地办案、出差一律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出差到上述五镇的偏远村、组,并确实产生误餐的,可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经院长同意进行审批,给予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赴县内片马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乡办案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巡回办案工作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按照每月最高不超过8至10天巡回办案天数核算伙食补助费,并当月填报核算。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非客观原因在出差期间绕道等发生的差旅费及未按规定标准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六条 出差人员参加会议或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用。

第七条 分管院领导和各庭室长在安排出差时,应当严格控制出差人员、趟数、天数。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出差目的地填写到村组一级)、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刷卡凭条 等凭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实际发生费用,但未支付或无票据的,不得报销相关费用。本规定自起开始实施。

第4篇 营销业务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

营销中心业务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事由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事由申请表》,填写《预支差旅费申请表》,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事由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超过一周报销差旅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标准详见附表 (金额单位:元。下同):

1、出差补贴标准

驻外人员出差补贴标准表

职务费用包干(含住宿、市内交通费、日伙食补贴)标准

总监以上

实报实销

大区经理

150元/天

省级经理

130元/天

业务员

100元/天

2.长途交通工具标准:需要预申请的项目需要在达标费用预算内控制,超出部份自行负责。乘坐标准见下表:

三)报销办法

1.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报销的办法。

2)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办事处所在城市)按全天补助。

3)旅途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销售总监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4)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予以取消。对应职务出差补贴减少15元/天。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时间紧迫的;

(4)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大区经理以上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同样,原则上不超出预算费用。否则自理。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营销总监同意后方可报销。

4.通讯费报销办法

以实际电信打印通讯费用单据为准,按行政级别限额报销,经理(大区、省级):200元/月,业务主管、业务员:100元/月,超过部分自负,不足限额的实报实销。

5.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的,需征得大区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等同意,可以手机短信方式申请。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作为长途车船费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自带车出差的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销售总监以上领导批准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分公司、办事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补助费。抵达后住宿由分公司、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住宿包干:只补助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大区经理、省级经理30元/天,业务员20元/天。如确实不能住宿的才可按包干办法给予报销。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费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回汕头制造中心出差人员,伙食费补助每天20元,无住宿及市内交通补贴。

5、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必须附《出差日志》,内容包括出差日程安排,到达经销商处客户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果没有出差日志不予报销费用,《出差日志》见附表。

6、出差人员需申请费用的要提前申请,填写《预支差旅费申请单》,审批后领取款项。报销时需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包括起止时间及地点填写清楚详细,原始凭证须正面附在报销单后面。原始单据内容必须清楚,收款收据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姓名。

7、报销单据审核流程:业务人员填《费用报销单》及附票据、《出差日志》等,由大区经理复核签名,寄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8、每半个月报销一次。当月22号内寄回上半月报销单据,次月7日前寄回上月下半月报销单据。

9、单据整理要求: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装订在报销单据的后面,连续出差半月而单据数量烦杂的要填写《费用报销汇总表》附在后面(车票后面要写好出发地与目的地)。

10、以上内容解释权归财务中心。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

(五)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完善出差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差旅费是指离开长沙市城区(含望城、宁乡、浏阳、长沙县)开展工作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杂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除

第五条中表列

一、二类人员凭据按实报销外,对其余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1、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或高铁)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类别 项目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或高铁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一类 总经理 软卧 一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四星按实二类 部门经理(含副) 硬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三星按实三类 其余人员 硬座或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省外200省内150 2、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交通费开支规定:总经理出差,因工作需要,可以乘坐一等软座(软卧),费用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员工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一般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3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市内交通费。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不含长途卧铺汽车)或轮船(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20元。

凡符合“

第六条3”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住宿费开支规定: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将其差额的50%发给个人;

特殊原因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应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去公司有项目的所在地出差,提倡尽量住项目接待处,凡在此住宿的票据实报实销,不进行差额提成。

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员工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若住宿费超过本规定的开支标准,应该由总经理签字后报销,会议费中包括住宿费,报销时不再报销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80元,省内为50元。

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票据(如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

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含10小时)的,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

在此基础上连续乘坐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

员工出差需发生业务招待费的,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根据餐费票据实报实销,同时按伙食补助标准的50%扣发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员工省外出差,杂费在每人每天50元的最高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省内出差,在每人每天3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外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

杂费可含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标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附则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各部门。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 执行。

第6篇 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法院)

法院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暂行)

为保障我院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并规范差旅费管理,建立健全出差、办案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e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高效便捷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是指我院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因公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含乡镇、村)出差发生的交通费。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出差人员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选乘其它交通工具的,需向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

第三条 住宿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房租费用。

住宿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处级以下干警出差,应当同性俩人同住一标准间;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及刷卡凭条 报销本人公务卡或银行卡,无刷卡条 件的,必须作出说明,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或刷卡凭条 的,一律不予核销差旅费。

第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及出差、办案误餐费。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县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赴县内六库镇、上江镇、老窝镇、大兴地镇、鲁掌镇镇政府所在地办案、出差一律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出差到上述五镇的偏远村、组,并确实产生误餐的,可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经院长同意进行审批,给予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赴县内片马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乡办案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巡回办案工作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按照每月最高不超过8至10天巡回办案天数核算伙食补助费,并当月填报核算。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非客观原因在出差期间绕道等发生的差旅费及未按规定标准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六条 出差人员参加会议或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用。

第七条 分管院领导和各庭室长在安排出差时,应当严格控制出差人员、趟数、天数。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出差目的地填写到村组一级)、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刷卡凭条 等凭证。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实际发生费用,但未支付或无票据的,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5)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五)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完善出差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差旅费是指离开长沙市城区(含望城、宁乡、浏阳、长沙县)开展工作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杂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除第五条中表列一、二类人员凭据按实报销外,对其余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1、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或高铁)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类别 项目

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或高铁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

一类 总经理 软卧 一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四星按实

二类 部门经理(含副) 硬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三星按实

三类 其余人员 硬座或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按实

报销 省外200

省内150 2、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交通费开支规定:

总经理出差,因工作需要,可以乘坐一等软座(软卧),费用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员工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一般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3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市内交通费。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不含长途卧铺汽车)或轮船(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20元。

凡符合“第六条3”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住宿费开支规定:

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将其差额的50%发给个人;特殊原因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应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去公司有项目的所在地出差,提倡尽量住项目接待处,凡在此住宿的票据实报实销,不进行差额提成。

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员工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若住宿费超过本规定的开支标准,应该由总经理签字后报销,会议费中包括住宿费,报销时不再报销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80元,省内为50元。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票据(如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含10小时)的,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坐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

员工出差需发生业务招待费的,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根据餐费票据实报实销,同时按伙食补助标准的50%扣发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

员工省外出差,杂费在每人每天50元的最高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省内出差,在每人每天3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外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

杂费可含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标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附则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各部门。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__年_月执行。

第8篇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规定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通知》

(赣市办发电 [ ]18号)、市财政局印发《赣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赣市行财字[ ]41 号)精神,结合本办经费实际及以往相关规定,特对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制定若干规定:

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 本办公务接待项目主要指接待用餐

(必要时含住宿、用车)。接待范围是:

(1)上级机关领 导及随员;

(2)兄弟单位前来联系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3)县

(市、区)系统内前来请示、汇 报工作人员。

2、 本办公务接待实行先申报、后安排,一律经主任同意并示秘书科予以安排。

3、 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用餐原则上安排在本办 餐厅,住宿安排在政府定点宾馆、饭店,用车为不熟悉路线来客带路。

4、 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赣州家常菜为主,一律不上野味、海鲜或特色菜,一律 上地产酒,一般不上烟;用餐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0分钟以内;会议用餐提倡用自助餐。

5、 接待用餐原则上对口,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领导、县

(市)中心管理办主要负责人前来,由 主任出面接待,视情通知其他领导陪餐;兄弟单位一般人员、县

(市)中心管理办副职以下人员,一 般由对口分管领导出面接待,视情通知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来人的三分之一 。

6、 公务接待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 付凭证、贵重礼品。

7、 本办公务接待经费要从严控制,()专项列支,秘书科须在年中、年末主任办公会议上报告公务 接待费用开支情况,以利于接受监督和审议。

二、 差旅费管理规定

1、 本办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经主任同意,方可到秘书科报销差旅费。

2、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 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

4、 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本办出 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次具体为:

⑴ 火车:硬席、全列软席列车软席

(硬座、硬卧;二等软座、软 卧);

(2)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

(3)飞机:普通舱

(经济舱);

(4)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汽车):凭据报销。

5、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较紧急的,须经主任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6、 乘坐火车

(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 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符合规定而未购 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 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7、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8、 出差人员住宿费,县处级每人每天按150元以内凭据报销,县处级以下人员按市外每人每天 150元以内、室内100元以内凭据报销。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9、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 5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20元。

10、 到省外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且乘车时间达到5小时的,可凭车票加发60元伙食补助费,在此 基础上,乘车时间每超过1小时,再加发10元伙食补助费。

11、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回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补助标准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12、 汽车驾驶员在出差期间,按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差旅费补助,在非出差期间出车,按实际出车 天数报销出车补助,每人每天6元。

13、 值夜班人员伙食补助费:值小夜班

(至午夜12时以后)每人每晚报销6元伙食补助费;值大 夜班

(至次日凌晨8时)报销9元伙食补助费。

14、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

(市内交通、通讯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 外省出差,每人每天3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元。

15、 出差人员由本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 放。

16、 出差人员领取了公杂费后,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发放通讯补助费用。

17、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 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单位按差旅费规定 报销。如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单位按差旅 费规定报销。

18、 工作人员参加单位指派统一安排食宿的学习和非学历培训,不发放公杂费,住宿费回单位按 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1)到省外学习和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8 元;

(2)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培训基地学习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9元;

(3)在市内县级培训 基地学习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6元。

19、 工作人员到上级政府单位挂职锻炼

(简称上挂人员)、到基层单位实

(见)习、工作锻炼、 支援工作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上挂或支援工作工作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每人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15元,在县

(市、区)和乡镇以 下工作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每人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9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20、 外地调入本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1)其本人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交通费

(飞机票费除外)、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报销;因调动所发生的行李、 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2)其随同调动的同住的家属

(父 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所发生的城市交通费

(飞机票费除外)、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调入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调 入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3)调入人员同住家属,经单位同意后 ,可暂时留在原地,其以后搬迁时得旅费,以及调入人员的非同住配偶

(非从业人员),经批准搬迁 到调入人员工作所在地的旅费,按调入人员标准报销。

21、 部队转业到本办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其所在部队按合 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22、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主任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 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 杂费。

23、 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24、 本办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出差,出差人员一律不报销差旅费。

三、 上述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为完善公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010差旅费报销规定.doc

更多有关差旅费报销的内容,请浏览专题:差旅费报销_差旅费管理办法_报销差旅费会计分录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公司本部全体员工(销售业务人员适用《销售管理办法》)。

“出差”指因公到__市以外地区处理公司事务。

出差标准分二级:副总、总监(含)以上;其他员工。

公司各部门人员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能坐火车的就不安排乘飞机,能乘坐一般列车,就不安排特快或动车组;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应就低不就高,能多人同住的应安排标准间、多人间;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完成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上级主管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第二条、出差申请

凡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审批通过后方能出行。

一、 出差审批流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监出差,需报总经理审批;其他员工,需报本部门部长、主管副总审批。出差人员凭申请单可以到财务资产部门借支相应得钱款。

注意事项:出差申请单上需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期限,并需注明是否带司机。出差确实需要带车的,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几人同时出差时,可以每人单独填写“出差申请单”,也可以由一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随行人员。

二、 出差申请单更改: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中途需变更出差路线或延长出差时间,要事前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出差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 “出差变更申请单”,写明实际出差日期及实际出差路线,提交部门部长、分管副总审批。“出差变更申请单”需随原“出差申请单”一起贴入“费用报销单”报销。

第三条、报销程序

一、 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或一周内,到财务资产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二、 报销差旅费程序

(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单上需注明分类项目金额及报销单据数量,将差旅费单据和出差申请单粘贴在报销单中,并在报销单上签名。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三)、出差人员按差旅费报销流程审批通过后,交财务资产部报销费用。

第四条、报销标准

一、 日常性出差

公司各部门人员日常性出差,其差旅费开支由往返路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构成。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复印、购买办公用品、宴请送礼、小型会议费等)不属差旅费报销范畴,需另行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要求提供各报销项目对应的正式发票,各项费用分开列明,超标及超范围费用不予报销。

各项目标准如下:

(一)、 往返路费:往返路费包括__市至出差目的地的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长途客车票以及上述票据的附加费用,按所到达地区现行票价实报实销。

1. 往返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上限:

副总、总监(含)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卧铺,轮船二等舱。

其他员工出差乘火车。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的,可购卧铺和软座票。

“特殊情况”下可乘飞机,但要在出差申请单中特别注明,并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审批。

“特殊情况”是指:

① __至目的地无直达列车,或虽有直达列车,但超过12小时车程;

② 处理紧急公务;

③ 与副总、总监(含)以上人员一同出差;

④ 飞机票与火车票同等价值。

2. 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

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巴士(的士)费用、机场建设费、改(退)票费、保险费、行李托运费。

火车、轮船、长途客车附加费用:订票费、改(退)票费。

(二)、 交通费:交通费指乘坐出租车、大巴、地铁等公用交通工具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不再报销交通费,报销上限标准如下:

交通费报销上限副总、总监以上(每人)其他人员(每人)

一类地区50元/天35元/天

二类地区35元/天25元/天

三类地区25元/天20元/天

(三)、 住宿费:住宿费分地区人员限额报销,只报不补。

1. 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合肥、福州、兰州、南宁、贵阳、海口、石家庄、郑州、哈尔滨、武汉、长沙、长春、南京、南昌、沈阳、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济南、太原、西安、成都、拉萨、乌鲁木齐、昆明、杭州、重庆、天津等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珠海、汕头、三亚、大连、烟台、青岛、桂林、厦门、济南、苏州、无锡、宁波

三类地区:上述以外地区

2. 报销限额(单位:元/天/房间)

职务

地区副总、总监以上其他

一类地区350250

二类地区300200

三类地区250150

注意事项:

1、多人一同出差,尽量安排标准间和多人间,无特殊情况,禁止安排单间。

2、在深圳出差,尽量安排在__的协议单位以享受折扣价;多人同住,报销限额就高不就低;住宿费用符合前款有关规定,并低于报销限额的,按住宿标准与房间价差额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四)、 伙食及通信补助费

伙食及通信补助费采取限额补助,只补不报的形式。一类地区每人每天40元,其他地区伙每人每天25元。

二、 出席会议、培训学习。

对于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人员,报销时,需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备查。

(一)、若会务费/培训费中已含食宿费用,不再报销住宿费,不再领取伙食补助,按会议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实报实销。往返路费、交通费按日常性出差标准执行。

(二)、若会务费/培训费中不含食宿费用,按日常性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用。

(三)、由接待方邀请并由对方承担费用的出差人员,各项费用已由对方负担,不再给予报销及补助。

差旅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处理费恩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的有关财务法规和《湖北省力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2、 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勇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勇等。

3、 范围

3.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3.2 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武汉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武汉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4、原则

4.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4.2 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5、差旅费标准

5.1.1 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室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不同职级确定。

5.1.2 公司职级分类,见附表1《全国地区分类表》

5.1.3 交通工具等级标准,见附表2《差旅费报销职级划分表》

5.1.4补助标准,见附表4《差旅费等级标准、报销、补助标准》

5.2相关规定

5.2.1 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部分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5.2.2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5.2.3.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却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5.2.4 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5.2.5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出差规定执行。本规定所指的常驻外地员工是指因工作需要,需要常驻外地15天以上的员工。常驻外地员工应由部门主管书面列明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5.2.6应工作需要,邀请外单位协办人员出差,标准一般可在公司同行人以级别基础上靠一档享受补贴。

5.2.7公司批准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的人员,按会议召集及培训机构的统一安排据实报销,不再报销补助费。

5.2.8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在补充标准内列支,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

5.2.9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生病等原因需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出差线路者,应立即请示公司批准出差的领导。未经许可擅自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出差路线的,不予报销差旅费;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5.2.10 武汉市内出差,交通费在公司核定的具体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如若误餐,每人每天补助5元。

5.2.11武汉近郊地区,如汉川,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县,除报销交通费用外,每人每天补贴10元。

5.2.12员工按照公司规定而发生的除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探亲、治丧往返交通费用,经审核后据实给予报销。

5.2.13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有书面计划书并经批准,原则上应参加与组团出国;在出国前出国人员应与会计人员编制出国费用专项预算审批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全额包干。费用专项预算包括以下内容:国内、国际机票,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礼品费,门票费,通讯费,小费,娱乐费用及其他零星支出等。出国人员在报销时应根据差旅报销程序及要求粘贴有关票据,并履行差旅费报销程序。

6、程序

6.1差旅费借支

6.1.1出差人员出差获批准后,需办理借款手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a)填写借支单,注明出差是由,人员,地点,往返里、路径,时限及申请预支差旅费金额,报部门主管审核。

b)在资金计划内的借款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后由其分管副总审批,属资金计划外的借款申请,部门主管应指导其办理计划增补手续后办理借款手续。

c)借支人员将经审核同意的借支单交财务部门审核,出纳凭审核同意,手续齐全的借支单付款。

6.1.2 为保障资金安全,借支人应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借支金额应与实际发生的费用相匹配,尽量减少资金闲置。一次提现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公司应提供专车,并有公司专人陪同提取;

6.1.3一次借支金额超过两万元的,原则上采取主卡方式;一次借支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需提前一天办理借支手续;由于银行在国家法定公休日不办理对公业务,因此,公司在法定公休日亦不办理现金支取。

6.1.4同部门同任务同行人员应由一人借支,一人报账。不同部门同任务同行人员应由享有资金计划额度的部门人员办理借支,报账。原则上借支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特殊情况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

6.2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6.2.1出差借支人员回公司一周内应及时到。财务部门报账。如确定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报账还款的,需由个人作出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月末将借支人员名单及余额反馈给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催款。

6.2.2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经批准的出差派遣单以及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收据等支付凭证。

6.2.3参加会议人员报销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证明会议通知、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以及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收据等支付凭证。

6.2.4公司人员参加短期培训学习,应取得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经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员工短期学习培训费用应纳入办公室的费用计划。

6.2.5参加会议和学习培训的员工,回到公司后,应先向公司提交报告和有关会议、学习材料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6.3 报销单据填写要求

6.3.1票据粘贴要平整美观且分类排列汇总统计数量和金额;

6.3.2书写要清晰,计算要正确,不得涂改;

6.3.3票据真实和合法,票据上的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6.3.4报销凭证的大写金额栏由会计人员填写;

6.3.5报账审批手续齐全。

6.4 报销审核程序

6.4.1一般员工的出差费用,先有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审核批准。

6.4.2部门负责人的出差费用由分管副总审核批准。

6.4.3公司副总经理的差旅费用由总经理审核后报销。

6.4.4总经理的差旅费用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审核。

6.5 报销费用管理

6.5.1未进行商务活动发生的差旅费用列入“营业费用”

6.5.2行政及职能部门发生的差旅费用列入“管理费用”

6.5.3公司对差旅费用实行部门控制。凡在部门当月资金计划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总审批,超出计划的,需增补资金计划报副总办公室批准后再办理报销手续。

6.5.4公司计划财务部门每月定期将各部门费用完成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以便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主管对部门的课控费用进行控制。

6.5.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借支长期不报账,伪造及用虚假票据报销,违规批准报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开除等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相关文件

7.1《财务管理制度》

7.2《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7.3《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湖北力邦投资担保责任公司

二00三年十二月

附表1

全国地区分类表

序号类别地 区 名

1一直辖市、广州市、福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海口市

2二其他省会城市、东莞、佛山、肇庆、惠州、中山、青岛、大庆、桂林、无锡、常州

3三其他地区

附表2

差旅费用报销职级划分表

等级职 务备 注

一 董事长、总经理

享受待遇人员可享受同级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二 副总经理、总监

三部门经理、中层管理人员

四 普通员工

附表3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

职级轮船火车飞机长途汽车其他交通备注

一一等舱软席头等舱实据报销实据报销报销,超支费用由个人一、二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乘坐飞机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乘坐飞机,费用按火车硬卧标准承担

二二等舱软席普通仓实据报销实据报销

三三等舱硬卧特批实据报销按标准报销

四四等舱硬卧特批实据报销按标准报销

附表4

标准 分类

职级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备份

一级住宿据实据实

伙食据实据实据实

市内交通据实据实据实

电话费 据实据实据实

二级住宿300260220

伙食据实据实据实

市内交通据实据实据实

电话费303030

三级住宿220220220

伙食303020

市内交通303020

电话费 151515

四级住宿12010080

伙食202222

市内交通202222

电话费 10110

出国费用专项预算审批表

出国部门出国人员职务

出国事由

时间及路线安排机票费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通行费交通费小费礼品费其他零星支出备注

日期出发点日期到达点

小 计

大写: 人民币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附表六

借支流程图

借款人借支

1、填写借支单 部门主管审核2 、交财务部门复核会计复核

计划员签审

取现

公司分管领导

5、取现 4、交公司分管领导核准

附表7 报 账 流 程 图

报账人贴票

部门主管审核

会计复核

分公司分管领导核准

计划员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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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公司大区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某公司大区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 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5、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6、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7、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8、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9、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280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320

部门经理220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员160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第11篇 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制度

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为了完善公司财务控制制度,加强公司费用的管理,本着严格、灵活、节约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差旅费报销规定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二、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伙食补贴等执行以下标准:

类别

交通工具规定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公司级领导

1、汽车不限;2、火车软座、硬卧;3、飞机经济舱;4、轮船二等舱;(随行人同上标准)

1、原则上不得住宿三星级(合三星级)以上豪华房间,凭据报销。2、特殊情况超标准时应及时请示,事后补办批准手续。3、 随行人同上标准。

1、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补助

中层领导(含科级)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1、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40元。

其他人员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1、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30元。

备注

1、航空保险费每人次一份;2、一次乘车8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3、租赁车辆需经批准;4、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

1、住宿亲友家或无住宿发票的,按照允许报销标准额50%补助(报销时提供其他有效票据)。2、实行差旅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1、补贴天数以交通、住宿票据为依据,误几餐补几餐。2、实行出差伙食补助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三、出差期间,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参加会议的人员报销旅费必须附上会议通知,按会议统一安排的标准报销。四、出差人员全天误餐补贴按2︰4︰4分配补贴。五、按以上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后,一律不得报销招待费。六、因业务需要须招待客户(或与公司有关联的友好人士)时,须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七、凡有接待单位(或会议安排)免费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误餐补贴。八、工作人员被外单位抽调、或短期工作等,有外单位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贴,如外单位不予补贴时,有本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九、员工由公司安排的参加短期进修、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天8元补助。专业培训班包伙食的不再补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只报销往返车费。十、确因任务紧急且路途遥远需要乘坐飞机的出差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得报销机票。十一、实行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报销办法按费用包干规定进行。十二、报销注意事项: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写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车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订票费、过路费、过桥费)等,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2、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半天不补。3、报销时按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洁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的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4、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列出需报销单据的明细项目、金额,经主管签批后,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签批报销。十三、美于差旅费借支的规定: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洁、后账不借的原则,由主管会计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2.借支额度一般为500~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次,400公里以内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费,有个人先垫支后报;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1个月之内未归还借款的,由财务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第二章其他补贴十四市内公务补贴1、因公去市内办事,超过5小时,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补助误餐费5元,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2、受公司派遣,较长时间在主机厂家办事的市场营销人员或技术、品管、售后人员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可在客户单位办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标准给予报销;如果没有此类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给予补贴,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市场部可与月底列表集中申报。3、各部门应对申报补贴的真实性负责。第三章 附则十五、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十六、本规定从2009年2月15日起实行。

第12篇 某装饰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旅费管理规定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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