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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员工培训计划管理规定
一、培训计划的依据:
根据单位上年底作出员工培训需求目录清单,结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针要求,制定下年员工培训计划。
二、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三、培训内容规定:
1、管理层培训内容: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沟通技巧;检查、审核技术;法律依从性管理;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文化管理。
2、员工培训内容主要根据本单位员工培训需求内容为主。
3、重点岗位员工培训内容: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种特殊工种培训内容由有资质的培训单位以专业教材为主。
四、培训效果评估:
各单位要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由综合办、生技科、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培训评估小组。每年对本年度安全培训效果进行一次评估,采用员工问卷调查、培训过程监测、考核成绩分析等办法进行评估。对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培训机构要加以改进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方式、使培训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2篇 生产计划管理标准规定
生产计划管理标准
1、 管理职能
生产计划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工作在分管副经理领导下,由生计部归口管理,并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全面完成国家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
2、 管理内容和要求
2.1 编制计划原则
2.1.1 计划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走访用户掌握情况和了解市场信息,从实际出发,加强全公司观念,各项计划必须服从国家计划。
2.1.2 制订计划时要根据实际,从严掌握,要充分考虑经济效益,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立足于自力更生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
2.1.3 计划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贯彻自下而上的方针,从客观实际出发,计划要切实可行,又能充分发挥效益。
2.2 计划工作管理
2.2.1 建立起以经理为领导的全公司计划管理体系,采用分级负责管理的办法,由主管职能部门提出各项计划草案,报分管副经理审阅。由经理组织讨论,确定编制正式计划任务书,上报上级领导机关和下达有关部门。
2.2.2 各职能部门和分管副经理对计划完成应负监督检查责任,对未完成计划部分应负直接或间接责任。
2.2.3 各单位对计划指标和任务,必须严肃对待,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后,各负责执行部门必须尽一切努力确保其计划的完成,一般不予修改。
2.3 计划的编制依据、程序和内容
2.3.1 以生计部为主,各部门、站所配合调查,研究用户用电情况,进行编制供、售电计划和线损计划、购电计划上报三明局计划部门。
2.3.2 生计部应按年、季、月供电设备大修情况及输、变、配设备的技术状况,组织编制设备检修及进度计划。
2.3.3 各部门、站所应按年、季度向生计部提供技改基建工程计划,生产设备检修、技措、反措、科技、工作计划以及其他生产任务等计划。
2.3.4各部门、站所根据全公司年、季大修计划、技措、反措、改进工程、科技及其它生产任务,具体安排本部门、公司的月度生产工作计划,并向生计部报送一份计划。
2.3.5 生计部调查各行业用电,预测公司年季生产计划指标,编制公司电力生产计划和综合平衡汇总生产计划任务书,提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下达各单位。
2.3.6 各项计划要有经济效益比较,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切计划要本着勤俭办企业的方针。
2.3.7 编制各项计划指标时,既要客观先进,又要留有余地,要保证经过努力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切忌盲目性。
2.3.8 经济指标计划按规定时间,分别编报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2.3.9 各专业及有关职能部门每月22-25日把下月的经济指标及生产工作计划交生计部。
2.4 计划工作的分工及其内容
2.4.1 生计部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电力生产计划指标的上报及下达,负责编制全公司生产计划任务书。
2.4.2 生计部负责编制年、季供电设备大修、改进技措、反措、停电检修,科技工作计划。
2.5 计划的检查和实施
2.5.1各职能部门就其业务范围有权对全公司各部门(站所)和有关部门检查其专业性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生产业务方面的指导性建议。各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有责任主动向有关职能科室的检查人员汇报情况。
2.5.2 在完成月度计划任务中,各部门(站所)应随时向有关职能部门互通计划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积极帮助基层解决执行计划过程存在的实际问题。
3、 检查与考核
3.1 本标准所列管理事项,分别纳入部门岗位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3篇 生技科计划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划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 职责
2.1 职能
2.1.1 计划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局设置计划管理专职员,在生产局长的领导下,进行全局的计划管理工作。
2.1.2 生技科为计划管理归口职能部门,设立计划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2 权限
2.2.1 负责有关计划管理的标准、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2.2.2 负责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计划管理的指示精神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2.2.3 负责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的计划的修正、管理与实施。
2.3 责任
2.3.1 生产局长对计划管理工作决策失误负责。
2.3.2 生技科的责任
2.3.2.1 负责电网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和修改。
2.3.2.2 负责电网建设及技术改造计划的编制、上报。
2.3.2.3 负责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下达。
2.3.2.4 负责月度作业计划的编制、下达。
2.3.2.5 负责周停电检修计划的编制、发布。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电网发展规划
3.1.1 规划年限和各阶段的要求:
3.1.1.1 电网发展规划编制年限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基本一致。一般可分为五年电网发展规划(简称五年规划),电网发展中期规划(简称中期规划,时间为5~15年)和电网发展长期规划(简称长期规划,时间为15年以上)。
3.1.1.2 五年规划应根据规划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安排,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对电力工业发展的要求,找出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中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提出五年内电源、电网结构调整和建设原则。五年规划是编制、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依据,是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的重点。
3.1.1.3 中期规划应根据规划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电力需求水平及负荷特性、电力流向、节能分析、环境及社会影响等,提出规划水平年电源和电网布局、结构和建设项目,宜对建设资金、电价水平、设备及运输等条件进行测算和分析。中期规划是电力项目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
3.1.1.4 长期规划应根据规划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经济布局和能源资源开发与布局情况,宏观分析电力市场需求,进行煤、水、电、运和环境等综合分析,提出电
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向、电源的总体规模、基本布局、基本结构、电网主网架等。
3.1.1.5 电网发展规划应进行多方案综合评价,以优化资源配置,电源布局、结构、建设进度,投融资结构,目标网架等,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的决策基础,向电力投资者提供指导意见。
3.1.1.6 电网发展规划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五年规划应每年修订一次,中期规划应每三年修订一次,长期规划应每五年修订一次,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调整。
3.1.2 电网规划的编制步骤:
3.1.2.1 电网规划的编制应首先进行电网现状的分析和规划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及人民生活水平发展情况的调查。
3.1.2.2 规划期全地区分年分片电量、负荷预测。
3.1.2.2.1 电量、负荷预测的一般方法:
a) 单耗法:根据产品(或产值)用电单耗和产品数量(或产值)来推算电量,是预测有单耗指标的工业和部分农业用电量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法。
b) 弹性系数法:电力弹性系数是全地区总用电量平均年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的比值。根据过去的电力弹性系数和规划期内经济结构的变化来预测电量。此方法一般用作校核中、长期规划的电量预测值。
c) 外推法:运用历年的时间系列数据加以延伸,推测各目标年的用电量。具体计算时,一般是以用电性质的各个分类电量作为应变量,与此分类电量的相关因素(如人口、工农业产值、人均收入,居住面积等)作为自变量,用回归分析建立数学预测模型,反复计算进行预测。
d) 综合用电水平法:根据单位消耗电量来推算各分类用户的用电量。综合用电水平法适用于分区负荷中的一般负荷和点负荷的预测,但预测期以近、中期较为合适。
e) 负荷密度法:负荷密度是每平方公里的平均负荷数值。一般并不直接预测整个城市的负荷密度,而是按城市区域或功能分区,首先计算现状和历史的分区负荷密度,然后根据地区发展规划对各分区负荷发展的特点,推算出各分区目标年的负荷密度预测值。
3.1.2.2.2 根据预测的电量,结合本地区经济结构和电网供电形势的变化,计算出供电量。
3.1.2.2.3 将预测的负荷值标在地图上,推算出全地区规划期限的全部电量、负荷及分片的电量、负荷。
3.1.2.3 进行有功、无功的电力平衡。经平衡初步提出电源布局、网架变化、输变电能力配备、配电网调整与改造。
3.1.2.4 进行各种供电方案比较、论证、计算,确定电网规划的整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的具体方案。
3.1.2.5 估算出规划期各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资及实施全部规划方案的总投资。
3.1.2.6 绘制规划期内电网地理位置结线图(包括现状图)。
3.1.2.7 编写电网规划说明书。
3.1.3 电网规划的深度要求:
3.1.3.1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全地区分年分片的电量、负荷预测数。
3.1.3.2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有功、无功电力、电量分年平衡表。
3.1.3.3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分年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改造表及投资估算书。
3.1.3.4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电网地理位置结线图和现状图。
3.1.3.5 必须具有电网规划编制说明书。
3.1.4 电网规划的编报程序:
3.1.4.1 全县电网规划根据台州电业局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进行编制。
3.1.4.2 经局长审定后上报市局。
3.1.4.3 电网规划的修正、更改仍按上述程序进行。
3.1.4.4 没有列入电网规划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得安排年度计划。
3.2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
3.2.1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为三年滚动计划,每年根据台州电业局要求进行编制、上报。
3.2.2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应根据电网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2.3 要求有分年度的电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时间和投资资金安排。
3.2.4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经专业会议讨论后,由局长最后审定上报。
3.2.5 对有关项目另行上报专题报告。
3.2.6 根据台州电业局每年下达的计划,发文下达并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3.3 年度检修计划
3.3.1 年度检修计划结合每年度大修、技改计划,由生产、运行部门拟定,经局平衡协调后,发文下达。
3.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队校验、线路综合检修、远动、通讯测试、高压用户修试、校表等各方面内容。
3.3.3 有分月度的具体工作内容安排。
3.4 月度作业计划。
3.4.1 月度作业计划是生产、经营工作的具体落实;是年季各项计划的分段具体实施计划;是能否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具体落实和体现;是计划管理和执行的重要一环。
3.4.2 生技科、用电科、基建科应根据各项年度计划的要求,结合季节性设备运行、检修的需要,在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度的指令性计划任务并由生技科统一下达到各生产单位。
3.4.3 各生产单位根据生技科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月度作业计划,并于24日前报生技科,由生技科平衡,汇总后提交局作业计划平衡会议讨论。
3.4.4 每月26日由主管局长主持召开有关职能科室和生产单位参加的作业计划平衡会,并在会上正式确定本月度计划任务。
3.4.5 由生技科负责汇总,编制月度作业计划,并下达到各生产单位,并由生技科负责对作业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3.5 周停电检修计划。
3.5.1 周停电检修计划是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完成全年的供电可靠率等指标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3.5.2 各生产单位根据月度作业计划的工作内容,在每星期五上午前报生技科下周需停电设备(应具体填报工作内容和计划停电时间)。
3.5.3 由生技科统一平衡协调审批后,通知各有关单位。
3.5.4 各生产单位根据生技科批复情况,进行工作票申请或停电工作。
4 报告和记录
4.1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 电网发展规划(包括五年及中长期电网规划)
b)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
c) 年度检修计划
d) 月度作业计划
e) 周停电检修计划(电子文本)
f) 检修工作季报
4.2 计划管理所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4.3 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4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规定
一、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即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是企业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本年度或一定时期内根据需要而确定的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是企业综合计划即生产、经营、财务计划的组成部分。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职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编制,技术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综合各部门意见,办公室汇总成文,交董事长审批;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中。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是企业的整体计划,企业在编制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中。重大计划项目应纳入企业长远规划之中。
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成立有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参加的“三结合”小组。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具体事宜。
2.要从实际出发。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既要使企业劳动条件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将确实需要改善的项目列入计划,又要结合企业生产、技术设备状况和发展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做到既要花钱少又要效果好,讲求实效,防止贪大求洋。
3.区别轻重缓急,突出治理重点。对危害严重、危害区域大、涉及人员多的问题,要集中人、财、物力优先解决;对因技术经济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规划分阶段治理。要做到企业劳动条件年年有改善。
4.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相结合。在尘、毒、噪声的治理中,往往由于原有设备陈旧、工艺设计不合理,使治理措施很难达到根治的效果。因此,应抓住工艺改革、设备改造和技术革新的良好时机,从根本上消除尘、毒、噪声产生的根源,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尽可能应用现代化技术和方法。要大力推广以无毒代有毒、以低毒代高毒的生产工艺和方法。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控制和操作,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程序和内容
1、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依据是:
①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②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
③ 在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尚未解决的问题;
④ 因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与劳动卫生技术措施;
⑤ 安全技术革新的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2、程序:企业在第三季度开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工作要在厂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要充分发动群众,由各车间提出要求和项目,送厂安全、技术部门汇总、编制;由厂办公室综合后,提交厂部审批。
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要提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有关车间组织实施。
所需资金、设备、材料等要同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一起安排,并列入企业物资计划中切实予以保证。
3、内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措施名称及所在车间;
②目前安全生产状况及拟定采取的措施;
③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及来源:
④项目完成后的预期效果;
⑤设计施工单位或负责人;
⑥开工及竣工日期。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
4(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应列项目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范围包括以改善企业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防治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大致可分为四类,共40条。
1.安全技术措施。其包括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共计l7条。如各种设备、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安全防爆设施等。
2.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它是指以改善作业条件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防射线以及防物理因素危害的措施。
3.辅助房屋及设施。它指有关劳动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一切设施。如为职工设置的淋浴、盥洗设施,消毒设备,更衣室、休息室、取暖室、妇女卫生室等。
4.宣传教育设施。它是指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施、教材、仪器,以及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展览会,设立教育室等。
(二)严格区别易被误列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
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过程中,会涉及到某些项目既与改善作业环境、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有关,也与生产经营、消防或福利设施相关,对此必须进行区分,避免将所有这些项目都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
区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安全技术措施与改进生产措施,应根据措施的主要目的和效果加以区分。有些措施项目虽与安全有关,但从改进生产的观点看,又是直接需要的措施,不应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而应列入生产经营计划中。
2.企业在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时,应将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工程项目内,不得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技术问题得到解决才能投入使用。
3.制造新机器设备时,应包括该机器设备所需的安全防护装置,由制造单位负责,不得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企业使用新机器、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是该项设备或技术所必须的,不得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5.机器设备检修与保证工人安全相关,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机器设备正常运转、延长机器寿命,不应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6.厂房的坚固与否与工人安全紧密相关,但厂房修理不应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如果厂房有倒塌危险时,安技人员可以建议修理,其费用由一般修理费开支。
7.辅助房屋及设施与集体福利设施要严格区分。如公共食堂、公共浴室、托儿所、疗养所等,这些福利设施对于保护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并没有直接关系,不应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8.个人防护用品及专用肥皂、药品、饮料等属于劳动保护日常开支,不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9.纯属消防行政的措施,不应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但在生产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防火防爆措施,特别是在化工生产中与安全技术密切相关的措施,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经费
5 经费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效实施的保证,为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规定,成为落实经费开支的法律依据。
1977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通知》,1984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都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来源作了明确规定。
例如:集体所有制企业,应从更新改造资金中或从税后利润中解决。
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有效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才能使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成为现实,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作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过程中,总是借口资金短缺,或技术、物资不落实,使措施计划成为一纸空文,致使企业劳动条件无法改善,工人长期在不安全、不卫生的条件下工作。为了纠正这一现象,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进行控制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凡当年未竣工或未动工的项目,应提出理由,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入下年计划;凡未经审查同意结转或当年未列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专款,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部门汇入生产计划,财务部门于次年集中收缴,用于解决本部门的其他重大问题。
2、要经常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对挪用、占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企业和有关责任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性质严重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对不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常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企业要进行经济处罚,或强行调出其未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对改善劳动条件任务繁重、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足、无力自筹资金的企业,可由企业提出措施项目的具体方案,报请上级部门审查、平衡,给予补助或发放低息贷款来解决。
第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工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投产后的措施设备应纳入企业正常维修管理计划中,统一管理维护。当年完成的措施项目要在计划中注明完成日期;当年完不成的要定出完成期限和责任人。
七、记录
a.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安排表;
b.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征求表;
c.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报告;
d.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书;(附:批准栏)
e.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安排表
f.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申请评估表;
g.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评估表;
h.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安排计划;
第5篇 冶金员工安全意识培训计划管理规定
冶金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培训计划管理规定
一、培训计划的依据:
根据单位上年底作出员工培训需求目录清单,结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针要求,制定下年员工培训计划。
二、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三、培训内容规定:
1、管理层培训内容: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沟通技巧;检查、审核技术;法律依从性管理;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文化管理。
2、员工培训内容主要根据本单位员工培训需求内容为主。
3、重点岗位员工培训内容: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种特殊工种培训内容由有资质的培训单位以专业教材为主。
四、培训效果评估:
各单位要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由综合办、生技科、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培训评估小组。每年对本年度安全培训效果进行一次评估,采用员工问卷调查、培训过程监测、考核成绩分析等办法进行评估。对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培训机构要加以改进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方式、使培训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6篇 电气车间备品备件计划管理规定
为规范车间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办公用品的计划提报工作,明确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1.由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间备品备件等计划的提报管理工作。
2.备品备件等采购计划上报的程序。
2.1 班组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每月20日前编织月度备品备件、材料、办公用品计划。
2.2 班组将本月度计划交至分管技术员处校核,
2.3 技术员校核后的计划,交至车间分管领导处审核,审核后的计划交至车间综合管理员汇总。
2.4车间综合管理员汇总签字后的计划经车间主任审批后上报。车间领导审批时限为一天。
2.5 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计划上报手续办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办理完毕。
3各班组应本着安全生产、认真负责、节约资金的原则及时提报责任范围内电气物资计划。
4班组应认真填报‘月度采购计划申请单’,应按要求认真填报,采购计划应具有可执行性,杜绝有纲无目的计划(所需物品应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必要的技术数据,如型号规格仍不能说明问题,应由分管技术员编制采购技术规格书)。
5计划上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车间副主任和车间主任说明原因。特殊急需材料必须于当日完成计划上报工作并及时向分管车间副主任和车间主任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