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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管理规定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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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管理规定

第1篇 lng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职责

1) 各加气站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站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2) 本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2 组织管理

1)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 加气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 根据站内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 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5)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6) 根据加气站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7) 加气站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值班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3. 消防安全教育

1) 加气站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2)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3)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4电源安全管理

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 场站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 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

4) 加气站内电器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场站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5)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提前向加气站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7)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储存作业管理

1) 加气站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站内严禁使用热工,如因工作需要动用热工作业时,应按热工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2) 场站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场站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3) 进入场站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停放和修理。

4) 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 加气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气站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

3) 加气站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加气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5)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6) 根据公司实际,加气站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2篇 lng加气站人员管理规定

1、职责

1) 站长负责组织本规定的编写工作。

2) 站长负责对场站工作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 加气站各职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对站长、站内外来人员进行监督,对站长的日常行为给予考核。

2、管理内容

1 工作纪律

1) 认真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有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2) 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各项指令。

3) 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禁睡岗、酒后上岗。

4) 操作人员在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者就拒绝交班,并向站长报告。

5) 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听音乐、炒股票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 生产作业按安全管理规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执行。

2 仪表规范

1) 站内职工务必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2) 工作时间在站内职工务必穿工作服,严禁穿便衣活动。

3) 勤换洗工作服,保持清洁。

3 参加培训、会议活动要求

1) 站内员工对站内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生产会议要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 培训活动中主动关闭手机,认真听讲,积极提问,勤做笔记。

3) 生产会议上主动关闭手机,禁止随意出入。

4) 生产会议上积极发言,但不得相互诋毁。

3、相关记录

1) 《日常培训签到表》

第3篇 lng加气站进站管理规定

1.1.职责

1.1.1生产运营部职责

1) 负责对加气站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

2) 负责组织编写本规定。

3) 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审核工作。

4) 负责监督执行本规定。

5) 对执行本规定存在的问题负责修订和更改。

1.1.2 加气站职责

1) 负责加气站人员的站级安全教育。

2) 参与对本规定的审核与讨论。

3) 负责对加气站人员的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加气站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 站长负责对外来人员的身份、目的进行审核。确定本站的接待人员。

5) 接待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办理进站手续,并对外来人员的活动进行全程监护、检查。紧急情况下负责现场组织、带领进站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6) 对执行本规定存在的问题负责汇总并向生产管理部汇报。

1.1.3 值班人员职责

1)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站内制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守工作岗位。

2) 负责对进出站人员、车辆、财物进行检查、登记和监督放行工作。

3) 对本规定不详尽和蓄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及时向站长报告。

1.2、管理内容

1.2.1 定义

1)  站内工作人员:指加气站全体人员。

2) 来访人员:指需要进站办理业务、访问站内员工的亲友等外来人员,包括客户及政府部门来访人员。

3) 检查、参观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需要进站检查工作、参观的人员。包括检查指导工作的公司领导、上级领导、公司批准的其他参观人员。

4)  外来施工人员:指所有在加气站内施工作业的人员。

1.2.2  站内工作人员出入站管理

1) 站内工作人员进入站内一律佩带工作牌。

2) 站内工作人员未佩带工作牌时,需通过值班人员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3) 站内工作人员夜间上班、巡检或节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1.2.3 检查、参观人员出入站管理

1) 技术运营部通知加气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进入加气站检查、参观的人员,由站长负责安排迎检和接待。

3) 进站前由检查、参观人员代表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1.2.4 来访人员出入站管理

1) 必须问清来人的目的,如果访问站内工作人员,可通过内部电话向站内工作人员确认来人的身份、目的。

2) 根据来访人员进站信息,填写好“外来人员登记表”。

1.2.5 非施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1) 加气站设固定停车场。

2) 值班人员负责停车场内车辆的巡逻、安全保卫工作。

3) 进站车辆在站内限速5km/小时,禁止在站内维修、擦洗和急刹车。

4) 站内生产车辆每日按固定车位停放,其它车辆禁止占用其停车位。

5) 检查人员车辆按接待人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

6) 参观人员车辆、来访人员车辆禁止进站停放。

7) 其它情况车辆,需经站长确认、批准后方可进站停放。

8) lng运输车进站管理根据《lng卸车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2.6 检查、参观人员、来访人员进入生产区管理

1) 检查、参观人员、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区,接待人员要向操作人员通报。

2) 接待人员对需要进入生产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 接待人员向进入生产区的进站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

4) 接待人员负责对进站人员的个人防护情况及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禁止进入生产区。

5) 接待人员按指定路线带领进站人员进站,并对执行进站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紧急情况下负责现场组织并带领进站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6) 进站人员活动结束后,接待人员负责收回发放的防护用品。

1.2.7 其它规定

1) 严禁小孩和拾取废旧物品者进入生产、办公区域。

2) 严禁穿短裤、背心和拖鞋进入生产、办公区域。

3) 严禁无证或翻越围墙进入生产、办公区域。

4) 值班人员应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小孩进入场站内,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3、相关记录

1) 《加气站来访登记表》

第4篇 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加气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条 安全组织

1. 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中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2. 加气站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第四条 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安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厍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字串7

第五条 安全措施

1. 加气站内应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严禁在站内吸烟;

(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

(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应停止卸气、加气作业。

第六条 加气站用火应按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电气管理

1.用电管理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字串6

(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防静电规定

(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条 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气机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咱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第十条 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5篇 加气站值班管理规定

2.11 加气站值班管理规定

(1) 值班人员实行倒班工作制度,调班应提前向站长申请,未经站长批准不得私自调班。

(2) 值班人员严禁在班前、班期间饮酒,严禁打牌和玩游戏。

(3) 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并有较强的责任心,须认真填写交接班及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每一个小时对站内重点防范部位进行一次巡视检查,防止火灾、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4) 任何人员及车辆不得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站区,进入站内装置区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5) 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必须由公司派人陪同,并由值班班长将站内的严格要求告知方可入内,值班班长须进行认真登记并发放临时进站许可证。

(6) 值班人员须对站内用电设施及冬季防冻保温情况做到熟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站长和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视情况报警。

(7) 夜间值班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对站内设备管线连接、密封情况进行安全巡视,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协调,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分析事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

(8) 值班人员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保证电话线路畅通;凡因脱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重者按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9) 对站内放置的物品负责保管,严防丢失,定时检查。

第6篇 加气站事故管理规定

1、事故管理

(1)本制度规定了lng/l-cng加气站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和上报。

(2)凡在加气站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爆炸、燃烧、跑冒气、财产损失等均为事故。

(3)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加气站站长和公司领导,紧急情况应报警。

(4)凡加气站内发生火灾、燃爆等重大设备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均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禁止瞒报、谎报、漏报、迟报。

(5)对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加气站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人不得拒绝。

2、事故上报

(1)一旦发生重大火灾、燃爆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在10分钟之内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在15分钟之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首先用电话向120求救或用公司汽车直接将伤员送医院抢救。

(3)事故事件的书面报告(事故事件登记表)必须在事故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报送上级部门。书面报告内容与口头报告内容相同。

(4)事故上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事件发生概况;

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事件的简要经过;

事故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 已经采取的措施;

 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上报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并附详细的情况说明。

3、事故处理

(1)发生伤亡、中毒事故,保护好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漏气事故,要组成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lng/l-cng加气站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首要任务是人员抢救,然后再按行之有效的应急抢险方案进行扑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3)不论事故大小,都必须由公司领导召集安全员、设备员、加气站站长和相关员工,按“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细致地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订、落实防范措施;对于未遂事故,应同样必须找出原因,吸取教训,落实整改。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按象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执行。

第7篇 lng加气站交接班管理规定

3.4.1、职责

交接班组执行,站长负责监督交接的落实情况

3.4.2、工作流程、步骤及要求

1) 交接班人员在上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站长报告。

2) 各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对本岗位负责的生产工艺管线及设备进行一道巡回检查,逐点逐线进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记录完整、责任明确。对重大生产情况、流程与设备状态的变更以及生产数据进行重点交接。

3) 交接班的组织工作,应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长、代班长负责或值班人员与接班人员直接交接。

4) 严格按照交接班内容做到“六交六不接”。

其中,“六交”是指:

(1) 交设备、仪表、可燃气体报警仪及运行情况。

(2) 交生产流程变化情况及原因。

(3) 交内外联系及上级指示。

(4) 交资料数据报表及记录。

(5) 交公用工具。

(6) 交安全和卫生。

“六不接”是指:

(1) 生产情况不明不交接。

(2) 设备、仪表动态不清不交接。

(3) 资料数据不齐不准,不交接。

(4) 内外联系,上级指令不明确不交接。

(5) 工具、设备、用具、仪表不全,不完好不交接。

(6) 卫生不好不交接。

5) 接班时必须做到“三交、四到、五报告”。“三交”:对重要生产部位要一一交接,对重要生产数据要一一交接,对主要工具要一一交接。“四到”:交接时做到看到、听到、摸到、闻到。“五报”:报部位、报生产情况、报存在问题和报采取措施、报指令联系。

6) 严格按照生产运营的有关规则制度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省略、涂改。所以生产运营、销售等基础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在记录上签字。

7) 交班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的检查,并负责对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不留隐患给下一班。

3.4.3、 相关记录

《lng汽车加气站交接班记录表》

第8篇 加气站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根据《劳动法》及浙江省《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适用于象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2.1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2.2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3 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提供,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4 公司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3.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监督

3.1 公司办公室安全技术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计划收集各需求部门的采购计划和监督考核。安全技术部、办公室、工会参与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3.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办公室安全技术部负责填写提出,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协助安全技术部做好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

3.4 安全技术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3.5 工会负责监督和督促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着装标准由安全技术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决定。

4.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着装标准

4.1 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二线内勤管理岗位人员;另一类为一线操作岗位人员,具体包括标准为:一线操作岗位人员有:运行管理部和加气站所有人员;其它部门人员为二线内勤管理人员。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和浙江省《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防护用品如下配备标准:

1、(一)劳保用品种类:普通防护服 (型号b型,依据公司制定的《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二)更换期限及发放对象:加气站冬夏款初领各2套/人,第二年起各1套/2年/人;

2、(一)劳保用品种类:防寒服(型号d型,依据公司制定的《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二)更换期限:1年;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3、(一)劳保用品种类:劳动防冻手套;

(二)更换期限:根据防护手套磨损程度,不能使用可及时更换;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4、(一)劳保用品种类:雨衣、雨靴;

(二)更换期限:2年;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5、(一)劳保用品种类:保护足趾安全鞋;

(二)更换期限:1年;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6、(一)劳保用品种类:安全帽;

(二)更换期限:影响安全使用可及时更换;;

(三)发放对象:一线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岗位需上工地和参加抢修、抢险的人员;

4.2 着装标准

1、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2、一线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岗位需上工地和参加抢修、抢险的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保护足趾安全鞋;客服服务部抄表人员抄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

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5.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5.1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安全帽

(一)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32毫米;

(二)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

(三)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2、劳动防护手套

带手套时,注意不要把手腕裸露出来,以防在作业时一些有害物溅人袖内受到伤害;有被夹挤危险的地方,严谨使用手套。

3、普通防护服、防寒服、雨衣、防护鞋、棉大衣、工作帽、口罩、袖套

穿戴要整齐、保持清洁干净。

4、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

这三样防护用品必须定期检测,符合安全标准的就可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甚勤 。

5、安全带

要正确使用,拉平,不要扭曲。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系得尽可能低些,最好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肩部安全带不能放在胳膊下面,应斜挂胸前。

6、反光衣

在执行抢修时,必须穿反光衣,这种反光衣上加上el发光产品,不管有没有光线照射,都会有发光或闪光。让人远远见到,更好的起到警示的作用。如出现破损,立即更换。

7、防护眼镜

是针对作业环境中物理或化学因素对眼和面部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防护。

8、防尘口罩、防毒面具

使用注意事项:

(1)防尘口罩不能用于防毒;

(2)没有配防尘过滤元件,防毒面具不能用于防尘;

(3)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的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

(4)当有害物刺激眼和皮肤时,应选全面罩;

(5)当颗粒物具有放射性、致癌性等高毒性时,应选过滤效率等级最高的过滤材料;

(6)当没有适合的过滤元件时,应选择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

(7)注意呼吸防护用品与作业中使用的其他防护用品及工具匹配性;

(8)呼吸防护用品应适合使用者使用;

(9)防护材料对作业条件的适用性;

(10)在特殊作业环境下使用的安全性;

使用者必须理解使用说明,了解呼吸防护用品适用性和防护功能,每次使用前应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判断是否适合所遇到的有害物及其危害水平;任何面罩和过滤器都不能单独使用。

呼吸防护用品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且受自身容量、有害物种类和浓度、佩戴时间、使用现场温湿度及维护方法等影响,应适时更换。

比较复杂的呼吸防护用品,(如各类便携式呼吸器、供气式呼吸器)使用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

进入危害环境前,应正确配戴好呼吸防护用品,进人危害环境后应始终坚持佩戴。

使用过程中感到有异味、刺激、恶心等不适应症状时,应立即离开危害环境,检查呼吸防护用品是否存在故障,若无故障,应更换过滤器。

使用长管供气呼吸防护系统时,应确保气源的安全稳定,导气管不能有折叠或压扁,保证气流通畅。

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只允许从危害环境中离开,不允许进入。

加强对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

检查与保养:建议每次佩戴前和使用后检查护品部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老损现象,及时更换失效的呼、吸气阀、头带、密封垫圈等,面罩破损应及时更换;不允许自行装填活性炭滤毒盒、滤毒罐;不允许自行组装呼吸防护用品。

清洗与消毒:从卫生角度和延长护品寿命角度出发,应经常清洗橡胶面罩,应使用温和的洗涤剂,不能用有机溶剂清洗面罩;任何过滤材料都不能水洗。

贮存方法:护品应存放应避免日光直射的无污染环境。不使用的滤毒盒应在密封容器内保存,防止受潮。

5.2 全体从业人员对以上劳动防护用品需爱惜使用,注意维护保养。

6.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6.1 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由仓库负责。仓库安全员应负责仓库的安全、整洁,以适于劳保用品的存放和保质期。

对于集中分发给各生产部门的劳保用品,各生产部门应担当负责其储存和安全。对于各生产部门在领取劳保用品后放生的遗失及损坏,由各部门担当负责。

安全部门、各生产部门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整理仓库,确保库房中的劳保用品分类清晰、摆放有序。

6.2 员工领取防护用品时,必须填写“个人工具卡片”,领取者本人签字。劳保卡片由物资部统一保管,不得遗失和涂改。

6.3 调出公司或辞职的员工,凡在工具卡片登记的防护用品,不够使用年限的一律收回,工具卡注销。工作服使用超过半年的不予收回,收回的防护用品由公司保管作机动使用。

6.4 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动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6.5 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

6.6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更换记录由物资供应部妥善存档。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违背之处,执行上级规定。

7.2 劳防用品配备标准

第9篇 加气站安全会议管理规定

1.为充分发挥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做好对加气站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公司各级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经验和信息,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公司实行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会议分类

2.1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每月1次,由负责安全生产的经理组织并主持召开,设备员、和站长参加。每次会议应有会议纪要。

2.2站级安全工作会议:每月1次,由站长组织召开,班组员工参加。

2.3安全专题会议:重大政治活动前、重要节假日前或者有紧急安全工作时,可根据需求,由负责安全生产的经理临时组织,设备员、站长和相关人员参加。

3.安全会议内容

3.1公司安全工作会议:

(1)传达上级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解决本公司上月在生产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总结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2)安排当月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安排到人。

(3)完成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2站级安全工作会议:

(1)学习安全工作会议内容,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布置对本站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3)对事故案例进行学习、反思,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开展安全工作。

(4)认真学习公司、上级单位所发文件,按文件要求布置、开展安全工作。

3.3安全专题会议:根据安全专题工作,讨论、安排应对措施。

4.安全会议要求

4.1公司安全工作会议:

4.1.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需亲笔签到,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4.1.2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由安全员记录会议内容,内容须包含: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等。

4.1.3会议纪要由安全员在会议结束后以工作联系单方式发与每个与会人员,各站站长应及时将会议内容传达给本站员工。

4.1.4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在下一次安全会议上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4.2站级安全工作会议:

4.2.1 全站人员需在“安全会议签到”表上亲笔签到。

4.2.2安全工作会议由站长主持并宣讲,同时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内容须包含: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等。

4.2.3对会议议定的事项由站长负责监督落实,并在下一次安全会议上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第10篇 加气站人员管理规定

1、 职责

1) 站长负责组织本规定的编写工作。

2) 站长负责对场站工作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 加气站各职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对站长、站内外来人员进行监督,对站长的日常行为给予考核。

2、 管理内容

1 工作纪律

1) 认真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有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2) 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各项指令。

3) 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禁睡岗、酒后上岗。

4) 操作人员在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者就拒绝交班,并向站长报告。

5) 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听音乐、炒股票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 生产作业按安全管理规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执行。

2 仪表规范

1) 站内职工务必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2) 工作时间在站内职工务必穿工作服,严禁穿便衣活动。

3) 勤换洗工作服,保持清洁。

3 参加培训、会议活动要求

1) 站内员工对站内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生产会议要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 培训活动中主动关闭手机,认真听讲,积极提问,勤做笔记。

3) 生产会议上主动关闭手机,禁止随意出入。

4) 生产会议上积极发言,但不得相互诋毁。

第11篇 加气站防火管理规定

(1)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公司有关规定。

(2)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明火作业,禁止吸烟,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

(3)禁火区域内管道、设备和各类建筑上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每年检测二次。

(4)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 禁火区域内因改建、扩建、设备修理等必须动火作业时,需先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通过后方可动火,禁止无证作业。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证一用。

 除《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和动火点外,不得擅自变更、扩大用火范围,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

 动火设备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 未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动火。

 无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 现场无动火作业监护人,禁止动火。

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动火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在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员应定时或不定时到场督促检查。

(5)设备区内禁止存放油脂及易燃、可燃物。

(6)按消防规定及气体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保养,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第12篇 cng加气站进出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 鉴于cng加气站是易燃易爆的生产服务场地,为加强进出站管理,确保生产运营与服务的安全和有序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将cng加气站按性质属性划分为售气服务区、办公区、生产设备区三部分。

第三条 cng加气站应设专人对进出站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对证件和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登记,符合要求的才准许放行。

第四条 应在入口显著位置张贴“进站须知”,具体内容为:

(一)凡进站加气车辆和人员必须服从站内人员指挥,遵守站内安全制度;

(二)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站内,严禁在站内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或活动;

(三)非本站人员或指定人员严禁靠近生产设备区;

(四)严禁敲击加气站设备或铁器;

(五)严禁在加气站内穿脱或拍打化纤衣物;

(六)严禁在加气站区内检修车辆;

(七)严禁在站内吸烟和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

(八)严禁非工作人员动用加气设施;

第五条 有cng加气许可的车辆可准许进入售气服务区停靠,加气结束后应该立即离开售气服务区。

公司办公车辆和外来办公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

第六条 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到加气站检查工作,要在确认身份和事由并做好登记后,在站长引领下进入站内。

第七条 凡到cng加气站进行参观、学习、施工的外来人员,必须先到公司进行登记,办理《准入证》后,在指定的时间内进入加气站内。

第八条 进入cng加气站进行参观、学习、施工的人员,必须首先经过站内安全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交出打火机、手机等物品,在离开时交还;上述人员在站内不得进行准许事项以外的活动,违者将被请出加气站,或受到处罚。

第九条 加气站人员不得擅自将无证人员或宠物带入站内,凡是私自将无关人员或宠物带入加气站,或造成事故后果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运行部、综合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加气站进站管理规定(lng)

1.1.职责

1.1.1生产运营部职责

1) 负责对加气站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

2) 负责组织编写本规定。

3) 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审核工作。

4) 负责监督执行本规定。

5) 对执行本规定存在的问题负责修订和更改。

1.1.2 加气站职责

1) 负责加气站人员的站级安全教育。

2) 参与对本规定的审核与讨论。

3) 负责对加气站人员的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加气站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 站长负责对外来人员的身份、目的进行审核。确定本站的接待人员。

5) 接待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办理进站手续,并对外来人员的活动进行全程监护、检查。紧急情况下负责现场组织、带领进站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6) 对执行本规定存在的问题负责汇总并向生产管理部汇报。

1.1.3 值班人员职责

1)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站内制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守工作岗位。

2) 负责对进出站人员、车辆、财物进行检查、登记和监督放行工作。

3) 对本规定不详尽和蓄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及时向站长报告。

1.2、管理内容

1.2.1 定义

1) 站内工作人员:指加气站全体人员。

2) 来访人员:指需要进站办理业务、访问站内员工的亲友等外来人员,包括客户及政府部门来访人员。

3) 检查、参观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需要进站检查工作、参观的人员。包括检查指导工作的公司领导、上级领导、公司批准的其他参观人员。

4) 外来施工人员:指所有在加气站内施工作业的人员。

1.2.2 站内工作人员出入站管理

1) 站内工作人员进入站内一律佩带工作牌。

2) 站内工作人员未佩带工作牌时,需通过值班人员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3) 站内工作人员夜间上班、巡检或节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1.2.3 检查、参观人员出入站管理

1) 技术运营部通知加气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进入加气站检查、参观的人员,由站长负责安排迎检和接待。

3) 进站前由检查、参观人员代表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1.2.4 来访人员出入站管理

1) 必须问清来人的目的,如果访问站内工作人员,可通过内部电话向站内工作人员确认来人的身份、目的。

2) 根据来访人员进站信息,填写好“外来人员登记表”。

1.2.5 非施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1) 加气站设固定停车场。

2) 值班人员负责停车场内车辆的巡逻、安全保卫工作。

3) 进站车辆在站内限速5km/小时,禁止在站内维修、擦洗和急刹车。

4) 站内生产车辆每日按固定车位停放,其它车辆禁止占用其停车位。

5) 检查人员车辆按接待人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

6) 参观人员车辆、来访人员车辆禁止进站停放。

7) 其它情况车辆,需经站长确认、批准后方可进站停放。

8) lng运输车进站管理根据《lng卸车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2.6 检查、参观人员、来访人员进入生产区管理

1) 检查、参观人员、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区,接待人员要向操作人员通报。

2) 接待人员对需要进入生产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 接待人员向进入生产区的进站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

4) 接待人员负责对进站人员的个人防护情况及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禁止进入生产区。

5) 接待人员按指定路线带领进站人员进站,并对执行进站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紧急情况下负责现场组织并带领进站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6) 进站人员活动结束后,接待人员负责收回发放的防护用品。

1.2.7 其它规定

1) 严禁小孩和拾取废旧物品者进入生产、办公区域。

2) 严禁穿短裤、背心和拖鞋进入生产、办公区域。

3) 严禁无证或翻越围墙进入生产、办公区域。

4) 值班人员应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小孩进入场站内,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3、相关记录

1) 《加气站来访登记表》

第14篇 加气站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周检、日检及专业检查,每次检查后填好《安全检查表》。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安排整改。

(1)综合性检查

由公司分管副总于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前组织综合性检查。

检查内容:设备的完好状况;充装作业环境;员工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各类原始记录台帐;消防器材保管维护等。

(2)季节性检查

由公司安全员组织,加气站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按照季节特点,结合加气站实际进行检查。各季检查重点内容为

春季以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装置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夏季以防洪防汛、防暑降温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秋季以设备运行状况、工艺执行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冬季以检查防火防爆和设备情况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3)专业性检查

由公司安全员组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周边地区发生事故案例,结合加气站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性技术检查。

(4)月检

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对各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5)周检、日检

加气站站长、安全员负责周检、各加气站班长负责日检,检查主要以充装、设备运行、防火防爆为主。

(6)检查后整改处理:

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安全员统计列表,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间,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由加气站站长组织实施。

第15篇 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一般 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安全组织

1. 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2. 加气站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第三条,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安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百川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条,安全措施

1. 加气站内必须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严禁在站内吸烟;

(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及非防爆电器;

(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加气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停止加气作业。

第五条,加气站用火必须按国家与公司相关《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电气管理

1.用电管理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国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防静电规定

(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应半年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与公司安全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八条,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3)各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4)   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第九条,事故管理

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设备管理

1、储罐的管理

1,1.新建储罐的设计、制造、选用、验收和使用均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1,2.储罐的使用和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监总局tsgr0004-2009)相关规定。

2、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或储气井的管理

2,1.加气站储气瓶组宜采用同一种规格的储气瓶;

2,2.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应选用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

2,3.储气瓶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定期检验,以保证钢瓶安全,严禁使用过期未检钢瓶;

2,4.储气井的设计、建设和检验应符合sy/t 6535《高压气地下储气井》的有关规定。储气井的建造应由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3、压缩机、泵的管理

3,1.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他设备;

3,2.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压力、温升有无异常;

3,3.经常检查机泵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电机、泵每两月加注一次润滑脂,每半年化验一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

3,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

4、管线的管理

4, 1.管道的使用和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2.敷设管道的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气机底部,应密封;

4,3.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应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5、加气机的管理

5,1.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密封面,确保无渗漏;

5, 2.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6、阀门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6,1.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6,2.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一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关闭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6,3.储气罐或储气井、管道、机泵和加气机上的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维护

1.加气站应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2.加气站应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运行和检修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管道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作业管理

加气作业:

1.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2.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应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3.操作人员应站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1m以上距离;

4.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半闭车灯;

5.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

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

8。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9.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压力是否正常。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20mpa;

10.加气期间,操作人中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1.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2.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13.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发生异常停止加气作业。

本规定从2010年4月1日起试行

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

加气站管理规定15篇

3.4.1、职责交接班组执行,站长负责监督交接的落实情况3.4.2、工作流程、步骤及要求1)交接班人员在上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站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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