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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管理规定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4

噪声管理规定

第1篇 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1概述

噪声是危害非常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噪声干扰人的睡眠,影响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等;噪声造成听力损伤,甚至耳聋;噪声还干扰信息交流,导使误操作发生率上升,引发安全事故。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生产中的噪声,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控制与管理。

3职责权限

3.1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2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噪声进行控制的监督、检查。

3.3项目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噪声控制管理措施。

4工作步骤及要求

4.1 噪声控制流程图(见qi7-41图1)

qi7-41图1

4.2 实施过程

4.2.1 噪音源识别

易产生噪声的作业包括:

a) 混凝土施工;

b) 打桩作业;

c) 施工机械运转(砂轮机、磨光机、空压机等);

d) 车辆运行;

e) 风镐作业;

f) 爆破施工;

g) 木工作业;

h)发电机、发动机运转;

i) 船舶航行和施工作业等。

4.2.2 噪声监测

第2篇 文明施工管理-防尘、防噪音、噪声、环保规定

防尘、防噪音、噪声措施规定

一、凡在本部施工作业中,属粉尘作业或作业中及有害气体一律执行本规定。

二、执行筛白灰,拌制白灰浆、工人要穿防尘衣服,系围裙,戴口罩,戴眼镜后才能投入作业。

三、上述有关粉尘作业地点,尽可能在人少僻静地点进行,不可以在人员集中或者潮湿环境下作业。不要对居民区及施工现场造成太大污染。

四、工地搅拌机、砂浆机式捣制砼,只可采取消音设备,在未消除前尽量在白天施工,防止深夜给居民带来干扰。

五、本项目部在熬制沥清时,尽量安排在班前、班后减少有害气体对工人的污染程度,遇有砼中掺与亚硝酸钠等剧毒外加剂,作业时须派专人看管,配合溶液,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环保措施方案

本工程周围用砖墙围挡,为防止白灰粉尘污染,砖砌体采用白灰膏,不存在白灰粉尘。

施工过程中,保证了道路畅通,危险处设置警告牌,醒目牌,禁令标志,夜间有路灯,构配件不随地堆放,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夜间作业不超过十点钟,避免了周围干扰。

振动器、搅拌机、园盘锯、电刨等发音机械按天定期不定期的检修,经常性进行润滑,降低机械硬磨擦的噪音。

经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验收,符合要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规程,符合达标要求。

第3篇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第4篇 噪声控制管理规定制度

1概述

噪声是危害非常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噪声干扰人的睡眠,影响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等;噪声造成听力损伤,甚至耳聋;噪声还干扰信息交流,导使误操作发生率上升,引发安全事故。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生产中的噪声,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控制与管理。

3职责权限

3.1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2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噪声进行控制的监督、检查。

3.3项目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噪声控制管理措施。

4工作步骤及要求

4.1 噪声控制流程图(见qi7-41图1)

qi7-41图1

4.2 实施过程

4.2.1 噪音源识别

易产生噪声的作业包括:

a) 混凝土施工;

b) 打桩作业;

c) 施工机械运转(砂轮机、磨光机、空压机等);

d) 车辆运行;

e) 风镐作业;

f) 爆破施工;

g) 木工作业;

h)发电机、发动机运转;

i) 船舶航行和施工作业等。

4.2.2噪声监测

噪声测量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标准进行。测量噪声通常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单位为分贝 (db(a))。

4.2.2.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定期对施工测点的噪声进行监测。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qi7-41表1: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施工现场边界噪声限值 (db(a))(gb 12523–1990)

昼间

(6am —— 10pm)

夜间

(10pm -——6am )

土方工程

推土机、挖掘机等

75

55

打桩工作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工程

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和电锯等

70

55

安装工程

起重机等

65

55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4.2.2.2 如有几个施工作业同时进行,以高噪声的限值为准。

4.2.3噪声控制的策划

4.2.3.1项目部应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对于可能生产严重噪声污染的环境因素,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3.2噪声控制措施的主要包括:

a)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限制施工作业时间。

b)在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当噪音超过控制标准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声障和相关噪音控制设施。

c)选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设备。

d)减少设备在施工现场不必要的空转,以减少噪音。

e)限制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紧急情况外不许鸣笛。

f)保持机况良好,减少振动与摩擦,从而降低噪音源强度。

g)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工作区,以减少施工对生活工作区的噪声影响。

h)发动机排气管安装消音器。

i)混凝土施工时,尽量避免振捣棒空振,并采用低噪音的环保型的振捣棒。

j)打桩作业,必要时采用弹簧替打或加厚桩垫等措施以减少打桩噪声。

k)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使用砂轮切割机、磨光机和进行木工作业,应避免深夜作业,并采取封闭作业。

l)爆破施工应按要求上报并事先通知距施工活动发生处2km区域范围内的居民。

m)提倡文明施工,材料、物件等应轻取、轻放,禁止乱扔、乱摔。

n)船舶在停靠码头时,尽量使用岸电。

4.2.3.3对处于噪声超标环境下的作业人员,应提供耳塞、耳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视情况减少作业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工作时间。

4.2.4 噪声控制的实施

4.2.4.1各责任部门应认真落实噪音控制的措施,并做好有关记录。

4.2.4.2对于本公司无条件完成的噪音监控和测量任务,必要时可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实施测量。

4.2.4.3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噪音控制的监督、检查。

5关联关系、工作接口

5.1项目部应及时处理相关方对噪音污染的投诉。

5.2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5.3可能造成噪声污染,且在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的项目,应当设置声障或者采用其他有效的控制噪声污染措施,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提前通知附近居民。

6支持性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5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6.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524

6.7《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6.8《环保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7成果和记录

7.1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

7.2噪声监测记录

第5篇 某装饰施工现场噪声及振动控制管理规定

装饰施工现场噪声及振动控制管理规定

若我司有幸中标,我们将在装饰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施工组织设计

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周围实际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报告确定应红点保护噪声敏感点,对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并落实在实际施工管理中。

2、施工噪声及振动的管理

(1) 施工申报

由于特殊原因须在夜间11 时至次日早晨6 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业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作业活动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2) 施工噪声及振动的控制

a. 施工噪声的控制

_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有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_对于有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_离噪声设备附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佩戴耳塞,以降低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影响。

_项目施工现场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影响,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施工在此期间对周围的影响。

(3) 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a. 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应在相应事端内遵守禁鸣规定,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 秒,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 次。

b. 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4) 其它噪声

a. 运输车辆进出口应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的振动。

b. 城市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

c. 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

d. 在居民区域内禁止使用唤人喇叭。

3、噪声监测

(1) 公司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定期监测,并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2) 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

4、注意事项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噪声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噪声管理规定5篇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2.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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