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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管理规定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0

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第1篇 生产管理部防止电弧伤人安全措施及其规定

我厂低压配电设备多次发生短路伤人、设备损坏事故。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检修人员和设备安全,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及规定。

一、 设备检修维护、消缺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切实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禁无票工作。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工作开始前,抢修负责人必须会同运行人员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二、 生产管理部各专业、班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五同时”的原则,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详细布置安全工作。比较复杂或危险的工作,专业主管或班长应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深入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

三、 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按规定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再一次检查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向每一个工作班成员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预控措施,并应有书面记录。电气工作开工前必须验电。

四、 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所有外包工程都必须由承包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批准后实施。部门、专业、班组要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工作和检修工艺、工序标准的宣贯、培训、检查验收工作。

五、 巡视设备时不得碰触带电体,必须保证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工作票押回运行处后,检修人员不得继续进行任何工作。

六、 本厂0.4kv线路及其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带电作业,不得带电拆接电源线。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预控措施,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 所有运行中的设备或检修中的设备,检修人员均无权进行停、送电操作或在试验位置进行分、合闸操作。严禁不检测,不分析、擅自把故障开关送电查找故障点;严禁在间隔内进行开关本体检查;严禁开关修后不通知运行,擅自违章推入间隔进行分合闸试验。如因开关机构故障确需检修人员将开关推入试验位置,应有运行人员在现场指导、监护,并戴好防护面罩和防护手套。

八、 针对俄供开关笨重、一次触头间绝缘板小情况尽快进行反措改进。电控专业要制定防止开关短路放炮的反事故措施;修编配电装置检修文件包,对检修工艺、工序制定明确、具体要求;完善检修文件包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卡。

九、 在开关间隔内工作、装拆交流一、二次熔断器、测量端电压、在带电的pt、ct回路上工作等工作必须按“安规”要求履行手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短路接地事故。

十、 电气检修和试验工作必须使用带有绝缘柄的工具,金属裸露较长的部分应做好绝缘隔离措施,防止发生电弧伤人和设备损坏事故。

生产管理部

2022-6-13

第2篇 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程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基建安全管理的常态机制,推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化工作,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基础,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工程建设新形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输变电工程项目(改扩建、220kv以下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是指针对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特点,为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以及重要跨越、临近带电体、土石方爆破等特殊、危险性作业安全所需要的费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为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改善现场施工条件、倡导绿色施工等工作所需要增加的费用。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列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输变电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本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计列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通过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后确定具体费用额度。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投标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并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有效使用。

第七条 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投标报价。费用的支付及使用应参照以下方式执行(两者任选其一):

(一)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将中标价和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和作为合同价。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应接受监理承包商的监督,并经建设单位批准。(注:执行本条款时,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施工安全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合同价的组成部分,不需要投标报价)

(二)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施工承包合同价,由施工承包商提出使用申请,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在概算范围内实报实销,发生的费用最终列入工程决算。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构成、支付方式及使用要求、以及使用管理和考核等条款。

第九条 实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仍由施工承包商统一管理和使用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承包商对《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在施工现场的最终实施负责,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十条 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含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并抄报监理承包商审核,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经审核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际需要,及时向施工承包商支付(或报销)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 监理承包商应当对施工承包商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施工承包商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或未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开展文明施工活动,或将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挪作他用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监理承包商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有权拒绝核签施工承包商相关费用的支付申请。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确保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施工承包商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如安全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的制作(购置)、安装、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第十四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而引发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并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交底登记台帐”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需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

4、重大的起重作业、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施工前必须填写好“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4篇 安全措施费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施工项目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危害和财产损失,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该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场所、办公厂所、设施场地、人员方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等范围的费用的管理。

本规定为项目部内部强制性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项目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控制管理。

设备材料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实施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材料(设备)和相关见证资料(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明等)。并应对材料(设备)的登记、发放、使用、保管、维护进行系统管理。

劳资部门应为安全措施费用的实施提供符合作业条件的人员,并做好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经营预算部门应为安全费用措施计划的费用进行核定。

施工管理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实施提供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组织保障。

技术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保障。

质量安全部门应对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对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

财会部门应依据安措资金计划积极落实和安排资金,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原则上应按照施工产值的进度合理分配使用,财务会计部门在归集时属于可以直接明确的支出统一在“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子项中设三级明细科目“安全措施费”单独反映,不能直接明确的费用支出在“制造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安全措施费”列示,以便统计,检查、监督费用实际支出情况,并按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表”。

各项目施工队应将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通过建立明细台帐进行管理。

项目部经理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计划完成后填写实施验收单由安全部门确认。

主管领导在审核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费用列支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仔细审核各职能部门报批的原始票据、报表,并签暑“同意列为安全投入费用”等字样,要防止和杜绝安全措施费用与正常的施工生产费用混列、串列及挪用、滥用、少用。

项目安全部门应定期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范围界定

一.项目安全措施费用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文明施工,主要包括:

a)“五牌一图”、现场分区标识牌及标语牌。

b)大门设置、现场围档及宣传。

c)现场公用场地及道路清扫。

d)当地政府及业主对现场环境有绿化要求的项目。

e)现场厕所清扫,垃圾容器设施及集中清理外运。

f)大门值班及重点特殊区域的值班。

g)相关证件办理。(注明名细)

2. 安全技术主要包括:

a) 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传动部分为安全增设的安全防护装置及自动开关。

b) 碎片、屑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c) 提升机械和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限位器、限制器、安全制动器等)。

d) 锅炉、受压容器、压缩机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保险装置。

e) 施工现场和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设置的信号装置。

f) 电器设备防护装置(如三相五线电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

g) 为安全而设置的低压照明设备。

h)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安全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i)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口、临边、坑口、沟边等安设的防护设施。

j)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设置的通道防护棚。

k) 紧急情况专用的消防器材和救援器材,如消防设施、报警设施。

l) 作业超过2m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而设置的防护装置,如安全网、护栏等。

m)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装备。

n) 应急救援所必须的其它设备、设施等。

3. 工业卫生

a)在容器内作业所设置的通风换气装置。

b)为消除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设置的除尘设备、防尘设施及呼吸保护设备。

c)为消除或减轻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如听觉保护器。

d)为防止辐射危害而设置的隔离设施。

e)为改善和保证职工在工作中指定的钦水或吸烟场所而采取的设施。

f)从事高处、高温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g)高温委节防暑降温的措施。

h)为现场准备的应急药品。

i) 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特殊工种特种保险支出等。

4. 宣传教育

a) 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音像制品。

b) 安全教育、培训及座谈会等。

c) 安全布告栏、事故/2时统计板等设施的支出。

d)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检测、检验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二.运行和实施

1. 项目安全措施费用由技术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提出,由hse管理部汇总编制,由总工审核。项目部经理予以批准实施。

2. 各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编制安全措施费用计划和物资保证计划。其编制原则、编制依据、编制要求见质量安全部《安保计划编制管理规定》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 各类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a) 项目开工前编制安全措施费用总体使用计划(见附表一),按表中程序批准后实施。

b) 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各施工单位在项目统一部置后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见附表二),按表中程序批准后实施。

4. 因工程实际需要,变更已经过批准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相关施工单位需出具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相关见证材料。

5. 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用的运行和实施应当向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单位服从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的统一管理。

6.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措施费用的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措施费用保障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措施费用方面应负的责任和应做的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7.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措施费用的实施效果负责。

中化二建集团兴安博源3052化肥工程项目部

2022年 3 月12 日

安全措施管理规定4篇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并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交底登记台帐”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需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负责人交底后执行。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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