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措施费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施工项目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危害和财产损失,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该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场所、办公厂所、设施场地、人员方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等范围的费用的管理。
本规定为项目部内部强制性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项目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控制管理。
设备材料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实施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材料(设备)和相关见证资料(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明等)。并应对材料(设备)的登记、发放、使用、保管、维护进行系统管理。
劳资部门应为安全措施费用的实施提供符合作业条件的人员,并做好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经营预算部门应为安全费用措施计划的费用进行核定。
施工管理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实施提供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组织保障。
技术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保障。
质量安全部门应对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对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
财会部门应依据安措资金计划积极落实和安排资金,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原则上应按照施工产值的进度合理分配使用,财务会计部门在归集时属于可以直接明确的支出统一在“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子项中设三级明细科目“安全措施费”单独反映,不能直接明确的费用支出在“制造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安全措施费”列示,以便统计,检查、监督费用实际支出情况,并按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表”。
各项目施工队应将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通过建立明细台帐进行管理。
项目部经理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计划完成后填写实施验收单由安全部门确认。
主管领导在审核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费用列支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仔细审核各职能部门报批的原始票据、报表,并签暑“同意列为安全投入费用”等字样,要防止和杜绝安全措施费用与正常的施工生产费用混列、串列及挪用、滥用、少用。
项目安全部门应定期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范围界定
一.项目安全措施费用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文明施工,主要包括:
a)“五牌一图”、现场分区标识牌及标语牌。
b)大门设置、现场围档及宣传。
c)现场公用场地及道路清扫。
d)当地政府及业主对现场环境有绿化要求的项目。
e)现场厕所清扫,垃圾容器设施及集中清理外运。
f)大门值班及重点特殊区域的值班。
g)相关证件办理。(注明名细)
2. 安全技术主要包括:
a) 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传动部分为安全增设的安全防护装置及自动开关。
b) 碎片、屑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c) 提升机械和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限位器、限制器、安全制动器等)。
d) 锅炉、受压容器、压缩机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保险装置。
e) 施工现场和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设置的信号装置。
f) 电器设备防护装置(如三相五线电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
g) 为安全而设置的低压照明设备。
h)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安全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i)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口、临边、坑口、沟边等安设的防护设施。
j)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设置的通道防护棚。
k) 紧急情况专用的消防器材和救援器材,如消防设施、报警设施。
l) 作业超过2m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而设置的防护装置,如安全网、护栏等。
m)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装备。
n) 应急救援所必须的其它设备、设施等。
3. 工业卫生
a)在容器内作业所设置的通风换气装置。
b)为消除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设置的除尘设备、防尘设施及呼吸保护设备。
c)为消除或减轻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如听觉保护器。
d)为防止辐射危害而设置的隔离设施。
e)为改善和保证职工在工作中指定的钦水或吸烟场所而采取的设施。
f)从事高处、高温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g)高温委节防暑降温的措施。
h)为现场准备的应急药品。
i) 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特殊工种特种保险支出等。
4. 宣传教育
a) 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音像制品。
b) 安全教育、培训及座谈会等。
c) 安全布告栏、事故/2时统计板等设施的支出。
d)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检测、检验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二.运行和实施
1. 项目安全措施费用由技术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提出,由hse管理部汇总编制,由总工审核。项目部经理予以批准实施。
2. 各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编制安全措施费用计划和物资保证计划。其编制原则、编制依据、编制要求见质量安全部《安保计划编制管理规定》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 各类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a) 项目开工前编制安全措施费用总体使用计划(见附表一),按表中程序批准后实施。
b) 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各施工单位在项目统一部置后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见附表二),按表中程序批准后实施。
4. 因工程实际需要,变更已经过批准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相关施工单位需出具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相关见证材料。
5. 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用的运行和实施应当向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单位服从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的统一管理。
6.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措施费用的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措施费用保障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措施费用方面应负的责任和应做的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7.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措施费用的实施效果负责。
中化二建集团兴安博源3052化肥工程项目部
2023年 3 月12 日
第2篇 监测系统安全运行现场管理措施
(一)、总则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用于各矿井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风机开停等参数实施监测监控的多级监管专用信息网络系统;必须保证网络24小时可靠运行。
各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设置监测监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专职技术员,机构归通风部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操作规程、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传感器及控制器检查调校制度。
保证监测监控中心站的信息安全,完善防火、防盗、防雷、防静电、ups电源等设施,确保系统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二)、系统运行和基础管理
1、矿总工程师根据年度采掘作业计划,组织通风部门对年度内各类监测监控设备及各类便携式检测仪等装备数量进行清查、核实,不能满足要求时,要及时作购置计划予以补充。要编写核定报表,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报集团公司通防部备案。
2、凡应安设监测设备的地点,施工队或技术部门技术员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专门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含分站、动力开关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及传感器悬挂)、控制参数(报警、断电、复电)等做规定,并绘制监测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报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3、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申请单》,经通风、机电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通风、机电部门根据《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申请单》及时派员协助使用单位进行监控系统的安装。
4、监测设备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在入井前至少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校,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设备、仪器入井。入井安装后的甲烷传感器要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再次调校其标准度。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调校一次、并测试其瓦斯电闭锁功能是否灵敏可靠。其它传感器也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规定。特殊情况下要随时进行调试、校准。并认真填写记录。
拆除监测设备时,必须编制《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拆除报告单》,经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使用单位、通风部门派员拆除。通风部门要建立安装、拆除记录台账。
井下安装好的监控系统仪器,只有经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同意后,指派专职监测工进行符合规定的调整,其他任何人员无权更改其安装状态;严禁任何人对已设定的监控参数随意调整。
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在4h以内处理正常;在故障期间,监控系统控制范围内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负载电源。出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移动、解除闭锁功能、破坏监测设备的事件,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光学检测仪出现检测数据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进行现场管理,监测人员必须在4h内采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处理完毕。
出现供电系统停电、控制区瓦斯超限断电情况时,监控系统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经人工检测控制区域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人工复电。
监测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 - 12个月,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维护、调试、校正。
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巡查路线的监测传感器进行对比测试。
监控中心值班员、监测技术员必须对当日系统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在“监测日报”中注明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按“监测日报”报送程序报通风部、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通风部监测维修班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协助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并负责采掘工作面及相关地点以外的监测系统的管理。
采掘工作面及相关地点的监测设备和线缆由施工部门负责使用、管理,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的保护,不得损坏监测线缆、设备及传感器。否则按事故分析、追查、处理。
对需要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由瓦检员、安监员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移动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损坏。
与安全监测监控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由监测维修班和施工队电工共同处理。
检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或相关设备需暂停运行监控系统前,必须书面请示通风部门、矿总工程师,征得同意、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采掘工作面及相关地点需要延长或缩短监控线缆时,要提前告知监测维修工;由监测维修工负责延长或缩短线缆。
矿井主要设备的在线监测系统需并入监控系统运行时,要作两系统相容的论证,只有在协议许可情况才准并入。
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建立以下管理台帐、日志、记录、卡片、报表:
(1)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2)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查记录
(5)传感器调校记录;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日报表。
(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
(10)安全监测设备使用情况月、季报表
(11)矿井瓦斯超限分析处理记录。
(12)矿井设备安装记录。
22. 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安装可靠的防雷电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23. 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浓度、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监测气体的监测仪器及设备用空气样或校准气样每7天调试和校准一次,风速传感器用风速计校对,温度传感器用标准温度计校对。并做好标校记录。
24. 监测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向通风部门、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员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必须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当瓦斯超限时间≧5分钟时,矿值班领导要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汇报;瓦斯超限时间≧10分钟时,矿总工程师要向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通风瓦斯部负责人汇报。
出现井下大面积瓦斯超限时,调度员、矿值班领导必须立即下令切断超限区域的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5. 瓦斯超限短信自动发送流程
1、当瓦斯超限浓度≧1%,持续时间达1分钟时,给矿总工程师和当班领导发手机短信。
2、当瓦斯超限浓度≧1%,持续时间达10分钟时,给矿总工程师、当班领导、矿安全副经理和矿长、集团公司安监部长、通风瓦斯部长发手机短信。
3、当瓦斯超限浓度≧3%,持续时间达1分钟时,给矿总工程师、当班领导、矿安全副经理和矿长、集团公司安监部长、通风瓦斯部长、集团分管一通三防的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发送手机短信。
26. 井下监测系统设备及被控电气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已安装使用的设备要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严禁任何设备出现失爆问题;否则,按重大事故隐患对监测工、电工进行追查处理。
27. 监测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先停止被控制区域的生产作业,并由瓦检员就地替代传感器进行检查、控制、管理,待监控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控制区域内各点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后,才可恢复施工作业。
28. 监控中心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和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外来检查、参观人员,需有矿或部门领导陪同才可进入中心站(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来人员应填写“来客登记表”;未填写一次罚值班人员20元。
29. 监测监控维修班必须有专人负责所有仪器仪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仪器仪表进出货登记制度,建立设备及仪器仪表进货、安装、回收、维(检)修管理台帐和调校记录。设备及仪器仪表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出厂及到货与配置使用的时间和使用编号等要清晰,仪器随带的说明书和图纸要专档妥善保管。
30. 仪器仪表及备配件应放在通风良好、不受日光直射、不受灰尘污染的地点,分类后统一上架保管,避免受潮损坏。
31. 分类故障处理流程。
(1)、监测系统传感器、分站、断电器、电源箱发生故障后监测值班员应立即汇报通风部门值班或分管领导,由通风部门值班或分管领导指挥监测维修工立即下井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监测传感器故障(数据超差、通讯失败、误报警等),监测维护工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系统故障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
(3)、监测主机发生故障要立即切换至备机,并自动打开或手动打开上传程序将实时数据上传至集团公司。
(4)、发生一路交流电源停电后立即自动或手动切换至二路交流电源,如两路电源均断电,立即启用备用电源,并在2小时内恢复交流电源供电或切换至矿井保安电源。
(5)、主、备监控主机均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通知通风部门分管监测的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预计短时间内处理不好时,矿调度、通风部门、安监部门要立即指挥井下各瓦斯检查员加强人工监测、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并由矿相关领导和部门立即联系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6、出现网络故障无法向集团公司上传监测数据时,要立即与网络运营商取得联系,密切配合对方维护人员处理故障,在8h内恢复网络畅通。
四 机构和培训
1.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瓦斯监测监控中心站设置在调度室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配备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3. 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要配备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煤矿通风、瓦斯专业知识的监测值班员,进行24小时值班和维护。
第3篇 金属矿山安全管理措施规范
金属矿山地质赋存条件复杂,采矿方法多种多样,有些矿山采用不适当的采矿方法,加上不按正规作业,生产管理不善等原因,自50年代以来,冒顶片帮重大伤亡事故不断发生,根据概略的统计,我国金属矿山的冒顶片帮事故一般占井下各类事故总数的20~30%左右,居井下矿山伤亡事故的第一位。从井下冒顶片帮伤亡事故的分类统计结果来看,属于生产管理方面的原因占45.6%,属于物质技术方面的原因占44.2%。但在实际工作中,所谓物质技术方面的原因,往往与人的因素有关,比如设计和工艺的缺陷、设备设计和维修的缺陷等。从金属矿山发生冒顶片帮伤亡事故的地点来看,巷道发生的事故较采场多。冒顶片帮事故中,大多数是由于局部冒落或浮石冒落所引起。
加强顶板管理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选用合理的采矿方法,尽量减少采矿作业人员暴露在大面积的顶板条件下作业,安全、高效的采矿方法,对降低采矿重大伤亡事故非常重要,坚持合理的开采顺序,即自上而下、由顶到底(上盘到下盘),由远而近的开采顺序,集中作业,贫富兼采;避免到处挖富矿造成作业分散,导致破坏顶板平衡,提高回采强度。采取快掘、快采、快出的办法,提高采场单位面积矿石产量,缩短生产周期,不仅可以提高采矿的劳动生产率,而且可以避开地压显现的活动期,在地压相对稳定的状态下进行采掘作业,达到安全生产。
对于暴露面积较大的采场(例如空场法、留矿法,充填法等)必须实行顶板分级管理法,按照不同的地质条件和不同的采矿方法,将顶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照不同的级别,分别提出不同的顶板管理要求。为了避免浮石冒落引起的伤亡事故,矿山实行的顶板三次检查制(斑前、班中,斑后)。检查顶板松石的方法,过去主要靠锤击听声,处理顶板松石主要依靠撬棍,这种方法不仅工效低。劳动强度大,而且处理松石时如果站立位置不当,操作不慎,还可能使自己本身受到伤害。美国,加拿大等国已在井下采场成功地使用浮石处理机,可有效地防止松石冒落伤人事故,并提高工效。70年代以来还曾不断进行利用红外探测仪检查顶板松石的试验,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国研制成功的无线电地音仪,可作出危险顶板冒落的预报。
对巷道型掘进工作面和采场的顶板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合理选择井巷(洞室)位置、断面形状和大小,包括,巷道布置应避开松软岩层,尽量在坚硬均质的岩体内通过,避免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尽量使巷道、洞室的轴向与岩石弱面的走向直交或斜交(大于45~65o)。
(2)正确采用支护形式在金属矿山,岩石条件较稳定,但仍有相当部分的井巷需要支护,金属矿山过去常用的支护结构形式有木支架、金属支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支护、料石砌碹,整体浇灌混凝土碹等支护形式,但目前支护效果最好,工效较高的支护方法是锚喷支护。锚喷支护是一种新的支护技术,主要包括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或喷射混凝土——金属网相结合的锚喷支护等。
(3)减少爆破对巷道稳定性的影响。主要措施包括:①采用空隙间隔装药,减少爆破裂隙;②形成减震带,减少爆破震动。在生产实践中,往往在巷道或边坡一侧的爆区边缘,凿一排较密而不装药的空孔,利用孔空减弱爆炸应力波的传播;③减少炸药用量,采用毫秒电雷管起爆,由于各炮孔所产生的爆破震动相互抵消,使总的爆破震动有所降低;④控制爆破作用方向。迎向最小抵抗线的爆破震动,要比背向间最小抵抗线方向的爆破震动小0.8~2倍;⑤减少大爆破所产生的冲击力,减少爆破对采场底部结构的破坏等。
可用地质力学的方法来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的类型和历史,结合矿区的开采情况和地压观测的结果,从地质力学的角度划定矿区和地压活动危险区,从而使地压观测的选点和设计比较合理,可提高地压观测的效果。在地压观测的仪器方面,矿山可使用一种、两种或多种仪器同时进行观测,使用得比较普遍的有地音仪、声波仪、光应力计、地震仪等,其中地音仪的推广使用更为普遍。
金属矿山由于岩石比较坚硬,地表移动下沉过程缓慢,遗留的采空区多数未予处理。应在对地压长期观测的基础上,用地质力学的方法,对采空区情况进行分析,有计划地对一些采空区进行充填,做到基本上控制大面积地压活动所造成的危害,保证矿山安全生产。
金属矿山通风技术
无论是除尘通风排除炮烟和柴油机废气的通风,防氡通风,通风技术都占据着重要位置。
1.分区通风
根据矿山的特点,将一个矿井划分成若干个独立的通风区域进行通风,称为分区通风。
(1)分区通风的适用条件:
①矿体埋藏较浅而且比较分散,开凿通达地表的通风工程量较小,或有现成的井巷可供利用。
②矿体埋藏浅,走向长,产量大,如果构成一个通风系统,则风路太长,漏风大,网路复杂,风量调节困难。
③开采围岩或矿石有自然发火危险、规模较大的矿井。
(2)分区通风的划分原则
分区通风的各个通风系统具有各自的通风动力和完整的进回风井巷,它们的通风系统是相互独立的。实行分区通风,要合理划分通风区域,以防止各区通风系统之间,风流互相干扰。划分通风区域应从矿体埋藏条件和开采的具体情况出发,一般的原则是:将矿量比较集中,生产上密切相关的地段划在一个通风区内。
①按中段划分
如果矿体处于侵蚀基准面以上,而每个中段都有几个通地表的独立出口,各中段的工作面的新风的进入和污风的汇集都可经由本中段,中段之间联系很少,在这种条件下可以按中段来划分通风系统。
②按矿体划分
如果矿体分散,各矿体或各组矿体除矿石经由统—的井巷运出外,人行、材料运输、生产管理等都自成体系,则可以按矿体来划分通风系统。
③按采区划分
当矿井范围较广且划分成几个采区进行生产,各采区除矿石经统一的井巷运出外,人行、材料运输和生产管理等都自成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采区来划分通风系统。
④按机械通风区与自然通风区划分
当某些生产矿井靠近地表的浅部矿体己基本采完,并形成大量采空区和旧巷与地面相通,将其纳入主扇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可将该部分从主扇通风系统中隔离出来,单独构成一个自然通风区(有时安临时辅扇加强通风)。这样做,不仅使浅部矿体形成一定的风流系统,而且使深部主扇通风系统更加完善。
(3)分区通风的特点
网路简单,风流容易控制,串联机会少,风路短,通风阻力小,风压损失少,漏风小,当采用低压小型风机或把风机安在井下靠近工作面地点通风时,效果更好,通风动力消耗少;采用中、小型通风设备,投产快,基建投资省,有利于在高山地区或井下安装,新风能迅速送达工作面,并可减少沿途的污染,通风系统调整灵活,容易适应工作面多变的情况。但分区通风需要有较多的风井,如果没现成的坑道可供利用,将会增加基建投资,主扇分散,管理不便。在我国金属矿山现有的条件下,分区通风显示了很大的优越性,特别是对于江西、湖南、广东的钨矿系统、黄金矿以及类似的中小型矿山,更加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2.通风网路
所谓通风网路,就是各风道相互衔接所形成的结构。通风网路的基本形式是并联、串联和角联。但实际的矿井通风网路异常复杂,有矿井通风网路和采区通风网路两种,
典型的矿井通风网路有以下几种:
(1)棋盘式通风网路
在矿井中,沿矿体走向每隔一定距离保留一个连通上下中段且通达上部总回风道的回风天井,天井与运输平巷交叉处则以风桥跨过。如此形成几组并联风网,每一风网内作业面的污风以一定方式引入回风天井经总回风道排出地表。这种网路使用的范围较广,不仅可用于全矿通风网路,还可以用于采区通风网路,对于平行密集脉状矿床,也可利用同一中段互相垂直的沿脉和川脉按照上述原则构成水平的棋盘式通风网。
(2)间隔式通风网路
每间隔一个中段设置一条回风道,在回风中段上部的工作面由上中段进风,风流下行,回风中段下部的工作面由下中段进风,风流上行。各回风中段的废风集中由一端的回风井排出。这种网路适合于不宜开掘回风天井工程量较大,以及工作面可以采用下行通风的情况下采用。
(3)阶梯式通风网路
当矿体由回风井一侧向进风井方向后退式回采时,可以利用上中段已结束作业的运输坑道作下中段的回风道,使各中段的风流呈阶梯式相互错开。这种通风网路适合后退式开采,在探矿和开拓中段的废风不影响上部回采中段时,这种网路可与其他网路形式结合使用,
(4)梳式通风网路
在每一中段建立一条专用沿脉回风道,将穿脉巷道断面扩大,用风幛间成两格,一路运输和进风,另一路回风。回风路都与沿脉采掘回风道相连,中段专用回风道似梳柄,穿脉风障格回风道似梳齿,故称为梳式网路。这种通风网路适用于平行密集脉状矿床,且川脉、沿脉坑道都不能用来回风的情况。
第4篇 井筒掘进的安全安全管理措施
(1)表土施工。
①表土施工必须根据当地的地形、气象、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排水工作。
②立井表土施工应设置临时锁口,以固定井位,封闭井口、安装井盖和吊挂掘进用支架。临时锁口必须确保井口稳定、封闭严密、井下作业安全。
③斜井和平硐表土施工。斜井破土先挖槽。平硐和依山开挖的斜井破土时,明槽深度应使门脸上部岩层(或硬土)的厚度不小于2m。斜井或平硐从揭盖部分进入硐身5-10m后,应进行,永久支护。
④立井施工永久支护前应指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井帮的变化情况。
(2)井筒掘进。
①井口是否有安保人员和掘进的安全措施。
②井筒掘进时,应编制井筒钻眼爆破图表以指导施工。采用中深孔爆破时,孔深超过3.5m,必须采用防水雷管,脚线不得有接头。
③挂圈背板临时支护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锚喷临时支护时,采用短段掘进及永久支护。
④井筒施工中,与井简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要同时砌筑永久支护3~5m。,
⑤确定架圈的圈距,视岩层软硬程度而定,空帮距离不大于2m。采用锚喷支护时,其空帮距离不宜大于4m,并有防片帮措施。
⑥井筒过断层时,距破碎带前10m,必须加强瓦斯和涌水的探测等预防准备工作。
⑦井筒揭开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是否采取震动放炮措施。放炮时,人员是否撤至井外安全地带,井口附近不得有明火及电源。放炮后,要检查井口附近的瓦斯情况,以便确定是否恢复送电。
⑧井壁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⑨在每平方米的面积内,井壁局部的凸凹程度是否符合规定。
⑩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井壁的表面是否出现露筋、裂缝、蜂窝等现象。
⑾施工期间,在永久井壁内留设的卡子、梁、导水管等一切设施其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mm,不需要的硐口、梁窝,均用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砌好。
⑿井筒在施工时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转水站泵房、变电所、水仓等),凡是移交生产后不继续使用的,在井筒竣工或矿井投产前,均要充填严密,并加封砌;若岩层稳定坚硬可不填充,仅加封闭。
第5篇 用火安全监督和管理措施
(一)用火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用火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
(三)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用火监护人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用火监护人培训。用火监护人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4.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四)用火许可证
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2.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3.用火作业许可证存档。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包括特殊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监督部门存档;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单位存档;三级、四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审批部门存档。
4.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第6篇 某氨区安全管理典型措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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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措施编制依据: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2)2.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3.北京市《液氨使用(储存)安全管理规定》
本措施编制参考资料:
1.《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2.《浅谈发电厂scr脱硝氨区的安全管理措施》(内蒙古电力技术2023年第2期)3.华能白洋河电厂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氨特点: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
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发电厂主要用于脱硝剂,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
氨易溶于水,溶于水后形成氢氧化铵的碱性溶液。
液氨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
1.理化性质
分子量:17.03危害类别:毒性气体。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味,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相对密度(水=1):0.63(5℃),熔点-7
7.7℃,沸点-33.35℃,氨的水溶液呈碱性,1%水溶液ph值为1
1.7左右。
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v/v):1
5.7-2
7.4. 遇高热、明火易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 危险性
(1)氨属低毒类。
氨随呼吸道吸入后,通过肺泡除少部分为二氧化碳中和外余下吸收至血液。
被吸收的氨,在肝脏中解毒形成尿素;
又可随汗液、尿和呼气排除体外。
氨对人的毒性,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低浓度液氨对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浓度过高时,直接接触部位可引起碱性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的损伤,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
高浓度吸入,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增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
周边地区工作、居住人员较多,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后处理不及时,会造成大量氨弥漫到空气中,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严重者死亡。
液氨可致皮肤冻伤。
(2)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15%-30.2%),遇到明火会发生爆炸,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2)规定:氨属毒性气体,储存区氨的临界储量为10t。
二、典型安全措施要点
(一)人员要求
1.电厂应配备至少1名在班液氨岗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储存、装卸、使用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由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2. 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液氨罐区的工艺管线介质及流向,具备应有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卸车时严格执行《液氨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4.操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脱岗、串岗、睡岗,严禁酒后上岗。
(二)制度管理
1.常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作业环境氨浓度检测制度3.氨系统操作维护规程
4.氨系统防止泄漏管理制度
5.氨区防火制度6.氨区事故应急预案
(三)设备管理
1.电厂应制定漏氨重点部位,特别是管道法兰、阀门法兰和设备法兰等连接密封部位的检维修计划,并建立相应检维修记录,记录中应明确检查部位、方法、人员、周期等内容。
2. 压力容器应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并有压力容器检测的报告;
液氨管道的定期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的相关规定。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
电厂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的相关规定,对氨区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安全管理。
(五)安全设施
1.电厂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单位职工和附近300m范围内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2. 氨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牌,安全告知牌应注明液氨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
3. 氨区应设置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4.氨区的控制室或值班室应配备应急通讯器材、堵漏器材和工具、酸性饮料等。
5.氨区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配氨气专用滤毒罐)、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备两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
防护器具应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氨区防护用品参考表
名 称
规格型号
氨气泄露检测仪
pgm-35丁晴橡胶手套
rnf-33全面部防护罩
76200型防毒面具
防尘防有机蒸气滤盒
rc202防化学品口罩
nt100v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c900
连体防化学飞溅防护服
comb/195/38
(六)应急预案
电厂应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编制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的要求,并应针对岗位、设备及其事故的特点,制定包括具体的报警报告、生产处理、灾害扑救程序等内容的液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至少应包括:
1.防止人员中毒应急预案;2.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应急预案
(七)安全监控
1.泄漏报警
(1)氨罐区和液氨输送泵区,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调节站,液氨钢瓶储存(重瓶)区、液氨钢瓶使用区,充装间、装卸台,用氨生产车间应设置固定式氨气体浓度报警仪;
氨气体浓度报警仪设置要求应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相关规定;
氨气体浓度报警信号应传输至值班室。
(2)液氨钢瓶储存仓库、用氨厂房的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
(3)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测试报告;
电厂应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生产厂家进行报警仪的复检,确保安全有效,报警仪的复检周期不应超过一年,并应检定合格,检定报告存档备查。
2. 视频监控
液氨钢瓶储存区、液氨储罐区、液氨充装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应符合《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db11/ 384)的规定。
3.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储罐区,安全监控主要参数包括罐内介质的液位、温度、压力,罐区内的氨气体浓度等;
安全监控装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的规定,并定期进行检验。
(八)装卸作业
1.卸氨场所应设置防爆型照明设施及开关,并设置蓄电池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2. 液氨罐车装卸应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且应当具备紧急切断功能和充装系统紧急停车功能,紧急切断应能在装卸操作点5m以内或在控制室内启动。
3. 液氨充装系统管道、阀门、储存容器等,应设置导除静电的可靠接地装置,充装系统罩棚应设置避雷装置,定期由专业部门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4.装卸管线和静电导除设施连接可靠,装卸前和装卸完毕后的静置时间应符合规定要求。
5.装卸车辆就位后应熄火并拔下车钥匙暂交岗位装卸作业人员保管。
6. 采取防止车辆溜放措施,并在执行装卸的车辆正前方放置醒目的“禁行”警示牌。
7. 装卸前、装卸期间及装卸完毕后,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条件确认。
8.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装卸操作。
9.装卸作业时,押运员和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发动或启动车辆。
10.夏季装卸时应采取防止阳光暴晒措施,尽可能避开当天的高温时段。
11.建立必要的装卸档案资料。
(九)防火措施
1.氨区应列为电厂重点防火部位。
2. 液氨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液氨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 室外液氨储罐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遮阳棚。
4.室外液氨储罐应设置固定消防水喷淋系统;
室外液氨储罐区外部应设置消火栓,并配备移动式水枪,液氨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尚应设置具有水雾喷射功能的消防水炮;
喷淋与水雾喷射范围应能满足覆盖所有可能漏氨的部位,特别是管道法兰、阀门法兰和设备法兰等连接密封部位。
5.液氨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断阀,其中出口管线的一只切断阀应为紧急切断阀,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储罐的出口管线的一只切断阀应为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紧急切断阀。
6. 氨区其他消防设备、设施的配备应符合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的要求。
7. 氨区动火作业须办理一级动火措施票。
救助站制度
第7篇 x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踩踏等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事故屡见不鲜,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发生事故存在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特点,所以防止和控制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是节假日景区服务接待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工作。■■景区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以下游客密集场所火灾的防控对策措施。
一、严把安全隐患排查关,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景区从业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加强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定期安全检查和节前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可能杜绝景区硬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确保畅通
安全出口缺少、疏散通道堵塞是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绝不麻痹大意。另外,根据景区实际,设置比较安全开阔的室外疏散缓冲区,用于紧急情况下引导、疏散游客临时避险,避免密集的疏散人流阻塞园路交通之用。■■公园主要设置a、b以及c等3处。
三、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设施是保证景区、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景区节前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发生火灾险情后,消防设施能够进行有效的扑救,疏散指示标志能够正确引导游客疏散避险。
四、景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要在制度和措施上扼制安全隐患的形成。节前,景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我景区于20■■年■月组织了面向全体职工和景区服务从业单位、租赁经营单位的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及一次消防演练。学习和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一些的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值班、巡查以及人员流量监控制度,重点关注售检票口、主要景点、文保建筑、租赁饭店、桥梁、狭窄路段、码头和游船等。出现人员过多或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闭景区、疏散游人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普及公众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应急能力
尽力承担社会义务,加强公民自我防护意识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逃生技能。利用景区内外悬挂安全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切实提高公众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六、加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
景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毫不松懈,定期开展以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用火用电、油气仓库、员工培训等方面,协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公园管理处
二〇■■年■月■日
第8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针对生活工作环境、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方法。
第三条 各单位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单位。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第五条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是在危险因素辨识清楚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方法对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资源配置。
第六条 合法合规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前提。
第七条 可行性原则:在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设备、人员素质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 可操作性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应做到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第九条 先进性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设备、工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
第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二)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三)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四)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五)检查标准。
第十一条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一)土石方明挖工程、地下工程、斜井工程、竖井工程;
(二)爆破工程;
(三)大型排架和高栈桥工程;
(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五)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六)两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七)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八)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九)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十)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见下图)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图
第十三条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一)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二)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三)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一)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二)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三)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五)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
(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七)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执行
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流程组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记录。
第9篇 高层楼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康居高层楼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对大型机械特别是塔吊、垂直提升机械,外用电梯等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敏、齐全可靠。
每台塔吊至少要有两名持证上岗的信号指挥员,非信号不得指挥塔吊。信号应清晰准确,各工种应配合一致,协调工作。严禁超负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挂钩,五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严禁作业,超吊重物大臂下和物料超吊运行方向下方,尽量减少人员作业和活动。
第10篇 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顶板随工作面推进及时垮落,减小悬顶面积,防止顶板及次生事故发生。结合本工作面地质条件,并根据本矿对综采工作面两顺槽采空区顶板管理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架必须超前拉出,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规定。4.0m以下采高的工作面生产期间端头架要超前拉出,检修期间端头架正常支护即可。
2、由跟班队长检查顺槽三角区顶板垮落情况,每班必须检查两次。当悬顶面积滞后切顶线小于10m2时,及时汇报生产科采取退锚措施,避免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如充分实施退锚后仍不能有效抑制悬顶面积扩大,悬顶面积滞后切顶线超过10m2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
二、退锚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退锚器、泵站、开关、涨拉泵等工器具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设备放置合理。
2、人员进行退锚作业之前,必须保证两顺槽超前支护到位,端头架前梁接顶严密,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敲帮问顶执行到位,在确保作业区域安全的情况下,人员方可进入,在预退锚区域设置警戒线。
3、退锚时间:在生产期间拉架作业前采取退锚,将端头架顶梁前端1m处附近的顶锚杆托盘取下,破坏其锚固力。在检修过程中不予实施退锚。
4、在机头实施退锚作业时,三机必须停止运行,闭锁并上锁,闭锁端头架及过渡架;在机尾实施退锚作业时,闭锁端头架及过渡架,当煤机在工作面机尾段割煤时,机尾暂停退锚作业。退锚工作完成后,人员迅速离开作业地点,并对工作面设备解锁。
5、退锚工作必须保证三人作业,一人监护两人操作。
6、退锚范围:以端头支架顶梁前端为基准,每次退锚距离不得超过4m;当锚杆处于端头架与副帮之间时,以端头支架立柱为基准,每次退锚距离不得超过2.5m,防止因退锚距离大造成安全出口处顶板漏矸伤人。
7、严格执行上述第5条之规定,严禁超距离或随意退锚。
8、退锚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退锚作业。
9、在顺槽顶板完好,超前压力不大情况下随推进情况全部将顶板锚杆退掉;在顺槽顶板破碎,超前压力很大,且顺槽采空区悬顶距离随推随冒落时,可以不退锚。
10、顺槽片帮严重、顶板破碎、局部冒顶、局部下沉等状况下,不予实施退锚,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加强顶板管理;两顺槽遇断层距断面前后6m范围内不得实施退锚;末采期间距离停采线20m范围内不予退锚。
11、退锚杆作业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退锚区、严禁进入采空区内进行退锚作业,由跟班队长负责监护。
11、需采用爬梯作业时必须支设稳固可靠,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12、当锚杆外露长度短或钢绞线分叉无法正常退锚时可不退。
13、技术组要对退锚工作和顶板垮落情况进行写实,并认真分析总结,采取改进措施,提高退锚效果。
14、回收的托盘及其他材料,统一管理、准备队要及时回收,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必须重复利用。
(二)退锚机使用注意事项
1、退锚机型号必须与锚杆规格相匹配。
2、现场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机具是否完好,当出现漏液、缺销子等不完好情况不得使用;发现油管有凸起、渗漏现象时,必须及时更换。
3、退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眼镜,以免破裂物飞出伤人。
4、退锚机工作时,若出现打空现象,可旋松手动油泵的卸荷手轮,将手动油泵空打几下,排除泵内的空气,然后再旋紧卸荷手轮,投入使用。
5、必须做好油泵清洁工作,快速接头连接前要清洁接头上的灰尘和污物。
6、高压油管按规定进行打压试验,确保安全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空顶下作业。
(三)退锚机操作工上岗条件
1、退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熟悉退锚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3、操作人员会检查、保养退锚工器具。
4、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及应对措施。
5、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强制放顶管理措施
1、综采工作面机头、机尾三角区悬顶大于10㎡时,对三角区采取强制放顶措施,避免顶板大面积垮落造成事故。强制放顶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检查采空区瓦斯浓度。
2、在架前向采空区方向施工强放孔,强放孔深度、间距及仰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当孔口距端头支架顶梁0.5-1m时,工作面停止推进,开始组织装药进行强制放顶。
4、装药前,将端头及工作面支架升紧,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同时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
5、装药时,合理确定装药系数,炮泥封填最小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孔口至顶梁末端的距离,炮泥要封实。
6、放炮前,工作面、回风流中作业人员必须撤离至距放炮地点500m以外的进风流中,设好警戒,并撤出受影响区域的人员。
四、安全技术措施
1、通风瓦斯管理
1.1放顶作业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斯员,负责放顶作业点的“一炮三检”与上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检查。
1.2装药时必须由瓦斯员检查装药点的瓦斯浓度,装药工配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装药、连线工作。
1.3通风科必须现场进行风量调节,保证风量满足需要,保证放顶作业点、上隅角、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严禁进行装药、爆破。
1.4放顶作业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进行装药、爆破等工序。
1.5放炮前两巷必须洒水一遍,保持巷道湿润,期间打开作业处风流下方的水幕,开炮前要对上下隅角使用高压水喷洒采空区,使采空区悬顶及煤帮湿润。
2、打眼安全管理
2.1打眼期间,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和转载机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安排专人看守电源开关。
2.2打眼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安全间距不小于30m,无法平行作业时要在处理完其它工作后,再进行打眼。
2.3打眼期间,作业人员要站在帮顶支护完好的地点进行施工,并设专人观帮看顶,防止冒顶、掉碴伤人。
2.4打眼前,将作业地点杂物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点干净、整洁,无障碍物。打眼时,工作地点15m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打眼无关的工作。打眼后,打眼设备要撤到距爆破地点至少30m远的安全地点,且不影响行人、通风和生产。
2.5打眼时,气腿必须支设在底板稳固不打滑处,高压风管、水管除使用“u”型卡与凿岩机头连接外,还要用8#铁丝绑扎牢靠,“u”型卡严禁单别腿。
2.6打眼时,必须由两人操作,安全员现场监督安全作业情况,根据设计角度进行打眼,一人扶钻,一人操作。
3、火工品及爆破管理
3.1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且持证上岗。
3.2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并且只允许爆破工进行操作,起爆药卷与火药必须分开放在炸药箱内,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3.4领退炸药、雷管要由专人负责,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必须经跟班队长、安全员签字后交回炸药库,严禁乱扔乱放。
3.5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3.6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并且要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形成短路。
3.7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雷管脚线必须短接。严禁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或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3.8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过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3.9当班炮眼装药完毕,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3.10爆破后,待工作面炮响15分钟且炮烟全部吹过警戒线后,由爆破工、瓦检员、班组长三人共同到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等情况,如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定无异常后,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3.11放炮警戒设置
(1)两顺槽三角区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将主运顺槽设置一名专职警戒员,严禁任何人进入工作面,然后,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距爆破点500米以外的运输顺槽安全地点进行爆破作业。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大喊三声“放炮啦”方可放炮。警戒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20米。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安全员加强现场监管;警戒的设置、撤除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安置接送。
(3)警戒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到位后立即拴好警戒绳,悬挂“放炮警示牌”,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
3.12爆破母线要符合规程要求,其长度不得小于120m。
3.13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将母线扭结成短路后,再等至少15分钟才能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14工作面在爆破过程中出现拒爆(残爆)时,必须向矿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情况,待得到指示后方可根据指示配合调度室、安全科进行拒爆、残爆工作的处理工作。
3.15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爆破。
②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水管冲等方式处理拒爆(残爆)炮眼。
④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16工作面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交给爆破工。
3.17当班的拒爆(残爆)必须由跟班队长及爆破工负责当班处理完毕,严禁将隐患交下一班。
4、顶板管理
4.1在装药前,必须由安全员现场监督、班长亲自进行“敲帮问顶”检查装药点的顶板情况,及时处理危岩活矸。
4.2放炮前必须加强两端头液压支柱、液压支架的支护强度,支柱支撑力必须达15mpa以上,支架支撑力必须达30mpa。
4.3支设支柱时,一人扶柱,一人观察并升柱,并随时观察顶帮变化及其他支柱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以保证支护质量。
4.4开炮后,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长检查放炮地点顶板跨落及支护变化情况,如顶板跨落不充分时,待推二个循环后再在顶板上按上述要求打眼、装药、放炮,直至悬顶面积跨落到规定范围内为止.
4.5所有操作过程必须由相关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现场指挥、督查作业。
五、其他
1、在现场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本措施不能指导现场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待根据现场实际修改完善措施,作业人员学习后,方可恢复作业。
2、其它要求参照综采工作面初采强放相关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311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亿源煤矿综采工作面两顺槽顶板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规定执行。
第11篇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措施
为便于组织好 铁路铺轨、架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施工单位在工程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运输效率,特制定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工程线行车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工程线内的行车组织工作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铺架项目部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本标段内凡影响行车作业的施工(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均需严格执行本规定。
3.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工程线比照营业线管理办法执行,凡影响或妨碍正常行车的施工,施工作业前必须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项目部工程指挥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遵守相关规定,作业时服从调度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4、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项目部标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建立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5、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项目部制定施工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任何人未经调度指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及行车作业计划。
二、实施细则
1.管理组织机构
1.1 组织机构
1.2.职责分工
1.2.1 安质部:为工程线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线运营期内所有列车车辆及工程线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1.2.2 调度室:在指挥部设调度室,配行车调度员1名,负责调度日班计划的编制,更具工调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组织列车的开行;
指挥部调度中心丶梁场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基地站工程列车解、编和接、发作业的取重排空作业。具体作业办法:联络员提前与指挥部调度中心值班员联系好重车到达时间及停留股道、取车间、办法,将联系的内容告知基地站值班员,由基地站值班员亲自向我部调车人员传达附有站场平面示意图书面计划及注意事项,作业时用无线电台呼叫*站,“调*次请求*道进路(出路)”,*站回答“调×次进路(出路)好了,信号开放,注意确认”司机确认车站信号,回答“信号开放,司机明白。”同时用对讲机随时与联络员联系,按照规定进行调车作业,作业完毕后联系基地站值班员返回基地站;中间站主要办理接发列车、桥梁列车,长轨列车、轨道车的交汇;前方站主要办理工程列车的接发、会让及调车作业。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工程列车的到开时刻;此外,前方站主要配合前方铺轨,架梁长轨队的铺设工作。
2.各项管理办法:
2.1 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
工程线内所有涉及到动力机车的施工需提前两天(中午12:00之前)向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段工程指挥调度室申报书面计划,待计划批复之后方可实施(施工计划应在施工前一天中午12:00前下达),计划下达之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工程线内临近线路的施工及线上的施工(包括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需提前12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报调度室备案,以便调度员掌握现场情况。
2.2 运输通讯联络方案
工程运输期间,为满足行车指挥需要,确保达到通信准确、迅速、安全、可靠的目的,采用两套通讯方案确保工程运输。
有线通信:固定电话。
无线通信:调度所指挥的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机务运转、乘务室、机车等部门采用中国移动无线通信电话作为行车电话,在采用无线通讯的同时,列车机车司机使用无线对讲机与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运转车长、有关调车人员、联络员进行联系。机车安装无线电台,在既有车站作业时,与既有车站值班员要进行调车作业联控。
2.3 工程行车组织:
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行车工作必须科学组织,协同动作,加速机车、车辆周转,提高工程运输效率,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运输任务。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和各工种标准化作业细则。
2.3.1 车站作业
2.3.1.1、基地站至前方站间
基地站至前方站间的行车工作由列车调度员统一指挥。
2.3.1.2、前方站至工地间
执行《行规》第4章前方站行车办法。
2.3.2 行车组织
2.3.2.1、行车指挥: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列车调度员应负责组织实现列车运行图,运输方案,注意列车运行情况,正确、及时地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防止列车运行事故。
2.3.2.2、车站技术作业和技术管理
加强运输队、各站技术管理和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技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行规》、《运规》等规章,建立各工种、各岗位技术作业标准和责任制,结合广珠项目部施工特点、难点制定《基地站行车工作细则》、《列检班管理细则》、《机务班管理细则》等技术文件。
2.3.2.2.1、编入列车的机车、车辆的技术要求
编入列车的机车应按《技规》131条达到运用状态,编入列车的车辆应按《技规》209条达到运用状态。《技规》190条规定的机车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机车、轨道车、车长行车备品的种类及数量必须按《运规》附件十及《行规》附件一规定配备。铁鞋或止轮器数量规定为:机车、轨道车为2只,守车为6只(无守列车车长所携带的铁鞋放在尾部车辆上加链加锁),备品不全不许开车。
2.3.2.2.2、单机挂车的规定:
(1)车辆自动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发车前列检(无列检由车站发车人员负责)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2)一切电话中断或天气不良时禁止单机挂车。
(3)区间运行司机、副司机应担当运转车长一切职务。
(4)单机挂车必须有列车调度员命令。
(5)车数的规定:以5辆为限。
(6)不准挂运装载爆炸品、超限(包括所有桥梁)货物、跨装货物、宿营车、乘坐旅客的车辆、架桥机、铺轨机、机械化养路机械等特殊货物或车辆。
2.3.2.2.3、列车制动主管压力及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的规定:
列车制动主管压力为600kpa。货物路用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少于300kn;旅客、专列不得少于580kn。
基地站编组始发列车关门车的数量按《技规》202条执行。
2.3.2.2.4、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的规定:
(1)全部试验:基地站、前方站列检对始发及到达列车必须进行全部试验,并填发“制动机效能证明书”;
(2)简略试验:
a.更换机车或乘务组时 。
b.列车制动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c.列车停留超过20分钟时 。
d.单机附挂车辆时。
e.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位机车制动机故障交由第二位机车操纵时。
(3)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按《操规》有关规定执行。
2.3.2.2.5、站、车交接的规定按《行规》21条执行。
2.3.3 调车作业
2.3.3.1、在基地站和前方站配专用调机和调车组。根据前方工地的作业特点,基地站、前方站调车组配备作用良好的无线通讯设备、简易制动阀和足够数量的防溜工具。
2.3.3.2、严格把好“计划、进路、信号、速度”关,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自控、互控、监控制度,杜绝“冲、脱、挤”事故的发生。
2.3.3.3、调车作业一律采用平面推送调车法,严禁溜放作业。摘车前先做好防溜措施再摘车;挂车时,先确认连挂正确后再撤除防溜措施。
2.3.3.4、调动超限、跨装车辆或调车作业须进入龙门架、群吊下作业时,必须接通全部风管,进行制动机简略实验,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挂车前一度停车。
2.3.3.5、各站调车作业需连接全部制动软管。
2.3.3.6、调车作业时进路上的道岔必须加钩加锁,防溜措施按《技规》242条、《行规》22条、37条执行。遇8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应拧紧不少于1/2车辆的手制动机。
2.3.3.7、各站允许越出站界调车,或跟踪出站调车。越出站界跟踪出站调车按《行规》第17、18条规定执行。
2.3.3.8、调车速度
a.空线上牵引运行,不得超过20km/h;推进运行,不得超过15km/h。但最高不得超过线路允许速度(待扣件全部上去后,有关提速事宜以项目部命令为准)。
b.侧向通过道岔时,不得超过15km/h。
c.调动搭乘旅客的车辆(宿营车)及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跨装的桥梁车、轨节车、超限货物的车辆,不得超过10km/h。
d.进入尽头线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接近土挡(车档)或接近连挂车辆时,不得超过3km/h。
e.长轨列车对位时,速度不得超过3km/h。
2.3.4 行车闭塞法
2.3.4.1、新线采用闭塞方式为电话闭塞,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
电话记录号码的编制与填记按《行规》28条规定执行,路票使用的规定按《行规》24条执行。
2.3.4.2、一切电话中断时的行车办法:
(1)车站一切电话中断时,单线按书面联络法行车,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红色许可证》。
(2)一切电话中断,下列车站可以优先发车:
a.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
b.未办妥闭塞时为开下行列车的车站,前方站至工地间为工地向前方站发车;
(3)禁止发出的列车
a.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车(救援列车除外);
b.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c.须由区间返回的列车;
2.3.5 接发列车
2.3.5.1、接发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规》附表《工程(临管)运输接发列车程序及用语》,严格把好“进路、信号、凭证”关,确保接发列车安全。
2.3.5.2、合理运用到发线,保证不间断的接发列车,以确保施工进度。
2.3.5.3、接发列车作业时,接发车进路上的一切道岔均需加锁,并执行对道制度。
2.3.6 列车运行管理
2.3.6.1、一般要求
(1)、司机要严格遵守容许速度和限制速度,按机车《操规》24条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和减压量,做到起动要稳,加速要快、停车要准,精心操作,彻底了望,确认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机车运用要认真落实防止冒进信号措施、防止断钩措施、防止坡停措施、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措施、防止动轮弛缓措施和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等制度,具体规定执行《运细》附件一。
(2)、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要加强了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显示,发现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3)、机车司机、运转车长出乘报到时,必须对通讯设备进行试验,发现性能不良时,机车司机、运转车长不准出乘。
2.3.6.2、长大坡道区间,禁止运行的列车
(1)续行列车;
(2)分部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3)长大下坡道推进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4)长大上坡道退行的列车;
2.3.6.3、无人看守的中间站的行车办法
(1)、基地站为无人看守中间站管理站。中间站的道岔平时开通正线并钉固、加锁,钥匙由岔线管理站长保管。
(2)、无人看守中间站原则上不得停留车辆。特殊情况下,必须停留时,线路坡度不得超过2.5‰,同时应做好防溜措施并做好防护(正反方向各打足4只铁鞋,并插好防溜枕木,并用六号铁线捆在钢轨上,派人看守)。
(3)、列车通过无人看守中间站时应在岔前50m处一度停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限速10km/h);若因坡道限制,停车后起动困难时,可不停车,但必须降低速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遇天气不良,了望距离不足200m时,必须停车检查道岔位置,严禁臆测行车。
(4)、需进入无人看守中间站作业时,发车前必须经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作业车站停留车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及无人看守车站作业注意事项,值班员向运转车长机司机下达作业办法、交付调度命令后方准开车。列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区间,在作业车站岔前50m处一度停车,开启道岔(牵引运行由司机负责、推进运行由运转车长负责)进入车站作业,作业时,机车、车辆距尽头线路尽头必须保持10m安全距离,作业完后,按规定对停留车做好防溜,恢复道岔,开通正线钉固、加锁,确认正确联系运行前方车站后方可按调度命令继续运行。
(5)、无人看守中间站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由安质部门组织。
2.3.6.4、轨道车、机械化养路机械行车办法
(1)、司机必须熟悉本段线路情况及运输组织方案;
(2)、司机严格按照《技规》、《行规》及《站细》有关规章行车;
(3)、均按列车要求办理闭塞、接发车等程序;
(4)、轨道车附带平板车必须位于上坡道方向;
(5)、停车时做好防护,防溜工作由司机或机组人员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规定做好防溜。
2.3.6.5、区间装卸车
(1)、机车应位于坡道下方。
(2)、不得摘车作业,停留车辆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2.3.7 道岔管理
站内线路的道岔及车站与其他单位所管线路相衔接的道岔(包括防护道岔),由车站负责管理。人工扳动的道岔或道岔组,应有值班扳道员一人负责。道岔除使用、清扫、检查或修理时外,均需保持定位并加锁。
2.3.8 特殊情况的行车安排
2.3.8.1、天气不良时的行车办法:
(1)遇暴风、雨雪、大风天气时,车站值班员、运行中的司机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应立即了解全区段天气情况,布置安全事项;站长要亲自到岗监控车站作业情况,检查车辆防溜措施;线路养护部门要加强重点病害地段的检查、看守,及时做好抢险准备。
(2)降低行车速度,使用夜间信号,并以听觉信号辅助。
(3)接发列车时,应提前检查,准备进路,进路准备妥当后,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应报告列车调度员批准方能变更)。提前派引导人员出务接车。发车时,提前办理闭塞手续。
(4)非特殊情况严禁调动公务车和宿营车。
2.3.8.2、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1)运转车长(司机)遇列车在区间停车后,司机应与运转车长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不能继续运行时,应以下列办法向列车调度员或邻站通报:
a.利用单位配有的行车电话进行通报。
b.(双机时)本务机尚能运行时,可派机车去前方站通报。
c.上述条件不具备时,运转车长(司机)可指派机车乘务员,利用可能利用的交通工具或徒步赶赴最近车站通报。
(2)运转车长应组织乘务员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不少于5.4个手制动机轴数。同时从列车下坡道方向打上两只铁鞋(线路坡道超过6‰时打上四只铁鞋),同时机车亦应打上两只铁鞋,而且机车不得停机,以保证制动压力。
若机车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列车被迫停在超过10‰及以上线路坡道和长大坡道地段时的防溜措施:
a.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5.4个手制动机轴数;
b.机车(双机)从下坡道方向打足4只铁鞋,车列从下坡道端打足6只铁鞋;
c.放风制动,保持列车制动缸内的风压;
需防护时,应及时做好防护,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列车后方由运转车长负责,对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并根据《技规》294条设置响墩防护。
2.3.8.3、列车在区间退行办法
在区间禁止退行安的列车;
a.在长大坡道区间被迫停车的列车;
b.在降雾、暴风、雨雪及其它天气不良条件下,难以辨认信号时;
c.一切电话中断后发出的持有《红色许可证》中通知书之二的内容的列车;
符合退行条件的列车退行时,应遵守:
a.运转车长站在列车尾部注视运行前方,发现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b.退行速度不得超过10km/h;
c.未得到后方车站值班员同意,退行不得越过站界标外方800m;
d.车站值班员得到退行通知后,除报告列车调度员外,根据线路占用情况可采用引导办法将车接入站内;
2.3.8.4、救援列车开行办法
运输队成立事故救援队,备好所需器具、用品,负责事故救援工作。
2.3.8.4.1、车站值班员接到运转车长或司机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及时发布命令封锁区间,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
2.3.8.4.2、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命令作为进入区间的凭证;
2.3.8.4.3、司机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认真确认,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时,不准动车;
2.3.8.4.4、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km时,应以在了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防护或压上响墩后停车,然后到事故地点联系,确认按要求进行救援作业;
2.3.8.4.5、救援列车的出发、返回,应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车站。
2.3.9 长大坡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3.9.1、长大坡道行车一般要求
(1)接班按规定检查制动系统
a.机车交接时,交接班乘务员应按《操规》第6条、第7条、第8条、第64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铺轨机车前方站交接班时,交接班程序及内容按《操规》67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检查制动缸行程、闸瓦间隙应在规定范围内,缓解、制动时制动缸鞲鞴动作灵活。检查风泵打风时间符合要求。
b.交路、铺轨本务机车电阻制动必须良好。
c.检查制动软管、基础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串销、开口销及闸瓦状态良好。每台机车必须有备用制动软管及皮腕。
d.检查各轮轮箍声音清脆、应无迟缓、裂纹和透锈,轮毂、轮辐及轮辋无裂纹。
e.检查撒砂装置状态是否良好,砂量是否充足。
f.及时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阀排除积水,特别是冬季以防制动系统冻结。
g.禁止机车制动机带病出车。
(2)机车制动机严格按工艺、范围定期检修,保持制动机状态良好。
(3)严格按照《技规》第213条、《行规》第83条、《操规》第12条中的规定,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运行中,机车乘务员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按《操规》规定正确操动制动机。电阻制动良好时,空电配合制动。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制动失效造成放飏。运行中加强列车后部了望。
(5)中间站停车不得停止空气压缩机的工作,保持机车制动,并认真检查机车走行部状态。
2.3.9.2、机车操纵办法
(1)机车重联操纵办法
机车重联后连接状态的检查、本务机车的确定、制动机手柄位置的处理按《操规》34条执行。
起车时,本务机车司机先鸣笛一长声,通知重联机车司机,待复示后,本务机车即开始起动,待列车全部车钩伸张(在坡道上或困难区段起车时,本务机车起动1-2m),重联机车再提手柄,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运行中加速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一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后,两机车共同逐步提高机车牵引力,不得错过加速时机。
需回手柄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两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并回手柄后,本务机车再回手柄,避免两台机车同时回手柄造成列车冲动。
在长大下坡道运行时中,应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的操纵方法,必须先进行电阻制动,后进行空气制动;缓解时先缓解空气制动,然后再逐步缓解电阻制动。
(2)长大上坡道的操纵
在长大上坡道上应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操纵方法。上坡前力求接近限制速度,动能闯坡减少爬坡距离,尽量提高手柄位置,发挥机车最大牵引力,但应防止因牵引力过大造成机车发生空转。遇有雨、雪、雾、霜天气、曲线半径小的弯道时,应做预防性撒砂。一旦发生空转应及时降低手柄位置,待空转停止后,适量撒砂,同时再提高牵引力。机车爬坡时,机车持续电流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值。越过坡顶后,应待列车全部或大部分车辆进入下坡道时再回手柄。
在上坡道停车时,应为起车创造条件,自阀制动列车管排风的同时,用单阀增加机车制动力,使列车车钩呈压缩状态停车。停车前适当撒砂,起动时应先缓解单阀,再将自阀移至过充位1-2s后,然后再将自阀推运转位,在前部车辆已缓解、后部车辆仍在缓解过程中,在不过载、不空转的条件下迅速、准确地提主手柄,及时提高牵引力,并适当撒砂。机车起动后再使列车逐辆顺利起动。如第一次起动失败,应后退压缩车钩。同时适量撒砂,使用自阀制动停车,根据情况重新启动,严禁列车在向后溜走过程中,提手柄加载,以防烧损牵引电动机。如确不能起动,则按有关规定退行至适当地点再行起动闯坡。
(3)长大下坡道的操纵
在进入长大下坡道前,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和保压试验,认真做到提前试闸。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正确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放飏。
(4)前方铺轨操纵办法
由前方站至工地运行或在工地作业时,靠近前方铺轨方向为本务机车,在工地作业时,无论推进或牵出机车均听从本务机车指挥;由工地返回,在前方站内调车作业时,均由靠近基地站方向的机车担当本务机车。
a、多机起动时,本务机根据调车人员的信号先鸣示推送或牵出信号,通知重联机车司机,重联机车司机做好准备后立即复示,听到复示后:
在上坡道上起车时,本务机大闸缓解,小闸制动,注意列车缓解时机(即车钩的状态),本务机提主手柄起车,根据情况并鸣开汽信号(注意防止车钩断裂),重联机鸣笛回示后随即提主手柄,并适量撒砂,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b、铺轨对位
对位时自阀控制速度,单阀对位,禁止重联机车缓解机车制动缸压力。对位时严格执行“十、五、三车”制度。下坡道对位时,在距尽头线30米处一度停车,再行对位。对好位后,必须保持列车制动。
牵出方向为上坡道时,必须按上坡道起车方法起车,但禁止后退压缩车钩。双机协调一致,掌握缓解时机,起车撒砂,注意空转,禁止反向溜车。
c、在工地调车作业时,本务机、重联机均应注意信号,以手信号为主,听觉信号(对讲机)为辅。牵出时,牵出方向的重联机车注意前方状况。
d、为保证前方行车安全,铺轨队作业信号与工地调车信号必须区分,铺轨队作业信号应使用红、黄信号,工地调车信号应使用红、绿信号,以免乘务员误认信号动车而引起行车事故。
e、长大下坡道铺轨期间,包车队应派业务素质高、实际操纵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乘务人员担当铺轨机车乘务员,同时必须派指导司机或机务领导进行跟班作业。
f、长大下坡道施工期间,运输队驻前方站领导必须进行跟班监督。
g、长大坡道铺轨后,应及时对线路进行整拨,不得有三角坑,以防列车掉道、脱钩。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圆锯的安全使用: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锯片上方必须安装防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尺10-15cm外,安装弧分料器。
4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5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剧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
6锯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7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8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个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
9当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超过20mm,应在裂纹末端冲止裂孔。
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1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上,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
2搅拌机应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上班前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认为合格,方可使用。试运转是应检查拌筒转速是否合适,一般情况下,空车速度比重车(装料后)稍快2-3转,如相差较多,应调整动轮与转动轮的比例。
3拌筒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时,应更正电机接线。
4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5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
6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小时以上,初将余料出净外,应用石子和清水倒入搅拌机筒内,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
7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应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以确保安全。
塔吊的安全使用:
1塔吊必须安装电铃,限位和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2塔吊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一般技术性试验,无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经上级主管部位及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多塔作业应密切注意保持塔吊之间的操作距离,任意两台塔吊之间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
5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动作前,必须鸣声示意。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担任信号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作业。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非常熟练“十不吊”规定,并认真执行“十不吊”规定。
第13篇 模板支护安全管理措施
一、前言
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全国建筑安全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06年上半年由于施工坍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占22.6%,列“五大伤害”事故中的第二位。而由于模板支撑失稳所造成的坍塌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往往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形成较大的损失。从各地各种事故类型分析中就一再证明了这一点。为此,系统地学习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知识,研究模板施工的特点,更好地掌握模板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方法,应是目前防止模板坍塌事故、规范现场模板施工安全的重点。结合检查工作实际,笔者试图从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入手,浅谈对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粗浅认识。
二、模板工程在施工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重组(模)轻支(撑)
从模板工程现场来看,相当多的现场模板支撑搭设不够规范,如立柱间距变大;简化操作程序,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垫砖或其他脆性材料;有的立柱高度大于2m,只设置一道水平支撑等…。
从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看,有些方案设计比较简单:模板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不明确,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未详细注明;有的大跨度或高支模工程方案没有对模板和支撑系统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稳定性验算或设计计算。有的方案虽然对组模程序、模板加固方法、尺寸校验等交待明确,而对支撑系统却只交待“用φ48钢管搭设满堂架子”,至多提一句“架体应设纵横向水平杆”,有的甚至未提支撑…。
从模板施工管理方面看,有的施工负责人未按规范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向模板施工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对关键部位没有进控制,或虽经检查发现问题但未对问题进行跟踪,没有及时将发现问题一一整改,安全责任不到位…。
2、对模板施工缺乏经验
有的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管理员缺乏对模板施工尤其是大模板、高支模施工安全控制的认识,凭经验办事。对普通模板与高支模施工特点、技术与安全要求的差异心中无数,用一般方法进行高支模、大模板的施工控制。对标准层和非标准层的支撑设置及由此引出的安全控制要求掌握不够。
分析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管理缺位。施工检查力度不到,控制不严。二是施工技术知识掌握不全面。一方面施工技术人员只重视组模而疏于或不屑于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和计算,另一方面相当多的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大模板、高支模架体搭设等较深层次安全控制管理知识或对这些知识不求甚解。三是模板的制作与安装,由于不参与主体分部工程评定,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构件成型后即予拆除等原因,未能引起施工负责人的足够重视。四是模板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规范相对零散,部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运用起来不太顺手,致使该项管理工作在个别项目部处于相对较弱的状况。
三、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要确保模板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
1、模板工程施工前,要针对模板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方可施工。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及支撑体系,须经过专家组论证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行施工。
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应细致、具有操作性。模板种类及支撑材料要明确;模板接头方法、构造大样有施工祥图,大模板、高支模及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立柱、水平撑、剪刀撑的设置尺寸及要求均应详细注明等。
2、模板工程除了正确进行设计外,模板施工班组的选择只关重要,高素质的模板施工人员是保证模板优质、安全施工的先决条件。最好从本单位或先前与本单位有过劳务协作关系的队伍中选择。在选定班组后要与之签定劳务(承包)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要由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在批准的技术方案基础上进行编制,并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有施工负责人向操作人员进行落实;由施工现场安全员监督。要向操作者讲明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模板搭设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实告知操作者作业环境和操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并要严格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质量及规格要求是保证模板施工安全的关键。用木材作支撑材料时,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原木小头直径不能小于φ12cm,不能有腐朽变质、干裂或虫蛀等。
用钢管作支撑材料时,钢管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及《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普通3号钢的规定,壁厚3.5mm、3.0mm、2.5mm管材其轴向抗压强度分别为18.55kn、16.32kn、14.12kn,壁厚3.0mm、2.5mm,比3.5mm强度值分别下降12%、24%;要优先采用φ48×3.5钢管。凡是弯曲的钢管要调直,变形损伤和严重磨损的钢管不能使用。
所有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扣件,扣件活动部位要转动灵活、螺栓无滑丝,检验无损伤。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保证扣紧时接触良好,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65n.m时,不发生破坏。
4、在模板施工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模板专项技术方案,不准随意更改。如存在问题,要经模板设计人员同意或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首层地面为回填土时,不论是否坚实,作业前都要平整夯实,按支撑轴线铺通长垫板,其长度要至少能承受两个以上支撑点,不能使用砖及其它脆性材料铺垫。然后按设计间距搭设立柱、扫地杆,加设水平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要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0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要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立柱需加长使用时,最好采用对接,对接可比搭接的承载能力大2.14倍。
当模板施工为现浇多层结构时,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在同一垂线上,下层结构的强度具有承受上层结构荷载的能力。支架中每步水平支撑杆的端部,应利用已成型的混凝土柱、剪力墙结构等,将支撑系统与其进行水平拉结,以增加支撑系统的水平变形能力和整体稳定性。钢管扣件要用扭力扳手全部拧紧,没有松动、滑丝和损坏现象。
在支撑的最顶一层水平拉杆处要设置一道平网,保证模板制安人员的安全。
5、模板施工过程中,技术员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对重点部位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作业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确认。
6、模板验收后,在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时,要避免材料、机具出现集中堆放。以免支撑局部荷载过大而造成失稳坍塌。采用塔机吊运混凝土时,放料要均匀,不要堆放过高;采用小车推送混凝土时,要对通道底部支撑作加固处理,如加密立杆、缩小水平杆的步距,加剪刀撑或斜撑等;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要将混凝土泵管固定在支撑杆件上,以免混凝土泵的振动推力破坏支撑系统的稳定性。
7、模板及支撑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满足规范要求,同时要办理模板拆除批准手续。要按施工方案的拆卸程序有上而下逐层进行,后支的先拆,不能上下同时作业。拆除大跨度梁的支撑架,要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后浇带两侧的模板支撑架要保留两排立杆。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不能随意抛掷堆积过高。应设置警戒线和明显标志,并派人监管。
四、结束语
1、重视搭设方案的确定,是模板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2、建立科学准确的搭设方案设计,不能光*经验解决。
3、支撑体系和结构受力体系至关重要,是实施搭设施工过程的保证,有科学准确的设计计算还必须采取足够的构造措施来保证支撑的稳定性。
4、要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和监理人员共同进行及时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1、《关于公布2006年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通知》
2、陈伟城《预防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的措施》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第14篇 液氨安全管理技术组织措施
氨(nh3)为无色、有刺激性辛辣味的恶臭气体, 分子量l7.03, 比重0.597, 沸点一33.33℃ .爆炸极限为15.7% ~27% (容积) 氨在常温下加压易液化,称为液氨。与水形成水合氨,简称氨水,呈弱碱性,氨永极不稳定,遇热分解.1%水溶液ph值为11.7。浓氨水含氨28%~ 29%。氨在常温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易溢出,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故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危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通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人对氨的嗅觉阚为0.5mg/m ~ 1.0mg/m , 浓度50mg/m 以上鼻咽部有刺激感和眼部灼痛感,500mg/m0 上短时内即出现强烈刺激症状,1500mg/m 以上可危及生命,3500mg/in 以上可即时死亡 缺氧时会加强氨的毒作用。国家卫生标准为30mg/m 。液氨的险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窒息死亡;二是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一、安全监控
1、 日常监控: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法规规定得到有效的执行。
2、在液氨使用场所,包括液氨储罐区、压缩机房、氨蒸发器、液氨钢瓶储存区、钢瓶使用区和使用液氨的厂房均应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接至控制室(操作间)。
3、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液氨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的要求,建立在线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系统包括以下内容:液氨使用场所关键操作参数安全监控;液氨使用场所周边环境浓度变化监控与事故预警;现场设施风险评价与管理平台;基于事故影响范围和级别科学估计的企业应急救援系统;企业的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系统应和青岛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网络连接。
二、液氨的监控技术措施
1、液氨厂房设计建设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 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
2、液氨的运行液氨贮罐(槽)、管道、阀门应符合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项要求,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充装操作,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槽)总容积的70%。液氨的装卸应有安全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液氨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并对焊缝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探伤。液氨、氨气管道、阀门、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等材质、压力等级应符合石油化工管道安装设计的要求。
3、液氨的维护、检查、检验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必须接规定定期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妥善处理。
三、液氨监控的组织措施
根据氨的危害程度,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防护器具配置、负责人员培训及作业要求等工作。
组织体系构成
总指挥:蔡忠东
副总指挥:郭名富邓千逵
成员:郭名锦、王高安、巫远海、罗开勇、罗开石、谢才生、张中福、黎向前、谢纲材、黄绍尧、余承坊、黄美景、陈广泉、李秀生、邹扬东、黄召阳、谢才忠、谢纲桓、池帝清、张在愉、陈广波、郭成珊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图
组织体系成员职责
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的职责,处理事故,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事故处置组、现场警戒组、兼职消防队、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工作,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技术和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3)兼职消防组———负责指挥及组织实施因液氨泄漏造成的火灾的扑救、泄漏的堵塞、现场救助。
(4)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划定禁区的警戒指挥工作,维护治安,协调人员紧急撤离的安全疏散工作,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5)事故处置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果断有效的安全措施,控制消除危险,防止事故扩大,查清现场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参加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修经验教训;保障恢复生产。
(6)物资供应组———负责指挥及实施抢修、救援物资的供应调配工作以及实施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7)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工作,对中毒、受伤人员等现场抢救、初步救护处理、运送医疗、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组织工作。
防护器具配置
明确需要使用的防护器具配置的数量、检查频次、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管理责任人:罗开石,电话:其它内容见附件。
防护器具配置一览表
名称
数量
检查频次
干粉灭火器
2个
1次/天
防护服
2套
1次/天
氧气呼吸器
2个
1次/天
防毒面具
2个
1次/天
喷淋装置
1个
1次/天
洗眼器
1个
1次/天
液氨站安全知识的培训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在接受安全培训后,能熟悉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安全管理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氨储罐静电接地,防止静电积聚引发火灾爆炸。
5)氨储存和使用场所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器。
6)确保防护器具配置完好有效。
作业要求
液氨卸车方法:将槽车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分别与储罐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相接,先由气体压缩机通过气相管路从储罐中吸气、向槽车中排气,使槽车内的液氨由液相管路流向储罐;当槽车内的液氨不再向储罐中流动时,关闭储罐的液相进口,再由气体压缩机从槽车中吸气、向储罐中排气,在环境温度的作用下,槽车内残余的液氨汽化并排向储罐,直至槽车中的气相压力达到0.1mpa时,气体压缩机停机。本发明既能够保证环境不受污染,又可避免事故的隐患。而且卸车较彻底,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更加合理。
液氨卸车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 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 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6、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 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 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 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13、 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
15、 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16、 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淋降温。
21、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3、 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爆炸。
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
第15篇 公司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值、成本、消耗、质量、安全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工程施工领域,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使得总承包单位在机械管理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因此,做好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就对公司施工现场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谈谈看法。
一、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考核办法不健全
一是部分项目部缺乏完整、严格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的台账、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尚未完善,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管理无序。二是制度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有许多制度定得很原则,但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让人无所适从。表现在原则性、一般性的要求多,对不执行制度或违反了管理制度,缺乏具体强制性的规定约束。三是制度缺乏配套措施。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周详细致的严密系统,工程项目往往点多线长,设备、人员调动频繁,而施工企业却普遍存在着管理班子不全,人员力量薄弱等现象,制度和考核办法缺乏执行力度。
2、安装、拆卸资料不完善现象突出
部分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资料未经过项目部检查核验就直接上报到集团公司审核。资质不符合要求,方案不完整,签字不完善,相关的安全协议不合理等现象普遍存在。
2、管理人员专业不强,操作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严重缺乏优秀的机械管理人员,多数施工项目是由安全员或者其他人员兼机械设备管理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管理上混乱。二是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现象普遍。三是施工企业注重眼前效益,忽视长远利益,缺乏对特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不强。
3、设备维修保养滞后,浪费严重
目前公司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基本是从租赁公司租赁来的设备。一方面不少租赁设备单位对机械设备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缺少专职并常驻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与保养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现场,凭印象填写安全检查表,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一定的设备安全隐患,项目部缺少专人负责督促和日常工作的安排。
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并优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应坚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一是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为依据,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分清责任主体。二是梳理和优化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措施,细化梳理管理流程,并将管理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职责到人。同时,明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考评、奖罚措施,完善以常规督促、专项监督、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为有机整体的监督机制,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
2、加强设备租赁单位管理
选择一家好的设备租赁单位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施工项目在设备选型方面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优化选型,比质比价,比如:建立分包合格商名录,然后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严格筛选分包队伍,最终确定管理好、设备新、资质全、信誉好的合格设备单位。同时,全面落实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的考核力度。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设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较差的设备单位采取一定措施,督促其发挥管理优势。
3、 科学配备机械管理人员
合理配备机械管理人员是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前提和基础。施工企业应明确分管设备的领导,明确施工所需的设备管理和操作岗位,同时根据项目的特点,配备相应管理工作人员和有责任心、有管理经验、懂技术并且会操作的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这不仅会影响机械设备的技术使用,还直接关系到施工工程安全生产。
4、抓好各级信息反馈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租赁单位开展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全面检查工作,为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提供重要保障。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编制的使用计划,建立健全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台帐、信息卡和技术档案,随时准确地掌握项目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取证和维修保养情况。对工期紧、安全难度大、群塔作业多的项目,可以采用更加先进的管理技术,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与运行,如:对大型起重设备设备安装gps远程跟踪定位系统,了解全过程监控设备使用运转情况,监督设备是否在不具备施工条件下违章作业和记载统计设备日常使用运转记录,从而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5、强化过程管理与控制
一是要做好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施工企业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还要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让他们熟悉设备、熟练管理。
二是严格把好特殊工种的准入关。加强对特殊工种证件的审核力度。对进场的特殊工种,应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核实特殊工种证件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持假证上岗现象,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操作失误。
三是注重设备进出、场把关。机械设备进场前期,施工企业应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进行前期考察,对设备租赁单位的资质和实力进行核准,经查验合格后再履行入场手续,进出场机械设备必须执行登记备案制,租赁双方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是加强设备安装(加节)、拆卸过程监控。项目部、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委派专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现场旁站监督,项目部对安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资格证进行核查。监督安拆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的有权责令停止。
四是狠抓专项治理。公司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活动,按照“找问题、定措施、抓落实、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定期对项目部和设备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加强对设备的巡检、月检和专项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是贯彻以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为避免项目出现“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公司还应加强对设备单位、项目经理、机械设备管理员等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为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实处,公司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要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玩忽职守,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做到事故清,责任明。
机械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人员的全面参与,积极配合,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更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第16篇 纺织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纺织生产企业是生产棉、毛、麻纺织品和丝绸的企业。根据生产原料的不同,可分为棉纺、毛纺、麻纺和丝织等生产类型。纺织生产的原料如棉、毛、麻、蚕丝等,纤维细小,与空气接触面大,容易燃烧。棉、麻等还有阴燃和自燃的特性。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工序多,机械设备复杂,用电量大,有明火高温作业,而且会排放出大量尘埃,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纤维粉尘爆炸,所以纺织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较大。
下面就重点介绍棉纺织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
棉纺织生产企业是以棉花或化学纤维为原料,运用开松、分梳、并合、牵伸、加捻、卷绕及织造,整理等加工手段,将分散的不规则的纤维加工成各类织物的企业。
一、棉纺织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1.生产原料具有可燃、自燃性
棉花是一种多孔隙的植物纤维,其主要成分是纤维素,含量达94:5%。这些纤维素都是碳水化合物,具有可燃的性质。由于棉花的纤维细小,又有许多孔隙,与空气中氧的接触表面大,孔隙内又含有空气,因此哪怕碰上微小的火星,也能很快起火并迅速蔓延。棉花的着火温度比木材低,木材一般在295℃左右,而棉花仅150℃左右,棉花的燃烧速度比木材快16—25倍以上。
棉花又能自燃。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吸湿的特性,含有一定的水份棉花的导热性很差,热量散不出去,温度便升高,引起纤维霉变酸败,进一步分解氧化。于是,温度愈来愈高,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在没有外界火源和热源的情况下会发生自燃,沾染油污的棉花就更容易自燃。
2.生产工艺过程中具有火灾危险性
(1)冲击摩擦产生火花。在清棉过程中,开棉和清棉使用的抓棉机、混棉机、开棉机、清棉机以及除尘等机械设备,由于转速快、机械间隙小,如有坚硬杂物混入,或因机械零件失调、转动部件缺乏润滑等原因,就会摩擦发热或产生火星,引起火灾;梳棉机转速高,隔距小,易因撞击摩擦而起火;并条机的断头自停装置失灵,造成卷罗拉、卷皮辊不能自停,棉纤维卷在皮辊或罗拉上,经高速摩擦2-3秒,就会发热起火;织布车间机台多,震动大,环境潮湿,常有电线外露和电源缺相现象。同时,一些设备的转动部分、若转动不灵活,往往导致摩擦生热,引起火灾;精纺用的锭子转速快,一般在1500转/分以上,易摩擦发热。
(2)电气火花引发火灾。电气装置使用不当,会产生电火花而引起棉花着火;同时生产中较多地使用低压电源,易产生电火花;纺纱过程中棉纱易绕在槽筒轴上。自动纺纱机机台上虽然有安全电压(一般为36伏)的导电轨道,但短路及接触不良的电火花仍然是火灾隐患。由于纺纱时操作不当,或是纺纱后未切断电源,而被其它导电体触及,造成短路打火,络纱机开关触头与导轨铁条间产生的火花过大,均能点燃附近因清洁不良积聚的飞花而起火。
(3)整理用的电熨斗及洗油迹的溶剂使用管理不当,往往会发生火灾事故。
二、棉纺织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措施
1.清棉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清除杂质,杜绝隐患
①拆包时不得猛烈敲击包装用的铁皮、铁卡和铁丝,以免打出火星。拆下的铁皮等要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②混棉时应少量、小块混合,及时拣出原棉中的杂物。
③在进棉口输棉帘子前,应完善金属探测仪或磁铁,清除铁质杂物。
④在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后,要严格清点工具,发现工具不齐,不准开车;拆下的小零件不得乱放,应放在专门的小盒子里。
⑤回花、再生棉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回条应扯散使用,防止绕住机械轴头导致发热起火。
(2)机械间隙要准确,保证润滑,防止冲击摩擦生热
①所有伸出部分的伸出距离和内部间隙必须准确,符合工艺规范,以免增加抓棉阻力,摩擦生热而起火。
②所有零部件应紧固,以防松动,否则相互碰击易产生火花。
③帘子部分除径向隔距外,轴向位移也应严格控制,以防与墙板摩擦起火。
④吸棉除尘用的鼓风机,其叶片不得和机壳相碰,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棉尘燃烧。
⑤机械的转动部分要按时加油,保持转动润滑。
⑥轴承的油管要尽可能装在明处,以便于加油,并且做到油眼清、油管通,使需油的部位都得到润滑。为了防止油眼被堵塞因缺油摩擦而发热,宜采用滚动油承和含油轴承、
(3)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防止产生电火花
①电气路线和设备要符合防潮和防震要求;配电箱等应安装在不易碰撞的地方,并应有防护装置。
②电动机宜采用封闭式,进线必须有牢固的安全套管,皮带的松紧要适中。
③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经常维修,及时清除积聚的飞花。伸缩输棉管上装设的电线,因长期皱折,绝缘层容易损坏,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
(4)清除飞花,防止大量堆积
①应定期清除在车间和回风地道内的飞花和废花,滤尘室容易起火应与车间隔离,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刻关掉风机,并到滤尘室检查火情,及时扑灭。
②操作时,必须勤巡回,细观察,排除轴承、打手、轴头上卷绕的花絮、棉纱、棉条等。发现火苗应停止喂棉,继续输出,彻底予以扑灭,灭火后要检查棉花内部有无阴燃现象,以免复燃。
③拆包间的原棉存放量,应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并做到“先进先用”,防止原棉存放过久霉烂变质,发热自燃。
④机动车辆进入拆包间时,必须安装火星熄灭器。
⑤原棉和花卷不要靠近电动机、变压器和电气开关,以防被电气火星引燃。
2.梳棉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必须保持刺辊与给棉板、除尘刀、锡林、大(小)漏底及锡林与盖板、前后铁板、道夫的距离。要防止松动移位,以免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2)包针布前磨铁胎时不应太重,同时,应装隔离罩,防止火星飞出。
(3)磨针前应先清除针布的飞花,磨针不应太重,以免产生火星引燃飞花。
(4)采用斩刀剥棉的机台,斩刀油应定期加油,防止滑动轴承缺油,摩擦发热。
(5)金属针布的碰焊、电烙和电焊接必须有专人操作和负责监督。
(6)操作时,应防止断头造成道夫返花与锡林卡住而摩擦起火。
清扫擦车要彻底,尤其是设备上的飞花应清扫干净。
3.并条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并条机必须防止断头自停装置的电线短路,自停装置的吸铁线应定期检查、更换,防止铁芯卡住或落下,造成吸铁圈发热起火。
(2)操作人员应加强巡回,发现自停装置失灵,要及时处理,或安装报警装置,以防止罗拉绕花衣而导致摩擦发热起火。
4.精防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细纱机轴承的安装和加油可参照“清棉”工序。锭子为高速旋转的部件,必须定期加油。
(2)锭带断裂后应立即更换,以免缠绕滚筒发热起火。如已缠绕在滚筒上,应关车,等锭子停止旋转后才能更换。
(3)滚筒脱焊时会爆裂,应经常检修。
(4)落纱机导电扁铁应经常除锈,电刷与导电扁铁的接触也应经常检查,防止接触不良,产生火花。电刷前后应装小毛刷,以清除槽板上的飞花。擦皮辊电针在使用导电扁铁时,应防止因接触不良而冒火花。
(5)自动理管机运转时,须防止筒管轧进入机内,导致摩擦起火。
(6)自动小电动机应经常检查接线,谨防因清洁工作不当而使电线脱落或接头外露,造成短路起火。
(7)细纱辅助部门使用的涂料和溶剂,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危险品仓库。
5.浆纱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浆纱的附加剂中有强酸和强碱,要加强保管,现场存放不超天的用量,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2)烘筒式浆纱机的安全阀上严禁放置任何重物,以免加重负荷,造成安全阀失效。
(3)浆纱烘筒的构造、装置和运转,应符合锅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安全可靠。
6.织布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织布车间的电气线路的绝缘性能要好,电气设备应注意维修保养。
(2)踏综杆转子(铸铁件)如果回转不灵活,容易摩擦起火,应改用尼龙转子。
(3)中心轴踏盘托架轴承、弯轴轴承和中心轴轴承等高速运转部件,应保持转动灵活,中心对准;运转时不能缺油,以防摩擦发热,点燃飞花。
(4)加强清洁工作,及时清除车肚飞花。
7.整理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验布机、刷布机、折布机和打包机应保持运转灵活修,轴承不能缺油。
(2)电熨斗应安装指示灯和恒温装置。使用时应放在不导热不燃烧的基座上,下班时应切断电源,由专人收藏保管,锁在不燃材料制成的箱子里,并严格执行个人、小组和车间三级检查制度。
(3)清洗油迹的溶剂,如香蕉水、汽油,要少量领用,容器应加盖,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锁在专用箱子里。
8.滤尘设施和滤尘室的防火对策
滤尘设施和滤尘室内常有大量飞絮、棉尘,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
(1)滤尘室尽可能是单独建筑,如与车间毗连,应有隔离设施。
(2)滤尘设施风道风口附近不可存在杂质,要做到铁钉、螺帽等不准落地,严防被吸人风道,撞击产生火花。吸到风道内有金属撞击声,应立即认真进行检查。
(3)滤尘设施和滤尘室内飞絮、尘埃必须及时清扫,不可大量堆积。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关掉风机,并到滤尘室检查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