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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某物业公司职员考勤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职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1、每周工作时间按照相关岗位规定执行。
2、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班时间另定)。
3、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特性,非正常上班时间均需按排义务值班,值班人员各项纪律要求同正常上班。
(二)考勤签到
(1)员工工作日上、下班必须签到。
(2)在岗时不能做任何与岗位不相关的事情。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而未能签到的,应于到岗时签到,并注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交人事财务部备查。凡是既未到的又未说明原因的,一律以旷工论处。严禁代(托)人签到。
(4)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以内到岗者,作迟到一次处理。
(5)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下班者,作早退一次处理。
(6)旷工:无特殊情况,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未到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提前下班者,均作旷工处理(2小时内计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计旷工一天)。
(三)请、休假
1、病假
(1)病假一天以内的,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报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审批。事后应提交诊疗证明给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公司备查。
(2)病假一天以上的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审核批准(两天以上须经公司批准);事后应出具医院证明。
(3)突发性疾病可电话通知部门、管理处负责人,事后补请假申请单及医院证明。
(4)如没有按以上程序办理病假手续,而没有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事假
(1)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按程序报批后(审批程序与权限与病假相同),方可休假。
(2)部门、管理处负责人事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经理助理审批、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须电话向经理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如没有按以上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4)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因公外出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外出。如有外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员工外出必须由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2篇 物业公司职员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作好宿舍内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全体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入住和退宿规定
(一)凡本公司的员工需要入住员工宿舍的,均应向资源部领取《入住宿舍申请表》,认真填写经所在部门经理加具意见后,报资源部审批,按统一安排后方可入住。
(二)员工宿舍只安排员工住宿,任何人未经资源部批准不准接待外人留宿(包括非住本宿舍人员)。如经检查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如在留宿期间发生治安、盗窃等问题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入住宿舍的员工(值班员除外)每月缴交宿舍管理费(宿舍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缴交标准按办公室员工60元/月.人;屋村管理员、保安员30元/月.人。水电和煤气费用由员工摊分逐月在工资中代扣。
(四)员工离开公司或退宿时均应书面通知所在部门/管理处。各部门/管理处经理加具意见后,到资源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入住时所领用的公共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的将按物品原值给予赔偿。
二、住宿日常管理
(一)员工宿舍原则上按各部门/各管理处归口安排住宿。
(二)员工入住后经民主选举出室长报资源部。如室长已退宿应及时重新选举室长。
(三)室长职责
1、负责制定建立室内清洁轮值、卫生制度,督促当值人员每天打扫宿舍内的环境卫生。
2、负责监督住宿人员遵守住宿的有关规定。
(四)凡经审批同意住宿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房间床位安排。不能擅自调整或强占他人的床位。
(五)遵守卫生清洁轮值制度,保持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包括个人清洁卫生)是所有住宿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六)宿舍内的公共区域禁止摆放个人物品和其它杂物,衣物须按指定区域晾晒。
(七)爱护及正确合理使用宿舍内的各种公共生活设施和设备。
(八)不准向室外抛弃垃圾或杂物。
(九)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赌博和酗酒。
(十)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十一)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回宿舍。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及煮食、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十三)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违法活动。
三、处罚规定
(一)凡未经批准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宿舍。
(二)员工私带外来人员留宿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清理外,并扣罚当事人50元。累计满3次的取消入住宿舍资格。
(三)员工不遵守卫生清洁卫生轮值制度,一经检查发现或经投诉查证,扣罚当值人50元。月累计3次者取消入住宿舍资格。
(四)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回宿舍的,一经检查发现,除立即清理该危险品外,并扣罚当事人500元,取消住宿资格,如发生意外事故,同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一经检查发现,除没收电炉外,并扣罚当事人50元。
(六)人为损坏宿舍内的各种公共生活设施和设备的,除按修理或更新价值赔偿外,并给当事人100-500元的罚款处理。
(七)在宿舍区内从事各种违法活动的则交由国家执法机关处理。
第3篇 物业公司职员宿舍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作好宿舍内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全体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入住和退宿规定
(一)凡本公司的员工需要入住员工宿舍的,均应向资源部领取《入住宿舍申请表》,认真填写经所在部门经理加具意见后,报资源部审批,按统一安排后方可入住。
(二)员工宿舍只安排员工住宿,任何人未经资源部批准不准接待外人留宿(包括非住本宿舍人员)。
如经检查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如在留宿期间发生治安、盗窃等问题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入住宿舍的员工(值班员除外)每月缴交宿舍管理费(宿舍日常维修保养费用)。
缴交标准按办公室员工60元/月.人;
屋村管理员、保安员30元/月.人。
水电和煤气费用由员工摊分逐月在工资中代扣。
(四)员工离开公司或退宿时均应书面通知所在部门/管理处。
各部门/管理处经理加具意见后,到资源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入住时所领用的公共物品。
如有损坏或遗失的将按物品原值给予赔偿。
二、住宿日常管理
(一)员工宿舍原则上按各部门/各管理处归口安排住宿。
(二)员工入住后经民主选举出室长报资源部。
如室长已退宿应及时重新选举室长。
(三)室长职责
1、负责制定建立室内清洁轮值、卫生制度,督促当值人员每天打扫宿舍内的环境卫生。
2、负责监督住宿人员遵守住宿的有关规定。
(四)凡经审批同意住宿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房间床位安排。
不能擅自调整或强占他人的床位。
(五)遵守卫生清洁轮值制度,保持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包括个人清洁卫生)是所有住宿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六)宿舍内的公共区域禁止摆放个人物品和其它杂物,衣物须按指定区域晾晒。
(七)爱护及正确合理使用宿舍内的各种公共生活设施和设备。
(八)不准向室外抛弃垃圾或杂物。
(九)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赌博和酗酒。
(十)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十一)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回宿舍。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及煮食、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十三)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违法活动。
三、处罚规定
(一)凡未经批准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宿舍。
(二)员工私带外来人员留宿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清理外,并扣罚当事人50元。
累计满3次的取消入住宿舍资格。
(三)员工不遵守卫生清洁卫生轮值制度,一经检查发现或经投诉查证,扣罚当值人50元。
月累计3次者取消入住宿舍资格。
(四)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回宿舍的,一经检查发现,除立即清理该危险品外,并扣罚当事人500元,取消住宿资格,如发生意外事故,同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一经检查发现,除没收电炉外,并扣罚当事人50元。
(六)人为损坏宿舍内的各种公共生活设施和设备的,除按修理或更新价值赔偿外,并给当事人100-500元的罚款处理。
(七)在宿舍区内从事各种违法活动的则交由国家执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