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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规定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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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规定

第1篇 某物业保安岗位配备管理规定怎么写

物业保安岗位配备管理规定

1 目的:对保安岗位的配备进行有效管理,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所管理区域安全。

2 范围:保安人员所用对讲机、手电或应急灯、巡更棒、橡胶棒的管理 3. 职责:3.1保安队长负责保安岗位配置的管理。

3. 2保安人员负责正确使用岗位配置。

4 工作程序:

4.1对讲机的使用及管理:

4.1.1佩带:上班期间,对讲机一律挂置于右后侧腰装带上或持于左手。

4.1.2管理:保安队长负责对队员所持对讲机建立台帐,对每台对讲机进行统一编号。

各班长对本班对讲机的使用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1.3使用:使用人严格按规定使用对讲机,严禁私自改变频率;

严禁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严禁用对讲机相互开玩笑、讲脏话;

对讲机未使用时,任何持机者不准随意使用其他功能键,以免发出强烈电流声,影响他人通讯联络。

严禁任何队员用手提对讲机绳或摇晃天线。

4.1.4呼叫:保安队长负责制定岗位代号,凡遇工作之事需呼叫对方,一律使用代号,呼叫时口齿清晰,使用普通话,用语标准、简练,有礼貌,语气轻松自然,严禁大呼大叫,拿腔拿调,装腔作势,萎靡不振。

4.1.5交接:上下岗位交接时,各班长要认真检查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以便妥善处理。

4.1.6责任:持机者因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机头、电池、天线、功能键等)者,按价值给予赔偿。

在交接中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场处理。

4.1.7 在22:00时至次日07:00时每个岗位不少于每小时报更一次,对讲机的通话声应调小,尽量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4.3 橡胶棒的使用规定:

4.3.1 橡胶棒由保安班长保管,应做好备案登记;

4.3.2 使用时要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摆弄或转借他人使用。

无特殊情况不准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4.3.3 当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方能使用橡胶棒,橡胶棒使用后要详细登记上报备查;

4.3.4 橡胶棒只用于自卫或制止犯罪行为,使用时应避免敲击头部和要害部位。

4.4手电及应急灯的使用规定:持有队员在使用前应检查并保证手电或应急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使用时应避免直射对方的眼睛,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方能开启应急灯警报器。

4.5巡更棒的使用及管理:

4.5.1 巡更棒是巡逻人员采集各巡逻点数据(到点时间和次数)的主要装备,由班长统一管理;

4.5.2 巡更棒只能用于采集数据,禁作他用;

4.5.3 巡更棒的使用严格按相关使用说明书进行;

4.5.4 巡更棒每周按时送管理处读取数据一次。

第2篇 煤气岗位防火管理规定

一、距离要求

(1)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煤气发生炉与相邻厂房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与民事使用的建筑要在25米以上的间距。这是根据严格计算得来的一种安全距离。但是对于小于6000立方/小时的小型煤气站,相邻的厂房之间可以连接,但是要设置防火用墙,阻止燃烧。

(2)煤气发生炉是重点火灾危险场所,在划定的禁火区域内,设立禁火警示标志。

(3)煤气生产区(煤气厂房周围10米内、管道输送沿线为禁火区),严禁吸烟,不准将一切火种带入上述岗位区域,不准设立吸烟室。

(4)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特殊情况须进入上述区域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二、动火要求

(1)因检修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现场应有人监护,并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严禁无动火证作业,没有焊工作业证人员严禁作业。

(2)严格执行煤气岗位检修操作票制度。

三、规范要求

(1)作业人员应认真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指标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2)不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3)禁火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禁止进行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作业。

(4)不准用铁器工具敲击设备管道,不准撞击摩擦、不准将易燃物、硫化物、酸类及其他杂物带入生产岗位。

(5)严禁在发生炉、配电室及设备管道上放置和烘烤衣物,岗位使用的各种易燃材料,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6)巡检时必须由2人共同完成,并佩戴便携式co报警器;2人前后间隔距离为5米。

(7)严禁非本岗位人员进入煤气炉生产区,外来人员必须经同意,在指定人员引导下方可进入,同时做好记录。

四、煤气炉本体及附属设备要求

(1)设备防静电接地系统应保持完好,每年安排检验检测。

(2)空气呼吸器必须按要求保证在25公斤压力以上,以便出现煤气泄漏、发生火情时应急使用。

(3)煤气发生炉场所设置的手持和固定煤气检测报警仪,必须保证完好状态,随时监测区域内co浓度,更好地满足消防安全。

(4)煤气岗位所用电器设备、照明、控制装置,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得产生明火,不能用普通器材代替

(5)各种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并且处在完好使用状态。

(6)消防通道严禁堆放各种杂物,必须保证畅通。

(7)生产车间、厂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第3篇 液氯包装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1条 氯属于ⅱ级(高度危害)物质,直接接触氯气生产、储存、运输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 氯气生产、储存、运输等现场,应配备抢险器材,如六角螺帽、专业扳手、手锤、竹签、木塞等有效的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如过滤式防毒面具、隔离式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靴等。

第3条 定期清理滞留在反应设备和管道内的反应生成物,消除堵塞。

第4条 生产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

第5条 充装的液氯钢瓶,必须执行《气瓶安全检测规定》

第6条 设备、管道检修时,必须切断物料来源和传动设备电源,,然后泄压,放尽物料,进行气体置换后,取样分析气体合格,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需动火时,必须事前办理动火手续。

第7条 液氯的充装压力不得超过1.1mpa。

第8条 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的附近。

第9条 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

第10条 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第11条 液氯钢瓶的充装安全应遵守如下规定:

1. 充装前要校准计量衡器,检查台面和计量杠杆。充装用的�器每三个月检定一次,确保准确。

2. 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钢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缺陷和异物,方可充装。

3. 钢瓶充装系数为1.25㎏∕l,严禁超装。

4. 充装后的钢瓶必须复验充装量。两次称重误差不得超过充装量得1%。复磅时应换人换衡器。

5. 充装后的重量均应登记,作为使用期中的跟踪档案。

6. 出库前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必须注明:瓶号、容量、重量、充装日期、充装人和复磅人姓名或代号。

7. 钢瓶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① 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别。

②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③ 新瓶无合格证。

④ 超过技术检验期限。

⑤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⑥ 瓶阀和后封头丝堵上紧后,螺口外漏不足三扣。

⑦ 瓶体温度超过40℃时。

⑧ 液氯钢瓶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及凹凸不平现象。

第11条液氯钢瓶的储存安全应遵守如下规定:

1. 钢瓶禁止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

2. 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必须分开放置,禁止混放。

3. 每天包装完的重瓶不允许放在现场,必须要求司机拉走。

4. 充装量为500㎏和1000㎏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第12条 液氯钢瓶的运输安全应遵守如下规定:

1. 钢瓶装卸、搬运时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严禁撞击。

2. 充值量为50㎏的钢瓶装卸时,要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

3. 充装量为500㎏和1000㎏的钢瓶装卸时,应采取起重机械,起重量应大于瓶体重量的一倍,并挂钩牢固。严禁使用叉车装卸。

4. 起重机械的卷扬机要采用双制动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严禁外来人员动用起重机械,每天使用完起重机械必须断电后方可离岗。

5. 夜间装卸时,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3条 液氯充装过程中的泄露应急措施:

1. 液氯钢瓶泄露时,严禁想瓶体喷水,应立即转动气瓶,使泄露部位朝上,位于氯的气相空间。

2. 瓶阀密封填料泄露时,应查压紧螺帽是否松动或拧紧压紧螺帽;瓶阀出口泄露时,应查瓶阀是否关紧或关紧瓶阀,或用铜螺帽密封瓶阀口。

3. 瓶体泄露点为空洞时,可使用竹签、木塞、止漏器堵漏处理。

第4篇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中直接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系公司所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管理规定的总则,适合所有员工、所有设备的安全操作。具体设备、工种的特别安全操作事项由具体设备、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第三条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编制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严格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工艺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由工艺及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修订完的规程应经过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总公司备案。重要内容的修订需经总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临时改变或调整工艺指标,应由工艺管理部门或以书面下达,操作人员应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第六条临时改变或调整操作规程,应由工艺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第八条设备上的安全附件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九条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第十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设备、设施和工具。

第十一条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第十二条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处在异常、紧急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第十三条 停机后再开车的设备,应先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备齐、合格后,由班组长下令开车。

第十四条 开车前及开车后,应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状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相关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应处在完好、显示正确的状态。

第十五条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倒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输送有毒有害物料,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十六条 保温、保压、输送危险物品的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开车运行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十七条 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

第十八条 设备开车前或运行过程中,必要时可停止一切检查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第十九条 重要设备开车前应制定开车方案。

第二十条 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开关先后顺序、升降温、升降压、加减负荷的幅度等要求。

第二十一条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或中止开车,并向上级报告,严禁强行开车、强行运行。

第二十二条 重要的设备,停车时,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应按要求的步骤进行。

第二十三条 设备卸压时,应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第二十四条 冬季停车后,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应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第二十五条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第二十六条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快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七条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按规定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存放危险物品。

第二十八条 对于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应有安全技术措施;使用危险物品的相关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 生产中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改革工艺技术,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危险品溢散;尽量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漏。

第三十条 个人防护措施。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公用的防护用品和器具由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有效;禁止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在剧毒物品场所,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第三十一条 着装规定。在生产区域,所有人员不得穿拖鞋。女工不得穿高跟鞋和裙子,男工不得穿背心和短裤。

第三十二条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第三十三条 有酸碱设备和储存容器的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夜间无照明,禁止操作。

第三十四条 凡从事酸碱作业的操作工、搬运工、装卸工等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防酸手套、护目镜、面罩、围裙等)防止化学灼伤。

第三十五条 凡使用酸碱的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零星的酸碱容器,不许随地乱放。存放地点要挂有酸碱危险的标志牌。

第三十六条 如稀酸碱溅到衣服和皮肤上时,应用大量流动净水冲洗。溅到眼睛内时,应认真用净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的,应马上去医院治疗。

第5篇 岗位工种保健管理规定

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的辅助性保护措施,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健康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划分保健等级,主要根据生产现场各类有毒有害因素性质,监测浓度(强度)、接触时间和方式,按四个等级划分,一等:10元/日、二等:9元/日、三等:7元/日、四等:5元/日。劳务公司保健不做调整。

2.实施细则

2.1因技术改造、工艺、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需调整保健等级时,必须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2.2因公外出、外勤(如兰州办事处、河口南货运站等),已支付差旅费补助的不再支付保健。

2.3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仍在公司者,如:文体活动、脱产学习等按四等保健发放。

2.4不出勤(病假、事假、公休假、产假、探亲等)从离开岗位之日起停发保健。

2.5生产车间因故停产后继续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根据实际情况,由系统领导认可,降1-2个等级;中小试验结束后或中断时,继续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一律降一个等级发放。

2.6借调到其它车间、部门工作,由借调单位考勤,按借调单位保健等级发放。

2.7干部参加化工岗位倒班者,按该岗位保健等级发放。干部值班不提高保健等级。

2.8二十四小时以内的加班加点,不另发保健。

2.9除生产部、机械工程部、安全环保监察部、技改办、建安公司、电气车间、仪表车间、质检中心及各生产车间外,其它单位和部门在双休日加班不支付保健(经公司批准的法定节假日出勤除外)。

2.10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在住院期间,支付伙食补助费的不支付保健,无伙食补助费的支付保健,在家休息期间,按原保健等级发放。急性中毒与工伤患者,在住院期间,支付伙食补助费的不支付保健,无伙食补助费的支付保健,出院后凭出院证(通知书)准许的休息天数发给保健,急性中毒未住院者,按第一张诊断书准许的休息天数发给保健。

2.11专职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在调整或停止工作后,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三个月,三个月后按所调岗位保健等级发放,休假不足三个月的按正常出勤发放保健,超过三个月停发保健。

3.各级领导根据本规定严格管理,不得任意改变,如发现弄虚作假,违犯本规定者,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4.各单位应责成专人负责享受保健岗位人员、天数的考勤,保健发放电子版报安环部留存,并经安环部审核认可后报资产运营部。

5.独立法人的子分公司参照此规定及等级标准调整本单位岗位(工种)保健等级,并报安环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6.保健费不得与其他津贴、奖金捆在一起再行分配。

7.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之日起执行,原有的保健制度同时废止。

8、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解释。

第6篇 保安岗位配备管理规定(二)

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保安岗位配备管理规定

1、目的

对保安岗位的配备进行有效管理,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所管理区域安全。

2、范围

保安人员所用对讲机、手电或应急灯、巡更棒、橡胶棒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队长负责保安岗位配置的管理。

3.2保安人员负责正确使用岗位配置。

4、工作程序

4.1对讲机的使用及管理

4.1.1佩带:上班期间,对讲机一律挂置于右后侧腰装带上或持于左手。

4.1.2管理:保安队长负责对队员所持对讲机建立台帐,对每台对讲机进行统一编号。各班长对本班对讲机的使用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1.3使用:使用人严格按规定使用对讲机,严禁私自改变频率;严禁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严禁用对讲机相互开玩笑、讲脏话;对讲机未使用时,任何持机者不准随意使用其他功能键,以免发出强烈电流声,影响他人通讯联络。严禁任何队员用手提对讲机绳或摇晃天线。

4.1.4呼叫:保安队长负责制定岗位代号,凡遇工作之事需呼叫对方,一律使用代号,呼叫时口齿清晰,使用普通话,用语标准、简练,有礼貌,语气轻松自然,严禁大呼大叫,拿腔拿调,装腔作势,萎靡不振。

4.1.5交接:上下岗位交接时,各班长要认真检查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以便妥善处理。

4.1.6责任:持机者因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机头、电池、天线、功能键等)者,按价值给予赔偿。在交接中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场处理。

4.1.7 在22:00时至次日07:00时每个岗位不少于每小时报更一次,对讲机的通话声应调小,尽量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4.3 橡胶棒的使用规定

4.3.1橡胶棒由保安班长保管,应做好备案登记;

4.3.2使用时要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摆弄或转借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准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4.3.3当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方能使用橡胶棒,橡胶棒使用后要详细登记上报备查;

4.3.4橡胶棒只用于自卫或制止犯罪行为,使用时应避免敲击头部和要害部位。

4.4手电及应急灯的使用规定

持有队员在使用前应检查并保证手电或应急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使用时应避免直射对方的眼睛,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方能开启应急灯警报器。

4.5巡更棒的使用及管理

4.5.1巡更棒是巡逻人员采集各巡逻点数据(到点时间和次数)的主要装备,由班长统一管理;

4.5.2巡更棒只能用于采集数据,禁作他用;

4.5.3巡更棒的使用严格按相关使用说明书进行;

4.5.4巡更棒每周按时送管理处读取数据一次。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第7篇 门岗秩序维护岗位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化管理各小区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值班工作,加强对大门出入口的人、车、物等检查和控制,提高秩序维护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各物业管理处门岗秩序维护工作。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各管理处门岗秩序维护工作的指导、监督。

3.2 管理处经理(秩序维护主管)负责秩序维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

3.3 秩序维护值勤人员按操作规范要求实施。

4、工作步骤和方法

4.1 上岗值勤

4.1.1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好接班工作。

4.1.2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值勤要精神饱满,勤观察,勤思考,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守岗位。

4.2 人员出入管理。

4.2.1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3个月内,一般应熟悉管理处所有业主(住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楼室号、人口状况、相貌特征、常规出入小区时间等。

4.2.2 各门岗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应与业主(住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提供热情服务。

1) 当熟悉业主(住户)出入大门时,应主动向其问好、致意;若感觉生疏时,应上前询问,确认后放行;

2)当发现双手提(拿)着重物的业主进出大门有困难时,应主动询问是否需要提供帮助,当需要时,可联络有关人员提供帮助;

4.2.3 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大楼)应严加控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1)对来访人员问清所找业主的姓名、楼室号,秩序维护人员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放行,然后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楼室号、时间、进入人员数量,并注意其离开时间或告知来访人员离开小区时尽可能通知一下,必要时可呼有关人员陪同;

2)若遇上级领导前来指导或参观或执法的人员进入小区时,应确认其有效身份证件,并报告管理处经理,要有管理处经理口头和书面批准,然后将外来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备查 ;

3)对于送货(快递)人员进入小区时,秩序维护人员应查看“送货单” 并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可进入;离开小区时,要检查带出货物,确认业主(住户)的签名,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对于装修人员到小区工作,必须持黄、白两个《临时出入证》,按期限凭证出入小区。进小区时,黄色《临时出入证》交秩序维护人员,仔细核对«临时出入证»上的照片、姓名、印章、签发时间等方可进入,凡无证者或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放入小区;出小区时,凭白色《临时出入证》再领回黄色《临时出入证》,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5)对于服务人员(如公用事业类、售后服务等)进入小区,应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包括其公司发出的“派工单”或“施工单”,必要时打电话至其单位确认后放行,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包括大件工具),必要时要报告管理处经理;

6)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服务业人员〔如邮递人员、送奶员、保姆等〕需要经常出入小区人员,秩序维护也应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进出登记;

7)遇可疑人员须仔细盘查,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告;

8)对于产品推销等一切闲杂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大楼)。

4.3 车辆出入小区的管理

4.3.1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维持小区/大楼门口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引导要及时,手势要规范;

4.3.2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熟悉管辖区所有业主和住户车辆情况,包括:姓名、住楼室号、车牌号、车颜色、常规出入小区时间等。

4.3.3 若看到前挡风玻璃上放有本小区的“停车证”,并确认是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时,可自然放行,停放在规定的车位上;

4.3.4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严格控制,并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时,秩序维护人员应发放《临时停车证》给驾驶员,询问来访人员所找业主的姓名、楼室号,秩序维护人员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放行,然后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并通知车管员或相关人员引导停放在临时车位上;当车辆离开小区时,应收回《临时停车证》,根据记录的停车时间按《车辆管理操作规范》规定收取停车费,;

2〕若是搬迁、运送货物的大货车或三轮车进入小区时,进门时问清来车单位和业主姓名及楼室号,与业主(住户)对讲确认后,发放《临时停车证》, 登记《车辆进出记录表》,通知巡逻人员或相关人员引导停放在临时车位上;出门时要收回《临时停车证》,凭货物单或业主出据证明放行,并严格监督,发现有损坏物业事故,立即报告管理处处理。

3〕特种车辆进入小区,秩序维护应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包括其公司发出的“派工单”或“施工单”,必要时打电话至其单位确认后放行,并在《车辆进出记录表》上做好登记,必要时要报告管理处经理;

4.4 物品进出小区管理

4.4.1凡是业主(住户)的大件贵重物品由外来人员搬出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检查,核对业主(住户)填写的出门凭证,必要时与业主(住户)对讲确认,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对于办公楼中办公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要求出示并收取其公司有效的出门凭证方可放行;

4.4.2 若是公司员工携带公司物品出门时,秩序维护要求其出示并收取部门或管理处负责人出具的“出门凭证” 方可放行;

4.4.3 对送货人员或送货车辆出门离开小区时,秩序维护人员要查看带出货物,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或《车辆进出记录表》备注栏上做好记录,如:带出货物、物品数量等记录后放行,必要时与业主取得联系;

4.4.4 对于上门维修和售后服务人员离开小区时,应查看其带出物品与带进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做好记录。

4.4.5 对装修、售后服务人员携带材料、大件工具离开小区时,应查看其带出物品与带进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若属调换、退货,要有业主(装修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放行,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或《车辆进出记录表》 上做好记录。

4.4.6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检查出的违章装修材料、物品,必须严格阻止其进入小区,不听劝阻立即报告管理处。

4.5 突发事件处理

4.5.1 秩序维护人员平时应加强秩序维护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施策的能力,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及时稳妥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应熟悉小区地形,掌握房屋布局、设备设施的性能和运作概况,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以迅速赶往现场。

4.5.2 如遇突发事件时(如:火灾、案情、事故等),应果断处理,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按“突发事件预案”操作执行。

1)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立即报警110,并报告管理处经理和公司领导;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合公安人员把好大门,加强人员进出控制,妥善保护发生案件现场,以免证据破坏;

2)发生火灾,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报警119并报告管理处经理和公司领导;

3)如遇雷雨、洪水、冰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门卫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4)如遇辖区内业主有急重病人求助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可协助报急救120;

5)如遇辖区内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要呼巡逻秩序维护前往,进行劝阻,切忌卷入。

4.5.3 辖区内发生任何事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有人看守电话,保持与公司和外部的联系,切记不能岗上无人。

4.6 业主投诉处理

当接到业主投诉电话或业主本人到值班室投诉时,秩序维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记录,按《业主沟通、访问、投诉处理管理程序》处理。

4.7 门岗秩序维护工作记录

4.7.1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做好《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和《车辆进出记录表》。

4.7.2管理员负责每月将《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和《车辆进出记录表》归档保存。

4.8 秩序维护文明值勤、门岗秩序维护服务监督、秩序维护器械管理、门岗秩序维护交接班分别按《秩序维护文明值勤操作规范》、《秩序维护服务检查细则》、《秩序维护用品、用具、器械管理规定》、《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操作规范》执行。

第8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防火三级检查制度的内容

(1)仓储部经理每月检查一次;

(2)仓库主管每周检查一次;

(3)仓管员每日检查一次。

2、火灾事故三不文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汽车应配备的灭火装置

(1)干粉灭火机

(2)泡沫灭火机

(3)石棉被

4、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库房消防设施有以下规定:

a.库房内应设消防室内给水,同一库房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b.超过四层的库房,其室内消防管理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合器150米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池。

c.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o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内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关于库房内消防器材的配备与设置,应严格贯彻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规定。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5、仓库监时用火的要求

(1)要持有消防部门的动火证

(2)要设专人看管

(3)要有防范措施

6、发生火警后如何报警

发生火警后立即拨通119,并向警员拨讲清以下内容:

(1)讲清门牌号码、单位、着火部位

(2)讲清什么物品着火

(3)讲清火势大小

(4)讲清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7、如何保护火灾、火警现场

(1)要根据火场大小的范围划定保护区域

(2)要指定专人看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火灾扑来后不要翻动现场实物或在火灾刚发生时对移动的物品要记清称动前的位置,形态

(4)对重大疑点要特别监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情况

8、班后防火“五不走”的内容

(1)交接班不交接清楚不走;

(2)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

(3)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

(4)可燃物不清理干净不走

(5)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9、防火“六不准”的内容

(1)在严禁吸烟的地方,不准任何人吸烟;

(2)生产、生活用火要有专人看管,用火不准超量;

(3)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违反规定擅离职守;

(4)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不准违反规定;

(5)教育员工不准带处人进入库区;

(6)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

10、仓库管理“十不准要求”

(1)不准设办公室

(2)不准设休息室

(3)不准住入

(4)不准可燃材料搭建搁层

(5)不依次为使用碘钨灯

(6)不准使用日光灯

(7)不准使用电炉子

(8)不准使用电烙铁

(9)不准使用电熨斗

(10)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9篇 大厦物业岗位防火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物业岗位防火管理规定

一、弱电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机房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

5.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保养。

6.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断应切断的电源,关闭门窗,方可离开。

二、电话总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本机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用汽油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销,必须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巡视,做好纪录。注意各种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机房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7.离开机房时,应关闭照明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三、电传、打字、复印室防火制度

1.电传、打字、复印室内(包括商务中心)禁止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

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易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插头(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

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能离开。

4.工作人员要熟记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经常保持其清洁灵敏,并不得随意挪动。

四、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剧毒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严禁吸烟。

4.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需经保安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电梯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机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严禁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保安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5.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严禁随意移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小火。

6.电梯机房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六、锅炉房防火制度

1.房内禁止喝酒、睡觉,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遵守锅炉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离职守。

3.禁止在锅炉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房和分装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保持灵敏有效。

5.对锅炉房的炉体、各种管道、阀门、烟道、水位表等,做定期检查记录在案,发现有裂缝、空隙或漏热等不良情况,要立即报告工程部进行检修,必要时,先切断电源、煤气。

6.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逐级逐人逐项落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检查纪录,防止因错误操作或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准随意挪动。

8.锅炉房内气体管道阀门及喷油管是重点防火部位,应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9.一旦锅炉房发生火警,立即关闭供气阀门及电源。

10.密切跟消防控制中心联络并汇报最新情况。

11.一旦大楼起火,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听候指挥部的指令。

七、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本室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

3.值班人员班前、班中禁止饮酒,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走道等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有火情时,应听从灭火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电源,投入紧急发电运行。

8.当班时,遇有火情应首先通知消防中心,并采取措施,以防火势蔓延,当接到火警通知时,应按预定安排各就各位。

八、天然气调压站防火制度

1.站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站内设备有无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

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4.室内要铺设胶皮地面,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5.应在调压站附近明显处设置'严禁烟火'标志。调压站周围严禁使用明火,要经常打开窗户,保持站内空气流通。

6.严禁在调压站内拉设临时电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灯)应采用防爆装置等。

7.站内配备的灭火器要放在明显易取处,保持清洁,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

8.应掌握调压站内煤气报警器的使用方法,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修理。

9.为了保证维修安全,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10.如发现火警,立即通知天然气公司,并关闭燃气阀门。

11.如果楼内发生火警,工程部应根据灭火指挥部的命令

,关闭调压站天然气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作进一步协助。

九、危险品库防火制度

1.除执行一般库房的防火制度外,应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3.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4.对存放的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包装容易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5.定期检查库房内电气、照明设备,做好修理、更换工作。

6.在库房内开启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严禁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

7.库房区域严禁明火。

十、车库、车场防火制度

1.按时清扫车库、车场地面上的垃圾和废弃物,以防遇有火种发生火灾。

2.车库、车场禁止堆放各种包装物及汽油等其它易燃品。

3.禁止将擦车用的油棉丝和车内脏物往车库或车场里乱扔乱倒,要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并定期清理。

4.禁止在车库、车场内维修、保养车辆。

5.车库、车场内严禁吸烟。

6.司机要按顺序停放车辆并保持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

7.出现火情要及时疏散车辆,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

8.每个司机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更衣室防火制度

1.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

2.更衣柜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张及其它可燃品。

4.不准乱拉临时线及在室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十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是对草、纸及布包装的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行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安装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作业。

6.每年至少要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线路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换、维修。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五十厘米;

b、灯距:货距灯五十厘米;

c、墙距:货距墙五十至八十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十至二十厘米;

e、垛距:货与垛之间为一百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一点五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

十三、餐厅防火制度

1.在餐厅服务中,要注意宾客乱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收台布时防止夹带火种而引起险情;在清理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头用水浸湿后,再倒入垃圾桶。

2.餐厅的出入口及通道不准堆放物品或堵塞,且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服务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在发生火灾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十四、中控室防火制度

1.室内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防火要求。

2.室内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4.严禁在室内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擦拭机器不得使用易燃液体。

6.严格按规程操作,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专业人员予以排除。

7.保持室内卫生,做好防尘、防静电工作。

第10篇 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助手岗位管理规定

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助手岗位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鼓励和支持研究人员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顺利完成科研项目,特设科研助手岗位,并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科研助手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请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其完成科研项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助手)。

二、研究人员所主持的科研项目需配备助手,且其经费具有支付助手劳动报酬能力的,可申请配备助手。

三、助手人选要求: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选定相应学历、资历、身体健康人员。

四、助手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科研项目相关工作,完成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助手聘用期限: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决定。

六、助手福利待遇: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参考院内合同人员相关标准,与拟聘人协商后,报人事部门确定。所需经费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均由项目负责人在其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七、审批程序及合同管理:科研项目负责人将选定助手的申请材料报人事部门审核,由人事部门呈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批准后,人事部门按规定与助手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若少于一年以月为计算单位,按院内合同人员进行管理。助手聘用期间归属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科室管理。

八、助手的相关待遇由医院统一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由人事部门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经科研项目负责人确认后,由财务部门定期从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中扣除。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百货公司部长主任行政科室人员岗位纪律管理规定

百货公司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岗位纪律管理规定

为了发挥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岗位工作效率,使企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特制定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岗位纪律及日常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大家对每项规定要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岗要求

1、上岗时间一律以一楼石英钟时间为准。

2、行政科室人员必须在早晨点名前五分钟到服务台前整队,然后到指定点名场所参加点名。

3、上晚班人员上、下班,早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正常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必须准时到营运部签到。签到要求,(1)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到,对未履行签到手续者按旷工处理。(2)不许代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对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员均视同迟到或早退,分别给予10元处罚。

二、外出规定

1、出差要求

因公事出差,要求各营运部由一位部长带队同去,另一部长在单位主持工作。填好出差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提前一天送交到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如发现未能履行上述手续而先外出后补单者一律按事假对待,并不享受本次外出补贴,更不允许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如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2、市调要求

因业务需要作市场调查,先经本部负责人批准填写好市场调查外出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出。经检查没有按规定填写市调动态表而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离岗要求。

工作时间个人确实有事需要离岗时,由本人书写离岗假条,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对于离岗的往返时间办公室做好详细纪录,以备考核。离岗处理办法:正常履行离岗手续的,累计200分钟扣半天工资;累计400分钟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如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中途私自脱离岗位30分钟以内者,按中途脱岗对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对待。

三、请假规定

有事(病)需请假,本人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一天将假条送交办公室。(主任请假由本部负责人批准;部长请假由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应先打电话与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经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委托同事代理填写假条。委托代理人第一时间填写假条交主管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公司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周六、周日要求不许休假,特殊情况上报公司审批。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对待。

四、用车规定

因业务需要用车外出、进货,由营运部长向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提前申请,经审批后统一安排外出车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如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者,费用自负不予报销。

五、部长、主任值勤规定

1、要求各部部长,要以身做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所有部长必须在早7:30前到岗(经批准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由每个营运部每天派一位部长配合公司领导(早7:30-7:50)在公司门口迎接员工,另一位部长与员工一起进店,负责主持早会工作。

2、要求部长、主任全部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任何人决不允许私自上连班,如有私自上连班,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午连班,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各营运部正、副部长必须分别按早、晚班值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勤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如有出差、休假)方可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否则不允许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如不按规定值勤,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12篇 某物业保安岗位配备管理规定

物业保安岗位配备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保安岗位的配备进行有效管理,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所管理区域安全。

2 范围:

保安人员所用对讲机、手电或应急灯、巡更棒、橡胶棒的管理

3 职责:

3.1保安队长负责保安岗位配置的管理。

3.2保安人员负责正确使用岗位配置。

4 工作程序:

4.1对讲机的使用及管理:

4.1.1佩带:上班期间,对讲机一律挂置于右后侧腰装带上或持于左手。

4.1.2管理:保安队长负责对队员所持对讲机建立台帐,对每台对讲机进行统一编号。各班长对本班对讲机的使用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1.3使用:使用人严格按规定使用对讲机,严禁私自改变频率;严禁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严禁用对讲机相互开玩笑、讲脏话;对讲机未使用时,任何持机者不准随意使用其他功能键,以免发出强烈电流声,影响他人通讯联络。严禁任何队员用手提对讲机绳或摇晃天线。

4.1.4呼叫:保安队长负责制定岗位代号,凡遇工作之事需呼叫对方,一律使用代号,呼叫时口齿清晰,使用普通话,用语标准、简练,有礼貌,语气轻松自然,严禁大呼大叫,拿腔拿调,装腔作势,萎靡不振。

4.1.5交接:上下岗位交接时,各班长要认真检查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以便妥善处理。

4.1.6责任:持机者因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机头、电池、天线、功能键等)者,按价值给予赔偿。在交接中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场处理。

4.1.7 在22:00时至次日07:00时每个岗位不少于每小时报更一次,对讲机的通话声应调小,尽量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4.3 橡胶棒的使用规定:

4.3.1橡胶棒由保安班长保管,应做好备案登记;

4.3.2使用时要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摆弄或转借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准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4.3.3当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方能使用橡胶棒,橡胶棒使用后要详细登记上报备查;

4.3.4橡胶棒只用于自卫或制止犯罪行为,使用时应避免敲击头部和要害部位。

4.4手电及应急灯的使用规定:

持有队员在使用前应检查并保证手电或应急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使用时应避免直射对方的眼睛,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方能开启应急灯警报器。

4.5巡更棒的使用及管理:

4.5.1巡更棒是巡逻人员采集各巡逻点数据(到点时间和次数)的主要装备,由班长统一管理;

4.5.2巡更棒只能用于采集数据,禁作他用;

4.5.3巡更棒的使用严格按相关使用说明书进行;

4.5.4巡更棒每周按时送管理处读取数据一次。

z城管理部保安部

第13篇 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度

一、征稽处职责范围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两费”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分解,下达“两费”征收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完成征费任务,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3、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负责“两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

4、负责财务、费收、劳动工资各项统计报表的编制,综合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5、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本单位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6、负责各项报表、帐册、票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发放和核销工作。

7、负责全区(市)征稽车辆、微机、传真机、无线电等设备的运用和管理,保证微机台帐和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处机关行政机构、岗位设置

三、处长职责

1、带领全处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全市征稽系统对国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带领全处职工依法征费,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费(税)计划任务。

3、坚持行政领导下的集体分工负责制,不断地改进领导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副处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支持工作。

4、负责组织分解,下达公路规费征收计划,并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5、负责公路规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

6、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7、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和处务会议,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布置,及时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注重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费收内来,综合档案和稽查管理水平。

8、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同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9、加强党政联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征费管理水平。

四、处副处长职责

1、按照具体分工,抓好各项分管工作,并对处长负责,当好助手和参谋,积极搞好配合,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

2、抓好各分管科室的管理工作,针对各个时期情况定期拟定出工作计划,在征得处长的意见后,再组织实施。

3、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注重集体领导下的分工协助问题,在副职分管工作中出现交叉的情况下,要做好相互研究,通气工作。

5、对处机关的各项改革、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要积极参与,共同决策,并认真贯彻落实。

6、共同抓好全处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处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党委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7、处长因公出差,不在处时,受处长之托,代为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五、规费征收管理科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规费征收政策、法规负责检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负责规费计划的测算和分解,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规费收入财务和车辆统计管理工作,及时上解入库费款,按时报送财务及统计报表。

4、负责规费票证管理工作,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5、开展规费征收政策研究工作,制定辖区规费征收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征稽所征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及时收集、整理规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费动态信息,随时为领导提供决策数据。

7、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开发、运用、指导和管理。

8、负责对全市在籍车辆及进、出驻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费源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规费征管中的日常工作。协调好“两费”征收工作中的配合问题,探讨“两费”征收的新办法和新手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规费征收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科室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正确掌握、执行国家规费征收法规、政策,及时测算、分解规费征占苹碚鞣压ぷ魅粘j挛瘢斡胝鞣压ぷ髦卮笪侍獾木霾撸焙昧斓疾文薄br>;

3、负责全市规费征收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拟出期间工作计划,按时完成规费征收计划和上解任务。

4、准确掌握全市规费征收政策和计划进度情况及动态,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加强对全市征稽部门费收政策法规的执行指导和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规费会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执行规费征收政策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未能”规范地制订各项会计凭证、帐表、整理、保管好财务栏案,并按规定时间送交档案室存档。

3、负责全市规费收入票据审核、及时记帐、算帐、对帐,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4、认真审核各所规费收入情况,做好全市规费收入汇总、分析工作,按时编报规费报表。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6、负责指导规费会计财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规费征收管理科出纳员职责

1、遵守会计法规、协同会计搞好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法”认真做好记帐、算帐工作,确保帐务整洁、规范。

3、及时与银行核对帐款,做到日清日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定期编制银行对帐调节表。

4、按规定及时催促各所上解规费收入费款,办理银行转帐手续,做好规费收入入库工作。

5、执行上级解款计划,按规定做好费款上解工作。

6、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和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九、规费征收管理科票证员职责

1、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建立票据领发帐薄,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票据领用、发放的规章制度。

2、掌握各所票证使用情况,及时制定票证发放计划,负责在省局领取所需票据,保证各所规费征收业务的票证使用。

3、认真保管库存票据,做好存放整洁、帐目清晰,领取方便,不出差错,做到领、存、发、销相符。

4、指导各所票证使用工作,及时清理过期旧票,编造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动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规费征收管理科统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规。

2、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按上级要求指导各所统计工作,及时催促各所按期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审核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整理、汇总,保质、保量地向上级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4、掌握和熟悉本辖区车辆状况,能准确地向领导提供关于车辆的各种数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规费微机管理员职责

1、根据“省规费征稽系统微机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和使用计算机,计算机只允许供“规费管理系统”使用。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规费的政策、法规,不断地研制开发,修正充实,完善规费征收管理系统,促进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3、定期维护软、硬件,指导、监督各所微机员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微机,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记录。

4、严格遵守微机各项管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发和变更现有的征费程序。

5、定期存盘备份,做好微机技术资料的保管工作,按要求汇总、打印各类报表、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将微机技术资料借给外单位和提供系统软件。

6、负责全处微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微机辅助使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7、完成处、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审计稽查科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和审计法规,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各所的审计稽查工作,以及对辖区各专业单位和费收代征单位的审计稽查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下属审计稽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负责对公路规费征收、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和征缴养路费合同等执行情况及其征稽工作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开工、复工和专控商品实行审签制度。

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6、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审计结论的整改情况,准确、规范、完整报送稽查、审计各类资料、报表。

7、与有关部门协助管理和指导全处的行政执法工作。

8、积极完成公路规费征收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处审计稽查科科长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审计法规,根据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全处内审工作和稽查工作。

2、负责本科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纪律、作风的管理,抓好“双文明”建设工作。

3、审核、编制、综合各种审计稽查数据资料及报表,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检查落实内审结论的整改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专项审计。

5、与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审计稽查人员的培训。

6、负责编制本科室的年、季、月工作计划书,并负责督促实施。

7、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本科室年终总结。

四、审计稽查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规,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2、按要求编制、收集、整理、汇总、审计稽查报表或其他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3、定期参加各项内审和稽查工作,若发现有关重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的向上级领导报告。

4、搞好行政执法的咨询、复议、整理和保管有关行政执法的档案资料。

5、按要求参加处、科室各项政治、业务学习,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效率。

6、认真完成本单位领导,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处财务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办理会计手续,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2、严格落实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坐支,挪用应缴资金,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征稽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表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按规定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5、定期检查分析经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

7、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达标升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科长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领导本科室人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加强全市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健全财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提高经济效益。

3、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和决算,合理组织、使用资金、当好领导参谋,做到增收节支,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

4、参与经济决策,考核执行效果,预测经济前景,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单位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5、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达标升级”工作,主持会计人员因故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财务工作移交的监督工作。

6、布置、检查经费费经费使用及节支情况、措施、及时收集和推广财务管理新经验。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政策、法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

2、加强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3、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和扎帐工作,自觉专研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保管好财务各种档案资料。

5、认真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出纳员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支出限于小额零用,库存现金,符合限额,收入不得坐支。

2、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坚持签字报销制度,对经过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3、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必须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一致,按要求每月编制银行帐调节表,对未达帐要及时查询。

4、保管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无差错。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和有价证券的安全,如有短缺,应负责赔偿。

5、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处办公室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处领导,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和协调作用。

2、负责文件的收发、撰写、公文处理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拟写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了解中心工作的进展,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3、负责全处征稽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抓好执法文书领发、填制;费收法规、政策宣传;执法监督、指导、应诉、复议;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执法情况的报备等工作。

4、负责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开发、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

5、认真搞好报刊和文件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办好《宜昌征稽》、《宜昌征稽信息》等通讯报道工作。

6、组织全处各种行政性工作会议,负责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布置,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食宿安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4篇 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度

征稽处单位职责、机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制度

一、征稽处职责范围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两费”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分解,下达“两费”征收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完成征费任务,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3、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负责“两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

4、负责财务、费收、劳动工资各项统计报表的编制,综合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5、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本单位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6、负责各项报表、帐册、票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发放和核销工作。

7、负责全区(市)征稽车辆、微机、传真机、无线电等设备的运用和管理,保证微机台帐和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处机关行政机构、岗位设置

三、处长职责

1、带领全处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全市征稽系统对国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带领全处职工依法征费,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费(税)计划任务。

3、坚持行政领导下的集体分工负责制,不断地改进领导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副处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支持工作。

4、负责组织分解,下达公路规费征收计划,并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5、负责公路规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

6、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7、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和处务会议,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布置,及时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注重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费收内来,综合档案和稽查管理水平。

8、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同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9、加强党政联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征费管理水平。

四、处副处长职责

1、按照具体分工,抓好各项分管工作,并对处长负责,当好助手和参谋,积极搞好配合,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

2、抓好各分管科室的管理工作,针对各个时期情况定期拟定出工作计划,在征得处长的意见后,再组织实施。

3、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注重集体领导下的分工协助问题,在副职分管工作中出现交叉的情况下,要做好相互研究,通气工作。

5、对处机关的各项改革、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要积极参与,共同决策,并认真贯彻落实。

6、共同抓好全处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处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党委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7、处长因公出差,不在处时,受处长之托,代为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五、规费征收管理科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规费征收政策、法规负责检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负责规费计划的测算和分解,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规费收入财务和车辆统计管理工作,及时上解入库费款,按时报送财务及统计报表。

4、负责规费票证管理工作,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5、开展规费征收政策研究工作,制定辖区规费征收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征稽所征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及时收集、整理规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费动态信息,随时为领导提供决策数据。

7、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开发、运用、指导和管理。

8、负责对全市在籍车辆及进、出驻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费源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规费征管中的日常工作。协调好“两费”征收工作中的配合问题,探讨“两费”征收的新办法和新手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规费征收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科室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正确掌握、执行国家规费征收法规、政策,及时测算、分解规费征占苹

第15篇 地产公司工程部岗位管理规定

某地产公司工程部岗位管理规定

1、岗位设置的原则:

(1)依据精干高效的原则

(2)灵活弹性、相对稳定的原则

(3)因事设岗的原则

(4)岗位相关尽量复合的原则

2、工程部岗位管理规定

(1)工程部目前在只有一个项目的情况下共设岗位四个,即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一个;土建、绿化工程兼土建绿化工程预算及资料管理一个;电气工程及相关配套市政工程管理兼预算及资料管理一个;水暖工程及相关配套市政工程管理兼预算及资料管理一个。

(2)随着项目的增加,工程部岗位随之增加,每增加一个项目工程部增加四个岗位,分别为项目经理一个,三个专业工程管理及预算、资料管理岗位。

(3)随着项目的完工,工程部的岗位随之减少,每完工一个项目工程部相应减少四个岗位。

(4)工程部的岗位评价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和任务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a、工程部经理:根据项目的数量进行岗位权重的调整。

b、项目经理和专业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和任务量的情况进行岗位全重的调整。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

a、项目前期

b、项目施工阶段

c、项目收尾阶段

(5)本着稳定队伍、培养人才的策略,工程部内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情况进行岗位轮换,以培养复合型人才和利于岗位的内部晋升,增加工程部组织机构的精干和高效性。

(6)工程部的岗位人员确定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既尊重个人的选择,又要经过组织评价的双重办法确定岗位人员。

a、对于刚被招致单位的人员,个人根据应聘岗位进行选择,填写应聘申请单并经人事部门、公司主管领导审查、面试确定是否留用。刘用后工程部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确定其最终上岗。

b、对于工程部内现有岗位人员如有调整岗位意愿,填写岗位变更申请后,由工程部对其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审批确定岗位是否调整。

(7)工程部岗位的增加与取消:随着项目的开展和工程量增加,或项目的完工和工程量的减少工程部的岗位会随之增加或减少,工程部对实际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后向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提交工程部岗位申请,批准后进行变更。

岗位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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