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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一条 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安全技术股: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条 车辆运输股: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调配应急所需的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的安全运送工作。
第四条 综合股:负责联系医院,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准备急救器材;负责事故现伤员培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条 工程机械股:负责组织、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调配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确定设备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电路、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2篇 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一、工程概况: 绿回110kv线路工程为绿叶电站送出工程,线路起于绿叶水电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龙桥变电站。
线路全长1
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铁塔共52基。
设计导线为单分裂lgj-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双地线设置,一根为jlb-50地线,另一根为opgw-12b1-60复合光缆。
线路自绿叶电站出线起沿孟屯河东进后左转上山,经过杨家寨沿孟屯河北侧前进至沙家寨、仔达寨,左转跨过孟屯河持续上山至龙袍寨,左转过祁家寨、水塘寨右转持续下山,再连续左转进入220kv回龙桥变电站。
本标段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山势陡峭,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地势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间。
沿线地质构造以松砂石为主。
线路所经地带地震烈度为ⅶ度。
经过调查,由于线路经过地区地质较坚硬,基础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开挖难以保证工期,经我项目处请示上级部门,决定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松动爆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
严禁采用大面积爆破。
为了预防和消除因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制订本安全保证措施。
二、爆炸物资的管理要求
(一)申请和购买 1.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对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明确爆破塔位,确定爆破方案,计划爆炸物资用量,上报项目工程处,经项目处审批后,方可组织爆破。
2.项目处接到施工队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资采购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区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资采购手续。
(二)库存及管理 1.项目处和施工队均设专门的爆炸物资管理员,统一负责本部门的爆炸物资保管及发放;
施工队提出爆炸物资需求计划,爆炸物资管理员在检查审核台账清晰、账物相符、管理严格后,方可发放爆破物资。
2.爆破物资的存放库房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查核准,或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存放,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3.班组原则上严禁存放爆破物资,爆破施工当日爆破员必须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特殊情况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临时存放在班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事前向项目处领导报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
(2)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
(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动;
(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6)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时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4. 爆破物资只能由爆破员当日领用,爆破施工完毕,必须当日进行退库或销库处理,核对记录清楚各爆破作业点爆破物资使用量、退库量,并由爆破作业人员签字认可。
严禁爆破物资库外过夜,失去监控。
5.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
不得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6.爆破物资管理员必需做好爆炸物资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发现管理中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项目处可给与每次200~600元的罚款,并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不力的将追缴爆炸物资并通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购买;
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资流失在外的,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流失人独立承担对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调配及销毁 1. 爆炸器材除由项目处专门管理人员正常调配外,严禁在工程内部流转,更严禁对外流失。
若因流失爆炸物资造成社会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 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内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各施工班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爆破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放炮。
2.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
1.2m。
电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试验起爆装置电量是否充足,电路是否破损,起爆是否稳定可靠。
3.认真对爆破点进行仔细的勘察,结合爆破点实际地形地物情况认真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制订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并画清楚现场控制简图。
4.爆破作业前,由安全员在现场宣读《爆破安全作业票》,每个作业者都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上的要求进行布置:必须对爆破点周围各路口的指派专人进行警戒,并鸣笛警告;
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减少药量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
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
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50%。
6.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的侧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8.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应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导火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
11.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使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内点火遵守下列规定:
(1)坑深超过
1.5米时, 应当使用梯子上下;
(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4)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
13. 电雷管禁止在强电场环境中储存和使用。
14.电雷管尽量采取并联方式连接使用。
15.用电雷管爆破,在基坑内接线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使用应遵守先装药,再接雷管连接线,最后接起爆器的顺序进行;
(2)当完成一次爆破作业,爆破点火人负责人应立即将起爆器接线拆出,并妥善收藏点火钥匙后,方可进场作业。
再次填药放炮时,遵循上述
(1)条执行;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监督装填药;
(4)接好雷管连接线后,点火负责人应检查药包安置正常、各连接点连接正常、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连接起爆器炮线充电起爆。
16.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并由安全员进行巡查,安全员与各警戒点明确通信后,鸣笛警告,确认无人,方可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方可点火。
18.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并及时填写台帐。
19.处理盲炮,严禁从炮眼内掏取炸药和雷管,应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药、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
新孔与盲炮距离不得小于0.3米,距离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1.本工程严禁大开挖、大爆破、基础开挖爆破施工应遵循小范围松动爆破的原则,每炮装药量不超过0.6公斤。
2.严禁随意弃土情况发生。
对于边坡较陡的地方应当使用编织袋装土围栏,以保护基坑原有地质状况,保护山体植被,避免对下方人员及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2.施工前应检查爆破施工点地形地质,附近建筑物、居民区、电力线、通讯线、公路、铁路等与爆破施工作业点的距离,若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区爆破施工时,应先清理基坑周围的易燃易爆杂草树枝,在爆破点周围形成一定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爆破点火前应准备灭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五、松动爆破的施工技术措施
1、 爆破原则为不破坏岩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稳定性。
2、 松动爆破漏斗半径r按下式计算: r=r1-0.
1 式中:r1为岩石基坑各断面直径,单位米。
3、 最小抵抗线长度w按下式计算: w=r/n 式中:n为松动爆破指数,一般取0.8.
4、 计算单位用药量q q=e(0.4+0.6n3)w 3. 式中:e单位用药系数,kg/m 3.
5、 基坑开挖前,进行松动爆破漏斗试验。
在炮孔中装入0.2公斤的炸药,按爆出的漏斗半径修正装药量。
6、
第3篇 隧道炸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5、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6、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0、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11、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二、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现场采用哨子)。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四、安全员的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爆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3、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4、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火工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处理。
5、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6、有权制止,并向安质室检举揭发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
第4篇 爆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
各施工项目:
为做好20__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全体员工创造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2、各项目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项目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建立有效且符合爆破工程作业生产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文件中规定的都要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
4、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长期行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长效机制。
5、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活动中的风险及时进行动态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时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制定工程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各项目、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明确。
7、按规定,各项目配备专(兼)职安技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8、全年由公司总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带队开展的安全自检自查活动不少于四次,生产施工期间每月一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及时进行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认真做好平时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台帐。检查要着重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逐条落实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定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1)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项目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
(2)项目应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度:
(3)项目是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项目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或没有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产整改,并追究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9、加强新工(临时工、转换工、复转军人)现场岗位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10、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工作,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认真执行生产作业施工的'三同时'制度。坚持生产施工项目在施工前有施工组织设计且有安全生产专篇。
12、生产施工项目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和施工安全设计书,在项目施工前报大队安全科备案。
13、租用的设备和雇用人员全部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
14、坚持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正确使用爆破工程仪器仪表,坚持定期对使用车辆进行强制二级维护,严格执行爆破工程作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5、加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民爆条例》中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领用、使用、清退、销毁工作,做好爆炸物品的登记记录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16、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17、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8、进行爆破、挖掘清运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9、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各方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20、施工项目应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从业人员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矿山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毒物、噪声和空气含氧量进行自测自检,并接受法定检测机构依法进行的检测。
21、施工项目的爆破器材管理和爆破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矿山爆破应预先制作工程爆破说明书。
22、矿山开采,应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先做设计后开采,先做施工组织设计后采矿的顺序,同时编制掘进作业规程、采矿作业规程、爆破作业规程等。对特殊作业还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及施工管理措施方案。
23、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必须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_____工程爆破公司
201_年_月__日
第5篇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126+735,终点桩号k134+600,起点在油车后附近接lqa2合同段,终点在查田镇下芋村附近下芋大桥后接lqa4合同段,全长7.865km,行政区属龙泉市查田镇管辖。本合同段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工程主要爆破工作内容为路基石方爆破10万m3,隧道爆破1912m。本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元古界八都群和龙泉群地层、中生界侏罗纪地层、侵入岩体及第四纪地层。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后,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审批。
2、实际作业时提前一天填报好爆破物品使用申请单,并将申请单送至项目部安全科。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通知爆破物品配送公司。
(二)、保管
1、项目部根据配送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配爆破物品保管员。安平公司配送到现场后,由现场保管员负责保管。现场保管设铁皮箱,两把锁,爆破员保管员各一把,当天没有用完的器材通知安平公司及 时退库。
2、入库后保管员应签注物品到达的情况、数量,并将运输证回执联交回发证机关。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使用及检查
1、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经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爆破作业证》,方可作业,无证不得作业。
2、对爆破员要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能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停止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
3、从业人员在使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认真填写爆破器材领用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审批后方可领用。
4、从业人员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履行领取、清退手续,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不得在作业地收藏。
5、使用爆炸物品的作业组,除上述应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外,必须实行爆炸物品领、耗、退登记及台帐管理。
6、严禁任何人将爆炸物品带回家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给他人。
7、从业人员在放炮前不得喝酒、作业中不得吸烟,必须坚持“双人双锁制”,不得违章作业。
8、放炮员携带爆炸物品入井时,必须将炸药、雷管分开携带,不得用一包混装。
9、作业前,爆炸物品必须避开电源和危险地段存放,以防引爆或压爆事故的发生。
10、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科和其他领导的检查和监督。
11、任何部门的职工,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偷、被盗、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借时,必须向安全科报告,拾到爆炸物品者(无论好坏)一律上缴安全科。
(四)、警戒
装药前在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用三角旗设置警戒范围;作业区用警绳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警戒前应做好与警戒范围内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以尽量得到其理解和协助。
为确保安全,清场小组于爆破前1小时对警戒范围内进行清场工作,撤离警戒范围内的闲杂人员,特别是警戒范围内房屋里的村民,准备爆破前对清查区域进行检查。在确保警戒区内无闲杂人员的情况下向爆破组汇报,听从爆破组的命令,协助警戒小组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五)盲炮、哑炮的处理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爆区有无盲炮。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处理盲炮时,应做好安全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如有残余的爆破器材应收集销毁。具体处理的情况,应由处理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处理钻孔爆破盲炮时,可选用下列方法:
a、因爆破网路而引起的盲炮,经检查和处理后,重新联线起爆;
b、在盲炮孔附近投放裸露药包诱爆。
c、经测量定位,在盲炮周围钻孔、埋药起爆,消除盲炮浅点。
(六)、退库
当班爆破作业后,必须对火工品做退库处理,严禁存放在现场留到下一班使用或者过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退回火工品作分类登记,并经签字确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石方开挖爆破,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省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及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爆破安全小组,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工作;
2、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布置;
3、火工品由专人现场保管,专人负责领取,当天没有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登记入库;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没有戴安全帽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对在坡度较陡或危险的工作面进行钻孔装药或危岩的处理等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6、爆破作业不准在夜间、暴雨天、大雾天进行,同一爆区爆破作业不准边钻孔、边装药联网络作业;
7、爆破时,在爆破安全区外设置警戒人员,以防飞石击伤过往行人和车辆;
8、爆破前,必须由爆破专职技术人员对使用引爆器材进行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9、爆破前,必须对危险位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爆破范围周边有关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
10、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第6篇 高温清堵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规范管理
摘要: 水泥生产线的堵塞清理问题,目前多数企业采取炸药爆破的方法进行解决,危险性很大。2006年11月铜陵上锋曾出现爆破死亡2人事故。因此,如何安全的进行高温清堵爆破作业,对广大水泥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企业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建议,希望能够给广大企业带来一定启发。
编者按水泥生产线的堵塞清理问题,目前多数企业采取炸药爆破的方法进行解决,危险性很大。2006年11月铜陵上锋曾出现爆破死亡2人事故。因此,如何安全的进行高温清堵爆破作业,对广大水泥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企业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建议,希望能够给广大企业带来一定启发。
爆破作业是个危险的工作,在材料管理、操作流程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范,并严格监督实施。高温爆破的危险程度就更可想而知。因此,如何确保高温条件下爆破安全显得十分重要。
随着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干法窑以节能环保、熟料质量好、生产大型化、运转率高和运行稳定等优点在水泥行业获得推广。但在新型干法窑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预热器堵塞、篦冷机“堆雪人”等现象,因设备大型化,物料堆积较多(有时堵塞物料数量达到数十吨),如果采用常规人工和机械清理的方式处理,时间很长,严重影响水泥熟料的正常生产,降低水泥企业的效益。为了能在短时间内使问题得到解决,有的企业采取在高温条件下用高压水处理,有的企业采取在高温环境下用炸药爆破处理,这两种方法都存在较大危险性,尤其是高温环境使用炸药和雷管安全性问题。根据调查发现,有的企业在出现篦冷机“堆雪人”现象时,经常在不停窑的情况下采取在高温环境下爆破作业,这给安全生产留下较大隐患。因此,重视生产线清堵操作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存在的问题据资料报道,2006年11月,某水泥厂5000t/d熟料生产线的预热器被生料堵塞,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转,该水泥厂采用炸药爆破对堵塞的生料炸碎法进行处理。几小时后,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该条水泥熟料生产线随即停产整顿,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该事故经一些媒体报道后,在水泥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多数有新型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水泥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新型干法窑生产线清堵爆破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归纳如下:
1.生产线的预热器堵塞和篦冷机“堆雪人”处理属于热凝结构物高温爆破,爆破场所的物料温度高,随着场所的不同、时间段的不同,其物料温度波动幅度很大。然而,由于国家和行业内部还没有针对高温爆破的作业规范,使得工作无章可循;在爆破作业中如果对炸药的防护控制工作做得稍有不慎,炸药会因高温而随时可能出现爆炸。
2.由于熟料生产的爆破作业属高温作业,对炸药投放量和投放时间要求很严,如果控制不合理,容易出现炸药提前爆炸事故,有时甚至出现因炸药使用量过大而损坏设备的事故。如某水泥厂5000t/d熟料生产线因炸药投放量过多,曾出现预热器损坏变形,耐火砖大面积脱落事故。
3.因生产线的预热器和篦冷机工作平台较小,给操作人员清理作业带来困难,在进行人工清捣作业时,工人被清捣杆碰伤的事故时有发生,某水泥厂1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两年中曾发生4起轻伤事故。由于现场空间狭小,尤其是在爆破作业的控制上,对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安全区后方可爆破的确认、确定和确实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而保证人员及时撤离爆破现场也是防止事故的重点工作之一。
4.由于高温爆破工作是个危险作业,有的单位为了显示重视,往往聚集在爆破作业现场的人员较多,这给安全管理带来困难。如人多造成环境嘈杂,影响现场人员的撤离和现场操作指令的准确传递等。
防范措施由于目前没有这类作业规范,各水泥厂都是根据自己制定的制度和工作流程作业。主要防范措施是:
1.生产线清堵爆破是危险作业,各企业在组织作业时要高度重视,要制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与考核。在作业前,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完善的爆破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指挥。
2.在爆破方法上,爆破作业应采用浅眼爆破法,孔深控制在40~80cm之间。爆破采用专用定型隔热药包(一般采用1英寸聚乙烯管,聚乙烯管的孔底用5cm潮湿黏土封堵,药包放置聚乙烯管后,再用40cm黏土填塞,然后在聚乙烯管外包裹一层湿黏土隔热),炸药采用乳化膏状炸药(乳化膏状炸药对雷管隔热保护作用较粉状炸药效果好),药量应视孔深而定,一般控制在40~100g之间;药包加工制作由专职熟练爆破工在安全地点进行。
3.起爆采用导火索或电雷管起爆法。采用导火索起爆,其导火索长度大于等于0.6m;采用电雷管起爆,电源为220v交流电,并设中间电源开关(开关用两个闸刀控制),导线应采用小电缆,电缆不得破损,必要时,对进入热源处的导线采取隔热措施。爆破必须在人员全部撤离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4.严禁高温爆破作业。根据现场物料温度情况,在投放药包之前,炮孔要用水降温。药包投放必须由熟练的投放人员操作(投放人员必须持爆破安全证),同时要求投放药包人员反应敏捷,投送药包时间不得超过30s,一次只允许投放一个药包。
5.在高温爆破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同时制定人员安全撤离路线,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起爆作业前,安全警戒区内严禁有人。对导火索起爆的,在投放好药包后,点燃导火索,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电雷管起爆的,要采取双闸刀控制,必须做到投放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确认无人在危险区域,方可合闸起爆。
6.在爆破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做好爆炸物品的使用登记和剩余爆破物品入库工作,并履行登记程序,防止爆炸物品流失。
效果与体会以上安全措施是笔者通过对多家企业考察学习的基础上总结归纳的,由于这些企业都重视生产线清堵爆破作业管理工作,清堵爆破作业过程中尚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从考察的几家企业看,企业均制定有管理制度、爆破作业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和爆破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尽管高温清堵爆破作业十分危险,但由于企业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能够按章作业,实际安全生产效果良好,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从被调查的企业情况看,多数企业认为现场作业人员的技术熟练和反应敏捷是该项工作安全保证的关键;因此,对选择从事该项危险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可掉以轻心。从事高温清堵爆破作业时,除要设立现场安全警戒外,必须做到人员撤离危险区后方可进行爆破。对于电雷管起爆,一些企业采取两个闸刀由两个专人控制方法,第一道闸控制人在确认、确定人员都离开危险区后方可合闸,第二道闸控制人只有所有人员都确实到达安全区域后,方可合闸爆破,这种“三确定” 控制(确认、确定和确实)操作管理程序也是安全作业不可缺少的。对于高温爆破作业,雷管隔热是关键,其次是药量控制上要严谨,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作业。
随着熟料生产线的快速发展,水泥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各水泥企业都在想尽办法提高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运转率,降低生产成本;尽管高温环境下爆破清堵作业十分危险,但仍有不少水泥厂还是一直在延续使用,因此,制定安全规范,规范这类作业操作显得十分重要,这也是笔者写本文的目的。
生产线的清堵爆破作业是十分危险的,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时常应用,各企业虽然都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规程,因受到条件和技术人员素质水平的限制,多数制度是靠工作人员个人经验制定的,缺乏科学的依据,难以做到定量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采用何种炸药、在什么温度条件下是安全的,多数企业说法不一,笔者查阅了一些爆破作业的制度和法规,走访了一些爆破专业技术人员,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这也是一些企业爆破作业人员担心的问题。鉴于生产线需要时常清堵爆破作业的生产实际状况,笔者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尽快组织专家开展研讨和试验,量化制度要求,制定相关法规,以便有章可循,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7篇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2.各类起爆方法的安全操作:
(1)导爆管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和传爆长度等特点,适用于无瓦斯隧道的爆破作业。
(2)使用导爆管起爆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a.导爆管使用前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管内药粉受潮;
b.导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塌爆;
c.导爆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报废处理;
d.装起爆药包时,应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药包后把药包轻轻送入孔内,防止导爆管拉脱和打结;
e.填炮时应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
f.网路连接时必须清除导爆管上的泥污和水,并绑扎牢固,但不要拉紧,以防拉脱;
g.网路连接后还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现象,确保连接准确无误。
(3)使用火花起爆必须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a.导火索的长度应能确保点炮人起爆前安全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1.2米;
b.一人点炮时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必须先点燃信号索,信号索燃完时,无论点炮完毕与否,爆破工都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c.火花起爆,每次每人负责点燃的根数不准超过5根;
d.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置工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点炮。
3.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4.爆破员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目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破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先求得监炮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沟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按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可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焊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5)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和安保处理。
(7)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8)有权制止,并向安保部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安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炮员的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先了解前一个班的放炮情况,放炮个数,对准备工作提出必要的要求,认为可以方可接班。
(3)监督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
(4)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发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安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
(5)如有盲炮及时地同爆破工一起,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交班,并要对接班人讲清当班时的各种情况。
第8篇 爆破器材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雷管炸药采购制度。炸药雷管及相关物品采购由矿领导指定专人到广丰县公安局指定地点购买,严禁私自买卖、转让他人。
2、雷管、炸药的运输必须有专人押运,严禁雷雨天运输爆破器材。
3、爆破器材库要有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而且懂得一定爆破器材知识、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4、爆破器材进库时,炸药和雷管要分开库房堆放,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爆破器材库要做到通风良好,堆放整齐、清洁卫生。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爆破器材库四周要建筑围墙,围墙以内及围墙外围10米以内不得有枯草和其它易燃物。库房内严禁有明火、明电照明,并要备足一定数量的防火器材。
6、非爆破器材库房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内,爆破器材库不准带各种金属工具、点火工具或武器进入,库房内严禁吸烟或生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或进行其他活动。
7、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要及时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领退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担任,数目必须当面点清,并在领退料单上签名盖章。领退爆破器材时不得拥挤,禁止进入库房内。
8、库房发出的爆破器材,应是煤矿许用的安全爆破器材,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一律禁止发放使用。
9、炸药、雷管领出后,必须分别放在固定专用的炸药箱内(炸药、雷管必须隔开),禁止放在其它容器内运送(如装在衣袋内)。其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当天内爆破员必须及时退回爆破器材库,不准交班使用,不准存放在井下工作面或存放在私人的房间内,更不准带回家。
10、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11、爆破员在领到爆破器材后,必须及时锁好爆破器材后,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乱放,也不得将爆破器材存放在井口旁、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更不能将爆破器材转交他人。
12、携带爆破器材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运送爆破器材应走人行道和其它安全的巷道,尽可能不在人员、车辆来往频繁的巷道内行走,严禁将炸药、雷管放在矿车上同时运送。
13、几个人同时运送,人与人之间间隔10米,爆破器材不能和动力线、电线、电话线和其它金属物接触。
1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爆破施工和未经批准的非爆破区不得爆破。
15、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待危险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16、井下爆破器材消耗单必须经当头班组长和瓦检员签字才能生效,地面爆破器材消耗单必须经分管的领导和安全员签字才能生效。
1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乱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或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18、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由矿领导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给予烧毁,并要把烧毁的爆破器材及时登记造册,办好有关手续以作备案。
19、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和发生爆炸事故等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9篇 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一、工程概况: 绿回110kv线路工程为绿叶电站送出工程,线路起于绿叶水电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龙桥变电站。
线路全长1
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铁塔共52基。
设计导线为单分裂lgj-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双地线设置,一根为jlb-50地线,另一根为opgw-12b1-60复合光缆。
线路自绿叶电站出线起沿孟屯河东进后左转上山,经过杨家寨沿孟屯河北侧前进至沙家寨、仔达寨,左转跨过孟屯河持续上山至龙袍寨,左转过祁家寨、水塘寨右转持续下山,再连续左转进入220kv回龙桥变电站。
本标段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山势陡峭,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地势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间。
沿线地质构造以松砂石为主。
线路所经地带地震烈度为ⅶ度。
经过调查,由于线路经过地区地质较坚硬,基础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开挖难以保证工期,经我项目处请示上级部门,决定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松动爆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
严禁采用大面积爆破。
为了预防和消除因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制订本安全保证措施。
二、爆炸物资的管理要求
(一)申请和购买 1.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对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明确爆破塔位,确定爆破方案,计划爆炸物资用量,上报项目工程处,经项目处审批后,方可组织爆破。
2.项目处接到施工队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资采购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区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资采购手续。
(二)库存及管理 1.项目处和施工队均设专门的爆炸物资管理员,统一负责本部门的爆炸物资保管及发放;
施工队提出爆炸物资需求计划,爆炸物资管理员在检查审核台账清晰、账物相符、管理严格后,方可发放爆破物资。
2.爆破物资的存放库房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查核准,或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存放,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3.班组原则上严禁存放爆破物资,爆破施工当日爆破员必须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特殊情况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临时存放在班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事前向项目处领导报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
(2)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
(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动;
(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6)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时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4. 爆破物资只能由爆破员当日领用,爆破施工完毕,必须当日进行退库或销库处理,核对记录清楚各爆破作业点爆破物资使用量、退库量,并由爆破作业人员签字认可。
严禁爆破物资库外过夜,失去监控。
5.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
不得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6.爆破物资管理员必需做好爆炸物资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发现管理中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项目处可给与每次200~600元的罚款,并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不力的将追缴爆炸物资并通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购买;
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资流失在外的,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流失人独立承担对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调配及销毁 1. 爆炸器材除由项目处专门管理人员正常调配外,严禁在工程内部流转,更严禁对外流失。
若因流失爆炸物资造成社会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 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内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各施工班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爆破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放炮。
2.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
1.2m。
电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试验起爆装置电量是否充足,电路是否破损,起爆是否稳定可靠。
3.认真对爆破点进行仔细的勘察,结合爆破点实际地形地物情况认真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制订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并画清楚现场控制简图。
4.爆破作业前,由安全员在现场宣读《爆破安全作业票》,每个作业者都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上的要求进行布置:必须对爆破点周围各路口的指派专人进行警戒,并鸣笛警告;
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减少药量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
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
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50%。
6.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的侧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8.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应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导火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
11.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使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内点火遵守下列规定:
(1)坑深超过
1.5米时, 应当使用梯子上下;
(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4)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
13. 电雷管禁止在强电场环境中储存和使用。
14.电雷管尽量采取并联方式连接使用。
15.用电雷管爆破,在基坑内接线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使用应遵守先装药,再接雷管连接线,最后接起爆器的顺序进行;
(2)当完成一次爆破作业,爆破点火人负责人应立即将起爆器接线拆出,并妥善收藏点火钥匙后,方可进场作业。
再次填药放炮时,遵循上述
(1)条执行;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监督装填药;
(4)接好雷管连接线后,点火负责人应检查药包安置正常、各连接点连接正常、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连接起爆器炮线充电起爆。
16.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并由安全员进行巡查,安全员与各警戒点明确通信后,鸣笛警告,确认无人,方可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方可点火。
18.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并及时填写台帐。
19.处理盲炮,严禁从炮眼内掏取炸药和雷管,应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药、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
新孔与盲炮距离不得小于0.3米,距离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1.本工程严禁大开挖、大爆破、基础开挖爆破施工应遵循小范围松动爆破的原则,每炮装药量不超过0.6公斤。
2.严禁随意弃土情况发生。
对于边坡较陡的地方应当使用编织袋装土围栏,以保护基坑原有地质状况,保护山体植被,避免对下方人员及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2.施工前应检查爆破施工点地形地质,附近建筑物、居民区、电力线、通讯线、公路、铁路等与爆破施工作业点的距离,若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区爆破施工时,应先清理基坑周围的易燃易爆杂草树枝,在爆破点周围形成一定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爆破点火前应准备灭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五、松动爆破的施工技术措施
1、 爆破原则为不破坏岩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稳定性。
2、 松动爆破漏斗半径r按下式计算: r=r1-0.
1 式中:r1为岩石基坑各断面直径,单位米。
3、 最小抵抗线长度w按下式计算: w=r/n 式中:n为松动爆破指数,一般取0.8.
4、 计算单位用药量q q=e(0.4+0.6n3)w 3. 式中:e单位用药系数,kg/m 3.
5、 基坑开挖前,进行松动爆破漏斗试验。
在炮孔中装入0.2公斤的炸药,按爆出的漏斗半径修正装药量。
6、
第10篇 爆破材料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是材料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爆破材料的运输可分为地面运输和井下运输两种。由于运输的环境和条件不同,对其要求各异。
第一节 地面运输爆破材料
1、地面运输爆破材料应办理的手续
在企业外部运输爆破材料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爆破材料时受货单位应凭物质主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同时写明运输爆破材料的品名、数量、起运及到达地点和运输路线,再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后,方准运输。
县以下厂、矿企业按规定购买爆破器材需要运输时,应当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购买证》的同时,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办理手续。
2、装卸、搬运爆破材料的要求
装卸、搬运爆破材料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具体要求如下:
(1)装卸爆破材料时,装卸区周围必须有警卫人员在现场监视、保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2)严禁脚踏、抛郑、摩擦、撞击爆破材料箱。
(3)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
(4) 爆破材料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爆破材料箱底部要铺垫柔软材料,箱体也不准伸出车外。
(5)分层装载保 材料时,装、搬人员不得站在下层的药箱上去装上一层的药箱。
(6)用吊车装卸爆破材料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7)遇有雷雨天或暴风雪时禁止装卸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装卸工作应尽可能在白天进行,装卸厂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应有足够亮度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9)装卸和搬运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10)装卸爆破材料的工作区严禁烟火和用火。
3、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保障物品管理条例》对地面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样遵守的规定:
(1)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紧密。性质不同的爆破材料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3)爆破器材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爆破材料的车站、码头有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4)爆破器材的装卸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时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使,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6)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物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啊爆破器材附近吸烟防火。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地面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有标着“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2)爆破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3)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破材料。
(4)用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油炸药式,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0mm。用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方或立放,层间也必须垫软层。运输硝酸铵类炸药,含水炸药、导火索、导爆索,装车高度部队超过车厢上缘。
(5)运输爆破材料的马车必须有手闸。装载雷管、硝化甘油炸药时,爆破材料不得超过两层。底部必须垫软层。运输雷管时,层间也必须垫软层。爆破材料不得突出车外。
(6)蒸气机车进入爆破材料库区时,机车与最近库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0m,并必须关闭燃烧室和炉灰箱,停止鼓风。机车烟筒必须有挡火星装置的完整的炉灰箱。
【案例】 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发生燃烧的事故
1986年10月11日,某火工厂用汽车运送3.32t2号岩石硝铵炸药到某火车站附近时,发现车上冒烟着火,后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立即采取了各种灭火方法,同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才未发生重大爆炸伤害事故。这次事故的性质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运送炸药的着火汽车正处在人员较集中的火车站附近,一旦方式爆炸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分析认为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汽车排气管喷火引起车底的木板燃烧而造成燃烧事故;
(2)装运炸药前没有认真履行对汽车各部位进行严格检查和车库负责人签发适合装运危险品证明书等安全管理规定;
(3)汽车排气管喷火,排气端部无防护罩安全装置,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4)违反《规程》有关长途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封闭式专用车的安全规定;
(5)运输爆破材料的司机、押运人员等没有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无证上岗,违章运输。
第二节 井下运输爆破材料
井下运输爆破材料主要包括:井筒内运输、井下机车运输、井下人类运输。未确保井下运输的安全,要求每一位从事爆破材料管理的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一、 井下预算爆破材料时应遵守的规定
(一) 井筒内的运输
1、立井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
在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但在开凿或延深井筒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受此线。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 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破材料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爆破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如果将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辆直接推入罐笼内运送时,车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一是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5)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都不得超过1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罐笼或吊桶震动。
(6)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7)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斜井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
斜井井筒内运送炸药、雷管,除执行立井的有关规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斜井上下押运人员提前联系好,并做好接车准备;
(2)斜井运送炸药、雷管的速度不得超过1m/s。
【案例】井下暗斜井运送雷管时,发生爆炸事故
1990年11月29日17时,煤矿一号在暗斜井用串车(起重挂一辆带盖铁皮车)运送5000发电雷管。当串车行至暗斜井中部时,雷管车突然发生爆炸,又相继引起暗斜井内煤尘爆炸。爆炸后的有毒高温烟流及冲击波迅速波及上车场和绞车房,结果造成15人死亡,10余人中毒的重大事故。经分析,造成这起连锁爆炸事故的原因时:
(1)这次运送雷管未按原包装入箱,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装车入井的安全操作规定。
(2)运送雷管的车厢不符合《规程》规定,雷管车厢内没设置木板隔板,也未铺设软质垫层和塞紧,未采取防止箱震动和撞击等基本安全措施。
(3)暗斜井轨道质量差,造成运送雷管的车辆跑车脱轨,使电雷管受强烈震动撞击发生爆炸,这也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运送爆破材料前,对车辆、钢丝绳,连接装置均未进行认真检查,把钩工没挂保险绳违章操作。
(5)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暗斜井筒内,没有有效的防尘洒水设施,煤尘堆积,雷管车跑车撞击爆炸后,又引起煤尘爆炸,致使事故扩大,造成了更大的伤亡和损失。
(6)对运输爆破材料的有关人员,安全育培训不深入,事故中应变能力差,工人安全技术素质差。
(二) 井下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井下用电机电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同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以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2)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项可以装在矿车内,单堆放分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边缘。
(3)爆破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破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4)列车的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m/s。
(5)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料或工具。
(6)严禁用蓄电池电机车运送爆破材料。
(7)不许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在井底车辆和大巷中停留。
(8)装卸地点有架空线,必须停电后才能装卸。
对于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破材料,但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破材料。
【案例】 井下运输爆破器材时火药爆炸事故
1984年11月1日9时10分,黑龙江七台河矿物局东风煤矿开拓区672掘进工作面发生了一起火药爆炸事故,死亡7人,轻伤3人,直接损失1.5万元。事故经过是11月1日白班,672掘进队长布置两遍爆破,爆破工领5包火药(15kg),电雷管30发。早8点40分,672掘进队七名工人入井。9点10分,在67层右四片平巷行走的7名462采煤队工人同时听到“轰”的一声响,并被气浪冲倒,平巷内的7人顶烟沿平巷跑到了主井车场事故发生后,经现场探察,发现风筒已破坏,丰井风桥被催,第三台车车体破裂,第四台矿车车体严重变形,耙斗机、充电机、防爆开关等设备遭受了不同程度损坏,现场7人遇难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现场所有人员全部遇难。经调查分析确认:爆破工在石门口将火药和以前剩余的火药、电雷管装在电瓶车第三台矿产,一名修钻工背10千克的工具和风钻配件走到存车场,准备用矿车把工具和风钻配件走到存车场,准备用矿车把工具配件运到掘进头,走向第三台矿车扔兜子时砸响电雷管引爆了火药,致使事故发生。
(2)零点班该工作面无人作业,局部通风机停运。事故发生后经查有沉积煤尘。从现场调查认定第三台矿车为爆源点,为火药爆炸事故,但不排除火药爆炸后引起瓦斯煤尘局部燃烧的可能性。
(3) 10月31日4点班和11月1日零点班负责672巡视区的安检员、瓦检员都没有下井,白班点安检员、瓦检员到出事故时还在井上等人车,对事故隐患没能及时发现。
事故教训:
(1)加强队火工品的管理,严禁用人车、电瓶车运送。火药和电雷管必须隔离分放。
(2)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掘进工作面要实施综合防尘。
(3)安全专业人员哟阿认真负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的现场发生。
(三)井下用人力运输爆破材料时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有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操劳必须装载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载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案例】井下用人力运输爆破材料时发生爆炸事故
某矿一采煤工作面,由于违章运送爆破材料,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当班班长派工人到井下爆破材料总库领药,两人领取了81kg炸药,280发雷管,分别混装在一条尼龙袋内。其中一人背送63kg炸药,280发雷管,其在井下徒步走了280m路程后,由于十分疲劳,在未考虑和检查放置地点是否安全的情况下,随便将麻袋仍在了采煤工作面上出口处,正巧麻袋内外露的雷管脚线与电煤钻电缆线的明接头接触,结果引起电雷管爆炸又相继引爆炸药,引发了当场炸死了2人,伤3人重大事故。这起事故所幸发生在班前,当时只有爆破工和打眼工提前进入工作面,否则将造成更大伤亡。
经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该矿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混乱,没有安装《规程》规定制定严格的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无证领药的情况时有发生。
(2)严重违反《规程》有关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熟悉《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的规定。
(3)人力运送爆破材料严重超量,且背运距离较远,造成背送人员十分疲劳而又不顾及安全乱丢乱放。
(4)运送爆破材料不使用专用容器,而是混装入麻袋和尼龙袋内,不具备耐压、抗静电等基本安全规定要求。
(5)现场干部违章指挥,指派运送爆破材料的人员不懂爆破材料安全知识,没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无证上岗。
二、临时存放爆破材料时应遵守的规定
爆破工按规定领取爆破材料后,直接到达工作地点,如需临时存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将专用爆破器材箱加锁存放在离工作地点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2)临时存放地点必须顶板支护完好,仿冒落造成危险;
(3)严禁与电气设备和杂物存放在一起;
(4)必须分类存放也不可与爆破器和爆破母线混放。
第11篇 进行巷道贯通爆破的安全管理措施
巷道贯通时,由于缺乏贯通措施和测量有误,往往造成放炮时的崩人、崩毁设备甚至会引起瓦斯爆炸等事放。
因此,在巷道贯通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用放炮方法贯通并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准确地填明进度,并要经常检查与贯通工作面之间的距离。
(2)要严格要求现场工入按测量人员给定的中、腰线布置炮眼
(3)当两头对掘工作面贯通放炮,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15m时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掘进区(队)接到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作业,只准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
停止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仍要保持正常通风,并应经常检查风简是否脱节,还必须照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4)巷道临近贯通时,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检查和排放贯通地点的瓦斯当工作面和贯通地点的浓度在1%以下,并无煤尘爆炸危险时才允许放炮。
(5)贯通放炮前,要加固贯通地区的支架,增设迎山棚,摘掉贯通处的棚腿,以防崩倒子和崩坏棚腿造成倒棚冒顶。
(6)贯通放炮时,按预测距离应该贯通而未贯通时,要立即停止放炮,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7)独头巷道与停止作业已久的巷道贯通时,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在临贯通前严格检查停止作业巷道中的通风、瓦斯、煤尘、积水、支架和顶板情况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准贯通放炮。
第12篇 爆破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为了做好魏家峁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工作,达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一致、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魏家峁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爆破资质审查
各施工单位爆破队伍准入标准:爆破作业单位要持有与投标时相一致的资质,爆破作业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爆破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爆破员、安全员,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二、爆破警戒
(一)爆破警戒时间
爆破时间为每天12:00~13:00; 16:00~17: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其他时间禁止爆破作业,爆破警戒区必须设明显的爆破警戒视听信号标志,实行定时爆破。
(二)爆破警戒距离
爆破警戒范围:各单位爆破警戒总指挥负责划定各单位的爆破警戒责任区,对相对固定的位置划分成长期责任区域,对交叉多,环境复杂的区域应临时划分相应的责任区,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警戒点及警戒区域的设置应根据当次爆破时段的爆破规模、爆破区域等情况由爆破技术人员设计给定,爆破指挥进行组织安排,原则规定:爆破警戒距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安全警戒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
2、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3、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裸露爆破药量不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200m;药量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400m。
4、扩孔爆破:不得小于100m。
5、轰水:不得小于50m。
各种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附表一的规定。警戒点之间必须保持通视,不得留有盲点,且每个警戒点不得少于两名警戒人员担负警戒工作。
附表一
爆破方式
安全距离
设备名称
深孔爆破
浅眼及二次爆破
备注
挖掘机,穿孔机
30
40
司机室背向爆破区
风泵车
40
4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信号箱
30
5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电气柜,变压器,移动变电站
30
3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或移动到安全地点
高压电缆
40
5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停电拆除
(三)爆破清场要求
各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现场调度、爆破技术人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服从本单位爆破警戒总指挥的工作安排,各单位的总指挥必须服从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警戒总指挥的工作安排,协助警戒员清场;警戒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在警戒人员指定时间内必须撤出警戒区域,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带.
(四)爆破警戒信号
现场爆破警戒由爆破警戒总指挥统一指挥,当总指挥临时有其它工作任务时,应提前指定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工作.
警戒信号分音响信号和视觉信号.
各单位在道路警戒时要使用全矿统一的视觉信号(警戒人员必须佩戴好红色安全袖标,禁止通行时使用红旗上下摆动,放行时使用绿旗左右摆动),并对警戒范围、警戒标志、警戒信号的含义及爆破时间进行公告。
各施工单位爆破区要设立明显标志,(统一使用红旗作为标志,旗面规格同三号国旗大小,旗杆高度不低于4.5m)。进入警戒区的主要出入通道口,要设置爆破安全告示牌。
爆破警戒哨位必须由佩戴警戒识别标志(袖章、口哨、扬声器、红旗,绿旗)的人员担任;爆破警戒声讯传播工具采用警报器,人员口哨,扬声器和对讲机,传播系统由主哨位与各警戒点哨位组成,使整个警戒区都能听到清晰的声讯警报。
(五)发布警戒、起爆控制及解除警戒指令的确认程序
1、警戒开始:
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警戒总指挥根据各单位报告的爆破计划、统筹安排爆破时间并在起爆前2小时向魏家峁露天煤矿调度部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起爆时间,起爆地点,爆破警戒的范围,须调度协调的事宜等,魏家峁露天煤矿调度部位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协调工作。各单位的总指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挥部实行联合指挥并签名确认。各单位的总指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挥部实行联合指挥并签名确认。各单位作业工序全部完成后,指挥部下达开始警戒指令,各单位爆破警戒总指挥用对讲机或其它方式;向各自单位下达开始警戒指令,各单位全体与警戒工作相关的人员开始组织实施警戒。
2、警戒人员清场及确认:
全体警戒人员在接到开始警戒的指令后,同时从爆区以步行方式或乘坐运输工具,向各自负责的警戒点、线、面呈扇形出发,沿途以吹口哨、喇叭喊话,旗语警示等方法,指挥、清理警戒区域内施工设备及人员撤至安全位置,不得漏清或留有清理盲点;当清场至各自的警戒点时,应立即对警戒区域实施封锁,严禁任何机械设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并用对讲机按警戒点编号顺序依次向爆破总指挥报告本警戒点清场情况,接受并执行总指挥工作指令。
3、起爆:
各单位爆破总指挥通过对讲机,按警戒点编号顺序,逐一确认各爆破警戒点完成安全警戒后,指挥部会商同意下达起爆命令,各单位爆破总指挥通过对讲机向各自起爆站发出充电起爆指令,爆破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应立即实施起爆。
4、爆后检查及警戒解除:
各单位全部起爆后15分钟,在烟尘消散后,由爆破警戒总指挥指令现场爆破负责人安排爆破技术人员率领两名富有经验的爆破员进入爆区进行爆后检查,在确认爆区安全后由爆破技术人员向爆破警戒总指挥报告,经确认后,指挥部即可发出解除警报指令。此前,各警戒点人员不得擅自解除警戒。如发现盲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及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15分钟内可以联网起爆的,警戒时间顺延,否则;指挥部可以根据情况下达小警戒范围或解除警戒指令;如遇特殊情况由指挥部会商处理。
5、爆破警戒要求:
(1)所有警戒人员,都要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协调一致,在清场过程中,要逐人、逐设备检查,做到一个不漏。对山谷等地形复杂地段也要进行彻底检查,不留死角,确保人员设备全部撤到安全地带。清场完毕后,所有警戒人员都要坚守岗位,注意瞭望,严防人员车辆闯入警戒区。解除警戒信号发出前,各警戒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撤离,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要站在空旷处,不要站在陡坎旁、高压线下等危险的地方、起爆时要目视爆区,规避意外飞石。
(2)在执行警戒任务过程中,要文明用语,耐心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个别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作罚款处理或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强制执行。
(3)当某单位实施爆破可能影响到相邻单位时,应提前与总指挥沟通协调,相邻单位爆破作业区交叉爆破时,其起爆站设置必须相互确定处于安全状态,并经双方爆破负责人认可。
(4)各施工单位的内部通讯工具自行解决,爆破前各种警戒设施要齐全。
(5)各施工单位要在每日16:00前上报第二天爆破计划,爆破计划包括:爆破区域、爆破量、所需的炸药量以及影响相邻单位的程度,如果警戒点有新的变化时,要一起上报。各单位如未报爆破计划,第二天不得放炮。
(6)在不影响相邻单位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组织爆破,但审核报告程序不变,同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起爆并确保安全。
(7)雷雨天气、夜间以及能见度低的情况下禁止爆破作业。
(六)紧急事态处置
在实施爆破作业过程中,如出现紧急事态,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如事发单位发出求援信息,各友邻单位应调动一切资源快速响应支援。在实施爆破作业时,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警戒工作,哪个单位出现问题,由对应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爆破过程中发生事故,原因明确的,由直接造成事故的施工单位负责;原因难以查明的,则由当时爆破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事故处理小组为爆破指挥部。
三、爆破设计方案
1、设计格式:设计方案应包括:爆破时间、爆破类型、爆区中心位置、孔网情况(示意图)、火工品使用情况、安全情况、设计审核批准人等,见附表二。
2、审批程序:各单位的爆破设计应由具备资质的爆破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爆破高级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报魏家峁露天煤矿穿爆队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准实施爆破作业。
3、设计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爆破设计工作,对本单位的爆破设计负责。(2)担任设计的主要爆破工程设计人员的资质和数量应符合规定,爆破设计方案应通过本单位设计审查;认为在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方可组织实施。
四、爆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1、购买及运输环节:工程施工中需购置、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到指定的民爆公司办理购买手续并提交使用量计划,由民爆公司按计划配送至工地。
2、出入库环节:爆炸物品押运至工地后,各单位民爆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应在现场与民爆公司配送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民爆器材购买清单、出库单、入库单进行清点、登记,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视为民爆器材的配送、交接完成。
3、雷管和炸药现场堆放要求:民爆器材配送至工地现场后,由现场民爆器材保管员将非电雷管放置于专用的雷管箱内并上锁(箱体应标明“雷管专用储存箱”红色字样),然后搬运至较为偏僻、安全的开阔地,在雷管箱周围拉上封闭的警戒线,插上“雷管临时存放点”标牌,并设置一名民爆器材保管员专职看管;炸药运送至工地现场后,由现场民爆器材保管员,爆破员将炸药码放整齐,并在炸药存放处拉上警戒线,插上“炸药临时存放点”标牌,设置一名民爆器材保管专职员看管;炸药和雷管临时存放点相隔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二十五米,且存放点警戒线外20米范围,应设置“严禁烟火”和“禁止非涉爆人员入内”的醒目警示牌。
4、装卸和搬运环节:搬运民爆器材应轻拿轻放、码装齐整、卡牢、捆紧,严禁摩擦、撞击,抛投,翻滚及倒置;装卸和搬运过程应用红旗标示警戒区域,民爆器材临时存放点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在箱体上方设置遮盖物,以防阳光直晒或雨、雪渗入。
5、退库环节:当日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如数量较少时应就地销毁,数量较多时必须当日退库,严禁施工单位自行留存火工品。
(二)爆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爆破施工圈定的作业警戒线外50米范围,严禁任何机械设备加油、排弃废油货用油料浸洗物料。
2、装药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见附表三。然后应先验孔,在确认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后,由爆破安全员将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设备、工器具清除出施工现场,并将装药人员携带的手机、对讲机收集关机,与香烟、打火机等统一存放在专用保管箱内保管(箱体应标明“手机、对讲机、打火机及香烟等违禁物品储存箱”红色字样)。
3、由爆破技术人员根据爆破设计书中标定的雷管数量、段别,监督指导爆破员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起爆药包的加工,然后放置在孔口边,并应检查核对无误;取用和放置雷管,应轻拿轻放;加工起爆药包时,应采用木锥或竹筷插孔,然后置入雷管并用胶布捆扎牢固;雷管和起爆药包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4、爆破员根据爆破设计书设计的装药量领取炸药,做到轻拿轻放;装药时,应将炸药轻缓地倒入经验收合格的孔中,装药使用的工具应使用木质或胶质材料做成;如遇炸药结块时,对卷装条药应用手轻轻搓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质锤、棒轻轻松散后方可使用。
5、爆破员按照爆破设计书所标定的孔内药包位置安放起爆药包时,应用手将导爆管理顺并轻提悬置孔中缓缓下放,不得与孔壁接触、摩擦;如遇卡塞,不得强拉硬拔导爆管,而应先将起爆药包轻轻提出孔外,再按作业规程对孔内堵塞物进行处理,然后下放、安置药包;
6、炸药及药包装填完成后,即对炮孔实施堵塞。堵塞物料宜采用钻屑,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并应保证堵塞长度和密度质量,填塞时注意不得损坏起爆网络材料或冲击起爆药包。
7、堵塞作业完成后,即由爆破安全员进行清场,除网络联接人员外,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爆破作业区;网络连接由现场爆破负责人安排有经验的爆破员按爆破设计进行,同时指定爆破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对联接质量予以检查确认,并派爆破安全员现场监管。
8、起爆器应由爆破员随身携带,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动用。
9、现场剩余雷管、炸药应由民爆器材保管员, 进行清点登记并签字确认后,分别装箱退回民爆公司或经公安部门审批后指定设立的民爆器材库房存放,并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三)盲炮处理措施
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在其周围设立明显标志圈定,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本单位制定的爆破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2、盲炮处理,应在爆破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富有爆破经验的爆破员进行。
3、盲炮未处理前,不得解除警戒。
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在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5、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盲炮爆破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6、禁止用压缩空气吹出炮泥,炸药,雷管,禁止从残眼中拔出或掏出炸药,雷管。
7、处理电雷管盲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8、挖装作业时,如发现岩堆中有盲炮或其它残留未爆物品存在,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挖装作业,并同时报告现场调度,调度接到报告后,首先应即时向总调报告,然后到达盲炮现场安排警戒,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总调得知情况后,应亲自组织现场爆破负责人。爆破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排查,处理。如遇夜班作业时发现盲炮且不具备安全处理条件的,应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派安全员专职监管,同时组织该区域作业机械和人员撤离现场,留待白天进行处理。
(四)预防火工品临时发放点意外爆炸措施
1、搬运火工品时要小心轻放。
2、雷管,炸药必须分开摆放,雷管使用前应放入木制保管箱内。
3、电雷管脚线应短路。
4、现场严禁烟火,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5、雷雨天气来临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
(五)爆后总结:见《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归档。
五、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保证爆破工程安全进行,减少事故伤害程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各施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施工特点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救援小组:联络调度组,抢险组,抢救警戒保卫组,物资供应组,后勤处理组。
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事故发生与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救援开始,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3、应急物资。
4、人员培训及演练。
5、要求:各施工单位一定要有完整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经过培训及演练,由矿爆破指挥部验收的单位合格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六、罚则
1、奖励制度:施工单位管理规范,年度安全无事故的,经魏家峁露天煤矿相关领导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2、惩罚制度:爆破施工单位有下列不安全行为之一的,将视情处500——50000元钱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停产整顿。
(1)没有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组织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
(2)现场钻机作业与爆破装药在同一区域同步进行,发生交叉作业。
(3)担任设计和安全评估的主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数量不符合规定而弄虚作假的。
(4)爆破设计方案未通过安全评估或设计审查而擅自爆破作业的。
(5)没有严格按照爆破设计组织施工,造成飞石砸坏设备或伤人事故的。
(6)火工品未按规定退库的。
(7)故意拖延警戒时间,影响其他单位正常施工的。
(8)人员,车辆闯警戒线的。
(9)警戒人员不服从指挥,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酿成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0)不积极配合相邻单位警戒的。
(11)违反其他规定的。
七、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管理流程
1、为加强爆破安全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成立爆破作业组织机构(现场爆破作业负责人,炮区负责人,警戒负责人等),并报组织机构负责人联系方式到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
2、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接到施工方送来的爆破设计后,认真审核设计内容,审核合格签字确认。
3、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接到施工方送来的爆破设计后,安排作业现场监管人员检查炮区安全作业,并确认爆破警戒影响范围,在计划起爆时间两小时前通知其他协助警戒的施工单位,通知内容包括炮区位置,警戒距离,影响范围,起爆时间等。
4、施工方炮区准备完成后,首先自己完成警戒,然后通知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要求其他协助警戒单位开始警戒,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确认所有警戒完成,请示矿调同意后下达起爆命令。施工方爆破完成后,通知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可以解除警戒,由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下达警戒解除指令后,各警戒单位方可解除警戒。
5、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爆破内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定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施工单位报安监站处理。
八、本细则未尽事宜,相关单位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本细则如有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爆破规程相违背的内容,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爆破规程为准。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
2022-03-20
被贯彻人意见:
第13篇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一条 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安全技术股: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条 车辆运输股: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调配应急所需的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的安全运送工作。
第四条 综合股:负责联系医院,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准备急救器材;负责事故现伤员培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条 工程机械股:负责组织、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调配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确定设备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电路、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14篇 工程爆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
各施工项目:
为做好20__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全体员工创造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2、各项目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项目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建立有效且符合爆破工程作业生产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文件中规定的都要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
4、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长期行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长效机制。
5、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活动中的风险及时进行动态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时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制定工程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各项目、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明确。
7、按规定,各项目配备专(兼)职安技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8、全年由公司总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带队开展的安全自检自查活动不少于四次,生产施工期间每月一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及时进行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认真做好平时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台帐。检查要着重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逐条落实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定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1)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项目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
(2)项目应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度:
(3)项目是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项目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或没有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产整改,并追究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9、加强新工(临时工、转换工、复转军人)现场岗位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10、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工作,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认真执行生产作业施工的“三同时”制度。坚持生产施工项目在施工前有施工组织设计且有安全生产专篇。
12、生产施工项目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和施工安全设计书,在项目施工前报大队安全科备案。
13、租用的设备和雇用人员全部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
14、坚持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正确使用爆破工程仪器仪表,坚持定期对使用车辆进行强制二级维护,严格执行爆破工程作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5、加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民爆条例》中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领用、使用、清退、销毁工作,做好爆炸物品的登记记录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16、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17、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8、进行爆破、挖掘清运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9、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各方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20、施工项目应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从业人员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矿山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毒物、噪声和空气含氧量进行自测自检,并接受法定检测机构依法进行的检测。
21、施工项目的爆破器材管理和爆破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矿山爆破应预先制作工程爆破说明书。
22、矿山开采,应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先做设计后开采,先做施工组织设计后采矿的顺序,同时编制掘进作业规程、采矿作业规程、爆破作业规程等。对特殊作业还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及施工管理措施方案。
23、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必须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_____工程爆破公司
201_年_月__日
第15篇 采空区高温爆破管理措施
一、高温孔爆破前检查降温处理
1、凡是在老空巷区等温度不正常的区域爆破时,装药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炮孔内温度,对于有明火及高温孔(高于80℃,下同),必须经过灭火降温处理后方可装药爆破,否则严禁装药。
2、检查孔温方法:测温仪检查法。
如果测温仪显示温度超过80℃则为高温孔。
3、检查孔内温度,应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对不合格的高温孔应插上标志。
4、高温孔可采用灌水降温方式,炮孔温度必须降到40℃以下时方可装药,对于温度在40℃80℃的炮孔,也必须同样处理;如无法处理,不得装药,按废孔处理。
二、高温孔经降温处理检查合格后按下列顺序操作
1、 复查孔深,配好各孔药量,把药包摆在高温孔旁;
2、装药前先派出警戒哨,将警戒线布置好。
3、 首先将各炮孔起爆器材连接好;先装填温度正常的炮孔,同时撤出一切不用的器材;
4、预备起爆信号发出后,起爆人做好起爆的一切准备;所有装药人同时装填高温孔,炮区负责人随后检查。
5、 装药人全部撤离炮区并躲到安全地点后,立即起爆。
三、装填高温孔注意事项
1、按两人装一个炮孔安排装药人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炮区。
2、尽可能减少一次爆破高温孔的数量,人数少时可采取分次起爆方式。
3、 装药发生卡堵不宜处理。
4、 装药顺序为炸药→起爆器材,正向起爆法。
5、采用整装药,少充填;禁止使用散装药。
6、 装药人在装填完毕自己负责的炮孔时应迅速撤离,不得再靠近已装填完毕的高温孔或他人负责装填的炮孔。
7、高温孔装填操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0min。
8、 提前1、2天对高温孔进行降温。
9、 高温孔不得进行扩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