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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管理措施11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0

电站管理措施

第1篇 220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总则

1.1 为规范50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监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2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

1.3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以落实各级管理职责为关键,以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为目标。

1.4 本措施适用于济南管理处所辖各变电站基建扩(改)工程管理工作。

2. 开工前准备

2.1 生产办负责在开工前1周内向工程管理部门领取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纸(1-2份)。

2. 2生产管理人员、变电站、变电队应组织学习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

2. 3 变电站应制定本站《保证基建施工安全的运行管理措施》并报管理处审批。

2. 4 开工前,由管理处组织施工单位、变电站、变电队参加的交底会,主要内容:

2.4.1 由施工单位向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扩建规模、施工范围、计划进度等。

2.4.2 由管理处(或变电站)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 5 除特别批准外,施工单位不准在变电站站内搭设临时建筑物。

2. 6 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应设总电度表,抄录起码和倍率,做好记录并经站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工程竣工后,由变电站计算施工单位总用电量报管理处备案。

3. 开工手续

3.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变电站方可许可开工:

3.1.1 出具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3.1.2 出具经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监部、公司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开工许可单》;

3.1.3 施工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由安监部书面公布;

3.1.4 完成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安全交底;

3.1.5 出具合格的工作票。

4. 施工过程阶段

4.1 生产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到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1.1 检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4.2.2 查禁违章;

4.1.3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4.1.4 对现场安全情况和安全监督工作作出评估、指导。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下发《安全监督备忘录》和《违章处罚通知书》。

4.2 变电站站长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次,履行以下职责:

4.2.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2.2 查禁违章;

4.2.3 对本站发现的问题和违章现场及时上报管理处;

对上级和本站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4.2.4 定期与施工单位交流沟通,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3变电站当值值班员根据站长安排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3.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3.2 查禁作业性违章。

重点检查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工作内容是否与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现场施工人员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等;

4.3.3 监督执行每日封堵情况,严防小动物事故;

监督执行每日开、收工手续执行及每日收工现场清理情况;

4.3.4 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站长。

4.4 变电队履行以下职责:

4.4.1 负责提前审查相关运行设备接火工作中应执行的作业指导书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经审查无误,方可开始工作。

4.4.2针对运行设备接火工作或根据管理处安排,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对旁站监督的工作负安全监督的职责。

4.5 上述安全监督工作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

提出明确整改意见施工单位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的,经汇报管理处同意,可以采取责令停工、收回工作票等强制措施。

5 生产准备阶段

5.1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6.2“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规定”执行。

变电站应开展设备数字图像采集和保存工作。

5.2变电队生产准备工作包括:

5.2.1 提前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

5.2.2 组织学习设计说明、图纸和设备说明书,并结合日常培训开展有针对性地技术讲课和技术问答。

5.2.3 变电队按照设备主人职责要求提前编制相关设备验收卡,并报管理处审批。

6 验收阶段

6.1 施工完毕后,由生技部组织对改扩建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6.2 根据管理处安排和验收大纲要求,变电站和变电队组织人员分工,严格按照验收卡要求进行验收。

6.3根据验 工承担相应安全和质量责任。

验收质量实行追溯制。

7 考核本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由管理处负责对各站、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管理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2篇 变电站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用电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铅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

3、电缆线沿地面铺设时,不得架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4、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5、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6、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7、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8、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9、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10、现场的配电箱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三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11、室内、工棚配电盘和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进行防雷保护;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2、定人、定机,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保保养。操作人员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机械作业人员交接班时要有机械运转记录,包括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对车辆班组、队、施工管理人员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执证上岗。

3、特种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根据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脚或赤背上班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上几个人。禁止在高处作业平台上追拉推打开玩笑,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进行高空作业。

8、严禁特种机械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驾驶,严禁机动车辆无驾驶证人员在施工现场驾驶作业,严禁各种车辆超坐载人。

9、施工各班组、车队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车队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班记录薄内,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3篇 22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总则

1.1 为规范50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监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2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

1.3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以落实各级管理职责为关键,以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为目标。

1.4 本措施适用于济南管理处所辖各变电站基建扩(改)工程管理工作。

2.开工前准备

2.1 生产办负责在开工前1周内向工程管理部门领取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纸(1-2份)。

2.2生产管理人员、变电站、变电队应组织学习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

2.3 变电站应制定本站《保证基建施工安全的运行管理措施》并报管理处审批。

2.4 开工前,由管理处组织施工单位、变电站、变电队参加的交底会,主要内容:

2.4.1 由施工单位向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扩建规模、施工范围、计划进度等。

2.4.2 由管理处(或变电站)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2.5 除特别批准外,施工单位不准在变电站站内搭设临时建筑物。

2.6 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应设总电度表,抄录起码和倍率,做好记录并经站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工程竣工后,由变电站计算施工单位总用电量报管理处备案。

3.开工手续

3.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变电站方可许可开工:

3.1.1 出具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3.1.2 出具经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监部、公司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开工许可单》;

3.1.3 施工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由安监部书面公布;

3.1.4 完成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安全交底;

3.1.5 出具合格的工作票。

4.施工过程阶段

4.1 生产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到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1.1 检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4.2.2 查禁违章;

4.1.3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4.1.4 对现场安全情况和安全监督工作作出评估、指导。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下发《安全监督备忘录》和《违章处罚通知书》。

4.2 变电站站长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次,履行以下职责:

4.2.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2.2 查禁违章;

4.2.3对本站发现的问题和违章现场及时上报管理处;对上级和本站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4.2.4定期与施工单位交流沟通,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3变电站当值值班员根据站长安排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3.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3.2 查禁作业性违章。重点检查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工作内容是否与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现场施工人员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等;

4.3.3监督执行每日封堵情况,严防小动物事故;监督执行每日开、收工手续执行及每日收工现场清理情况;

4.3.4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站长。

4.4 变电队履行以下职责:

4.4.1 负责提前审查相关运行设备接火工作中应执行的作业指导书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经审查无误,方可开始工作。

4.4.2针对运行设备接火工作或根据管理处安排,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对旁站监督的工作负安全监督的职责。

4.5 上述安全监督工作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提出明确整改意见施工单位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的,经汇报管理处同意,可以采取责令停工、收回工作票等强制措施。

5 生产准备阶段

5.1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6.2“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规定”执行。变电站应开展设备数字图像采集和保存工作。

5.2变电队生产准备工作包括:

5.2.1 提前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

5.2.2组织学习设计说明、图纸和设备说明书,并结合日常培训开展有针对性地技术讲课和技术问答。

5.2.3 变电队按照设备主人职责要求提前编制相关设备验收卡,并报管理处审批。

6 验收阶段

6.1 施工完毕后,由生技部组织对改扩建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6.2 根据管理处安排和验收大纲要求,变电站和变电队组织人员分工,严格按照验收卡要求进行验收。

6.3根据验收分工承担相应安全和质量责任。验收质量实行追溯制。

7 考核

本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由管理处负责对各站、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管理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4篇 水电站防洪防火防盗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水电站工程防洪、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防洪措施

① 在汛期前,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抢险,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② 指派专门人员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水文气象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预测分析,为防洪决策、实施提供充分的依据。

③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施工的进展满足防洪度汛的要求,同时避免洪水对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④ 合理布局,消除隐患。在生产临时建筑和生活区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

⑤ 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和防洪排水措施。

⑥ 健全通讯系统,保证各施工工区及项目部与外界的联系,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① 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② 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③ 施工期间要特别做好防火灾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④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烧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⑤ 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备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⑥ 在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保养,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⑦ 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料场,指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材料、机具设备被盗,及其他事故发生。

第5篇 水电站工程防洪、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防洪措施

① 在汛期前,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抢险,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② 指派专门人员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水文气象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预测分析,为防洪决策、实施提供充分的依据。

③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施工的进展满足防洪度汛的要求,同时避免洪水对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④ 合理布局,消除隐患。在生产临时建筑和生活区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

⑤ 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和防洪排水措施。

⑥ 健全通讯系统,保证各施工工区及项目部与外界的联系,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① 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② 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③ 施工期间要特别做好防火灾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④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烧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⑤ 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备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⑥ 在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保养,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⑦ 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料场,指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材料、机具设备被盗,及其他事故发生。

第6篇 变电站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用电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铅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

3、电缆线沿地面铺设时,不得架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4、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5、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6、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7、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8、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9、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10、现场的配电箱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三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11、室内、工棚配电盘和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进行防雷保护;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2、定人、定机,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保保养。操作人员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机械作业人员交接班时要有机械运转记录,包括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对车辆班组、队、施工管理人员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执证上岗。

3、特种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根据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脚或赤背上班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上几个人。禁止在高处作业平台上追拉推打开玩笑,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进行高空作业。

8、严禁特种机械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驾驶,严禁机动车辆无驾驶证人员在施工现场驾驶作业,严禁各种车辆超坐载人。

9、施工各班组、车队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车队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班记录薄内,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7篇 水电站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措施

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措施

(1)施工管理部门结合本项目工期和各施工节点,合理规划、组织和安排人员与设备,在保证各节点工期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加班连班、交叉作业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2)各施工部位施工前,施工管理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施工现场通道、孔洞、悬空面等危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的因素落实整改。

(3)施工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方的,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管理的协调工作。

第8篇 清溪电站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贵州电监办、省安监局《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及《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向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的通知》黔水安监[2022]7号文件精神,电站为了防御、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洪水和向下游泄放洪水,以确保确保水库上下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计划。

1、电站在3月中旬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站防汛工作和与地方防汛部门的相互协调。

2、在3月底或4月初组织召开防汛协调会,就汛前防汛工作布署、汛期保持密切联系、统一指挥,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沟通等相关工作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做好2022年防洪渡汛工作。

3、电站汛前及时修编防洪应急预案,并报绥阳防汛办和正安防汛办备案。

4、汛前印刷关于防汛方面的宣传单,安排专人到附近乡镇发放,并协助当地政府和地方防汛办把汛期河道行洪安全范围宣传到每村每户每人,以便提高水库上下游群众安全意识。

5、电站有计划的发电放水必须在遵义地调的命令下来进行,泄洪放水应在地方防办及公司防汛指挥部的指令下进行。

各项防汛工作必须服从清溪水库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6、针对黔水安监[2022]7号文件

第二条,电站无法在非计划发电泄放水48小时前将水库下游河道泄放水情况(保持放水时段、最大下泄放水流量等)通知受下泄放水影响河道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因电站水库防洪限制水位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办《关于芙蓉江清溪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黔汛旱发[2022]18号文件批准的(水位控制在61

4.8m-615.00之间),又由于气象预报不是很准确,电站无法在48小时之前预测入库流量的大小,因此无法提前通知地方政府。

但电站可以在下泄放水时提前2个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地方防汛办。

7、电站的发电放水和泄洪放水应根据电站防洪应急预案的规定时间通知地方政府和防汛办。

8、电站已将可能导致大坝出现的各种险情(洪水漫坝、水淹厂房、全站失压造成机组事故停机等)各种应急预案列入清溪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以便电站职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9、电站已在大坝、厂房和水工建筑物上、下游保护区范围内设立了有关警示标志和警告牌,近期还将通过地方政府和防汛办协调对可能因泄洪放水而受到影响的河道区域内制作警示标志和警告牌及安装警报器。

10、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河道管理部门以及地方防汛办对受影响河道区域进行巡查和警示宣传。

清溪水电站 2022年3月27日

第9篇 清溪电站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贵州电监办、省安监局《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及《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向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的通知》黔水安监[2022]7号文件精神,电站为了防御、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洪水和向下游泄放洪水,以确保确保水库上下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计划。

1、电站在3月中旬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站防汛工作和与地方防汛部门的相互协调。

2、在3月底或4月初组织召开防汛协调会,就汛前防汛工作布署、汛期保持密切联系、统一指挥,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沟通等相关工作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做好2022年防洪渡汛工作。

3、电站汛前及时修编防洪应急预案,并报绥阳防汛办和正安防汛办备案。

4、汛前印刷关于防汛方面的宣传单,安排专人到附近乡镇发放,并协助当地政府和地方防汛办把汛期河道行洪安全范围宣传到每村每户每人,以便提高水库上下游群众安全意识。

5、电站有计划的发电放水必须在遵义地调的命令下来进行,泄洪放水应在地方防办及公司防汛指挥部的指令下进行。各项防汛工作必须服从清溪水库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6、针对黔水安监[2022]7号文件第二条,电站无法在非计划发电泄放水48小时前将水库下游河道泄放水情况(保持放水时段、最大下泄放水流量等)通知受下泄放水影响河道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因电站水库防洪限制水位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办《关于芙蓉江清溪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黔汛旱发[2022]18号文件批准的(水位控制在614.8m-615.00之间),又由于气象预报不是很准确,电站无法在48小时之前预测入库流量的大小,因此无法提前通知地方政府。但电站可以在下泄放水时提前2个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地方防汛办。

7、电站的发电放水和泄洪放水应根据电站防洪应急预案的规定时间通知地方政府和防汛办。

8、电站已将可能导致大坝出现的各种险情(洪水漫坝、水淹厂房、全站失压造成机组事故停机等)各种应急预案列入清溪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以便电站职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9、电站已在大坝、厂房和水工建筑物上、下游保护区范围内设立了有关警示标志和警告牌,近期还将通过地方政府和防汛办协调对可能因泄洪放水而受到影响的河道区域内制作警示标志和警告牌及安装警报器。

10、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河道管理部门以及地方防汛办对受影响河道区域进行巡查和警示宣传。

清溪水电站

2022年3月27日

第10篇 110kv变电站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措施

一、总则

1.1电是生产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个环节,电工作业是一种特殊作业,不仅作业技能性强,而且对安全保护有特殊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为使职工正确用电,消除触电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2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产、生活用电的安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电力系统的稳定。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生产(加工)生活用电等。各级领导、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电气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1.4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点安全技术规定》

二、组织措施

2.1 在运行、维护和配置安全防护装置时,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标准和法规,并符合现场的特定安全要求。

2.2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维护检修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和安全用具使用保管制度等。

2.3 定期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宣传国家、地方、行业的最新安全技术要求和规定,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操作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无证人员不准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4 安全用电组织管理系统

2.4.1.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用电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三、技术措施

3.1施工用电管理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设,应按以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措施)要求进行。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3.1.2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专人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备。

3.1.3 施工用电架空线路的路径要选择合理,避开易撞、易碰、易爆、潮湿场所及热管道。并修建符合防火要求的专用配电室和总配电柜。并配置干粉灭火器。

3.1.4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井架、构架上。

3.1.5 架空线路必须与外线路、建筑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将电线、电缆固定在脚手架、树上。电杆、拉线、架空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3.1.6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 接地与接零保护

3.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供电)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业保护零线相联接。工作零线应在配电总盘处一点连接,其它地点严禁混接。

3.2.2 为了防止相线(l)工作零线(n)保护零线(pe)的混用而造成的短路及触电事故,并规范、明确规定了l、n、pe线敷设的相对位置。tn--s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排列的顺序为:面向负荷从左侧起l1、n1、l2、l3、pe;不得混乱。

3.2.3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一供电系统时,电力调试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2.4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柜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其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绝缘铝线,并与接地极用螺栓做可靠联接。电动机械的重复接地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中有无规定。

3.3 配电箱、开关箱

3.3.1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依次分级设置,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合,以防止个别设备发生短路故障造成配电系统大范围停电。

3.3.2 电箱、开关箱施工机具专用电源箱的外壳和刀闸、开关插座,应保持完整无损,门锁齐全。实行一机一闸,禁止一闸多用(包括照明)。

3.3.3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3.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使用电力电缆时,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拖拉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介质腐蚀。

3.3.5 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的动作行为准确、灵敏可靠其箱架设应端正牢固。其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且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并设有防雨水措施。

3.4 照明

3.4.1 生活、办公用电设备完整照明灯具应经控制相线。

3.4.2 保险丝(片)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严禁其它金属代替。

3.4.3 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离建筑物不得小于2.5厘米,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套管。

3.4.4 严禁将电线线芯直接插入插座中或将线芯挂在电源开关刀闸片上使用。严禁在漏天使用塑料线接用电气设备用具。

3.4.5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如必须保留电源时,则应暂时切断电源,将电线头包扎绝缘。

3.4.6 所有照明灯具、开关、刀闸,应装配齐全,有防雨水措施,并经常检查,发现残缺损坏应及时修换。

3.4.7 所有电源线接头除用绝缘胶布包扎外,还必须用专用塑料带进行包扎防护。用电设备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4.8 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应架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设置木横担。施工人员保持一定范围安全距离。

3.4.9 坑、潮湿和易触电场所的局部照明,电源电压采用24v安全电压。

3.4.10 现场用电设施架设完毕后须使用500v棒检查相间相对地、相对pe的绝缘电阻,确定无短路后方可合闸通电并检查电压是否正常。

3.4.11 施工用点设施的布置应本着安全、合理、经济的原则,现场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电气专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12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电气工作人员负责运行、检修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设施。

3.4.13 现场电气工作人员,需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和基础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个人工呼吸法。

3.4.14 现场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控制。开关、导线、保险丝须满足负荷要求。电源线接头、破损、裸露处应用绝缘胶布,塑料带二层缠包,严禁使用绝缘老化的电线、电缆。

3.4.15 现场用电应由总配电盘、配电箱、负荷刀闸三级控制,总配电盘的空气开关应具有短路过流保护能力,配电箱内总开关应为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的动作行为准确,并每周检查一次。

3.4.16 配电盘、配电箱以及电动工具外壳均应做可靠的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移动式电动工具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检查电源线的绝缘和保护零线。设备保护地线应接线牢固可靠。

3.4.17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并不得留有带电处,如不能完全断电,应采取绝缘包扎保护措施。

3.4.18 施工现场每周安全检查时,必须对用电情况、电气元件等,进行详细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作法,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

3.4.19 当建筑施工现场远离电源或电源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装设柴油发电机。发电机应该靠近负荷中心,应有单独的排烟道和消音器,排烟道必须伸出室外,且应高出屋檐1米以上。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周围4米之内不得使用火炉和喷灯,不得存放易燃物,以防火灾。

3.4.20 发电机出口侧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低压保护装置。

3.4.21 发电机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必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为什么两个电源须设独立的保护接零系统?关键在于,当外电源停电以后,零线上的电流会给变压器供电系统带来影响。

3.5 手持电动工具

3.5.1 因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与人体直接接触,若绝缘损坏会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所以特别强调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包括外观和则试绝缘强度,同时必须空载运行实验,确认为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3.2.5 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产生振动或移动频繁的电动工器具,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5.3 手持电动工具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手持电动工具种类繁多,使用频繁,涉及的操作人员很多,所一,器具的电器很容易损坏,漏电、触电的频率较高,因此,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5.4 手持电动工具按防护措施分为:i类、ii类、iii类。由于iii类工具本身就提供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依靠特地安全电压隔离变压器供电,所以,可以不做保护接零。但施工现场大多使用i类和ii类工具,因此规范要求:

3.5.4.1 每一台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防护装置的首端装设隔离开关。

3.5.4.2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为pe线或重复接地线。

3.5.4.3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如振动器、水磨石机等)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5.4.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插座、开关等都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加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试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测试绝缘,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3.6其他

3.6.1 防雷: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子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大于32米就应安装防雷装置。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30欧姆。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以利用该设备的金属构架,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路线,应采用钢管敷设,穿线钢管应与机械设备的金属构架作电气连接。

3.6.2 在执行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同时,仍以《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 1--92(建筑工程部份)施工用电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为准,并严格执行。

110kv康乐变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

2012年10月

第11篇 某水电站工程防洪防火防盗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防洪措施

① 在汛期前,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抢险,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② 指派专门人员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水文气象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预测分析,为防洪决策、实施提供充分的依据。

③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施工的进展满足防洪度汛的要求,同时避免洪水对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④ 合理布局,消除隐患。在生产临时建筑和生活区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

⑤ 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和防洪排水措施。

⑥ 健全通讯系统,保证各施工工区及项目部与外界的联系,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① 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② 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③ 施工期间要特别做好防火灾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④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烧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⑤ 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备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⑥ 在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保养,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⑦ 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料场,指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材料、机具设备被盗,及其他事故发生。

电站管理措施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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