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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办法【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0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风险安全管理,遏制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建设、监理单位,行业、属地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风险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产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条 安全生产必须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生产安全环境。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涪秀二线铁路四标段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单位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试行本)

《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

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第三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内容:

本标段为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成都局管内)增建第二线工程站前4标段,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及黔江区境内,标段起讫里程ydk242+000~zdk294+425,新建正线长度52.939km。

第二条 高风险工地:

1、狗耳泉左线特大桥:

狗耳泉左线特大桥中心里程zdk251+945,全桥长1156.5m,为单线特大桥,全桥孔跨布置为35-32m简支t梁;桥台采用单线t形桥台,1#~7#、28#~34#墩采用单线圆端形实体桥墩,8#~27#墩采用单线圆端形空心桥墩,其中18#墩身高68m,19#墩身高66m;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明挖扩大基础。18#、19#墩桥址区水深2.4m,此桥距离既有线距离5~20m。风险等级评定为高度风险。

2、新鱼塘湾隧道

新渔塘湾隧道起讫里程为zdk248+737~zdk249+810段,全长1073m。此隧道址区属中低山剥蚀地貌,地面高程300~430m,自然横坡10°~45°,最大埋深100m,洞身zdk248+948.63~zdk249+810段位于半径r=1000m的右偏曲线上,其余段均在直线上。全隧为单面上坡,自进口至出口分别为11‰的上坡、8.6‰的上坡。新建正线里程zdk248+737~zdk249+200段与营业线距离50~200m,zdk249+200~zdk249+810段与营业线距离超过200m。zdk248+737~zdk248+762、zdk249+740~zdk249+810段浅埋、软岩、zdk248+980~zdk249+080段断层、角砾层均评定为高度风险。

3、新四方沱隧道

新四方坨隧道起讫里程zdk252+660~zdk253+995,全长1335m。此隧道址区属构造剥蚀、溶蚀低山地貌,地面高程360~510m,相对高差约100~140m,地面自然坡度20°~45°,局部地段陡崖,坡面基岩出露,覆盖层较薄。最大埋深约100m,出口端为可溶岩地区,岩溶发育,地表可见漏斗、溶沟、溶蚀洼地、溶槽、大型溶洞及暗河等溶岩地貌,植被发育一般,交通条件较差。设计纵坡为11.2‰的单面上坡。新建正线里程zdk252+660~zdk253+000段与营业线距离20~50m,zdk253+000~zdk253+995段与营业线距离超过50~200m。zdk252+660~zdk252+820、zdk252+860~zdk252+880、zdk253+560~zdk253+940段塌方、突水突泥评定为高度风险;zdk252+820~zdk252+860、zdk252+880~zdk253+560塌方突泥突水评定为中度风险。

4、k242+000-k244+000段路基

k242+000~k244+000段路基邻近既有线工程全长2000m,线间距5m,路堑开挖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评定为高度风险。

第四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风险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具体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分部、架子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分部成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本分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实行项目部→分部→架子队三级管理。

各分部设1名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总监,设安全环保部,并配足人员,负责安检工作;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为强化项目安全决策和领导工作,项目部和分部的第一负责人均由经理担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研究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2、部署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听取工作汇报;对本单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理决定。

3、研究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4、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条 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

一、安全环保部:

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制度,对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监督与管理。指导分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负责项目(分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评价,并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抓好落实。

4、参与审定重点安全防护工程和特殊工点的安全防护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5、监督指导分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做好安全资料的统计、分析和上报、下传工作。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有权停工整顿,下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

二、专职安全员;

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2、对生产物资、机具、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等进行监督检查。

3、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中有关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并监督按期实现。

4、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报告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现场安全员:

1、协助班组长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2、检查本班组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班组长或相关人员处理;

3、指导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协助处理伤亡事故。

四、防护员:

1、防护员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加强防护作业相关规章、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防护员上岗前必须认真检查、带齐防护用品。防护用对讲机应专管专用,使用前必须确认性能良好。

3、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准确的接受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运行信息、各项施工命令,及时、准确的将列车运行信息、各项施工命令,传达给施工负责人与施工作业人员并作好记录。

4、防护员担任防护工作时不得兼职其他工作。防护员在防护工作中,严禁看书、闲谈、离岗及从事与防护作业无关的事项。现场防护员在班前要休息好,严禁饮酒。

5、防护员应根据现场作业实际,选择瞭望条件好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工作,与施工作业人员一般保持10m左右距离,并随作业人员同步移动或转移施工地点。

6、两端防护员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应发出紧急下道的通知信号,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严禁漏报、迟报。如有机具挡道,两端防护员应果断显示停车信号防护,拦停列车。

7、封锁施工时,工地防护员位于邻线一侧路肩,重点对两线间作业人员进行防护。

8、现场防护员应及时告知驻站联络员施工进展情况。

9、现场防护员在列车确报通知下道时做到“三看”:一看作业人员是否下道完毕,二看使用的机具是否带到安全处所,三看机具、料具是否超限。

10、现场防护员必须比施工人员早到晚走,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通讯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加强行走途中的瞭望,及时通知行走中的施工人员避车。

五、驻站联络员:

1、驻站联络员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佩戴驻站联络员标志、上岗证,携带对讲机、笔、记录本等。

2、驻站联络员必须掌握现场防护员所处的位置、作业内容、作业区段等情况,与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统一无线电频道,无线电性能良好。

3、到达运转室时间规定: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办理登记手续。

4、驻站期间应随时掌握列车和调车作业动态,及时准确地通过车站时间等信息通知到现场防护员。通知现场防护员及时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5、驻站期间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控制台信号,严格执行“三确认”制度:确认现场防护员姓名、确认现场防护员听清、确认现场作业人员及机具下道。

6、驻站联络员要坚持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

7、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时,应立即采取站场广播、手机等方式通知现场防护员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下道。

8、驻站联络员要实时掌握现场作业动态,现场多个作业点作业时,需记录现场防护员移动作业地点、时间等的反馈信息。

9、驻站联络员工作期间不得与他人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与工作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10、离开行车室时间规定:确认现场作业人员已离开线路或到达工区后,办理销记手续,方可离开行车室。

六、权利

1、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严肃处理。

2、有权责令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设备停止使用,生产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三违”,对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场,责令停止作业,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弄虚作假、隐瞒员工伤亡事故的单位有权监督检查。

5、检查发现问题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权填发《罚款通知书》实施处罚。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人员及部门责任制同安全生产责任制。分部人员责任如下:

一、分部经理:

1、对管段内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政策、法律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管段工程特点,主持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3、按照项目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民工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必须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民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7、发生事故,在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的同时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分部副经理:

1、分部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管理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日常工作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安全教育、安全考核评比和安全奖惩工作,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支持安监人员工作,使其有职有权履行职责。

5、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现场“三违”果断处理。

6、参与或接受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分部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细则等安全技术规定。

2、审查、批准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3、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4、负责对重难点项目、制定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邻近既有线施工点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在技术上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进行。

5、领导和组织、推广安全管理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员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领导责任。

四、架子队长:

1、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合理组织生产,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深入施工现场,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和工人的个人防护,制止违纪、违章,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4、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保证作业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正常使用,不断改善职工作业条件。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认真抓好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检查岗前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对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7、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班组开展安全工作检查评比,树立典型,带动一般,督促后进。

8、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

9、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抢险,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或接受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五、现场技术员:

1、对安全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

3、在组织编制技术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坚决制止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程序执行的违章指挥和违章蛮干。

5、组织制定重点安全防护工程和特殊工点安全防护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并于开工前报审。

六、工班长: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3、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4、对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

5、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离开危险区后,再报告上级处理。

6、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或工地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

7、负责作业人员的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三工”制度,配合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工作。

8、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

9、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10、积极配合执行上级的各项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规定,保证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无事故。

11、对“三违”制止不力或因失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七、岗位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严格执行“两纪一化”,保证安全生产。

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执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5、事故发生后,积极参与抢救并立即报告。

6、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建议改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并可越级反映。

7、因违章操作业或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章 风险管理内容

1、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仔细、全面审查设计图纸,对没有明确地质揭示的设计缺陷或没有风险控制措施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提供解决方案。

2、分部应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3、分部应结合具体采用的施工方法,对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项目清单,落实降低风险等级、消除风险的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措施应涵盖管理制度、人员物资配备、技术方案、经济等方面。

4、高风险工点应设置风险公示牌,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预案、责任人等。

5、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及时识别新的风险事件或引发风险的新因素,根据监测情况对风险管理状态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

6、建立风险管理信息库,包括阶段风险项目清单、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监测数据、风险管理状态评估及管理责任人考核等。

第七章 管理制度

一、施工准备验收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各分部应对施工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条 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预防措施等。

第三条 各分部将检查验收情况及时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四条 项目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部的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经费投入

第一条 各分部要及时报告安全经费开支计划。计划内容应充分考虑宣传教育、检查器材、新技术应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辅助设施、应急救援、隐患整改及完善生产条件等有关费用。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应认真组织实施“资金投入计划”,设立台账记录、统计,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应设专项账户管理,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未按计划投入导致现场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三、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定期

项目部每旬一次,各分部每月一次,架子队每周一次,班组每天检查。凡与安全有关的内容均属检查范围。检查由各级分管领导主持,施工技术、安质、物资设备、办公室等部门派员参加。检查后应形成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第二条 不定期

项目部、分部及架子队根据上级要求、施工进程和季节变化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既有线防护、防风、防洪、防火、防雷击、防倒塌、防盗及防食物中毒等,也可随机确定检查内容。检查由分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

第三条 专项

对邻近既有线施工、桥梁、拌和站、隧道等项目进行专业检查。检查由安全总监主持,有关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由根据专项检查要求确定。

四、 教育培训培训

第一条 “三类人员”教育培训

一、b、c类人员教育与培训项目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b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经建设或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培训48学时以上,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二、“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三类人员”除每年参加企业内部组织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外,还要按规定参加建设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二条 “三级”教育培训

一、项目部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实习工)必须进行项目部、分部、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

1、一级(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较大事故应急予案;事故案例等。

2、二级(分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

3、三级(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走过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在熟练工带领下上岗操作。对换岗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一、对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汽车起重驾驶人员,应持“双证”上岗。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条 邻近既有线防护人员、施工人员教育培训

一、现场防护员必须正式职工担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针对邻近既有线施工的特点,各分部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三、对邻近既有线施工队伍,各分部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应聘请有丰富经验的铁路职工或专业管理人员对现场技术员、防护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知识讲座活动,以增强全员既有线施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分部防护员持证上岗、邻近既有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五条 日常教育

一、各分部每月建立安全教育周,利用上安全技术课,举办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工伤事故案例会、施工安全知识学习等教育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大家自觉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二、各架子队每周建立安全活动日,组织全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知识,操作工艺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总结一周安全生产经验,吸取教训,补充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三、工班必须坚持“三工”教育,工前提施工安全要求;工中检查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隐患及时整改;工后综合讲评,表扬遵章守纪,批评违章乱纪,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四、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 资料管理

一、“三类人员”在培训合格后,各分部必须做好“三类人员”证件的收集工作。

二、“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各分部必须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收集归档。

三、特种作业人员、防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分部除建立台帐外,应做好相关证件的收集归档工作。

四、所有安全教育活动,各分部安全环保部门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五、分部安全环保部必须将本单位人员的证件报安质环保部存档。

六、各分部安全环保部在每月25日将当月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情况报送项目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每月对分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技术交底

第一条 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或工序、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

2、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专业技术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

5、有关管理单位(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6、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二条 技术交底要求

一、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必须覆盖现场全体作业人员。

1、项目部在对重、难点工程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落实。

2、针对架子队、工班以及不同工序、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分部技术主管主持,分部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是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必须具体、明确,对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安全技术交底应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现场每一位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四、对下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分部技术部门负责编写,安全技术交底单一式三份,分部、架子队、工班各一份。

六、为使参加施工的人员能了解基本的工艺流程,提前预见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事故隐患,及时作好预防、预控工作,各分部、架子队技术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七、安全技术交底要在单项工程开工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早防早控,确保万无一失。

八、各分部工程技术部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台帐,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九、各分部工程技术部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报项目部存档。

第三条 技术部每月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会议

第一条 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情况及时召开例会。

第二条 安全例会由安全总监主持。

第三条 参加例会人员:项目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各分部主管、分管领导、总工、安全环保部长,必要时通知架子队队长参加。

第四条 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针对施工生产状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隐患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等。

2、回顾、总结、分析目前生产安全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管理具体问题,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各分部总结和交流安全管理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五条 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七、宣 传

第一条 各分部、架子队在施工现场、员工生活区醒目位置或危险部位要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示。

第二条 各类标识、标语制作标准按项目部要求制作。

第三条 各分部针对现场安全标识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遗失的要及时更换、补充。

第四条 严禁任何人员故意破坏、移动安全标识,故意破坏安全标识的,按照标识制作价格的5倍予以处罚。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对各分部的安全宣传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

八、“五同时”

第一条 “五同时”制度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与施工生产同步开展。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并考核各部室或有关单位执行“五同时”的情况。

第三条 工程部、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

第四条 各分部、架子队负责在本单位施工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

第五条 项目部在安排施工任务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施工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第一条 事故统计范围

1、凡在施工现场或工作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应列入统计。

2、邻近铁路既有线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3、在国有公路上发生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4、非责任安全事故,由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单位无权认定。

5、负伤人员在事故结案(60日)后死亡,一般不再组织调查或统计。确有必要,应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重新调查。

第二条 事故报告及报表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报告时间

(1)凡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各分部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部收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政府或业主、监理等单位报告。

(2)各分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凡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分部必须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内容立即报告项目部。1小时内由项目部报属地政府、业主、监理和行业等有关部门。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报告内容

事故单位、项目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造成伤亡人数和估计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3、报告程序

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分部立即向项目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按有关规定报告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结案;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项目部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4、事故应急救援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安全生产报表

1、各分部于每月1日18时前报告上月安全月报。

2、各分部季度报表及总结于每月20日前,年报表及总结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项目部。

第三条 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人员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人员轻伤、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轻伤由各分部自行调查处理,处理情况两日内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重伤二人以下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会同业主、监理和上级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案。

3、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设区的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四不放过”。

5、事故快报和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格式

十、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

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奖罚。

第八章 应急预案与演练

第一条 应急预案

一、各分部应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必须及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二、 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三、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四、各分部所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应上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审查,经项目部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审核后,由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执行。必要时,针对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部应组织项目相关领导、部室、分部主管人员进行会议论证,确保万无一失。

五、各分部应当对与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职责、程序,对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措施;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救援案演练,并将演练总结报告、音像资料上报项目安全环保部。

六、各分部应急预案中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应明确其相关职责,并抓好沟通协调和落实工作。

第二条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强化应急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二、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一般以上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技术、资金、人力物力支持。

2、发生安全事故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分析紧急状态,确定风险事故级别,并负责向集团公司、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业主以及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及时联络并报告事故情况。

3、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领导组织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抢救伤员、转运物资,减少事故损失,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组织对项目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不断完善。

三、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项目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

应急救援指挥组下设8个专业组:抢险方案组、应急抢救组、综合协调组、资金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物资设备组和善后处理组。

抢险方案组负责人:崔文镇

应急抢险组负责人:张宏

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张春元

资金保障组负责人:夏丙山

疏散引导组负责人:梁文平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周星宇

物资设备组负责人:肖证龙

善后处理组负责人:刘晓军

各行动组按照现场总指挥的要求开展救援行动。行动组成员由项目和各分部按职能分工确定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应急抢险队伍由各分部分别成立,每支队伍人员不少于40人,并配置相应的抢险物资和设备,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各分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也须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救援小组,并根据现有资源,建立应急抢险队伍。

(二)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职责

(1)组长:负责确定现场潜在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主持制定现场应急抢险措施,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评估,组织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善后处理工作。

(2)抢险方案组:根据事发现场情况,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查明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如工程拆除、支撑加固、清理挖掘土石方、疏通营业线线路等抢险方案。

(3)应急抢险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抢险工作,根据抢险方案,明确成员分工,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和设备,迅速开展救援活动,尽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做好现场防护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4)综合协调组:配合指挥组组长工作,负责通知项目、分部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共同应对;根据领导指示及现场情况,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业主以及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等联系、沟通,寻求支援;及时向有关地方消防、医疗、电力、电信、交通、抢险救援等公共救援部门报警联络,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在外部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时,积极引导,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在气象灾害抢险时,随时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第一手天气资料;根据项目领导的授权,如实报告、发布事发现场情况,并代表单位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5)资金保障组:负责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资金的筹备,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开展。在抢险工作结束后,负责核算、支付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抢险救援费用。

(6)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疏散逃生路线的确定和标志的设置,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组织引导现场危险区域人员正确及时撤离、疏散、逃生。

(7)医疗救护组:准备医疗器械,负责对现场伤亡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并送往医院救治。

(8)物资设备组: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租赁、购置和维护保养,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及时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资源,并将其投入到抢险之中;对现场的重要物资、设备进行识别,组织应急队员进行转移,并做好保卫工作。

(9)善后处理组:负责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在抢险救援结束后,对相关受损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作,必要时邀请业主、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处理;负责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外界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慰问活动。

(10)现场其他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场所和区域,服从指挥,有报警和帮助警戒、转移危险物料等义务。

四、应急准备

(一)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消防、防汛)设施和器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各分部配备机械设备车辆(如汽车、吊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应急救援工具和器材(如千斤顶、风镐、切割机、临时发电机、应急灯、警戒旗、警戒绳、污水泵、高压泵、灭火器、灭火砂、水桶、锹、镐、方木、脚手钢管及扣件、型钢、草袋、梯子、对讲机、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网、救生垫等),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毒面罩、口罩、安全帽等),医疗器械(如担架、氧气袋、小药箱、消毒液等),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确保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安全标志、疏散标志及照明设施。

(三)确定并公布内外部联系方式及电话号码。

(四)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危险品及机械设备的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特别是既有线施工应急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各小组成员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一旦事故发生后,能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前往处理,危险区域人员能够及时撤离。并对预案进行评价和修改完善。

五、应急响应

(一)报告联络程序、时间及内容要求

1、事故报告程序

(1)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分部应急小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重庆建指、救援机构(医院、救护队等)、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等部门。

注:任何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可直接向分部、项目部、渝涪公司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或向社会救援机构发出求救讯息。

(2)既有线行车事故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车站值班室(设备管理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渝涪公司、救援机构(医院、救护队等)、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门。由车站值班室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汇报。

注:任何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可直接向车站值班室(设备管理单位)、分部、项目部、渝涪铁路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或向社会救援机构发出求救讯息。

2、事故报告时间要求

(1) 各分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凡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分部必须在30分钟内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的内容报项目安全环保部, 1小时内由项目领导报属地政府、业主、监理和行业等有关部门。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各分部必须在事故发生10分钟之内报告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安质环保部收到报告后10分钟内报告项目主管领导,1小时内向渝涪铁路公司报告。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在30分钟内上报至项目部领导,由项目主管领导在1小时内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现场人员在发现严重火灾、爆炸、放射性物质泄露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并上报分部,在30分钟内报告至项目部领导。

(5)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设施损坏事故,由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地方市政、电力、电信和产权部门,并在1小时内向项目安质环保部报告;发生铁路光电缆损坏事故,按既有线行车事故性质进行报告。

(6)发生人员轻、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医院救护的,现场人员应立即与当地医疗救护单位联系,各分部应在2小时内报项目安质环保部。

(7)对业主、监理等有事故上报要求的单位,由项目安全环保部统一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告。

3、报告事故(一般安全事故)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既有线行车事故汇报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具体位置(既有线的具体里程)、事故大小、影响范围以及危害程度等。

(二)各类事故响应程序

各分部区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外,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1、一般以上事故

在接到一般以上事故报告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并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抢险救援措施,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寻求支援等。

2、既有线行车事故

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后,除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规定向上级报告外。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要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并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抢险工作。同时及时与铁路相关设备管理部门、社会救援机构联系,寻求支援。

3、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1)在现场发生突发事故或出现险情时,现场人员要大声呼叫,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至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在可以进行抢险救援的情况下,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组织现有人员进行抢险救援。

(2)现场人员立即停止施工操作,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立即疏散、逃离,并进行自救,不能脱险的人员尽可能躲避在安全区域或安全避难所,需要时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3)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成员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并及时进行内外部联系和报告。

4、有预警的紧急状况

在风灾、洪灾、强降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有预警时,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成员应提前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疏散工作。

六、应急预案实施

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以抢救人员生命、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证营业线正常运行(尽量减小影响范围)为目标,与当地政府部门、业主、社会救援机构以及铁路设备管理单位通力合作,制定出合理的抢救方案,项目部负责统一调配,组织人力、物力付诸实施,各分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项目部可通过当地政府,请求社会力量予以支援。

七、应急恢复

(一)当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指挥组组长宣布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各行动组对自己负责的任务进行清点、清理、交接、撤离,并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必要检测。

1、针对单一的人员伤亡事故,在遇险人员被抢救出来后,该预案实施工作自行结束。

2、针对国家财产受损事故,在将物资安全转移后,该预案实施工作自行结束。

3、影响营业线运行的事故在抢险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质量情况,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由现场应急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由驻站联络员向车站行车室汇报,请求开通线路,同时撤除防护。待第一列火车安全通过后,该预案实施工作结束,相关应急救援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二) 在预案实施结束后,各分部必须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收尾工作。

八、后期处理

(一)抢险结束后,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等,确保稳定。必要时邀请渝涪铁路公司、当地人民政府协助处理。

(二)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成员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器材,整理抢险记录,核算抢险费用。

(三)项目部、各分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在恢复施工生产后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九、应急救援演练

项目部为保持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分部应组织本单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必要时可邀请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并通过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对预案进行适应性的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方案能达到预期效果。

十、应急抢险救援注意事项

(一)不得强令冒险救援抢险,人员不得在不可靠的措施下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和场所;

(二)事故产生的废水、废物等不得随意排放和弃置,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应急抢险物资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四)一般以上事故、既有线行车事故及自然灾害由项目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一般事故由各分部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各分部制定的救援预案报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备案。

十一、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由项目部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抢险救灾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由项目部上报集团公司追认为烈士。

(三)对不服从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调遣、临阵逃脱或谎报情况的予以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扩大事故损害程度的移交政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健康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程序

1.0目的

规范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对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获得清晰的认识和评价,通过控制策划,降低或消除各类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应用範圍

公司内所有生产制造部门和化学品管理部门, 如生产、塑胶、货仓、行政及人事部

職責

****負責编制和维护本程序;

行政及人事部-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參照

综合管理体系手冊章節7 产品实现和运行控制

名詞解釋

暂不适用

內容

危险源的识别

6.1.1 从公司现在及过去有关的活动、过程、服务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及

其他要求中获得线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常规生产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2) 工作场所内自有设施及外界提供的设施。

公司各相关部门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范围内进行识别, 且每年对该部门的危险源进行再评估;识别的结果记录在《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中。

风险评价

6.2.1 风险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计算的方法,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d=l×e×c

d----风险值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评价评分标准见下表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评分标准表

评价因子

评分说明

评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完全可能, 会被预料到

10

相当可能

6

可能,但不经常

3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1

很不可能, 但可以设想

0.5

极不可能

0.2

实际不可能

0.1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连续暴露

10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6

每周一次暴露,或偶然暴露

3

每月一次暴露

2

每年几次暴露

1

非常罕见地暴露

0.5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大灾难, 许多人死亡

100

灾难,数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15

严重,重伤, 多人

7

重大, 致殘, 一人

3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1

评价值(d)=l×e×c

危险程度

危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风险等级划分

风险等级共分为一至五级,其中一至二级为重大风险,三至五级为一般风险。

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所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价, 且每年对该部门的危险源进行再评估;识别和评价的结果记录在《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中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中的风险识别、评估过程由相关技术人员、主管、经理共同参与。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措施应满足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应与自身运行经验和能力相适应,要充分考虑风险控制措施的实际控制程度。

6.3.1 重大风险控制

对于重大的风险(一至二级)需制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其内容包括:

需控制的风险;

风险控制目标, 包括分别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

控制风险的措施, 包括可选的技术方案;

适当的资源要求;

实施目标和管理方案的时间和进度计划;

验收和监督评审部门。

一般风险的控制

通过目标、相关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措施、配备适当的资源进行控制。

风险控制措施、方案实施前和实施中的评审

6.3.3.1 实施前的评审应考虑以下要点:

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是否能将风险降至可容许的水平;

是否会产生新的危险源;

是否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每季度对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时应考以下要点:

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是否有预期的效果;

是否产生了新的危险源等

风险控制措施、方案的更新

当有新增的活动, 设备和服务时, 根据危险源识别和评价的结果, 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和方案;当原有的活动、过程、设备或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或修改时,措施或方案应进行调整。

6.3.5 行政及人事部-安全管理部每季度到相关部门检查并评估方案的有效性。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更新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以实现该程序对公司发展的适宜性和其持续改进的内在要求:

公司的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时;

相关法律法规有大的调整时;

员工提出建议时;

管理评审或最高管理者提出要求时。

記錄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

作業指導

第3篇 强化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炼化装置具有高温、 高压、 易燃、 易爆、 有毒有害等安全特点, 而其日常检维修作业通常是处于 “边生产、 边检修” 的状态, 期间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为进一步强化检维修作业的安全,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结合自身工作实际, 在认真分析查找的基础上, 针对公司在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过一系列整改、 提高, 重点狠抓了如何确保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管理的时效性、 规范性及可操作性方面的工作, 经过一年的实践运行, 新的安全管理机制已逐渐形成, 其优势逐步呈现, 截至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就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管理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做以下论述。

1 明确施工中安全管理责任

公司现场检维修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充分体现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确保现场检维修管理的时效性、 规范性及可操作性, 公司按照中油集团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及股份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 重新修订完善了 《克石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 《克石化公司进入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 《克石化公司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和 《克石化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 。

上述四项制度和以往做法最大的不同就是, 着重突出了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在修订后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和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中, 改变了以往作业票由基层单位安全人员一手操办、 作业票上仅有安全人员签字审核的模式, 转变为各类作业票由基层单位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 同时, 按作业等级增加了主管生产、 设备、 技术部门人员审核签字的程序。由此, 将原来的现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单纯依靠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来负责, 改变为谁负责项目谁来负责安全, 只要现场检维修作业中涉及到的工艺流程、 生产运行、 施工方案等, 必须由主管专业部门对其安全负责把关, 通过增加专业审核, 加强了监督管理, 降低了现场施工作业的风险。四项新制度的执行, 为克石化分公司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

一直以来公司现场检维修作业票的部门审核确认主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安全现场科负责, 并且直接负责工业用火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可燃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安全现场科定员只有3-4人, 每天忙于现场气体检测、 开票, 没有更多精力用于作业及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2005年4月,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现场检维修安全监督, 切实落实施工管理责任, 防止事故发生, 对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了加强, 将安全现场科更名为安全监督中心,直属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定员增为9人, 并重新修订了安全监督中心的工作职责, 目的是让安全监督人员从琐碎的事务中逐渐解脱出来转型为咨询和监督人员, 这也是公司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的再次深化。

同时, 安全监督中心的成立, 意味着公司的安全管理理念正在发生重大转变。以往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 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通过建立安全监督机构, 使安全监督人员真正成为裁判员, 大家有精力和时间对各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 安全技术知识等进行系统学习和熟悉, 提高监督管理的水平, 加强对各类检维修施工作业工作的各项技术统计分析能力, 保证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监督工作的组织落实, 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合分有度、 互相约束的管理监督运行模式基本形成。

3 启动检维修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

随着安全监督中心的成立, 新的检维修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已正式启动。 增强了日常临时检维修作业的计划性, 改变了以往施工作业的随意性, 针对日常检维修施工作业建立了周计划制度,要求各基层单位在每周五前填写下周的 《日常检维修施工作业计划申请票》 , 并要求基层单位按照公布的计划表时间进行施工, 这样不仅减少了基层单位进行各类作业的随意性, 还增加了基层单位分析风险、 降低风险的主动性。

第二, 安全监督中心对每周的用火作业等各类作业票进行统计和技术分析, 并在公司内部网上进行公布, 使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公司整体状况以及本车间安全状况有动态和量化的认识, 并对进一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供了可靠依据。

第三, 工业用火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将逐渐移交到化验室, 增加了安全监督人员对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的验证程序, 规范了气体检测的管理办法, 使气体检测具有了代表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四, 加强了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文档的集中规范管理。公司为基层单位配备统一的文件夹, 要求检维修施工作业的现场监火人或监护人持有, 文件夹中必须放置检维修施工作业票证、 风险识别控制措施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问卷等文档。这样使现场监护人的工作职责更加清晰明确, 同时又为现场监督人员提供了统一的检查标准和有效的检查途径。

第五, 加强了对施工作业的过程监督, 加大了对检维修施工作业中的违章处罚力度。安全部门定期在各类生产会议和公司内部网上对检维修施工作业中的 “三违” 行为公布曝光和进行处罚, 不仅使当事人受到教育, 还对其他人员起到警示 作用。

4 强化对日常检维修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为强化炼化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素质, 公司组织所有基层单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以及监护人安全学习和上岗考试。另外, 对相关方日常相对固定的检维修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强化学习和考试, 所有人员考试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 未通过考试的不允许参与检维修作业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提高参检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为安全检修奠定基础。

另外, 安全监督中心运行半年以来, 着重加强了对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的风险管理。通过强化事前控制、 过程监督和应急控制, 使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得到切实改善。克石化分公司在总结多年实践基础上对检维修作业项目风险管理进行了融合和创新, 使之更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更符合基层生产的特点。公司将炼化过程中检维修作业类别归并为五类, 并对每一类检维修作业细化了风险管理程序, 明确了生产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各专业处室和公司领导的工作内容和安全责任。在风险识别过程中, 将以往主要由安全人员负责, 变为由基层项目负责人主管、 各技术人员、 安全人员、 施工方共同参与的方式, 增加了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在抢修中发生事故, 特别是在第五类 “突发异常情况时需要抢修施工作业项目” 风险管理程序中, 明确要求抢修作业前, 由车间领导 (节假日、 双休日、 夜间由车间值班干部) 组织填写 《抢修项目 (过程)作业计划书》 , 并经四个生产处室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现场审批后, 再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方可组织抢修施工作业。突出了越是紧急任务越是要按程序执行的原则, 从而确保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的本质安全。

5 结 语

完善的安全制度、 明确的监督机制, 无疑将会对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再好的制度和机制, 也要靠具体的人员来落实。因此, 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素质以及安全责任心, 就能更加发挥制度和机制的作用, 这也是公司需要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安全工作。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加强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模式, 我们相信, 通过安全管理模式的有效运行, 一定会确保企业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

第4篇 安全风险管理重在落实

一直以来。安全是铁路永恒的主题。铁路安全工作开始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引入安全风险管理机制,这是铁路开展安全生产,提升铁路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的一个新的重要举措。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项目安质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我认为,要充分发挥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在铁路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关键在落实,主要有以下三点:

强化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不论是管理者还是作业者,只有把安全风险意识根植于员工的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才能把安全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在高压配电所设备间,所内高压设备安装,部分人员就认为可以简化作业过程。其实不然。设备安装作业过程看似简单,但作业者必须克服马虎应付的思想,切实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心,按标准化流程作业,高压柜安装状态、二次线的接续核对、检修参数的复核,必须步步精细到位,否则就可能出现问题。所以,树立牢固的安全风险意识,是实现安全风险过程控制的前提。

实现安全风险过程可控,即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章可循。对作业者来说,是学标、贯标。学习标准:把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设备标准、作业标准具体化,学习熟知标准,全面掌握标准。学习标准还要贯彻标准。贯彻标准:使各项标准成为日常工作的行为规范,时时、处处得到有效落实。通过落实标准,实现对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

对管理人员来说,是抓好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的检查。如配电所设备间的二次线接续,一是加强对线芯的把控,密切关注线芯的对芯,杜绝反接、漏接。二是检查换装作业人员执行作业标准的情况,通过检查,使施工人员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防止线路错接和检修参数的错输。同时,对检修人员下地沟防护情况加强检查,杜绝防护不到位等惯性问题的发生。

以考核奖励机制促进安全风险管理。安全风险管理仅有事中检查还不够,还需要事后的考核和奖励,实现对安全风险控制有效的监督。对风险防控不力的,要及时进行纠正,视轻重程度给予考核。对持续实现风险控制较好的,给予适当奖励,以提高安全风险管理的效能。

要实现安全风险管理,关键在于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科学的方法落实到工作中去,则一定能取得实效。

第5篇 安全生产风险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激化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全面完成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风险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3.工作职责

3.1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本公司《岗位员工安全生产风险考核实施细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风险考核的实施和管理。

3.2公司生产部负责审定《岗位员工安全生产风险考核实施细则》,并对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负责审核各部门考核结果。

3.3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核定各岗位每年度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激励金提留标准;负责审批各部门考核结果。

3.4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激励金的提留和发放。

4.管理流程

4.1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提留

4.1.1 安全生产风险提留原则:

a)全员覆盖原则;

b)体现对安全生产责任较大、风险较高、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岗位重点提留和激励的原则;

4.1.2 办公室按照公司上年度12月份的岗位和公司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在每年的一季度从在岗员工的绩效工资中提留本人岗位年度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公布提留金额。

新进公司员工在上岗后的次月开始提留。长病假人员在病假期间不纳入安全生产风险绩效考核,在上岗后的次月开始提留。

4.1.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

岗位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

(元/人/月)

总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100
设备、技术、生产、仓库主管;特种设备操作工及维修工;车辆驾驶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50
其他后勤管理岗位人员。20
公司各部门员工20

4.2实施流程

4.2.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以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员工代表为主)组成考评小组,依据公司《岗位员工安全生产风险考核细则》,对本部门员工当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评,并于1月5日前向生产部提交《部门员工安全风险考核汇总表》。

4.2.2 公司生产部对各部门提交的《部门员工安全风险考核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于1月10日前提交办公室。

4.2.3 行政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结果,核算考核金额,在12月绩效工资中兑现公司员工的风险绩效金,并在公司公布。

5.考核管理

5.1 考核原则:安全生产风险考核以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考核依据和标准,基准分设定为100分。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类别考核内容考核分值
依据大项子项
扣分项《安全责任书》(100分)岗位“控制指标”完成情况40分部门突破公司年度事故控制指标中的任一项部门负责人1分;主要责任人扣3分
部门发生但未突破公司年度事故控制指标中的任一项部门负责人2分;主要责任人扣3分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60分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任一项每项扣2分
加分项公司设置年度特别激励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特别贡献的个人,凡具备以下奖励条件,由所在部门推荐,在提交《部门员工安全风险考核金考核汇总表》前,填写《安全风险特别激励金推荐表》,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纳入公司年度风险金考核一并奖励
发现、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奖励500元
积极参加应急抢险,表现突出的;奖励200元
积极改进安全管理或安全技术创新,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奖励100元
被家具园区管委会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200元
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全年所管辖的部门安全无事故。奖励100元

5.2 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发放:安全生产风险金包含安全生产抵押金和安全生产激励金两部分。

5.2.1 考核分值≥95分:返还全年提留的个人安全生产抵押金,同时奖励具有安全生产激励金资格;

5.2.2 90分<考核分值<95分:以全年提留的安全生产抵押金为基数,每低1分扣发20%,仍具有安全生产激励金资格;

5.2.3 考核分值≤90分:扣发个人全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取消发放安全生产激励金。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6篇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

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整体偏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加上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致使煤矿企业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突出、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绝大多数是对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不足造成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控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前提,对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管理是建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和起点,它可以为整个系统的实施、运行和保持奠定基础。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可以使煤矿企业对其生产活动范围内的安全危险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总体的评价,可以全面掌握当前生产系统中的安全风险状况。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可以使企业能够持续识别、评价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使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实现持续改进。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管理,是煤矿企业主动开展本质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煤矿企业更好的履行其基本生产安全法律义务的重要保证。

(4)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有利于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实施、细化和补充,降低了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原则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起点和最重要的环节,为了达到预期目的。煤矿企业风险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闭环性原则

煤矿企业生产系统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闭环过程;否则,只能是“虎头蛇尾”。只有实现闭环原则,才可能达到根除重大事故的目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煤矿企业由于其粗放式管理,往往是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和培训教育措施等比较全面,但信息反馈和预控控制措施较弱,不能达到降低生产系统风险的目的。

(2)动态性原则。煤矿生产系统的特殊性决定了该系统具有更强的动态性。不同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工作人员的心理和生理状态、设备的位置、地质条件及生产条件都发生了变化,随时可能产生瓶的危险因素,必须适时正确地进行预警,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3)系统性原则。煤矿企业生产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犬系统,它又可以划分为瓦斯防治系统、支护系统、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和矿山救护等子系统。根据各子系统的不同特点和事故的防止规律,采取及时正确的预警方式和不同的控制措施。实现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4)及时性原则。危险源是事故的源头,一旦生产过程中危险源出现。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在日常监测过程中。检查人员一旦发现危险源存在,就应该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预控中心汇报。另外,信息流通畅是正确预控的

前提。日常监测中的信息应该及时地传输给预控中心。预控中心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也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切断事故的因果链。

第7篇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和《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含矿山施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企业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条(一)项之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

第六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原则上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其中,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交通、海事部门核定;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建设部门核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经考核认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可按规定存储标准分别下浮20%、15%或10%核定。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核定后,按以下方式分别向企业送达《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以下简称核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监督其存储: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

2、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会交通、海事部门送达;

3、建筑施工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建设部门送达;

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送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有关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风险抵押金。

(四)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五)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相关代理银行,共同制定本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跨省、市、县(市、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存储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八条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到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后可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 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风险抵押金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协助。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按规定标准上浮20%重新核定。

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三条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后,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制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 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利息收入由企业按年一次性支取,自主支配使用。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备案。

第十八条 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迟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的,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按照分公司、车间的规模由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分厂,以分公司、分厂为单位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二条 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标准和具体监管办法由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第二十四条 煤矿企业按照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6〕41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

第8篇 探索安全风险抵押管理方法

建筑安全管理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对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生产由人进行控制的,人的行为规范与否,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决定作用,因此,做好对人的安全管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安全管理实践,探索出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就是安全风险抵押管理。近年来,公司通过实行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强化了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员工安全技能,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安全风险抵押管理的内容

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就是企业每年按照员工的工种岗位、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大小,收交安全抵押本金;然后,根据企业制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季度安全工作计划,下达季度安全工作任务,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对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决定性条件,安全工作任务的完成率是奖罚的依据;年度考核无事故,对员工抵押本金进行返本付息。这种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安全管理方法,就是安全风险抵押管理的内容。

二、安全风险抵押管理的动作

首先是企业制订安全抵押标准,然后按照企业安全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将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进行考核。安全抵押考核包括安全目标考核和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依据考核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

1、安全抵押标准的确定

公司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各自安全责任的大小,分9种安全抵押等级;一是总经理;二是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二是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三是其他副总经理;四是副总工程师及项目部经理;五是各部室科长及项目部副经理;七是项目工程栋号长及安全员;八是各级管理人员;九是现场操作人员。抵押金额从1000元到100元,共分9个台阶。

2、制订企业安全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安全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涉及到全体工作人员。因此,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系统法管理。安全工作标准的内容也必须覆盖企业的全部工作。公司结合本单位特点,把安全管理按各部门的职能划分为五个安全管理体系,分别是:安全生产指挥、监察体系;安全技术、教育体系;后勤保障体系。各体系都制订了自己的安全工作标准:①安全生产指挥、监察体系,主要负责对劳动安全防范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保证生产需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②安全技术教育体系,主要负责对劳动对象进行施工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对劳动者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③安全思想政治宣传体系,主要负责对劳动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提高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感、自觉性,增强群众安全意识。④工会群保体系,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⑤后勤保障体系,主要负责医疗及抢救、食品卫生方面的安全工作,做好对劳动者个体的安全保障。根据各体系的职责范围,公司定出了详细条款,制订了考核办法。每个体系均实行百分制考核。

3、安全工作的考核办法

安全工作的考核分安全目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安全目标的考核,通过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责任书中详细规定了达到目标的奖励和处罚金额。公司对实现全年无轻伤事故的项目部,奖20000元至40000元,由各项目部自行分配;横向考核无事故的机关部室,奖5000元至10000元,由各部室自行分配。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项目部,罚项目部20000元,并由项目部对有关栋号、班组、个人进行处罚。处罚的款项上交公司安全基金账户。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项目部,除对项目部罚30000至50000元外,还要根据事故责任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降职处分,并对有关横向部室给予连带处罚。性质严重的,上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是根据季度安全工作计划内容进行的。例如对安全生产指挥、监察体系二○○一年一季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如表1:

4、安全抵押奖励办法是:安全风险抵押奖励实行季度滚动的办法,每季度发放一次。第一季度因是施工淡季,不作奖励。第二季度实现无轻伤事故的单位,按抵押本金的50%发放资金。第三季度本金的50%发放资金。第三季度实现无轻伤事故的单位,按抵押酬金的50%发放资金。第三季度实现无轻伤事故的,在二季度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加奖50%,以此类推。全年实现无轻伤事故的单位,在四个季度累计奖励的基础上再加奖50%。在安全抵押奖励标准的基础上,乘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分散,再乘以本人的抵押本金,就是每个人的安全风险抵押奖金。

安全风险抵押处罚方法是:发生轻伤事故单位,取消当季奖励,停止滚动,从下季度起重新进行台阶滚动。发生一次轻伤事故的项目部,对项目部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副经理、扣季度抵押奖励的50%,对安全员、直接责任人扣季度抵押奖励的100%。连续发生事故的项目部,按照滚动奖励的相应数额,依据事故责任扣抵押本金。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时,并将扣除全部抵押本金。

三、实行安全风险抵押管理的效果

安全风险抵押管理法的应用,杜绝了员工的违反安全规程,操作失误,疲劳过度,现场检查和指导不当的行为,健全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得到了科学的分析研究。这种方法的应用,有效地控制了人的不安全行为,使企业对人的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轨道,从而提高了职工队伍的素质,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公司采用安全风险抵押管理法,强化了安全技术管理,改善了劳动条件,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安全风险抵押管理法的应用,保持了公司多年轻伤以上事故为零的好的安全状况,塑造了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9篇 消防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消防工程

9.1

现场作业准备及布置

现场作业前准备及资源配置

触电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18

1

(1)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

(2)在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3)在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将施工工器具准备齐全,并确保其状态良好。

(4)现场作业前应将作业区域用栏杆、分隔网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

9.2

消防管道管网施工

9.2.1管道的土方开挖

坍塌触电

54

2

(1)人工挖土方应根据消防管道设计深度和土质情况采取放坡。

(2)深度超过2m的消防沟道,应视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3)土质松动的位置和靠近建筑物附近挖沟时,要设置挡土板,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土方倒塌。

(4)支撑的木方材料应具有满足支撑力的截面积。

(5)对进入出现边坡开裂、疏松和支撑松动的地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严禁施工人员进人。

(6)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和沟坡脚下休息。

(7)不得使用冲击振动较大的工具施工。

(8)围栏距沟道不得少于0.8m,夜间设红色警示灯,夜间施工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9)沟道中出现地下水时,要进行排水作业,排水可采用潜水泵抽水。

(10)抽水之前检查潜水泵绝缘是否良好,应测试电气绝缘,引出排水管应远离沟道,潜水泵电源应独立控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检查无误后方可排水。

(11)电工应跟班作业。排水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作业,排水人员应穿绝缘靴。

(12)挖管道土方时,残土应堆放距坑边1m以上,高度不超过1.5m,且为管道敷设留出一定的作业距离。

(13)挖土方时两人间距以不碰撞为准,施工人员的施工作业工具应完整牢固,防止发生碰撞和器具脱落伤人。

9.2.2管道的下料、敷设与焊接

机械伤害

触电

27

2

(1)管材到货后堆放合理,有防止滚动措施。

(2)使用切割机械应检查设备可靠性,应设独立电源箱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线应无破损。

(3)打磨坡口时使用的砂轮机应绝缘良好,施工人员应戴防护镜,穿绝缘鞋,开关应设在附近。

(4)人工调整管道时应在管道下方塞填木方,防止管材滚动伤人。

(5)在潮湿场地焊接时,作业人员应做好绝缘措施。

(6)用刨锤去焊渣时,施工人员应佩戴防护镜,防止焊渣崩眼。

9.2.3管道连接和支架安装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27

2

(1)地面以上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连接时作业人员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法兰接合处。

(2)托架支架作业时应搭设安全可靠的脚手架。

(3)在高处安装喷头和管道时要系好安全带,下面设专人监护。

(4)上下递送材料时应采用手(传递)绳,严禁上下抛物递送材料。

(5)管道应按设计做好地网连接。

9.2.4管道系统的水压试验

物体打击

9

1

(1)水压试验的管道应做好接地。

(2)试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不得带压修理,施工人员不得面对出水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验区域。

9.3

消防设备和控制设备安装

9.3.1消防设备安装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27

2

(1)施工现场应整洁无杂物、道路平坦。

(2)安装施工应由专人指挥,搬运和移动设备之前,应对搬运用的钢丝绳进行选择和检查。

(3)消防设备在人力搬运过程中,注意抬扛的承重范围,不可超限使用抬扛和绳索,搬运中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过。

(4)设备就位时作业人员应防止挤手和砸脚。

(5)在室内顶棚安装火灾报警器探头时,宜使用人字梯。

(6)安装探头和接线中应使用工具袋,严禁上下抛物。

9.3.2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其他伤害

27

2

(1)施工时应按设计位置安装固定牢固。

(2)施工中要保证设备完好,轻抬轻放。

9.3.3热敏电缆敷设

高处坠落

其他伤害

27

2

(1)变压器器身和油枕上热敏电缆敷设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2)施工后应清点工器具,防止工具及材料遗落在变压器上,做到场清、料尽。

9.4

报警与消防水系统联合调试

9.4.1火灾报警系统单体调试

触电其他伤害

45

2

(1)扩建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应填写安全作业票,并有专人监护。

(2)调试人员在调试中对变电站运行设备应明晰,施工人员不得触碰运行设备。

9.4.2消防系统的联合调试

触电其他伤害

45

2

(1)通电之前应检查下列工作:

①通道出口畅通,照明、通信条件完善。

②各种设备标识清楚,设备功能标识应醒目。带电的控制设备应挂警示标牌

③操作程序符合设计要求。

④电源可靠,有保护措施和备用电源。电气设备绝缘和接地良好、电气开关均处于断开位置,并有明显的电源指示,电机正反转标识明晰,相序正确。

⑤水源已达到设计标准,管道气体排空。在变压器处和消火栓处应安排专人值守。

⑥电源处有专人值守,并应设置通信联络工具,明确就地紧急操作措施。

(2)参加调试人员应明确带电设备状况,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操作控制设备的调试人员应着工作装和绝缘鞋。

第10篇 健康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程序

1.0目的

规范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对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获得清晰的认识和评价,通过控制策划,降低或消除各类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应用範圍

公司内所有生产制造部门和化学品管理部门, 如生产、塑胶、货仓、行政及人事部

職責

xxxx負責编制和维护本程序;

行政及人事部-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參照

综合管理体系手冊章節7           产品实现和运行控制

名詞解釋

暂不适用

內容

危险源的识别

6.1.1 从公司现在及过去有关的活动、过程、服务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及

其他要求中获得线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常规生产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2)       工作场所内自有设施及外界提供的设施。

公司各相关部门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范围内进行识别, 且每年对该部门的危险源进行再评估;识别的结果记录在《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中。

风险评价

6.2.1  风险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计算的方法,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d=l×e×c

d----风险值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评价评分标准见下表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评分标准表

评价因子评分说明评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完全可能, 会被预料到10
相当可能6
可能,但不经常3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
很不可能, 但可以设想0.5
极不可能0.2
实际不可能0.1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连续暴露10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6
每周一次暴露,或偶然暴露3
每月一次暴露2
每年几次暴露1
非常罕见地暴露0.5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大灾难, 许多人死亡100
灾难,数人死亡40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15
严重,重伤, 多人7
重大, 致殘, 一人3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1
评价值(d)=l×e×c危险程度危险等级
>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风险等级划分

风险等级共分为一至五级,其中一至二级为重大风险,三至五级为一般风险。

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所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价, 且每年对该部门的危险源进行再评估;识别和评价的结果记录在《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中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中的风险识别、评估过程由相关技术人员、主管、经理共同参与。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措施应满足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应与自身运行经验和能力相适应,要充分考虑风险控制措施的实际控制程度。

6.3.1        重大风险控制

对于重大的风险(一至二级)需制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其内容包括:

需控制的风险;

风险控制目标, 包括分别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

控制风险的措施, 包括可选的技术方案;

适当的资源要求;

实施目标和管理方案的时间和进度计划;

验收和监督评审部门。

一般风险的控制

通过目标、相关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措施、配备适当的资源进行控制。

风险控制措施、方案实施前和实施中的评审

6.3.3.1 实施前的评审应考虑以下要点:

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是否能将风险降至可容许的水平;

是否会产生新的危险源;

是否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每季度对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时应考以下要点:

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是否有预期的效果;

是否产生了新的危险源等

风险控制措施、方案的更新

当有新增的活动, 设备和服务时, 根据危险源识别和评价的结果, 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和方案;当原有的活动、过程、设备或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或修改时,措施或方案应进行调整。

6.3.5     行政及人事部-安全管理部每季度到相关部门检查并评估方案的有效性。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更新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以实现该程序对公司发展的适宜性和其持续改进的内在要求:

公司的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时;

相关法律法规有大的调整时;

员工提出建议时;

管理评审或最高管理者提出要求时。

記錄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表》

作業指導

第11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运行操作或检修作业(下文统称为: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现场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分级到位监督的基本职责是监督现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现场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三条 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到现场而改变。

第四条 作业部门的安全员及专业主管(点检员)每日根据工作任务,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可能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根据现场风险管控要求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汇报相关领导到现场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一)低风险作业:包括非本厂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实习、服务的工作;运行设备巡检;在生产厂房、设备区域外,道路、办公场所等,从事生产系统以外的一般修维和施工作业;电力生产厂房设备的卫生保洁;生产区域运输货物,无需进入厂房、设备区域的工作。

(二)中等风险作业:包括一般的日常设备保养、消缺、维护工作,如转动设备给油脂;低压电气回路检查、更换备件;高度在1.5米以下管道阀门操作、检查;照明回路消缺;各种插件更换;蓄电池维护;单个设备的投停;单个低压设备停送电操作等工作。

(三)较高风险作业:包括机组大(小)修工作;在1.5米以上8米以下并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箱体和罐体内的清理、防腐等工作(如烟、风道内的工作,煤仓、灰库的清理检修等);制氢站、油区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集水井、排水井、排水池、暗沟的内部工作;特殊环境气候下作业(如:在雨雪天气时斗轮机的使用或检修);变电站设备(线路保护、测量回路)检修和高处作业;使用大型特种机具进行的作业(如:挖掘机、起重机作业);设备的吊装作业(如主变、空冷风机的吊装等);低温低压系统治理泄漏工作;单个系统的投停操作;高压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柴油发电机联锁试验、汽机真空泵(抽汽器)切换试验、机组重要辅机启动(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润滑油泵、高加、低加)、机组燃油系统卸油工作、抗燃油、润滑油系统投退油工作;燃油区消防系统试验;发电机气体置换;化学有毒物品装卸;有塌方危险地段的工作;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其他工作等。

(四)高风险作业:包括重大技改项目或重要辅机的检修作业(如运行中的捞渣机检修);重大运行操作(如机组启动并网或机组停运;);在8米以上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特种设备(如:使用检修平台和吊蓝,进行锅炉炉膛内的检修工作,或钢结构防腐等);高温、高压运行系统治理泄漏工作;使用高压水设备对设备清垢的工作(如:空预器的高压水冲洗);电气高压系统的倒闸操作和检修(如6kv系统的停电检修);重要主辅设备的抢修作业;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试验及机炉主保护回路消缺等;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试验;大型设备(如:转子、缸体、受热面、变压器芯、线路穿墙套管等)的吊装;临时检修平台的搭设验收;其它由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风险的作业。

第六条 各等级安全风险作业的工作要求

(一)任何风险的作业均必须办理工作票或操作票后方可工作,机务系统的操作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二)设备大修时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检修项目验收卡,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高风险作业必须编制“三措一案”(即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确保各个环节可控在控。

第七条 各类风险作业的分级预控规定

(一) 低风险作业由班组级和相关责任人负责人身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到位检查,履行作业现场监督责任。作业部门安全员应对相关人员的到位到岗情况进行监督,安监部做好抽查和监督工作。

(二) 中等风险作业由部门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部门安全员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监督责任,作业部门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监督。部门安全员要对一般作业实施抽查,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对危险环节全程监督,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作业部门专业主管、专业点检员应到位进行指导、检查和安全监督。分厂安监部安全专工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专工履职情况实施抽查,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

(三) 较高风险及高作业由分厂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到位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班长和部门安全员、设备部专业点检长、安监部安全专工必须到位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主管部门领导、安监部部长、分厂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点作业程序和时段,分厂领导要到位进行检查、指导。需要全程监护的工作,安监部根据大监督的原则安排安监人员跟班轮换进行连续监督。安监部负责人要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责的人员落实考核。

(四)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掌握作业项目和作业风险等级情况后,要严格按照到位管理规定,深入作业现场,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作业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到位,不断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风险。

第八条 各类人员到岗到位风险预控管理要求

(一)各类管理人员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主要职责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履行现场管理责任:工作前(班组长协助)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负责检查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操作项目)是否正确,工作班人员安排是否合适,工器具材料等准备是否充足,是否正确安全地按照施工方案作业等。工作中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等。

2、当值值长(或班长)必须履行的现场管理责任: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重大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按照已制定好的方案,负责正确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重大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记录有关试验情况;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值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操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认真落实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果断纠正。

4、发电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参加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试验操作项目处理意见,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5、设备部(维护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作业项目的解决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6、安监部部长负责监督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情况,负责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对本部门监督人员安全措施的事先交底、到位监督等工作。

(二)各级监督人员到位到岗监督的重点内容: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主要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到位,是否违章作业进行监督把关。

2、部门安全员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方案、作业人员是否根据作业内容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安全工器具,班长是否履行了监督责任等,及时发现并指出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发现违章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考核,并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3、部门领导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和作业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指导。

4、安监部安全专工按照责任划分,对相关部门工作负责人、班长、车间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纠正现场违章,落实考核,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章 罚 则

第九条 现场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内部考核

(一)现场管理、监督、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违章现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二)部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内部管理、监督责任落实考核,直至责任班组和责任人。

(三)安监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责任人的连带关系落实考核。

(四)厂领导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管理责任、责任人逐级落实考核。

第十条 作业现场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本厂员工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带班,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公司经理、书记和分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 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死亡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和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人身重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重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发生生产人身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内部下岗三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内部下岗二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通报批评;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副经理)给予通报批评。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5)发生前款人身轻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安监部部长给予通报批评。

(二)本厂员工出外承揽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己方责任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书记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己方责任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三)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准入,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连带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厂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包部门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发包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直至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检修(实业)公司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运行操作或检修作业(下文统称为: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现场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分级到位监督的基本职责是监督现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现场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三条  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到现场而改变。

第四条  作业部门的安全员及专业主管(点检员)每日根据工作任务,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可能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根据现场风险管控要求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汇报相关领导到现场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一)低风险作业:包括非本厂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实习、服务的工作;运行设备巡检;在生产厂房、设备区域外,道路、办公场所等,从事生产系统以外的一般修维和施工作业;电力生产厂房设备的卫生保洁;生产区域运输货物,无需进入厂房、设备区域的工作。

(二)中等风险作业:包括一般的日常设备保养、消缺、维护工作,如转动设备给油脂;低压电气回路检查、更换备件;高度在1.5米以下管道阀门操作、检查;照明回路消缺;各种插件更换;蓄电池维护;单个设备的投停;单个低压设备停送电操作等工作。

(三)较高风险作业:包括机组大(小)修工作;在1.5米以上8米以下并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箱体和罐体内的清理、防腐等工作(如烟、风道内的工作,煤仓、灰库的清理检修等);制氢站、油区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集水井、排水井、排水池、暗沟的内部工作;特殊环境气候下作业(如:在雨雪天气时斗轮机的使用或检修);变电站设备(线路保护、测量回路)检修和高处作业;使用大型特种机具进行的作业(如:挖掘机、起重机作业);设备的吊装作业(如主变、空冷风机的吊装等);低温低压系统治理泄漏工作;单个系统的投停操作;高压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柴油发电机联锁试验、汽机真空泵(抽汽器)切换试验、机组重要辅机启动(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润滑油泵、高加、低加)、机组燃油系统卸油工作、抗燃油、润滑油系统投退油工作;燃油区消防系统试验;发电机气体置换;化学有毒物品装卸;有塌方危险地段的工作;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其他工作等。

(四)高风险作业:包括重大技改项目或重要辅机的检修作业(如运行中的捞渣机检修);重大运行操作(如机组启动并网或机组停运;);在8米以上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特种设备(如:使用检修平台和吊蓝,进行锅炉炉膛内的检修工作,或钢结构防腐等);高温、高压运行系统治理泄漏工作;使用高压水设备对设备清垢的工作(如:空预器的高压水冲洗);电气高压系统的倒闸操作和检修(如6kv系统的停电检修);重要主辅设备的抢修作业;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试验及机炉主保护回路消缺等;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试验;大型设备(如:转子、缸体、受热面、变压器芯、线路穿墙套管等)的吊装;临时检修平台的搭设验收;其它由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风险的作业。

第六条 各等级安全风险作业的工作要求

(一)任何风险的作业均必须办理工作票或操作票后方可工作,机务系统的操作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二)设备大修时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检修项目验收卡,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高风险作业必须编制“三措一案”(即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确保各个环节可控在控。

第七条 各类风险作业的分级预控规定

(一) 低风险作业由班组级和相关责任人负责人身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到位检查,履行作业现场监督责任。作业部门安全员应对相关人员的到位到岗情况进行监督,安监部做好抽查和监督工作。

(二) 中等风险作业由部门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部门安全员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监督责任,作业部门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监督。部门安全员要对一般作业实施抽查,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对危险环节全程监督,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作业部门专业主管、专业点检员应到位进行指导、检查和安全监督。分厂安监部安全专工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专工履职情况实施抽查,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

(三) 较高风险及高作业由分厂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到位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班长和部门安全员、设备部专业点检长、安监部安全专工必须到位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主管部门领导、安监部部长、分厂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点作业程序和时段,分厂领导要到位进行检查、指导。需要全程监护的工作,安监部根据大监督的原则安排安监人员跟班轮换进行连续监督。安监部负责人要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责的人员落实考核。

(四)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掌握作业项目和作业风险等级情况后,要严格按照到位管理规定,深入作业现场,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作业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到位,不断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风险。

第八条 各类人员到岗到位风险预控管理要求

(一)各类管理人员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主要职责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履行现场管理责任:工作前(班组长协助)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负责检查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操作项目)是否正确,工作班人员安排是否合适,工器具材料等准备是否充足,是否正确安全地按照施工方案作业等。工作中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等。

2、当值值长(或班长)必须履行的现场管理责任: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重大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按照已制定好的方案,负责正确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重大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记录有关试验情况;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值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操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认真落实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果断纠正。

4、发电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参加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试验操作项目处理意见,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5、设备部(维护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作业项目的解决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6、安监部部长负责监督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情况,负责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对本部门监督人员安全措施的事先交底、到位监督等工作。

(二)各级监督人员到位到岗监督的重点内容: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主要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到位,是否违章作业进行监督把关。

2、部门安全员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方案、作业人员是否根据作业内容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安全工器具,班长是否履行了监督责任等,及时发现并指出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发现违章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考核,并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3、部门领导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和作业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指导。

4、安监部安全专工按照责任划分,对相关部门工作负责人、班长、车间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纠正现场违章,落实考核,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章 罚  则

第九条 现场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内部考核

(一)现场管理、监督、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违章现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二)部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内部管理、监督责任落实考核,直至责任班组和责任人。

(三)安监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责任人的连带关系落实考核。

(四)厂领导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管理责任、责任人逐级落实考核。

第十条 作业现场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本厂员工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带班,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公司经理、书记和分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 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死亡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和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人身重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重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发生生产人身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内部下岗三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内部下岗二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通报批评;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副经理)给予通报批评。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5)发生前款人身轻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安监部部长给予通报批评。

(二)本厂员工出外承揽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己方责任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书记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己方责任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三)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准入,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连带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厂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包部门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发包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直至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检修(实业)公司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从严管理强化治理全面提升井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2023年度井控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我就井控管理重点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认真抓好“三个严格贯彻落实”

(一)严格贯彻落实总书记对“11.22”青岛管线爆燃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

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重于泰山。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

井控风险是上游板块最大的安全风险,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各级领导和井控管理工作者要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指导原则,在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严加考核、应急管理等方面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展“从严管理年”活动的要求

为深刻吸取“11.22”事故教训,集团公司决定,2023年在全系统开展“从严管理年”活动。傅成玉董事长多次强调,“一切风险都可以控制、一切违章都可以杜绝、一切隐患都可以排除、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我们一定要在思想认识上破除“不可避免论”, 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三基”工作、落实岗位责任为重点,坚持从严管理,全面诊断、梳理整改井控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井控安全隐患。要从严抓实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责任心、执行力,让“制度落地、责任生根”,形成从严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井控本质安全、长治久安。

这次井控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现场“低、老、坏”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有些井控管理工作者技术水平较低,基层员工井控意识不强、执行不得力,有的制度尚待完善。各油田开展的从严管理年活动要和这次井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各自实际,找准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三)严格贯彻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工作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要摒弃“井控就是安全管理和技术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做到管业务管工作,先过井控安全管理关,管理人员努力成为井控管理行家,技术人员努力成为井控技术专家。总部和各企业要明确各级井控领导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及各岗位的井控职责,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基层队、班组、岗位。更具体地说,就是 “谁是责任人,谁负责”; “谁安排工作,谁负责”;“谁组织工作,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编写设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仅要对结果负责,更要对过程负责,并将其业绩纳入考核。

二、严格落实执行井控管理规定,让制度落地

从严管理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执行力入手,要根据新问题、新情况、新风险,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制度标准。要查找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不高、执行不力的问题,建立健全最为严格的井控管理制度体系。

(一)修订、完善井控管理“十七项基本制度”

井控管理“十七项基本制度”是集团公司井控管理规定的核心,前期安全监管局已经进行了部分修订,结合这次集团公司井控管理职能调整,油田事业部将与安全监管局密切配合,进一步进行完善。在充分征求各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新的管理规定。各企业要以新的管理规定为框架,根据自身特点,制、修订各自的井控管理实施细则,避免出现上下制度不衔接、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要加大宣贯和执行力度,让制度落地。

(二)分析研究井控新增风险,健全管理制度

当前,涪陵会战紧锣密鼓,随之而来的井控风险也日益突出。目前投产的30口井,有22口井采用套管生产,有14口井出现表套和技套带压,存在巨大井控安全隐患。采用的同台同步作业模式,一个平台钻井、压裂、采气三种工况同步交叉作业;高压带压作业存在很大井控风险等。面对页岩气勘探开发的新情况,一方面要针对已经出现的安全风险,要加强研究分析,从生产组织、工艺技术上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井控安全,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全面梳理管理制度、规范,要确定需要编制哪些新的规章制度和新的标准,尽快建立健全有针对性、可操作的页岩气勘探开发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从严整改井控安全隐患

这次井控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要一个一个问题认真研究,一项一项措施狠抓落实,每月上报整改进展情况。井控办公室要组织检查组就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做好以下整改、治理工作。

1.加大长停井、废弃井治理力度。

油田事业部在各油田分公司上报的2023年废弃井治理计划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治理,注重实效,管控结合”的原则,于2023年6月10日下达了第一批废弃井1892口的封堵治理计划,治理起来任务重、困难多、责任大。各油田企业要制定严密的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治理隐患的过程中发生井控事故。与此同时,加强源头治理,不欠新账。要修订完善探井、开发井报废管理规定,确保新的报废井及时治理。油田事业部会同安全监管局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废弃井治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快井控车间改造进度

井控设备是实施压井、控制井口,密封高压油气,避免井喷失控、保障井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高标准、严要求的精细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2023年,安全监管局已下达了各企业井控车间隐患治理计划,今年治理资金已陆续到位。但检查发现,各企业普遍存在治理进度滞后和软件不匹配的问题。井控检维修单位不仅需要在硬件设施上建立一流井控车间、引进先进的检维修设备,更应在管理上下功夫,检验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石化井控设备专业检验维修机构资质审查标准,逐条对照,从严整改,建立健全检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3.加快钻井和井下作业井控隐患治理

这次检查发现,钻井和井下作业系统有些井控管理基础工作做得还不够扎实和细致,有些问题比较突出,有些隐患急需整改。要从完善设计着手,确保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产气量等数据齐全、准确。要加快配备先进的自动化井控设备,满足现场井控的实际需要。要严格执行井控设备现场第三方试压及监督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要强化开工前技术交底和井控交底工作。要严格监督和考核施工队伍。检查不可能发现所有问题,各企业要相互学习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尽快关闭隐患。

4.高度重视,尽快解决重点区块井控隐患

(1)西南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生产井的安全管理。一是要尽快消除高风险“带病”井的井控隐患。如普光气田、贵州采气厂部分井无井下安全阀的问题;涪陵多口页岩气井没有下生产管柱的问题等。针对这些问题应尽快编制整改方案,逐级履行审批程序,制定详细整改时间表,及时消除井控安全隐患。对涪陵气田的套管带压井要联系科研院所,开展剖面分析、管柱分析、压力分析和组分分析等工作,彻底查清带压的原因,开展系统性风险评估,制定分类治理和防控措施计划,建立跟踪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井控安全。二是应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将特殊井井口装置和管汇的腐蚀检测工作纳入检测计划,对高风险生产井要制定加密检测计划。三是要积极开展井筒技术状况检测研究工作。

(2)元坝气田开发井井控风险高、钻井难度大,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多起卡技术套管的事故,只能就地固井,导致没有下至设计井深。这些事故均是发生在下同一规格技套过程中,不但这一层套管的井控目的没有完全实现,而且增加了下步钻井施工的井控风险,一旦发生井控应急事件,处理起来更是难上加难。要立即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从技术和管理方面进行诊断,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3)顺南区块多为高压高产气井,对井控管理、装备配置等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目前采取的各井联动保障模式,毕竟属于解决“燃眉之急”的应急之策,彻底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尽快建成顺南井区应急泥浆储备站,尽早投入使用;二是根据顺南区块井控装置配备要求,进一步落实105mpa防喷器组和节流压井管汇,进行防刺处理的四通和节流管汇也需尽快完成。此外,还需考虑西北地区的105mpa防喷器组备用问题;三是加快四个顺南高压气井安全钻井技术配套研究项目的研究进展,尽快拿出攻关成果,并投入现场运用;四是要高度重视溢流坐岗发现和节流管汇、液气分离器的规范安装问题。

(4)边远探井要加快推进可视化远程监管系统建设。目前正在实施和即将上钻的边远探井有的地处沙漠腹地,有的位于深山老林,还有的靠近边境口岸。这些“1字号”的井,地质资料缺乏,地下压力不清,加上交通不便、通信不畅,给井控安全造成了巨大隐患。现场可视化管理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通过部署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施工现场的全程监控,包括井控重点区域、关键设备、施工过程等图像信息都实时上传到监控中心,实现集中、动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大后方支持时效性和力度,提高现场井控事件处理效率,提升现场应急反应能力。

四、切实加强甲方井控管理履职能力建设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大井控”意识,“大井控”的理念涵盖地质设计、钻前工程(包括选址)、 钻井设计、钻井、测井、录井、试油(气)、采油(气)、储气库和废弃井治理等诸多方面,贯穿于勘探开发全过程、各环节。各甲方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井控范围、标准和责任,提高管理履职能力。防止因人为原因造成地层设计压力与实际压力出入过大,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承包商准入把关不严或监管不力,或因重大应急处置决策失误而造成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优化设计,把好源头控制关

设计单位要提升地质、工程方案设计水平,提高地层压力预测准确性,为施工准确预判风险、落实可靠防控措施。切实加强井控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井控专篇设计必须尽可能全面和细致,不同井控风险类别的井有不同要求,要将每道工序的井控风险、预防措施等分别细化,在设计内容中应明确体现出来,以便于规范现场操作。要坚决杜绝“打包设计”、“捆绑设计”、“闭门设计”等现象,防止出现千篇一律的设计。

要强化设计审批签字的严肃性。组织工程设计与地质设计审查时,应有井控部门人员参与审查《井控专篇》。各企业应明确并固定设计审批人员,替代人员审批签字前应得到相关授权,确保“谁签字、谁负责”。

第14篇 如何规避农电管理安全风险

生产关系调整后,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加大了,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也扩大了,由此,也必将面临着许多风险……

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已不再是农村安全用电的行政管理部门,而转变成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直接负责人,直接参与农村安全供电的全过程,并按产权归属与管理权限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生产关系调整后,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加大了,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也扩大了,由此,也必将面临着许多风险,笔者就如何规避安全风险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体改后,影响农网设施与人身安全的潜在因素

1. 农电设施安全保护性削弱。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户居住普遍分散,客观上形成了农村供用电点多、线长、面广,农电设施由电力部门统一管理后,乡、村分级管理责任未跟上,管理范围不明确,人员配置不齐全,设施被盗现象不断发生,丢失后责任难以划分,盗窃者不易查处,给预防盗窃和恢复供电带来较大的困难。如仙桃市彭场镇易桥村,网改后不到一个月,新架设的380伏线路被盗0.5千米。案发后,该村村委会撒手不管,报派出所后侦破又很困难,对此,供电部门又不能简单的恢复供电,致使该村有70多户村民无电用。村民找政府,政府协调来、协调去,结果是让电力部门垫资供电。

2. 用电安全管理风险加大。安全管理不安全因素增多,农业生产季节性用电和临时用电将成为体改后安全管理的一个盲区。一是农业抗旱排渍和打谷脱麦等用电;二是建房时的临时性用电;三是作坊加工用电;四是村级场所的公益性用电等,这些地方的临时接线都不可能使用规范合格材料,而且往往接电都是急于求成,有时还可能出现'挂钩线'、'拦腰线'和'地爬线'。在这样的情况下用电,就难保证不出事故。因此,无形中增大了供电企业的安全风险。

3. 安全宣传不到位,农户安全意识淡薄。过去电力部门虽然进行很多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但真正掌握安全用电知识、真正懂得安全用电的村民还为数不多,尤其是在这次农网改造中,广泛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后保护器),不少农户把这次安装的保护器当作'保命器',认为只要安了它,怎么操作也不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了思想上的麻痹。另外,农村有一部分医生在抢救触电人员时方法不当,他们根本不了解心肺复苏法,直接给触电病人打强心针,加快了触电者的死亡。

4. 体改后管理人员减少,安全管理存在死角。体改前,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除了乡(镇)电管站和村级管电组织外,还有村、组电工。体改后,一般400~500户只配一名电工管理,虽然这些电工都是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但其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加之全村用电管理、电费回收仅电工一人,要想真正做好各项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安全管理难免存在死角。

5. 人身触电法律纠纷越来越多。体改后,由于用电管理责任范围的扩大,事故牵连电力部门也相应增多。过去,在农村发生的与'电'有联系的设备和人身事故,无论是什么原因,责任是谁,当事人都要求电力部门高额赔偿。这种现象,主要是对用电安全责任的划分处理还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混淆责任与事故的承担,处理事故随意性较大,使电力部门承受着很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二、体改后,农电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乡(镇)电力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由电力部门一竿子插到底,直接管到农户。这样,作为电力企业承担了过去由用户承担的部分安全责任,使电力企业的安全风险加大了。但大政方针已定,这是无可回避的现实,只能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予以防范。但是,为了合理规避农电安全的风险,使农电安全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特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1. 尽快出台电力设施保护的有关政策。将电力设施保护延伸到村、组和农户,要发挥村、组农户尤其是村级行政组织的作用,可以采取双方供建的办法:明确管理范围,采取以村包线、以组包段、以户包杆,并签订相应的责任状,全面监督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盖房、栽树、堆柴草等违章行为,发动村民与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作斗争,自觉关心、爱护、保护境内的电力设施。'义务'护线员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电力部门,逐步规范用电管理。应明确规定:非专业电工不得操作电气设备,临时用电应办理相关手续,违反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等。通过这些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维护正常的农村用电秩序,化解农电设施安全保护风险。

2. 严格执行国发(1999)02号文件,分清产权归属范围。国务院国发(1999)02号文件规定:乡及乡以下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可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由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并由其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在产权归属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把农电资产统统划拨,要分清集体、个人或外商投资的电力资产以及农户电能表及以下资产。根据国发(1999)2号文件精神,除集体电力资产外,其他电力资产产权应归属投资使用方,其安全管理风险也相应由产权所有者承担。这样,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可以减少电力企业的安全责任范围,让用户无可非议的承担一部分安全责任。

3. 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管理体系,把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纳入安全管理的议事日程。体改后,新组建的供电营业所和村级供电职工,比原有的供电职工少,而供电设施增多,安全管理半径增大。因此,县(市)级供电企业要及时顺应体制变化,对已撤消农电总站的安全职能要分解到人,防止出现安全管理上的真空。针对体改后的薄弱环节,抽出精干力量,成立农电安全管理小组,建立企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让村电工交纳一定的安全风险金,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管理环节,严格安全奖罚考核,确保安全机构有效运作。

4. 强化安全用电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一是科学配置漏电保护器,进一步完善低压电网的'三级'保护,定期检验,确保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投运、运作率均达100%;二是合理设置农业生产抗旱、排渍等临时的固定下火点,确保临时用电接线方便、安全可靠;三是定期巡视检查农网配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在电力线下违章建房、栽树等危及安全的行为,分管人员要一查到底,及时发送限期整改的通知书,拒不执行者,可通过公安部门强制性执行,以尽到我们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

5. 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安全用电意识。农村安全用电常识宣传不是一时一事或几句口号、几张图纸、几块安全警示牌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持之以恒地利用各种场合和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来触及人心,把要我安全转化为我要安全的自觉行动,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个个安全用电。这样,电力企业的风险也随之降低了。

6. 建立与完善电力事故处理法规,科学界定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过去,在解决电力事故纠纷时,往往是不分责任是谁,受害方均向供电企业提出索赔,处罚主体也不分责任与过错,赔偿金额也越来越大。长此下去,供电企业将会背上沉重的债务,危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完善电力事故处理法规是非常必要的。要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确定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按照责任大小认定判决依据与基本标准,合理负担赔偿金额。

第15篇 施工机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公司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办法决策机构,决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还。质量安全环保部是管理和执行部门。

3、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范围及数额

机组长 2000元

hse管理员1500元

技术员、质检员 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

1)每个项目开工前,按照“机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额度”的规定,每人交纳规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专账保管。

2)安全风险抵押金每年收缴一次。应缴抵押金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缴纳。

5、年度内如发生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应负责的事故并按规定罚款时,先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产考核后返还本人;不足部分由责任人另行补缴。

6、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1)作业机组整个项目施工期,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环境污染事件”目标,将按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200%返还。

2)发生一起工业生产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一起较大及其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负同等及其以上责任,扣除机组全员的全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对机组长撤职处理。

3)发生工业生产一般事故一起、发生交通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含次要责任)一起,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70%。

4)发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产中造成环境污染,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扣罚机组全员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50% 。

5)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故意降低事故等级,故意拖延上报时间,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30%。

第16篇 关于强化班组安全风险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路局、局党委关于“三整顿”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我结合安全大检查和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围绕进一步推进“三整顿”工作,提升班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这一课题,带着问题和思考深入到管内棋盘线路、磐石线路、舒兰道口等5个车间7个班组,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深入推进“三整顿”工作使班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通过这次调研,我感到车间班组能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三整顿”工作具体要求,有效促进了班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流程标准得到进一步完善。棋盘线路车间立足于推进现场作业标准化,制定了天窗修、冻害整治等12项工作流程,全面规范现场作业,解决了人身安全控制不利、防护标牌设置不准、冻害垫板顺坡不足和防护员登销记不标准等问题。检查监控车间针对春季线路冻害回落、昼夜温差变化大、钢轨容易出现伤损的实际,明确春季作业流程,调整仪器探头角度和位置,对钢轨进行全面“会诊”,严防漏探错判问题发生。通过规范作业流程,让职工明白干什么、怎么干,确保了现场作业有条不紊、管理有序,有效提升了设备质量,确保了人身安全。

二是落实制度逐渐成为自觉。在参加长吉高铁吉林城际工区跟班写实中,工班长认真落实“天窗修”流程,组织召开点名会,实施风险研判,强化安全预想,工班长、防护员、安全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和全体职工从料具准备、封闭网外清点人员料具到防护员确认天窗修调度命令、组织人员上道作业等各关键环节实现了有序衔接。围绕“三整顿”工作要求,抽考吉林探伤工区职工岗位安全风险卡和探伤技术业务相关内容,被抽考职工回答都准确无误,干部职工实现了由被动“接受学习”转变为主动“依卡照册”落实岗位风险点,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

三是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磐石线路车间抓实作业中的提示提醒,把“亲情提示提醒”、“班前提示提醒”、“岗位提示提醒”三提醒融入到职工作业全过程,有效防范了安全风险。舒兰道口车间开展“一承诺双签认”活动,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公开承诺,分别与16名安全关键人、技术薄弱人、思想波动人、单独作业人员和家属签订《共保合同》,筑牢共保安全的多重防线。年初以来,全段共防止断轨等各类严重隐患问题8件,未发生1件严重影响人身安全问题。

四是职工热情得到全面激发。在调研中了解到,舒兰道口车间党支部针对职工队伍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采取谈心交流、走访慰问等方式,凝聚了职工队伍,激发了职工工作热情。吉林疗养院转岗的10名职工,因年龄偏大、体弱多病、业务不熟等原因,造成思想波动大、抵触情绪强,通过车间干部谈心走访和手把手培训,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检查监控车间坚持每月对职工进行理论和实作考核,打破工区界限,拓宽职工竞争执机空间,从中选拔32名执机人员参加日常执机工作。执机与非执机人员收入相差近500元,对考试前5名职工还给予一定奖励,有效激发了职工主动学习、竞争执机的工作积极性。

二、全面落实“三整顿”工作要求在班组层面仍然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三整顿”工作中看到了一些变化,但在班组层面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加以改进。

1.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班组管理还缺乏思想保证。长期以来,旧的管理模式还没有完全打破,导致车间自主管理意识不强。作为企业最小管理单元的班组,更是缺乏有效自主管理能力。如江北保养工区现场防护员违章站位和棋盘检查工区职工距离作业人员过远等问题,工班长明知违章,却不立即制止,无形中加大人身安全隐患。这充分暴露出在实际工作中,工班长思想上心存侥幸,被动执行多,主动管理少,应付了事多,积极思考少,部分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还很淡薄,责任心缺失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2.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班组管理还缺乏人才保证。随着铁路运输能力快速扩充,技术装备水平快速提升,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增强,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班组长和职工队伍素质成为关系运输安全生产和制约班组自主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如长图线182公里和189公里严重晃车问题,车间、工区反复多次处理,始终没有找到原因,直到段职能科室现场指导后才得以解决,暴露出现场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不高,部分职工的素质能力与铁路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

3.工班长选拔任用机制不活,班组管理还缺乏凝聚力。能否把品质好、业务精、会管理的职工选进班组长队伍是决定班组管理质量的关键。一些班组管理无形无魂,安全文化没有让职工完全认知,班组长威信不高,班组管理上还缺乏向心力和凝聚力。一些班组长被选拔到班组管理岗位后,虽然有激情、有干劲,但缺乏管理经验和手段,对如何管好班组没有思路,缺乏信心,工作标准低,要求不严格,造成职工“两违”问题频发。

4.班组建设交流平台不多,班组管理还缺乏信息共享。在调研中我感到,各车间工区都有一些好的做法或值得推广的经验,如棋盘线路车间机工队安全管理“八卡死”制度、哈达湾线路车间新九站工区《职场环境管理办法》等,这些做法都很好,但都没有在全段推广开。说明我们日常工作中班组管理交流平台不多,形式不活,仅靠一年一次的工班长培训班,远不能满足工班长之间的信息交流需要。

三、持续深化班组“三整顿”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通过深入调研和认真思考,我认为要确保班组“三整顿”工作健康常态发展,不断提升班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全面规范作业流程标准。要以严谨、简洁、实用和有效为原则,对现有作业流程和制度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使职工能够准确掌握本岗位作业要点和关键。要规范天窗修流程,重点卡控无防护上道、天窗外作业、防护标牌设置、天窗修计划请领登销记等关键环节。要规范冻害作业流程,防止发生冻害回落不到位,垫板一撤到底等违章作业。要规范防护员工作流程,杜绝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及远端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与作业负责人联控不及时,未登记就通知现场作业和未通知作业现场提前销记等问题。要规范道口员接车流程,严把道口员开放或关闭道口电动拉门(栏杆)关,确保道口安全。要规范钢轨探伤工作流程,防止因快速推检发生漏探、误判,导致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规范巡道工作流程,坚决卡死巡道员上路肩或线路中心行走,确保单独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2.分层抓好全员素质提升。要坚持“业务技能为基点、现场管理为内容、安全质量为中心、班组达标为主题、思想工作为保证”的原则,全面加强班组长管理能力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技术业务和管理水平。对于学历素质未达标的现职班组长,要采取送读、夜读、鼓励参加自学考试等办法,促进工班长学历素质尽快达标。要把定期、脱产、系统培训与日常岗位培训结合起来,采取模拟演练、实作演练、党员“技术讲堂”、职工“劳模讲堂”、职工岗位练兵比武等多种形式,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全员大培训,使职工全面掌握、准确理解和自觉执行岗位作业流程和标准。要定期选树表彰技术状元和领军人物,激发干部职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新知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

3.积极打造过硬班组长队伍。要把好“用人”关,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聘、日常考核等方式,把技术业务好、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优、职工群众认可的职工选拔为班组长,将最合适的人用到最适合的岗位。要建立健全段、车间对班组长逐级考核制度,从安全责任、管理质量和现场控制能力等方面明确考核标准,使班组长始终处在管理状态。要设立班组长奖励基金,适当拉开班组长与其他职工的收入差距,对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工班长要加大奖励力度;对综合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工班长要进行诫勉谈话,限定整改时限;对到期仍不能改进或综合评定为不称职的班组长要予以解聘、免职。同时,要抓好班组长队伍的梯队建设,制定有针对性培训的计划和方案,确保后备力量充足。

4.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文化对职工的感染、熏陶和教育作用,形成打动人心、触动灵魂的效果。要把车间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融为一体,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文化体系和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把考核、评估安全文化工作成效下移到生产现场和一线班组,真正做到“少进会场多进现场,少听汇报多看面貌”,实现文化与行为的同频共振。要根据各车间工区生产实际,广泛开展“我为吉工献良策”大讨论、安全风险管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全员共保安全的浓厚氛围。要运用“精神激励”和“典型激励”等方式方法,及时报道各车间班组在安全风险管理和“三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以及“三无”名星的先进事迹,弘扬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保安全的工作热情。

5.真心关爱职工生产生活。要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多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要从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入手,加大沿线工区“五小”设备设施资金投入,统一制作安全格言、安全寄语、安全承诺、班组精神、职工“全家福”等揭挂,让职工在美观、整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中,自觉树立“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责任意识。要认真落实“三不让”帮扶救助机制,在全段范围内构筑起“有困必帮、有难必救、有贫必扶、有求必应”的帮扶救助体系,努力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段干部职工保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16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风险安全管理,遏制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建设、监理单位,行业、属地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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