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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职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职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公司除总经办以外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共分工勤系列、行政财务市场系列、工程技术系列、软硬件开发系列和中高层管理系列等五大系列。
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实际绩效为准绳的原则,考核必须以日常观察到的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价,不得凭主观印象下判断。
2.考核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所承担的工作有关,员工的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考核的依据。
3.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应严格按照制度、原则和程序进行考核,公平公正,客观评价被考核者,排除好恶感,亲善关系,同情心以及偏好等个人因素的干扰,减少人为的考核偏差。
第四条考核宗旨
1.考察员工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调薪、晋升、辞退管理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的方法。
第二节细则
第一条考核类别
1.转正考核适合试用期员工,主要针对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公司融入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转正、延期试用和辞退的依据。
2.晋升考核
适合职位、薪资晋升的员工,主要针对原岗位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胜任度、新岗位适应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加薪、是否升职的依据。
3.绩效考核
公司绩效管理的组成部份,是公司绩效、个人绩效提高的动力。适合所有考核对象,主要从业绩、效率、工作量、质量、态度、忠诚度、领导力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按照考核周期分:
a.月度考核,考核周期为自然月,考核结果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b.年度考核,考核周期为财政年,考核结果决定年度奖金的分发。
c.项目考核,考核周期为项目开发周期,考核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和项目奖金发放依据。
第二条考核形式
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
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指标
1.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内容
a、员工考核的考核内容:
1)指标性目标: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
2)重点工作指标:不能量化,但对完成工作非常重要的指标的考核;
(以上部分权重为70%,具体分配由考核责任人确定)
3)追加目标和辅助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
(此项权重为10%)
4)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此项权重为20%)
5)不良事故考核
6)内部投诉考核
b、部门经理及以上具有管理职能岗位的具体指标:
1)部门指标性目标:针对部门可以定量衡量的考核目标;
2)部门重点工作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的业绩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标的考核;
(以上部分权重为70%,具体分配由考核责任人确定)
3)追加目标和辅助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辅助任务的考核;
(此项权重为10%)
4)管理行为与态度考核;(此项权重为20%)
5)不良事故考核
6)内部投诉考核
第四条考核程序
1.各部门员工在月底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到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审查通过后汇总提交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将返回到员工并于每月30日前送人资部备案。
2.各级经理将设定的考核目标填写到相应的月度、年度(或考核周期)考核表中,并确定每项目标的权重;呈报上级主管认定后,统一交至人资部备案。
3.月底各部门员工提交工作总结到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审查通过后汇总到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返回到员工同时于每月30日前送人资部,作为监察考核的公平公正的依据。
4.月底部门经理根据已确定的考核指标组织实施考核。部门经理在考核时,必
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行动督导记录,以便进行考
核面谈。
5.部门经理根据考核结果与员工进行考核面谈,同时接受考核复议。
6.根据面谈信息和复议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7.考核的结果,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以便进行必要的调整。
8.人资部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后(强制分布),呈报总经理核准,并按
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9.最终考核结果于每月10日前汇总公布、存档人资部,备份财务部,作为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第五条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项目考核除外)采取等级强制分布法,即考核结果分:a(优秀)、b(良好)、c(称职)、d(基本称职)、e(不称职)等五个等级。
2.月度考核各等级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和强制分布比率如下表:
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基本称职)e(不称职)
标准140%120%100%80%60%
如:员工甲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某月份考核他的考核成绩是e等(不称职),那么该月份他的薪资计算是:
3000×(1+60%)=4800(薪酬计算及内容参见《薪酬制度》)。
3.年度考核各等级的年度奖金发放标准及强制分布比率如下表:
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基本称职)e(不称职)
标准2月基本工资1.5月基本工资1月基本工资0.5月基本工资无
比率(%)
4.连续3次月度考核为a“优秀”的员工,给予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5.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月度奖;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警告;
累计3次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
,给予辞退,不与资遣。
6.对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员工,部门经理需另附具体说明,报人资部核实及总经理批准。
7.建立内部投诉机制,投诉根据情况分为a(重大、重复)、b(一般)、c(轻微)。投诉表最后报人资部备案。
8.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
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具体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
作情况确定并报人资部备案。
9.不良事故惩罚办法
等级
系列a(重大)b(一般)c(轻微)
年薪制不享受考核年薪
和奖励年薪扣除50%考核年薪
和奖励年薪扣除20%考核年薪
和奖励年薪
等级薪酬制不享受月度奖金扣除50%月度奖金扣除20%月度奖金
10.凡出现涉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单项否决,予以辞退。
11.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总经理
核准后执行。
12.培训资格的确认:
a)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经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b)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12.项目考核将另行规定。
第三节考核说明
第一条考核责任
本考核办法责任主体是公司全体员工,各员工以及各级直线经理必须强化考核、绩效等观念,切实、认真、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人资部负责组织、指导、监控和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条工作计划
员工每周末、每月底根据个人的岗位职责、部门的工作职责、部门的工作任务、部门领导的工作分解等作好下周、下月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将作为考核确定指标的依据,同时工作计划性也将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
第三条工作总结
员工每周末、每月底根据本周、本月实际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部门
经理和上级主管领导都将对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查结论,作为月度考核评鉴依据。
第四条考核面谈
考核初步结果出来反馈到各部门经理后,各部门经理需要与员工做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制定绩效改进计划,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改进目标;
3.员工与主管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及考核指标;
考核面谈信息反馈到人资部,可根据实情酌情修正考核结果。
第五条考核复议
员工在考核结果出来一周内,对考核结果或考核过程不满可向人资部提出复议,人资部将会同员工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结合员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面谈记录等进行复核,并在3天内给出复核结果。对复评结果不满意,又不能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说明的,将考虑强制执行。
第六条考核资料
考核资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表(包含考核指标)、自评、初评、复评、考核面谈记录、复议记录、最终考核结果等是员工成长的记录,成为晋升、调薪、调动、培训等的参考资料,在员工在职档案予以妥善保管。
第七条绩效管理
各阶段的考核实施后,员工和部门领导需要对考核进结果行反思,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总结经验、得出教训、寻找改进改良办法、摸索绩效管理模式,将考核上升到绩效管理,做到考出成绩、评出效益。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有关制度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修改、补充和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资部。
第2篇 新入职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新进员工入职管理规定【1】
第一章 试用期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经招聘用的新员工入职时需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等交于行政人事部入档。
第二条 经招聘录用的新职员必须先试用,内部招聘的员工可免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是考核本人与公司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的时期,一般员工通过试用期的工作适应做出双向选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免去或缩短试用,试用期一般不得延长。员工在试用期间请假累计三个工作日以上或遇法定休假连续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则转正时间顺延。
第三条 试用期内,员工若不愿在本公司继续工作,可向其部门主管提出辞职申请,由所属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在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如因不告而辞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试用期内自行离职人员一律免发当月工资。
第三条 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4.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
5.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章 员工正式聘用的规定
第一条 新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对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经所在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批准可以聘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与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第三条 职员被正式聘用后,按其所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其工作按所聘职务或公司领导的安排进行。
第四条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将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提高。
第五条 公司内部空缺职位,员工可报名参与或举荐其他人才。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级别将随之调整。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第三章 工资和福利制度
正式员工的收入由工资、福利补贴、奖金(视公司经营状况给予部分员工)组成。
第一条 工资
1.工资的构成:正式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构成。
2.岗位工资是根据公司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以及对员工技能、经验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具体内容由总经理负责制定。
3.级别工资及岗位工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条 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1.试用工资视岗位不同而不同。
2.试用期间无其他补贴,如有业务需要,由部门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新员工入职管理规定【2】
1.总则
1.1 制订目的
为了科学、公正的评估员工试用期表现,使试用期员工尽快进入该岗位角色,减少公司用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以规范试用期员工考评管理工作,为员工转正和调整薪资提供有力依据。
1.2适用范围
公司行政区域员工试用期考评均依本办法管理,制造部员工除外。
1.3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考评管理
2.2员工试用期考评流程
进入试用期的员工,需自行制定《试用期工作计划》(详见附件一),包含三个月内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将未完成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部门经理对应该员工的工作计划进行逐条考核,填写评语。试用期满,由该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考评表》,小结试用期的工作表现。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人事专员与该员工进行面谈,就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胜任标准等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并填写考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3主管以上人员试用期考评
主管以上人员试用期的工作计划统一由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跟踪进度及考评。
2.4试用期考评结果运用
试用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完成工作,或工作完成情况未达到预期标准,由该部门经理向办公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并和人事专员一起与试用人员进行面谈。员工如工作完成出色,可由部门经理提出提早转正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组织面谈,并报总经理审批。转正人员调整薪资的幅度以该员工试用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工作表现
超出岗位任职要求
胜任岗位任职要求
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转正情况
提早转正
正常转正
正常转正
延期或解除劳动关系
薪资调整
加薪2档
加薪1档
薪资不调整
2.5资料存档
《试用期工作计划》、《员工转正考评表》作为员工档案的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
3.附件
附件一:《试用期工作计划》
试用期工作计划
姓名
部门
岗位
试用时间
工作计划
实际完成情况
部门经理评语
附件二:《员工试用期考评表》
员工转正考评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试用部门
试用岗位
进公司时间
本人试用小结
所在部门考核意见
人事审核
总经理审批
第3篇 在职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2】
休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关于颁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铁程劳〔2002〕272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 员工休假类别和假期
第三条 员工休假的类别有:探亲假、年休假、事假、工伤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
一、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且同配偶、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和父母的探亲待遇。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合并使用的一次给假45天。
凡符合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的,探亲假应当年一次性休完,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休假的,经批准后可存续到次年,超过次年,自行作废。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按期使用,不得存续,当期不用,自行作废。
探亲假根据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
二、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连续工龄满5年以上的员工实行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员工连续工龄的长短确定: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20年以上的14天。年休假应当年使用,当年不用,次年自行作废。
三、事假'
员工办理私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事假。员工写出书面假条,以有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的权限范围内天数为准进行休假。
四、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按工伤保险政策的规定给予停工留薪期(工伤假)。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政策的规定,视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五、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按照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病假)。
六、婚假
员工在工作地区结婚,给予三天婚假;如对方工作地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的,给予七天婚假,另按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符合享受晚婚待遇的,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的规定增加婚假20天。
七、产假
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员工是晚育的,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的规定增加产假30天。
八、护理假
男性员工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第三十三条规定休护理假的,假期为15天,在工作地区以外生育的,根据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
九、丧假!
员工的祖父、祖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需要员工办理丧事的,给予三天丧假;如在外地办理丧事的,根据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
员工的公婆、岳父母在员工工作地区死亡,需要员工办理丧事的,给予三天丧假,在外地治丧的没有丧假。
第四条 员工休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事假的天数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员工年休假天数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第三章 员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第五条 员工休假工资待遇如下:
(一)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事假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分配办法的规定计发。
(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分配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关于病假工资待遇计发比例的规定计算。
公司正在执行的《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川府发〔1988〕170号)计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待遇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7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 80%;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为90%;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为95%。
2.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6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 65%;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为70%。
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后有新规定时,再从其规定。
第四章 员工休假审批权限
第六条 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
(一)公司本部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审批人分别为: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纪委、工会副职、团委书记、各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其他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项目部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由项目经理、(书记)审批;项目部项目经理(书记)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病假由公司社会事业部按照国家、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的相关规定审批。
员工工伤假(停工留薪期)由公司社会事业部按工伤保险政策的规定审批。
员工休婚假、产假、护理假由公司社会事业部按相关政策规定审批。
第七条 员工休事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司本部员工
1.公司部门负责人有权审批3天以内的事假,超过3天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公司部门的分管领导有权审批15天以内的事假,超过15天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审批。
3.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有权审批6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60天的不予批准。
(二)项目部员工
1.项目经理(书记)对所属员工有权审批2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20天的,报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审批。
2.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对管辖片区内项目部员工有权审批3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30天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审批。
3.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对项目部员工有权审批6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60天的不予批准。
第八条 审批人审批的超过其权限的天数,超过天数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 员工休假审批程序
第九条 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本部员工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纪委、工会副职、团委书记、各部门负责人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公司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二)部门员工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公司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二、项目部员工
(一)项目经理(书记)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项目党政领导交叉签字审核同意后,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批准后,将请假条返回项目综合部(办公室),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人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二)项目部副经理、总工程师
由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由交项目经理(书记)批准后,将请假条交项目综合部(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三)项目部其他管服层员工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项目经理(书记)审批后,将请假条交项目综合部(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四)项目部作业层员工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先交作业层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项目经理(书记)批准后,将请假条交项目综合部(办公室)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十条 员工休事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因私事请假,应写出书面休假报告,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执行。休事假不予延长。
第十一条 员工休病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需要请假治疗的,本人写出书面报告且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书,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社会事业部审批。
第十二条 员工休工伤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休工伤假由员工和所在单位(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由公司社会事业部审批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员工本人。
第十三条 员工休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休婚假、产假、护理假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并附具相关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预产期复印件等),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社会事业部审核批准并明确相应的休假期限。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十四条 员工休丧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休丧假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报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后休假。休完假回单位时应补交相关的证明手续(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复印件)。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六章 员工销假程序)
第十五条 员工在休假完毕后7日内应办理完销假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的,按事假处理。
经办部门审核各种休假证明无误后,予以销假,并填写《员工请销假证明书》(附表一),呈交休假审批人审核批准后连同请假条一起交财会部门计算休假期间待遇。
第七章 员工休假往返(单程)路费的报销
第十六条 员工休假符合报销往返(单程)交通费的假别有:探亲假、产假、丧假、病假(指因病、非因工负伤就地不能治疗需转院或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单位批准回家休养的)、护理假。不能报销往返交通费的假别有:年休假、婚假、事假。
员工休工伤假往返(单程)交通费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报销往返(单程)路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单位综合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员工休假销假台帐》(附表二)并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当年在人力资源调剂中心待岗超过一个月的,当年已没有任何假期(人力资源调剂中心在转移的工资关系时注明);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在工资关系转移手续上注明休假情况,调出单位在工资关系中没有注明休假情况的,一律视为已全部休完,从次年起计算假期。
第二十条 因客观原因造成季节性息工的,员工息工期间首先休各种有薪假,有薪假假期不足的,再按息工计算。
第二十一条 非在岗员工在非在岗期间不再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婚假、护理假等有薪假。
第二十二条 员工请假没有经批准同意而擅自离开单位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丧假、婚假、护理假、产假没有出具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员工休假超出休假期限没有按规定经由有相对应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的,超出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