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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e大学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适应高等教育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教改、教研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更好地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与科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学院学科教学、科研第一线(含双肩挑)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教学或科研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周学时原则上不低于8节,系部负责人原则上不低于4节,科研人员一般要求承担上述规定学时的1/2。教学效果或取得的科研成绩良好,教学质量(科研水平)评价名列本单位前20%。
6、在学科及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取得显着成绩。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州、校(指e大学,下同)级及以上项目(课题)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及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一项,按进度进行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果或通过鉴定。
(2)科研、教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三位)或州(校)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二位)。
(3)以第一作者入选sci、ei、istp、ssci论文一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或出版学术专着一部。
(4)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排名分别在前二位)或州(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成员(排名分别在前二位)。
(二)、骨干教师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教学或科研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周学时原则上不低于10节,系部负责人原则上不低于6节,科研人员一般要求承担上述规定学时的1/2。教学效果或取得的科研成绩良好,教学质量(科研水平)评价名列本单位前30%。
6、在学科及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院级教研、科研项目(课题)一项及以上或参与州(校)级教研、科研项目(课题)一项及以上。
(2)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两篇及以上。
(3)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获学院二等奖以上或获州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学科带头人为在职教师(科研人员)总数的2-6%;骨干教师为在职专任教师(科研人员)总数的25-3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三年,均可连评连任。评选时间一般为9月下旬。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采取差额推荐的选拔方式产生;学科带头人落选者可参加骨干教师的评选。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程序:
1、符合有关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填写《e大学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确定初选名单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予公示。
3、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票决制,得票过半数者,按得票多少当选。
4、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职责及管理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职责:
评为学科带头人后三年中,必须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主持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论文论着,指导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1、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每年作学术报告一次。
2、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着1部及以上。
3、在下列五条要求中至少达到三条:
(1)主持省部级项目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或获得州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教学成果显着,获得州级以上奖励,或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水平高,并起到示范作用,教学业绩突出。
(3)在学科与专业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指导本学科成员的业务,并在培养学科队伍,提高学科队伍的整体水平,推进学科和专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负责新专业的申报,或省、州(校)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创建。
(5)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大学生的学科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着成绩。
(二)、骨干教师职责:
评为学科骨干教师后三年中,必须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主持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论文论着,指导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任期内作学术报告一次。
2、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下列五条要求中至少达到三条:
(1)主持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完成年度计划。
(2)教学成果显着,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或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
(3)主持本专业的校级重点课程建设或其他教学改革项目。
(4)负责新专业的申报,或院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创建。
(5)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大学生的学科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着的成绩。
第九条学院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
行备案管理,由组织人事处建立专门档案。
第十条学院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和评价。
第十一条学院结合年度考核,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价。
第十二条根据检查和评价结果,对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职责的,视情况给予警示、降级、取消资格处理;对能很好履行职责,成绩显着者,予以表扬,业绩特别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升级或在下一轮评选中予以优先。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第十三条学科带头人享受学院学科带头人特殊津贴:300元/月,学院按月直接核发,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十四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享有科研课题(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学科带头人:2000元;骨干教师:1000元。具体办法按学院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科带头人每年、骨干教师任期内可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一次(时间在10日以内),具体办法,按学院参加学术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和公平,学术委员会成员本人为申报对象的,原则上应予回避。
六、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大学师范学院
二
第2篇 a大学后勤集团中层管理后备骨干工作办法
大学后勤集团中层管理后备骨干工作办法(暂行)
根据《__大学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及《__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后勤集团中层管理后备骨干的选拔、培养、管理制度,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集团人才梯队建设,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后备骨干工作原则:
(一)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
(二)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
(三)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集团一级岗位、二级岗位的后备骨干。
三、数量和结构
1、集团中层管理后备骨干的数量,根据集团现有中层管理岗位的实际情况,后备骨干按照1:1或1:0.5的比例确定。
2、参考《__大学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厦大委组【2007】15号)及《后勤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一级岗正职后备骨干以男45岁、女40岁左右的骨干为主体,40岁以下的骨干应有一定的数量,一般不超过50岁;一级岗副职后备骨干以男40岁、女35岁左右的骨干为主体,35岁以下的骨干应有一定的数量,一般不超过45岁;二级岗后备骨干以35岁以下的员工为主体,30岁以下的员工应有一定的数量,一般不超过40岁。
3、集团中层管理后备骨干的性别、专业等结构要合理,其中女性后备骨干的比例一般应在20%左右,专业和知识结构应符合后勤集团事业发展的需求。
四、条件和资格
1、一级岗正职的后备骨干一般应为同一级副职人员,一级岗副职的后备骨干一般应为二级岗正职人员;二级岗正职的后备骨干一般应为二级岗副职人员;二级岗副职的后备骨干一般应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并在集团工作满三年以上。
2、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岗位工作且业绩突出者;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人才也可列为后备骨干。
3、身体健康,且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五、选拔程序
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期选拔工作。选拔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
(一)动议: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后备骨干队伍建设实际,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启动集团后备骨干工作意见;对后备骨干的数量、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初步建议向集团党委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组织实施。集团组成考察小组。
(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推荐的方式,也可采用个别谈话推荐的方式,或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级岗后备骨干一般在集团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包括集团高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支部书记、工青妇负责人、职工代表等。
二级岗后备骨干一般在集团各单位进行,参加推荐的人员一般包括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各单位基层管理人员、基层员工代表等。
在民主推荐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集团考察小组提出考察人选名单报集团党委研究。
(三)组织考察:后备骨干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发展潜能,了解其熟悉业务和主要特长,特别要把好政治关。
(四)集体讨论:集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确定集团中层后备骨干人选名单。
六、培养
培养后备骨干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1、学习培训:坚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把改进作风作为重要内容。着重加强党性修养、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能力。对后备骨干应当进行较为系统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和本职工作业务知识等的培训。加强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形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
应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后备骨干的特点和骨干本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集团组织的培训学习,外出交流学习、业务调研等。
2、实践锻炼:集团及各单位要积极为中层管理后备骨干创设锻炼平台,把他们放到一线部门或综合部门的关键、艰苦岗位上,通过岗位轮换、挂职兼职锻炼等方式,培养他们的能力,帮助他们丰富多岗位、多专业工作经验,促使他们成长。提拔骨干时,一般至少有两个及以上岗位工作的经历。
3、经费:集团按照后备骨干的数量划拨年度培训经费,做好经费的预算及管理。
七、管理
1、人力资源部建立后备骨干数据库,统一管理后备骨干档案。后备骨干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后备骨干简要情况登记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考核情况、培训情况和奖惩情况等。
2、建立后备骨干定期谈话制度。集团党委每年至少同一级岗后备骨干谈话一次,集团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单位的负责人每年至少同本单位二级岗后备骨干谈话一次,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对出现的不良苗头及时提醒改正,防微杜渐,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3、建立后备骨干动态管理制度。考核中发现的优秀人员要按程序及时补充到后备骨干名单中,相形见绌的要及时调整出后备骨干名单,使后备骨干队伍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中,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4、后备骨干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调整出后备骨干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不宜提拔使用;
(2)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作风不实,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后备骨干。
八、使用
鼓励和支持后备骨干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根据集团选聘中层管理人员的程序进行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骨干。
九、组织领导
1、集团党委负责后备骨干工作的管理,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要把后备骨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1次后备骨干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后备骨干工作中的问题。
2、后备骨干的综合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
十、纪律
1、后备骨干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集团关于骨干工作相关规定中的纪律。
2、要严格控制后备骨干名单及有关材料的知情
、参与范围,做好保密工作。
3、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十一、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__大学后勤集团
第3篇 县z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县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局精神,进一步规范骨干教师管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进一步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对骨干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我校县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师德修养与工作表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示范作用等方面,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性及量化考核。
(一)定性考核
由学校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师德修养与工作表现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结论为优秀或合格格次的人员,方可参加量化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出现不服从学校管理、拒不完成学校分配任务、拒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经批评教育仍未及时改正的。
2.出现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组织学生购买非学校规定的教辅资料,向家长索取钱物,出现言语、人身攻击行为造成较坏影响,受党纪或行政处分或有其他损害教师形象被上级点名批评等情况的。
(二)量化考核
对定性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格次的人员,由学校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示范作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积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校统一组织,一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2、被考核对象要对照考核细则,认真提供相关材料(各类证书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材料时间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所有材料均为同一学科)。
四、学习培训
1、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活动。原则上是参与该课题研究的实验教师优先参加。
2、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与科研相关的讲座或研讨活动。
3、教科室组织好教师的科研培训工作,教师要积极参加科研培训,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
五、监督指导
1、教科室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检查、督促,对各课题组制定的方案、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原方案或计划中的不妥之处及时调整,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在研究到一个段落时要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并对今后实验加以指导。
2、各课题组长负责对本课题的全面组织、管理工作,定期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六、档案管理:
1、做好科研工作,尤其是课题工作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计划性资料(申请表、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课题组计划、科研室计划、活动计划等);过程性资料(研究活动记录,研究课、示范课、实验课的教案、课件、录像、光盘等);总结性资料(专题总结、阶段总结、论文与心得、研究报告、工作报告、课题组总结、结题证书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分档保存。
2、所有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做好备份,以防丢失。管理要有条理、有序列、有记载,查看方便、系列清楚,便于检查整理。
七、推广运用
1、课题结题后,通过学校及广大教师鉴定后,再向全校推广,让科研推动学校的发展。
2、学校创造条件让一些有较高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宣传媒体得到更广泛的宣传。
第4篇 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
一、基本条件
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
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8、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重要部分的研究任务。
评选办法:1、骨干教师评选每年度4―5月份由教导处举办,采取听评课、论文交流等方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2、初评: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的方法。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组内初评。根据学校制定的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进行计分、排名,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校确定参加复评的教师。3、复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委会及部分名师、高级教师组成,根据复评成绩确定骨干教师。4、课堂教学讲课课型为复习课或讲评课。
(三)名师
条件:在满足骨干教师的基础上,1、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2、独立承担课题研究或在其中担任重要部分的研究。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对教育教学某方面进行专项研究,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并在区内外有较高知名度。
认定方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长决定。评审办法同骨干教师。每两年举办一次,每届任期5年。
三、骨干教师、名师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新教师的指导任务,负责为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和经验,所指导新教师教学成绩在备课组居中游以上。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必须在20、30节以上,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教研教改。
每学期举行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教学。每学年要进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或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活动。承担一项教改课题,每学年要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课改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有份量的文章,在学校教研活动交流或在正式报刊上发表。
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分必须名列前茅。
不能履行职责或有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公开课满意率较低随时取消资格。
四、待遇
认真履行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的,享受如下待遇:
1、骨干教师:学校授予“骨干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中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50元学习资料补助。
2、名师::学校授予“名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该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100元教育科研经费。
3、评审小组每学期根据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履行职责情况,兑现相关待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若不能履行责任和义务,每学期经评审小组研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待遇。
4、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委会,由教导处负责落实。
第5篇 h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__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