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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或标准为依据;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总工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编制、管理的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依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及环保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环保)技术规程。
在编写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时,首先应对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环境和职业危害事故的相应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以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必要性就是要在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风险程度,为减少和防止风险而应采取的相应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机械、人员素质情况制定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就是要做到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各项目在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应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2.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3.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4.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5.检查、验收标准。
第七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3.两层以上交叉作业、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5.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6.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业)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必须报分局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2.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3.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2.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第2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和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_____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
第3篇 绿地养护保洁组织管理措施办法
绿地养护保洁组织管理措施
在达到绿地养护标准的同时,我公司对于场地的清卫保洁工作设立专门的人员班子,负责场地清卫保洁工作。
一、清卫保洁质量保证措施:
1、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一级养护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2、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3、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二、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必须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第4篇 沙曲矿采空区管理办法及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我矿回采过程中和回采后采空区管理工作,确保我矿煤炭生产长期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措施如下:
一、采空区管理办法:
1、选择合理的开拓系统和开采方法,完善和改进通风系统,降低矿井通风阻力。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合理选择通风设施位置,避免人为增加采空区压差,造成采空区漏风。
2、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回采结束的采煤面必须及时撤出所有设备,在45天内保质、保量完成封闭通往采空区的所有巷道。
3、通风队负责对所有通往采空区的永久闭墙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并注明封闭时间、闭墙材质、厚度、规格、施工负责人等内容。
4、通风队负责在所有采空区闭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牌板、检查箱,闭墙上预留检查孔、措施孔。
5、按时对采空闭墙进行检查分析。通风队队干负责每旬对所有采空区永久闭以及综采尾巷闭墙完好程度、瓦斯进行检查;测风组负责每旬对闭墙内外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参数认真测定检查;瓦斯队每天安排人员对采空区闭前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填到检查表及牌板,有异常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
6、做好采空区气体成份化验工作,每5天通风科测风组对采空区进行气体采样,送样注明采样地点、位置、时间等;监控队负责进行化验分析,并出据化验单存档留存。当发现采空区内温度升高,检测到一氧化碳超过规定时,立即汇报科调度、值班科长、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汇总。
7、加强正在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管理。回风横贯不得有两个同时敞开,只准留有一个横贯作为唯一回风横贯,其余横贯必须采用永久密闭或罗克休闭封闭。'y型'通风工作面加强沿空留巷闭墙压管抽放,'u型'通风工作面加强落上埋管抽放,严防采空区漏风,导致沿空留巷或落山角瓦斯增大,并加强对落山角、回风横贯支护及瓦斯的管理,瓦斯队负责制定防止产生磨擦撞击火花的措施并实施。
8、对出现异常采空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异常采空区管理卡片,卡片上要记录异常日期、原因、位置、处理过程,以及原始通风系统图,标明相关通风设施。加强对闭墙挂牌管理,牌板内容有闭墙内外瓦斯、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测定日期、测定人员姓名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我矿采用长壁式采煤法特点,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采空区;工作面在投产前制定详细可行的《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和《综采工作面初采期间瓦斯治理措施》。
2、回采过程中观察采空区顶板的垮落情况,发现采空区悬顶严重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减慢工作面推进速度及拆卸工作面机头、机尾锚杆、锚索,使采空区顶板缓慢下沉,避免顶板一次性大面积垮落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损伤。
3、随时监测采空区漏风情况,在工作面进风侧吊挂风障导风减少采空区进风,降低采空区自然发火危险。
4、每七天检查一次回采工作面与相邻准备工作面或备用工作面间的密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密闭不漏风。
5、工作面在回采期间,对采空区进行束管监测,每天测定一组数据,观测采空区的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火灾参数。
6、2#、3#、5#煤层回采工作面每割一刀煤对回采工作面机头、机尾20米范围及工作面切眼进行阻化剂喷洒。
7、在工作面回采期间根据工作面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及束管监测数据情况对采空区进行黄泥灌浆,防止采空区着火。
8、对防灭火系统及设备要定期维护。日常应加强阻化剂泵和黄泥灌浆泵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种防灭火手段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二)、已采工作面采空区安全管理措施:
1、采煤面停采、回撤期间,应及时减少工作面风量;停采后,利用束管对采空区气体进行监测,每天至少测定一组数据;采煤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0天内回撤完毕。
2、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完成采空区的封闭工作。在与采空区联通的所有巷道内构筑永久密闭。采空区封闭是制定专项封闭措施及密闭构筑安全技术措施。
3、在采空区密闭内设置束管监测探头,建立采空区密闭管理及检查制度,每天对密闭内外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参数进行检查,建立台帐。
4、已封闭的采空区要进行埋管瓦斯抽放,在密闭下方设置返水池。
5、每五天检查封闭工作面密闭内外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火灾参数,及时发现采空区自燃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灭火措施。
6、已封闭工作面发现发火时,采用黄泥灌浆的方法灭火,并根据采空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5篇 电费管理措施回收办法
由于电力供应是产、供、销同时完成的特殊的商品销售业务,一直以来都是采用赊销售电模式,加之电能的销售范围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受到不少外来因素的干扰,因而给我们的电费回收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使电费回收工作陷入被动局面。我们要根据公司会议精神,从抓好“量、价、费”入手,运用管理和法律等多种手段防范和化解电费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 认真规范用户供用电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对客户电费结算时间和结算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确保各种电费结算方式的合法性。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对客户未按约交纳电费时的处理方式,应支付的违约金比例等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在产生电费纠纷诉诸司法时,导致因双方约定不明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2、 严把制度关。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电费核算、会计、发票管理办法;并严格考核,对工作业务中出现的问题,本着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不断强化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
3、严把资金关。在做好电费账务、会计报表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银行的沟通联系,拓展现有收费模式,协调客户进行刷卡、预存支付等,缩短电费在途时间,保证每笔账目快速、安全汇入电费帐户。
4、严把数据关。确保营销系统的电费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切实可行的对账办法,定期与客户核对账目,上半年与各供电所对账一次,下半年与直抄工业客户对账一次。
5、加大预付电费的台帐管理,严格落实销账户与收费户的对照,严防以预付费顶替未收到位的电费,做到定期不定期的审计抽查,严防新欠电费的产生。
6、要求所有收费员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客户交费的实际状况,建立信誉等级制,做到重点防范、有的放矢。
7、当好参谋助手。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全面掌握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启动电费预警、风险分析、防范措施等,化解和降低电费回收风险。
第6篇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执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保护班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的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力求“突出作业的预防重点”,确保二次作业安全措施步骤的有序进行和落实,特制定《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___水力发电厂。
3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
3.1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使用范围及要求:
3.1.1 本“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适应于___水力发电厂保护班所管辖设备的检修作业。
3.1.2 在设备技改或检修变更设备后,由工作负责人及时准确地修改或补充设备变更后的“标准安全措施票”,并由作业组第二人按实际设备核对无误经班组技术员检查审核后纳入标准。
3.1.3 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工作中随意变更“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内容”。
3.1.4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编号按年月及顺序编写,例如:,2022表示:2022年,09表示:09月,25表示:第25张措施票。
3.1.5 在工作开始前,打印相对应设备标准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并进行核对。
3.2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执行步骤:
3.2.1 在设备技改或检修维护作业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提取被技改或检修维护设备的“标准安全措施票”核对无误后由指定填票人(或工作负责人)按“标准安全措施票”内容逐一进行抄写核对。
3.2.2 抄写完成后的“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由工作负责人进行认真核对,并进行编号,确定内容无误后方可进入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阶段。
3.2.3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执行由工作负责人合理安排,明确作业人和监护人,并详细交代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3.2.4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在作业人每按票执行完一项作业时,要求监护人在执行栏里及时打“√”,监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项措施的作业。
3.2.5 所有安全措施执行后,逐一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放入检修文档内。
3.3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恢复步骤:
3.3.1 在设备技改或检修维护作业结束后,需恢复安全措施时,应严格按照“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进行措施的恢复。在作业人每按票恢复完一项作业时,要求监护人在恢复栏里及时打“√”,监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项恢复措施的作业。
3.3.2 在所有安全措施执行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核对,确定措施恢复的正确完整。
3.4 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存档:
3.4.1 在设备安全措施变更后应按实际设备的具体情况及时变更“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应注明变更原因,作业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标准安全措施票”进行补充或变更,此项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完成。
3.4.2 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将“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放入已执行安全措施票夹内并进行登记,不得随意乱丢。
3.5 检查与考核
3.5.1 班组技术专责不定期对已执行“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进行检查核对。
3.5.2 已执行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保存期限为1年。
3.5.3 在设备技改或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要求在5天内完成“标准安全措施票”的变更工作。
3.5.4 工作负责人无故不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工作,丢失或遗漏“二次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变更或存档,遗忘变更“标准安全措施票”内容,按班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4 实施
4.1 本办法由___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 600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 800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____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___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第7篇 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编制原则及范围,内容与要求,审批程序及执行,检查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总厂设备检修改造工作。
2引用标准及政策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电力检修安全协调管理暂行办法》、《电力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3管理职能
3.1生产技术部负责技术措施的审核和归口管理。
3.2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组织措施的审核和归口管理。
4编制要求
4.1总体原则
4.1.1根据生产工作实际,为避免发生不安全情况或设备及人身事故,应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有效地组织工作。
4.1.2在编制措施前,应组织有关作业班组员工讨论,广泛认真地听取意见,群策群力,力求完整。
4.2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编制范围
4.2.1大坝机电设备、溢流门、冲沙底孔、压力钢管及尾水门机的大修或事故性抢修。
4.2.2主机、主变的大修以及自动、保护、励磁、电调、监控等装置的更新改造。4.2.3电气一次配电设备的大修或更换。
4.2.4开关站、计算机监控机房、中控室、保护室、6kv开关室的基建施工作业。4.2.5潜水作业。
4.2.6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其他危险性生产区域内的作业。
4.3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4.3.1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概况。
4.3.2明确工作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与工作的所有作业成员(或班组)的相应责任,明确措施执行人和监督检查人的责任。
4.3.3检修、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及一般要求。
4.3.4针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面以及不同作业环境,分别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
4.3.5必须采取的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施。
4.3.6特殊紧急或意外情况下的临时应急措施。
4.3.7编制参考格式及封面见附录a一c。
4.4其他要求
4.4.1由参加检修或承担施工作业任务检修部门的技术人员会同本部门的安全员,分别编制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4.2检修、更换、改造和基建项目应在开工前3日内完成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事故抢修工作可在实施抢修后3日内完成。
4.4.3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批准后应分发到所有参加作业的班组,同时,若与运行有关的作业还应分发到运行班组。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包括运行人员)认真学习并签字。
5审批程序
5.1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编制完后,由作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签字,并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5.2安全组织措施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作业单位复印数份分别送发电运行部和作业单位相关班组,并交安全监察部1份备案。
5.3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作业单位复印数份分别送发电运行部和作业单位相关班组,并交生产技术部1份备案。
5.4凡属4.2规定之外的其他作业,若有危及到设备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也应编制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且经作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批准执行。
5.5流域检修安装分公司负责的检修改造项目,安全组织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后送相关作业单位,并送交2份复印件到龚电总厂安全监察部备案;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后送龚电总厂生产技术部复核,待正式批准后送相关作业单位,并送交2份复印件到龚电总厂生产技术部备案。
6检查与考核
6.1安全监察部负责随时抽查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6.1凡违反本管理办法按总厂《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附录a:
##工作(工程)安全组织措施
1工作概况
1.1工作内容:
1.2工作地点:
1.3计划工作时间:
2组织措施
工作总负责人:对##工作安全、质量、进度总负责。
2.1安全负责人:
2.1.1处部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外来施工单位):##。对##工作安全负责。2.1.2##班安全负责人:##。对##工作安全负责。
2.1.3##班与##班配合作业安全负责人:##。对##工作安全负责。2.2技术负责人
2.2.1处部技术负责人(外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负责。2.2.2##班技术负责人:##。对##负责。
2.3工作成员
2.3.1##班成员##。对##工作负责。
3安全措施
3.1应遵守的安全准则
3.1.1认真组织学习本安全措施及相关行业规程、规范,并做好记录,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能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及熟悉作业环境情况。
3.1.2执行“两票”要求、文明施工要求、监护要求、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等。
3.2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设置安全台、网、栏杆等的具体措施,以及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如:上下工作面重叠人和设备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物和人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3焊接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办理动火工作票、清理现场易燃物品、准备必要的灭火器以及气瓶的规范放置、电源的管理等要求,动火必须设专人监护。(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4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对起重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作业中的安全要求、特殊作业环境(如带电区、设备及作业人员密集区等)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5水下(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本条款主要内容:对使用的专用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水下(水上)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6电气作业安全措施
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电气及高压试验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7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8其它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其它危险性作业(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烧烫伤等),需单独列出施工方案、涉及工种、重大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编制单位:年月日
附录b:
##工作(工程)技术措施
1工作概况
1·1工作内容:
1·2工作地点:
1.3计划工作时间:
2技术负责人
2.1处部技术负责人(外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负责。
2.2##班技术负责人:##。对##负责。
3技术措施(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工作范围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工作前应采取总的技术措施、分段技术措施进行编制)。
3.1电气一次作业技术措施
3.1.1本条款主要内容: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从技术上应采取的措施。如应断开的开关和隔离刀闸(包括已拉开关和刀闸),应拉开的操作直流电源(包括直流合闸电源),应合的接地刀闸或应装设的接地线。
3.1.2电气一次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等。
3.2电气二次作业技术措施
3.2.1二次作业过程需要停用的保护,需要切除的压板,需要断开的回路,需要断开的电源刀闸。
3.2.2电气二次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3.3机械作业技术措施
3.3.1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从技术上应采取的措施。
3.3.2机械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3.4特殊工种作业技术措施(特种作业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及使用专用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的技术要求)
3.4.1起重作业技术措施
3.4.2电气、电焊作业技术措施
3.4.3高电压作业技术措施
3.4.4潜水作业技术措施
3.4.5
编制单位:年月日
第8篇 工地安全管理措施及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西安市新城区联志村(ⅰ标段-2号地块)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质量目标的有效运行和最终实现,针对该工程现阶段的施工及安全状况,我们将围绕整个工程项目进一步切实履行承包安全管理职责,实行规范管理,具体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做好现场安全准备工作
进场前应熟悉现场外围的环境, 其中包括高低压线路和其它危险地、物,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现场安全管理知识,保障施工的安全运行。项目部要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记录。
2、加强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完成后, 四周做1.2 - l .5 m 高防护栏杆, 刷红白漆, 栏杆外设置安全网 和做不低于3 0 c m的挡水墙。进场材料在基坑边堆放预先制定标准, 并对护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必要时要记录观察结果,一旦有问题立即进行补救。教育施工人员向基坑下料时不从基坑上面往向下扔, 塔吊吊物必须有专用工具或捆绑, 信号工指挥要认真执行“十不吊 ” 。
3、严格±0.00以上结构安全管理
根据结构的形式由技术部门设计脚手架和对脚手架进行安全验算, 提前绘制施工图, 并审核批准, 随后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架子工进行培训,持证上 岗。施工时一般分为多个流水区,在区与区上下之间, 要做临时性防护栏杆。对结构的敞口处, 设置固定的防护栏, 统一到高度 1.2 m , 用红白漆涂刷 。支模与拆模: 支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使用顶撑和满堂架子时, 要有二人以上合作, 在柱梁绑钢筋立模时, 做好可靠的防护, 在拆模时, 安排专职看护人员。施工人员要有协作精神,拆完之后及时清理。对楼板上的结构预留洞口, 加盖固定封严(严格要求钢筋不得断开), 对电梯井口, 安装开启式的防护门, 井内要隔层封死或用安全网每隔两层封一道, 并及时清理网内杂物, 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 通道口搭设防护棚6 m长, 宽出通道口两边各 l m 。所有临边敞口处设护栏。不管在任何情况下, 杜绝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如出现这种情况, 根据工程的缓急, 指令停止一方。
4、完善装饰工程安全管理
(1)装饰过程中要注意周围的人员与机械使用的安全。所搭设的临时架子, 做到安全使用。使用外架施工,要有设计方案并审核批准签字后才可施工,脚手板要满铺封绑,安全立平网要封闭严密,安全平网离墙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拉结点按规范设置:水平距离不大于6米,垂直距离不大于4米。小横杆要连续设置。剪刀撑多层是不大于15米设置一组,每组剪刀撑跨度不小于4跨(6米)高于25米以上的架体剪刀撑必须上下左右连续设置。内装修所搭设的满堂脚手架, 严格按要求搭设, 满铺脚手板, 不留空档,并做到工完场清,有临边敞口处绑两道防护栏杆, 高度 1 .2 m 。洞口处严格要求:钢筋不得断开,需要留置的其他洞口必须做护栏和张挂安全平网或硬防护(如电梯洞口、后置楼梯预留洞口等)
(2)吊篮的使用
①吊篮安装就位、投入使用前的工作
1)必须由产权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检查并签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2)整个验收过程必须要有现场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参加,并向现场生产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操作人员作技术交底。
3)吊篮安全检查验收实行表格制,按照检查表的要求落实到位。
②吊篮作业现场
1)必须具备作业程序书、安全操作规程和公示牌。公示牌应标明配重、限载人数、生产责任人、安全责任人(或监护人)和操作人。
2)吊篮和吊篮支架(座)上及作业范围,应配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3)在吊篮作业部位,不得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和交叉作业,不准堆放材料等杂物。
4)在吊篮作业部位的上方和下方,都要安排监护人员值班并配戴袖标及挂上岗证。不得安排监护人员兼作其它工作。
③载人吊篮作业管理
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并持证上岗。
2)吊篮操作应遵守国家起重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书,严禁违章作业。
3)进入吊篮的作业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本工种的应知应会。带班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有资质的正式职工。要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应清晰、醒目、明确,信号工具齐备有效。
4)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大雪等不良天气时,停止吊篮作业。
④必须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和工前安全检查制度。做到维修保养和工前检查有记录、有签证。
1)定期维修保养必须由专职维修人员负责,专职维修人员必须取得国家劳动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
2)工前安全检查实行工长带班制,经工长检查合格后方能上人施工。
3)安全检查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发现吊篮上存在较多或较严重的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领导,委派有资质的人员进行隐患整改。严禁无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吊篮维修作业。
4)严禁吊篮在悬空状态进行隐患整改和维修检查;严禁吊篮带“病”作业。
⑤吊篮在一个作业面完成施工任务,转移到另一个施工部位安装就位后,必须由产权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检查并签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⑥禁止使用门、塔机和汽车起重机吊挂载人吊篮作业。
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大型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产权单位必须具备相关机械租赁资质,机械进场使用前必须经过特种机械检测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告知备案,取得机械使用证。
①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 四限位, 两保险) 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做到定期不定期的试验。
②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按原厂使用规定, 并有验收手续, 经检验合格后, 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施工电梯安全装置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执行额定重量人员。
③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操作手柄应采用绝缘措施, 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 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④氧气瓶防止曝晒、倒放, 平时与汽油、氧气和乙炔瓶的工作问距不小于5 m, 两瓶同时焊时距离大于1 o m 。
⑤电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 并设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 小于 5 0 m , 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 严禁使用电锯 。
⑥砂轮机应使用换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 1 8 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厚度小于2 5 r a m的砂轮。
⑦电刨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
⑧吊具、钢丝绳凡表面磨损 、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使用。
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 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吊环在使用时, 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 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 必须用吊环 。
6、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的要求, 做施工组织设汁( 方案) , 建立必要的档案资料。临时用电必须建立针对现场的线路和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 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各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埋设,挖沟深度不低于60厘米,上下铺设不小于5厘米厚过筛的细沙,上表面铺设硬质保护层。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和绝缘子, 不准沿地面明敷设。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各类配电箱外观保持完整 、牢固、防雨、防尘, 箱体外涂安全色, 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 箱门上锁。配电系统必须按部标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零保护系统, 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用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 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 实行分级保护, 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按规定选择。各种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完好。电源线不可任意接长和调换, 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 维修和保管专人负责。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 2 0 v 电源照明的, 按规定在电源侧加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设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 m , 二次线长度小于 3 0 m , 两侧接线牢同, 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双线到位, 不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焊把线完好,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漏 、防雨、防砸 。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 1 ) 在工地的任何施工区域内, 未经领导批准, 严禁在施工区域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取暖设施 。
( 2 ) 严格工地明火审批手续, 需要用明火的要当天可提出申请, 写明地点、用火方式、动火人、防火措施, 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动火,并设置现场监护人。凡是现场无法保证安全用火或有五级以上大风时, 杜绝动用明火 。
( 3 )电、气焊工, 油漆工,电工, 木工上岗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 4 ) 其它工种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在保证不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特殊应急工程作业由管理人员签字后才可进行, 否则不准作业。
( 5 ) 工地不准随便乱搭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棚或临时设施, 如果因工作需要搭设的, 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搭设, 并按防火、防盗的要求搭设。
( 6 ) 非施工人员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
( 7 ) 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专物专用, 冬季施工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使用可燃材料。
( 8 ) 乙炔发生器、 氧气瓶要加强管理, 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 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 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 9 ) 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消防法规、条例、文件, 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的各级消防管理条例,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防火工作, 做到工前有布置, 工作中有检查, 工后有验收。
( 1 0 ) 管理人员要保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各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和堆放情况, 发生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尽快解决 。
( 1 1 ) 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同时做好本工地施工的民工队的防火教育工作, 各种消防设施放在到明显醒目的地方, 废旧消防器材立即更换, 做到有备无患 。
( 1 2 ) 积极做好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领导工作,加强业务训练和实践学习工作, 做到一旦发生火险能够立即扑火。
三、“五大伤害”预防措施
建筑施工属事故多发行业,综合分析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动态变化,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也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工具上,事故类别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坍塌五个方面。从施工特点看,主要由于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高处作业防护不严、基坑及模板工程支护不牢、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机械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究其根源,主要还是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善、教育培训不力、不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根据有关资料统计,这五方面的事故是施工现场最常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85%以上,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占35%左右,触电事故占20%左右,物体打击占15%左右,机械伤害占10%左右,坍塌事故占5%左右,如果能采取措施消除这五个伤害,那么施工现场就保证不发生伤亡事故,所以特制订本预防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
2、施工人员不注意自我保护,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
3、气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晕倒坠落,冬季、雨季、霜冻打滑摔倒坠落。
4、安全防护用品和材料质量不好,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或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5、提升机具限位保险装置失灵或“带病”工作。
6、洞口、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
7、井架吊蓝载人上下;人货升降机超载运行。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对高处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并定期检查。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雨天和雪天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
3、对施工人员进行加强自我保护教育,自觉遵守施工规范。
4、危险地段或坑井边,陡坎处增设警示、警灯、维护栏杆,夜间增加施工照明亮度。
5、购进符合规范的“三宝”、围护杆、栅栏、架杆、扣件、梯材等,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6、洞口、临边、交叉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按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并严格加强防护措施。
7、提升机具要经常维修保养、检查,禁止超载和违章作业。
●触电事故
(一)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
1、电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不设置防护网。
3、电气设备、电气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绝缘受到磨损破坏。
4、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无防雨、防潮设施。
5、施工现场电线架设不当、拖地、与金属物接触、高度不够。
6、电箱不装门、锁,电箱门出线混乱,随意加保险丝,并一闸控制多机。
7、电动机械设备不按规定接地接零。
8、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装置。
9、不按规定高度搭建设备和安装防雷装置。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
1、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和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2、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的,应按规范增设保护网。
3、在潮湿、粉尘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施工现场要分别使用密闭式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4、经常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对电线老化或绝缘降低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和维修。
5、电箱门要装锁,保持内部线路整齐,按规定配置保险丝,严格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配置。
6、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正确选择和使用安全电压。
7、电动机械设备按规定接地接零。
8、手持电动工具应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9、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高度搭建机械设备,并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
●物体打击事故
(一)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
2、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周围未设置护栏和搭防护隔离栅。
3、揽风绳、地锚埋设不牢或揽风绳不符合规范要求。
4、起重吊装未按“十不吊”规定执行。
5、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或向上递工具、小材料。
6、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稳、过多、过高。
(二)预防物体打击的措施
1、拆除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搭设防护隔离棚和护栏,设置警示标志和搭设围网。
2、安全防护用品要保证质量,及时调换、更新。
3、经常检查地锚埋设的牢固程度和揽风绳的使用情况。
4、严格按照吊装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5、改正不良作业习惯,严禁往下或向上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和工具。
6、清理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做到不超重、不超高、不乱堆乱放。
●机械伤害事故
(一)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1、机械设备超负荷运作或带病工作。
2、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和飞轮等,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3、机械工作时,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4、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无断电保安器。
5、起重设备未设置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二)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
1、机械设备要安装固定牢靠。
2、增设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断电保护装置。
3、对机械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调试,消除机械设备的不安因素。
5、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坍塌事故
(一)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2、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3、在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不按规定随意堆放建筑材料。
4、模板支撑系统失稳,搭建不牢。
5、拆除作业未设置禁区围栏、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不按规定作业和停放,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太近。
7、雨季和冬季解冻期施工缺乏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维护。
8、挖土作业时,有人员在挖土机施工半径内作业。
(二)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基坑开挖前必须做好降(排)水工作,并采取保护措施。
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
4、为保证模板的稳定性,除按照规定加设立柱外,还应沿立柱的纵向及横向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5、拆除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掏挖。
6、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7、雨季和冬季解冻期施工时,施工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和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8、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和找坡作业。
各项目部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心、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严格按照部颁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和作业,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杜绝麻痹思想和冒险蛮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对违章作业者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把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降低到最低点,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四、下一部工作打算
(一)抓牢要素控制
影响施工安全生产主要是人,项目施工中的人是整个安全管理的核心问题和起决定因素的。因此,首先应高度重视项目施工中管理人员的选择,必须选择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工作态度认真的管理人员;这也是控制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做好准备控制
准备控制也叫开工前控制,是落实施工安全的基本保证。项目部应认真、高度负责上报现场的各项规划,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施工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看是否合理科学,专项安全技术是否具体有针对性,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机具、设备是否到位有效,并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及时调整,防止在施工中发生问题。
(三)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有效控制
施工项目在安全管理受控状态下进行,这是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的关键工作,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全过程,都是由一系列相关相联、相互制约的每道工序构成的,每道工序的生产安全直接构成了项目的生产安全,因此,要做好项目安全生产预控最有效的是抓好对施工项目的工序安全预控。
1、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以现场施工班组或施工队伍为主体,以施工每道工序为基点。因此,实施好现场安全生产的控制和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必须从每道工序做起。
2、每道工序的安全控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首要工作,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预控管理,须相应对每道工序安全作业进行策划,明确工序安全生产的控制点,使之达到有效的对工序安全管理。
3、进行工序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施工前,须根据施工安全计划为指导,事前安全交底,严格做到“三按”(按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检查按标准)和“三安全”(即检查上道工序安全、保证本道工序安全、服务下道工序安全),同时对于重点的工序,还必须重点进行控制,分层次进行确认,做好原始记录,达到预控的目的。
(四)把好检验控制
把好施工项目的机具、设备安全文明设施等安全关口的检验,是做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如对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应事前检验和坚持独立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以达到确保使用的安全。
(五)加强管理力度的控制
1、加强安全巡查力度:每周将所有工程巡回一边,掌握安全动态,控制安全隐患。
2、管理人员要亲自落实安全交底:是不是全面、是不是对口、是不是有针对性,并且本人签字,不要代签。
3、积极做好各类安全防护,尤其是临边、洞口防护和装饰工程的用电管理。
4、加大处罚力度。对现场内不戴安全帽、违规操作的及各种防护经过巡查指出来未及时整改的,要对班组实施处罚。
5、实行奖惩机制:将对从项目开工至竣工结束未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的班组及管理人员进行奖励,以此激励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6、按照规范要求协助项目部将安全文明工地落实到实处,保质保量验收合格。
五、 安全管理办法
1、安全管理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20元,在建筑物外围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按要求戴帽或撕坏帽上标准、帽上没有标志,戴安全帽不系好带子者罚款20元,将安全帽作凳子或当瓢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脚、高处作业穿硬底鞋、带钉易滑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3)、在操作面离安全地面高度大于1.8米以上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铺好操作板,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安全网不按规定挂设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随地大便罚款100元/次,随地小便50/次,进入施工现场光膀子、穿短裤、裙子罚20~100元;
6)、防火措施为落实,随意挪动防火器材者罚100元;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100元;
8)、在施工现场打闹、卧睡、玩火、赌博、嬉戏者罚50~200元;
9)、未经项目部许可,工地居住家属每发现 一次罚300元;
10)、严禁使用火炉、煤炉、电炉,违者罚20~100元;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章罚20~50元;
12)、双方发生争执时,应找相关上级领导解决。不管理由如何,均不得动手伤人。首先向对方动手者罚款500元,打架双方的任何医疗费用、误工费由斗殴者本人承担,项目部负责协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2、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罚款标准
1)、违章指挥:罚200元以上,并承担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
2)、违章操作:罚50元,并承担因违章操作的一切后果责任。
3)、酒后操作:罚200元;
4)、违反机械使用规程操作者:罚20~100元;
5)、非专业人员擅自动用或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罚20~100元;
6)、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接乱拉电线,违者罚50~100元,导致电器损坏除赔偿损失外加倍予以处罚。
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罚款标准;
1)、对四口五临边未及时围护,处罚相应责任单位50~200元。四口五临边之安全防护设施拆除或移动必须经总项目部及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在完工后及时恢复;
2)、参加安全会议或协调会议迟到者:罚20元,无故缺席者罚100元。
3)、对指示单或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罚200元;
4)、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漏电保护器)接零措施罚责任单位(机、电工)100元。
5)、开关箱内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责任单位(机、电工)50元。
6)、电气线路未架空造成车辆碾压,妨碍人员通行:罚200~500元;
7)、使用机械未设防护设施:罚200元;
8)、未经许可,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罚200~500元,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罚500~1000元;
9)、大中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专箱固定:罚100~200元;
10)、整改通知单不及时反馈者:罚100元。
4、高空坠物的罚款标准:
1)、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工具及其它任何物件掉落下层,违反罚款100~500元,并追究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
2)、严禁在外挂架上堆放材料,每次罚款20~200元,若造成坠落者罚款500~1000元,并追究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
3)、木工在施工过程中,所搭设的满堂架严禁与外架连接,每次违章罚款200~500元;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未经验收使用没发现一次罚500元。
5)、安全网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否则罚20~200元‘
6)、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违者罚100~500元。
5、违反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罚款标准
1)、工作范围内未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铝材、木方、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未分类归堆,堆码不整齐违者罚100~500元;
2)、各工种的使用机具必须每天保养擦干净,保证第二天不受影响,违者罚100~300元;
3)、各施工工种必须保证每天每道工序施工场地畅通,工完场清,多余的材料及杂物废料,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准随地乱丢,部影响下道工序作业,违者罚100~500元;
4)、现场施工所用电线不准随地拖拉,破损严重线缆不得使用,定距离存放,违者罚50~100元,并将破损严重线缆进行没收。
5)、砼工、泥工(粉刷)不准随地撒砼、砂浆,不准污染楼层及建筑物环境,做到工完场清,违者罚100~300元;
6)、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设计标牌以及其它警示标志,有损坏和未经允许移动的,一次罚50~200元;
7)工作人员必须服装整洁,持证上岗。不注意个人形象,不持证上岗,有损企业形象的。罚10---50元;
8)外架及外挂吊架每天必须进行清理,若检查发现为清理干净每次罚20-100元。
9)垂直交叉作业上层作业班组,未采取相应水平防护施工的罚100-1000元,造成坠物伤人,损失的承担一切责任。
10、配电箱设置必须规范、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配电箱门必须开启灵魂,并保持关闭状态,有一项不合格罚100-300元;
6、材料浪费罚款标准:
木工、钢筋工在施工时若发现有乱浪费材料者罚款200~500元,浪费严重者按材料市场价加倍罚款;
7、安全奖励标准:
1)在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中,达到优良者,奖励责任单位20~100元;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面积提出合理化建设,对革新创造、安全防护设施有突出贡献,奖励100~500元;
3)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为了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200~1000元;
4)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任何人揭发均可得到被罚金额的50﹪作为鼓励。
8、具体说明:
1)公司及上级机关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如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其中罚款由分包单位自己支付或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必须立即做好整改工作。
2)整个项目施工现场都按陕西省施工安全评分标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执行。
3)总包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每月对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给前两名单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的奖励,给后两名单位分别给予300元、500元的处罚;
4)所有安全罚款由承包安全负责人统一建账,罚款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款项使用由承包安全负责人申报承包项目负责人审批,实行专款专用。
第9篇 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宝鸡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所有不能作为招投标、承包合同等的条件。
第五条、安全生产措施费不能计入成本,需专款专用。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机构施工管理部、科技质保部、安全部、财务部及项目部。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
安全部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统计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支付工作;技术质保部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负责质量创优、技术革新;安全部监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核算;财务部设立专用账户,负责监督专项资金的投入。
第八条、开工前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及工程安全文明措施的投入计划进行检查,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参见附表三
第九条、基础验收前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参见附表四
第十条、主体验收前(主体完成80%)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高层可分两次支付,支付程序不变)。参见附表四
第十一条、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前由项目部通知施工管理部进行公司内部验收,施工管理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文明工地验收。公司未验收通过,项目部整改时间为3个工作日,继续报验。公司验收通过,在2个工作日内向省(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文明工地报验。
第十二条、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5%措施费的支付,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后一次支付;未通过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的工程,继续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待工程竣工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剩余部分不予以支付,由公司财务部建立专用账户;由施工管理部负责监督支配,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宣传、应急预案、设备的投入及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等;依据《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十三条、文明工地管理体系是由项目经理牵头、以生产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为主导力量、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参与的整个过程。文明工地措施费支付书由所有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向公司上报公司,后附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签字。见附表一
第十四条、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符合条件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齐全,工程开工报告等手续齐全,达到三通一平,已编制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的施工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计划,人员配置符合公司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基础施工完成安全文明必须符合条件
通过了基础验收,临街围墙达到宝鸡市规划局要求的硬质砌筑围墙【未临街的围墙达到工具化标准要求】;生产区设置钢筋棚、搅拌机棚、木工棚符合公司的文明工地标准化要求,完成电动大门(组装大门)、环形道路,洗车台及消防台的建设,达到工具化配电室、门卫室及标养室;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功能划分明确;基础临边防护到位。
第十六条、主体阶段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的条件
主体完成80%,施工现场工具化、标准化建设符合公司文明工地要求。安全防护用品、洞口临边防护现场安全达标,施工机械机具管理符合公司要求,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现场有八牌两图等公示牌,消防设施到位,食堂、厕所及医务室等卫生美观,工程质量合格、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到位。
第十七条、安全文明工地措施费,公司每年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10%控制,各项目部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额的8%,公司按急、缓统一平衡,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项目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属低值消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
第十八条、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的有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宝鸡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
第二十条、公司施工管理部、科技质保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及项目部五级管理部门、财务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用资金的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表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
第二十一条、凡公司推广使用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项目部必须在半年内普及使用,此项作为公司对项目部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按照公司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计费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建筑、安装、装饰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总和的3.8%为计费标准,市政、园林绿化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总和的3.0%为计费标准。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企业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外单独计取。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由安全部制定,本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监督落实,解释权归本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附件
第10篇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 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 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 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 杆上工作
4.2.3.1 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 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 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 敷设线路
4.2.4.1 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 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 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 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 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 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 撤线、撤杆
4.2.5.1 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 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 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 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 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 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 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 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 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 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 配电台架工程
4.3.1 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 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 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 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三高”地区井具体管理办法及措施
按照中油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三高”地区勘探开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不加强井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公司结合施工区域和施工特点,制定了“三高”地区井具体管理办法及措施,具体如下:
一、修井作业公司对“三高”井的划分
1、深层天然气井:当地层液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35mpa,距居民区超过500米,不存在高危和硫化氢,只属于“高危”井控风险。
2、扶余城区井:城区井距离居民区不超过500米,不存在“高压”和硫化氢,只存在“高危”井控风险。
三高油气井定义:
⑴、“高压”:高压油气井指以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压力为依据,当地层液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或超过35mpa的井。
⑵、“高含硫”:高含硫油气井是指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0mg/m(100ppm)的井。
⑶、“高危”:高危地区油气井是指在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工厂、医院、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或位于江河、湖泊、海滩和海上的含有硫化氢(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mg/m 〈10ppm〉)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
二、“三高”地区施工井的具体措施。
1、规章制度方面。
为了加强“三高”地区井控工作,制定下发了修井作业公司《井控管理制度》、《控制井口岗位职责和关井操作程序》、《井喷失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公司生产部门完善了《修井作业公司井喷事故应急预案》,含盖了井控基础工作和防喷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全过程的井控管理规章制度。
2、施工作业区域和装备的选择。
高含硫油气井井位应选择在以井口为圆心、50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无常驻人口以及工农业设施的地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要求确定井位,建设方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并反复演练,做好道路维修、环境保护等工作,在确保所述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报经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般油气井井口与任何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高压、高含硫油气田的油气井井口与其它任何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钻进本井所用钻机的钻台长度,但最小不能小于8米。
在钻机选用上应考虑适当的井架底座高度,安装留有合理空间,为井喷抢险提供必要条件。
用于“三高”油气井的防喷器累计上井使用时间应不超过7年,且使用前应经过严格的试压检验,各项指标必须合格。
施工过程中地质情况或施工条件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对钻井或井下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制定出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修改设计,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3、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负责井下作业的井控技术管理及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从设计开始加强井控各环节的技术管理。
(1)、 一般油气井工程设计,由工艺所进行设计。设计人员应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由所长或副所长审核人员。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领导批准;高压、高含硫油气井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或部门进行设计。设计人员应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设计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教授级技术职称或本企业级以上的技术专家审核,设计应由建设方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领导批准。高危地区油气井的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审核与批准由各油气田做出具体要求。
(2)、施工作业现场应依据不同承包方式,由责任方派驻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监督人员,依据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对现场施工作业井控和安全方面的关键工序、关键技术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高压、高含硫油气井施工作业应派驻监督人员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3)、建立健全井控管理体系和井喷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从管理层到操作岗位的井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和各岗位井控责任,定期开展活动,不但对已发生的井喷事故进行责任追究,而且对“三违”行为和各种重大井控险情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对重大施工和关键技术工艺环节,有关上级单位和部门应依据井下事故及复杂情况的程度,安排相应能力的生产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保证对现场工作提供必要和有效的技术支撑。
(5)、从事“三高”油气井的施工队伍,在施工前要专门安排时间,对全队人员及协同施工人员进行针对“三高”油气井特点的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培训工作重点应对本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急预案等进行技术交底;对本井可能遇到的特殊地质、工程、井控、安全、环保等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介绍;对各岗位的职责、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宣贯。由施工作业队负责向处于警戒范围内的当地人群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并与当地政府进行联系,协调有关事宜。
(6)、所有施工作业队应持证人员必须持有效井控操作证,方可上岗指挥和操作,按照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
(7)、落实好一次井控技术措施,加强坐岗观察和干部24小时指班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8)、坚持搞好的防喷演习, 防喷演习要坚持“以班自为战、队自为战”的原则,司钻要全面指挥,严格按程序要求操作,演习结束后,司钻、值班干部要做好讲评,讲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防喷器演习记录。作业队首先搞好本井井控风险识别,结合本井实际情况做好各种应急抢险预案,并做好演练工作,达到具有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9)、建立复杂情况和事故处理的统一协调制度、工作程序和技术支持与决策的专家队伍。在处理井下复杂情况和事故时,由工艺所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共同分析和研究对策,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第12篇 电气检修班技术方案措施编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在电力系统生产过程中,当设备及其系统发生超过正常运行或检修工作范围以外的变化时,为了保证工作的安全、经济、可靠、正确顺利地进行,必须事先编制技术方案(措施)。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技术方案(措施)范围的规定
5.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应编制方案(措施)。
5.1.2电气一次设备保护整定应编制方案(措施)。
5.1.3新设备及系统初次接入电力系统需要编制试验和投入方案(措施)。
5.1.4在运行设备和系统上进行特殊的试验可能涉及影响运行方式时需要编制方案(措施)。
5.1.5跨专业的设备及系统的试验,改进和特殊检修、调试项目的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6本专业超正常的工作,涉及设备及系统运行安全的试验、检修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7涉及到生产、基建系统建筑结构及设备或部件发生变更、改进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8临时性重要复杂工作,但涉及跨专业,涉及设备及系统安全、技术复杂、危险性大,需要引起各方面人员注意的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9重大的设备及系统变更、改进工程的工作,大修非标准项目,维护的特殊项目,安措、反措、科技攻关项目,一般均应编制技术方案(措施)。
5.2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要求
5.2.1一个方案(措施)的编制应有简明的总体文字说明。
5.2.2方案(措施)编制要有技术、安全依据(规程、制度、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安措、反措、上级文件、领导指示等)。
5.2.3方案(措施)应有准确的计算及校核。计算结果、计算公式、选取数值,铭牌参数,实际数据等应正确合适。
51.2.4方案(措施)采用数据、参数来源应正规、准确,有充分依据。
5.2.5电气、通讯、热工等专业涉及现场回路及网络系统的工作方案(措施)须用图表示的,应绘制符合现场实际的接线图(展开图)并注明回路编号、芯号、位置等。
5.2.6方案(措施)编制应写明实施时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状态、环境、人员、物资保证条件及负责范围。技术要求明确,工程量清楚,材料量准确。
5.2.7方案(措施)应写明实施时间、进度、进程、阶段等。
5.2.8方案(措施)应写明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时补救应急处理方法。
5.2.9方案(措施)应写明实施终了后,设备及系统需要投入运行、退出运行的方式安排,及对施工现场要求和交待。
5.2.10方案(措施)应写明保安、防火、保密等要求。
5.2.11方案(措施)编制,送审批准后应给方案(措施)实施准备工作留有足够的时间。
5.2.12同一方案(措施)的几份必须相同一致,份数以保证参加方案(措施)实施现场工作人员,运行人员,抢修人员,指挥领导人员及备案、存档够用为准。一般情况下要6份,批准后由主管专工下发;如果编制方案交上1份,批准后由班组技术员或班长复印下发至有关单位。
5.2.13技术方案(措施)纸格式一律采用a4纸竖放左翻阅,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cm。技术方案(措施)封皮自下而上必须有编制、初审、复审、审定、批准栏。
5.2.14所有的专业技术方案(措施)应采用微机打印和制图,方案(措施)要求内容必须齐全(对于不能实现微机制图的,应采用标准手工制图)。
5.3方案(措施)编制、审批及所负责任
5.3.1较重要的方案(措施)应由有编制经验,熟悉现场及系统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5.3.2专业性强的方案(措施)应由熟悉、从事过本专业的设备及系统的专责人或专业工程师编制,电气专业技术方案(措施)应由该项目设备专责人和班组技术员共同编制,或单独由班组技术员编制。
5.3.3跨专业的方案(措施)应由熟悉总体情况的人员,召集相关的几个专业人员讨论后,经总体汇编(编制应由主专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
5.3.4一般性方案(措施),只涉及本单位、本专业的方案(措施),由工作人员编写,班组初审,专业工程师审核,本专业领导批准,本单位执行后方案(措施)留存。
5.3.5跨专业涉及到运行系统的方案(措施),由单位编制,本单位领导初审生产部、专业主管组织讨论,重要的方案(措施)由副总工程师组织讨论,涉及运行的由运行副总批准,涉及检修的由检修副总批准,双方都涉及的,两位副总会签批准。
5.3.6较重大的方案(措施),对电厂、电力系统有较大影响的方案(措施),生产部、运行部准备,由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组织讨论编制,特大的方案(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讨论编制,形成后由总经理批准,或经省电力生技部门,省电科院专业汇审,报省电力部门总工程师批准。
5.3.7方案(措施)编制人应对计算准确性、图纸正确性、现场真实性、方案(措施)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负责。
5.3.8初审人对方案(措施)计算结果复核、校对,对使用采取的公式、参数依据的正确性、合理性、经济性负责。
5.3.9审核人(班组班长、技术员,生产部主任、专工,生产技术处专工、处长等)对计算结果,采用计算方法的正确性进行校核,对方案(措施)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负责。
5.3.10批准人,对方案(措施)的计算合理性、经济性,对本单位、本公司及电力系统安全性、可行性、可靠性负责。
5.4方案(措施)实施及结束
5.4.1方案(措施)一经批准后,应正确无误地实施,确保方案(措施)的严肃性。
5.4.2如果方案(措施)在实施中遇到严重问题,某条款执行有问题需要修改时必须经过方案(措施)的编制人和批准人一致同意,并在方案(措施)上写明修改后的内容,方可继续执行,确保方案(措施)执行的正确性。
5.4.3方案(措施)实施结束后,应注明结束时间及实施后总结性的结束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5.5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批程序与保管
5.5.1方案编制人由设备负责人、班组技术员或班长在编制栏签字,主管专工在初审栏签字,生产部主任审阅,在审定栏签字,总工程师在批准栏签字。
5.5.2编制好的技术方案(措施)应由班长或技术员审阅签字后报分场专工审阅签字,再由生产部主任审阅后报到生技处。
5.5.3报生技处的技术方案(措施)待生技处专业专工,主管处长,厂总工批准后生产部电气专工保留一份,班组技术员保留一份。
5.5.4技术方案(措施)经厂批准后,返回生产部,由生产部专工组织材料计划编报,施工方案(措施)编报。
5.5.5项目材料计划,施工方案(措施)经生产部主任审阅后报生技处,待批准返回生产部后,由生产部专工编制施工网络及开工报告。
6 检查与考核
6. 1 方案编制要仔细认真,本着从下至上逐级负责的态度,严谨对待此项工作。对由于自已疏忽造成一定后果的,考核责任人20-100元,考核方案编制单位技术管理人员20-100元。
6.2 经过批准的方案应妥善保管好,对于丢失的,使用班组自行负责复印。影响工作进展的,考核责任人20-100元。
6.3 对于专责人不编制方案或不按要求时间完成方案的编制,考核20-100元;方案编制质量不合格,返工重新编写,限期完成。若不按期完成或再次编制质量不合格,考核编制人20-100元(以生产部专工及上级有关领导退回方案为标准)。
第13篇 沙曲矿采空区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我矿回采过程中和回采后采空区管理工作,确保我矿煤炭生产长期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措施如下:
一、采空区管理办法:
1、选择合理的开拓系统和开采方法,完善和改进通风系统,降低矿井通风阻力。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合理选择通风设施位置,避免人为增加采空区压差,造成采空区漏风。
2、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回采结束的采煤面必须及时撤出所有设备,在45天内保质、保量完成封闭通往采空区的所有巷道。
3、通风队负责对所有通往采空区的永久闭墙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并注明封闭时间、闭墙材质、厚度、规格、施工负责人等内容。
4、通风队负责在所有采空区闭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牌板、检查箱,闭墙上预留检查孔、措施孔。
5、按时对采空闭墙进行检查分析。通风队队干负责每旬对所有采空区永久闭以及综采尾巷闭墙完好程度、瓦斯进行检查;测风组负责每旬对闭墙内外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参数认真测定检查;瓦斯队每天安排人员对采空区闭前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填到检查表及牌板,有异常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
6、做好采空区气体成份化验工作,每5天通风科测风组对采空区进行气体采样,送样注明采样地点、位置、时间等;监控队负责进行化验分析,并出据化验单存档留存。当发现采空区内温度升高,检测到一氧化碳超过规定时,立即汇报科调度、值班科长、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汇总。
7、加强正在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管理。回风横贯不得有两个同时敞开,只准留有一个横贯作为唯一回风横贯,其余横贯必须采用永久密闭或罗克休闭封闭。“y型”通风工作面加强沿空留巷闭墙压管抽放,“u型”通风工作面加强落上埋管抽放,严防采空区漏风,导致沿空留巷或落山角瓦斯增大,并加强对落山角、回风横贯支护及瓦斯的管理,瓦斯队负责制定防止产生磨擦撞击火花的措施并实施。
8、对出现异常采空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异常采空区管理卡片,卡片上要记录异常日期、原因、位置、处理过程,以及原始通风系统图,标明相关通风设施。加强对闭墙挂牌管理,牌板内容有闭墙内外瓦斯、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测定日期、测定人员姓名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我矿采用长壁式采煤法特点,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采空区;工作面在投产前制定详细可行的《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和《综采工作面初采期间瓦斯治理措施》。
2、回采过程中观察采空区顶板的垮落情况,发现采空区悬顶严重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减慢工作面推进速度及拆卸工作面机头、机尾锚杆、锚索,使采空区顶板缓慢下沉,避免顶板一次性大面积垮落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损伤。
3、随时监测采空区漏风情况,在工作面进风侧吊挂风障导风减少采空区进风,降低采空区自然发火危险。
4、每七天检查一次回采工作面与相邻准备工作面或备用工作面间的密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密闭不漏风。
5、工作面在回采期间,对采空区进行束管监测,每天测定一组数据,观测采空区的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火灾参数。
6、2#、3#、5#煤层回采工作面每割一刀煤对回采工作面机头、机尾20米范围及工作面切眼进行阻化剂喷洒。
7、在工作面回采期间根据工作面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及束管监测数据情况对采空区进行黄泥灌浆,防止采空区着火。
8、对防灭火系统及设备要定期维护。日常应加强阻化剂泵和黄泥灌浆泵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种防灭火手段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二)、已采工作面采空区安全管理措施:
1、采煤面停采、回撤期间,应及时减少工作面风量;停采后,利用束管对采空区气体进行监测,每天至少测定一组数据;采煤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0天内回撤完毕。
2、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完成采空区的封闭工作。在与采空区联通的所有巷道内构筑永久密闭。采空区封闭是制定专项封闭措施及密闭构筑安全技术措施。
3、在采空区密闭内设置束管监测探头,建立采空区密闭管理及检查制度,每天对密闭内外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参数进行检查,建立台帐。
4、已封闭的采空区要进行埋管瓦斯抽放,在密闭下方设置返水池。
5、每五天检查封闭工作面密闭内外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火灾参数,及时发现采空区自燃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灭火措施。
6、已封闭工作面发现发火时,采用黄泥灌浆的方法灭火,并根据采空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 杜绝截留。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___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 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 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 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 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
第十五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
第十八条 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
第十九条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二条 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条四 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
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
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
第三十七条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5篇 消防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消防工程
9.1
现场作业准备及布置
现场作业前准备及资源配置
触电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18
1
(1)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
(2)在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3)在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将施工工器具准备齐全,并确保其状态良好。
(4)现场作业前应将作业区域用栏杆、分隔网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
9.2
消防管道管网施工
9.2.1管道的土方开挖
坍塌触电
54
2
(1)人工挖土方应根据消防管道设计深度和土质情况采取放坡。
(2)深度超过2m的消防沟道,应视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3)土质松动的位置和靠近建筑物附近挖沟时,要设置挡土板,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土方倒塌。
(4)支撑的木方材料应具有满足支撑力的截面积。
(5)对进入出现边坡开裂、疏松和支撑松动的地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严禁施工人员进人。
(6)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和沟坡脚下休息。
(7)不得使用冲击振动较大的工具施工。
(8)围栏距沟道不得少于0.8m,夜间设红色警示灯,夜间施工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9)沟道中出现地下水时,要进行排水作业,排水可采用潜水泵抽水。
(10)抽水之前检查潜水泵绝缘是否良好,应测试电气绝缘,引出排水管应远离沟道,潜水泵电源应独立控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检查无误后方可排水。
(11)电工应跟班作业。排水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作业,排水人员应穿绝缘靴。
(12)挖管道土方时,残土应堆放距坑边1m以上,高度不超过1.5m,且为管道敷设留出一定的作业距离。
(13)挖土方时两人间距以不碰撞为准,施工人员的施工作业工具应完整牢固,防止发生碰撞和器具脱落伤人。
9.2.2管道的下料、敷设与焊接
机械伤害
触电
27
2
(1)管材到货后堆放合理,有防止滚动措施。
(2)使用切割机械应检查设备可靠性,应设独立电源箱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线应无破损。
(3)打磨坡口时使用的砂轮机应绝缘良好,施工人员应戴防护镜,穿绝缘鞋,开关应设在附近。
(4)人工调整管道时应在管道下方塞填木方,防止管材滚动伤人。
(5)在潮湿场地焊接时,作业人员应做好绝缘措施。
(6)用刨锤去焊渣时,施工人员应佩戴防护镜,防止焊渣崩眼。
9.2.3管道连接和支架安装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27
2
(1)地面以上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连接时作业人员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法兰接合处。
(2)托架支架作业时应搭设安全可靠的脚手架。
(3)在高处安装喷头和管道时要系好安全带,下面设专人监护。
(4)上下递送材料时应采用手(传递)绳,严禁上下抛物递送材料。
(5)管道应按设计做好地网连接。
9.2.4管道系统的水压试验
物体打击
9
1
(1)水压试验的管道应做好接地。
(2)试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不得带压修理,施工人员不得面对出水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验区域。
9.3
消防设备和控制设备安装
9.3.1消防设备安装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27
2
(1)施工现场应整洁无杂物、道路平坦。
(2)安装施工应由专人指挥,搬运和移动设备之前,应对搬运用的钢丝绳进行选择和检查。
(3)消防设备在人力搬运过程中,注意抬扛的承重范围,不可超限使用抬扛和绳索,搬运中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过。
(4)设备就位时作业人员应防止挤手和砸脚。
(5)在室内顶棚安装火灾报警器探头时,宜使用人字梯。
(6)安装探头和接线中应使用工具袋,严禁上下抛物。
9.3.2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其他伤害
27
2
(1)施工时应按设计位置安装固定牢固。
(2)施工中要保证设备完好,轻抬轻放。
9.3.3热敏电缆敷设
高处坠落
其他伤害
27
2
(1)变压器器身和油枕上热敏电缆敷设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2)施工后应清点工器具,防止工具及材料遗落在变压器上,做到场清、料尽。
9.4
报警与消防水系统联合调试
9.4.1火灾报警系统单体调试
触电其他伤害
45
2
(1)扩建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应填写安全作业票,并有专人监护。
(2)调试人员在调试中对变电站运行设备应明晰,施工人员不得触碰运行设备。
9.4.2消防系统的联合调试
触电其他伤害
45
2
(1)通电之前应检查下列工作:
①通道出口畅通,照明、通信条件完善。
②各种设备标识清楚,设备功能标识应醒目。带电的控制设备应挂警示标牌
③操作程序符合设计要求。
④电源可靠,有保护措施和备用电源。电气设备绝缘和接地良好、电气开关均处于断开位置,并有明显的电源指示,电机正反转标识明晰,相序正确。
⑤水源已达到设计标准,管道气体排空。在变压器处和消火栓处应安排专人值守。
⑥电源处有专人值守,并应设置通信联络工具,明确就地紧急操作措施。
(2)参加调试人员应明确带电设备状况,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操作控制设备的调试人员应着工作装和绝缘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