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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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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管理奖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湾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nbsg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期间绝对安全,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湾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nbsg标段项目经理部日常安全管理范围,本办法是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补充,本办法与上述管理办法重复部分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对各工区日常安全检查活动依据本办法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奖罚内容及标准进行奖罚。

第四条 奖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有理、有据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管理检查内容包括综和管理部分、基本作业部分和专业部分等内容,专业部分包括路基、桥涵等工程,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施工规范对照手册》和公路施工技术规范等其它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安全管理检查方式包括公路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检查奖罚内容

第七条 综和管理部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检验批等各项安全管理台账。

第八条 基本作业:劳动安全卫生、施工用电、施工现场防火、材料储运、火工品管理、施工机械、锅炉及压力容器、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特殊场所作业、季节性施工、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静态验收等。

第九条 路基工程:地基处理、路堤、路堑、过渡段、特殊路基、支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等。

第十条 桥涵工程:基础、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制及运架、桥位制梁、桥梁支座安装、涵洞、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等。

第十一条 项目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实现年度考核目标的工区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按年度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本办法兑现奖励。

第十二条 项目部每年组织各工区开展标准化工地达标活动,年内被工程公司等上级单位或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评为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或类似荣誉的工区,项目部每项给予工区奖励10000元;被集团公司评为标准化工地的每项给予项目奖励5000元。被评为各级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的,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先进工区奖励。项目每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工区。对现场施工规范、上级机关和业主检查效果好的、无因工责任事故、无因工非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无影响企业经营市场的安全问题、无新闻媒体曝光及其它事件的工区进行表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区”荣誉称号,给予获奖工区50000元奖励。

第十四条 凡在个人工作范围以外,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和采取得力措施,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对主动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从而避免了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200~2000元;举报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核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元;提出和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应用,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经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认定后,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

第十五条 发生因工责任伤亡事故对事故工区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一)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

(二)发生员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伤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

(三)发生员工较大死亡事故或两起一般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发生员工重大死亡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五)发生员工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 因工责任事故是指工程作业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 对发生员工因工非责任伤亡事故工区和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处罚。

(一)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

(二)发生员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伤事故,扣发项目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

(三)发生员工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安全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给予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8000元。

(四)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死亡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1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

(五)发生员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 因工非责任事故是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定性为非责任、不可预见、自然灾害和意外伤亡等,并且没有造成投标停牌的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对责任者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扣发项目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二)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8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三)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四) 发生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两起一般亡人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五)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对发生亡人事故未按时上报的,事后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被国务院、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项目的经济处罚,按第十六条至十七条的规定加重处罚。

第十九条 因安全生产问题被政府管理机关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罚。

(一)被省部级政府机关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不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3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影响经营投标的参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二)被地市级政府机关(铁路局)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不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各罚款5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3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第二十条 对发生机械设备、车辆、火灾、中毒、爆炸等责任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时,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4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第三章 安全检查奖罚标准

第二十一条 对公路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等部门的安全检查结果,以上述单位下发的检查通报为准,按发现问题和表扬的责任单位为主体进行奖罚,奖罚标准以1万元为起点。对项目经理部日常安全检查结果,以奖罚通知书或检查通报的形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奖罚处理,奖罚标准以200元为起点。

第二十二条 处罚以责任单位为主体,由项目部直接扣罚,对于责任人由责任单位在内部进行处罚;奖励由项目部直接奖励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安全检查处罚细则见后附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项目对各工区的处罚,由项目安质部和财务部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经济罚款均纳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各工区的安全生产奖发放由项目安质部进行核定后按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除执行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奖罚外,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条款同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项目所属各工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针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和有遗漏时,按国家规定执行;本办法由项目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依据本办法进行的奖罚,由项目部财务部代扣代发。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_煤矿芦岭矿安全管理经济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结合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风险抵押标准

单 位

抵押金缴纳标准

兑 现

基 数

保一区、保二区

通风区、防突区

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机电科

地测科、瓦斯办

正职

4000元

15%

副职(主管)

3500元

15%

一般干部

3000元

15%

队长

3500元

15%

副队长

2500元

15%

职工

1300元

15%

职工

1100元

15%

各单位于文件下发五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收齐或补齐交财务,并报安监处备案,押金不按规定交齐者,只罚不奖。

二、严格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促进安全过程管理

1、按月兑现,兑现奖金打入工资卡。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严格按照考核的结果分配,严禁二次分配。

2、管技干部处罚比例:①掘进包队工长、采煤跟班副区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采煤班长、当班副班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队长、当班副队长100%。②单位区(科)长、书记按70%。③其他副职(含主技 )按50%。④一般干部按30%执行。

3、安全风险抵押金被扣除的部分,必须于次月10日前补齐。

4、管技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工作的,安全风险兑现比例:第一,按原单位执行;第二,调来之后现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按现单位执行。

(一)对全矿的考核

1、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奖励,第一季度每月按上表兑现基数为标准兑现,实现安全生产每季度递增10%,以此类推,前三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第四季度按20%递增。

2、当月发生伤亡事故,取消全矿安全抵押兑现奖。

3、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转入下一年度进行抵押。

4、凡出现工伤事故(微伤除外)的单位,除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外,当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一季度发生工伤事故的,二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

(二)对生产及井下辅助单位的考核

1、发生伤亡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0%,扣除事故责任系统其它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20%。

(2)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三个月,全体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及军训一周;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安全抵押兑现奖50%。

(3)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7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4)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3000元。

(5)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包括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30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6)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一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7)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各罚款1000-3000元。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2、发生致命性重伤事故的

(1) 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50%,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7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两个月,事故班队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三天;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及第三月安全抵押兑现奖6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5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2000元。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半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30%,其中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5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一个月,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安全抵押兑现奖7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4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16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5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300-5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3个月;跟班干部(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罚款200-600元(视具体专业情况进行处罚)。

(7)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机电二类事故的。比照伤亡事故处理。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4、月度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50%,其中采煤跟班副区长、当班班长、副班长;掘进包队工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20%,并取消安全风险兑现奖。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2000-3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800-12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3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责任人、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轻伤事故的,比照重伤事故处理。

5、发生微伤事故的

事故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

6、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班(队)长每人罚款1000-2000元;重复发生的分管副职诫勉谈话,二次分管副职免职。

(2)事故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分管副职、班(队)长、安全联保互保人员进“三违”学习班。

(3)扣除分管副职、班(队)长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

(4)专业管理单位罚款3000元,其中单位正职罚款500--1000元,其他副职按比例执行,余下罚集体。

7、集体“三违”考核

月度出现一起集体违章(三人以上的典型“三违”)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30%;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集体违章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60%。

8、个人“三违”连带考核

每出现1人次典型“三违”,采煤单位:扣除单位正职、跟班副职、当班班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辅助单位:扣除单位正职、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累加计算;月度出现1人次严重“三违”的单位,扣除上述人员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30%,累加计算。

9、“三违”其它规定

凡单位自抓一名典型“三违”,可以抵消一名矿抓典型“三违”对单位管技干部的处罚,只对典型“三违”人员本人进行处罚;凡单位自报 “三违”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每人次罚单位主要领导500元。

(三)对全矿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

享受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条件是:

1、当月矿实现安全生产。

2、当月管技干部完成下井指标、采掘职工出勤18个班以上、辅助单位职工出勤20个班以上、地面单位职工出勤21个班。

3、本人当月无工伤。

三、实行全员安全结构工资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实行范围

全矿所有生产、生产辅助单位以及地面单位、车间和机关职能科室。

(二)安全结构工资比例

类别

正职

副职

一般干部

班队长

工人

保一区、保二区、通风区

防突区、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

机电科、通讯科

600

480

420

300

200

(三)考核办法

1、单位安全结构工资

⑴出现伤亡事故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⑵出现致命性重伤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8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⑶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3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⑷出现轻伤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该班(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2、工人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出现轻伤事故,扣除责任人、伤者安全结构工资的100%。

⑵安全技能测试不及格,扣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

⑶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3、管理干部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典型“三违”的,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10%。

⑵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严重“三违”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50%。

⑶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轻伤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管技干部50%,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班长100%。

⑷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副队长、班长安全结构工资100%。

⑸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6、“手指口述”不合格扣0.2分/人次;典型“三违”扣0.5分∕人次、严重“三违”(生产过程中的严重“三违”)扣3分∕人次;非人身事故扣5分∕起、重大非人身事故(以追查会认定为准)扣10分∕起;轻伤事故扣10分∕人次、重伤事故扣20分∕人次

7、各单位季度考核,以当季度三个月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环境平均得分为基数,减去“手指口述”、“三违”、事故、工伤扣分,所得分为季度考核最终得分。

8、系统内区长、书记每月因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受到矿领导奖罚的,与系统分管副总挂钩30%进行奖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水平,确保生产现场实现动态达标、全过程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 长:张学文李荣桂

副组长:史宝方王新琨戴习奎刘强肖大伦杨守富

董春江赵承文王学衡

成 员:陈继忠王尚武宋三胜吴文广侯宜江汪翔

冯振水许茂平余根海戴士俊黄仲文林利华

刘兵昌魏磊朱应江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一)检查办法

1、静态检查:

⑴安监处每月负责组织2次静态检查,检查时间为每月的10号、20号。安监处组织采煤、掘进两个抽查组,抽查组成员由安监处采煤科、掘进科人员组成,组长分别由采煤科长、掘进科长担任,对静态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⑵采掘检查组:由技术科、调度所、工资科、经管办、煤管科及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组成。

⑶机运检查组:机电检查由机电科、保一区、保二区、综采预备区人员组成;运输检查由运管办、运输区人员组成。

⑷通防检查组:由通风区、防突区人员组成。

⑸地面生产车间检查组:由机电科、保一区、防突区、选煤厂、煤泥电厂、物业处、物管科、煤管科人员组成。

2、动态检查

⑴安监处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6次的对每个头、面、线、机电设备、机电峒室、通风系统、轨道运输、地面生产车间等地点进行动态检查。

⑵检查人员由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机电科、工资科、经营办等科室相关人员参加。

⑶抽查组对静态检查的结果进行抽查。对原检查组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复查定级;如若发现静态检查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或检查路线中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汇报的,罚静态检查组长300元,成员200元。

3、矿干督查

矿长、党委书记、安监处长或纪委书记负责组织质量动态督查,对任何管技干部、监督检查人员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督查,如若发现检查人员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静态、动态检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采煤、掘进、机运、通防、防治水、调度、地面生产车间分专业进行,各专业进行综合打分定级,检查表报安监处整理归档。同时,对沿途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联系督促整改。

2、所有检查人员每人次奖励30元。一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100元;两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300元。

3、所有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吃透标准,检查时用标准、数据、尺子说话(因地压等客观原因造成棚子变形,或使用旧料架棚达不到要求等情况除外),现场打分、现场定级,现场签字,同时经被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否则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4、检查表填写要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者要在涂改处亲自签字。凡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隐患不及时联系整改等不负责行为的,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三)奖罚规定

1、凡是因工程质量低劣被挂安全警告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罚款5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的50%,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挂停止作业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进“三违”学习班,班(队)长撤职并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单位集体罚款5000元。

2、严格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否决制度,月度所有检查中只要有一次不合格品,当月总评即为不合格;对月度内发生工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的,取消单位当月评优资格。

3、矿每月将采掘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300元、井下辅助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200元,做为质量标准化切块工资,依据月度检查考核结果,当月予以奖罚兑现。

采煤部分

(1)工程质量全优,全区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区干、班长(副班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区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2)采煤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达不到拉通线要求的(过构造带、甩面除外)。

②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0%的。

③支柱迎退山、棚子吊斜总计达20棚或连续出现5棚的。

④未按措施规定进行煤层注水的。

⑤两巷超前抹帽距离不够的。

⑥两巷断面小于4m2的,综采工作面小于6 m2的。

⑦上下隅角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收作的。

⑧液压支架掉斜总计达20架或出现歪架、咬架达5架的。

⑨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掘进(含修护)部分

(1)对掘进队的考核:

工程质量全优,全队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队质量切块工资的20%,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队质量切块工资和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的奖励,另罚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2)对掘进区的考核:

全区工程质量全优或仅有1次合格品的,奖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2次合格品的,扣除区长、书记、主技奖励的20%;3次合格品扣除50%;3次以上的取消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取消区长、书记、主技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3)掘进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巷道临时支护(点柱、前探梁、防片帮网) 不正常使用的。

②巷道无中腰线施工的。

③检查范围内锚杆不合格数超过三根的。

④煤巷三岔门未按设计架设或架设不合格的。

⑤斜巷中扒矸机、喷浆机等未使用防下滑装置的。

⑥岩巷三岔门未按措施施工、补强或补强质量不符合要求。

⑦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注:各采、掘、修单位机电、通防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环境卫生检查分数低于90分的,取消采、掘、修单位管技干部的质量奖。

机运部分

(1)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车间)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①35kv供电线路出现停掉电的。

②风机停止工作超过10分钟的。

③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④出现轨道断绳、放大滑及井口坠物等事故的。

⑤斜巷防跑车装置与跑车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⑥井下出现电器失爆的。

⑦井下、地面场所出现机械和电气火灾的。

⑧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通防部分

(1)通风、防突月度检查考核达95分(含95分)以上,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通风区:

①存在违反《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的。

②管理不善,导致局扇循环风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在用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管理不善,导致监测分站出现二次中断的。

⑤检查不到位,造成存在达到40度高温点。

⑥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防突区:

①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含压出和倾出)。

②揭煤头及打钻地点一个月瓦斯超限达2次以上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煤泥电厂、选煤厂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选煤厂、煤泥电厂联合进行4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煤泥电厂、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执行。

(1)对车间的考核

月度考核低于90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100元。

月度考核低于85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20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300元。

(2)对厂部的考核

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罚厂部正职300元,副职24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厂部正职400元,副职320元。

(3)否决项目如下:

①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②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

③出现无计划掉电事故的。

④出现火灾事故的。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考核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武保科、物业处联合进行2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物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1)检查严格对照标准,凡在检查中出现违反物业安全管理办法,不符合机电安全管理标准,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每人罚款300元。

(2)出现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进“三违”学习班,每人罚款1000元,责任班组每人罚款200元。

无量化考核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

(1)综采预备区:按计划完成当月武装、收作及材料回收任务,各项安装工程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领导验收签字并送安监处机运科备案(不送交的,按不合格处理),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管技干部当月质量奖按辅助系统考核标准10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责任班(队)长每人400元。

(2)掘进工作面当月因:①干杂活的;②煤、岩巷刚开工,进尺不足20米;③巷道贯通、收尾、搬家等,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工长、队长质量奖按进尺队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队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该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包队工长、队长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工长500元、队长400元。

(3)采煤工作面当月因工作面停采、无面或干杂活,工程质量检查少于2次的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正职、其他区干及班长质量奖按正常生产区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此累加。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班长每人400元。

(四)质量标准化与安全效果挂钩规定

1、单位当月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取消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励。

2、单位当月出现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班、队、车间质量切块工资的50%,并扣除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50%,依次累加。

三、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检查奖罚规定

1、矿井在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给予专业达1-6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3000元,副职每人奖励2000元;给予专业达7-9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2000元,副职每人奖励1000元;低于10名(含10名)的取消奖励。

2、在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中,排名进入前三名的专业,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奖励标准进行对等奖励,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排名在专业后三名的,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处罚标准进行对等处罚,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

3、全矿职工按照集团公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4、季度凡是没有达到一级专业标准的,给予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罚款2000元,副职每人罚款1000元。

5、安监处、技术科、瓦斯办、机电科的奖罚,与所分管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对等挂钩考核。

6、矿井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一级的,取消全矿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

7、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获得奖励或处罚的,矿将对等进行奖罚(副总按分管领导的1.5倍执行)。凡在季度达标检查中,专业被降二级的分管系统领导罚款2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因专业被降级,导致矿井降级的,专业分管领导罚款3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矿井被降二级,矿长、党委书记、安全矿长各罚3000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3篇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1.为健全和完善安全奖惩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2.安全奖惩范围:项目部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有关人员。

3.安全奖励原则: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大小、贡献大小、风险大小、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小进行奖励,不搞平均主义。

4.安全处罚原则:对违章行为按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罚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重大隐患等视具体情况加大处罚力度;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矿建司党发〔2022〕1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罚。

5.安全奖励资金来源:列支于本项目成本。

6.安全奖励项目

⑴季度安全奖

⑵年度安全风险抵押奖

⑶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奖

⑷安全立功奖

7.为加强安全过程管理,以日保月、月保季、季保年,设立季度安全奖。项目部正职按季度产值确定奖励标准: 1000万元以上为6000元;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职按90%;其他副职、施工队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上级派驻的专职安全监督员按正职的80%;其他员工实行项目安全绩效工资。

8.季度安全奖考核兑现

⑴完成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消灭工亡事故,则按季度安全奖励金额的1倍奖励;否则,不予奖励或扣除一定比例。

⑵完成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消灭工亡事故,则按季度安全奖励金额的1倍奖励;否则,不予奖励或扣除一定比例;发生工亡事故的,按奖励金额的1倍罚款。

9.为充分体现安全责任和利益关系,对安全生产主要相关管理人员实行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即交纳一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当年的安全风险挂钩。

10.为激发广大员工安全管理热情,为安全工作建功立业,设立安全立功奖。

11.安全立功奖奖励对象

⑴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

⑵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有功人员;

⑶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

⑷在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创新、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贡献的人员;

⑸其他安全生产有功人员。

12.安全立功奖励标准和办法

奖励标准为1000元∽20000元不等。

第4篇 粮食仓储管理百分制奖罚办法

粮食仓储管理奖罚办法(百分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按照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的要求,以人为本,细化、量化保管人员考核指标,把责、权、利有机地结合。对保管员实行责任目标分别考核,分别奖罚,以奖为主。达标的,按考核得分予以奖励;没达标的,适当予以处罚。每季度一次。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履行职责:(10分)

服务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工作记录3分、熟悉储粮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3分、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吃苦耐劳,配合协作2分、对仓情、粮情心中有数,对答如流2分。

二、储粮数量级:(10分)

有与原始检斤票汇总核对记载2分、有实物测量记录表2分、保管帐与储粮卡记载清析、准确、规范2分、账卡数量与保管总账、统计帐核对一致,与实测数量相符4分。

三、储粮质量:(10分)

储存粮食质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下的质量要求并与入库时质量基本一致3分、能按规定及时抽样进行了质量和品质检验并准确在储根卡登记3分、没有因发热霉变等而影响质量4分。

四、储粮安全:(10分)

保管员能够按规定每周检查一次粮情1分、粮情稳定没有发生粮食发热、霉变、结露等储粮安全隐患,符合“四无”要求,或保管员能及时发现储粮安全隐患、妥善处理3分、粮情记录认真、完整、规范、粮情分析准确、全面2分、能够根据季节变化适时通风密闭,达到低温或准低温储粮2分、储粮化学药剂审批领用手续完备,使用规范、安全2分。

五、设施器材(10分)

仓房没有漏雨和返潮现象,若发现能及时报告予以处理2分、门窗密闭严实2分、储量器材放置整齐有序,与单仓设施器材登记卡核对数量一致,无损坏、无丢失3分、定期对仓房检温设备、仓内机器设备进行检测3分。

六、坏境卫生:(10分)

门窗、扶梯、无污垢库区卫生清扫干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2分、粮面平整无土,踩粮板横竖成线,下面无灰尘2分、仓顶、墙面、窗框、装线盒无尘土、无卫生死角2分、储粮器材放置合理整齐2分、规范化用品悬挂整齐有序2分。

七、水份减量:(10分)

在降温过程中粮食水份减量、要保证小麦在一年轮换同期内水份减量控制在0.5%以内10分、每超过0.1%扣1分。

八、科学保粮:(10分)

通风、降温效果明显,操作安全2分、熏蒸杀虫彻底,无残留,合理用药,安全有效5分、门窗密闭严紧、密封条粘贴整齐,无漏气现象5分。

九、费用管理:(10分)

多领、损坏、丢失等超出统一核定所需器具数量的3分、非正常工作需要,如长明灯、过度通风等发生的电耗3分、超出定额以外使用的药剂4分。

十、现场管理:(10分)

出入库前能够及时做好仓房机械设备、地上笼的准备工作2分、作业时,机械设备能够严格按照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2分、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仓房设备和物资2分、现场作业时输送机、损粮机等不得长期空转2分、作业结束后,不得遗留工具、器材、散落粮、下脚粮能够及时清理2分

每季度检查考核分数都在85分以上者,平均每超出一次,奖励现金100元;一次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要提出批评警告;累计两次考核不达85分者,扣除一个月的岗位补贴;累计三次考核不达85分者,扣除两个月的岗位补贴。综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达标,85分以下为不达标,得分在90分以下者不得评为本加当年的优秀员工。

第5篇 物业服务公司奖罚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公司奖罚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惩原则

(一)奖惩有据:奖惩的依据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考核标准等。

(二)奖惩及时:为及时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三)奖惩公开: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应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四条 奖励种类

(一)__奖;(二)__希望奖;(三)职工合理化建议奖;(四)以员工姓名命名的小改小革奖;(五)合格班组、免检班组、自主管理班组的升级制度及奖励;(六)拾金不昧奖;(七)业主锦旗表扬奖;(八)见义勇为奖;(九)小区月度“服务之星”奖;(十)总经理特别批示奖励。

第五条 奖励标准

(一)__奖__奖分为四个奖项: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是特为各级管理岗位及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设立的奖项。其中荣获__特等奖、金奖者、一年内两次得银奖(个人奖或集体奖前两位人员)者、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获__铜奖者将可转换为优秀员工。

(二)__物业希望奖分为一、二、三等奖。是为普通员工、新进大中专毕业生及新调入人员设立的奖项。员工工作中表现优秀,敢于创新、努力进取、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提出不同想法及建议者,由部门经理提名,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视情况讨论后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的奖励。一年连续三次以上获得__希望奖一等奖者可转换为优秀员工。

(三)职工合理化建议奖是指总公司员工对总公司现有状况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对其进行调整、改进,使更合理,服务于总公司战略目标,建议范围:1、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2、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3、市场开拓的建议;4、服务品质的改进;5、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6、利润提升;7、安全管理;8、加强思想工作和凝聚力;9、其他任何有利于公司的改进事项。奖励办法详见“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

(四)以员工姓名命名的小改小革奖本奖项主要针对部分较有创新能力的员工,为公司提供有创新意义的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小改革方案,公司将在采纳后用该员工姓名命名此改革方案。对该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表扬,并根据此改革为公司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五)合格班组、免检班组、自主管理班组的升级制度及奖励此奖项针对团队合作及上进精神,为多次检查后表现均较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实行奖励升级制度,首先从合格班组逐渐升级为自主管理班组,逐渐升级。

(六)拾金不昧奖是指员工具有高尚的情操,拾到钱财不隐藏起来据为己有,及时上交总公司,其奖励标准如下:1、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奖励当事人现金500-2000元。2、价值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500元。3、价值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200元。4、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100元。5、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50元。

(七)业主锦旗表扬奖是指员工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受到业主锦旗表扬和赞扬的。对当事人奖励现金100元。

(八)见义勇为奖是指员工为保护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奋不顾身,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抓获犯罪分子或抢救危难之中业主的。对抓获犯罪分子者,对当事人奖励现金200元,对协助者奖励现金100元;对未抓到犯罪分子者,对当事人奖励现金100元,对协助者奖励现金50元;对抢救危难之中的业主,对当事人奖励100元奖励,对协助者奖励现金50元。另为维护企业利益,揭发和抓获不法分子,累计为公司挽回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发现灾情、质量设备及安全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参加抢救,为企业挽回损失达万元以上者可转换为优秀员工。(具体请详见“三工转换管理规定”)。

(九)小区月度“服务之星”奖各服务中心在小区门口设立小区服务之星窗口。根据每月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意识及态度好坏等情况推选出一名客服人员(含接待人员)、一名维修人员、1-5名礼兵、1-3名保洁作为当月的服务之星,将服务之星的姓名、岗位、照片、工牌号等写在窗口中,并在当月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

(十)总经理特别批示奖励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表现优异,为公司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者,总经理根据其表现特别批示给予奖励。

第六条 奖励程序

由各部门将事情经过及突出事迹上报管理部,管理部审核后在电子公告板公示,并负责在平台、网站、报纸杂志等进行宣传报道,由服务中心负责在小区公示栏内进行表扬。第七条 惩处种类及标准

(一)惩处种类1、本部门日常检查问题处罚;2、职能部门日常检查对不合理项的处罚;3、品质部和人力资源部日常抽查问题处罚;4、重大责任问题处罚;5、总经理临时批示的处罚。

(二)惩处标准1、部门日常检查问题处罚、职能部门日常检查处罚及品质部、人力资源部日常抽查问题处罚按《岗位日常工作考核标准》《行政管理制度》《oec管理制度》和《连带原则》执行。

2、重大责任问题处罚

(1)管理者管理上的不到位或失误,造成总公司财产受到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一定的财产损失,主要责任人至少承担50%的责任。

(2)被盗问题,因礼兵不坚守岗位,未按总公司规定要求执行,造成业主或总公司财产损失的,视情况按照80/20原则,对当班责任人及部门经理等进行扣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职或开除处分。

(3)对不忠于职守、未及时处理业主未锁汽车事宜且私自打开车门查看或清点物品的当事人扣罚现金200元,同等金额连带主管负责人。特殊情况下,视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主管负责人相应责任的处罚。

(4)凡在公司内有打架、偷盗、破坏、赌博、流氓行为者,不论原为何工种,一律转为试用员工并视情节轻重退回人力资源部、礼兵部或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惩处程序由各部门将事情情况上报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实施处罚。第八条 以上奖罚作为员工年终评先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细则、办法、通知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工作。

__物业服务总公司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第6篇 印刷生产质量奖罚管理办法

印刷生产质量奖罚办法

1、凡因印刷质量问题造成补印或返工有直接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机台班组按纸价和ps版总额的70%赔偿,生产监管人有责任时则承但30%。

2、凡印刷机台在有样稿,工程单清楚等条件下,对本应检查出来的拼版错误而未发现,或发现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拼版员承担30%,机台承担70%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3、对菲林存在问题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待工艺部会同生产部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纸张+ps版)的70%。

4、对工程单不详,或打印内容含糊不清,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暂停印刷,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70%。

5、凡有客户看色的印件,须经客户签名确认后方可印刷,没有客户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做主印刷,造成损失的,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6、非客户现场看色签样的印件,机台机长应先在批量印刷前按客户签样稿及色样稿试产自检校样并签字确认,报质量监管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批量印刷。如机台机长未按该程序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50%。如机台机长在自检校样签字确认中失误,而质量监管人审核又未发现时,则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70%,负责审核的质量监管人承担30%。

7、当印刷品与样稿不符,有修改未加文字注明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同时报生产部会同工艺部、业务部或客户落实清楚后方可决定是否印刷,对未发现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8、凡工程单未注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印件,一定要求工艺部提供签字样,对只作口头说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一律要签名确认。否则,机台有权拒绝印刷。未经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100%。

9、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补印的,生产机台按实际退货数量或补印的成本的70%承担,生产监管人员承担30%。

10、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客户扣款,扣款额的70%由机台承担,生产监管人承担30%。

11、因机台原因而造成补纸(不含补纸不够增加补纸,二次上机增加补纸,纸张原因增加补纸),由机台承担纸价的70%。

12、当印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生,要立刻停机检查,将疑问或故障彻底排除,方可开机生产。机台停机30分钟内须向生产经理报告原因,30分钟以上须向公司领导报告。

13、因机台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造成后工序难以加工的,由机台负责筛选并对机台罚款人民币200元;如由其它部门人员进行筛选,机台承担人工费并对机台进行处罚(以实际损失情况定处罚金额)。

14、其它印刷环节及后工序各环节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将按以上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7篇 安全管理奖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湾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nbsg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期间绝对安全,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湾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nbsg标段项目经理部日常安全管理范围,本办法是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补充,本办法与上述管理办法重复部分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对各工区日常安全检查活动依据本办法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奖罚内容及标准进行奖罚。

第四条 奖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有理、有据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管理检查内容包括综和管理部分、基本作业部分和专业部分等内容,专业部分包括路基、桥涵等工程,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2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施工规范对照手册》和公路施工技术规范等其它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安全管理检查方式包括公路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检查奖罚内容

第七条 综和管理部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检验批等各项安全管理台账。

第八条 基本作业:劳动安全卫生、施工用电、施工现场防火、材料储运、火工品管理、施工机械、锅炉及压力容器、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特殊场所作业、季节性施工、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静态验收等。

第九条 路基工程:地基处理、路堤、路堑、过渡段、特殊路基、支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等。

第十条桥涵工程:基础、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制及运架、桥位制梁、桥梁支座安装、涵洞、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等。

第十一条项目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实现年度考核目标的工区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按年度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本办法兑现奖励。

第十二条项目部每年组织各工区开展标准化工地达标活动,年内被工程公司等上级单位或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评为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或类似荣誉的工区,项目部每项给予工区奖励10000元;被集团公司评为标准化工地的每项给予项目奖励5000元。被评为各级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的,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先进工区奖励。项目每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工区。对现场施工规范、上级机关和业主检查效果好的、无因工责任事故、无因工非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无影响企业经营市场的安全问题、无新闻媒体曝光及其它事件的工区进行表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区”荣誉称号,给予获奖工区50000元奖励。

第十四条凡在个人工作范围以外,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和采取得力措施,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对主动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从而避免了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200~2000元;举报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核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元;提出和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应用,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经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认定后,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

第十五条发生因工责任伤亡事故对事故工区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一)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

(二)发生员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伤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

(三)发生员工较大死亡事故或两起一般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发生员工重大死亡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五)发生员工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 因工责任事故是指工程作业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对发生员工因工非责任伤亡事故工区和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处罚。

(一)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

(二)发生员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伤事故,扣发项目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

(三)发生员工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安全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给予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8000元。

(四)发生员工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死亡事故,扣发工区全体人员1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

(五)发生员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 因工非责任事故是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定性为非责任、不可预见、自然灾害和意外伤亡等,并且没有造成投标停牌的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对责任者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5000元;扣发项目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二)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5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8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三)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类事故

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全项目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四) 发生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两起一般亡人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五)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对发生亡人事故未按时上报的,事后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被国务院、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项目的经济处罚,按第十六条至十七条的规定加重处罚。

第十九条因安全生产问题被政府管理机关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罚。

(一)被省部级政府机关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不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3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3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影响经营投标的参照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二)被地市级政府机关(铁路局)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不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各罚款5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2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影响经营投标的给予工区经理、书记通报批评,各罚款3000元;给予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6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第二十条对发生机械设备、车辆、火灾、中毒、爆炸等责任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时,给予工区经理、书记、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通报批评,各罚款2000元;扣发工区全体人员4个月的安全生产奖金。

第三章 安全检查奖罚标准

第二十一条对公路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等部门的安全检查结果,以上述单位下发的检查通报为准,按发现问题和表扬的责任单位为主体进行奖罚,奖罚标准以1万元为起点。对项目经理部日常安全检查结果,以奖罚通知书或检查通报的形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奖罚处理,奖罚标准以200元为起点。

第二十二条处罚以责任单位为主体,由项目部直接扣罚,对于责任人由责任单位在内部进行处罚;奖励由项目部直接奖励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安全检查处罚细则见后附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项目对各工区的处罚,由项目安质部和财务部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经济罚款均纳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各工区的安全生产奖发放由项目安质部进行核定后按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除执行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奖罚外,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条款同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项目所属各工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针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和有遗漏时,按国家规定执行;本办法由项目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依据本办法进行的奖罚,由项目部财务部代扣代发。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为提高第四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上级公司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施工当中,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努力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组织形式

工程公司设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组,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组长由项目经理、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安全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等人员组成。

二、管理目标

1、消灭轻伤以上事故,杜绝灾害性损失和重大恶性事故:

2、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市级标准化工地。

三、职责

1.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协调及运行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1)确定工程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2)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负责划分,(3)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源的配置,(4)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常务副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牵头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

3.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副经理搞好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核和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牌板、消防器材计划的提出、建账、发放、回收、存放等工作;(6)及时对违章人员作出处罚。

4.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规划并落实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调整;(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包括资源配置、人员调配、组织实施等);(4)规划并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包括措施、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队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宿舍、办公室的管理等)(5)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意见、指令等。

5.技术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划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3)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或向项目负责人作出提示;(4)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6.材料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材料初始落地的整齐堆放使用工作;(2)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过程中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的堆放、存放等管理工作。现场材料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耗材如:钉子、电焊条、绑丝等,有管理责任。

7、门卫:(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3)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签字出门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4)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四、措施

1、 对所施工的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现场人人有责任管理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报告,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制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人工程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2、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人员每日作业期间不得喝酒,对于不贯彻落实者工程公司进行重罚。

3、 加强现场消防管理,对每一个施工现场人员进场前培训学习,从思想上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现场的消防用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作其它用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工程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按公司有关规定);

5、 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安全员每月下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0天,负责施工现场的副经理下现场不少于25天;实施小分队半月检查制,以安全员、生产技术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小分队,每月5日、20日左右,以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拟定检查内容,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主管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实行跟班作业制。

7、加强班前会制度(1)班前会在每天上班前利用15-20分钟进行。(2)班前会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3)班前会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8、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还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10、防噪音措施:为防止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夜间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属连续施工的,将噪音大的机械安装至远离居民住宅楼处,产生少量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需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细则

1、施工现场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布置九牌一图,技术员提供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布置整个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要做到整洁卫生,无积水、无淤泥。

3.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整齐堆放,布局按施工平面图;

4.施工现场的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一机一闸一漏电、无乱拉、乱接、缠绕现象。

5.配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漏电设施;

6.悬挂安全警示牌,配置消防灭火器;

7.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

8.单位工程施工每天要做到工完场清;

9.及时报送施工队伍人员花名册,并积极组织配合安全员对进返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措施贯彻交底工作。

六、违反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管理罚款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罚款操作人员20元,管理人员50元。

2、施工现场涉及到“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及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违者罚款安全员100元、项目负责人、技术员200元、劳务队300元。

3、安全帽由工程公司统一发放,并收取押金,以采购价取整数,如发给安全帽使用者无故丢失,赔款再发;

4、距地面2米以上外脚手架作业要有防护栏,设置防护网,提升架三面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封闭,提升口必须设置铁栅门,高空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否者对施工单位及个人罚款200元;

5、拆除模板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者罚款20元,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往下扔,要用提升设备往下运,特殊情况需扔时请示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后实施。违者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对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坏按材料供应管理办法给予处罚,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6、凡外装使用升降的吊栏必须安装合格的安全卡具,使用的钢丝绳及保险绳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让使用的罚款500-1000元。

7、提升绞车只允许运料不准坐人,坐人者罚绞车司机款200元,对随便乱开绞车罚款200元,由上述原因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8、提升吊盘两保险(滚杠、安全门)升降信号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对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罚款每人200元;

9、各种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安全防护、制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否则缺一个防护罩罚责任者100元;防护制动装置不齐全的每台罚款200元;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10、搅拌机、绞车等设备电源不能“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机电设备接地接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台罚款100元;

11、施工现场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规程,刀闸缺盖、无门缺锁、配线紊乱等隐患的每台罚责任单位50-200元;

1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架板、竹胶板、钢模板铺路,违者按每块罚款50元;

13、酒后不准上岗作业,对劝阻不听者罚款50元;

14、在施工中进行支模、绑钢筋作业时,必须有专业脚手架,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人;

15、搭保险丝必须按设备容量进行,如使用铝丝、铜丝,要追究责任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16、提升接料口处只要吊盘不在本层,就必须加防护门,违者罚款施工单位100-200元;提升架无信号装置、限位装置,楼层洞口未挂安全链,罐笼没有设置防护门,停靠不打滚杠,检查发现一项给予罚款100-200元

17、提升架前方必须有面积9平方米的防护棚,违者罚施工单位100-500元;

1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违反一人次罚款100元。对现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每发现一处缺少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或不醒目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19、工地没有施工安全标牌或丢失,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块;

20、现场存放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堆放,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现场负责人罚50元;

2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不得被埋地下,否则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22、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应置放合理整齐,整洁卫生,否则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23、施工现场运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4、凡使用的临时宿舍、食堂,必须做到室内空气畅通,饮食卫生,厨房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有脏乱差现象,则对食堂管理员罚款50元。

25、进场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凡不合格者和体检时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残疾、智障者一律不得进场;

26、劳务队对进场人员要自我严格把关,如上报一人不符合规定者,将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

27、由于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和在逃等人员因劳务队把关不严而上报的给予每人次10000元的罚款;

28、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要做到每日清扫卫生,被褥整齐,不按要求者罚款100-200元;

29、工地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发给安全检查“三定”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经工程公司专职安全员复查,每发现一条未整改罚款200元;同样的问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月报中通报过的)在单位工程中重复出现,给予工程管理人员每人200元罚款,给予劳务队1000元罚款。

30、单位工程的脚手架搭设,应做好施工方案,并做到与建筑主体同步安全网与脚手架同步,脚手架同步,脚手架无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罚款300元,脚手架与主体没有同步搭设,安全网没有同步张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给予罚款300-500元

31、脚手架无设计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200元。

3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者,一人次罚款200元。

33、安全管理所涉及内业工作没有做罚款200元,每缺一项罚款50元。

3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穿拖鞋、塑料硬底鞋、高跟鞋等若发现一人次罚当事人200元。

35、凡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无证开机,服从指令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200元。

36、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如电源线乱拉乱接,一闸多用等,每一项次罚款200元。

37、在临时工棚、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除没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人员200元。

38、现场发生火险尚未酿成火灾或损失轻微者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9、 工程公司每月二次召开安全生产大会,通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月报情况,单位工程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排名在倒数三名以内的,对该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处以安全抵押金额50%的罚款,对劳务队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被处予罚款的,工程公司按罚款金额的二倍对劳务队给予罚款。

40、罚款从各施工队伍生活费中或工程结算值中扣除,全部进入奖励基金。

第9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落实者;第二责任人为安质部,是安全生产是检查者、监督者。

第三条 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应当首先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安质部审核,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上跨连霍高速和运煤铁路专线等关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保措施,报送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确认有必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安全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论证、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即每月的5日前,各工区汇总,经项目派驻各工区的负责人签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项目安质部,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取消该工区的当月安全奖金。

第五条 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以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 各工区区长必须持有交安b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副工长(必须有安全c证)和2~3名专职的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证),并且赋予安全部门足够的管理权限,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

第七条 各工区应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教育、统一要求、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建立员工教育台帐)后方可使用。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日志,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标志标牌醒目、交叉路口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九条 项目派驻工区的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工区未及时整改的,上报项目安质部责令工区停业整顿和处以0.1~1万元的罚款,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第十条 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质部将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工区必需立即整改,否则,每次给予0.1~1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本项目确定每年6月8日为全线“安全日”,“6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每年6月8日和6月整月全线各工区要集中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办法,排查本工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

第十二条 加强汛期和节假日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工区长带班制度。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第十三条 本项目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安质部,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过失责任造成工程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应工区的评先资格和当月奖励。

第十四条 项目将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施工工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评。对获得85分以上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低于85分(含85分)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检查考评均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各个工区应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表见附件。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罚制度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奖罚考核办法

一、 机电设备完好率考核办法:

设备完好率达到考核标准(90%)的区队,标准化降一级,罚该区队全体任职干部每人100元,并降该区队工资总额的5%,直接扣回财务部。

二、 井下防爆电气安全考核办法:

1、查出一处失爆,罚所属区队长200元,机电区队长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跟班队长300元,当班区干部跟班干部500元。并降该队工资总额2%,直接扣回财务部。

2、在一个月检查中,累计出现2台(处)失爆,罚该区队所有队长每人1000元,包机责任人1000元,并且包机人、跟班队长、跟班干部,待岗培训学习一周(每天8小时),并降该队工资总额4%,直接扣回财务部。

3、在一次检查中,该区队出现了3台(处)以上包括3处失爆,区队长、机电队长就地免职,并按以上2条规定累计处罚。

4、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失爆问题,按上述条款并加倍处罚。

5、井下坚决消灭失爆,在各类检查中,发现有失爆的区队,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勒令该区队停产整顿,直至消灭失爆,并经机电科防爆组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发现一处不接地或者接地不合格,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每增一处,累计罚款。

7、发现带电检修的,罚检修工500元,待岗培训一周(每天学习8小时)。

8、过流保护整定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台不合格或无整定值,按照设备管理责任归属,罚所属单位机电区队长5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多者累计罚款。

9、查出一台开关用铜、铝、铅丝代替熔丝,罚包机责任者100元,发现多台,加倍罚款。

10、 井下发现有明火操作现象,给予区队长、机电队长撤职处分,并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操作者500元并调离岗位。

11、 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未装或不起作用的,发现一次,机电队长待岗学习一个月,第二次发现,机电队长免职,其他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12、 坚持使用漏电保护,如发现人为甩掉不用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和更换的,罚指挥者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13、 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保护不起作用或人为甩掉不用的,每发现一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14、 井下各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对未按规定装设配齐或擅自甩掉风电、挖点闭锁、切换装置(包括动作失效)的,罚区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并责令停产整顿,报调度室追究该队领导人责任。

15、 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标志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每发现一台罚责任者50元。

16、 井下开关电机等接线有压胶,毛刺、烫发头、防爆面油脏等缺陷,每查出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

17、 再生产过程中将电气设备防爆外壳损伤而导致失爆,罚责任者500元。

18、 井下开关必须上架,五小件必须上板。发现一台不上架或者不上板,罚区队长50元,机电队长50元,包机责任人50元,多台累计罚款。

19、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粘贴“四证”(入井证、防爆合格证、设备完好证、责任标志证),防爆组未粘贴四证的罚包片人20元,防爆组组长20元。防爆组粘贴齐全后,每缺一处罚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

20、 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规定执行。

21、 发出的矿灯必须做到完好无失爆,发现一盏失爆,罚区队长、主管区长各500元,灯房小队长5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出现多盏失爆,累计处罚。

22、 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他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指挥者100元,操作者100元。

23、 凡井下高低压供电线路和变电所电气设备施工时,必须持经批准的电气工作票进行,违反者罚负责人和操作者各50元。

24、 井下变电峒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按记录考核)和填写,罚责任者50元。

三、 电缆管理考核办法:

1、加强电缆编码管理,每发现一趟电缆未按标准化要求编码或标识不详,罚所属队组区队长100元,机电区队长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2、各区队因放炮、挑顶、扩帮、开切眼等造成电缆损伤的罚施工队3000元,队长500元、责任人500元;

3、电缆不按规定吊顶(包括用铅丝吊顶)、或电缆落地,发现一处吊顶不合格或一处落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30元,多处不合格或多处落地加倍罚款;

4、电缆不得有破口或“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发现一处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包机责任人50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5、新电缆入井前必须登记入账、编码,旧电缆出井后交电缆组修理、销账、销号;

四、 井下皮带机管理考核办法:

1、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缺一处罚责任人50元,罚队长100元;

2、机头侧护网缺一片罚队长50元,有侧护网但不安装的罚队责任人50元;

3、在有人经常跨越的地方不设过桥的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集体1000元;

4、皮带机必须按规定装设综合保护,每缺一项或安装不起作用,罚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

5、皮带机每缺一串或一个托辊,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

6、拉紧车钢丝绳缠绕圈数少于3圈,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钢丝绳不完好有断股、死结或绳轮不转者,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7、各类支撑滚筒、托辊每发现一次不转,罚机电队长20元,包机者20元;

8、各转载点洒水装置不装者,罚队长100元,集体300元,不雾化或不装水嘴长流水,罚责任人50元;

9、发现有跑偏现象,造成皮带磨边和托辊挂毛,每发现一处,罚集体500元,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10、 各挡煤装置,发现不牢固或漏煤现象严重,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1、 主滚筒胶层磨损严重逾期不处理,罚队长200元,集体500元;

12、 信号钟铃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3、 各队组不得使用皮带机运输物料,否则发现一次罚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责任人200元;

14、 对于井下存放物料必须选好存放地点,不得发生损坏,埋没或淋水,否则罚队长100元,按损坏程度,追究集体责任;

15、 凡用纵梁杆抬撬等作其他非皮带用途的,每发现责任人50元,队长100元,集体500元;

16、 发现托辊脱槽或缺皮带肖,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7、 因跑偏造成h架磨损严重的发现一处,罚包机者50元,罚机电队长100元,罚队长200元,罚集体500元;

18、 严禁乘坐皮带,如发现一次罚当事人3000元,队长1000元;

19、 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发现缺一项罚队长100元;

20、 皮带安装清煤器,未安装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1、 皮带卡子必须保持完好,发现卡子损坏超过1/3,罚集体3000元,皮带维修工300元,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卡子穿棍不许用铅丝代替,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22、 回收的胶带必须按规定的原长度回收,严禁私自割断,否则每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3、 发现皮带机头、中、尾的浮煤多,罚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五、 井下运输绞车管理考核办法:

1、对各盘区用绞车必须台台建档,并做好检修记录,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队长100元,记录不认真罚责任者100元;

2、交车档案内容要求:轿车型号、编号、起始作用时间、使用地点、包机人、检修记录(按检修要求自制表格)对未按检修要求经行检修的罚队长100元,责任者100元;

3、所有绞车绳必须有绳皮,否则罚包机者50元,机电队长100元;

4、绞车的压绳板必须正常使用,否则每缺一块或不起作用者罚包机者100元;

5、各类手把无变形或在限定日期内整改或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6、各类销子齐全,合乎要求,否则罚责任者50元;

7、各注油部位定期注油,若现场检查无油或无记录,罚责任者100元;

8、各机构连接部位转动灵活不锈死,否则罚包机人50元;

9、闸皮完好不断裂,闸皮磨损不超标,否则罚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 护绳板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11、 对轮有护罩、完好,对轮销齐全,正常使用,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2、 电机风叶、风叶罩完好、牢固,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3、 滚筒有裂纹时及时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14、 地脚螺栓牢固不松动,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5、 牙轮罩紧固,保证正常使用,齿轮润滑良好,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6、 斜井绞车,必须有保险绳并且长度合乎规定车辆长度,无断股,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17、 绞车信号声光具备,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人50元;

18、 所有绞车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滚筒边缘高出钢丝绳最外层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否则罚包机者100元,机电队长50元;

19、 所有绞车操作按钮必须上牌板,发现一处未上牌板,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0、 所有操作绞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否则按“三违”论处;

21、 任何人不得强行反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2、 提空钩时,必须设专人跟钩以免因扳卡拉坏绳皮或拉坏道等其他设施,否则发现一次按“三违”论处;

23、 在使用绞车时,无论任何原因对损坏绞车部件者,一律按部件原价处罚。

24、 任何人不得超拉超挂(重车不多于6辆,空车不多于8辆),否则按事故组织追查;

25、 盘曲正巷绞车不准起吊,或自设反绳装置,拉其他巷道的物料,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6、 任何队组在使用盘区绞车后,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短绳、滚筒脱绳、断股严重等,必须向矿调度或盘区管理单位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否则经盘管区落实,按事故论处;

27、 松绳时,滚筒上应缠留三圈以上绳不得放脱,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8、 各队组不得使用绞车拉落道车,一经发现给予单位集体300元,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9、 所有绞车安装处必须装挂司机操作规程,如发现一处不装挂,罚集体300元,责任者100元;

30、 发现逼绳架缺一根逼绳滚,罚包机人50元,机电队长50元,队长50元;

六、 液压支架管理考核办法:

1、综采队必须坚持四检制度,否则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2、液压系统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检查中发现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3、自动配液机如不使用,发现一次罚综采队500元;

4、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符合要求(3%-5%),配比浓度不够,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5、乳化液箱外,要保持干净,液箱上不能有油垢,液箱盖要盖严,检查中不按上述要求罚开泵工50元;

6、乳化液泵润滑池不能缺油,发现一次罚开泵工50元;

7、工作面遇特殊情况需放震动炮时,必须对液压支架的大立柱采取专门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损坏一根大柱,罚队组15000元,相关责任人每人500元,损坏多根累计罚款;

8、液箱压力表要做到灵敏可靠,在不开泵时刻度要归到零位,如发现一次不归零位,罚开泵工50元;

9、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液管损伤的,罚包机者50元;

10、 泵站压力达到28mpa以上,初撑力不低于规定的80%,发现一次不达标,罚拉架工100元。

七、 综采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管理考核办法:

1、刮板机、转载机必须安装使用紧链器,发现未使用紧链器,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2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30元;

3、联接环要按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发现一处不上螺丝,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20元;

4、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若发现联接罩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5、减速器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6、机头过渡槽、机尾过渡槽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八、 掘进机管理考核办法:

1、检查发现无证上机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150元;

2、检查发现掘进机带病运转或截齿不全或附属设施不全,继续运转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要按事故经行追查、根据追查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不按矿制定的“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4、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5、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的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6、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未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九、 采煤机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机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未安装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采煤机必须装设机载断电仪,未装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3、滚筒不能缺齿使用,每缺一个,罚当班司机50元,缺多个,累计罚款;

4、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200元;

5、不按矿制定“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6、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7、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十、sgw-40t型刮板输送机管理考核办法:

1、凡使用40t刮板输送机的队组,在供电正常情况下,使用四部以下(含四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一台,使用六部(含六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两台。40t型减速器的使用与电机相同,各队组每月超出规定台数一台,按修理价50%处罚,超出2台以上(含2台),按修理价100%处罚。如是新设备,按原价的50%和100%处罚;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u型环螺丝松,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

3、联接环要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加弹簧垫,发现一处不上螺丝或或弹簧垫,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元,开溜工10元,却多处累计罚款;

4、联轴器完好,柱肖及柱肖胶套安装齐全,每缺一个柱肖或柱肖胶套,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超出三个者,加倍处罚;

5、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间隙均匀,如间隙超出4-5mm,每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发现联接罩缺螺丝,每缺一条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6、机头的分链器、护轴板要完好,不允许使用皮带代替护轴发现每缺一块板导致拉回煤,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7、盲轴、压链器必须配齐联接螺丝并紧固,发现缺一条螺丝或未拧紧,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未安装压链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8、电机风叶、风叶罩,连接螺丝必须安装配齐,每缺一个风叶,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个风叶罩,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缺多个螺丝累计罚款,如发现风叶用铁丝木楔固定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9、机尾轴的轴承损坏后要及时更换,若将尾滚轴磨断,或滚筒严重磨损,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本班跟班队长、包机人各100元,发现滚尾不转,不能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减速机与机头架联接螺丝必须配齐紧固,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开溜工100元;

11、检查时发现电机联接键用道钉代替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0元;

12、检查时发现刮板机漂链,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13、机头机尾必须用压杠,发现未安装压杠,罚队长100元;

14、检查时发现减速机漏油,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15、发现输送机负荷过大,要采取相应措施减轻负荷,不得超负荷运行,拉不动时,不得强行多次启动,每发现一次罚开溜工100元;

16、检查时发现刮板机不平直,每发现一次罚机电队长200元;

17、检查时发现减速器、对轮联轴节、电机等机件附近是否清洁,否则罚开溜工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18、发现用刮板机运输设备和物料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开溜工200元;

十一、机电设备及配件丢失或损坏处罚办法:

1、使用区队必须管好用好自己的机电设备,发现有丢失机电设备的区队,新进设备按设备原价经行处罚,旧设备按原价50%经行处罚,罚款从该区队总工资中扣除;

2、设备出井后,必须经机电部设备组、机修队或电气队检查、验收,并会同生产使用队组分析损坏原因,属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罚款金额从该队总工资中扣除;属于修理质量问题的,处罚修理单位(若为外委修理设备,必须通知修理单位返修)。

十二、井下责任牌管理考核办法

井下每台设备必须挂包机责任牌,牌上应注明设备型号、安装地点、安装使用时间、包机责任人姓名。(移动小型防爆电器不可挂牌,但应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发现缺一块责任牌,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缺多块累计处罚。

十三、检查制度:

1、由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每月经行四次全面大检查,四次累计台数计算每月检查结果。

2、机电防爆组、设备组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当天填写《存在问题通知单》通知被查单位并作出三定处理,跟踪反馈处理意见,并留有详细反馈记录。定期处理不了的,必须向机电部长、机电矿长说明情况。

3、按照每月四次检查结果累计台数经行统计,计算设备完好率,失爆率,及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情况等。

4、每月21日准时将考核结果报告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机电副总、计考办、标准化办公室各一份,由机电部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5、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大检查,查出机电问题仍按第二条执行。对区队的罚款按照考核办法之规定由机电部进行处罚。

6、具体检查考核内容,以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上级检查组检查内容为准。

7、机电部负责人、安检站、标准办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大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对包片的防爆检查员、设备管理员给予200元的罚款。

十四、奖励评比办法:

1、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奖励,对考核区队进行综合评比,从中选出优秀区队两个,对获奖区队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机电部防爆员、设备管理员包片人员各奖励500元。

2、每半年对所有包机责任单位、个人以及机电设备组、防爆包片人经行考核,考核期内责任区域未出现失爆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标准化动态达标一级的,区队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奖励500元,机电部设备组、防爆组各奖励300元。

3、机电部检查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奖励,机电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评比,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责任心,能够认真检查,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发现问题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从相应罚款中提取30%进行奖励,发现徇私舞弊,取消评比资格。

4、机电部每月将《罚款通知单》通知受罚单位和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部,所有罚款由财务部扣回建立专账,经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财务部建立罚款专账,每季度及年终奖励在机电管理中做出贡献的干部、职工,机电部动用该专款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出据获奖单位或个人名单,经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方可支付。

6、作为奖励款项来源,由每月罚款中解决。

十五、罚款使用办法:

(一)、个人罚款

1、对于个人罚款,受罚个人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先将罚款交回机电部,机电部每月统一上交财务部,财务部从当月个人罚款总额中按30%的提成比例返还给机电部作为当月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检查人员的奖励兑现,由机电部统一制表,经分管机电矿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发放,剩余70%罚款作为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进行专账专人管理。

2、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开展机电各项活动或表彰在机电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对在机电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由分管机电副矿长提名,几点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奖励,对在几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机电副矿长审核确认后实施奖励,以上奖励均从机电奖励基金中列支,基金不足部分从集体罚款转账内列支。

(二)、集体罚款

对于区队集体罚款,由机电部出具相关罚款依据,受罚区队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机电部长、机电副矿长签字批准,交经营部和财务部从受罚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所罚款项均由财务部统一保管,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第11篇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奖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遏制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提高和加强管理水平,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奖罚办法。

第二条  本奖罚办法种所指的违章行为及现象,主要依据如下文件种的规定: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11)82号》

5、市建委、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操作的规范及文件

第三条  总包就安全施工中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强调如下几项内容:

一、 安全用电:

1. 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施工电线不得随地乱拖乱放,应用绝缘物架空;

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装有二次测空载降压保护装置;焊割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两证、一器、一监护”的制度;

3. 严禁从固定电箱中违章乱接乱拉电线;

4. 无电工操作证者严禁从事电气工作;

二、 消防工作:

1. 施工现场严禁吸游烟,严禁随地丢弃烟蒂;

2.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职工厨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

3. 油漆、油料、粘胶剂等危险品下班后必须带出施工现场,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不得留于施工现场;

三、 高处作业:

1. 在离地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正确使用,牢固生根;

2. 攀高设施,包括脚手架、人字梯、搁板等,均应符合规范;

3. 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四、 文明施工:

1. 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各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定人定时清扫;

2. 每日下班时,应将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特别是油回丝、木屑、包装纸箱、保温材料等易燃品;

3. 严禁随地乱丢生活垃圾及乱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置并及时联系外运;

4. 提倡现场文明施工,严禁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奖罚办法使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五条   本奖罚办法由上海建工总包项经部监督,总包质安部具体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处罚违章违纪的主要对象为:1.违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纪律;2.严重违章,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及影响社会的之行为或苗子。

第二章   违章处罚

第七条  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带好符合质量要求的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扣帽带者罚款50元。

第八条  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随身带好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印件)进行作业,并接受安全监督人员检查。查处无证操作者罚款200元,对无理取闹阻挠检查者,则加处200元罚款,并追罚所在分包单位1000元。

第九条    机械设备操作工应具备有效的操作证,对无证操作者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条    施工遗留下的桩孔洞或清障挖掘后遗留的坑洞,必须及时填埋,或用盖板盖实,以消除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每个坑洞罚款1000元。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进出工地须经大门通行,严禁翻越围墙进出工地,一经查实对越墙者处罚100元,追罚所在分管单位1000元。

第十二条  门卫警卫对离开工地的人员、车辆携带装运材料和物品出门,应按出门单核查,对故意刁难和阻挠检查者处以200元罚款。门卫警卫如故意不查而放行,经查实后按失职处罚200元,同时者成有关单位将其调离岗位。

第十三条  门卫警卫必须严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睡觉、离岗喝酒、打牌等,一经发现违章,处罚50~200元;发现不按门卫制度执行检查、登记手续,第一次处罚20元,再发现责令调离本工地。

第十四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泵车、工程车及随车人员,在驾驶室外工作应佩戴安全帽。衣着不整或穿裙子和高跟鞋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对不听劝告得违章者,处于50元罚款。

第十五条  严禁施工人员私自以各种理由将工程材料带出工地,对违犯者视作监窃行为处理,并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凡擅自拆启与本人或本单位无关的其它单位的箱包,各类设备零部件和损坏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设施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另外罚款100~500元。凡查实未偷窃行为的则处以被盗材料10倍的罚款,并处罚偷盗者所属单位1000~3000元罚款,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其单位将其清退除本工地。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警告、禁止及提示标志,不得随意摘除或故意损坏,违者一律处罚100元。

第十八条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视情节轻重赔偿处罚款200~500元。

第十九条  违章使用氧气、乙炔瓶(气瓶无安全距离、气管无专用加夹头、无回火装置、无有效表具等)对违章者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许可证,对未办理手续或不遵守规定擅自从事明火作业者,处罚200元,对违章指挥者处罚200元,造成火警或火灾事故的,则按消防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高空动火作业,应采取避免灼伤下方人员及防止可燃物品燃烧的有效措施,对无防范措施的作业单位(不采用托盘或挡板,不落实立体监护人、不配备灭火机)和操作人员,分别处罚2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作经济赔偿,对重复违章者,一律加倍处罚,并追罚违章所在单位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条  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对操作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大型机械设备机操工在操作时,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一经查实,对违章者处罚1000元,并责成有关单位将其调离岗位。

第二十四条  任何施工单位都应遵守施工用电规定,严禁作业人员擅自不规范接用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器工作。对使用橡皮插座、用铜丝代替熔丝、用木片代替插座、使用线盘电箱、移动电箱无门、无接地线、熔断器、漏电开关失效等违章行为的单位处罚200~500元。

第二十五条  凡被查实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器和设备,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在检查员口头或书面通知停工修理后,仍违章作业者处罚500~1000元。

第二十六条  对无安全责任制度,上岗不交底者,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设施配备不齐,险要操作点不设安全监控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混乱的分包单位项目部,总包项经部将对其处罚2000~10000元。

第二十七条  职工宿舍内应遵守宿舍规章条例,,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加热电器,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一经发现,用具没收,另处罚100~5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进入施工和生活区域,必须在指定场所方便,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处罚50元,随地大便处罚200元。对举报随地大便者奖100元。

第二十九条  随地倒垃圾,倒污水,处罚50元。

第三十条  工地内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男女混宿,一经发现,轻者教育,并处罚200~5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所在单位将其清退出本工地。

第三十一条  施工期间发生工作纠纷,应及时上报总包项经部协商解决,严禁打架斗殴行为,对挑动事端和参与打架者,处罚每人200~1000元,情节严重造成人身伤害者,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该所在单位将违章者清退出本工地。

第三十二条  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机造成施工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事故,视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肇事者责任,罚款500~1000元不等,另追罚所在分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内罚1万元,2万元~5万元内罚2万元,5万元以上罚5万元。

第三十三条  总包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工作联系单》,有关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被加封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组织检修或将设备撤离现场,严禁擅自拆封“病机”操作。对违反此项规定者,一律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在离地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带未牢固生根者,罚款500元;

第三十五条  攀高设施,包括脚手架、人字梯、搁板等不符合规范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高空作业人员,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罚款500元。

第三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四条  总包对于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有如下表现的予以奖励,以鼓励分包单位施工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长期坚持遵章守纪,无违章违纪现象,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成绩优秀的分包单位项经部。

2. 勇于举报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施工人员。

3. 对于在施工生产的突发事故中抢险救灾表现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五条  对有上述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总包质安部提出建议报总包项经部经理批准后实行。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举报违章违纪行为的个人,总包将予以保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罚金收缴

第三十六条  罚款单由总包质安部负责开具,向违章者单位收取。违章者单位在收到罚款单后 10 天内必须将罚金上缴总包项经部,并附书面整改措施。

第三十七条  违章者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交纳罚金,我项经部将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施工现场发生其他违章事件,均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工程项经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奖罚办法自本月起实施。

第12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办法

为提高第四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上级公司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施工当中,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努力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组织形式

工程公司设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组,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组长由项目经理、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安全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等人员组成。

二、管理目标

1、消灭轻伤以上事故,杜绝灾害性损失和重大恶性事故:

2、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市级标准化工地。

三、职责

1.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协调及运行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1)确定工程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2)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负责划分,(3)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源的配置,(4)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常务副组长: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牵头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

3.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副经理搞好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核和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牌板、消防器材计划的提出、建账、发放、回收、存放等工作;(6)及时对违章人员作出处罚。

4.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规划并落实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调整;(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包括资源配置、人员调配、组织实施等);(4)规划并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包括措施、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队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宿舍、办公室的管理等)(5)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意见、指令等。

5.技术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划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3)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或向项目负责人作出提示;(4)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6.材料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材料初始落地的整齐堆放使用工作;(2)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过程中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的堆放、存放等管理工作。现场材料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耗材如:钉子、电焊条、绑丝等,有管理责任。

7、门卫:(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3)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签字出门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4)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四、措施

1、 对所施工的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现场人人有责任管理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报告,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制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人工程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2、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人员每日作业期间不得喝酒,对于不贯彻落实者工程公司进行重罚。

3、 加强现场消防管理,对每一个施工现场人员进场前培训学习,从思想上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现场的消防用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作其它用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工程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按公司有关规定);

5、 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安全员每月下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0天,负责施工现场的副经理下现场不少于25天;实施小分队半月检查制,以安全员、生产技术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小分队,每月5日、20日左右,以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拟定检查内容,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主管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实行跟班作业制。

7、加强班前会制度(1)班前会在每天上班前利用15-20分钟进行。(2)班前会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3)班前会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8、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还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10、防噪音措施:为防止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夜间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属连续施工的,将噪音大的机械安装至远离居民住宅楼处,产生少量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需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细则

1、施工现场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布置九牌一图,技术员提供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布置整个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要做到整洁卫生,无积水、无淤泥。

3.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整齐堆放,布局按施工平面图;

4.施工现场的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一机一闸一漏电、无乱拉、乱接、缠绕现象。

5.配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漏电设施;

6.悬挂安全警示牌,配置消防灭火器;

7.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

8.单位工程施工每天要做到工完场清;

9.及时报送施工队伍人员花名册,并积极组织配合安全员对进返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措施贯彻交底工作。

六、违反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管理罚款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罚款操作人员20元,管理人员50元。

2、施工现场涉及到“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及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违者罚款安全员100元、项目负责人、技术员200元、劳务队300元。

3、安全帽由工程公司统一发放,并收取押金,以采购价取整数,如发给安全帽使用者无故丢失,赔款再发;

4、距地面2米以上外脚手架作业要有防护栏,设置防护网,提升架三面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封闭,提升口必须设置铁栅门,高空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否者对施工单位及个人罚款200元;

5、拆除模板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者罚款20元,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往下扔,要用提升设备往下运,特殊情况需扔时请示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后实施。违者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对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坏按材料供应管理办法给予处罚,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6、凡外装使用升降的吊栏必须安装合格的安全卡具,使用的钢丝绳及保险绳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让使用的罚款500-1000元。

7、提升绞车只允许运料不准坐人,坐人者罚绞车司机款200元,对随便乱开绞车罚款200元,由上述原因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8、提升吊盘两保险(滚杠、安全门)升降信号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对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罚款每人200元;

9、各种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安全防护、制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否则缺一个防护罩罚责任者100元;防护制动装置不齐全的每台罚款200元;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10、搅拌机、绞车等设备电源不能“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机电设备接地接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台罚款100元;

11、施工现场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规程,刀闸缺盖、无门缺锁、配线紊乱等隐患的每台罚责任单位50-200元;

1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架板、竹胶板、钢模板铺路,违者按每块罚款50元;

13、酒后不准上岗作业,对劝阻不听者罚款50元;

14、在施工中进行支模、绑钢筋作业时,必须有专业脚手架,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人;

15、搭保险丝必须按设备容量进行,如使用铝丝、铜丝,要追究责任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16、提升接料口处只要吊盘不在本层,就必须加防护门,违者罚款施工单位100-200元;提升架无信号装置、限位装置,楼层洞口未挂安全链,罐笼没有设置防护门,停靠不打滚杠,检查发现一项给予罚款100-200元

17、提升架前方必须有面积9平方米的防护棚,违者罚施工单位100-500元;

1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违反一人次罚款100元。对现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每发现一处缺少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或不醒目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19、工地没有施工安全标牌或丢失,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块;

20、现场存放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堆放,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现场负责人罚50元;

2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不得被埋地下,否则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22、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应置放合理整齐,整洁卫生,否则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23、施工现场运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4、凡使用的临时宿舍、食堂,必须做到室内空气畅通,饮食卫生,厨房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有脏乱差现象,则对食堂管理员罚款50元。

25、进场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凡不合格者和体检时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残疾、智障者一律不得进场;

26、劳务队对进场人员要自我严格把关,如上报一人不符合规定者,将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

27、由于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和在逃等人员因劳务队把关不严而上报的给予每人次10000元的罚款;

28、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要做到每日清扫卫生,被褥整齐,不按要求者罚款100-200元;

29、工地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发给安全检查“三定”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经工程公司专职安全员复查,每发现一条未整改罚款200元;同样的问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月报中通报过的)在单位工程中重复出现,给予工程管理人员每人200元罚款,给予劳务队1000元罚款。

30、单位工程的脚手架搭设,应做好施工方案,并做到与建筑主体同步安全网与脚手架同步,脚手架同步,脚手架无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罚款300元,脚手架与主体没有同步搭设,安全网没有同步张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给予罚款300-500元

31、脚手架无设计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200元。

3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者,一人次罚款200元。

33、安全管理所涉及内业工作没有做罚款200元,每缺一项罚款50元。

3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穿拖鞋、塑料硬底鞋、高跟鞋等若发现一人次罚当事人200元。

35、凡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无证开机,服从指令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200元。

36、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如电源线乱拉乱接,一闸多用等,每一项次罚款200元。

37、在临时工棚、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除没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人员200元。

38、现场发生火险尚未酿成火灾或损失轻微者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9、 工程公司每月二次召开安全生产大会,通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月报情况,单位工程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排名在倒数三名以内的,对该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处以安全抵押金额50%的罚款,对劳务队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被处予罚款的,工程公司按罚款金额的二倍对劳务队给予罚款。

40、罚款从各施工队伍生活费中或工程结算值中扣除,全部进入奖励基金。

第13篇 煤矿芦岭矿安全管理经济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结合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风险抵押标准

单    位抵押金缴纳标准兑 现

基 数

保一区、保二区

通风区、防突区

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机电科

地测科、瓦斯办

正职4000元15%
副职(主管)3500元15%
一般干部3000元15%
队长3500元15%
副队长2500元15%
职工1300元15%
职工1100元15%
各单位于文件下发五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收齐或补齐交财务,并报安监处备案,押金不按规定交齐者,只罚不奖。

二、严格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促进安全过程管理

1、按月兑现,兑现奖金打入工资卡。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严格按照考核的结果分配,严禁二次分配。

2、管技干部处罚比例:①掘进包队工长、采煤跟班副区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采煤班长、当班副班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队长、当班副队长100%。②单位区(科)长、书记按70%。③其他副职(含主技 )按50%。④一般干部按30%执行。

3、安全风险抵押金被扣除的部分,必须于次月10日前补齐。

4、管技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工作的,安全风险兑现比例:第一,按原单位执行;第二,调来之后现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按现单位执行。

(一)对全矿的考核

1、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奖励,第一季度每月按上表兑现基数为标准兑现,实现安全生产每季度递增10%,以此类推,前三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第四季度按20%递增。

2、当月发生伤亡事故,取消全矿安全抵押兑现奖。

3、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转入下一年度进行抵押。

4、凡出现工伤事故(微伤除外)的单位,除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外,当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一季度发生工伤事故的,二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

(二)对生产及井下辅助单位的考核

1、发生伤亡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0%,扣除事故责任系统其它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20%。

(2)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三个月,全体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及军训一周;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安全抵押兑现奖50%。

(3)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7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4)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3000元。

(5)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包括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30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6)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一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7)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各罚款1000-3000元。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2、发生致命性重伤事故的

(1) 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50%,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7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两个月,事故班队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三天;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及第三月安全抵押兑现奖6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5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2000元。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半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30%,其中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5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一个月,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安全抵押兑现奖7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4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16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5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300-5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3个月;跟班干部(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罚款200-600元(视具体专业情况进行处罚)。

(7)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机电二类事故的。比照伤亡事故处理。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4、月度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50%,其中采煤跟班副区长、当班班长、副班长;掘进包队工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20%,并取消安全风险兑现奖。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2000-3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800-12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3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责任人、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轻伤事故的,比照重伤事故处理。

5、发生微伤事故的

事故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

6、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班(队)长每人罚款1000-2000元;重复发生的分管副职诫勉谈话,二次分管副职免职。

(2)事故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分管副职、班(队)长、安全联保互保人员进“三违”学习班。

(3)扣除分管副职、班(队)长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

(4)专业管理单位罚款3000元,其中单位正职罚款500--1000元,其他副职按比例执行,余下罚集体。

7、集体“三违”考核

月度出现一起集体违章(三人以上的典型“三违”)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30%;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集体违章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60%。

8、个人“三违”连带考核

每出现1人次典型“三违”,采煤单位:扣除单位正职、跟班副职、当班班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辅助单位:扣除单位正职、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累加计算;月度出现1人次严重“三违”的单位,扣除上述人员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30%,累加计算。

9、“三违”其它规定

凡单位自抓一名典型“三违”,可以抵消一名矿抓典型“三违”对单位管技干部的处罚,只对典型“三违”人员本人进行处罚;凡单位自报 “三违”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每人次罚单位主要领导500元。

(三)对全矿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

享受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条件是:

1、当月矿实现安全生产。

2、当月管技干部完成下井指标、采掘职工出勤18个班以上、辅助单位职工出勤20个班以上、地面单位职工出勤21个班。

3、本人当月无工伤。

三、实行全员安全结构工资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实行范围

全矿所有生产、生产辅助单位以及地面单位、车间和机关职能科室。

(二)安全结构工资比例

类别正职副职一般干部班队长工人
保一区、保二区、通风区

防突区、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

机电科、通讯科

600480420300200

(三)考核办法

1、单位安全结构工资

⑴出现伤亡事故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⑵出现致命性重伤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8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⑶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3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⑷出现轻伤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该班(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2、工人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出现轻伤事故,扣除责任人、伤者安全结构工资的100%。

⑵安全技能测试不及格,扣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

⑶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3、管理干部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典型“三违”的,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10%。

⑵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严重“三违”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50%。

⑶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轻伤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管技干部50%,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班长100%。

⑷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副队长、班长安全结构工资100%。

⑸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6、“手指口述”不合格扣0.2分/人次;典型“三违”扣0.5分∕人次、严重“三违”(生产过程中的严重“三违”)扣3分∕人次;非人身事故扣5分∕起、重大非人身事故(以追查会认定为准)扣10分∕起;轻伤事故扣10分∕人次、重伤事故扣20分∕人次

7、各单位季度考核,以当季度三个月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环境平均得分为基数,减去“手指口述”、“三违”、事故、工伤扣分,所得分为季度考核最终得分。

8、系统内区长、书记每月因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受到矿领导奖罚的,与系统分管副总挂钩30%进行奖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水平,确保生产现场实现动态达标、全过程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 长:张学文 李荣桂

副组长:史宝方 王新琨 戴习奎 刘 强 肖大伦 杨守富

董春江 赵承文 王学衡

成 员:陈继忠 王尚武 宋三胜 吴文广 侯宜江 汪 翔

冯振水 许茂平 余根海 戴士俊 黄仲文 林利华

刘兵昌 魏 磊 朱应江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一)检查办法

1、静态检查:

⑴安监处每月负责组织2次静态检查,检查时间为每月的10号、20号。安监处组织采煤、掘进两个抽查组,抽查组成员由安监处采煤科、掘进科人员组成,组长分别由采煤科长、掘进科长担任,对静态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⑵采掘检查组:由技术科、调度所、工资科、经管办、煤管科及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组成。

⑶机运检查组:机电检查由机电科、保一区、保二区、综采预备区人员组成;运输检查由运管办、运输区人员组成。

⑷通防检查组:由通风区、防突区人员组成。

⑸地面生产车间检查组:由机电科、保一区、防突区、选煤厂、煤泥电厂、物业处、物管科、煤管科人员组成。

2、动态检查

⑴安监处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6次的对每个头、面、线、机电设备、机电峒室、通风系统、轨道运输、地面生产车间等地点进行动态检查。

⑵检查人员由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机电科、工资科、经营办等科室相关人员参加。

⑶抽查组对静态检查的结果进行抽查。对原检查组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复查定级;如若发现静态检查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或检查路线中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汇报的,罚静态检查组长300元,成员200元。

3、矿干督查

矿长、党委书记、安监处长或纪委书记负责组织质量动态督查,对任何管技干部、监督检查人员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督查,如若发现检查人员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静态、动态检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采煤、掘进、机运、通防、防治水、调度、地面生产车间分专业进行,各专业进行综合打分定级,检查表报安监处整理归档。同时,对沿途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联系督促整改。

2、所有检查人员每人次奖励30元。一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100元;两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300元。

3、所有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吃透标准,检查时用标准、数据、尺子说话(因地压等客观原因造成棚子变形,或使用旧料架棚达不到要求等情况除外),现场打分、现场定级,现场签字,同时经被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否则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4、检查表填写要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者要在涂改处亲自签字。凡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隐患不及时联系整改等不负责行为的,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三)奖罚规定

1、凡是因工程质量低劣被挂安全警告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罚款5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的50%,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挂停止作业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进“三违”学习班,班(队)长撤职并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单位集体罚款5000元。

2、严格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否决制度,月度所有检查中只要有一次不合格品,当月总评即为不合格;对月度内发生工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的,取消单位当月评优资格。

3、矿每月将采掘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300元、井下辅助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200元,做为质量标准化切块工资,依据月度检查考核结果,当月予以奖罚兑现。

采煤部分

(1)工程质量全优,全区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区干、班长(副班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区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2)采煤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 达不到拉通线要求的(过构造带、甩面除外)。

② 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0%的。

③ 支柱迎退山、棚子吊斜总计达20棚或连续出现5棚的。

④ 未按措施规定进行煤层注水的。

⑤ 两巷超前抹帽距离不够的。

⑥ 两巷断面小于4m2的,综采工作面小于6 m2的。

⑦ 上下隅角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收作的。

⑧ 液压支架掉斜总计达20架或出现歪架、咬架达5架的。

⑨ 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掘进(含修护)部分

(1)对掘进队的考核:

工程质量全优,全队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队质量切块工资的20%,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队质量切块工资和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的奖励,另罚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上一页123下一页(2)对掘进区的考核:

全区工程质量全优或仅有1次合格品的,奖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2次合格品的,扣除区长、书记、主技奖励的20%;3次合格品扣除50%;3次以上的取消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取消区长、书记、主技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主技480元。

(3)掘进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巷道临时支护(点柱、前探梁、防片帮网) 不正常使用的。

②巷道无中腰线施工的。

③检查范围内锚杆不合格数超过三根的。

④煤巷三岔门未按设计架设或架设不合格的。

⑤斜巷中扒矸机、喷浆机等未使用防下滑装置的。

⑥岩巷三岔门未按措施施工、补强或补强质量不符合要求。

⑦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注:各采、掘、修单位机电、通防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环境卫生检查分数低于90分的,取消采、掘、修单位管技干部的质量奖。

机运部分

(1)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车间)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①35kv供电线路出现停掉电的。

②风机停止工作超过10分钟的。

③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④出现轨道断绳、放大滑及井口坠物等事故的。

⑤斜巷防跑车装置与跑车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⑥井下出现电器失爆的。

⑦井下、地面场所出现机械和电气火灾的。

⑧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通防部分

(1)通风、防突月度检查考核达95分(含95分)以上,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奖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90%,奖区长、书记每人400元,其他区干每人320元。

月度检查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单位,全区质量切块工资返还80%,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

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另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

(2)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按不合格考核,罚区长、书记每人500元,其他区干每人400元;取消责任班(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

(3)否决项目如下:

通风区:

①存在违反《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的。

②管理不善,导致局扇循环风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在用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管理不善,导致监测分站出现二次中断的。

⑤检查不到位,造成存在达到40度高温点。

⑥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防突区:

①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含压出和倾出)。

②揭煤头及打钻地点一个月瓦斯超限达2次以上的。

③管理不善,造成巷道瓦斯积聚的。

④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煤泥电厂、选煤厂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选煤厂、煤泥电厂联合进行4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煤泥电厂、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执行。

(1)对车间的考核

月度考核低于90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100元。

月度考核低于85分,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20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车间管技干部每人300元。

(2)对厂部的考核

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罚厂部正职300元,副职240元。

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罚厂部正职400元,副职320元。

(3)否决项目如下:

①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的。

②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

③出现无计划掉电事故的。

④出现火灾事故的。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考核

每月由安监处机运科、机电科、武保科、物业处联合进行2次动态检查,检查时严格对照物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1)检查严格对照标准,凡在检查中出现违反物业安全管理办法,不符合机电安全管理标准,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每人罚款300元。

(2)出现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进“三违”学习班,每人罚款1000元,责任班组每人罚款200元。

无量化考核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

(1)综采预备区:按计划完成当月武装、收作及材料回收任务,各项安装工程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领导验收签字并送安监处机运科备案(不送交的,按不合格处理),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管技干部当月质量奖按辅助系统考核标准10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责任班(队)长每人400元。

(2)掘进工作面当月因:①干杂活的;②煤、岩巷刚开工,进尺不足20米;③巷道贯通、收尾、搬家等,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工长、队长质量奖按进尺队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队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次累加计算。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该队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包队工长、队长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工长500元、队长400元。

(3)采煤工作面当月因工作面停采、无面或干杂活,工程质量检查少于2次的按无量化考核。按质按量完成当月任务,质量切块工资返还100%,正职、其他区干及班长质量奖按正常生产区的80%执行。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另扣除管技干部质量标准化奖的20%,依此累加。出现不合格品的,扣除全区全部质量切块工资,取消区干质量标准化奖励,另罚正职各500元、其他区干及班长每人400元。

(四)质量标准化与安全效果挂钩规定

1、单位当月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取消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励。

2、单位当月出现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班、队、车间质量切块工资的50%,并扣除区干当月质量标准化奖的50%,依次累加。

三、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检查奖罚规定

1、矿井在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给予专业达1-6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3000元,副职每人奖励2000元;给予专业达7-9名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奖励2000元,副职每人奖励1000元;低于10名(含10名)的取消奖励。

2、在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中,排名进入前三名的专业,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奖励标准进行对等奖励,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排名在专业后三名的,矿按照集团公司的处罚标准进行对等处罚,由系统领导进行分配。

3、全矿职工按照集团公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4、季度凡是没有达到一级专业标准的,给予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每人罚款2000元,副职每人罚款1000元。

5、安监处、技术科、瓦斯办、机电科的奖罚,与所分管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对等挂钩考核。

6、矿井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一级的,取消全矿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

7、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获得奖励或处罚的,矿将对等进行奖罚(副总按分管领导的1.5倍执行)。凡在季度达标检查中,专业被降二级的分管系统领导罚款2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因专业被降级,导致矿井降级的,专业分管领导罚款3000元。在季度达标检查中矿井被降二级,矿长、党委书记、安全矿长各罚3000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14篇 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管理奖罚办法

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外企服务集团办公楼改造工程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管理奖罚办法规定如下:

一、奖励

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评选审核后,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条例及规范标准,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职业性危害中做出显著贡献的。

2、年度内责任单位区域内无安全生产重伤以上事故、无环境污染事件、无治安以上案件、无火灾事故。奖励分包单位500元~2000元,奖励有关人员每人100元~300元。

3、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或有关人员,奖励每人100~500元。

4、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及活动中,或在月、季、年度安全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单位300元~1000元,奖励个人100~200元。

二、处罚

(一)一般规定

1、在安全竞赛活动中,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上报,隐瞒不报将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

3、在上级文明安全工地检查或验收中,对影响在施工程责任单位被评为文明安全工地的,处罚责任单位500~3000元。

4、对上级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检查中书面提出来的隐患或违章,整改不力、不及时或者重复出现的隐患或违章,对责任单位每项(条)处罚200~2000元。如责任单位对各级部门提出的隐患在限期内不整改的,将由项目部直接安排人员、物资设备进行整改,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野蛮施工,挖(碰)断地下电缆、光缆、自来水、燃气管道及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0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凡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劳务分包队伍及人员必须经过市建委注册备案,各劳务分包队伍要及时将劳务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备案资料,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施工现场安全员、特殊工种证件和施工人员花名册等收集上报项目部。

7、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的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随时(来人不得超过1天)向项目部报告新进场人员的情况,对瞒报、迟报、漏报的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所发生的任何责任自负,并且项目部按每人数一次处罚30元~50元,。

8、对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到施工现场作业的,对劳务、分包单位按每一人(次)处罚30~50元。

(二)安全防护及现场管理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处罚50元,佩戴不规范的处罚20元。管理人员处罚30元~100元。

2、高处作业及危险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对当事人处罚50元。

3、电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每人次处罚50元。

4、电焊工作业不穿绝缘鞋、不带绝缘手套和不带防护眼镜。每项每人次处罚30元。

5、光背、穿拖鞋上岗,粉尘作业无口罩,现场随地大小便的每项每人次处罚30元。

(以上五条当场处罚交现金,如拿不出现金或态度不好,处罚5—10倍罚款)

6、工作时间追逐打闹、打架的每项每人次处罚30~100元。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8、施工现场吸烟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9、坑、槽、井口无防护或设防护不牢固,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10、安全设施搭设不合格,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11、沟槽深度达2米的临边无防护,每延长米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12、护身栏杆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严,对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

13、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永久性或临时性)拆除,未事先报告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批准同意的,擅自拆除的,对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

(三)施工机具

1、传动部分无护罩,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2、电动机具无保护零线每台对使用单位处罚50元~100元。

3、电动机具无漏电保护器,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4、电动机具无防雨、防砸,每台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5、电焊机一次线超过5米,二次线超过30米,对使用责任单位每项处罚20元~100元。

6、电焊机二次线无线鼻子,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7、电焊机把线破损严重,线路接头超过3个,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元~100元。

8、电焊机无二次侧保护(电焊机专用箱),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9  停用搅拌机提斗不使用保险勾(销)每个对搅拌机司机处罚30元~50元。

10、搅拌机钢丝绳锈损超标,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00元。

11、搅拌机无保险勾(销)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12、搅拌机使用倒顺开关,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13、乙炔瓶不使用回火防止器,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100元~200元。

14、 使用气焊设备、三点距离不符合规定,每台对气焊工处罚20元~50元。

15、压力气瓶无防晒措施,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16、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胶圈和防护帽的,对使用责任单位每个处罚20元~50元。

17、压力容器安全阀失灵,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200元。

18、压力容器无指示压力表、胶气管老化,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50元。

19、打夯机和其他机具使用倒顺开关,对电工每台处罚50元~100元.

20、打夯机操作人员不穿绝缘鞋、不带绝缘手套的,对使用责任单位人次处罚50元~100元。

21、使用蛙式打夯机时单人操作,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00元。

(四) 安全用电

1、施组变更未经审批就进行施工,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2、临电设施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300元。

3、使用没有“3c”认证电气产品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50元。

4、内外电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含脚手架)水平距离小于规定距离并无防护,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50元~150元。

5、配电箱无合格灭火器,每处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6、配电箱内堆放无关物料,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30元~50元。

7、电缆地埋敷设不符合规范标准,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20元~50元。

8、地埋敷设电缆地面无电缆走向标桩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9、施工现场电缆用金属挂架,对责任单每延米位罚20元~30元。

10、施工现场电缆满地爬,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20元~30元。

11、垂直敷设电缆固定支架少,每少一点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50~100元。

12、电源线破损仍在使用,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13、电源线严重老化仍在使用,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20元~50元,对电工处罚10元~20元。

14、保护零线用独股铜线,每处对电工处罚20元~30元。

15、工作零、保护零压接未使用涮锡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元~50元。

16、工作零、保护零未按规范压接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元~3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17、保护零未使用多股黄绿双色线,每个箱子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18、保护零线有接头,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19、保护零线接线压接不牢,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20、配电箱、开关、输入、输出导线未分清相序,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元~50元,电工负责人20元。

21、固定配电箱护栏无接地的,对电工处罚30元。

22、配电箱操作平台无绝缘垫,对电工每处处罚30元。

23、配电箱、开关箱高度达不到标准的,对电工处罚30元。

24、配电箱、开关箱、标签字体、系统图规格不标准,每台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25、配电箱、开关箱系统图与箱内电器不符,对电工处罚30元。

26、配电箱无防护棚、无防雨和防砸措施,围拦等部位未刷安全色,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500元。

27、配电箱、开关箱无单位名牌、无编号、无负责人名称,未加锁、内、外部脏乱,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5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28、固定配电箱围栏未挂警示牌,对责任单位每个箱处罚100元。

29、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电工每处处罚50元。

30、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输入输出端未压铜线鼻子或未涮锡的,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1、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不合格,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32、 配电箱、开关箱内带电体明露,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3、 配电箱、开关箱内导线排列不整,压线不牢,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4、 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规格小于所控容器,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35、 配电箱、开关箱内、外不整洁、有杂物,对电工每台处罚20元。

36、上下级电箱、开关不匹配、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

37、 现场不按配电箱、开关箱分级配电,无三级漏电保护的,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

38、在配电箱直接接电气设备的,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300元~500元。

39、配电箱被土埋或水淹、每个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0、配电箱周围2米内堆物料,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1、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大于5米,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2、固定箱与流动箱距离大于30米,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3、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设备(含二台),每多一台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4、不按规范要求选用漏电保安器,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30元。

45、漏电保安器失灵不及时更换,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6、照明灯具距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米(特殊部位除外),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50元。

4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安全距离不够,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

48、金属流动碘钨灯支架不牢、当做行灯使用,对责任单位每个处罚50元。

49、金属流动碘钨灯不接保护零线、支架无绝缘手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300元。

50、在设备专用开关箱乱接电源的,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

51、使用电设备达不到3级漏电保护,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

52、停用1小时以上的用电设备开关箱不断电上锁的,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53、电焊机一、二次线严重老化或地线借路或双线不到位,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50元。

54、电焊机一、二次线防护罩不全,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55、电焊机无二次侧保护器(电焊机专用箱)或保护器失灵,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五)持证上岗

1、有特种作业证,不持证上岗者,每人处罚20元。

2、特种作业(电工、电气焊、起重信号、场内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200元。

3、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与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内容不相符合,每人处罚50元~100元。

4、顶替使用他人操作证者,对操作者和证件持有者各处罚100元。

5、委派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与所持证件不同工种和专业的,对委派人员处罚50元~100元,对操作人员处罚50元。

6、委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对委派人处罚200元,对操作人员处罚50元。

(六)消防保卫

1、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性差。无火措施,无动火证,对施工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2、进行电气焊、防水等危险性作业时,无防火要求和措施,未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责任单位处罚100元~200元。

3 、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无操作证,动火前未清除附近易燃物,对焊工处罚100元~300元。

4、未按防火要求,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或库房,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5、在施工现场内吸烟的,对当事人一次处罚10元~50元,地面上的烟头无法确认当事人的,按管辖地段区域划分对责任单位每个烟头处罚50元。

6、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使用可燃保温材料,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1000元。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使用电热器具,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8、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和其他明火作业未办理用火手续的,未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或用火证过期失效,施工中改变动火点,未重新办理手续或看火人不在指定位置,每项对当事人处罚30~5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设专库存放,未分类单独存放,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0、施工现场无明显防火标志,,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重点部位(木工加工场所、电闸箱、油料和仓库等),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足够灭火器材,以及消防器材被挪作它用。每项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2、消防器材过期失效,不及时进行维修、保养,消火栓冬季未采取防冻保温措施,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3、消火栓的管径小于65毫米,开启工具、栓口、水龙带等设施存在缺陷,每项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第15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1、总则

(1)为调动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维护项目生产施工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建议项目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施工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目标管理,项目经理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在接受公司监督管理不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常理。

(4)安全生产奖罚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5)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国家生产发力、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奖励

(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地。

③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④在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工地责任人500元、300元、200元。

3.处罚

(1)公司安全监督小组及参加月度施工现场综合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记忆1000―5000元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

②深入工地不到位,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

③在履行检查职责过程中,未发现、未提出存在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

④在日常工作或联系点活动中,由于本部门或本人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

(2)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的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元的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上产目标和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②不经常深入工地,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的。

③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施工项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物资不予支持的。

④项目部管理职能配备不全,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⑤未按照要求为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及安全员无证上岗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为本公司项目部编制有效、合理的专项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3)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

①未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不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规定或指定后不落实到位的。

②未按规定组织进行项目部定期安全专项检查的。

③对安全员的工作不支持,对安全员提出的隐患和建议不采纳整改的。

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智慧的,未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危害较大的。

⑤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和其他严重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不组织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⑨现场管理存在隐患,施工现场环境恶劣,由上级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而不及时整改的。

⑩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_未为施工班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

_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现场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的。

_深基坑支护,特殊架体,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规定例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的。

_临时施工用电,未执行jgj46-2005标准,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原电二级保护和设备未进行有效接地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5的。

_与高压线的距离不涉足安全距离且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无效擅自施工的。

_安全技术档案未及时记录,专项施工方案抄袭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施工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施工情况的。

_发现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_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_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_挖沟、洞深超过1.5m,未按规定放坡或使用支撑,大面积取土未按顺序挖洞取土的。

21在电源和用电两端,未装设开关箱,开关箱未防雨,对地高度低于1.3m,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未拉闸加锁的。

22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没有罩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超过30m的。

23卷扬机没有绳筒保险,前轧后攀桩不符合要求,未使用点动开关的。卷扬机与第一导向漏轮距离少于12m的。

24龙门架、井字架揽风绳不得用钢丝绳、麻绳、钢丝、钢筋等代

替,高度10-15m的未设一组缆风绳,每增加10m未加设一组,缆风绳栓在树木、电缆等物件上,龙门架未安装超高限位、停靠装置、围档、防护、分层标志、警示铃的。

25吊篮未使用工具式,悬挂吊篮的公司绳围绕挑梁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少于3个的,吊篮未独立悬挂,与相邻吊篮连在一起的。

26杠机械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杠圆盘机上没有防护罩壳,平刨上没有护手装置的。

(4)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①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章作业的。

②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和损坏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设施的。

③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

④对批评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⑤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酒后作业的。

⑥施工现场的脚平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自拆动的。

⑦违反规定擅自改动现场临时用电线修的,宿舍内电线私搭乱接的。

⑧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的。

⑨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吸烟、明火生活、作业的。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向下抛扔任何物品的。

⑩杠支模未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进行下到工序,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的。

4.惩罚程序

(1)奖励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公司,公司生产部门建议环境安全监督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2)处罚针对在综合检查中对下发的不符合规范标准整改通知书及隐患通知书不及时整改甚至屡教不改的,公司给予处罚。

5.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奖罚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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