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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在每次作业前,操作员应检查天车和龙门吊的机械部分,如钢丝绳、滑轮、刹车系统、吊钩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无损坏或磨损。
2. 操作准备:熟悉并理解工作计划,了解货物的重量、尺寸和装卸位置,选择合适的吊具和操作方式。
3. 启动与运行:启动设备时要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对周围环境的警觉,确保人员安全。
4. 货物起吊:根据货物重量,正确设置吊具,缓慢起吊,确保货物稳定后再进行移动。
5. 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避免碰撞或刮擦,确保货物安全。在放下货物时,应缓慢而平稳,防止突然下落。
6. 停止与关闭:作业完成后,应将设备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7. 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目的和意义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设备损坏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减少因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确保货物装卸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
注意事项
1.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知设备操作和安全规定。
2. 禁止超载作业,严格遵守设备的最大承载能力。
3. 在操作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确保工作现场秩序。
4. 操作时应穿戴好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5.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 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7. 遵守厂内交通规则,避免与地面车辆、行人发生冲突。
8. 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操作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项操作,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
对天车及龙门吊的要求
1、起重机必须有以下信号及保护装置:
(1)行车电铃或喇叭。
(2)过卷扬限止器应使滑轮提升距限止器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3)行程限止器,起重吨位限制铭牌。
(4)自动连锁,保证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开了就自动断电。
(5)同跨几台起重机工作,互相间应设缓冲器。
(6)梯子平台和走台要设有不低于1米的栏杆,梯子侧角小于75度。高于5米者应设弧形防护圈。
(7)龙门吊应设有防风夹轨装置。
(8)所有金属构件应有保护接地。
(9)吊运钢水及 熔化金属时,司机室应有防止喷溅烧伤和防火措施。
(10)起重机必须装有制动器。
2、起重电葫芦应按规定条件使用。
工作前
1、检查车架及铁道上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2、检查电机及各机械部分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各润滑部位注油。
3、检查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磨损和断丝按断面积均不能超过10%),排列情况。
4、各控制器操作手把均放在停止位置时,方可停电工作。
5、检查各种起重用具有无损伤。
工作中
1、各种天车(龙门吊车)均需有合格证的人方能操作。
2、启动、停止要慢,加速要稳,吊车司机只看一人地面手势指挥。两手必须放在操纵把上,以便随时刹车,工作中严禁司机抽烟聊天。
3、吊物时大钩必须与地面垂直,不准斜吊,并注意活件的平衡,应先试吊,检查无误后方可吊运或运行。
4、天车空车行走,需将工具卷起。吊物行走时,不准从人的上方越过。
5、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吊大件时行速要慢。
6、每次起重开始,吊物行走,下放重物前均应先响铃。
7、几台吊车同跨工作时,必须在中间保持一定距离。
8、工作中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不能开吊车时,需将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并拉开电门。重物正在起吊时,必须监视,下方不得有人通过。
9、天车转向时一定要等电机停止运转后,再向另一个方向开动。
10、吊车上不准放任何其他物件。上下天车人员不得手持工具及物品。
11、行车架上有人时不准开动天车,未经允许不准从两车间跨越,如有检修人员时,开车前必须联系好。
12、天车吊运红热物品时,必须用特制吊具,下放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爆物品。
13、夜间行车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
14、龙门吊如在运行中发现气候突变,起大风,必须停车并采取防风措施。
15、天车及龙门吊必须有定期检查与检修制度。
16、电葫芦间歇起动,每小时不可超过30次。
17、不准超载,不准吊死物。
工作后
1、车停在指定地点,拉开电源开关,各手把放在停止位置。
2、龙门吊要做好防风措施。
3、做好交接记录。
第2篇 工贸企业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定天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二、范围:天车作业。
三、职责:天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1、 天车工须经专门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方可启用。
3、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5、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6、对天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7、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遥控器电源并保存好遥控器。
8、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时,应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或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从下面通行。
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0、天车运行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1米。
12、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措施。
15、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6、工作结束不用时,应将天车停放在安全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将遥控器关闭比保存好。
17、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第3篇 通用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操作。
2 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3 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
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4 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5 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6 吊运工件,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时必须平稳,方可松钩。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车梁架或小跑车上,以防掉下伤人。
8 吊车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从 人和设备上通过。行进速度不得过快,保持平稳。
9 在吊运笨重工件时,禁止同时进行纵、横或升、降动作。
10 有下列情况,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
1)吊车起重时;
2)开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时;
3)吊件接近地面人员时;
4)吊重物过高时。
11 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1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第4篇 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方法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及生产正常运行,天车工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台起重机必须由持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天车工必须是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3、天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天车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4、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天车。
5、对于因违犯规程受到处分而被收回吊销操作证者,不得独立操作天车。
6、天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天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天车的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指挥工的指挥信号。
7、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8、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9、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锚定住。
12、起重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牌子应挂在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维修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相碰撞。
13、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胶鞋,并须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5、起重机的操作室和走台上应具备有灭火器和安全绳。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车应停放在停车位置,天车的各控制器手柄应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总刀开关。
2、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中天车的情况记于交接班手册中。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前一班司机在手册中所记事项,并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检查的项目为:
1)检查保护箱的总电源开关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顶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5)各机构传动件的链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护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接班天车工将结果记于交接手册中。
3、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在吊钩横梁中不能转动。
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铆钉裸露。
4)各机构的制动器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开关的连锁触头失效。
三、天车运行前应做到
1、交接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断开隔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物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从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四、天车工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天车工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2、为防止触电,天车工不能湿手操纵控制器,应穿绝缘鞋,工作室地面要铺有橡胶板或本板等绝缘材料。
3、天车工在操作天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车各档的转换时间还应长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货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货物应用第2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所以不能用高档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当起升钢丝绳接近绷直时,要一边调整大小车的位置,一边拉紧钢丝绳。放下货物时,也要注意逐渐落地,以防损伤物件及引起天车的振动。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货物,以防拉断钢丝绳。
6)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吊会使货物摆动,与其他物体相碰撞而且还可能出现使钢丝绳拉断、超负荷等现象。
7)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天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
9)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事故而须紧急停车时例外。
10)禁止天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天车吊物时,天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主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13)不得将辅助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与浇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触。
14)由浇注槽向炉内注入钢液时,只许浇包在槽的边缘运送,并保持适当的高度。
五、天车工在天车工工作结束后要做到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天车停车位置。
2、将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刀开关。
3、对各机构及电气设备的各种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润滑。
4、天车在运行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入交接班手册。
5、工作结束后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班后方可离开天车,如接班天车工未到,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5篇 天车司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总则
(1)工人经体检及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天车司机培训。独立操作前,必须由安技部门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天车操作证;
(2)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纵天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的师傅亲自监督和指导下,方可操纵天车运行。
(3)天车可机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如:
1)天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天车的安全管理规程;
3)天车的交、接班制度;
4)天车的日常和定期捡查制度;
5)天车的润滑、维修保养制度等。
(4)天车司机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自用天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自用天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及功能;
3)天车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顺序和电气设备的维护知识;
4)天车各机构的润滑部位、润滑油的种类、型号及润滑周期;
5)有关灭火知识以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6)关于触电急救规程和急救常识。
2上、下天车的规定
(1)天车司机进出驾驶室,必须在规定的专用地点上、下天车,天车司机必须空手从扶梯上、下,禁止携带工具。
(2)严禁跨越轨道或从另一天车上直接跨入天车。
3.天车必备的设备
(1)天车的作业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和畅通的吊运通道。
(2)每台天车应配备所需的保养天车的工具,安全绳,灭火器等。
(3)天车必须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警铃等信号装置。
(4)天车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均应进行可靠的接地,以免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的也要采取焊接接地,上述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
(5)天车上的梯子、平台、走台都应装设不低于1050毫米的防护栏杆,其宽度不应小于600毫米,并设有不低于是15~20毫米的挡板。直梯或倾角超过75。的斜梯,其高度超过5米时,应设有弧形防护圈。直梯高度超过10米时,每隔5-6米应有带防护栏杆的休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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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7篇 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 司机必须专门培训,经市劳动部门考核发证方可独立操作。
2. 司机应每年体检,酒后或身体不适应症者不能操作。
3. 实行专人专机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非司机不准操作。
4. 新安装和经修复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运转,经有关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前要求
1.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轨道上无障碍物,轨端止档器是否牢固,行程开头是否可靠。
2. 各传动部分、减速箱油量是否充足,各部螺栓是否紧固。松开夹轨钳试运转,检查传动部分有无异响及制闸瓦的松紧程度。
3. 在总闸闭合后,用试电笔检查电器及控制器外壳,确认安全后,方可上机。
4.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5. 工作开始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各部机件完全正常时,方可进行操作。
三、操作中要求
1. 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吊物,不得超载作业。
2. 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先按电铃,发现信号不清要停止操作。
3. 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4. 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逐级操作。
5. 不论哪一部份在运转中变换中,严禁打倒车运行。
6. 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部不小于1m。
7. 塔式起重机一般应设两名司机操作,一名司机在司机室操作,另一司机在地面监护。
8. 起重机行走时,禁止开到距端部2m以内的地方。
9. 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
10. 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臂不得进行变幅操作,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行走、旋转、起升)中任何一各动作同时进行。
11.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 被吊物的边缘距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3. 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两机起重钩绳之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 。
14. 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一上下扶梯严禁在工作中进行维护工作。
15. 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16. 作业中遇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17. 夜班作业,必须备有充足照明,指挥与司机应使用明显的旗语信号。
四、作业后要求
1. 工作完毕后起重机应该开到轨道中间停放,卡紧轨钳,吊钩升到距臂端2~3m处,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
2. 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毕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开关。
3. 将驾驶门窗关好,锁好方可离开。
4. 电气失火时,禁止用水扑救,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物补救。
5. 遇暴风天气时,塔式起重机要作加固措施,驾驶室上部主杆的四个耳环用钢丝绳拉缆风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锚上。
第8篇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操作天车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按钮的启动方向、各种安全装置的作用和正确的吊挂、捆绑方式,否则禁止使用。
2. 工作前应检查天车,吊具(如吊钩,吊环,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无问题时方可使用。
3. 天车和吊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4. 吊运的物体必须吊挂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吊运时禁止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动作或斜拉,斜拽。物体旋转时,必须平稳后方可松钩。
5. 吊运物体的高度必须高出运行线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
6. 禁止用吊钩吊人或乘坐在吊运的物体上。
7. 两人共同吊运物体时,动作必须协调一致,操作开关的人员,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
8. 操作人员在吊运工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与别人闲谈。
9. 捆绑、吊运具有尖锐边缘的物体时,须用木板等软料垫好,防止钢丝绳被克断。
10. 工作结束后应将天车开回停放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
第9篇 天车工操作规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① 双眼视力在08以下,色盲
② 听力不良
③ 有癫痫或高血压人员、心脏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吊:
① 过负荷
② 光线略淡指挥信号不明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
④ 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⑤ 歪拉斜拉
⑥ 工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件
⑦ 氧气瓶和乙炔瓶等有爆炸危险的物件
⑧ 有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
⑨ 埋在地下的物件
⑩ 违章指挥
3天车司机应注意事项:
① 起吊前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0毫米,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式吊运。
② 听从挂勾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③ 不得使用二台起重机共同起吊同一重物,必须时,重物及吊具的总重不得超过较小的一台起吊额定重量的两倍,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还须有总工程师在场监督。
4室外有6级风停止作业。
第10篇 天车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天车运转中,不能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修理、清扫和加油等工作。
2.检查和修理天车,必须和该车司机联系好,否则不准上车。
3.处理故障时,必须与邻车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
4.处理故障前应先切断电源,悬挂“检修”标志牌,并有人监护电源。
5.多人检修时,天车司机应配合作业,并负责监护。
6.检修天车上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7.检修天车时根据检修设备安全卡,工程完工后将阻碍物拆除,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8.检查修理大小明线拖爬继电器,检修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
9.检查修理小车时,严禁两脚叉开登在轨道上和坐在小车上试车。
10.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11.天车修理停车固定地点后,必须离车3米的轨道上设置隔绝栏和明显标志,以防肇事。
12.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天车,必须进行空钩检查,并进行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13.天车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负荷试验,吊钩磨损到吊钩对直径百分之十,应报废更换。
14.对吊车主梁等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性的检测,有记录有档案。
15.电动葫芦可参照执行。
16.其它按《钳工一般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11篇 天车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准备
1.1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
1.2必须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绝对禁止使用带有危险因素的工具。
2.停、开车作业
1.1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了解天车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艺,地面工艺流程。
1.2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上下天车,检修天车。
1.3天车检修时必须在该天车上挂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线,并且需要与邻近天车联系好。
1.4天车停车检修时有专人监护。
1.5严禁一边操作或作业,一边检修天车。
3.正常作业
3.1在现场作业时,必须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况,防烫、防跌、防溅。
3.2锉锯各种物件,必须夹在工作台上,园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块垫好。
3.3用凿子凿工作物时,必须先清除凿上毛头,如对面有人工作,须用木板或铁皮,网板挡好,以免铁屑飞出伤人。
3.4榔头不准作垫铁用,榔头柄必须用无节硬木并安装牢固,榔头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头时,不可戴手套。
3.5敲击铁板或裁铁皮时,敲榔头者和档钳者不可对面站着。
3.6调整机器设备,用机械转动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机器运转部分,以免卷入机器内发生危险。
3.7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稳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随用随取,勿使落下,同时不许向上向下乱抛东西,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系安全带。
3.8不准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如因检修必须拆除,事后应安装妥当。
3.9在园物上面或地轴上面不能放置任何东西,以钢滑落伤人。
4.故障处理
4.1做好每天的天车巡点检工作,对检查、检修要有记录台帐。
4.2天车的升降设备如:制动器、转动轴、牙箱等,发生松动,失灵要及时处理。
5.检修作业
5.1上下天车或检修其它设备,一定要和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同意,方可检修。
5.2放钢天车,必须设有专人检查,调整。
5.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须确保牢固,凡可能发生挤压的空间不准站立或作业,若非作业不可,必须采取绝对安全措施。
6.事故应急措施
6.1无论何时发现隐患都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操作。
第12篇 行车工天车工操作规程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_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第13篇 天车检查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作业前点检各控制手柄、电气按钮、照明、紧急制动、电铃,行程限 位、传动机构、钢丝绳等完好可靠。
2.天车维护前确认吹扫天车的风管完好牢固方可作业。
3.切断天车电源,悬挂标志牌,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作业人员站在安全位置后,才指令开风人员开风。
5.开风人员在明确得到指令后,方可由小到大缓慢开风。
6.在擦拭天车小车或其它危险部位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抓牢防护栏杆。
7.在天车上严禁将杂物、破布任意扔放,防止掉下天车。
8.正在维护清洁的天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严禁用湿抹布擦拭天车电器设备。
10.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11.拉扯风管时不得强行用力,防止身体失去重心发生意外。
12.作业完毕,将风管归位,带走所有维护物件。
第14篇 浇注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对天车所有的机电设备、制动器和其他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保持完好。
3、必须听从专人指挥吊运钢(铁)水包和进行浇注等工作。
4、出钢(铁)水后,先将钢(铁)水包吊起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约0.2米进行试闸,确认可靠时,打铃通知地面人员避开,方准吊起移动。
5、吊起或下降盛有钢(铁)水包时必须缓慢启动,不得摇晃,运行或停止时,应高于沿途障碍物 0.5米。
6、浇注过程中,天车工应注意地面动态,听从指挥。
7、浇注完毕后,按指定地点倒渣,翻包要缓慢进行,四周人员必须离开。
8、在吊运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时,必须把大、小车及卷扬制动器等事先进行空运转试验,确认无误,才能工作。在吊运过程中,严禁把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与其它物体相碰撞。
9、天车出现下列问题时,不准使用:
(1)卷扬限位器失灵;
(2)大、小车限位器失灵;
(3)舱门联锁开关失灵;
(4)卷扬机上压紧钢丝绳的压板螺钉松动;
(5)大车缓冲器或大车轨道尽头没有挡头或失效;
(6)没有信号装置或失灵,天车钢结钩变形、裂纹、脱焊;
(7)机械传动部分没有按规定加油润滑,传动不灵活;
(8)吊钩转动不灵活;固定吊钩的螺母、保险垫圈或开口销损坏;
(9)钢丝绳已达报废标准或扭劲;
(10)制动器不能有效地刹车,制动器连杆上的螺栓开口销有缺少或损坏,
或螺钉松动;
(11)所有紧固机件的螺钉发生松动、滑丝等;
(12)电线的绝缘损坏,接地线断开;
(13)电气设备及接入电源的防护保险装置失灵;
(14)司机室内无绝缘垫;
(15)天车大、小车轨道上有人或有其它障碍物 ;
(16)司机室内有油料,油棉纱等易燃物品;
(17)司机室内没有灭火器材。
第15篇 电石生产天车岗位操作规程
1、开车前首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然后按送电纽以接通电流。
2、天车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检查。
3、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
4、天车启动后要逐渐加速,二车同时运行时要保持6米以上距离。
5、起吊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起吊后运行中严禁吊物前后左右摇摆。
6、吊物禁止在人头、电石重锅或其它设备上运行。
7、电压低于360°c,天车存在严重问题禁止运行。
8、钢丝绳断股或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9、停车时夹子放在地面上,严禁吊物悬空停车。
10、非司机严禁开车。
11、天车禁止超载起吊。
12、天车重载大车行进中禁止小车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