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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确保在设备内部进行作业的安全性,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作业前准备:包括设备停机、断电、排放残留物质等。
2. 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安全眼镜、防护服等的正确使用。
3. 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
4. 应急预案:如意外发生时的疏散路线和急救程序。
5. 作业后的设备恢复和清洁工作。
编制指南
1. 作业前检查:务必确认设备已完全停止运行,并通过锁定机制防止意外启动。对设备内部进行气体检测,确保无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2. 个人防护:依据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防护装备,如需进入狭窄空间,应佩戴供气式呼吸器。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如何正确穿戴和使用这些装备。
3.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如尖锐边缘、旋转部件、高温表面等,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安全操作:避免单人作业,至少需要一名监护人在外部观察。使用工具时,确保它们适合设备内部环境,避免产生火花。
5. 应急预案:设定清晰的紧急撤离路线,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应急程序。
6. 作业后处理: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作业现场,避免留下可能导致事故的杂物。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复审本规程,确保其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和作业实践。
2. 事故后复审:任何与设备内作业相关的事故后,立即复审规程,分析原因,更新预防措施。
3. 员工培训:每次规程更新后,需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能遵守新的规定。
请注意,本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持续改进,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应立即向上级或安全负责人报告。
设备内安全作业规程范文
1.目的
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和《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
2.范围
适用于企业区域内的所有设备内作业。
3.职责
3.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3.2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3.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3.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应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公司安全部共同签字确认、分管副总经理终审审批后方为有效。
3.6《设备内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设备交出单位留存一份,施工单位执证作业一份,安全部存档一份。
3.7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3.8《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班长或工段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3.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3.10设备内作业结束,应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设备。
4、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4.1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1.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代替。
4.1.2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2.1氧含量18%-21%。
4.2.2有毒、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3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3.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4.3.2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4.3.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3.4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4定时监测
4.4.1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应在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设备。
4.4.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4.4.3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4.4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4.4.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4.5照明和防护措施
4.5.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5.1.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4.5.1.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5.1.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4.5.2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4.5.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5.4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4.6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4.6.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6.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4.6.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4.6.4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4.7监护
4.7.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7.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7.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4.7.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4.7.5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5.相关文件
5.1《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6.相关记录
6.1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