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详细阐述了已接管空置房的管理流程,旨在确保有效、高效地管理这些房产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空置房接管程序
2. 日常维护与检查
3. 安全管理与风险预防
4. 清洁与卫生管理
5. 设施设备管理
6. 协调与沟通机制
7. 空置房状态报告
8. 准备与出租/出售准备
编制指南
1. 接管程序:接管空置房时,务必进行全面的交接,包括钥匙、房产证、设施设备清单等,确保所有资料齐全并记录在案。
2. 日常维护:设定定期巡检计划,检查房屋状况,如屋顶漏水、墙壁裂缝、门窗破损等问题,并及时维修。
3. 安全管理:安装或更新安全设备,如烟雾报警器、防盗系统,并保持其正常运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火灾、盗窃等风险。
4. 清洁与卫生:保持空置房的清洁,避免因长期无人居住导致的霉变、虫害等问题。可定期安排专业清洁服务。
5. 设施设备管理:确保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故障,避免损失扩大。
6. 协调与沟通:建立与业主、物业、维修服务商的顺畅沟通渠道,确保问题能快速解决。
7. 状态报告:每月生成空置房状态报告,详细记录房屋状况、维修事项、费用支出等,便于跟踪管理。
8. 出租/出售准备:根据市场需求,提前做好房屋翻新、装修工作,提高出租或出售的成功率。
复审规定
1. 每季度进行一次规程复审,评估其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 当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公司政策发生变化时,立即调整规程,确保合规性。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通过持续改进提升空置房管理效率。
4. 复审过程应由管理层主导,涉及部门参与,确保各环节得到有效监督。
以上规程旨在规范空置房管理工作,但实际操作中需灵活应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请注意,此规程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价值。
已接管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范文
已接管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管理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
4.1.1经管理处接管的空置房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管理员进行登记造册。
4.1.2管理员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
4.1.3管理员制作《空置房动态表》,每月5日前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备案。
4.1.4空置房管理费用征收方法:
第一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0%向房地产开发商征管理费;
第一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70%向房地产开发商征管理费;
第一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100%向房地产开发商征管理费;
4.2空置房维护计划的制定
4.2.1公共事务部主管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空置房的状况制定空置房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维护管理的项目;
维护管理的频率;
维护管理的措施‘
维护费用预算。
4.2.2空置房维护计划报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汇入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3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公共事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3空置房的维护
4.3.1空置房由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
4.3.2管理员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分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
4.3.3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开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3.4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4.3.5管理员每月定期通知保洁部进行一次例行清洁。对于精装修的房屋保洁部应视情况定期对木器、大理石、金属器具进行打拉、防护处理。
4.3.6管理员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共事务部主管汇报。
4.4空置房的利用
4.4.1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4.2公共事务部主管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后按《自由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5管理员每次巡楼后应将空置房的维护管理状况记录在工作记录中,每半年汇总一次上交管理处保存,保存期直至空置房售出后一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公共事务部主管、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空置房登记表》
5.2《空置房动态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自有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
6.2《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