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住宅园区保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旨在确保住宅园区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维修成本,保障业主权益。主要内容包括:
1. 保修范围:明确哪些设施和服务属于保修范畴,如公共设施、室内装修、水电系统等。
2. 保修流程:规定保修申请、接收、评估、处理、反馈的步骤及时间要求。
3. 维修标准:设定各类设施的维修标准和验收条件。
4. 责任划分:明确物业管理方、开发商、业主各自的责任。
5. 服务记录:规定保修服务的记录方式和保存期限。
6. 投诉处理:设立业主投诉处理机制,保证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 培训与监督:对物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确保服务质量。
编制指南
1. 制定规程时,需参考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园区实际情况,确保规程的合规性和实用性。
2.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避免责任推诿。
3. 设定合理的保修期限,兼顾效率与质量,避免过度承诺。
4. 规范服务语言和行为,提升业主满意度。
5. 定期更新规程,适应园区设施变化和技术进步。
6. 汇集业主意见,不断优化保修服务流程。
复审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检查规程执行情况,评估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2. 当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规程。
3. 针对保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或争议,进行个案分析,调整相应条款。
4. 复审由物业管理部门主导,邀请业主代表参与,确保规程公平公正。
5. 复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记录修改内容及原因,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6. 经复审修改的规程需经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生效实施。
本规程旨在为住宅园区保修管理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通过持续改进,确保业主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园区和谐宜居的环境。
住宅园区保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范文
住宅园区保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住户保修及公共设施设备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机电维修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3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住户报修
4.1.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
4.1.2管理员在5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一式四联)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取维修单,机电维修部领单人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签收,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二、三联)领回机电维修部。
4.1.3机电维修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b)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5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对于不属于《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在接单后15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恢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得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1.4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4.1.5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收费标准、住户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再行报修,并及时返回机电维修部机电维修部主管说明情况,与机电维修部主管一同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公共事务部备案。
4.1.6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4.1.7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目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三联)交给住户作为交费依据。
4.1.8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二联)交回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后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联)送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
4.1.9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可采取月底统一结算的形式进行扣款;对租户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天),由租户到财务部交款。
4.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4.2.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并在3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入《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一式二联),在5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单。
4.2.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二联)交给机电维修部,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上签收。
4.2.3机电维修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2.4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
4.2.5维修人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一联)交机电维修部主管签名确认后返还公共事务部作为月底统计费用的依据。
4.3费用结算
4.3.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于每月月底前将当月《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费用分别统计在《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的相应栏目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
4.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住户报修记录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附在以上表格后,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共事务部主管在《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经理审批。
4.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的《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报财务部:
a)财务部依据《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向业主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b)财务部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存档备案;
4.4资料保存:《住户报修记录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有公共事务部负责保存,保存期两年;《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由财务部负责保存,保存期3年。
4.5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报修记录表》
5.2《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
5.3《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5.4《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
5.5《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作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