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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楼宇标准层清洁操作规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清洁频率与时间安排:规定每日、每周及每月的清洁任务和具体执行时间。
2. 清洁工具与用品:明确所需使用的清洁设备、工具和化学剂,并规定其使用和保养方法。
3. 清洁区域划分:将标准楼层划分为公共区域、办公区、卫生间等不同部分,分别制定清洁标准。
4. 清洁流程:详细描述每个区域的清洁步骤和顺序。
5. 质量检查与验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定期检查,确保清洁效果达标。
6. 安全与环保: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化学剂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7. 培训与监督:规定员工培训内容和监督机制,确保清洁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
标准
1. 清洁频率:公共区域每日清洁一次,办公区每日早晚各清洁一次,卫生间保持全天候清洁。
2. 清洁工具:使用高效吸尘器、微纤维抹布、专用清洁剂,确保无尘、无污渍。
3. 区域标准:公共区域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迹;办公区桌面整洁,文件有序;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卫生设施功能完好。
4. 流程标准:从上至下,从里到外,先干后湿,确保全面清洁。
5. 质量验收:由专人负责每日检查,记录清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安全环保:使用环保型清洁剂,操作时佩戴防护设备,废弃物按规定处理。
7. 员工培训:新入职员工需完成清洁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老员工定期接受复训。
是什么意思
楼宇标准层清洁操作规程制度意味着对楼宇的日常清洁工作进行系统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执行标准。它不仅规定了清洁的频率、工具、流程,还设定了质量检查和安全环保措施,旨在提升清洁效果,保障员工健康,同时也关注环境保护。通过定期培训和监督,确保每一位清洁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遵循这些规程,以实现高效、专业的清洁服务。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楼宇的良好形象,提高用户满意度,同时也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体现。
楼宇标准层清洁操作规程制度3范文
第1篇 楼宇标准层清洁操作规程制度3
楼宇标准层清洁操作规程(三)
1.0配备人员:十二层的多层楼宇每三栋配备一位清洁工人,地下停车场配备一人,小区地面配备两人。
2.0保洁范围:从地下室到小区顶层天台所有的公共部分。
3.0保洁时间:早晨6:00-11:00, 下午2:00-17:30
4.0每天早晨6:0对标准层的生活垃圾收集至地面垃圾周转站,清洗垃圾桶,套上垃圾袋放回相应的楼层。首先清洁干净首层大堂地面,电梯厅内地面的卫生之后,然后再用扫把对楼层各通道及后楼梯踏步台阶清扫一遍。
5.0用地拖拖抹通道地面及楼梯台阶。再用清洁毛巾对楼层的公共设备,包括通道防火门、消防栓、平开窗、楼道灯罩、开关、排风口、楼梯扶手、楼层墙面、后楼梯管线等擦抹一遍。
6.0楼层所有灯具每星期用干净的白毛巾擦拭一遍。
7.0每月对楼层通道地砖用去污粉清洗一次;每月至少对后楼梯顶面扫尘、除蛛网一次。
8.0每半月对各栋楼宇首层大堂大理石地面清洗上蜡抛光一次。并根据大理石磨损情况不定时进行补蜡保养。
第2篇 楼宇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楼宇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结构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主办负责装修过程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
3.3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3.4财务部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
3.5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6维修部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4.0程序要点
4.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住户需提前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室内装修说明书;
b)如果住户自请施工队,尚须附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c)装修较大商业商铺、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审核与审批。
a)客户服务中心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管理公约》中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按唱诺制要求,就可能发生违章装修的问题逐条要求住户和装修施工队在《装修施工承诺表》中打√承诺。对住户未完全承诺的,客户服务中心应耐心向住户解释,直至住户完全承诺不出现违章装修。对不肯承诺的住户,不得同意装修开工。承诺后的《装修施工承诺表》由住户和客户服务中心共同签字后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b)不宜审批的情况:
--涉及有拆改承重墙的;
--涉及有消防隐患的;
--涉及有破坏预埋管线的;
--涉及有破坏外墙体立面的。
c)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d)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e)客户服务中心将《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将装修图纸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1将住户和施工队承诺的《装修施工承诺表》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2要求住户签署《装修安全责任书》,并将之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3住户和施工队一同到财务部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4.2.4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
4.2.5施工队应交纳一定数额的电梯材料运费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a)客户服务中心在住户和施工队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开通住户水电,并告诉住户可进场装修。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按《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3.2维修部负责监控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3保安部负责按《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及《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完工检查。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完工检查申请。
4.4.2客户服务中心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维修部主管/技术人员、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完工检查。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
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4.5款办理。
4.4.3完工检查合格的,由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客户服务中心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给予施工队每证10元罚款。
4.4.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4.6完工检查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由财务部退还住户/施工队的装修押金。
4.5常见的违章装修。
4.5.1擅自开工。
4.5.2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4.5.3擅自改动燃气线路,安装燃气用具。
4.5.4空调机不按位置安装。
4.5.5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格调。
4.5.6随意改变阳台功能。
4.5.7随意封阳台,装防盗门、网(高层建筑)。
4.5.8随意拆改墙体。
4.5.9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4.5.10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4.5.11改动上下水、电线(开关盒)。
4.5.12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24小时闭水试验)。
4.5.13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4.5.14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
4.5.15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4.5.16擅自移动消防设施。
4.5.17擅自改变门的开启方向(卡拉ok厅等营业场所),使用消防禁用品。
4.5.18擅自动火作业。
4.5.19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4.5.20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4.5.21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4.5.22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
4.5.23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4.5.24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制造噪音。
4.5.25破坏公共绿篱、绿地。
4.5.26夜间随意在住户家中留宿。
4.5.27不办理《出入证》,不遵守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4.5.28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
4.5.29高层住宅、工业厂房、写字楼、商场、娱乐厅等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4.5.30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
4.6违章装修的处理。
4.6.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b)责令停工,出具《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扣留或没收工具;
e)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f)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g)依据规定罚没违约金。
4.6.2装修完工检查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施工队装修押金中扣款;
b)施工队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住户装修押金中予以补扣;
c)扣完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7《装修申请表》、《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安全责任书》、《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归人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8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装修申请表》。
5.2《装修许可证》。
5.3《装修完工检查记录》。
5.4《二次装修过程控制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2《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3《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5《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装修施工管理办法》。
7.2《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7.3《装修安全责任书》。
第3篇 楼宇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6
楼宇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六)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助理负责办理装修申请业主身份的审核。
3.2工程部负责装修方案及图纸的审核。
3.3收费员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
3.4工程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以及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3.5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6小区搬运队或环境部负责装修垃圾的二次转运工作。
3.7工程部负责装修验收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业主/住户需向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平面图纸。
b)如果业主请装修公司进行装修,需装修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c)装修较大商业商铺、娱乐场所时,除上述手续外还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审核与审批:
a)客户服务中心接到装修申请当日,由工程部依据《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审核: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检查装修设计中的供水、供电等设计是否超出原有配给。
b)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c)工程部审核小组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住户修改设计的,应告之住户修改。
4.2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部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中签字认可。客户助理应通知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装修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图纸复印留存备档。(如果业主自装则留装修图纸)
4.2.1住户和施工队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a)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二次转运费及装修服务费。
b)施工队办理出入证并交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4.2.2施工单位负责人及业主签收装修管理规定,并保证遵照执行。
4.2.3办理《装修临时出入证》:
a)施工队负责人应将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交客户服务中心。
b)客户服务中心将身份证号码及基本情况登记在《装修工人出入证登记表》中。
c)《装修临时出入证》中应注明装修地点、使用时限、装修工人姓名,张贴照片。
d)客户服务中心收银员在收取办证费用后及时将人员相关情况填入相关的《装修工人出入证登记表》。
4.2.4客户助理在住户和施工队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发放《装修许可证》。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工程部负责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监控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2保安部负责按《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业主/住户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4.4.2客户服务中心在当日内通知工程部技术人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4.5款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工程部技术人员在《装修验收表》内一次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4.5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工程技术人员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经管理处主任签字审批后,由客户服务中心退还住户及业主或施工队的装修押金。
4.5违章装修的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规劝。
b)出具《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c)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主任批准)。
d)其他方式须经过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再行实施。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由工程部对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违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针得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业主/住户或装修公司装修保证金中扣款。
b)扣完住户装修保证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6《装修申请表》、《违章整改通知书》、《装修验收表》等归入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7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装修申请表》
5.2《违章整改通知书》
5.3《装修验收表》
5.4《装修工人出入证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2《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3《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业主手则》
7.2《装修管理规定》
第4篇 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闻、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未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闻用以检查天燃气是否漏气。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d)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a)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隔热层是否完好。
c)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工程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4.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a)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b)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4.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4.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5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记录于《报事报修登记表》中。
4.9.2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事服务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由管理处主任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客户助理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每月底汇总保存,保存期两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巡查记录表》
5.2《报事报修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事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6.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业主手册》
6.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2
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十二)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服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客服中心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客服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客服中心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治安隐患的巡查。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装修违章的巡查。
消防违章的巡查。
利用巡查机会与客户沟通。
4.3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闻、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闻:通过异常气味来判断是否有故障或事故。
4.3.5调查了解:向客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和了解客户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品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客服中心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防火门是否关闭;
消防安全疏散是否完好 ;
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电梯:
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
4.4.4巡查门厅、楼道:
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安全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设施:
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休闲场所: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检查小区内及小区外周边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检查小区内及小区外周边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空关房:详见《空置房、空关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予以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并报告客服中心主管。客服中心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住处理。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属客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客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客服中心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由管理处主任处理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客服中心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每月25日前汇总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 相关记录
1.《巡查记录表》
2.《巡查统计表》
第6篇 物业辖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辖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楼宇巡查的必要性。
4.1.1防患于未然,通过有效的巡查,将治安、消防等隐患消除。
4.1.2杜绝违章装修,将违章装修施工消除于萌芽状态。
4.1.3加强工作监督,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变员工的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
4.1.4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1.5检查管理处清洁、绿化、保安工作质量。
4.1.6增加与住户的沟通机会。
4.1.7实施空置房的管理。
4.2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3楼宇巡查的内容。
4.3.1治安隐患的巡查。
4.3.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3.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3.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3.5装修违章的巡查。
4.3.6消防违章的巡查。
4.3.7空置房的巡查。
4.3.8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4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4.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4.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4.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5楼宇巡查的频次。
一般情况下,楼宇状况巡查每日一次;清洁状况巡查每日一次;装修施工巡查每日至少一次;空置房巡查至少每日一次,其他方面巡查每两日一次。
4.6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6.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客户服务中心主管。
4.6.2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墙皮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消防通道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d)巡查逃生天台:
4.6.3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a)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b)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c)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4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4.6.7巡查方法及要求:
a)先走到楼房屋顶,从上至下逐户巡查;
b)在签到本上签到;
c)发现损坏情况必须当日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d)发现住户家中有异常情况时,除特别紧迫情况外,严禁进入住户家中,更严禁擅自打开住户门锁进人住户家中。
4.6.8巡查完毕,应将楼宇巡查的相关状况逐项记录在《巡楼日志》中,不允许只填写正常两字,要求签字。
4.7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7.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7.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a)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c)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7.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e)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f)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4.8巡查周边环境。
4.8.1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8.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8.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8.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8.5巡查方法及要求:
a)逐项检查,严禁抽查;
b)编制好巡查路线,提高工作效率;
c)注意刷卡签到或在
签到本上签到;
d)发现损坏情况必须当日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4.9巡查房屋装修:应按要求每日详细记录施工进度,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0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1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11.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解决。
4.11.2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有特别时效要求的,必须按时效要求处理),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11.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管理处经理处理。
4.11.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2《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客户服务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页均印有编码,不允许撕毁。
4.13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巡查登记表》。
5.2《巡查问题处理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住户手册》。
6.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7篇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共事务部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楼宇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单位法门,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检查逃生天台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琐);
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检查电梯运转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备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解决。
4.9.2公共事务部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管理处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牵=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公共事务部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巡查登记表》
5.2《巡查问题处理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6.3《住户手册》
6.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