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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机电维修部的员工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部门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主要内容包括:
1. 培训需求分析:识别员工的技能差距和新的技术需求。
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需求设计培训课程,确定培训时间、地点和资源。
3. 培训实施:组织和执行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
4.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考核和反馈评估培训成果。
5. 持续改进:基于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培训体系。
编制指南
1. 需求识别:通过工作表现评估、技能测试和员工访谈,了解员工现有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确定培训需求。
2. 计划编制:结合公司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在线学习。
3. 内容设计:课程内容应涵盖理论知识、实践操作和安全规定,确保实用性和针对性。
4. 师资安排:选择有经验和专业背景的内部讲师或外部专家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5. 培训实施:提前通知员工培训时间和地点,确保培训环境良好,设备运行正常。
6. 效果评估:通过书面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员工反馈,全面评估培训效果。
7. 反馈与改进:定期收集员工对培训的建议,及时调整培训策略,持续优化培训体系。
复审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管理复审,评估培训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 当新的技术、法规或公司政策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和程序。
3. 复审过程中,应考虑员工的个人发展需求,确保培训与职业规划相结合。
4. 复审结果应由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审核,确保公正性和专业性。
5. 根据复审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在下一轮培训中实施。
本规程旨在提高机电维修部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希望每位员工积极参与,共同打造高效、专业的团队。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欢迎向管理层提出,我们将共同探讨,持续优化我们的培训管理工作。
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制度范文
第1篇 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内容及程序,使员工培训系统化、科学化,确保员工具备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员工的培训。
三、职责
1、物业品质组负责监督及抽查员工培训的实施情况、考核培训效果以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机电维修部主管进行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培训。
四、程序要点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1)机电维修部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制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经理助理处审核,由经理审批。
(2)员工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方面;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有明确的培训内容;
c、有考核的标准;
d、有具体的培训时间;
e、有培训费用的预算。
2、新入职员工的培训
(1)第一天上午由主管负责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讲解色情的各种制度+(考勤、全作业要求以及着装规定、礼貌礼仪、文明用语等。带领新员工熟悉小区的环境。
(2)第一天下午至第3天上午由主管安排带领新员工试上岗,新员工在主管的带领下处理本岗位具有代表性的事例,从而熟悉本岗位运作程序。
(3)第三天下午由主管安排对新员工进行思想方面的小结及技术技能方面的考试。
(4)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者按辞退处理。
3、专业基础知识培训
(1)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由机电维修产主管具体负责。
(2)专业基础知识培训每个月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电工类:
――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教材;
――电工作业安全规程;
――维修电工技能培训教材。
b、电梯类:
――电梯结构原理及安装维修;
――电梯实用技术。
c、公共设施类,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
d、给排水类,如给排水设备设施使用及维修保养技术;
e、弱电类,如电子技术基础;
(4)培训形式:
a、分工种集中授课;
b、分工种集体讨论。
(5)考试方式:
a、试卷考试;
b、课堂问答。
4、专业技能培训
(1)专业技能培训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具体负责。
(2)专业技能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电工类:
――《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b、电梯类:
――《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故障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
c、给排水类;
――《给排水设备设施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公共设施类,如《公共设施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e、弱电类,如《弱电系统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f、公共类:
――《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g、其他相关规程。
(4)培训形式:
a、分工种集休授课;
b、分工种集中讨论;
(5)考试方式为现场实际动手能力评估。
5、服务培训
(1)服务培训由办公室主管安排授课人员讲授。
(2)服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文明用语;
b、仪表仪容;
c、礼貌礼节;
d、服务意识;
e、服务技能;
f、服务要求。
(4)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
(5)考试方式:
a、试卷考试;
b、课堂问答。
6、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1)物业管理知识培训由办公室主管安排授课人员讲授。
(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其中:《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为机电维修部水电维修组、公共设施维修组单独培训内容;
b、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
(4)培训形式:
a、公司集中授课;
b、讨论。
(5)考试方式:
a、试卷考试;
b、课堂问答。
7、安全培训
(1)安全培训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具体负责。
(2)安全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3)培训内容:
a、操作安全;
b、日常生活安全。
(4)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形式。
(5)考试方式为课堂问答。
8、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训
(1)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训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具体负责。
(2)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思想品德;
b、行为准则;
c、语言表达能力(重点加强粤语方面的培训)。
(4)培训形式:
a、集中授课;
b、讨论。
(5)考试方式为课堂问答。
9、特种培训。对于机电维修部的特殊工种(电梯、值班电工等)应有计划地选送员工出去培训或请专业人士来授课。
10、每次培训后,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评估成绩等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内。
11、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各类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表》保存期为3年;《员工培训登记表》、《新员工考核记录表》保存期为长期。
五、记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2篇 采掘机电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迁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进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通知机动科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极。
14.检修中或检修完后需要试机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机,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正式试机或投入正常运行。
15.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6.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
17.接班后对维护地点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8.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焊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19.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安装与电缆的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进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0.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21.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到干净的地方。
22.拆装机器时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23.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过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开关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联锁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24.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的设备倒转。
25.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26.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27.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28.油浸电气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29.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30.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31.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33.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34.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遗留问题事故处理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3篇 花园机电维修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花园机电维修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设备的使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电维修常用设备的操作。
3.内容
3.1手电钻
3.1.1使用电钻,一定要穿胶皮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站在橡胶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3.1.2电钻外壳必有接地或中性线保护。
3.1.3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使用时如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声时,应停止工作找维修电工修理。
3.1.4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不能卸换钻头,停电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1.5如用力压电钻工作时,必须使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3.2台虎钳
3.2.1台虎钳上下不要放置工具,以免工具滑下伤人。
3.2.2使用转动台虎钳工作时,必须把固定螺丝扳紧。
3.2.3钳口要经常保持完好,磨平时要及时修理,以防工具滑脱。钳口固定螺丝要经常检查,以防松动,不准使用滑扣的螺丝。
3.2.4虎钳的丝杆、螺母要经常擦洗加油,保持清洁,如有损坏,不得使用。
3.2.5用虎钳夹持工件时,不许使用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锤锤手柄。
3.2.6工件必须放正夹紧,手柄朝下。
3.2.7工件超出钳品部分太长,要加支承,装卸工件时,须防止工件摔下伤人。
3.3冲击钻
3.3.1冲击钻外壳必须有接地保护。
3.3.2使用冲击钻,一定要穿胶皮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站在橡胶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3.3.3冲击钻在使用前须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正反转工作是否正常。
3.3.4冲击钻未完全停止转动,不能卸换钻头,停电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3.5在使用冲击钻时,使用者应站稳扶好,特别是高空作业时更应注意。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4篇 机电维修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制度3
机电维修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机电维修部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机电维修工的日检工作。
3.2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机电维修工和班组长的周检工作。
3.3管理处分管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维修工和班组长的月检,主管的周检工作。
3.4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机电维修部主管的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机电维修部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值班电工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供配电设施设备操作标准作业规程》、《供配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供配电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2机电维修工在进行中央空调日常管理、常压生活锅炉日常管理、柴油发电机日常管理、弱电系统、餐饮、娱乐设备、公共设施日常管理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央空调操作标准作业规程》、《中央空调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常压生活锅炉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常压生活锅炉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常压生活锅炉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弱电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公共设施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的工作要求。
4.1.3电梯工在进行电梯日常管理时,应当严格按照《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电梯故障维修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4.1.4水工在进行工作时应当严格按照《给排水设施设备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给排水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4.1.5机电维修部维修工在进行水池、水箱清洗工作时,应当完成符合《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6机电维修部维修工在进入住户家庭进行安装、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住户家庭维修安装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4.1.7机电维修部全体维修工当值工作时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应当符合《管理处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8机电维修部全体维修工在接受培训时,应当严格遵守《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9机电维修部维修工在使用机电维修工具时,应当遵守《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10机电维修部主管/副主管、班组长应当严格执行上述各个标准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所有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4.1.11机电维修部全体员工除应严格按照本部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应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绩效考核评分结构
4.2.1绩效考核中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查均按百分制进行。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绩效考核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2.2机电维修工的考评分值构成如下:
执行“操作规程”质量(满分10分);
执行“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执行“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合理使用工具质量(满分10分);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值班质量(满分10分);
进入住户家庭维修质量(满分10分);
执行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2.3机电维修部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查分值构成如下:
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满分10分);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工作效果(满分10分);
工作责任心(满分10分);
处事公正性(满分10分);
遵守公司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3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3.1机电维修工扣分细则:
机电维修工当值工作时,违反各类《设备操作标准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每次检查发现以项轻微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0.5-2分;严重违规扣3-10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处罚;
机电维修工当值工作时违反各类《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监控设备,每次检查每发现以项轻微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0.5-2分;严重违规扣减3-10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处罚;
机电维修工当值工作时违反各类《维修保养作业标准规程》进行设备维护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轻微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0.5-2分;严重违规扣减3-10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处罚;
机电维修工时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不符合《管理处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次一般违规,扣减响应考评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4-10分,扣完为止;
机电维修工当值工作使用工具时违反《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次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0.5-2分;严重违规扣减4-10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给予处罚;
机电维修工不按《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参加培训或达不到培训要求,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4-10分。扣完为止;
机电维修工当值时不按《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值班、交接班,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4-10分,扣完为止;
机电维修工进入住户家庭进行
安装维修违反《住户家庭维修安装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1-3分;严重违规扣减4-10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按《行政处罚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处罚。
机电维修工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4-10分。扣完为止;
进行机电维修工考评时,如发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考评项目的违规行为,应同时在对应项目同时进行扣减。
4.3.2机电维修部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严格按机电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扣减5-10分。扣完为止;
机电维修主管/副主管、班组长当值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管理处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要求,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扣完为止;
机电维修主管/副主管、班组长安排、组织、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本班组工作效果倒不到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扣完为止;
机电维修部主管/副主管、班组长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扣完为止;
上述各项考评,发现违规现象(行为)时,除应在上述对应考评项目内进行扣分外,还应同时分析造成违规的原因,如属因培训不够、不合格造成的,应同时在“培训”栏目内扣分(一般扣1-2分,严重扣3-10分);如属自身工作技能低、素质差造成的,应同时在“工作技能”栏目内扣分(标准同上);如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应同时在“工作责任心”栏目内扣分(标准同上);如属处事不公正造成的,应同时在“公正处事”栏目内扣分(标准同上);如属团结配合不畅造成的,应同时“团结配合”栏目内扣分(标准同上);如属道德水准不高造成的,应同时在“道德水准”栏目内扣分(标准同上);
考评时如发现违规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考评项目,则应同时在对应的考评项目中同时扣分,直至扣完对应栏目分数为止;
4.3.3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3.4“其他”栏目是为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未包括,或超本规程4.3.1和4.3.2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3.5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在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3.6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的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3.7绩效考评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5.1《机电维修工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查考评表》
5.2《机电维修部主管/副主管、班组长周检、月检、抽查考评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机电维修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3公司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6.4《行政奖发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园区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后检验规程6
园区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后的检验规程(六)
1目的
1.1保证机电设备完好率。
2适用范围
2.1园区内所管辖设备。
3职责
3.1工程主任负责一般设备的维修保养后检查验收工作。
3.2工程经理负责主要设备的保养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3.3工程部员工负责维修后的自检工作。
序号
设备
名称
保养
周期
检测标准
方法
备注
一
电
动
机
根
据
设
备
规
定
而
定
1.手动盘转应无异常声响无卡阻。
2.三相绕组绝缘大于70.5mω。
3.联轴器的联接可靠,间隙合乎标准,传动皮带或传动链的联接可靠,松紧适度。
4.带负荷运行无异常声响。
5.三相电流应平衡。(参考标称值)
1.耳听。
2.用1000v摇表摇测。
3.联抽器联接间隙约2~3毫米,传动皮带、传动链在两传动轮中部下压可压下一指高为松紧适度。
4.用长螺丝刀一端与电动机相接触,另一端与耳朵相贴,听其内部声响。
5.用钳形电表测电流。
二
干
式
变
压
器
一年
1.变压器内外清洁无异物。
2.母线、电缆线之间联接处接触良好。
3.高低压测绕组绝缘合乎要求。
4.带负荷试运行声响正常。
1.目测。
2.移至此处,用手扳动无松动感。
3.移至此处,用2500v摇摇测。
4.耳听。
三
低
压
配
电
柜
半年
1.配电柜内外清洁无尘、无异物。
2.母线、电缆线之间联接处接触良好。
3.各电器开关完好无损。
4.各电器在投入运行后能正常运行,无异常声响。
1.目测。
2.抽取部分联接处用手扳动无松动感。
3.抽取部分操作作试验。(绝保试验)
4.综合观察。
四
水
泵
一月
1.泵体外观清洁,标识无破损。
2.手动盘车无卡阻、无异常声响。
3.泵体与电机联接可靠,同轴度合乎要求。
4.泵体和附近与之相连的管道阀门无漏水。
5.压力表压力指示正常单向阀门无倒流。
6.润滑油脂在规定范围内密封良好。
7.试运行无异常声响。
1.目测。
2.耳听。
3.联轴器圆周对称抽四点检查间隙是否一致。
4.目测。
5.目测。
6.打开旋塞观察。
7.耳听。
五
风
机
半年
1.风机及其相连的帆布软接管清洁无杂物。
2.传动皮带联接良好,松紧适度。
3.手动盘车风机皮带轮无卡阻、无异声。
4.试运行无异常声响。
1.目测。
2.手压皮带轮间的皮带中部,可压下一指高。
3.耳听。
4.耳听。
六
防盗监控系统
一月
1.电视图像清晰逼真。
2.主机功能齐全。
3.摄像镜头覆盖范围调节适当,镜头防护良好,清洁无尘。
1.目测。
2.试机检查。
3.目测。
七
空
调
系
统
一月
1.冷却水清洁,管道上清洁无尘。
2.空调机组进风过滤网清洁。
3.冷冻泵、冷却塔、主机运行声响正常,各仪表指示正常。
4.系统无渗、漏水现象。
1.目测。
2.目测。
3.耳听目测。
4.目测。
八
防
火
卷
帘
门
一月
1.卷帘门外观无破损。
2.机械转动机构灵活可靠无锈蚀。
3.手动操作卷帘门升降、停止灵活。
1.目测。
2.目测。
3.试机检测。
九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一月
1.消防集控柜内外清洁无尘。
2.接线端子联接紧固无松脱。
1.目测。
2.抽取部分检查。
年检
1.烟、温感报警器清洁无尘、无锈斑,线头紧固。
2.消防模块箱内外清洁。
1.抽检部分。
2.用手拨动线头,无松脱。
十
疏散出口指示
一月
1.灯箱无破损。
2.灯箱内外清洁无尘。
1.目测。
2.目测。
十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月
1.系统管网、阀门无漏水。
2.喷头外观清洁。
3.压力表指示正常。
4.放水试验报警性能可靠。
1.目测。
2.目测。
3.目测。
4.试验。(每季度抽检)
十二
干
粉
灭
火
器
一月
1.压力表指示正常。
2.无锈蚀。
3.灭火器存放位置合乎要求,有检验合格证。
4.灭火器重量合乎要求。
5.灭火器是否过期。
1.目测。
2.目测。
3.综合考察。
4.抽取5%称重。
5.综合考察。
记录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hd__-gc-033-a-01
第6篇 电机电器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如不能断电工作,应经过申请。
2.电机与电气拆除送修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分螺钉应用适当的工具,禁止乱敲乱打。
4.电机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电机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机短路试验时,禁止用手把住轴。
5.在检修时,必须把工件固定好,防止翻倒打伤人。
6.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要防止触电和灼伤人。
7.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应保持绝缘良好。如有破损和裸露部分,应及时更换。不准带负荷用闸刀开关送电或停电。
8.线圈入炉干燥时,一定要把线圈放在铁架上,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面。
9.电机、电器检修完工后,要检查是否有错误或不当的地方,在试车时必须注意附近是否有人。
10.在检修工作中,如中途离去,回来再继续工作时,必须先检查工件和设备是否有变动。
第7篇 工贸企业电机电器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修电机、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2.如不能停电工作,必须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进行。同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
3.电机、电器拆除送修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高压线头须短路接地。
4.电机通电试验前,应先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机壳是否接地。试运转时,应注意观察转向、声音、温度等,工作人员避开联轴节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5.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准用闸刀开关带负荷送电或停电。
6.吊装变压器时,不准在衣袋内装硬币和其它易落的物品。
7.使用电烘箱时安全注意事项:
①不准在烘箱上面及其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烘箱附近用易燃溶剂清洗零件或喷漆。
②电烘箱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外壳必须接地,室内照明、线路,开关等必须选用防爆型。
③烘箱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有无变形,温控装置、接地线、电源线等是否良好,排气孔是否畅通,温度计是否是校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底部是否插到位。
④定于、转手、线圈浸漆后烘干时,应按工艺规程进行。必须将漆滴尽后放入烘箱内的铁网架上,严禁与电阻丝直接接触,严禁超量超载。烘烤时要有专人值班,随时注意温度变化,并作好记录。
⑤严禁在烘箱内烘烤食品和衣物。
8.变压器油在过滤齐前,应先检查好滤油机并按好地线,滤油现场严禁烟火。
9.使用起重设备时,要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有专人指挥,不准歪拉斜吊,吊钩下严禁站人。
第8篇 采掘机电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3条 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备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呀撤离路线。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人身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严格执行接班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 要检修、运输或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荼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世和损坏设备。
第9条 排除有威胁人生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所供电。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进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3)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9条 检修是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20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拨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准备好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其他用品。
第22条 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和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3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和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 接班后应对维护地区内运行的机电设备、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艽记录。
第25条 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26条 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以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应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处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27条 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28条 采区维修设备需要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有干净的地方。
第29条 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条 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标记清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31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产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设备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2条 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3条 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4条 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5条 注意检查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有无漏液现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内应无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工其他物品代替。
第36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37条 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38条 采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或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9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0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送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41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2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安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43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4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9篇 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确认为正常(动火操作经安保同意)方可开始工作,施工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敲焊渣、磨砂轮戴好平光眼镜。
2、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3、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最好设置专职加油员)
4、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5、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6、设备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电器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或在开关上罩上‘警示筒’。
7、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2 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气禁止高处作业。
8、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9、禁止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禁止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10、容器内焊接、气割(焊)时,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外必须有1个以上监护人员在场。
11、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1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4、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防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5、检修设备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定时检查,电气设备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16、从事机械维修及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从事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工作时要有取得上岗证的师傅带领。
17、各种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
18、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19、临时用电线路需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 米,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尽量缩短长度,工作地点要有开关。
20、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21、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25、维修工作完毕,重复检查维修部位是否达到要求,检查携带工具是否齐全,并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
乌苏国家粮食储备库
第10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第11篇 机电维修部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机电维修部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2008-05-1209:34:16|分类:物管资料|字号订阅
一、目的
规范值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值班工作。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控和值班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2、机电维修部值班人员负责按此规程进行值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1、交接班操作
(1)交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a、检查设备并确保运行正常;
b、搞好值班室和设备房卫生工作。
(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3)接班人员首先认真仔细地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a、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交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
b、确认无异常情况再回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程序。
(4)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介绍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重点讲明操作注意事项;接班人应认真聆听,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提问,直于双方清楚。
(5)接班人查看上班的《机电运行值班记录》,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
(6)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后共同在《机电运行交接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7)交接完毕后所发生的总是由接班人负责。
(8)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间不清洁;
b、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c、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
d、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
e、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2、值班操作要点
(1)值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按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
(2)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3)按有关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空调设备、电梯设备、供水、供电设备进行巡查、保养、维修。
(4)如遇特殊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填写调班表,并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开签字方可调班。
3、停送电操作要领
(1)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
a、机电维修部主管提前两天收面通知运行组停、送电范围(包括变压器报停、启用);
b、运行组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完成以下工作:
――立即通知供配电专业人员即到现场,根据负荷分布情况实地考察其可行性;
――若不可行应立即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
――若可行,则应明确停送、电时间、范围,填好操作票后,由物业经理审批,同时将停、送电情况书面通知服务中心。
c、服务中心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贴出停电通知以告之住哀悼:
d、倒闸操作前,运行人员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电梯降至首层,如有必要可将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停机位置;
e、在确定时间,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操作人员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停电: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
――送电: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f、倒闸操作完成后,运行人员要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自动位置;
g、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2)紧急状态下的倒闸操作:
a、发现配电房有冒烟、短路等异常情况或发生火警等重大事故时,运行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全部或部分负荷停电操作:根据情况立即断开低压配电柜上电源开关,或断开高压柜高压开关;
b、停电后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主管到现场后立即检查事故原因,在查出确定的原因后方可恢复部分或全部供电。对损坏部分应尽快修复,以恢复正常供电;
c、做好各种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管理处经理。
4、值班房、设备房卫生管理制度
(1)各值班人员负责该班次值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2)各专业值班人员负责各自专业设备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a、水电工负责配电房、水泵方卫生清洁工作;
b、空调工负责空调机房卫生清洁工作;
c、电梯工负责电梯房卫生清洁工作。
(3)接班人负责检查上一班的清洁工作,对不合格卫生清洁工作可要求返工,直至合格。
(4)各专业早班值班人员为该专业设备房安全卫生责任人。
(5)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本部卫生清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
五、记录
《值班记录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机电维修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第12篇 采掘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3条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程
第6条严格执行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控制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第9条排除有威协人向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小于两人。
第10条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监查正常后,在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是部分查行验是,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胡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发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的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给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笔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5条在有瓦斯突出或现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第16条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7条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8条检修检查高压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3)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4)最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9条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20条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2条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3条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护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5条巡检中发现漏电检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
第13篇 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确认为正常(动火操作经安保同意)方可开始工作,施工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敲焊渣、磨砂轮戴好平光眼镜。
2、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3、 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最好设置专职加油员)
4、 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5、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6、 设备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电器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或在开关上罩上‘警示筒’。
7、 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2 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气禁止高处作业。
8、 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9、 禁止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禁止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10、 容器内焊接、气割(焊)时,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外必须有1个以上监护人员在场。
11、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12、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1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4、 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防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5、 检修设备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定时检查,电气设备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16、 从事机械维修及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从事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工作时要有取得上岗证的师傅带领。
17、 各种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
18、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19、 临时用电线路需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 米,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尽量缩短长度,工作地点要有开关。
20、 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21、 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25、 维修工作完毕,重复检查维修部位是否达到要求,检查携带工具是否齐全,并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
乌苏国家粮食储备库
第14篇 机电维修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机电维修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15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