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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3

机电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机电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做好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各矿(公司)做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井下供电、井下通讯及大型设备管理工作。

3、参与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规范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4、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参与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督促各矿(公司)落实有关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或参加集团公司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7、组织或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与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制定机电管理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9、了解掌握生产动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组织好安全生产急需设备。

10、组织制定机电技术管理规定,做好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11、参与或组织员工机电培训工作,组织机电工种的技术比武工作。

12、按照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各子公司设备管理进行规划、指导、检查、服务和考核。

第2篇 浅谈机电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漏洞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弱化,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投入资金不足,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为赶工期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为此,及待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建筑行业是一个人力密集型的生产行业,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紧、质量高、建设投资安全投入资金少;

2、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后大多采取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方式,没有自己的成建制、配套的施工技术队伍;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投入资金受施工合同价的影响而偏低;

3、施工作业人员普遍技术素质低、文化水平低、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技术培训,造成劳动效率低,施工质量控制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严格按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不严格。

现场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上述问题的解决谈谈个人意见,供大家商讨。

二、建设工程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重视的态度,表现在安全资金的投入上,安全投入资金的保障,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所在。

1.1、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对不同的工程,应按照工程的特点、季节条件、工程量的大小,按照施工定额计算出合理的工期。

1.2、由合格的招投标中介机构,设置合理的招标工程标底。在工程造价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投入要求,设置足额的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施工过程的安全投入,专款专用,确保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有专门的资金进行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的设置。

1.3、当工程出现了严重影响安全的情况,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程造价、工程工期。

在投标报价中,我们针对具体的机电安装项目特点,在技术标书中,对大型设备和构件的吊装,选择的大型起重设备需求参数、使用期限进行了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在商务标中,对使用的起重设备费用进行了合理报价,保障了施工过程吊装作业的安全!

有了安全投入资金的保证,施工单位选择了合适的起重设备,保障了吊装的安全,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不会因为赶工期,天气变化加班加点,使施工作业人员长期处于疲劳状态,处于不安全状态!

有了安全投入资金的保证,施工单位不会为了节约成本,为了减少机械台班费用投入,盲目选择小的起重机械,造成起重安全得不到保障!

2、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对安全的管理措施到位,是施工安全的关键所在!

2.1、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2.3、特殊工程作业,要有针对性对特殊工程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个作业人员明白,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出现安全隐患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4、建立安装工人夜校,不仅是流于形式。由于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技术、技能参差不齐,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施工时按操作、施工验收规范进行作业,懂得施工过程的安全要领,使他们的施工行为处于安全状态。

2.5、在不同的施工部位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给不同工种的施工作业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6、每季度、每月、每周、每日,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到位!

第3篇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牙克石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部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项目部经理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部经理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

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

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

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设备管理员

1、在机电队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2、负责本队设备的封存鉴定和保管工作。

3、负责设备的平衡调拨和退库工作。

4、负责设备的年、季、月度报表的填写和上报。

5、负责新增设备的验收、入帐和编号。

6、参加上级和本队组织的设备检查。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动态,满足施工所需机电设备。

第5篇 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应熟悉全矿的机电设备数量、现状和使用情况。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使用、租用、调拔及设备台帐、卡片和牌板的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3条 参与编制设备购置计划,负责组织对新增设备的验收、编号和入帐工作。

第4条 对检修的设备进行修前鉴定和修后质量验收,办理设备交接事宜。

第5条 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第6条 新购进的设备严格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对无“生产许可证”,无“安全许可证”,无“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设备)的设备不予以验收。

第7条 参加机电事故分析,及时编制设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8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 对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使用、调拨和新设备的验收工作,因管理漏洞导致煤矿使用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主要责任。

第15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措施

(一)机电管理

⒈所有机电设备包机到人,挂牌管理,出现问题追究包机人的责任。

⒉禁止带电移动拆接、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⒊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要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作业,不得送电'标志牌,上好闭锁螺栓,以防误送电;严禁预约停送电。停电后要用同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要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挂接地线,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后,方可联系送电。

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在工作范围20m内瓦斯浓度超过1%的情况下检修电气设备。

⒌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制度,保证设备的电气性能良好。

⒍电气作业工艺及管理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⒎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用电'十不准',即:⑴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装置;⑵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⑶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⑷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⑸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⑹不淮用铜、铅、铁丝等代替保险丝;⑺停风、停电时,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⑻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⑼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⑽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⒏电缆线路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敷设和悬挂,防止电缆被碰、轧、挤压、炮崩等造成绝缘损坏。

⒐不准电气设备长时间过负荷运转,以防过热造成绝缘老化。

⒑检修传动部位时要先停电闭锁,并设专人看守。

⒒安装和检修机械设备时,手不得放在或站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

⒓拆卸检修大件时,身体不准站在机械重力下方或倾斜的方向;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⑴有专人负责;⑵检查周围支护及安全无问题,维护好顶帮;⑶起吊和移动大件时,所有人员都必须站在安全的地方,做好自保互保;⑷起重工具、钩头、绳头都必须完好、牢固可靠;⑸更换耙斗机、绞车部件时,必须停馈电开头,设专人看管。

⒔机电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必须持证上岗,无安全资格证者不准操作。

(二)斜井提升

⒈斜井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其他人员乱打点、乱开车。

⒉斜井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⒊斜井提升的'一坡三挡'必须齐全,安全可靠,且车车使用。

⒋斜井提升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安全可靠,车车使用。

⒌斜井把钩工接班时应详细检查轨道、大绳、勾头、保险绳、绳卡、插销、挡车器等一切保险装置,确认无误时方可工作。

⒍挡车器必须经常关闭,只有过车时才准打开。

⒎不挂保险绳不准拉车,超载或异常情况不准开车。

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严禁扒车、蹬、跳,严禁放飞车。

⒐摘挂车时,一律打停点,车停稳后才工作,摘挂应站在巷道较宽一侧,两脚要站在道外,保险绳必须挂放合理,一头必须与大绳相连接,一头必须与箕斗挂牢,保险绳不得拖地。

⒑处理掉道车,严禁猛拉,箕斗支稳后方可垫道。

⒒绞车运行时,下边人员要躲入躲避洞内。

⒓信号工接班应检查信号按钮、铃,红灯应齐全,确保灵活可靠。

⒔打点器、红灯、电铃及线路必须悬挂整齐。

⒕信号工得到把钩工通知后,按规定信号及时与绞车司机打点联系。

⒖绞车工只有得到信号工传点才准开车或停车,不经传点或传点不清,严禁开车。

⒗绞车工开车前要对绞车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车闸失灵,严禁开车。

⒘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详细检查一遍,断丝超限立即停止拉车,检查要有记录。

⒙斜井正在提升,信号工不得离开打点器,离开岗位时,切断电源。

⒚打点信号为:一点停、二点拉、三点快下、四点慢拉、五点慢下,车掉道打乱点,处理掉道车应打慢拉或慢下点。

(三)提升绞车的安全使用

⒈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⒉绞车工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

⒊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严禁乱开,不是绞车工不准开车。

⒋接班后必须试验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并例行检查。

⒌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⒍停车后要求:⑴停车后,较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两刹把同时刹住。⑵检查紧固各部另件,清扫绞车及环境卫生,司机应在现场交接班。

⒎绞车必须专人检查,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⒏绞车严禁下车不送电,严禁放飞车。

(四)提升钢丝绳安全使用

⒈提升钢丝绳要专人进行检查,每天必须从头到尾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⒉要认真检查钩头夹子是否松动;保险绳是否安全完好,不符合规定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使用。检查中发现断丝超过规定,磨损超过直径的10%或有死弯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⒊为减少钢丝绳磨擦,变坡点处必须设置底轮,然后每隔20m设一道底轮,底轮安设要牢固,转动要灵活,且天天专人检查。

⒋绞车工在接班前,首先要检查提升钢丝绳安全情况,如有断丝超限、死弯、咬绳、箕斗压扁绳等现象,立即向队里汇报,派人处理,没处理前不得使用。

⒌提升到车场道岔时,要搬严道岔后再甩车,甩车不能速度过快,甩绳不能过长,严防绳打死弯。

第7篇 矿井机电安全管理

(一)合理使用设备、完备技术资料

任何一台设备都有其额定的工作能力和使用条件选用设备首先要看工作能力是否与需要相符。一般是设备的额定工作能力要大于使用能力。如一台提升机有其额定提升能力,

使用时实际提升重量不能超过规定的提升能力,根据提升机额定工作能力规定提煤重车一次三辆,矿领导为了多出煤,发动全矿会战这时提升能力显得不够,井下重车积聚,有人脑袋一热,决定每次提升再增加一辆,一次拉四辆重车,结果提升至路程三分之一处时提升机能力不足,加之其他原因,发生跑车事故。

其他设备也是如此,如电动机有额定功率,如果超其负荷电动机就要发热乃至烧毁对设备的使用条件或场所也要认真考虑。设备的结构不同,适用条件也不同。有一煤矿施工水平延深轨道下山,选用td40型调度绞车用于提升使用,一次放重车至100m处时发生跑车事故。这起事故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提升绞车选型不合适。调度绞车用在平巷调车之用,结构与提升用绞车不一样。《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绞车必须设有工作闸和紧急制动闸,而调度绞车只有工作闸,显然不适应紧急状态下制动用。

技术管理,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完备技术资料。使用的(包括库存和备用的)机电设备和设施,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试验报告、图纸等。

应通过上述技术资料,了解设备性能,作出使用决策。如有一台水泵,因电动机定子线圈烧坏,需更换电动机,所换电动机不但型号要与原电动机相同而且机座号也必须相同,否则电动机安装不上,而机座号的记载大都在产品说明书或设计图纸中。

完备设备技术资料,对于掌握设备运行状态是非常必要的有的设备停运一段时间以后重新运转,由于设备使用时间较长,有的部位发生小变化,但实质性能没有改变,仍可使用。

有小的变化,也容易使人们产生疑虑。如果资料齐全,对判断设备有无故障能否继续使用是十分重要的参考资料。

记录设备运行状况,是技术资料的积累和收集也是技术管理工作一个很重要的内容。过去,有的对积累技术资料没有引起重视,对新设备也好,旧设备也好心中无数,现用现想或现找,影响工作。因此,各级企业负责人对技术管理应引起高度重视,要督促、检查对设备及安装等方面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

第8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办法12

矿属各单位: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城郊煤矿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实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满仓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5.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ⅰ级ⅱ级)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四)主扇风机

1.轴承超温报巨警置 每月试验一次

2.润滑油欠压报警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五)胶带输送机

1.欠压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2.过电流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低速打滑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4.堆煤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5.防跑偏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6.温度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7.烟雾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8.自动洒水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六)锅炉

1.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一次

3.安全阀试验 气动每月一次 手动每月一次

4.超温保护 每月一次

5.锅炉整体检验 每年一次

(七)井下电气设备

1.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 每季度试验一次

2.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短路保护 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 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4.煤电钻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由无破损

(八)斜巷运输

1.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由使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2.插销、链环 每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3.钢丝绳、钩头 每天由使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红灯、信号 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九)平巷运输

1.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 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时检查一次

2.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 每天由专电工检查一次

3.电机车制动距离 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5.除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后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6.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影响设备运转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投入。

7.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8.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9.特殊情况下保护能使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十)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给予开除矿籍之处分,并罚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之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第9篇 机电科电气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并对分管的电气技术负责直接责任。

2、参加本科及矿上召开的有关会议及汇报工作,总结前一段技术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技术工作的安排意见。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掌握各阶段技术关键。提出科学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措施及检修计划,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实施。

4、负责电气方面的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绘制有关图纸,收集并积累技术资料,编制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负责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查工程设计、技术方案及各项图纸,抓好技术档案及各项图纸,抓好技术档案工作。

6、重点抓好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鉴定和定期试验工作,亲自掌握关键的技术资料和数据,确保其准可靠。

第10篇 机电运输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部长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部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协助部长抓好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搞好安全工作,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合其他领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全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为不断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定时协助召集好每月一次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例会。

4、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抓好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

6、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落实,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通风员,个个都负安全责”的长效机制。

第12篇 如何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1.概述

机电设备在煤矿生产安全中占据着越来越重的位置,贯穿于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遍布于矿井上、下各个生产角落,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同时由于煤矿生产条件和生产环节的复杂性,给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因此,大力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提高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现状

2.1 机电设备存在隐患较多,很多煤矿的机电设备老、旧、杂,带病运转,安全设施和保护装置不全,距《煤矿安全规程》需求差距较大。很多煤矿中老绞车、老的防爆高压开关、未更换的旧阻燃带、老主扇等数量很多。这些设备中,主提升单线制动,高压开关保护不全,主扇满足不了矿井风量负压的要求,存在隐患很多,加之这些年对设备的技术测定不及时,测试手段落后,对存在的问题难以发现,事故隐患不少。

2.2 机电技术力量薄弱,煤矿因自然条件差,不安全因素较多,因而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不愿进入煤矿企业。加上大部分煤矿认为机电属于辅助性职业,不加重视,不提待遇,造成机电人员思想情绪波动较大,一些技术人才纷纷跳槽,人才极为缺乏,特别是近几年经过资源整合后并入国有集团公司的原地方煤矿。

2.3管理理念落后。现在很多煤矿领导对机电设备重视不够,只注重产量,没有突出机电设备作为现代化煤矿生产的重要性,把机电管理部门看作是一个辅助性生产工区,淡化部门职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时落实不到位,机电管理人员无实际职权,仅应付当前的生产。

2.4没有充分发挥机电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尽管现在煤矿一般都设置了机电管理部门,但大多数矿井机电设备科却承担两种职能:一是机电管理,另一是机电生产。机电科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放

在应付生产上,管理职能没有能充分发挥。甚至有些煤矿机电管理机构大量压缩机电人员,造成管理人员不足,机电管理职能作用淡化。

2.5 机电监察力度和深度不够,在专业性很强的机电安全监察中,又由于专业监察人员少,而机电运输系统战线长,范围广,安全监察普遍采用抽查式,监察的随机性大,缺乏全面性和主动性,而现行的执行标准有时又无详细的操作说明,甚至有的还有一定的回旋余地,没有十分准确又清晰的界限,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察过程中有时难以把握。

3.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3.1增加投入,优化机电设备水平,先进的科技装备是煤矿企业实现可靠性作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和支撑。首先要增大装备资金的投入力度,该提的相关资金足额提取,保持设备的新度系数持续上升。改造不合理的机电系统,打通瓶颈阻滞环节,提高主系统设备的可靠度,发挥生产能力,高度重视采区流动设备的升级换代,淘汰高耗低效、不合理、不安全的工艺装备,杜绝设备拼装、改造、合用现象,老化该报废、停用的坚决不再使用,其次要按照“科技保障,灵敏可靠”要求追逐并大力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来改造传统的设备,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加以更换。

3.2努力提高矿井机电管理和职工的技术素质,要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必须有掌握先进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才能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业务技术培训是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受培训人员,既要学习基础知识,又要学习当前管理,使用和修理设备应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设备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益。

3.3完善机电专业管理组织,矿井要按照新的煤矿机电管理质量标准,完善规章制度。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要全面协调好机电与生产关系,严格机电管理制度,使矿井机电管理有章可循,要把机电部门真正作为一个全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看待,赋予一定权利,让机电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搞好机电管理工作;四要完善机电管理队伍,合理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减少一人兼数职的现象,保持队伍的稳定,以便开展工作,发挥好职能。

3.4加强设备的现场管理与合理维修,要抓好机电设备的现场管理,首先要发挥机电科生产与管理的双重职能,配好企管、安监部门,切实做好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定机电经营管理标准化检查评分办法,严格干部跟班上岗制,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设备维修制,使现场管理有章可循,要严格监察检查考核,各生产职能科室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职能,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严把检验考核关,使机电设备满负荷,高效率地服务矿井生产。同时我们要针对生产实际,生产单位要制订机电设备日常检查,检修管理办法,并确定每日检查、检修时间。

4.结束语

机电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经济杠杆为手段,扎扎实实地搞好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消灭机电事故隐患,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生产,从而推动煤矿生产安全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13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1、机电设备齐全、完好,严禁一台开关控制多台电气设备。

2、使用风机时必须安装好风电闭锁装置及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不用综保。

3、严禁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溜子的安全设施、信号、护罩以及远控开关必须齐全可靠。

5、所有电缆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否则应立即更换。

6、严禁维护工带电作业,与机电维护无关人员,不准随便操作机电设备。

7、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吊挂时必须用电缆钩,严禁用铁丝。整个巷道铺设的电缆,不得经受水淋,严禁在任何电缆上吊挂物体。

8、严禁机电设备附近放油质物品和炸药、雷管;9、凡是移动机电设备及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先停电,并有专人看管或挂上“有人检修,不准送电”的牌子;

10、采区变电所由机电科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机电设备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并全部上架。

12、经常检查开关是否失爆,电缆是否破皮漏电。

13、电缆线破皮应立即更换或进行处理,发热时及时查明原因。

14、一旦发生火灾,先切断电源,尽量就地灭火,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15、开关跳闸时,由维护工查明原因,并恢复送电,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16、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灭失爆现象。

17、不经机电科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下井使用,井下设备不经检查不得运转。

第14篇 机电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 机电科是全矿机电管理的主管业务部门,对全矿机电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在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安全会议精神,按照三大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安全工作。

2. 负责协助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编制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规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机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在现场组织落实。

3.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重大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4. 负责全矿高低压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负责对新采区、新工作面的合理供电设计,完善机电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到灵敏可靠。

5. 负责采区、采掘供电分开,完善瓦斯重点管理区双风机双电源和风电闭锁制度,检查采区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

6. 负责全矿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防爆电气设备、阻燃皮带、电缆的下井验收,确保不合格的不准下井使用。

7. 负责按集团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组织全矿机电标准化达标工作,切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8. 定期召开机电专业会,安排部署机电安全工作。

9. 出现机电事故要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15篇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10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应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

三、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

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煤矿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防爆电气等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按要求更换。煤矿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试验,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矿灯应保持完好,保护装置符合规定;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失爆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使用;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四、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煤矿企业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传动设备必须有护罩、护栏。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险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者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物料。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机车、无轨胶轮车警铃或警笛必须齐全完好,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并有防止碰头、追尾事故的技术措施。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电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禁非防爆机动车和畜力入井。

五、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要按规定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周期鉴定和标校,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对斜巷人车和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的罐笼防坠器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在用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检测检验机构的中介行为,保证检测检验质量。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机电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六、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电钳工、防爆检查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组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要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操作行为。要教育职工,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或罐笼,严禁刮板运输机和非设计允许的胶带输送机乘运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七、深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煤矿企业要把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设备完好、质量达标。要加大投入,加快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应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通风、采掘、瓦斯抽放等系统机电设备的远程监测监控,提高设备控制自动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八、进一步加大煤矿机电运输专业指导和监管监察力度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要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引导和激励煤矿企业大力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尤其对机电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小煤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第16篇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对造成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机电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控制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相关对策。

1 事故原因

由于一些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使得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娴熟、安全生产知识缺乏,也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繁调换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给安全埋下隐患。特种岗位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对他们的岗位不宜随意变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领导却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人策略,随意调换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再加之一些技术人员不钻研业务,使得违章操作的现象频频发生,给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

生产设施老化、简陋缺乏,技术性能下降,再加上一些旧的生产设施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从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2 运输设备管理

2.1 井下防排水装置 矿井必须配备3台水泵,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必须配备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必须保证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水管必须配备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备用的水管能力应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对存在隐患的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能力泵房,应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2.2 提升运输机电设施

2.2.1 立井、斜井提升机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防止过卷装置。二是防止过速装置。三是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四是限速装置。五是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六是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自动断电。七是松绳保护装置。八是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满时,能及时报警,自动断电。

2.2.2 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 要求:一是滚筒边缘要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二是滚筒上必须设有带绳槽的衬垫。三是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外(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定期检查。对现有不带绳槽衬垫的在用绞车,只要在滚筒板上用1层钢丝绳作底绳,可继续使用。

2.2.3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2.2.4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一是必须装设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二是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性能应符合要求。

2.2.5 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 遵守下列规定:一是在上、下人员的20.0m区段内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驶区段内的垂距不得小于1.0m。二是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8m/s。三是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0m。四是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五是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六是应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七是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带护装置。

2.2.6 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 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巷道内应设照明装置;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并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带式输送。

2.3 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矿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是电缆必须悬挂。二是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三是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0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0m。四是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取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措施。

2.4 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1台备用,备用的风机必须能保证10min内开动。对通风机必须3a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的主要通风处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及时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改变后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通风机的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中,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3 结束语

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及安全工作。由于煤矿机电运输各岗位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应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操作人员来担任。建立竞争机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技能比武,采取“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抓好安全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做好煤矿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机电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16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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