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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0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详细阐述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进行气压试验时的安全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及复审规定,旨在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 试验前准备

- 检查设备:确认压力容器和管道无明显损伤,密封良好。

- 安全装置:安装好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备,并校准至最新有效期内。

- 系统隔离:关闭所有与试验系统无关的阀门,防止气体泄漏。

2. 试验过程

- 充压:缓慢均匀地将气体注入系统,直至达到试验压力。

- 保压检查:在试验压力下保持足够时间(通常为30分钟),期间观察是否有泄漏或异常变形。

- 降压:平稳地降低系统压力,至零后排放余气。

3. 试验后处理

- 记录结果:详细记录试验过程中的压力、时间及任何异常情况。

- 系统检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损伤、泄漏或其他异常。

4. 应急措施

-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 培训员工: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能执行应急预案。

编制指南 本规程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及企业内部规定制定,旨在提供清晰的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所有参与试验的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必要时进行培训以提高理解和执行能力。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规程未涵盖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联系上级或技术部门进行指导。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与最新的法规、标准和技术发展同步。

2. 当发生与气压试验相关的事故或严重故障时,应立即启动规程复审,必要时修订相关条款。

3. 复审由技术部门负责,涉及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应参与讨论和修改。

在执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时,务必牢记安全第一,遵循规程,预防为主,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绝对安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 除设计图纸规定用气体代替液体进行耐压试验外,一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采用气压试验。气压试验压力一般应为容器、管道设计压力的1.15倍。气压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⒉ 气压试验前,应复查有关技术文件,制定试验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⒊ 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准备、检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⑴ 气压试验时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气温不得低于15℃;氧气专用容器、管道的试验用气应无油脂;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管道,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⑵ 采用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且精度不低于1.5 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两倍适宜;在试验容器、管段系统中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未经检验合格和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

⑶ 容器专用的试验场地应设 2米高的护板,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管道试验有必要时要先制作支撑加固;

⑷ 试验前,应检查安全阀、校对压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⑸ 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⑹ 高压容器试验,必须有防护措施,以防发生意外。试验场地应用醒目字写上“高压试验”、“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⒋ 试验时,工作场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验人员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⒌ 升压、检查操作程序:

⑴ 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持 5~10分钟,然后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合格后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再次检查;如无泄漏及异常现象,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10%的级差逐渐升压到试验压力,每一级稳压 3分钟,升压过程中应设专人观察压力表的情况,并保持与操作人员及时联系,以便准确升压和及时停机;

⑵ 当压力表上升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关闭进气阀门,使输入容器、管道的气体稳压 10~30 分钟后进行检验,以目测无泄漏、无变形则认为气压试验合格;

⑶ 气压试验合格后,降至设计压力进行稳压检查,时间不少于30分钟,禁止急剧升压和超压试验;经肥皂液或其它检漏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压力不降,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⑷ 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应随即开启排放阀门,将容器、管道内气体缓慢排空,以保安全。

⒍ 试压过程中若发现焊缝、接口等处泄漏,容器裂纹、鼓包、变形、泄漏,应及时作出明显标记,卸压后进行修理,严禁带压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直至全部合格。

⒎ 当升压超过设计压力时,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试验人员应移至安全处观察。

⒏ 当容器、管道载压时严禁紧固、拆卸螺栓和锤击敲打。

⒐ 试验完毕对容器的卸压应缓慢进行,严禁不卸压中断试验或离人,然后将系统恢复。

⒑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试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出具气压试验报告。

第2篇 压力容器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 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上岗“操作证”方可独立工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操作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需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要坚守岗位。

⒉ 设备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等。当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行。

⒊ 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速度和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而发生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漏、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达到1.2mpa,工作温度达到40℃时,应采取措施进行降压或喷淋降温。

⒋ 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回检查。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并做到定期校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认真载入值班设备运行记录。

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⑴ 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允许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

⑵ 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验周期处理时;

⑶ 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⑷ 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行时。

⒍ 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利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⒎ 压力容器运行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行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容器运行或耐压需要调试、检查时,人的头部应僻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位进行。

⒏ 进入容器内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 应用盲板切断设备与管道压力源,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禁止仅用阀门代替盲板。断开电源的配电箱、柜应上锁,挂警示牌; ⑵ 盛装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监测、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⑶ 将容器人孔、手孔全部打开,通风放散达到规定要求。

⒐ 对停用和备用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及停车检查、检验工作。必要时,操作者应进行排放,清洗和置换,保持容器干燥,防止腐蚀。

第3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 除设计图纸规定用气体代替液体进行耐压试验外,一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采用气压试验。气压试验压力一般应为容器、管道设计压力的1.15倍。气压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⒉ 气压试验前,应复查有关技术文件,制定试验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⒊ 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准备、检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⑴气压试验时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气温不得低于15℃;氧气专用容器、管道的试验用气应无油脂;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管道,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⑵ 采用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且精度不低于1.5 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两倍适宜;在试验容器、管段系统中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未经检验合格和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

⑶ 容器专用的试验场地应设 2米高的护板,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管道试验有必要时要先制作支撑加固;

⑷试验前,应检查安全阀、校对压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⑸ 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⑹高压容器试验,必须有防护措施,以防发生意外。试验场地应用醒目字写上“高压试验”、“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⒋ 试验时,工作场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验人员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⒌ 升压、检查操作程序:

⑴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持 5~10分钟,然后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合格后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再次检查;如无泄漏及异常现象,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10%的级差逐渐升压到试验压力,每一级稳压 3分钟,升压过程中应设专人观察压力表的情况,并保持与操作人员及时联系,以便准确升压和及时停机;

⑵当压力表上升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关闭进气阀门,使输入容器、管道的气体稳压 10~30 分钟后进行检验,以目测无泄漏、无变形则认为气压试验合格;

⑶气压试验合格后,降至设计压力进行稳压检查,时间不少于30分钟,禁止急剧升压和超压试验;经肥皂液或其它检漏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压力不降,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⑷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应随即开启排放阀门,将容器、管道内气体缓慢排空,以保安全。

⒍试压过程中若发现焊缝、接口等处泄漏,容器裂纹、鼓包、变形、泄漏,应及时作出明显标记,卸压后进行修理,严禁带压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直至全部合格。

⒎ 当升压超过设计压力时,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试验人员应移至安全处观察。

⒏ 当容器、管道载压时严禁紧固、拆卸螺栓和锤击敲打。

⒐ 试验完毕对容器的卸压应缓慢进行,严禁不卸压中断试验或离人,然后将系统恢复。

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试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出具气压试验报告。

第4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 试验人员须做到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被试验的容器、管道应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且制定完备的试验方案。

⒉ 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准备、检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⑴试验用水必须洁净,水温要高于5 ℃,否则要采取防冻措施;氧气专用容器、管道的试验用水应无油脂;

⑵ 采用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且精度不低于1.5 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两倍适宜;在试验容器、管段系统中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未经检验合格和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

⑶ 应检查水泵是否完好,水泵与试验场地连接管是否畅通;容器专用的试验场地应设 2米高的护板,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管道试验有必要时要先制作支撑加固;

⑷ 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⑸ 检查各电器开关、线路是否完好;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并应用防水线,所有电器接触应良好;

⑹ 试验前,应检查安全阀、校对压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⑺高压容器试验,必须有防护措施,以防发生意外。水压场地应用醒目字写上“高压试验”、“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⒊ 水压试验时,工作场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验人员不得进行其它工作。水压试验的压力应为容器、管道设计压力的1.25倍。 ⒋ 在同一试验场地,不准两容器同时试验。向容器、管道充水时,必须将空气排净后,再进行升压。

⒌灌水、升压、检查程序:

⑴往容器、管道系统内灌水时,应打开各高处的阀门,水由下部向上部充灌,以利排气。待水灌满后,关闭进水阀门,间隔一段时间后再向系统内补灌一次水,确认空气排净后,将进水和排水阀门全部关闭,然后用试压泵加压;

⑵ 试验升压应缓慢,加压到容器、管道设计压力时,确认无泄漏后再继续升至试验压力;根据容积、管径大小保压10~30分钟,然后降到设计压力进行检查;

⑶ 水压试验后,容器、管道无泄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压力表指针不下降即认为试验合格。

⒍试验时,绝不允许跳跃式的增压,降压时应平稳逐渐地降低,以防止水压冲击而破坏管接头的密封。

⒎试压过程中若发现焊缝、接口等处泄漏,应及时作出明显标记,泄压后进行修理,严禁带压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直至全部合格。

⒏ 水压试验时应认真观察,注意容器、管道形状的变化。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止试验。

⒐试压合格后,应将容器、管道内的水全部放净,并排至合适的地方,不允许就地随意排放,并注意安全。

⒑ 当容器、管道承压时,试验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在带压状态下进行捻缝、焊接、敲打、紧固等工作。

⒒ 水压试验用的压力表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以保持其灵敏、准确、可靠。

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试验合格后,应按有关规定出具水压试验报告。

第5篇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 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对设计图纸要求作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作气密性试验,应在设计图纸中规定。气密性试验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压力相等于容器设计压力。

⒉ 进行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并进行确认:

⑴试验场地应划定安全防护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可靠的防护设施,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

⑵试验用的安全装置应安放在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控制的地方;压力表的量程精度与刻度,必须与试验要求匹配,并便于观察和记录;

⑶ 可拆部件应拆卸,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牢固;

⑷采用妥当的方法将容器内部剩余的介质全部清理干净;

⑸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⒊ 试验介质应为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体温度不低于15℃。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⒋ 试验升压程序及检查:

⑴首先应使试验系统压力保持平衡;

⑵ 缓慢通气,达到试验压力的10%(不小于1个表压)应暂停进气,对连接密封部位及焊缝等进行检查,若无泄漏或异常现象可继续升压;

⑶ 升压应分梯次逐级提高,每级一般可为试验压力的10---

20%,每级之间要适当保压,以观察有无异常现象;

⑷ 升压过程中,严禁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或进行检查工作; ⑸ 达到试验压力后,首先观察有无异常现象,然后由专人进行检察和记录;

⑹ 保压时间一般不少于10---30 分钟,保压过程中试验压 力不得下降。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压力不变的做法;

⑺ 试验完毕后,应缓慢将气体排净。

⒌ 容器有压力时不得紧固、拆卸螺栓、锤击敲打或进行修理工作。

⒍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容器,如果以氮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后,应保留0.05---0.1mpa的余压,以保持密封。

⒎升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裂纹(或压力下降)、鼓包时,应停止试验,卸压后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进行试验。

⒏ 泄漏检查除采用检漏计外,可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⒐试验合格后,按规定出具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报告。

第6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 试验人员须做到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被试验的容器、管道应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且制定完备的试验方案。

⒉ 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准备、检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⑴ 试验用水必须洁净,水温要高于5 ℃,否则要采取防冻措施;氧气专用容器、管道的试验用水应无油脂;

⑵ 采用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且精度不低于1.5 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两倍适宜;在试验容器、管段系统中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未经检验合格和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

⑶ 应检查水泵是否完好,水泵与试验场地连接管是否畅通;容器专用的试验场地应设 2米高的护板,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管道试验有必要时要先制作支撑加固;

⑷ 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⑸ 检查各电器开关、线路是否完好;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并应用防水线,所有电器接触应良好;

⑹ 试验前,应检查安全阀、校对压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⑺ 高压容器试验,必须有防护措施,以防发生意外。水压场地应用醒目字写上“高压试验”、“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⒊ 水压试验时,工作场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验人员不得进行其它工作。水压试验的压力应为容器、管道设计压力的1.25倍。 ⒋ 在同一试验场地,不准两容器同时试验。向容器、管道充水时,必须将空气排净后,再进行升压。

⒌ 灌水、升压、检查程序:

⑴ 往容器、管道系统内灌水时,应打开各高处的阀门,水由下部向上部充灌,以利排气。待水灌满后,关闭进水阀门,间隔一段时间后再向系统内补灌一次水,确认空气排净后,将进水和排水阀门全部关闭,然后用试压泵加压;

⑵ 试验升压应缓慢,加压到容器、管道设计压力时,确认无泄漏后再继续升至试验压力;根据容积、管径大小保压10~30分钟,然后降到设计压力进行检查;

⑶ 水压试验后,容器、管道无泄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压力表指针不下降即认为试验合格。

⒍ 试验时,绝不允许跳跃式的增压,降压时应平稳逐渐地降低,以防止水压冲击而破坏管接头的密封。

⒎ 试压过程中若发现焊缝、接口等处泄漏,应及时作出明显标记,泄压后进行修理,严禁带压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直至全部合格。

⒏ 水压试验时应认真观察,注意容器、管道形状的变化。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止试验。

⒐ 试压合格后,应将容器、管道内的水全部放净,并排至合适的地方,不允许就地随意排放,并注意安全。

⒑ 当容器、管道承压时,试验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在带压状态下进行捻缝、焊接、敲打、紧固等工作。

⒒ 水压试验用的压力表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以保持其灵敏、准确、可靠。

⒓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试验合格后,应按有关规定出具水压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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