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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气作业规程14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查看人数:70

石油气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安全操作规范:涵盖石油气的装卸、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2. 设备维护标准: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和故障处理流程。

3.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石油气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案。

4. 员工培训:阐述石油气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周期及考核标准。

5. 环保要求:明确石油气作业对环境的影响及减排措施。

编制指南

1. 符合法规:规程需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石油气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实际操作导向:规程应结合现场作业条件,确保可操作性强。

3.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规程的编制与修订,确保专业性。

4. 不断更新:根据新的技术发展和事故教训,定期更新规程内容。

5. 培训教材化:规程应易于理解,可作为员工培训教材。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规程复审,确保其适用性。

2. 事故后复审:发生与石油气作业相关的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规程复审。

3. 变更管理:当设备、工艺或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规程。

4. 复审程序:由安全管理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确保全面评估。

5. 记录存档:每次复审的结果及修改内容需详细记录并存档。

在石油气作业中,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性。每个员工都需熟悉并严格遵守规程,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管理层需持续关注规程的执行效果,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石油气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液化石油气站提运工送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 进入油库、加油站、汽车驾驶室内,加卸油过程中严禁吸烟、使用通信工具及其它使用明火行为;遵守油库、加油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给船舶送油时,要通过观察加油口确认燃油是否已排空;给小油炉送油时,通过观察车载油量表通知司机关闭卸油阀门。

第四条 在观察加油口前要先确认扶梯是否牢固;站在防滑板内观察加油口。

第五条 给船舶加油时,严禁靠近码头边缘及登船。

第六条 严禁从事卸油管和卸油口的连接与分离工作。

第2篇 液化石油气站钢瓶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准备:

1、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手套。

2、清扫作业现场,向地面洒水,打开排风机。

3、检查充装秤、液化石油气阀门、充装枪胶圈、软管、静电导线是否良好。

4、开启进液总阀,检查各部位压力表是否正常。

5、启动链条机前检查传动系统中有无异物掉入,系统是否完好,润滑系统是否畅通,确保无异常后再运送钢瓶。

第二条 灌装操作:

1、由运行工启动烃泵或压缩机,待空气压力升至0.4 mpa以上,液体压力在0.79mpa-0.99 mpa时,可以充装。

2、对空瓶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钢瓶不予充装。

3、钢瓶应放在充装秤中间位置,装上充装枪,打开钢瓶角阀,开始充装。

4、注意观察充装秤,防止跑砣超重。注意进液压力。严禁超重、超轻、超压、欠压灌装。

5、如发现压力过高或跑气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通知运行工,停机处理。

6、灌装完毕,先关角阀,后卸灌装枪。

7、雷雨天停止灌装。

第三条 停装:

1、灌装完毕,通知运行工及时停泵,关闭进液总阀和空气阀以及液化石油气小阀门,并把小阀门后液体充入空瓶,移走充装秤上的钢瓶。

2、下班前,检查充装设备有无漏气及不安全因素,采取妥善措施,关闭照明灯。

第四条 dzc型防爆充装电子秤安全技术要求

1、 电子秤电源要接入防爆开关。

2、 电子秤整体必须有良好的可靠导静电装置。

3、 秤台底角要垫实,保持秤台台面始终处于水平状态。

4、 电子秤所有连接部位的管卡要紧固,防止液化石油气泄露。

5、 传感器与仪表的联结必须可靠。

6、 严禁在秤台上进行电焊操作或其他强电操作。

7、 严禁在秤台上进行充装工作以外的称量。

8、 当钢瓶灌装完毕时,待稳定指示灯亮后再将灌装完毕的钢瓶移走。

第3篇 液化石油气站油品测量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 严禁携带手机、传呼机、对讲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进入罐区。

第三条 作业前要清除扶梯和罐顶上积水、积雪、浮冰等杂物。随时检查扶手和踏板及焊口,如有开焊或锈蚀严重时应在采取可靠整改措施后方可上罐。

第四条 开启量油孔盖时要站在上风处,关闭量油孔盖时动作要轻并拧紧螺栓。

第五条 测量时必须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放入油罐,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约20cm时,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尺铊触底,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

第六条 卸油时,要测量卸油前高度,卸油后待油面平稳油气浓度降低,15分钟后方可计量。卸油时停止加油作业。

第七条 测量后将尺带擦拭干净收好,不得散放在操作地点。

第八条 大风及雷雨天气应停止测量作业。

第九条 立式油罐登罐前应得到主管领导批准。要有专人监护并监督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第十条 六级以上强风、雷雨、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从事登高作业。无关人员不得上罐。

第十一条 计量用手电筒必须是防爆型。

第4篇 液化石油气站充装秤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一年进行全面校验一次,半年调整一次。(使用四级法码和四级允差法码)

第二条 空称误差在全量值的1/5000之内,全量称重误差在1/200以内。

第三条 每年大修一次,检查气路元件和组件,更换密封圈,检查气动元件,保持灵敏可靠,在0.5 mpa压力下不泄漏。

第四条 气动阀每年更换一次皮膜,充装枪每年大修一次,更换密封圈。

第五条 长短杠杆无弯曲、变形,连杆与上、下钩要成90度角。

第六条 检查四角平衡,对校验大修后的充装秤要记录存档。

第5篇 液化石油气站液化石油气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检修液化石油气设备、附件时,要使用防爆工具。

第二条 检修液化石油气设备、附件时,要随身携带消防器材。

第三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排净压力后进行,排放流速不得高于3m/s。

第四条 检修设备时要按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各配合间隙要适当。

第五条 组装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各联接部位是否符合要求。

第六条 检修完毕或试车,要有操作者及班(组)长在场,认为确保正常使用后方能交接,并有交接记录。

第七条 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线漏电、气管漏气、带压密封容器和管路不准拆修。

第6篇 液化石油气站装卸钢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汽车停稳后再打开后槽档板,待人离开后,车缓慢靠近瓶台,防止挤伤。

第二条 装卸时可斜立滚动,不得拖拉或卧放滚动。

第三条 装好后,通知司机稍移开平台,人不得随车移动。

第四条 车移开停稳后,关好后槽挡板。

第五条 检查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通知司机开车。

第7篇 液化石油气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检修液化石油气设备、附件时,要使用防爆工具。?

第二条 检修液化石油气设备、附件时,要随身携带消防器材。

第三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排净压力后进行,排放流速不得高于3m/s。

第四条 检修设备时要按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各配合间隙要适当。

第五条 组装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各联接部位是否符合要求。

第六条 检修完毕或试车,要有操作者及班(组)长在场,认为确保正常使用后方能交接,并有交接记录。

第七条 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线漏电、气管漏气、带压密封容器和管路不准拆修。

第8篇 液化石油气站倒残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准备

1、检查倒瓶嘴、胶圈、软管、阀门、静电导线及其连接是否良好无损。

2、开启压力表,检查是否正常。

3、开启残液阀及气相总阀。

第二条 操作

1、确认准备无误后,通知启动烃压缩机,当气相压差达0.2mpa以上开始倒残。

2、将倒残嘴与钢瓶连接好,打开气相阀门和钢瓶角阀,使气体充入钢瓶,当听不到气流声音时,关闭气相阀门。

3、利用翻转架将钢瓶倒置,并打开残液阀,当听不到液流声音时,关闭倒残阀,钢瓶正立。

4、关闭角阀,卸下钢瓶。

5、雷雨天气,停止倒残液作业。

第三条 停倒

1、及时通知运行工停机。

2、关闭气相及残液总阀,将倒残嘴按规定挂好。

3、确认各有关阀门处于停倒状态。

第9篇 液化石油气站板式双色液位计检验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关闭液位计前的气、液相阀门,排净存留液体。

第二条 拆开连结部件,取下液位计。

第三条 拆下上堵头螺丝,清洗液位计内腔、棱镜反射玻璃及各部件。

第四条 组装时,一定要小心放正,避免压坏棱镜和反射玻璃。

第五条 更换密封圈、密封垫,以免组装后漏液。

第六条螺钉要对称紧固,防止偏离和压碎玻璃。

第10篇 液化石油气站验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进瓶时,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接收。

第二条 钢瓶要轻拿轻放,不准扔、撞、砸、摔。

第三条 卸角阀时,不准用锤子敲击,冲洗钢瓶时嘴朝下,放稳,冲洗15分钟以上无味后测重。

第四条 使用手提打磨机时要戴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五条 合拉电刀闸,不准用湿手、湿物和金属物,以免触电伤人。

第六条 水压和气密试验时,要严格注意变形,防止发生事故。若发现变形,立即卸压停机,人员撤离,以免爆裂伤人。

第七条 用气泵喷漆时要注意,表读数不准超过规定值,并注意维护、保养气泵,用后要擦拭干净。

第八条 各工序要注意周围整洁,班前后要检查各工具是否齐全、有无损坏。

第九条 经常擦洗所有设备、工具,保持现场整洁。

第11篇 液化石油气站槽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槽车驾驶员必须有二年以上安全行驶资历,熟知液化石油气常识、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能熟练地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处理紧急事故,并经考试合格,呈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驾驶。

第二条 车辆检验:

1、槽车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

2、槽车要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灭火器材等是否安全可靠,对槽车底盘及车辆行走部位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3、新槽车运行一年后和行驶五年以后,应进行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全面检验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进行。

第三条 储罐检验:

1、对罐体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着色检查,不得有裂缝和夹层,对有怀疑的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检查,达到gb928-67ⅱ级为合格。发现问题必须按gb741-80标准进行返修补焊,补焊后经探伤合格并进行局部热处理。

2、全部检验检修合格后要进行水压及气密试验,无问题后进行置换,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3、开罐检验前必须把罐内残液回收,余压放散到指定地点,流速不得超过0.05m/s。水冲洗后含氧量在20%以上方可进罐。

第四条 行驶前要检查确认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齐全灵敏可靠,检查车辆转向、刹车等是否灵敏有效。

第五条 行驶中:

1、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准非工作人员搭车,不准在闹市区和住宅区停留。

2、严禁高速行驶,行车途中要经常检查压力、温度、液位、阀门及车况,尤其是夏季,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措施。

3、进出站车速不得超过5km/h。槽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前后轮打眼以防滑下平台,造成事故。

第六条 作业前:

1、检查确认槽车、贮罐和各附件无跑、冒、滴、漏;各部阀门、接口、软管无损坏和漏气。

2、槽车和装卸台的静电接地线网必须接牢。

3、槽车和装卸台的气、液相接通时,检查密封圈、垫有无损坏,法兰连接螺栓要紧固。

第七条 作业中:

1、首先,稍打开槽车气、液相阀门,把软管内的空气从放散处排出后关闭。

2、打开气相阀门,启动压缩机,当槽车压力大于储罐压力0.2mpa以上时,再打开液相阀门, 注意流速不得大于0.05m/s。

3、装卸时,驾驶员和运行工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装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装卸。

3、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规定85%,卸后余压不得小于0.05mpa,严禁使罐内出现负压。

4、卸完使槽车压力不大于0.5mpa。

5、如果装车则程序与上相反,但要时刻注意观察液位的变化,防止超装。

6、储罐压力达1.2mpa以上时,要采取降温降压措施(在郊区进行)。

7、新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槽车,充装前必须抽真空达82.5kpa以上,并立即充液化石油气压力达0.05mpa以上,并且含氧量小于4%。

第八条 作业后:

1、排掉软管中的余压、余液,再卸接头。

2、运行人员与司机或押运人员共同签字,并详细记录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3、松开接地线,周围无液化石油气气味和其它一切正常后方可开车离开装卸台。

第九条 雷雨天、附近有明火、管道等设备大量漏气、压力异常等情况下,禁止作业。

第十条 如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惊慌,要冷静地采取措施,一般不要启动车辆,要断绝交通,切断火源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第十一条 设立行车记录、装罐记录、检验记录、维修记录,按月上报有关部门存档。

第12篇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阀、截止阀调试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解体检查,顺序拆卸,清洗各部位。

第二条 仔细检查阀口阀座,不允许有丝毫损伤,保持光洁度,垂直度。

第三条 按解体相反的顺序组装。

第四条 调试定压升至1.6mpa时,安全阀应开启,降至该压力的0.8倍时应回座,如不符合要求则反复调试, 直至达到要求。一般按安全阀铭牌要求调试。

第五条 调试好后在放散法兰口处放些水测试,每分钟不超过4个气泡为合格。

第六条 全部合格后进行铅封。

第七条 调试中,人不能站在放散口处,以免伤人。

第13篇 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 气瓶充装前应按规定设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

⒉ 各种充装的气瓶必须在定期检查周期内方能充装。

⒊ 新气瓶首次投用或检验后需充装的气瓶,必须经置换和抽净瓶内的空气,严禁直接充气。

⒋ 气瓶在首次充装前,在瓶体上应有总重量的明显标志。

⒌ 气瓶允许充装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⒍ 气瓶充装后,必须进行充装重量复验,允许差额应小于 0.5千克,严禁过量充装。

⒎ 发现超重和漏气气瓶严禁出站,并及时倒空修复。搬运和装卸气瓶时,要轻搬轻卸,严禁拖拉碰撞。

⒏ 在充装过程中,应对气瓶进行检漏,并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和复检的“三检制”。

⒐ 灌装接头处要设置静电接地线。充装接头和称重衡器,应加强日常维修,定期进行校验,保证有可靠的气密性和准确性。

⒑ 凡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火情、容器液压异常、气体泄漏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止充装、装卸工作。

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⑴ 漆色、字样与所充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 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⑵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⑶ 未表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⑷ 检验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⑸ 超过校验期限的;

⑹ 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⑺ 首次充装,预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⒓ 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钢瓶编号、容积、 实际充装量、充装者和复验者姓名或代号、充装日期等。

第14篇 液化石油气站钢瓶检斤、检瓶试漏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检斤:

1、准备好肥皂水、刷子、记录本、粉笔等。

2、为保证计量使用精度,要做好磅秤的日常检验、维护、保养,每班前要核对计量器,检查检斤秤是否完好无损。

3、通知空压机启动,同时打开空气进口总阀,观察压力表指示是否准确,称量时钢瓶就位,轻轻拨动气动开关。

4、检斤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砸秤,要求做到100%检斤,对灌装15kg钢瓶误差超过±0.5kg的和灌装50kg钢瓶误差超过±1kg的,要及时提出处理,不得有超重瓶和漏气瓶出站,严格把关,做好记录。

5、用肥皂水检查角阀嘴及连接处是否漏气。

6、度盘只限于调整零点旋扭,不得随意拆卸,提升台不得与其它物体搭接,以免影响计量精度。

7、刀子与刀承机件不得注油,经常做除尘处理,保持清洁,不使用时,要关闭闸板,防止指针摆动。

8、经常检查测试搭接防静电接地线的可靠程度,防止静电堆积,保证安全。

第二条 检瓶试漏

1、对钢瓶进行正常检漏,保证漏气瓶不出站。

2、对瓶口、角阀口、阀杆三处进行试漏。

3、对钢瓶的其它部位,要耳听、眼看不漏,不变形。

4、对漏气钢瓶要及时交抽残处,回收后修理。

石油气作业规程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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