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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本企业作业规程旨在规范各类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安全、有序进行。规程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员工的工作范围、任务和责任,以便每位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期望结果。
2. 操作流程:详细描述业务流程,包括步骤、时间安排、所需资源和审批权限,确保作业标准化。
3. 安全规定:制定安全操作标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
4.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和检查程序,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或超过客户期望。
5.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促进个人和组织发展。
6. 沟通协调:设定内部沟通机制,促进部门间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编制指南
1. 制定规程时,应充分调研现有业务实践,确保规程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2. 规程需简洁明了,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过多,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参与规程编制,确保内容全面,无遗漏。
4. 制定规程时,应考虑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保证合规性。
5. 经过初步编制后,规程应广泛征求员工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
6. 最终版规程需由管理层批准,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复审规定
1. 规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更新。
2. 当出现重大事故、法规变更或工作流程优化时,应及时启动规程复审。
3. 复审过程中,各部门需提交规程执行情况报告,作为修订依据。
4. 复审后,对修改部分进行详细记录,更新版本号,确保信息同步。
5. 复审后的规程需重新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执行最新规定。
本规程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发展。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
企业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工贸企业氧气、乙炔丙烷切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工作前,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保用品,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衣服钮扣要扣严防止弧光伤害,防止烫伤。
3必须穿戴好工作衣、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4检查设备、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 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 油脂的泥垢。
5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更换氧、乙炔胶管。
6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定期检查回火防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搬运氧气瓶时,必须小心,不可碰撞滚动或甩落,氧气瓶不可放在热源附近,不可曝晒。
8严禁油脂抹在氧气瓶上,否则绝对禁止使用。
9减压阀安装好后,须试验是否漏气,气阀冻结时,须用不含油性且温水加热,决不允许用火、蒸汽烘烤。
10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气焊胶管不许靠近火源。
11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熔接器或熔切器随手放置,应将熄火后放置;停止工作,须将乙炔及氧气阀门关闭。
12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13氧气瓶及乙炔发生器放置地点必须离火源10m以上,不足10m的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
14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15发现减压器有损坏、漏气或其他事故,应立即检修。
16点火时先开氧气,然后开少量乙炔,熄灭时先关乙炔气,再关氧气。
17发生回火时,一般应首先关闭乙炔,然后再关闭氧气。
18工作完毕后必须关紧有关阀门并放松调压阀,确认场地安全无火种后整 理场地,保持整将焊接设备收起放置指定位置;检查操作地点,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第2篇 工贸企业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30m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第3篇 工贸企业氧气乙炔丙烷切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工作前,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保用品,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衣服钮扣要扣严防止弧光伤害,防止烫伤。
3必须穿戴好工作衣、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4检查设备、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 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 油脂的泥垢。
5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更换氧、乙炔胶管。
6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定期检查回火防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搬运氧气瓶时,必须小心,不可碰撞滚动或甩落,氧气瓶不可放在热源附近,不可曝晒。
8严禁油脂抹在氧气瓶上,否则绝对禁止使用。
9减压阀安装好后,须试验是否漏气,气阀冻结时,须用不含油性且温水加热,决不允许用火、蒸汽烘烤。
10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气焊胶管不许靠近火源。
11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熔接器或熔切器随手放置,应将熄火后放置;停止工作,须将乙炔及氧气阀门关闭。
12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13氧气瓶及乙炔发生器放置地点必须离火源10m以上,不足10m的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
14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15发现减压器有损坏、漏气或其他事故,应立即检修。
16点火时先开氧气,然后开少量乙炔,熄灭时先关乙炔气,再关氧气。
17发生回火时,一般应首先关闭乙炔,然后再关闭氧气。
18工作完毕后必须关紧有关阀门并放松调压阀,确认场地安全无火种后整 理场地,保持整将焊接设备收起放置指定位置;检查操作地点,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第4篇 工贸企业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 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2.定义
2.1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3.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 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4.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4.2 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 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4.3 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 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4.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 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人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 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 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 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5.1.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_砂轮、修 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 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 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5.1.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 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5.2 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5.2.1 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 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 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 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5.2.28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管理部 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人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作业 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许可,落实《安 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2.3 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 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 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 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它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 湿。
5.2.4人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进行危害辨 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人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 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 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5.3安全作业许可书
5.3.1《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 火申请,经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管理部门终审批准《安 全作业许可书》。
5.3.2《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管理部门一份;办 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 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 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5.3.3《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一份《安全作业许可书》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书》的有效时 间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
第5篇 工贸企业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 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 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2.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3.作业时衣作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 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 须安全、可靠。
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 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 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 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和打粧作业。
6.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 有可靠的接地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挡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 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7.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4°为宜, 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 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8.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 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9.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 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6篇 工贸企业配电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直接接触20”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的作业时,应穿着合格的绝 缘防护用具(绝缘服或绝缘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也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必要时戴护目镜。使用前应对绝缘防护用具进行外观检查。作业过程中禁止摘下绝缘防护用具。
2.作业时,作业区域带电导线、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措 施。绝缘隔离措施的范围应比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增加0.4m以上。实施绝缘隔离 措施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绝缘隔 离措施时应逐相进行。
禁止同时拆除带电导线和地电位的绝缘隔离措施;禁止同时接触两个非连通的带电导体或带电导体与接地导体。
3.作业人员进行换相工作转移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4.杆塔上带电核相时,作业人员与带电部位保持表10-1的安全距离。核相工作应逐相进行。
第7篇 工贸企业清管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确认清管机各部件完好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清管作业。
2.将待清吸铝管放置在清管机上正确固定好,打开冷却水阀门。
3.严禁用潮湿的手操作电源按钮盒。
4.清管过程中,避免水溅到电机、开关及线路接口,如发生卡钻或其它异常 情况时,应立即断掉电源,待处理好后方可重新启动。
5.在清管过程中,如需调整管的位置,必须先完全退出钻头,等钻头停稳后, 再行调整,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工作服被钻杆卷缠。
6.清理电解质碎块时,需先退出钻头,断掉电源,关掉冷却水,卸下已清管, 严禁直接用手到管内扒捡碎块。
7.移动轴流风机前必须先关电源,并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移动轴流 风机时注意观察,不能拉断电源线或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8.作业结束后,关掉风机电源,工器具归位,清扫现场卫生。
第8篇 工贸企业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氧气阀,氧 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 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需要选取 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 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 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 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 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 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 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 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 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 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 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 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 以确保计量准确。
第9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一、定义
设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二、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三、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四、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五、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
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检修部门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七、《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部负责管理。
2.设备所在部门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检修项目负责部门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设备所在部门、检修施工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检修项目负责部门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所在部门一份。
第10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焊工安全通则
1. 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 工作前检查焊接场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并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照明和良好通风。
3. 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或面罩。不准赤身操作,仰面焊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
4.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用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5.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 电焊机接地零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 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管道附近动火焊接时,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消防、技安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严密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8.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采取防护设施,地面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9. 焊件必须放置平稳,牢固才能施焊,不准在天车吊起或叉车铲起的工件上施焊,各种机器设备的焊修,必须停车进行,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10.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助手应懂得电(气)焊的安全常识。
11.严格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乙炔发生器进行气焊作业。
二.手工弧焊工
1. 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焊条的夹钳绝缘和隔热性能必须良好。
2. 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要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 移动或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4. 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5. 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焊机。
6.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要安设遮拦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7. 换焊条时要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品上。敲渣子时要戴上防护眼镜。
8. 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要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9. 在焊钳与工件短路的状态下,电源开关不应合闸;停止工作时,焊钳应与工件分开,应将焊钳放在绝缘良好的地方,只准在非工作状态下切断电源。
三.手工气焊(割)工
1.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和有关压力调节器、橡胶软管、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及焊(割)的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或较长时间停工后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压力调节器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牢固,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油垢。
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4)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l0m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m,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溶解乙炔气阀或管道要用40℃以下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氧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上。
8)工作完毕或离开
第11篇 工贸企业电解槽启动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通电前必须检查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保证安全可靠,所有工器具应完好。 原材料必须备齐并保证干燥。
2.通电起动作业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的领导。
3.在加冰晶石时,要平稳作业,防止脚踩入槽内发生烫伤。
4.灌电解质液时,应平稳作业,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以防电解质飞溅发 生烫伤事故。
5.加曹达时,一定要预热,少加勤加,不能整袋加。
6.在灌铝时,应特别警惕由于阳极和原料未经预热而引起爆炸铝液飞溅伤人。
7.现场人员发现设备及操作位置有不安全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现场指挥人 员,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8.工作完毕,认真清理现场,保持厂房环境卫生。
第12篇 工贸企业清仓库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清仓(库)必须采用安全的方法,查清、探明料仓(库)的堵塞情况,拟定 清仓(库)作业方案,报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参加清仓(库)作业必须要有三人以上,并指定专人监护,进入料仓(库) 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作业前,必须通知与料仓(库)有联系的工序人员,切断送料设备电源, 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确认无误。
4.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带、安全绳、软梯牢固完好^安全带系绳长短要适 当,要系牢。情况不明、安全措施不具备不得进入料仓(库)清理作业.
5.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工器具完好,注意作业中工具伤人,认真做好“三不伤 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6.清仓(库)作业过程中始终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专人负责,禁止任何人擅自 动用与料仓(库)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7.仓(库)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从上向下清理原则,服从统一指挥,严禁违 章作业,严禁先冒险进入底层作业^
8.清仓(库)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收好工器具,恢复设备、设施正 常状态,认真检查确认后,按规定手续恢复设备电源投入生产。
第13篇 工贸企业容器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前应制定详细 的作业方案并且填报《中毒、窒息等危险作业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安全部门审核 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2、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规定。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应加强通风再次进 行检测直至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后方可作业。在进入密闭场所之前可做一个简易试验用一只鸡、鸭或其他小动物放入密闭场所几分钟如小动物死亡或呈明显窒息状 态说明密闭场所内严重缺氧或有毒气。
3、作业人员要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呼吸器、救护带、通讯工具等安全器具 使用12伏的安全电压照明。作业人员应轮换工作和休 息以免缺氧后造成窒息。
4、作业时在可能中毒、窒息危险场所外部安全区域必须设有监护人员监护 人员要与作业人员保持不间断地联络。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 员的地方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5、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并进行强力通风。 工作场所严禁明火并配备消防器材。在盛过易燃物品的容器内部或外部进行焊接 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6、工作时打开池盖在工作完毕后必须盖好在关闭容器、槽箱的以前工作负 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实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才可关闭。
7、发现密闭场所可能出现中毒、窒息事故时绝不能盲目进入救人以避免自 己下去后同样出现中毒、窒息。若现场周围无通风设备或氧气呼吸器应马上报警 等待救援绝不能冒险蛮干。
第14篇 工贸企业清洗浆池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防止在清洗浆池、浆塔作业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在工作前必须采 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下池工作。
1、下浆池、浆塔前,必须先用水冲掉腐浆,打开排污阀,拔掉保险丝,挂 上警示牌,对于使用时间过长的浆池,还须向池内排风通气30分钟,放光池 内残剩浆料及污水。
2、对经过上述措施后,对仍怀疑有硫化氢气体存在,通知安全部门帮助监测。
3、下池后感觉身体不适(如头晕、恶心、气急等),必须立即撤离浆池。
4、使用梯子要放稳,要有人扶牢或用绳扎牢,照明灯要用36伏以下安全 电压。
5、进池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上面要有人监护,万一发生昏倒、窒息, 监护人可立即收紧安全带进行救护或备好防毒面具下池救护。
6、工作时打开池盖,在工作完毕后必须盖好。
第15篇 化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应急措施、《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市政、储运、冶金等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可以引用参考。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在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随后下列标准的所有修改,在使用本规程时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 gb 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gb 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 gb 12331-90有毒作业分级
• gbz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 gb1251.1- 89 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 险情听觉信号
• gb/t19670-2005机械安全 防止意外启动
• gb 3883.1-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 gb 16556—1996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 gb 3836.1-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1部分 通用要求
• gb 3836.2-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2部分 防爆型“d”
• gb/t 3805-1993 特低电压(elv)限值
• gb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 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 hg23013-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 hg23018–199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 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 化工有限空间
是指在化工企业存在下列潜在危险、危害因素的空间,包括:
3.1.1各类存在进出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设备、塔器、管道、容器、反应釜、炉膛等内部;
3.1.2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空间,并非为长时间作业而设计的空间;
3.1.3地下或地下构筑物通风不良的局限区域。
3.2 化工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化工有限空间内部进行的作业。
4作业前准备
4.1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识别应当由具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分析识别,按照下列(但不限于)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
4.1.1 有限空间内结构是否复杂、狭窄等,是否存在分隔、斜坡、其他复杂结构,是否导致限制作业,是否存在机械伤害等;
4.1.2 空间内是否存在机械动能设备,是否能够有效锁定或者连锁;
4.1.3 空间内部是否存在酸碱、腐蚀性化学品或者其蒸气;
4.1.4 是否存在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或者其蒸气;
4.1.5 空间与外部的物质连接是否有效隔绝;
4.1.6 作业照明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4.1.7 是否存在高热、高湿,导致作业人员疲劳现象;
4.1.8是否存在缺氧或者富氧现象,是否存在通风不良情况;
4.1.9 是否会存在交叉作业现象
4.1.10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4.2 验证或者判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
4.2.1 对于已经判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要根据工艺、装置构造、存在的化学品等进行核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强弱;必要时,要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来核验有限空间内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
4.2.2 所有的有限空间应当进行气体采样分析,采样分析结果作为核发作业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4.3对各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集中分析,制定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4明确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必要时,要制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看护人员、救援人员的作业细则。
4.5 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可行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安全先进的通讯工具协助。
4.6 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4.6.1有限空间作业实施企业内部作业许可证制度。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管理。
4.6.2 作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作业方案在许可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
4.6.3 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许可证上填写危险有害因素,简明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6.4 作业方案中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涉及到其他部门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根据方案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要求予以落实,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4.6.5 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业许可证提交厂级安全负责人审批。批准后的作业许可证交由安全主管部门管理。
4.7 所有参与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须明确在作业中的工作职责,掌握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信息沟通方式、应急救援方案、防护用品使用和要求等;
4.8 根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包括应急药品)的有效性、充分性等;
4.9 安全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9.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必须登记,必要时进行编号。
4.9.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10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10.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4.10.2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
4.10.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
4.10.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
4.10.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
4.10.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