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一、吊车设备及配件
1. 主吊臂:用于起吊重物的主要部件。
2. 变幅机构:调整吊臂角度,改变起升高度。
3. 起升机构:包括卷扬机和钢丝绳,负责提升和下降重物。
4. 旋转机构:使吊车能360度旋转。
5. 支腿:确保吊车在工作时的稳定性。
6. 控制系统:包括驾驶室内的操作台和遥控装置。
二、作业环境与条件
1. 平坦坚实的地面:保证吊车支腿稳定。
2. 清晰的视线:无遮挡,能观察到吊装全过程。
3. 安全距离:与建筑物、电力线等保持安全间隔。
标准
三、操作规范
1. 检查与保养:每次作业前,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2. 载荷计算:准确估算重物重量,不得超过吊车最大额定载荷。
3. 吊点选择:根据重物形状和材质,合理设置吊点。
4. 稳定性评估:作业前确认地面状况,确保支腿稳固。
5. 信号沟通: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设备,确保操作人员间有效沟通。
6. 安全防护: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四、应急处理
1. 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维修或报告。
2. 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撤离现场。
五、培训与资质
1. 持证上岗:所有操作人员需持有有效吊车操作证书。
2. 定期培训: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定期培训。
是什么意思
六、吊车规程的意义 吊车规程旨在保障作业安全,防止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其详细规定了从设备检查、操作流程到应急处理的全过程,要求操作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遵守规程意味着对生命的尊重,对工作的尽责,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良好运营秩序。每个操作员都应将规程内化为行动,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专业成为本能。
吊车规程范文
第1篇 吊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
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并取得起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吊具应符合要求。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按钮应准确无误。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运行必须超过路障物体0.5 米以上,严禁在人头顶和设备上越过。
5、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
(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
(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
(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
(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
(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9)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6、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
(2)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第2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设备操作维护规程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设备包括:(8+8)t双梁桥式吊
1、(8+8)t双梁桥式吊
1.1设备用途
主要用于电解铝的出槽、电积阳极板的更换和零星吊装工作。
1.2技术性能
表1 (8+8)t双梁桥式吊技术性能
设备名称 | (8+8)t双梁桥式吊 | 编号 | |
规格型号 | q=(8+8)t,l=22.5m | 数量 | 3 |
单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 |||
1 | 起升高度 | 12m | |
2 | 跨度 | 22.5m | |
3 | 大车运行速度 | 4.71-47.1m/min | |
4 | 起重量 | (8+8)t | |
5 | 起升速度 | 0.83-8.32m/min | |
6 | 小车运行速度 | 0.3-3.14m/min | |
7 | 缓冲器行程 | 150mm | |
8 | 工作制度 | a6 | |
9 | 钢丝绳型号 | 6×37-15-1851-光-右交 |
1.3设备构造简介及工作原理
1.3.1构造简介:双梁、绝缘双钩桥式起重机,电器控制为变频控制。
1.3.2工作原理:以间歇作业方式对物料进行起升、下降和水平移动的搬运机械。
1.4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1许可使用条件
(1)凡被吊的物体符合电动桥式起重机的工作性能及规格时方可运转。
(2)设备在新安装和大、中修后,必须经过验收方验收后方可运转。
1.4.2操作方法与步骤
(1)熟悉起重机的用途,装配及操作方法,起重能力及保养的规则,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2)起重机开始操作前,必须在总电源切断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和调整,在起重机上不遗留任何工具和物品,操作室通向梯台的门,桥架上的门必须关闭。
(3)在总电源关闭前,操作者必须确定所有控制器是否处在零位上,确定在起重机的线路上及起重机的桥架上没有任何人员,只有在进行上述检查后,方可送电。
(4)起重机在每次开动以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如运货道上有人不让开,而起重机的吊货也不能绕道通过时,必须停车。
(5)起重机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6)在操作时应使运输中的货物很少摇摆,如货物摇摆时,必须将起重机送往货物摇摆的一方来稳吊。
(7)吊起货物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或小车来拖动货物或歪拉斜吊。
(8)起重机及小车必须以最慢的速度,在不冲挡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边缘位置。
(9)起重机在正常操作时,禁止使用限位开关动作来停电。
(10)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步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在用作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11)防止起重机在同一跨度内与另一台起重机相撞,仅在事故发生后允许用一台起重机来移动另一台起重机,但均需无负荷,并用最低速度。
(12)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电源开关必须断开,所有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上。
(13)当起重机吊起重物或放下钩头时,吊车工严禁离开起重机。
(14)吊车在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吊车工在点检记录的点检记事一栏中要做好详细记录,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汇报中控室。
(15)当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吊车工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到至少离地面2m以上的位置,控制器回到零位,并断开电源开关。
(16)吊车工在离开起重机时,应使其处于制动状态。
1.4.1允许使用条件:
1.4.1.1被吊物体符合桥式起重机技术性能和规程。
1.4.1.2在大、中、小修后,经验收合格。
1.4.1.3本体设备附属设备完好。
1.4.2操作程序和方法:
1.4.2.1进行设备运转前检查,详见维护规程。
1.4.2.2确认无异常后,按总电源启动按钮送电。
1.4.2.3按主控制器台面扳动操作手柄,控制机构的运行。
1.4.2.4进行空载试车,并做设备运转中检查,详见维护规程。
1.4.2.5经试车检查确认无异常后,进行负荷工作。
1.4.3开、停车条件:
1.4.3.1停车条件
(1)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车停在指定位置。
(2)将吊钩升至距地面2m的位置。
(3)吊钩没有挂物体。
(4)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
(5)按停车按钮。
1.4.3.2开车条件
(1)轨道及桥架上无人检查、检修。
(2)操作手柄均在零位。
(3)按点检表内容进行点检,确认无问题并做好记录。
(4)关闭吊车各门。
(5)发出开车信号。
1.4.4安全注意事项:
1.4.4.1吊车工必须熟悉起重机构造和操作方法,掌握技术性能及保养规则,严格执行本规程。
1.4.4.2吊车工必须听从专职人员或指吊人员指挥。
1.4.4.3吊车工有权不执行错误及违章操作信号,但必须听从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1.4.4.4在起升和运送物件时,必须保证吊绳的垂直状态,严防物件在空中大幅度摇摆,出现摇摆时,应立即采用“稳钩”法使物件平稳。
1.4.4.5除非为了防止发生事故需紧急停车外,严禁“反车”制动。
1.4.4.6在起升物件时,要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信号,在绳扣绷紧前,应逐渐起钩,待捆绑牢靠,指挥人员离开后方可起吊,当重物接近地面时,亦应慢速落钩,以防物件倾倒。
1.4.5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表2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序号 | 零部件 | 故障情况 | 故障原因 | 措施 |
1 | 吊钩 | 尾部疲劳裂缝 吊钩表面上有裂缝和破裂 钩头危险断面的磨损超过其高度的10% | 吊钩断裂 吊钩损坏 吊钩损坏 |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
2 | 滑轮 | 滑轮槽不均匀磨损 滑轮轴磨损 滑轮不转动 | 钢丝绳损坏得快 轴损坏 滑轮轴、钢丝绳磨损 | 在不均匀磨损超过3mm时停止使用滑轮 检查润滑情况,有无润滑油 轴是否擦伤及轴承状况 |
3 | 卷筒 | 卷筒上有裂缝 | 卷筒损坏 | 更换 |
4 | 制动器 | 不能制动(对运行机构来说小车或大车断电后滑行距离较大) 不能打开 | 一般原因:a、杠杆系统中的活动关节被卡住。b、润滑油滴在制动轮的制动面上。c、制动闸皮过度磨损。 一般原因:a、制动带粘在有污垢的制动轮上。b、活动关节卡住。c、弹簧张力过大。 2、油液使用不当。 3、叶轮卡住。 | a、用油润滑活动关节。b、更换制动闸皮,调整锁紧螺母。c、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a、消除卡住现象。b、调整弹簧。c、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
3 | 齿轮 | 1、齿轮损坏。 2、齿轮磨损。 3、轮辐、轮缘和轮壳上有裂缝。 4、键损坏和齿轮在轴上跳动。 | 1在工作时跳动,端面机构损坏。 2、在开动和制动跳动。 3、齿轮损坏。 4、键断。 | 汇报中控室。 |
4 | 联轴器 | 1、在半联轴器体内有裂缝。 2、连接螺栓孔磨损。 3、齿型联轴器磨损。 4、键槽磨损。 | 1、损坏联轴器。 2、在开动机构时跳动切断螺栓。 3、齿磨坏,重物迅速落下。 4、键落下,重物迅速落下。 | 汇报中控室。 |
5 | 轴 | 1、裂缝。 2、轴的弯曲超过0.5mm/m。 | 1、损坏轴。 2、由于疲劳而损坏轴颈。 | 汇报中控室。 |
6 | 车轮 | 运行不平稳及发生歪斜 | 1、车轮轮缘过度磨损。 2、由于不均匀的磨损,车轮的直径具有很大差异。 3、起重机钢轨不平直。 | 汇报中控室。 |
7 | 减速机 | 1、外壳特别是在安装轴承的地方发热。 2、润滑油沿着封面流出。 3、减速机震动。 | 1、轴承发生故障。轴颈卡住,齿轮迅速磨损,齿轮及轴承内缺乏润滑油。 | 1、更换油,检查啮合情况和轴承情况。 2、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
8 | 滚动轴承 | 轴承产生高热。 声音大。 | 1、缺润滑油。 2、轴承中有污垢。 1、安装不良而使轴承部件卡住。 2、轴承的零件发生损坏和磨损。 | 1、加润滑油。 2、清洗轴承,加新润滑脂。 3、汇报中控室。 |
1.5设备维护规程
1.5.1设备操作前检查
1.5.1.1润滑部分
(1)检查大、小车和卷扬减速机润滑油是否达到油标(检测油位用)上、下刻度之间或达到油位指示孔。
(2)检查卷扬钢丝绳及各部抱闸是否良好。
(3)检查各润滑部位有无漏油。
1.5.1.2机体部分
(1)检查钢丝绳是否能继续可靠使用。
(2)检查卷筒及滑轮沟槽表面轮缘及凸缘是否完整。
(3)检查大、小车轮有无裂缝,轮缘及车轮踏面有无严重磨损现象。
(4)检查桥架。
(5)检查大、小车轨道有无松动,焊缝是否完好。
(6)检查各齿轮联轴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7)检查各传动机构的电动机、减速机、轴承箱、抱闸的地脚螺栓紧固情况。
1.5.1.3其它部分
(1)检查制动器各传动杠杆能否灵敏动作,各杠杆之间连接孔及轴销是否有较大磨损,闸瓦是否很好地贴合在制动轮上,闸瓦材料(闸皮)是否磨损(衬料磨损超过40%时应更换)闸轮表面有无退火现象和划伤。
(2)检查大、小车缓冲器是否使用可靠。
(3)检查吊车频闪灯及照明灯的完好情况。
(4)检查吊车配电柜内空调运行情况。
1.5.2设备运转中检查
1.5.2.1各部轴承及电机温度不应超过60℃。
1.5.2.2个传动机构电机、减速机、齿接手、制动器和轴承在运转中无强烈噪音和撞击声。
1.5.2.3各部限位灵敏可靠。
1.5.3设备日常维护和调整
1.5.3.1抱闸的调整
(1)制动力矩的调整,调整固定螺杆、旋动螺母压缩主弹簧或放长主弹簧到合适力矩。
(2)两片闸瓦间隙,调整螺杆即可达到目的,闸瓦与制动轮之间间隙应调整在0.6-1mm内。
1.5.4设备润滑
序号 | 部件名称 | 润滑油型号、规格 | 润滑周期 |
1 | 滚动轴承 | zl-1 zl-2锂基脂 zl-3 | 3个月换油一次,加油量不得超过轴承体的2/3 |
2 | 减速机 | 150#工业齿轮油 | 使用初期2个月换油1次,使用后每6个月换油1次 |
3 | 齿轮联轴器 | zl-1 zl-2锂基脂 zl-3 | 1个月加油1次,加油时用油枪压入到漏出为止 |
4 | 钢丝绳 | 钢丝绳麻本心脂 | 30天涂抹一次润滑脂 |
5 | 卷筒 内龄盘 | zl-2锂基脂 | 大修时涂抹加满。 |
1.5.5设备点检
1.5.5.1点检标准
表3点检标准
序号 | 名称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法 | 判定标准 |
1 | 轴承 | 安装状态 声音 温度 振动 油量 | 目视 耳听 测温仪 手触 目视 | 不振动 无异音 ≤60℃ 无异常振动 规定量(详见润滑标准) |
2 | 减速机 | 安装状态 损伤 声音 温度 振动 油量 油质 密封 | 目视 目视 耳听 测温仪 手触 目视 目视 目视 | 不振动 无裂纹及明显损伤 无异音 ≤60℃ 无明显振动 规定量(液位指示器) 不乳化、不脏 不漏油 |
3 | 联轴器 | 中心摆动 本体安装状态 螺栓安装状态 本体磨损 | 钢板尺 目视 耳听 目视 | 不明显摆动 不松动 不松动 无断裂、无明显磨损 |
4 | 轴封 | 压盖拧紧状况 温度 漏油 | 目视 测温仪 目视 | 不拧紧,有过盈量 ≤60℃ 无明显泄漏 |
5 | 制动器 | 拉杆 联轴销 内衬磨损 推力器 | 手动 手动 目视 目视 | 无松动及摇动 运动灵活 无明显磨损 无漏油 |
6 | 齿轮联轴器 | 保护罩 | 声音 目视 | 无异音 不变形、破损 |
7 | 卷筒 | 绳槽 压板 端盖 | 目视 手动 手动 | 无明显磨损 无松动 无间隙 |
8 | 钢丝绳 | 磨损 润滑 断丝 | 卡尺 目视 目视 | 无明显磨损 参见润滑标准 6倍绳径长断丝20丝/股,断丝30丝/6股 |
9 | 滑轮组 | 滑轮 保护罩 | 目视 目视 | 运转顺利,无裂纹及破损 间隙合适,焊缝无开裂 |
10 | 钢轨 | 接头 安全撞块 磨损 扫轨器 | 手动 手动 目视 目视 | 无松动及脱落 无松动及脱落 无明显破损(磨损全高、原宽度的10%以下 无变形、破裂 |
1.5.5.2点检内容
表4点检内容
序号 | 点检项目 | 点检内容 | 备注 |
1 | 减速机 | 运行声音 地脚螺栓、振动及温升 | 1次/班 |
2 | 制动器 | 制动器磨损 闸皮磨损 推动器工作情况 | 1次/班 |
3 | 减速机 | 各减速机地脚螺栓紧固 运行声音及润滑 设备卫生情况 | 1次/班 |
4 | 电器设施 | 外观完整性检查 各处限位完好 | 1次/班 |
5 | 钢轨 | 轨道接头 安全撞块 轨道磨损 螺栓紧固情况 扫轨器 | 1次/周 |
6 | 钢丝绳 | 磨损情况 钢丝情况 | 1次/班 |
7 | 滑轮及滑轮保护罩 | 磨损及润滑情况 运行声音 保护罩磨损及焊缝 | 1次/班 |
8 | 卷筒 | 绳槽磨损情况 钢丝绳压板情况 | 1次/班 |
9 | 联轴器 | 运行声音及振动 | 1次/班 |
1.5.5.3点检方法
点检人员通过仪器仪表、点检工具、五感对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如振动、发热、松动、异音、异味、损伤、腐蚀、泄露等。
1.5.5.4点检要求
点检人员在交接班及班中对设备进行全面点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汇报中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3篇 电动单梁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和操作者必须了解吊车的性能及其控制方法,持证上岗,非本岗位人员严禁操作。
2、使用吊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吊钩、钢绳滑轮等各部件是否完好,卷扬钢绳是否正常,不允许有打绞、压绳现象,线控电缆及其开关不得有破损和严重油污。
3、使用时,应先在无吊物状态下点动各个功能开关,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吊车各方面的运行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4、吊运物件时,要用合格的吊具拴挂牢靠。
5、起吊重物时,应将重物吊离支撑面100-150mm时,停顿数十秒钟,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操作,严禁一次起升到目标高度。
6、吊运物件行走时,在保证能够通过地面障碍物的原则下,重物离地面的距离不宜过高,一般最好不要超过人体的胸部。
7、严禁吊运重物从人头上通过,要尽量避让重要设备。
8、多人配合同时拴挂和吊运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统一协调操作。
9、吊车操作人随时都必须与吊物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严禁在吊物和吊车梁垂直下面操作。
10、严禁用吊车吊起物件到物件下面进行检查、检修、安装等作业。
11、严禁用吊车起吊和运送人员。
12、严禁直接用钢丝绳、链条、铁丝栓挂吊运乙炔瓶、氧气瓶、汽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
13、禁止歪拉斜吊,禁止拉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
14、吊车停用时,应将吊物卸下,将吊钩起升到2.5m以上的高度,并开到无运转设备无人作业、无人经常通过的地方停放。
第4篇 炉前吊车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炉前吊车必须专人负责操作,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凭牌交接班,无牌禁止操作和检修。
(2) 接班后对吊车所属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内容、部位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对查出问题进行记录并处理。
(3)起重作业要严格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不许超负荷运行,不准横拉斜拽,不准吊重量不清的重物。
(4) 所用的吊具必须安全良好,重物必须绑扎牢固。
(5)出铁时禁止使用炉前吊车,要求将其停放在远离铁口部位。
(6)吊车作业时,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认联系信号,不得轻意乱动。
(7)吊车运行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吊车重物下禁止有人工作或逗留。
(8)禁止搭乘吊车重物上下或从吊物下行走。
(9)吊车使用后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切断电源,取下操作牌,锁好门锁后离开。
(10)安全设施不齐全时应及时找维护人员检修,未经处理不准使用。
(11)炉前吊车作业时不准在吊车上从事检修或检查,未经司机允许不准上下车,更不准在大车轨道两侧行走。
第5篇 吊车工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1) 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实习熟练过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顶岗操作,实习期间,司机不在时,徒工和实习人员禁止操作。
2) 吊车开动前必须鸣铃,安全装置必须保持良好
3) 司机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司机室地板必须盖有绝缘板,电气设备外壳要有接地线。
4) 同一轨道上有多台吊车作业时,相互之间缓冲距离,慢车不少于二米、快车不少于三米。两台吊车相对运行时要互相鸣铃,并提前停车,防止撞车。
5) 当吊车接近轨道终端时应缓行,发现机械或电气设备异常时(如电闸失灵、极限失灵、电缆冒火等) 应停车进行检查修理。
6) 电动机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 电机或其它启动装置冒烟或发生不允许火花时。
(2) 剧烈振动、威胁电动机安全时。
(3) 发生需要立即停机的人身事故时。
(4) 所带动的机械损坏时。
(5) 轴承发生不容许的高热时。
(6) 转速急剧减少使电动机迅速发热时。
7) 当抓斗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存绳不得少于三圈。
8) 当抓斗升降时,应同时操纵卷扬、抓斗控制器,并使其角度相等,全部钢绳受相同拉力,抓斗下降后停车时,应将主令控制器迅速拉到零位。
9) 抓斗腭板最后接近闭合时,应将抓斗稍稍抬起,以免电机过载。
10) 装车和抓道时司机必须听从看车人员指挥。
11) 吊车运行时严禁事项
(1) 大小车不准急打倒转或用倒转停车。
(2) 不准用抓斗斜拉车辆和重物。
(3) 不准用抓斗撞渣槽。
(4) 不准用抓斗提升大件物品及拖拉埋在地中的重物。
(5) 抓斗不准从人头或车辆上方越过。
(6) 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准上下吊车。
(7) 不准用快车顶慢车。
12) 装车时要顾全大局,应按装车标准装足数量,不能偏装、超重和端重。
13) 其它严禁事项
(1) 禁止从一台吊车跨到另一台吊车上。
(2) 禁止由操作室上抓斗或站在抓斗上随意行走。
(3) 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故障原因没查明之前,禁止强行送电。
(4) 停车休息时,禁止靠近电源,防止触电。
14) 轴接头或传动齿轮应有安全档板或保护罩,所有电机必须有防雨罩。
15) 除司机及有关检修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领导许可禁止擅自上吊车,上吊车时必须先给安全铃通知司机,上下吊车时要注意安全。
16) 司机听到停车铃声或看到停车手势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17) 遇电气短路或触电危险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工具检修。电气着火时必须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8) 司机离开司机室时,应将吊车开到固定停车点,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归于零位,并切断电源,拿下操作牌后方可离开。
19) 凡上车清扫、维护、检查、修理作业时,均应停车、切断电源,并要挂上“禁止合闸”牌。严禁无操作牌或者带电进行检查检修作业。
20) 在检修前或检修后试运转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机械设备尤其是转动设备的侧面安全地方。
21) 车体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工具,物品使用完后应归放于固定地点,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
22) 吊车检修作业时,检修吊车司机应通知相邻吊车司机,禁止其它吊车靠近和冲撞。
23) 当发现桥梁和水平金属结构的重要部件(桥梁、桥梁的上下弦杆、斜杆、主水平和垂直断面等)有裂纹时 ,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24) 更换抓斗钢绳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应严格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吊上和吊下人员应互相配合,防止机械伤人。
25) 拽钢绳时应有四人以上,气雾较大时要设专人监护吊车的运动方向,更换作业前应将抓斗安放平衡、滑轮盘垫平。往小车上带钢绳时,车下人员要躲开到三米以外。
26) 不准从吊车上往下扔物件。
27) 更换下来的钢绳要盘好放在固定地方。
28) 冬季走桥和吊架扶梯上积雪、积冰要及时打扫干净,防止滑跌。
29) 汽车装渣时,必须确认汽车司机远离抓斗,方可作业。
第6篇 铁路吊车司机耙犁机、移道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铁路吊车:
1.吊车司机必须熟知本矿铁路运输工序流程、各车站《站管细则》、各站站场情况和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悉专业基础知识,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严禁非司机开车。
2.应经常检查吊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仪表、钢绳及制动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的铅封。
3.进行作业前,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严格控制起吊负重及吊车中心距离的限度,不准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过限度。
4.吊车移动前应鸣笛一长声,表示吊车开动。作业完后未经调度和指挥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作业地点。
5.行走时,应注意架空电力线、牵引网线和铁路两侧的障碍物。其速度不得超过
6km/h。
6.吊车与电机车连挂时,吊车司机应在固定线、半固定线监督接风管试风。
7.吊车进入掌子面、排土场作业时,司机必须了解线路状态、曲线半径、坡道大小及钢轨正反超高、路基障碍物等后,方可作业。
8.内燃吊车可在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在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进行作业,大于20‰以上坡道作业时必须由单机连挂作业;带挂平板作业其坡度不超过15‰;自力作业距离不超过300米。
9.吊车不得在低于12米的高压线下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经调度或有关领导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业。
10.吊车作业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控作业现场的人和物的动态及吊车的平衡与起落状态。每一动作开始前,都要先鸣笛示警。
11.吊车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应按指示信号进行工作,信号不明应停止作业。12.吊车作业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车内;严禁在各部位注油、紧油杯或紧闸带;
严禁吊车同时进行三种以上的动作。
13.吊车在排土场作业时,线路超高不得大于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业完毕时,若停放在坡道时,应采取止轮措施。
14.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
15.吊重物时,先必须试吊;吊重物旋转前,必须检查旋转闸带,并只能经架脚边旋转;当两边的支持樑加牢时,方可作360度的旋转。作业时,重物或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16.钢绳应均匀地卷在绳筒上,在松绳时,卷筒上的钢绳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钢绳必须按负重要求选择,并是合格的。起吊边角或易剪、切钢绳的物件时,必须垫木垫或胶垫。
17.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时,吊车场所应架设好照明。
18.吊车脱轨时,严禁用扒杆作为支撑吊物自起的方法处理。
19.吊车不得停放在不稳固和不良状态的线路上或岔尖上。
二 移道机
1.司机必须熟悉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安全规程及技术操作技能。
2.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按章操作。
3.作业时不得少于二人(一名司机、一名副司机),并熟知铁路运转信号及作业环境。
4.作业前,应对移道机的水箱、机油、发动机座、风扇皮带、分向离合器及手闸销子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信完好,方可开机作业。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移道机不准作业:
5.1夜间排土场无照明;
5.2设备有较大缺陷尚未处理完;
5.3喇叭、照明失效时;
5.4拖运与工作无关的货物和闲杂人员;
5.5移道机没有安全护栏。
6.运行速度要遵守以下规定:
6.1正线上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20km/h;下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15km/h;
6.2在排土场移动线限速3-5km/h;进库限速3km/h以下;
6.3通过道岔、站线、桥梁不得超过10km/h。
7.运行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7.1运行前应先检查牙条、叉子是否提升到适当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高度;
7.2运行中不得随意使用紧急制动,不准熄火;当变换行走方向时,应先停稳,后变换方向并鸣笛开车;
7.3严禁飞上、飞下;
7.4行走时,必须认真瞭望,严格遵守信号规程。
8.移道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8.1在排土场作业前,必须先确认直流电(或其他电源)是否已停,无误后方能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8.2作业时,车上、车下应相互配合好,注意现场附近的作业人员,以免飞石伤人;
8.3小铁螺丝拆开一头时,叉子必须全部叉在钢轨上,方能作业。轨梯提升高度应能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4换牙条时注意不要碰坏夹板:下牙条时不得压坏枕木;同时牙条上端不能少于两个牙;
8.5在大于4‰以上的坡道上作业时,应采取止轮打掩措施;
8.6独头道作业时,距尽头不得小于5m;
8.7在排土场外股升道时,不得超过两轨面高差200mm。
三 耙犁机
1.司机必须熟悉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维护、信号规程及专业安全规程。
2.在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并检查好耙犁机各部件。
3.作业中必须注意各部机件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4.作业中必须注意线路下方的障碍物或行人安全,当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立即鸣示停车信号,停止作业。
5.严格执行准轨铁路运转信号规程,并按下列信号进行作业:
二长声前进;一长声停车;三短声后退;两短声减速;四短声作业完毕。
6.司机在顶棚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并站在安全处,与各种高压线的距离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运行中严禁上顶棚。
7.独头道作业时,车钩距线路尽头不得少于lm。
8.经常检查并保持梯子扶手及围栏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断裂现象,应及时处理。
第7篇 吊车挂档齿轮与取力器输出轴的操作规程
吊车的挂档齿轮又与取力器输出轴的花键结合,于是吊车变速箱的输出动力经吊车取力器输出轴通过与凸缘相连的吊车传动轴驱动吊车油泵运转。吊车输出轴通过涡轮、蜗杆带动吊车计时齿轮,用计时表记录吊车取力器工作时间。吊车取力器通过装在其上的气动工作缸带动拔叉完成吊车挂档、摘挡。而吊车气动缸的动作又由电磁控制。
当吊车发动机运转且气压达到0.55mpa后,合上吊车取力器电源开关的同时踏下吊车离合器踏板,且将吊车驾驶室仪表盘上的吊车取力开关扳倒开位置,此时电流由吊车蓄电池-取力开关-吊车离合器油压开关-三道磁阀,使压缩空气进入吊车取力器换挡气缸和吊车发动机油门控制缸,使指示开关接通,指示灯点亮。
第8篇 吊车工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时应对吊钩、钢丝绳等仔细检查,发现异常时不许带隐患作业。
2、吊车开动前,必须发出信号,操作中接近人或障碍物时,要及时停止或发出相应的信号,防止事故发生。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当确认吊车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电源。工作中突然停电,来电重新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或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5、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总电源。
6、起吊作业时由专人指挥,多人作业时,由一人统一指挥。
7、吊车运行时,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吊车作业前,指挥人员必须将闲杂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方可发出起吊信号。
9、不准起吊超过额定重量的重物。
第9篇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向阳吊车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一定训练,了解机械构造、技术性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2、非专职司机,严禁登机进行操作,学员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3、司机应熟悉各种吊装指挥信号,操作时要精力集中,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不准操作。
4、吊车在作业前应观察检查钢丝绳、卡、联节销、刹车等主要部位的技术状况,必要时进行检修。
5、负载下降时,应先将开关转到第一档,再根据需要转到第二档,以免重载时引起不允许的快速下降而造成事故。
6、吊车在作业时必须将支腿全部伸出,支腿垫上垫木方能作业。
7、吊车严禁超载作业,严禁在风力过大的情况下作业。
8、吊车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第10篇 运输车间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吊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严禁非吊车司机擅自开车和吊运。
2、吊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汽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驾驶室外一律不准站人,行车时必须将吊杆放平,吊钩挂牢,支架抬起,上好插销,方可行车。
3、起重吊运严禁酒后作业,工作时必须执行起重指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汽车吊升降人员。
4、必须对吊运、起重、传动、制动等部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前对起重机械、液压系统、电气装置,制动器、钢丝绳等吊索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准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5、起重机作业地面必须适当平坦,地面必须坚实。在不平场地工作时机架倾斜角不应起过3度。
6、吊车作业必须查看现场地面、空间、周围环境安全状况,并要有警械标志或设专人安全警戒。每天工作开始前,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汽车吊与周围建筑物、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吊物从房屋上越过。
8、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要保证安全距离。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9、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吊运工作必须统一指挥信号,指挥工必须持证操作。除发生紧急危险时,不得听从其他任何人发出的指挥信号。
10、严禁超负荷吊运和歪拉斜吊。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吊车作业区域内严禁人员行走、作业或停留。
12、吊运重物捆扎要牢固平稳,重心不得偏移,用两根吊绳时,受力要均匀,不得滑动。吊离地面30-50厘米时要进行观察证实牢固平稳、制动性能良好起动机平稳后再继续吊运。
13、在吊运中任何人不准上、下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要密切配合,相互监护,确保安全。
14、重物起吊和回转禁止同时操作,转动转台时,应将重物吊到一定高度停稳后再转动,速度要慢。如吊杆发生颤动,应立即停止转动。
15、吊运重物时,不得把悬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不得在起吊物件时吊车行驶或自行移动。
16、吊运重物时,禁止进行检修、调整、紧固螺栓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吊运工作,待处理后再作业。
17、两台吊车同时起吊同一重物,要有一定距离,起重吨位相同,并要有技术人员在场。
18、吊运处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防止操作不当引起事故。
19、如遇风力6级以上时,不准吊笨重和体积过大的物体。
20、夜间作业时照明要充分。
21、作业结束后,汽车吊应停到规定位置。短时间离开吊车时,必须取下钥匙随身携带。
22、必须执行起起重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2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度。
第11篇 桁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桁车、吊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行车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
2、吊车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工作场地,轮胎吊作业必须支垫平稳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转半径无障碍,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
4、进行起吊回转、变幅、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5、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6、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起吊人员。
8、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9、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
10、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1、天气恶劣如大风、雷暴、大雾时,应停止作业。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
12、风力达6级以上,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并在停机后解除吊臂的约束。
13、塔吊司机接到台风预报或实际操作中遇到突风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拉上缆风绳,行车轮卡上卡轨器。汽车吊必须收回扒杆,做好防台准备。
14、塔吊每次起吊作业后,应将吊钩升至顶端,将小车移至根部,,切断电源,开启风向标。
15、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吊车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7、吊车不得近架靠空输电线路作业,因现场条件限制必须在线路附近作业的,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有专人现场监护。吊车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
18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
19、吊车钢丝绳的使用,其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20、钢丝绳上允许在端头处有接头。采用偏结固接时,偏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长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卡环结头,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1、每个工作日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时应更换。
22、吊车起重制动器的制动轮表面磨损达1.5~2mm时,或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超过原衬垫厚度50%时,均应更换。
23、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 挂绳面磨损超过10%。
4)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第12篇 电动液压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前的检查:
1、 检查吊钩减速箱、旋转减速箱和扒杆减速箱是否缺油,是否泄漏。
2、 检查电动机是否有甩油和异常现象。
3、 检查扒杆是否有损伤。
4、 检查转盘齿圈及小齿轮以及吊钩和各滑轮是否完好无缺陷。
5、 检查钢丝绳和钢丝绳固定端是否有破损,断丝和其他缺陷,联结是否牢靠。
6、 清除吊机周围有障作业的障碍物。
7、 晚间工作前检查扒杆上照明灯是否工作正常或场地照明是否在安全工作范围之内。
8、 检查液压滤清器指示器。
9、 检查液压油油位和油质,以及液压系统元件和软管是否泄漏和损坏。
操作:
1、 检查吊钩电位器和旋转电位器是否在中间位置。如不在中间位置应将其置于中间位置。
2、 接通电路控制开关。
3、 接通大钩操作开关。
4、 接通大钩刹车开关。
5、 接通旋转马达开关。
6、 接通旋转刹车开关。
7、 严格按照吊机负荷表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8、 听从指挥人员人员指挥,不违章作业。
停车:
1、 将吊车转至适当位置并处于较安全状态。大风来临之前要将吊车扒杆放到扒杆固定架上,并将吊钩固定住。
2、 按照吊车操作的相反步骤一次断开各开关。
3、 将操作控制台的盖子盖好。
保养:
每天维护和保养
1、 清洁操作台,并搞好电机室内外的清洁工作。
2、 电吊使用结束后,要及时检查各电动机是否过热,各减速箱是否漏油。
3、 填好设备维护、保养和运转记录。
以下部位的润滑工作
1、 吊车架球接头每3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2、 起重臂滑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3、 吊钩滑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4、 大钩旋转轴承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5、 扒杆滑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6、 旋转齿圈和小齿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7、 旋转滚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8、 每50小时对交流电动机、直流电动机轴承加注润滑脂一次。
9、 每50小时检查旋转齿轮箱、大钩减速箱和扒杆减速箱油位一次。
10、 每100小时给励磁发电机轴承注一次润滑脂。
11、 每500小时对钢丝绳加抹钢丝绳表面脂。
12、 每1000小时对齿轮旋转箱、吊钩减速箱和扒杆减速箱润滑油进行更换。
13、 每1000小时更换电位器内的变压器油。
做好以下部位的电器设备检查和调整工作:
每月检查和保养
1、 清洁操作台,控制柜以及电气元件,除去灰尘和油污。
2、 检查和紧固接线螺母,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检查电器元件活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3、 遥测线路和电机绝缘电阻。
4、 从液压油罐底排除沉积的油渣和水份。
季度检查和调整
1、 检查吊钩、扒杆以及旋转的限位开关动作是否正常可靠。如果动作不准确或开关有故障,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和检修。
2、 检查和调整交流马达刹车间隙。两个磁环间间隙应为2.032mm(0.08′),最大间隙不大于3.175mm(0.125′)。
3、 检查和调整直流马达刹车间隙,如果刹车间隙在内、外环之间超出2.54mm(0.1′),则调整刹车间隙是必要的,应调整为2.032mm(0.08′)。
4、 检查直流发电机,励磁机以及直流电动机的碳刷磨损情况。碳刷被磨损到金属夹6.35mm(0.25′)以内,应该全部更换。更换的新碳刷应使其与整流器的接触面相吻合,保持曲线相一致。检查碳刷在夹具内是否灵活,有无卡滞现象。检查弹簧压力是否适宜。
5、 检查直流电机整流子的表面情况,整流子应呈正圆形光洁的表面,不得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痕。否则应用00号砂布细细研磨,然后用帆布抛光。当整流子在负载下长期无火花运转时,其表面产生一层氧化薄膜不要擦掉。
半年保养
1、 对控制操作台上的开关触点以及控制器内的接触器、继电器触点进行修磨和调整。对于烧损严重的应该更新。
2、 更换液压油及滤器滤芯。
3、 更换三联泵传动箱润滑油,并检查链条、链轮磨损情况。
4、 更换各滚筒轴总成机油。
5、 更换旋转减速箱润滑油。
第13篇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2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3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4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6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7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2.1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2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3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2.4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5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第14篇 吊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吊车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酒后上岗。
2、 经常调整和检查制动器,以保证平稳可靠。
3、 经常检查钢丝绳、链条是否有损伤,紧固螺钉是否有松动,三角皮带和链条是否张紧,轮胎的压力是否足够。
4、 注意检查发动机、燃油箱和各减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给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5、 作业前进行一次空负荷运转,注意各部分是否有异常,同时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工作可靠。
6、 不得超负荷吊运,起重重量较大的货物时,应先吊起50—100毫米,然后检查制动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继续吊运,吊运时操纵要平稳。
7、 操作时每开始一个动作均要鸣喇叭,以提醒周围人员离开可能导致危险的地方。
8、 在行驶和吊运时,应经常注意各种电线,在有高压线的场地,不应进行作业,如必须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 吊运时不要把货物从近旁人员上方转过。
10、 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
11、 不得用起重机的旋转运动拖、拉货物或障碍物,没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东西。
12、 司机和起重工应密切配合,在未挂牢和人员未离开前,不得起吊货物。
13、 带负荷起臂和落臂时,不得超过该起重物重量的最大幅度。
14、 在发动机未停车前,司机不得离开起重机。
15、 严禁在起重机没有完全停住前,把换向器手把推向另一方。
16、 空车行驶应把吊钩用钢丝绳系在底架上,并稍拉紧,以减少吊臂和吊钩跳动。
第15篇 内燃电动轮胎式起重机吊车操作规程
1、行驶中应注意空中障碍物,防止碰撞。转弯时应注意车身和吊杆有足够的空间。电动轮胎吊移动时,要切断电源,收好电缆,接电时,须用验电笔验电,要防止接错。
2、作业点选择要合理,操作范围内应无障碍,且应与架空障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在码头边作业时,支脚严禁支撑在护栏坎上,吊车与码头边线位置成“t”形,并将轮胎填妥塞牢。
4、驾驶室门对江面时,严禁人员上下;应尽量避免在斜坡上作业。
5、作业前应先做空载试车(起升、下降、变幅和旋转)后重载试刹车,确定有效后方可正式作业。
6、操作中应思想集中,看清手势,眼随关走,余光了望,谨慎操作,起关平衡,松关轻准,稳中求快,当电动机没有完全停止时,禁止反接起动。
7、应根据吊杆角度和长度确定安全负荷量,当安全警报报警时,应立即将关放下。
8、吊舱内货,应将货物移至勾头钢丝绳垂直位置时落脚打停后起吊,不准悠关和碰撞。
9、严禁抽拔压在下面的货物或强提冻结和混凝浇注在地底的杆件等,不准起吊重量不明的货物;严禁吊人(抢救除外,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10、操作中,若车身带电,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车上的司机必须双脚迸跳下车,并迸跳出危险区域。
11、在操作时,应防止钩头顶铃。松钢丝绳时,卷扬筒上至少保持三圈,以防拔根,并要防止钢丝绳滑槽。
12、吊重货时,绞松和旋转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脱钩或吊臂下坠,放下货物时要防止吊臂回弹引起折弯。
13、操作中要随时检查钢丝绳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钢丝绳应立即更换。
14、不准将吊起的货物长时间在空中停留;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种机构动作;不准用两台吊车合吊一件货物(特殊情况可按特殊使用规定执行);不准在电阻器或电阻片上烘烤物品。
15、使用抓斗作业时,应按该机的起重负荷曲线表选用合适的抓斗,严禁超负荷作业,应随时检查卸克与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16、当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放下吊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