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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6

电力规程

有哪些

电力规程

电力规程是指指导电力行业运行、维护、安全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它们涵盖了电力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电气设备运行规程:涉及发电机、变压器、线路、开关设备等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检查和维护。

2.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规定电网调度的操作程序、安全规定和事故处理方法。

3. 电力设施安全规程: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应急处理措施等。

4. 电力市场交易规程:规定电力市场的运营规则、价格形成机制、合同签订和履行等。

5. 电力用户用电规程:指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地使用电力。

6. 环保与节能规程:涉及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标准和节能措施。

标准

电力规程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内部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这些标准包括:

1. 国家标准:如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具有强制性。

2. 行业标准:由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制定,如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 企业标准:根据自身设备、技术条件和管理需求制定,如企业内部的设备维护手册、操作流程等。

4. 技术规范:如ieee、iec等国际组织发布的电力技术标准,适用于特定领域的设备或操作。

是什么意思

电力规程的意义在于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人员安全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它们明确了电力行业的行为准则,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电网的安全与可靠性。规程也推动了电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规范化管理,促进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例如,电气设备运行规程规定了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周期,旨在预防设备故障,减少非计划停机;电力设施安全规程确保工作人员在高压环境下作业的安全;电力市场交易规程则旨在保证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防止市场操纵。

电力规程是电力行业有序运行的基石,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高效、环保运行的重要依据。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程,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以提升电力服务质量和效率。

电力规程范文

第1篇 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措施

导读: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构建施工安全理念,杜绝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目前施工建设工程中一大严重问题,这也是关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有一些工地上的职工认为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扎安全带是很小题大做的行为,因此对于严厉的管理非常之反感。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他们眼中的小事却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很多时候正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会挽救一个工人的生命,也可能就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的疏忽会葬送工人的生命。在操作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是很多事故最直接的诱因,不仅仅会危及到个人的人身安全,还会危及到设备的安全,并进一步妨碍到整个电力生产,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施工。

基于以上种种,必须要构建施工安全理念,并严厉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对于违章行为尤其是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毫不留情不留余地。

营造施工工程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地形成了一种非常强大的员工舆论监督气氛。这种良好安全氛围对于各个单位抓好安全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发包人在施工工程项目发包之前除了要对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以及施工业绩作出严格详细的审核之外,还要从安全施工角度对承包人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记录、特种行业操作持证、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用具、工程技术员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作出严格的审查及核实,并在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对于中标单位其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施工业绩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一系列内容作实时实地地调研和考察。严格审核质检人员,质检人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同时需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

规范施工工程安装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文件

合同里除了要载明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范围、工期以及工程价款这些条款之外,还应该要载明承包方以及发包方各自安全资任条款,特别是承包人应该要承担的安全贵任一定要竭尽可能地做到细致谨慎。

并且还要单独地签订相关“文明安全施工协议”,并以此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在其中必须要注明其与合同书文本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的内容应该要覆盖到人员配置、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全机构设置、对承包方职工或者是第三方人身事故以及安全劳动防护要求等等一系列条款规章。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规范性以及严肃性,应该将这一系列文件都送到当地政府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在输变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督查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专门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遗漏,详细检查生产现场安措执行情况、分析改造现场危险点、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几个方面,一经发现违章行为,严格惩治。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留死角,排查组成员对电缆沟渠、电缆井等施工沿线的作业状况、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设备的现场布置情况,库房材料的安全摆放等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节日保电万无一失。加强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后通过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材料

在材料选取上要细心挑选,对于设备厂家要专门进行考察,从中选出质量价格能够得到保证的厂家,统一建材的质量、价格、并保障进度。同时,在采购设备材料时,要通过正常渠道,选择经过国家认可、有技术和资金保障的厂家,多进行比较选对,也不要以次充好,从而保障材料的质量安全,同时也节约材料成本,对进场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对于未经过检查验收和验收不合理的材料严禁使用。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素质

为了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应该强化输变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的规定制度,全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发挥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切实做到不接受安全教育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上岗操作。举办安全系列讲座、沙龙、研讨会、专题讲座以及各类宣传手段等,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向工程人员传授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让输变电工程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学习,提高输变电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督查,对监督工作质量和作风建设进行细化考评。同时,要注重输变电工程的人才培养工作,吸引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提升工程队的实力。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两个主体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个支柱,各司其职,相互支撑,缺一不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鼓励优秀、诚信、实力较强企业,在质量安全工作上做出典范。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工作目标和相关责任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建立起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结语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安全问题,所有电力工程建设人员都作出了非常大的付出,各方人员共同参与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构建了企业施工安全以及生产管理的长线有效机制,更重要的是确保了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真正切实有效的控制。这不仅仅为企业职工带去了生活上的幸福,也为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经济效益打好了坚固基础。

参考《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参考:

中国电力自动化市场营销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检修产业运营全景调查与未来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中国电力施工产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盈利战略研究报告

第2篇 新时期的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摘 要〕介绍了德州供电公司新形势下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大安全”格局;加强自主学习与新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与业务技能;做好外包工程、用户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措施,保障工程建设与电网的安全;加强监督人员执行力的同时,要提高生产人员保证安全的自控能力。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文化

由于大环境、大形势的改变以及人、机、环境安全生产三要素的动态性,安全管理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在传统、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基础上,对安全管理的思路、手段、方式和方法进行不断的更新,以应对各种因素带来的问题。所以说,安全管理工作是永无止境的。

1 注重企业安全文化的引导,营造大安全氛围

德州供电公司注重企业文化的引导作用,在坚持“重惩处”的同时,坚持“管理、伦理、法理”并重的人性化教育,实行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公司领导深入班组,与一线职工座谈讨论,组织“车间一把手谈安全”、“我为企业安全献一计”等活动;工会组织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生产车间开展 “双无”(党员身边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建功活动,实施异常、障碍“说清楚”和公示制度。公司还通过组织编写《德州供电公司安全文化手册》、《德州供电公司“三德”规范》,拍摄《心系安全 甘做卫士》录像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构筑求真务实、争先创优、恪尽职守的工作风气和安全氛围,使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逐渐形成了全员抓安全的“大安全”格局。

2 开展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培训

随着电网建设的不断加快,特别是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在电力生产中的应用,新的问题也随之而不断出现。

由于检修运行人员维护管理经验不足,备品配件匮乏,加之新设备本身存在的问题,造成问题频频发生;同时由于专业培训不及时,造成职工技术素质跟不上技术发展的要求,遇到问题过分依赖厂家;职工队伍的年轻化,使一线职工中新人和年轻人比例增加,由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职工队伍的业务技能有所降低;一些老同志虽经验丰富,但对新技术、新知识掌握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对原有安全规程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修订,抓紧制定新设备的操作安全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充分发挥网络在技术培训中的功能,在网上不断补充新的培训资料;在做好常规性培训的基础上,推出了“7+1”学习制度,即要求每人每个工作日必须抽出1 h作为固定学习时间;请厂家技术人员来公司授课,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术学习;组织开展继电保护、调度运行、刀闸大修、变电运行、电缆敷设等技术比武;组织开展涉及电网运行方式调整、事故调度指挥、城区配网联手倒电、线路故障巡视抢修和变电倒闸操作、设备故障分析处理等各个方面的联合反事故演习。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可有效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

3 加强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线路施工、检修、急修的大部分工作由外包队伍所承担,部分外包队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人员技术素质低,流动大,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个别车间重用工、轻管理,甚至对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就登杆干活的无证人员全然不知。为规范对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建立了一个有效运转的管理机构,及时修订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标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和“与正式职工同等管理”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评、安全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方法,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三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规考试;审查并建立外包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档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凭《安全审查考核合格证》进场,施工现场负责人凭《安全考核上岗证》上岗。对重大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安全考评,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优劣以及现场施工操作过程等进行安全评价、打分、记录,使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形成闭式循环,不断得到加强。

4 依靠政府支持,加强对用户设备的安全管理

近年来,用户设备问题造成的故障停电直线上升,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运行。用户设备问题主要表现在配变故障、低压短路、高压混线、穿墙套管击穿等。针对这些情况,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用户设备的监管力度,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保证广大用户正常用电。2004年7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德州供电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用电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治的重点是变压器容量在50 kv·a以上的单位、公共场所等重要用户。为能较好地利用这次机遇,迅速扭转当前的局面,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参与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这项工作。

5 寻求政府支持,加大输电线路通道的清障力度

近年来,线下建房和输电线路防护区内大面积植树情况异常严重,经多次向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联合执法权,建立了常态管理机制和固定联系制度,并由市安委会、市建委、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和供电公司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电力线路防护通道内违章建筑及树木清除工作的通知”,发现有线下新建和准备建房的情况,根据“通知”精神及时会同地方政府及公安部门进行制止,并对户主下达“隐患通知书”。彻底清理了近千公里电力线路下的万余棵树障,有效地保障了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6 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减少外力破坏事故

近年来,由于输配电防外力破坏工作难度大,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巡查大队,建立健全各种保护电力设施的规章制度;

(2) 起草下发了《特殊地点安全标志设置规定》,在重点地段、重要设施上设置了规范标示牌、警示牌,在电缆沟上涂刷了警示标志;

(3) 加大宣传力度,在集市和村庄、在建筑工地散发、张贴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材料;

(4) 加强对《德州供电公司关于调整三级护线网的实施意见》的执行力度,从制度方面保证“三级护线网”组织的有效运行,做好与群众面对面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7 提高生产人员保证安全的自控能力

虽然安全生产机制已比较健全,各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于安全生产的新形势,部分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的自我控制能力不强,造成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倡“从我做起,决不违章”,营造创建“无违章企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推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开展“三个明白、三个严格、一个视同”(即明白检修任务,明白危险点,明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三大措施管理,严格查禁违章,严格责任追究;不明白工作任务、危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都视同违章)活动。

8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执行力

(1) 抓好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设计、制造、施工及运行、检修各个环节的控制与监督,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2) 根据基建、大修、技改等不同工程的特点,聘请有丰富现场安全工作经验的专家,全程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把监督重点提前到工程前期,从源头上堵住了装置性违章的产生;

(3) 重点抓好安全设施规范化,超前做好风险分析和危险点控制,严格“工程施工派工制度”和“三大措施”的落实;

(4) 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监督,按照“各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作现场安全监督卡”,抓违章、抓规程制度的执行、抓安全措施的落实,规范现场操作。

第3篇 电力班组怎样抓好反违章的安全管理工作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也正因为如此,各种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发生均与班组人员有关。无疑,搞好企业的班组安全管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对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就如何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1 明确安全职责,理顺关系,各负其责

班长是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又是完成班组生产任务的核心人物,这就决定 了班长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好安全,否则在生产中发生不安全现象乃至事故,班长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但是,是否只要有了班长这个第一责任人就可以把一个班的安全工作都包下来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班组在完成生产任务时往往要分成几个工作小组,而班长不可能同时负责多个工作面,这就需要由这些组长来负责。在实际作业中,这些组长即为工作负责人,他们经常工作在生产第一线,是班组生产的基本骨干、中坚力量,班长的工作实际 是由这些组长来保证的,而他们的工作则由组员来保证。这就形成在一个班组中,要有各自的职责,既要有班长的职责,又要有组长(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也要有班员的职责。如果人人都各有其责,人人都各负其责,班组的安全基础就会夯实,班组的安全工作就会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因此,笔者认为,在班组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班组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做好班组安全工作的根本。

2 抓好安全风险分析,打好有备之仗

班组在执行日常生产任务时,往往以完成任务为目标,而常常疏忽了作业中存在的那些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以至于发生各种始料未及的事故。如果在工作开始之前先进行安全分析,对每一项工程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剖析,从中找出人为的、设备的、环境 的以及管理方面的危险点,并制订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把危险点控制起来,就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3 全力提高班员的安全素质

提高每个班员的安全素质,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人的安全素质,是一个人的安全知识、安全行为、安全思想的综合体现。应该说,班组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的学习之后,对各种规程、制度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使职工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素质,但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各种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涌现,班员急需提高技术素质。一些发达国家对企业员工的素质提高是非常肯花大力气,出大价钱的。事实证明,这种使员工综合能力提高的投资其回报是十分显著的,这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

4 正确采用激励机制,奖惩分明

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正确使用激励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目前,企业在安全生产中 采用的就是奖惩激励方式。例如,评选先进、树立安全标兵,对违章者曝光、以至下岗处罚 等等,但奖和惩这两种激励方法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及不同的使用效果。笔者认为,应该突出 重奖重罚,奖罚分明。对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者,长期保持安全生产良好状态的班组,就应该得到重奖,在给于精神奖励的同时,也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这样就会鼓舞士气,奖励一个,带动一片,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甚至酿成事故的责任者,则应 依据责任大小、认识态度,给于严肃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处罚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摆事 实、讲道理,使被批评、被扣罚、被曝光者心服口服,达到既教育本人,又教育大家的目的。

第4篇 坚持“四抓”,做好农村农村电力安全管理工作

农村电力安全工作一直以来存在着种种隐患,要真正实现农村电力安全,必须从四个方面抓起,实实在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抓队伍建设。一是从思想上提高农电人员的安全意识。供电所应在每月的生产例会、安全专题会、班组安全活动以及日常工作中,对本所全体人员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清自身承担的安全责任和社会责任,彻底摒弃对安全生产的一切错误观念,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是从技术培训上提高人员的安全素养。县供电企业应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必要的培训教材和设备,分期分批对所有农电员工进行轮训。也可以采取“走出去”的方法,由每个供电所选派一名安全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人员,到电力院校参加脱产学习,培植“精英”。学成后再由其对本所其他人员进行培训,以点带面、共同提高。

三是适当提高农电工待遇。根据县供电企业的经营状况,参照本地平均工资水平,适当提高农电工的待遇,对安全生产搞的好的还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让他们从内心感受到企业的关爱,从而激发努力工作、搞好安全的积极性。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劳动竞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锻炼队伍。使广大农电员工在竞赛中成长进步,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安全氛围,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提高队伍整体安全素质的目的。

(2)抓电网发展。一是努力争取网改政策支持,“消灭”盲点村,从根本上解决盲点村的安全管理难题。

二是加大技改投入。从维管费及企业利润中有计划地列支部分资金,将线路、设备缺陷情况按照严重程度分为轻重缓急,逐步予以消除。

三是对于负荷密集、增长过快,现有供电能力已不能满足要求的地段,可考虑增设台区。将新增台区列入网改单项工程或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四是加强需求侧管理。加装负荷控制装置,防止各类用电容量同时启动冲击电网,烧毁供电设施。

(3)抓执行力建设。一是加大对供电所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考核,树立起制度的权威,让制度成为一切安全活动的准则和“高压线”。

二是严查严处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以“三铁”反“三违”,决不姑息迁就,形成长期的反违章高压态势。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指标层层分解、将压力层层传递,使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从而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同时要以“纪律”为后盾,确保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是提高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之间的整体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4)抓农村用电管理。一是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安全用电知识讲座、发放、张贴宣传品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宣讲等方法,逐步提高广大农户的安全意识和用电水平。

二是提高农网的安全运行水平。定期对线路、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大力提高台区“总保”及客户“家保”的投运率和正确动作率,使其成为防范触电事故的一道坚实防线。

三是警电联手,严厉打击窃电、盗窃电力设施等各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农村临时用电管理。所有临时用电必须向供电所申报,由供电所派人安装,严禁私拉乱接。并且要依法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规避供电所的法律风险。

第5篇 初探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

[摘 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调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就电力企业如何贯彻、执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进行了初步探讨,并结合构建和谐电力企业目标,提出了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发展管理

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国务院提出了我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电力企业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巨大努力,使我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趋于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依然突出,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思路有必要进行创新,笔者认为新思路应是:一个保持、两个引入、三个融入、四个抓住。

“一个保持”,就是保持企业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优先地位,确保实现构建和谐电力企业目标。电力安全生产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把电力安全生产纳入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电力企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搞好电力安全管理,妥善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企业各种利益关系。经过几十年的电力安全管理建设,我国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体系,使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基本实现了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的形势下,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时期,电力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电力安全管理应当继续成为企业的主要工作。因此,电力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安全管理工作优先地位,为构建和谐电力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施“两个引入”,为构建和谐电力企业提供有力支撑。“两个引入”,就是安全管理工作要引入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现在,在电力安全生产上我们习惯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遵章守纪”的管理模式。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政府由直接管理企业的安全工作,变为宏观调控,监督指导;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因此重效益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营轻安全成了目前国内很多电力企业的共同点,“企业负责”流于形式,结果直接导致我国生产形势恶化,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形象。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的相关论述,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形成了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充分认识到引入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具体实践。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以人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激励人的士气和发挥其能动作用方面,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因此应运而生,其要求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理顺电力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和各级各部门间的相互关系;二是在安全管理部门内建立起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只有形成了上下贯通、职责明确、层次分明的工作机制,才能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可靠。因此,应当加快引入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决策有据、工作有序、行为规范,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安全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电力企业中有所作为。

实现安全管理工作“三个融入”,保证构建和谐电力企业产生实效。“三个融入”,就是把安全管理工作融入电力企业主要工作目标之中,融入电力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之中,融入电力企业广大职工生产生活之中。安全管理应是系统的安全管理,要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使其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安全管理就犹如五个分散的指头握成一个拳头,使之能产生更大的合力。因此,电力企业应当把安全管理工作渗透到电力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分配、市场开发、职工生活等各个环节中去,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中都维护好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同时根据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与构建和谐企业的内在联系,采取开放的、多种多样的,生动活泼的教育方法,让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为企业和职工服务,让企业和职工受益。

以“四个抓住”为安全管理工作抓手,为构建和谐电力企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个抓住”,就是抓住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切实保护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及其家庭的困难救助工作,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利益;抓住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要求,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抓住电力企业文化建设这个根本,实现企业文化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在当前各种思想文化相互影响、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只有将企业文化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才能使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教育的同时,把安全管理的价值信念、行为准则和安全意识渗透到职工规范中去,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文明程度;抓住创建“学习型电力企业”这个目标,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目前,企业之间的竞争已发展为全方位、多元化的竞争,善于学习新知识,善于思考新问题,迅速把新知识应用于企业安全管理,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投资的作用,减少事故经济损失,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已成为构建和谐电力企业的关键。

[结束语]

电力安全管理是保护生命的伟大事业,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是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没有创新意识,不会产生好的效果。笔者相信,在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中,电力企业只要提出新思路,改进方法,更新内容,并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就一定能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第6篇 电力能源核赔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电力、能源类标的理、核赔技术支持。

2.负责全公司电力、能源类产品的理赔管理。

3.参与全公司电力能源标的重大赔案的直接理赔。

第7篇 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措施

导读: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构建施工安全理念,杜绝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目前施工建设工程中一大严重问题,这也是关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有一些工地上的职工认为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扎安全带是很小题大做的行为,因此对于严厉的管理非常之反感。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他们眼中的小事却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很多时候正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会挽救一个工人的生命,也可能就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的疏忽会葬送工人的生命。在操作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是很多事故最直接的诱因,不仅仅会危及到个人的人身安全,还会危及到设备的安全,并进一步妨碍到整个电力生产,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施工。

基于以上种种,必须要构建施工安全理念,并严厉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对于违章行为尤其是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毫不留情不留余地。

营造施工工程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地形成了一种非常强大的员工舆论监督气氛。这种良好安全氛围对于各个单位抓好安全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发包人在施工工程项目发包之前除了要对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以及施工业绩作出严格详细的审核之外,还要从安全施工角度对承包人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记录、特种行业操作持证、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用具、工程技术员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作出严格的审查及核实,并在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对于中标单位其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施工业绩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一系列内容作实时实地地调研和考察。严格审核质检人员,质检人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同时需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

规范施工工程安装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文件

合同里除了要载明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范围、工期以及工程价款这些条款之外,还应该要载明承包方以及发包方各自安全资任条款,特别是承包人应该要承担的安全贵任一定要竭尽可能地做到细致谨慎。

并且还要单独地签订相关“文明安全施工协议”,并以此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在其中必须要注明其与合同书文本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的内容应该要覆盖到人员配置、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全机构设置、对承包方职工或者是第三方人身事故以及安全劳动防护要求等等一系列条款规章。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规范性以及严肃性,应该将这一系列文件都送到当地政府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在输变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督查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专门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遗漏,详细检查生产现场安措执行情况、分析改造现场危险点、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几个方面,一经发现违章行为,严格惩治。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留死角,排查组成员对电缆沟渠、电缆井等施工沿线的作业状况、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设备的现场布置情况,库房材料的安全摆放等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节日保电万无一失。加强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后通过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材料

在材料选取上要细心挑选,对于设备厂家要专门进行考察,从中选出质量价格能够得到保证的厂家,统一建材的质量、价格、并保障进度。同时,在采购设备材料时,要通过正常渠道,选择经过国家认可、有技术和资金保障的厂家,多进行比较选对,也不要以次充好,从而保障材料的质量安全,同时也节约材料成本,对进场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对于未经过检查验收和验收不合理的材料严禁使用。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素质

为了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应该强化输变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的规定制度,全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发挥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切实做到不接受安全教育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上岗操作。举办安全系列讲座、沙龙、研讨会、专题讲座以及各类宣传手段等,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向工程人员传授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让输变电工程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学习,提高输变电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督查,对监督工作质量和作风建设进行细化考评。同时,要注重输变电工程的人才培养工作,吸引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提升工程队的实力。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两个主体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个支柱,各司其职,相互支撑,缺一不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鼓励优秀、诚信、实力较强企业,在质量安全工作上做出典范。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工作目标和相关责任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建立起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结语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安全问题,所有电力工程建设人员都作出了非常大的付出,各方人员共同参与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构建了企业施工安全以及生产管理的长线有效机制,更重要的是确保了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真正切实有效的控制。这不仅仅为企业职工带去了生活上的幸福,也为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经济效益打好了坚固基础。

参考《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参考:

中国电力自动化市场营销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检修产业运营全景调查与未来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中国电力施工产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盈利战略研究报告

第8篇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保障电力、热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上述规程简称《安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票是检修人员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维护、消缺、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以下统称“检修工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是检修、运行人员双方共同持有、共同强制遵守的书面安全约定。

操作票是运行人员在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

第三条 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从事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

在电力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

第四条 在实施具体检修工作、操作任务前,应对工作任务全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全部危险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操作票。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发电、供热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工作票适用范围及所列人员资格

第六条 下列工作应填用工作票:

(一)电气工作

1、需将电气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挂接地线(合接地刀)、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栏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2、二次接线回路、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上的工作。

3、电力电缆工作。

4、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7、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8、其他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二)热力(水力、风力)和机械工作

1、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水源、油源、气源、汽(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水力、风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加锁、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栏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本规定所称热力(水力、风力)系统包括:电厂汽、水、氢、油、煤粉、燃气、瓦斯、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煤、脱硫、脱硝、除尘、冲灰、输灰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和向用户输送蒸汽、高温水的管网、换热站及附属设备的供热(采暖)系统。

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三)控制系统工作

1、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传送(数据下载)等工作。

2、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系统、独立监测和控制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执行装置、测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等设备)的检修或局部检修工作。

3、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上测量仪表的检修和校验工作。

4、在线热工试验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应编制需要填用工作票的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并明确需要值长、值班负责人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的具体工作任务,经本单位分管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第八条 下列日常维护保养、文明生产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填用工作许可单:

1、不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水源、油源、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水力、风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加锁、挂接地线(合接地刀)、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栏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2、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3、不需要将设备、系统停运、停电、退出备用或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安全措施的下列工作:

(1)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沟、配电室、控制室、蓄电池室等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整修地面、屋顶修缮等工作;

(2)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3)对电力生产区域、人员、设备安全可能造成直接影响的土建、装修、防腐、绿化、保温等工作;

(4)在电力生产区域进行搭(拆)脚手架、运送设备(备品、备件、物料)等检修辅助工作等。

第九条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第十条 下列工作项目可以签发一份工作票:

(一)电气工作

1、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果检修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做完。

2、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签发一份工作票。

3、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签发一份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写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班成员。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在同一升压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

(二)热力(水力、风力)和机械工作

1、一台机组的一组热力设备(水力机械部分)或一个管路系统检修工作,若能全部有效采取隔离、消压、放水、排水、降温等安全措施时,可以签发一份工作票,在全部工作期间有效。

2、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有多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以发给总的负责人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写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班成员。

3、在不同地点同一设备系统依次进行同类型的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

(三)其他工作项目

上述工作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项目需要办理一张票时,在遵守工作票基本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工作项目所在车间提出方案,企业安监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票和工作许可单的执行程序及标准见附录a。

事故应急抢修单由抢修负责人按照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布置填写,并按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和要求填写、使用、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风电场远程集控运行模式下,每项检修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能为同一人。

第十三条 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事故应急抢修单应分别统一编号,编号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纸质工作票应在印刷时排印编号,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微机工作票管理系统必须具备自动过号功能。

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分别见附录c、d、e。

第十四条 在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除填用工作票外,还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按动火工作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可能造成主、辅设备跳闸的现场维护、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各单位应编制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本单位分管副职或总工程师审批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格式见附录g。

第十六条 热工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控制系统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锅炉fsss保护、汽机主保护等的现场维护、解投、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

各单位应编制填用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本单位分管副职或总工程师审批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格式见附录h。

第十七条 布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需要填用操作票时,必须履行操作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布置或恢复安全措施需要停送电时,若工作许可人所在班组不具备相应的资格,需要联系具有停、送电资格的班组进行停、送电时,应填用停、送电申请单,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

停、送电申请单格式见附录i、j。

第十九条 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一)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本单位有关部门考核、分管副职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

(二)车间主任、副主任、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本车间所管辖的设备系统的工作票、工作许可单;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同其他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不得签发公用系统、主机组及某些重要辅机(由电厂自行规定)的工作票、工作许可单。

(三)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熟悉《安规》、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3、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4、了解检修工艺。

(四)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和完善;

3、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能否胜任所承担工作;

4、确认工作是否需要设置专责监护人;

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二十条 工作许可人资格

(一)工作许可人一般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单元制的正、副单元长、机组长,非单元制的运行班长、副班长)担任;有能力正确执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也可担任工作许可人,但只能许可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的检修工作。

(二)工作许可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2、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作详细补充;

3、检查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断,热力(水力、风力)设备系统工作中有无突然来汽(气)、来水、来油、来料(煤、粉、灰、渣等)、爆破等危险,电气工作中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机械转动设备停转检修中有无突然转动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哪些设备带电,哪些设备不能触碰,工作场所是否有对人体造成职业伤害的因素等;

5、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确认工作票所有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具体指明检修设备系统的实际隔离措施,向工作负责人现场证明设备系统已确无水压、汽(气)压(含真空)、油压、电压等;

6、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第二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资格

(一)工作负责人一般由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均能胜任工作任务,并能保证工作安全和质量的人员担任。实习人员、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二)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安规》的有关部分;

2、掌握检修设备情况(如结构、性能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3、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三)工作负责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任务及本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督促所有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

2、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所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全过程安全检修工作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3、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指导;

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规》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

5、确认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班成员变更是否合适。

第二十二条 专职监护人资格

(一)专职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安规》有关规定的人员担任。

(二)专职监护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三条 值班负责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接受工作票;

2、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3、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具备资格;

4、审查工作内容是否填写详细、清楚,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是否正确,工作地点是否明确;

5、审查计划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

6、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7、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第二十四条 值长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2、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3、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第二十五条 工作班成员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工作开工前,熟悉工作任务内容及本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

2、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实施现场安全措施,保证作业环境安全;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落实“四不伤害”要求,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监督工作班其他成员遵守本规定,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分管副职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拟新增加的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必须经相应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分管副职批准后,随时以正式文件对其相应资格进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长期(指合同期一年及以上)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包括与本单位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多经施工安装企业)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定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以有效文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华电系统发电企业、电力检修企业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定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以有效文件予以公布。

对本条所述,工作票签发时,必须实行“双签发”制度,承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发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再次审核、签发。

非华电系统发电企业、电力检修企业(包括供电局、基建单位、设备厂家、调试单位、与各单位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多经施工安装企业等,下同)的人员,不得在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中担任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可以担任工作负责人(其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以有效文件予以公布),但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责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非华电系统发电企业、电力检修企业的有关人员,在各单位电气设备上及其附近(安全距离以内)、电子间、开关室、电缆夹层内、升压站内以及主变、高备变围栏内,在热力机械设备系统上及其附近,从事短期的或临时的检修、施工工作,以及升压站、油泵房、氢站、脱硫系统等扩建、新建、改建时从事与运用中的设备有关的安装、试验工作,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发包单位检修、维护部门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其他生产区域的工作,其工作负责人可由前款所述承包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担任,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以有效文件予以公布,但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发包单位检修、维护部门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条 工作许可制度

(一)工作票、工作许可单由工作许可人许可,按照工作票和工作许可单的执行程序及标准办理相关手续。

(二)事故应急抢修单根据抢修任务具体情况可由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或值长(调度人员)许可,按照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工作监护制度

(一)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职监护人,确定被监护的人员,并在工作票、工作许可单备注栏填写具体信息。

(二)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并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三)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四)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职监护人临时离开现场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等专职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五)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因故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按照工作票和工作许可单的执行程序及标准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 工作间断、试运、终结制度

(一)工作中遇到任何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职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二)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若工作间断期间,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需要担任其他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工作许可单向工作许可人押回,并办理相关手续。恢复工作时应再次办理许可手续。

(三)试运、终结有关要求按照工作票和工作许可单的执行程序及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因检修工作较多,工作负责人数量一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方式变动具有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有关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一)工作终结。

(二)工作间断,工作票押回。

(三)工作负责人变更。

(四)工作班成员变更。

第三章  操作票适用范围和所列人员资格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编制填用操作票的具体电气、热机、(水力、风力)操作任务的清单,并明确操作监护等级、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岗位和必须经值长、值班负责人审批的操作任务,经本单位分管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监护人为值班负责人以及操作预告由值长发布的操作票,必须经值长审批。

第三十五条 一项操作任务有两个及以上操作项目且必须按顺序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填用操作票。

检查项目视同操作项目,并应按顺序分项填写。

第三十六条 下列热机(水力、风力)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

1、锅炉、汽轮机(水轮机)的启动与停止;

2、主要辅助设备,如制粉系统、给水泵组、循环水泵等的启动与停止;

3、汽轮机(水轮机)冷油器、高低压加热器、发电机内冷水及空冷器的投入、停止或切换,凝结器半侧的投入和停用;

4、氢冷发电机的气体置换;

5、重要转动机械的定期轮换操作,如真空泵(射水泵)、发电机内冷水泵、给水泵辅助油泵等;

6、为办理检修工作票执行的运行隔离措施和检修设备停、送电操作,具有两个及以上操作项目且必须按顺序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的;

7、风力发电机组的手动启动、停机操作应填写操作卡或操作票;

8、供热系统蒸汽、高温水主(干)管网和支线的投入与停运;

9、各单位规定的其他操作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下列热机(水力、风力)操作可以不填用操作票:

1、事故处理;

2、开、关单一阀门;

3、按下单一操作按钮。

第三十八条 除下列几项操作外,其他电气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

1、事故处理;

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单一保护压板的投退。

第三十九条 不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在完成后,值班负责人必须在值班记录簿内做好详细记录。事故处理时还应保存原始记录。

第四十条 操作监护等级

1、双监护操作:110kv及以上母线和220kv及以上变压器停、送电操作任务;

2、单监护操作:双监护操作以外的所有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

3、无监护操作:不需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可以进行单人操作,但操作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

第四十一条 操作人、监护人资格:

1、双监护操作任务:第一监护人应为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人员,第二监护人应为值班负责人或熟悉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电气专业管理人员。

第一监护人职责:履行《安规》有关操作要求,对其操作正确性负责。

第二监护人职责:监护操作人、第一监护人正确履行《安规》有关操作要求,对其正确性负责。

2、机、炉启停、发电机解、并列和涉及二个及以上电气系统的操作等任务,一般应由正值班员为操作人,值班负责人为监护人。

3、其他操作任务一般由副值班员为操作人,正值班员为监护人,或由具有相应操作资格的运行人员为操作人和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 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操作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值长分别审核并签名。

操作票执行程序及标准见附录b。

第四十三条 操作票应统一编号,纸质操作票应在印刷时排印编号,每张操作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使用时应按编号顺序依次使用。微机操作票管理系统必须具备自动过号功能。

操作票格式见附录f(1、2),各单位根据需要选用相应格式。

第四章  工作票、操作票保存、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四条 已执行和作废的所有纸质工作票、工作许可单、事故应急抢修单、操作票、附属票(简称“两票”)应按月整理,按编号顺序装订并妥善保管。所有“两票”应保存一年。

第四十五条 例行检查

(一)班组在每周(轮值)安全日活动时,对一周(轮值)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月底汇总并分析执行情况,于每月初将上月已执行的“两票”及其执行情况报车间。

(二)各单位运行、检修车间技术人员每月应及时审核上月全部已执行的“两票”,做出综合分析和汇总评价,重点分析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否深入及符合实际,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是否科学、合理、可靠,并在“工作票、操作票检查记录簿”内填写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签名。

运行、检修车间的安监人员每月统计、分析“两票”的合格率(票面及执行程序),于每月初将上月“两票”统计情况报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三)各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运行调度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检修、运行车间的有关人员按专业分工应随时抽查(每月至少抽查1次)正在执行的、已执行的“两票”,在“两票”评价栏内(纸质票、电子票均可)填写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并签名。

(四)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根据车间、生产技术部门、运行调度部门及本部门的“两票”检查情况,每月对上月全厂“两票”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汇总评价,并制订改进意见或完善相关规定。

(五)各单位领导及安全监督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运行调度部门和车间有关人员发现执行中的工作票或操作票违反《安规》和本规定时,应令其停止工作,收回工作票或操作票,并责令其重新办理。

第四十六条 统计

(一)各单位应分别统计“两票”合格率。

(二)“两票”统计方法:

合格的“两票”份数

“两票”合格率= ───────────── ×100%

应统计的“两票”份数

注:应统计的“两票”是指在统计期内已执行的及执行中的全部“两票”。合格的“两票”是指在统计期内已执行的及执行中的全部“两票”中,其填写、执行符合《安规》和本规定的“两票”。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四十八条 附录a、b、c、d、e、f(1、2)、g、h、i、j为本规定的规范性附录。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工作要求和标准低于上级规程、规定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规定》(华电国际安[2008]783号)和《关于修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规定〉第八条的通知》(华电国际安[2009]117号)同时废止。

第9篇 电力企业班长的素质与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我是来自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分厂#3六十万千瓦机组的机长谭延平,很幸运能参加由新源公司组织的这次班组长培训。通过这次培训以及与同仁经验交流对班组长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的认识。班组管理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职工的能量,保证顺利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一个企业能否做大做强,其决策层、管理层的正确领导是先决条件,但若基层员工素质不高,积极性不能有效调动,上层意图不能在基层具体贯彻落实,做大做强的目标就无法实现。由此可见,一个企业要振兴,基层班组的工作不容小视。作为“兵头将尾”的基层班组长,应加倍努力,积极工作,以谋求将来之发展空间。

1 班组长应具备“四忌四能”

1.1 “四忌”

(1) 一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原则性不强

若办事不按规章制度,则尽管各项制度充满庙堂,却不能真正把这些菩萨请下来,成为聋子的耳朵。比如外出操作不戴 安全帽,当班期间打瞌睡而班长却不制止,则其他成员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搞不好就会仿而效之,班组风气焉能不乱。若遇事只搞平衡,奖励分配搞平衡,违章罚金也平均分担,不用长此以往,只要来上一次二次,班员的心就凉了,班组也就名存实亡——全散了。因此在规章制度面前要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从我做起,使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真正的发挥作用。

(2) 二忌光知道自顾自拼命干,不善于用人

作为班长,若只知上班闷头干,下班一身汗。而不懂知人善任,不会行使班长权利,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会掉入繁琐的班组事务中而不能自拔。平时不愿把核心技术教给班员,不给他们真正磨练的机会,遇到突发性事故,就会两眼一抹黑,无所事从。班长要知人善任,让每个人在班组建设中都要发挥作用,作为班长应该了解每个人的个性,多引导,少命令,把话说清,把理讲透,善于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感情上的结扣,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布置到位,保证顺利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

(3) 三忌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缺乏威信

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任何一个班组,成员之间总少不了利益冲突。作为班长,应该有当头一喝的魄力,要是“劝”不了几句就让人“呛”得满脸通红,躲到一边作壁上观,怎能从中协调,排忧解难。若班员间积怨太深,老死不相往来,对班组安全生产危害不小。在工作之余多组织班员进行一些集体活动,比如组织大家郊游、野炊和一些体育锻炼,通过这些活动增强班组人员的身体素质,丰富大家业余生活。在大家不断交流中增强班组的凝聚力,从而营造了一个轻松、和谐、有力、团结的班组氛围,促进了班组各项工作开展。同时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对班组成员应多尊重、多理解、不可求全责备,容许别人犯错误,要看到进步,看到主观愿望。此外,要注意化解班组内部矛盾,使每个人都能感到集体的温暖,生活其中有家一般的感觉。一家有难,大家都能伸出帮助之手;一人有事,大家都来关心,有谁取得了成绩,大家都为之高兴。对于奖金分配问题这是一个令班长十分棘手的问题,班长不能因循过去的“大锅饭”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本班的实际尝试一些新的方案,不要怕出问题,出矛盾,要敢于开拓。

(4) 四忌心胸狭窄,吹毛求疵,不能容人

作为班长,首先要心胸豁达,切忌在技术上搞封锁,工作中拉小圈子。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事情做得越多毛病 也越多。因此对于好心办错事的班员,该处罚就处罚,但不应过多挑剔,说一些过头话。而对于遇事推诿的部下,则应当面指出,并在班长的监护下有意多安排一些工作,让其有所触动。应该了解每个人的专长,善于用其长,避其短。在布置任务时,事先要考虑派谁最合适,既能保证任务的完成,又能发挥班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1.2 “四能”

(1) 一能,即技术业务能力全面突出

作为班长,应善于学习,不断提高。对于所辖设备,应在技术上有绝对权威。小事不让值长及部门领导操心。大事故时,做好值长的助手,在值长统一指挥下,能正确迅速地进行处理。

(2) 二能,即协调能力出众

如上所述,只有协调好本班组内部的关系及各相关班组之间的横向关系,方能在工作之中不掣肘。

(3) 三能,即逻辑思考能力强劲

对于值长及部门领导布置的工作,能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贯彻落实。

(4) 四能,即有一定创新能力

班组管理方法不能墨守陈规,应有新意,才能事半而功倍。

2 班长应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2.1 强化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目标是控制未遂及异常,不发生轻伤及障碍,这是班组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要加强班组学习,搞好班务会和安全活动,除了要教育班员遵章守纪,还要让班员明白安全生产不仅是为公司,为部门,而实实在在是为自己。我们适时开展了班前会 “今日安全大家想”活动,大型作业每人必须提出不同的安全预想,坚持定期安全大检查,班组长带头执行安规和宣传反习惯性违章,充分行使班长、班组安全员的权利,调动发挥工会小组长的积极性,带动全班人员有效的制止不安全的思想行为。

2.2 加强技术培训

一方面应坚决贯彻技术培训制度;另一方面在值长、专责领导下,自班长起,由上至下,轮班逐级考问。工作之余可拟题目填操作票,做事故预想,对于新设备的运行情况要加强交流,鼓励班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类知识。同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例如,当运行方式改变时,要教育班组成员重点了解该运行方式的优缺点及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并做好事故预想,才能有备无患。

2.3 班组分工全面细致

为了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要在公司及部门制定的岗位制度基础上,对班内工作做全面细致的分工,确保职责明确,避免遇事推诿。

2.4 重视思想情绪,营造和谐气氛

要注意观察班员情绪波动情况,工作安排时做到心中有数。当班期间注意活跃气氛,以便班组成员更好地保持工作激情。

2.5 定期总结经验教训

月末组织班组成员对本月的工作进行总结,排其功过。对表现优异者奖,对工作失误者罚。

2.6 民主集中,全员参与

(1) 做到三公开

三公开即账目公开,考勤公开,评比公开。班组设专人管理班费,专人做考勤,遇事不搞“一言堂”,班长(副班长)日常工作均接受班员监督。

(2) 取长补短,加强联系

平时班长、副班长加强交流,遇事要经班务会讨论。做到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结束语: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发电厂管理的基础。搞好班组的建设与管理,对推动我厂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断加强班组建设,规范班组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使班组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良性发展。

第10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使各级各类人员更加深刻认识违章的危害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安规执行力,有效解决违章背后的深层次管理问题,大幅度减少各种违章现象,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

第三条 建立各单位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的“查、纠、惩、训”反违章工作体系。“查、纠、惩、训”体系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违章现象、惩罚违章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来提高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制素养。“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就是各单位领导对“查、纠、惩、训”全过程亲自参与和指导,对提高违章者的安全工作能力负责。

第四条 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公司管理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各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反违章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实施方法和考核规则,管理和考核车间领导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本文中的“公司”指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单位”指盟市局。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奖惩规则。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总经理 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 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通信中心、基建部、营销农电部、科技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部门负责人

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考核。

第七条 各单位应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制定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细则,建立有效的反违章工作机制,并为反违章工作开展提供人员、资金和装备保障。

第八条 各单位要成立党政工团共同参与、单位领导带队的反违章纠察队伍。各级领导应积极参加反违章纠察活动,落实监督职责。

第九条 各专业分管领导对本专业反违章管理工作负责,各级生技、农电、基建、营销、调度及分管集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部门,负责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组织开展反违章纠察工作,并将违章情况及时反馈给反违章工作办公室。

第十条 车间和班组应严格落实反违章工作要求,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

第三章 违章分类

第十一条 违章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各级人员应认真学习《蒙东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及防控措施释义》,提高辨识违章的能力,防止发生《蒙东电力公司严重和一般违章分类明细》定性的各种违章。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单位领导开展反违章纠察活动,应采取暗访的方式,不仅针对分管专业,还要定期交换检查;对所属基层单位要轮流检查,避免就近舍远。

第十三条 单位领导带领的反违章纠察队伍,每月至少开展5次反违章纠察活动,优先对作业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果当日没有作业和施工现场,应对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违章检查,侧重安全例行工作、计划管理、作业组织、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班组梳理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

第十四条 违章查处要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时段、各个环节。在抓好生产系统反违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基建、营销、农电专业和集体企业的违章查处。在加大行为违章、装置违章查处力度的基础上,要深挖管理违章。既要重视“春秋检”时段的违章查处,又要重视其他时段的违章查处。既要重视大型作业、集中作业的违章查处,又要做好小型作业、分散作业的违章查处。

第十五条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违章检查力度,提高违章“纠、训”效果。发现违章现象后,单位领导要组织违章者所在班组,召开违章现象分析会,查找深层次的违章原因,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对待违章现象要做到“六个决不放过”(违章不在第一时间处理决不放过,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和全员应负责任决不放过,找不到造成违章的条件因素决不放过,不解决导致系列不良因素产生的本质原因决不放过,搞不清造成本质原因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决不放过,解决不了不良环境问题决不放过) 。

第十六条 定期组织反违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反违章工作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反违章工作办法,健全反违章长效工作机制。

第五章 公司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对各单位实施反违章工作记分管理。各单位领导每开展一次违章纠察活动加1分;发现违章并对违章责任人员实施了“纠、惩、训”,对违章现象做到了“六个决不放过”,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再加2分。

第十八条 公司对各单位开展违章纠察,发现一起严重违章扣4分,发现一起一般违章扣2分。

第十九条 每个单位所有领导的得分与扣分的代数和作为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的积分。各单位的反违章工作积分,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作为单位安全管理排名以及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依据。

第二十条 单位每月反违章积分应达到9分,每降低1分,扣单位500元,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奖金中扣除,平均分摊到单位的每位领导。

第二十一条 对于每次违章纠察活动查不出任何问题的单位领导,公司将实施联责考核。联责考核,是指由各单位领导带领的反违章纠察队伍,在作业和施工现场没有查出任何违章现象或对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没有查出任何问题,而相关车间、班组从接受检查之日起的30天内发生人为责任事故,带队检查的单位领导在事故处理时将负连带同等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月公布各单位的反违章工作积分,各单位每月28日前,将单位领导反违章纠察月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六章 单位考核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车间、班组进行反违章纠察,实行违章累计扣分制并处以罚款,以一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自动清零。对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和重复性违章人员的扣分和罚款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违章者都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工作。一年内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数的职工,要执行待岗学习制度,学习期间只发待岗工资。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制定外包施工人员发生违章的考核规定,对于连续发生违章现象的外包队伍,应加倍处罚并停工整顿。

第二十六条 有关人员对查处的违章行为不服,一周内可以向本单位或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申请复议,最终以复议结果为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安监部门要建立个人违章积分档案,并定期公布积分和罚款金额。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制止他人违章行为。对制止违章行为,并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安监部门确认分别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公司要开展创建“无违章企业”活动,评选反违章工作先进单位。各单位要开展创建“无违章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违章车间”活动,培养职工遵章守制的良好素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中关于发现违章对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废止。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编制本单位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但标准应不低于本规定,并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11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电力(葛洲坝)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六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九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一条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六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2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电力(葛洲坝)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六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九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一条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六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包括火电、送变电公司,水电工程局,下同)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4、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5、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6、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7、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5、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经理(局长、主任)职责:

1、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主管施工副经理(副局长、副主任)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6、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9、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5、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8、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班组长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二十八条 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九条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经营计划管理部门职责:

 1、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三十一条 施工机械(机具)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第三十二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工程局(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保卫部门职责:

1、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医务部门职责:

1、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

3、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专业工地设置急救设备。

4、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

第三十五条 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材料设备供应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3、教育培训部门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13篇 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确保公司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2.0适用范围

……………………公司

3.0名词定义:

3.1电气设备是指:

3.1.1变压器

3.1.2高低压配电柜

3.1.3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

3.2电器设备是指:

3.2.1由电气设备提供动力能源,运行的机械设备。

3.2.2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

3.2.3电源插座

3.2.4照明开关、灯具

3.3电气线路是指:

3.3.1室外高压电源接入线

3.3.2室内高低压配电室联接线路

3.3.3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

3.4电器线路是指:

3.4.1电源控制开关与电器设备联接线路

3.4.2电源插座与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

3.4.3照明灯具线路及控制开关线路

4.0管理标准

4.1干式变压器管理标准

4.1.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

4.1.2每天两次巡视变压器散热系统运行正常风机紧固

4.1.3 变压器温控功能正常

4.1.4每天两次巡视变压器运行负载情况

4.1.5变压器室环境温度≤40℃,通排风机运行正常

4.1.6观察各路变压器高低压接点,有无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听变压器有无异常声响

4.1.7详细管理细则请参阅<配电房设施巡回检查标准>

4.2高低压配电柜管理标准

4.2.1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高压设备巡视时应与带电体保持距离,当电压等级为10kv时,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小于0.4m

4.2.3检查各种仪表指示、储能指示、运行指示是否完好;

4.2.6观察进线柜、出线柜、电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缆头各接点有无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

4.2.7低压设备检查使用红外测温仪检测温度

4.2.8详细管理细则请参阅<配电房设施巡回检查标准>

4.3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管理标准

4.3.1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操作必须由eie电工组执行,严禁车间人员操作配电柜内配电开关

4.3.2配电柜检查维护由eie电工组执行,hr安全组跟进

4.3.3配电柜检查频率为每月一次,按《车间配电设备线路检查标准》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检查到的隐患计划整改

4.3.4各工序负责人监管配电柜柜体表面清洁工作,禁止在配电柜上或周边堆放杂物

4.4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管理标准

4.4.1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由电器使用部门管理,eie电工组维护

4.4.2对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箱操作,使用后需恢复正常状态

4.4.3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使用当中出现异常,使用部门需及时向eie电工组开维修单,由eie电工组检修

4.4.4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箱外观、箱体破损,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开出维修单给eie电工组整改,多次出现,使用部门需做出书面解释

4.5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管理标准

4.5.1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由使用部门管理,保证外观整洁,由eie电工组维护

4.5.2使用部门如需移动、拆除、新增电源插座及照明开关灯具时,必须向eie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由eie部组织人员实施

4.5.3电源插座面板、照明开关底盒破裂、箱体破损,使用部门有义务追究相关责任人.并通报eie电工组整改,多次出现,使用部门需做出书面解释

4.6室外高压电源接入线管理标准

4.6.1从高平变电站至我司10kv高压进线柜接线端由eie协助供电公司共同管理,eie部协同供电公司一起检查。

4.7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管理标准

4.7.1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每年检测一次绝缘阻值

4.7.2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每月检查一次电缆负载情况,运行电流是否在安全载流量以内

4.7.3每月检查电缆头及电缆接头温度温度(≤70℃)

4.8电器线路管理标准

4.8.1电器线路安装由eie部电工安装组安装,按照<电工安装标准>验收

4.8.2电缆线应无破损,对于护套破损的电缆线由eie电工组确定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做新的绝缘防护

4.8.3穿线管/线槽铺设的电器线路,线槽/线管应外观完好,无损坏及赃物

4.8.4详细标准请参阅附件<电工安装标准>

5.0分类管理

5.1电气设备

5.1.1变压器的管理由eie负责

5.1.2高低压配电室的管理由eie负责

5.1.3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的管理由eie负责

5.1.4电气设备管理细则参照<配电房设施管理制度>

5.2电器设备

5.2.1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由se管理,eie维护

5.2.2电源插座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5.2.3照明开关、灯具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5.3电气线路

5.3.1室外高压电源接入线由eie电工组管理

5.3.2室内高低压配电室联接线路由eie电工组管理

5.3.3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由eie电工组管理

5.4电器线路

3.4.1电源控制开关与电器设备联接线路由se管理,eie维护

3.4.2电源插座与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3.4.3照明灯具线路及控制开关线路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6.0分级管理及职责

6.1 电气设施管理分级

6.1.1一级:

6.1.1.1 eie负责人

6.1.2二级:

6.1.2.1 eie电气主管

6.1.2.2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

6.1.2.3 se维修组负责人

6.1.2.4 hr安全组

6.1.3三级:

6.1.3.1 eie电工组

6.1.3.2使用部门操作员

6.1.3.2 se维修人员

6.2组织架构

eie经理

eie电气主管

使用部门负责人

se维修主管

hr安全组

eie电工组

车间负责人/操作员

se维修成员

6.3职责

6.3.1 eie部职责

6.3.1.1eie经理:

6.3.1.1.1对<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审核、监督执行

6.3.1.1.2电气设施巡查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6.3.1.2eie电气主管

6.3.1.2.1<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制定>及开展,

6.3.1.2.2指导专职电气人员日常点检维护工作执行

6.3.1.2.3隐患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根源,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6.3.1.2.4监督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安全使用

6.3.1.3eie电工组

6.3.1.3.1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

6.3.1.3.2执行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巡查计划的实施

6.3.1.3.3为各车间电气设施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及电气隐患整改

6.3.1.3.4监督及不定期巡查各部门/车间电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

6.3.2使用部门职责:

6.3.2.1使用部门负责人

6.3.2.1.1对所属工序车间电气/电器设施有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6.3.2.1.2所属工序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外部日常清洁工作安排

6.3.2.1.3管理加强员工电气安全使用意识

6.3.2.2车间负责人/操作员

6.3.2.2.1车间电气/电器设施有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6.3.2.2.2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外部日常清洁工作

6.3.2.2.3车间内部不能在使用当中私自拆接电源线及私自加装电气设施及线路

6.3.2.2.4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发现损坏及隐患有义务及时报修,维修任务完成后,车间负责人对维修质量检查核实,并在维修单签名确认

6.3.2.2.5维修单填写,需使用正楷字填写,留有联系电话

6.3.2.2.6报修流程及维修单正确填写方法见附件07

6.3.3 se职责:

6.3.3.1 se维修主管

6.3.3.1.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6.3.3.2 se维修成员

6.3.3.2.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管理责任,发现供电线路/开关隐患有义务及时通知eie电工组整改

6.3.3.2.2设备维护需停电检修时,可以动用分开关电箱,但严禁私自动用车间总箱内配电设施

6.3.3.2.3在设备维修过程中有动用供电线路的、分开关箱盖/线槽盖板/临时线的拆接必须恢复原有安全状态

6.3.3.3.4严禁私自在车间内安装或增加用电设施,如需增加用电设施,需评核供电线路/开关负荷能否满足需要,向eie电工组核实后方可实施

6.3.4 hr安全组职责

6.3.4.1 hr安全主任

6.3.4.1.1协助促进车间电气设施安全运行检查

6.3.4.1.2监督安全员的跟进情况

6.3.4.1.3督促并协助检查到的隐患整改工作

6.3.4.1.4计划对使用部门人员电气安全知识培训

6.3.4.2 hr安全员

6.3.4.2.1电气设施安全运行检查跟进工作

6.3.4.2.2对检查结果汇总并上报给安全主任知悉,对整改情况跟进工作

6.3.4.2.3对电器使用部门定期进行电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

7.0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7.1一级管理eie经理:

7.1.1电气设施安全巡查计划审核,督促实施

7.2二级管理hr安全组:

7.2.1《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工作跟进,并监督执行情况

7.2.2协同eie电气人员全厂供电设施安全检查

7.2.3协调设备使用部门配合电器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2.4负责车间电器使用人员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7.3二级管理eie部电气主管:

7.3.1《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制定

7.3.2电气设施巡查维护保养工作的实施

7.3.3对车间电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7.3.4协同消防安全人员全厂供电设施安全检查

7.3.4定期对使用部门违规操作、人为损坏、设施破损未及时报修项目整理成《车间用电设施安全使用巡查报表》通报全厂

7.4二级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

7.4.1部门负责人管理该部门电气设施的安全使用

7.4.2本部门电气设施外部7s工作,保持电气设施外部整洁

7.4.3培训下属员工电气安全意识

7.5二级管理se维修主管

7.5.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使用管理

7.5.2监督管理下属维修人员维修当中动用的线路开关保护设施恢复工作

7.5.3禁止未经eie同意增加开关线路下负荷

7.6三级管理eie部电工组:

7.6.1按计划对车间电气设施检查、维护,完毕后需使用车间负责人确认

7.6.2对车间电器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电器损坏应及时出维修单到eie部维修

7.6.3不定时巡查车间,对车间使用电气设施不当造成损坏的,上报主管,要求使用部门出书面解释

7.7三级管理车间负责人/操作员:

7.7.1车间负责人管理该车间电气设施的安全使用

7.7.2本车间电气设施6s工作,保持电气设施外部整洁

7.7.3培训下属员工电气安全意识

7.7.4保持本工序电气设施完好性,对于人为损坏及异常电气设施及时开维修单向eie电工组报修,并跟进检修结果

7.7.5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在本工序拆、装电气、电器设施

7.7.6监管eie/se部对车间电气、电器设施维修/维护工作,并核实

7.8三级管理se维修成员

7.8.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发现隐患有义务及时通知eie电工组整改

7.8.2设备维护需停电检修时,可以动用分开关电箱,但严禁私自动用车间总箱内配电设施

7.8.3在设备维修过程中有动用供电线路的、分开关箱盖/线槽盖板/临时线的拆接必须恢复原有安全状态

7.8.4严禁私自在车间内安装或增加用电设施,如需增加用电设施,需评核供电线路/开关负荷能否满足需要,向eie电工组核实后方可实施

8.0管理标准定义及处罚措施

8.1正常损耗

8.1.1电气线路老化/绝缘降低

8.1.2开关由于长期使用,负载容量降低及由于使用要求的提高,性能达不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标准

8.1.3开关长期使用,操作机构不灵活,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

8.1.4电源插座使用频繁,接点接触不良

8.2人为损坏

8.2.1由于不正当使用,违规操作,导致的电气设备损坏

8.2.2违规操作、恶意碰撞导致的插座面板底盒、开关、线路损坏

8.2.3未申请私自移动用、增加电设施位置,导致线路扭曲不美观

8.2.4损坏情节严重程度界定

8.2.4.1轻微设施损坏,未对其他支线路造成停电影响(如插座面板底盒、线管槽破损,设备电源开关箱体、盖变形等)

8.2.4.2一般损坏设施,造成支路电源或该电源开关保护动作,导致单台设备停电

8.2.4.3严重损坏设施,造成车间总箱开关保护动作,导致车间区域性停电

8.3监管损耗控制目标

8.3.1制定损耗情况表,根据各车间实际使用情况,界定目标损坏值,每月统计实际维修情况

车间

维护次数

目标值

实际值

完成比例

备注

损耗

人为

8.4车间人为损坏电气设施处罚措施

8.4.1人为损坏电气设施,属于破坏公司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第一次损坏给予相关责任人口头教育一次

8.4.2第二次同类损坏情况将上报主管,追究车间主管责任,给予书面教育

8.4.3连续三次同类出现的车间,属严重监管不力,需使用部门给出书面解释,并有预防措施,上报hr追究车间负责人相关责任

8.4.4对于车间损坏四次同类问题,且经过提醒未有改善的,上报管委处理

8.4.5因车间未对隐患及时上报得到及时处理,而被eie或hr安全组巡查到的隐患

8.4.5.1第一次给予该车间负责人警告处分并书面教育

8.4.5.2第二次给予该车间负责人小过处分并提交hr问责

8.4.5.3第三次给予该车间负责人大过处分并提交管委处理

9.0附件

01:配电房设施巡回检查标准

02车间电气设施检查标准

03电工安装标准

04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

05车间电箱检查记录表

06车间用电设施安全使用巡查报表

07报修流程及维修单填写标准

第14篇 电力抢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

电力抢修工作中的安全,关系到员工的生命、优质服务的成果、安全生产的基础.因此,只有进一步细化电力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始终强调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才能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 电力抢修工作中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今年来,农电配网经过农网改造等工程的实施,网架结构得到了明显加强和完善,但仍然难以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频发所导致的配电事故,农电配网的抗风险能力依然处于较低水平,电力抢修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和艰巨。

1、电力抢修工作中安全隐患多,难以全面进行预控。由于电力抢修工作作业环境复杂,故障原因虽然简单但非常多样、时限要求较高,停电作业与经济损失、供电可靠性要求、优质服务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等特点,使得电力抢修工作中的危险点多,不可控因素较多,安全风险较大。

2、电力抢修工作中安全把关问题突出,难以有效行使审核职能。由于电力抢修工作范围较广、故障类型多样、员工业务技能参差不齐等原因,使电力抢修工作中安全审核、把关问题较为突出。

3、电力抢修工作部分抢修人员滥用规定,难以保证制度的刚性执行。例如,部分电力抢修工作中存在滥用“事故紧急抢修工作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的规定,过分强调“事故抢修工作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使其成了违章、不负责任、无票作业的借口,而淡化“履行许可手续”和“做好安全措施”。

二、加强电力抢修工作中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抢修人员素质,提高抢修人员的抗风险能力。抢修人员在电力抢修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只有在办理好抢修相关手续,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开展工作。

2、正确理解供电服务承诺抢修时限要求与电力抢修工作安全的关系。供电服务承诺要求“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抢修现场的时限”,从安全角度来出发,并不是要求抢修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而是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抢修现场,兑现服务承诺。只有抢修人员安全、抢修设备安全,才能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到达现场后抢修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勘查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控制措施。

3、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电力抢修工作中停电的关系。电力抢修工作原则上不准带电作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带电作业,只允许进行简单作业,但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并严格按“安规”相关规定执行。电力抢修工作现场必须满足与邻近带电线路、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该停电的工作必须停电,但不得擅自扩大停电范围,并做好停电工作的相关通知、解释等优质服务工作。

4、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切实把好电力抢修工作的审核关。电话许可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对许可内容进行记录,并复诵核对无误。对于不办理工作票的普通电力抢修工作,许可人必须严格把关,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现场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才能许可现场抢修人员开展工作。

5、制定可行的电力抢修工作安全控制措施卡,有效控制电力抢修安全风险。安全控制措施卡是对现场危险点、危险因素及作业环境的辨识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是最直接的安全控制方法。在具体情况中,应充分考虑到抢修现场具体情况的复杂不定,可以列出补充的控制措施或由工作人员视现场情况进行填写。

电力抢修工作中的安全,关系到员工的生命、优质服务的成果、安全生产的基础。因此,只有进一步细化电力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始终强调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最大限度地控制安全隐患,才能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氛围。

第15篇 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适合现代电力行业特点的科学管理方法之一。为了提高整个电力工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实行量化管理、目标分解和优化技术,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电力行业的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生产运行诸环节都要制订并执行可靠性准则;分析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以各项可靠性指标来检验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生产运行等环节预期的目标和效益,并作为各环节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重要依据;研究和拟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可靠性目标;深化运行可靠性指标应用,努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

(或代管)的发电厂、供电

(电业)局,华能国际公司和新力公司所属发电厂以及接入国家电网的自备、中外合资、外方独资电厂。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等部门,要执行本规定有关条文,并结合本部门特点进行增补。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由部统一领导,实行部、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市)电力公司、发电厂与供电

(电业)局分级统一管理。

第五条 电力部设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在部领导下负责全国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全国性电力行业各部门的可靠性管理准则和规章制度,经部批准颁布后监督执行;

2、负责电力行业各项可靠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存储,建立全国性的门类齐全的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制订并完善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编码、统计方法以及统计程序,定期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及时向规划、设计、制造、建设、生产部门公布有关可靠性指标,为各单位提供可靠性咨询和信息检索服务;

3、归口管理电力系统可靠性分析、评价工作,为设计、制造、基建、生产等部门提供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报告,提出提高可靠性的各项建议;

4、制订发电厂、变电所以及输变电设施等新投产工程的可靠性标准,参与发供电工程设施和重大特殊技措项目的可靠性评估。

5、组织全行业电力可靠性学术活动,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核发可靠性专责工程师证书。

6、开展电力可靠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市)电力公司、华能国际公司、新力公司等负责所辖地区或企业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1、要求:

(1)指定一名局级领导人全面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确定本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可靠性管理的分工,建立可靠性管理小组,做好协调工作;

(2)指定一个或几个职能处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管理的工作岗位,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工程技术人员。

(3)建立和健全本公司系统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配备质量、数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2、职责:

(1)贯彻部、司、中心颁布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系统的管理办法;

(2)采集本公司所属范围的电力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建立数据库,所有信息皆需认真核对,确认其正确无误,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时报送中心;

(3)对所属发电厂、供电

(电业)局下达可靠性考核指标,并将可靠性指标的升降作为评价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设计与施工单位提出预定的可靠性指标并对设计与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4)定期召开本公司的电力可靠性分析会,及时制订调控生产的措施。

(5)每年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可靠性评估,对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运行检修等诸方面对运行可靠性的影响,作出全面评价,制订下一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标与相应措施,报中心备案,报部的发供电设施技措项目要做可靠性评估并有增益报告;

(6)组织本公司系统的可靠性业务培训、考核及交流活动。

第七条 发电厂、供电

(电业)局分别负责本单位可靠性的管理工作:

1要求:

(1)确定一名领导人全面负责本厂

(局)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全厂

(局)的可靠性管理系统;

(2)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厂

(局)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工作岗位,配置专责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2职责:

(1)贯彻执行部、公司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制订本厂

(局)可靠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

(2)负责将本单位的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岗位,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完成,以可靠性指标的升降,作为考评本厂

(局)各级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依据;

(3)负责采集统计、报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统计、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定期分析本厂

(局)的运行可靠性,制订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公司提出报告;

(5)定期进行可靠性业务培训,确保第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电力设施的可靠性状态,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

(6)用可靠性指标的变化作为评估检修质量及技措项目改造效果的主要依据。

(7)重要技措项目的立项,重要设备的更改,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电网的改造,皆需经可靠性论证,应有可靠性目标,并制订实施计划。

第八条 规划设计、施工安装、修造成套等部门应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和应用可靠性技术,并以有关工程的运行可靠性指标来评价本部门的工作效果。

第三章 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第九条 可靠性专责人员应遴选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专门培训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各级可靠性专责人员需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市)电力公司的可靠性管理人员的定期考核由中心负责;各发电厂、供电

(电业)局的可靠性专责人员的考核由主管公司负责。

第十一条 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员应积极参与生产和经营活动,及时提供可靠性状况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第十二条 可靠性专责人员的职称评定,晋升晋级均按技术系列进行,享受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及时表彰与奖励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可靠性专责人员,并在晋升晋级时优先考虑;及时批评和教育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预定任务者,经教育仍不称职者,应予以撤换。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 全国的电力可靠性准则、可靠性名词术语解释、可靠性统计办法、编码和统计软件,统一由中心负责组织编制,由部批准后颁布施行。各地区、部门自订的准则和办法,不得与全国统一的规定相违背,且应事先报送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统计及上报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

第十六条 对电力可靠性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各项指标均以中心公布的数字为准;对外交流或向国内非电力部门提供信息,均由中心按一定渠道和手续统一办理;基层单位

(发电厂、供电

(电业)局)确有需要向系统外提供可靠性局部信息时,必须经主管公司批准,并报中心备案;电力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可靠性信息交流,由各集团公司、省

(区、市)电力公司核实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区、市)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电力部。各地在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可随时向中心反映。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电力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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