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粉尘规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粉尘来源识别:明确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工艺和原材料。
2. 粉尘分类与性质:根据化学成分、粒径分布和爆炸性等特性进行分类。
3. 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除尘系统的设计和运行。
4. 清洁与维护:定期清洁设备和工作区域,防止粉尘积聚。
5.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粉尘爆炸等紧急情况的应对策略和程序。
6. 监测与评估:定期检测粉尘浓度,评估风险,并根据结果调整控制措施。
7. 培训与教育:确保员工了解粉尘危害和预防知识。
标准
粉尘规程应遵循以下标准:
1. osha(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如29 cfr 1910.252(a)关于金属加工粉尘,29 cfr 1910.1000关于有毒物质的暴露极限。
2. nfpa(美国国家消防协会)的654号标准,针对可燃粉尘的安全管理。
3. iso 12089:2014,关于金属加工粉尘的控制。
4. 国内相关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
是什么意思
粉尘规程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控制、管理和消除粉尘危害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操作程序。它旨在保护员工健康,防止粉尘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程的具体内容包括识别和控制粉尘源,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定期清洁和维护,制定应急预案,监测评估粉尘浓度,以及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遵守这些规程,企业能够降低粉尘带来的风险,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粉尘规程范文
第1篇 生产性粉尘控制规程
粉尘危害非常普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尤其以发展中国家为甚,全世界大约近上亿劳动者接触粉尘。1995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卫生联合委员会提出一项“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消除矽肺的国际规划”,号召世界各国行动起来,在2005年前明显降低矽肺的发病率,在2022年消除尘肺这一职业卫生的问题。我国粉尘危害异常严重,尘肺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全国登记接尘人员近2000万,国有企业粉尘监测合格率一般在60%左右,乡镇企业约在35%;粉尘危害异常严重的私营企业几乎没有粉尘检监测、检测记录。
(一)法律措施
1.立法 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1956)、《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办法》、《矿山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1958)、《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粉尘47项标准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2)—2007)。
2.执法国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实行卫生监督制度。
(二)技术措施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减轻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的根本措施。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如遥控操作、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措施避免工人接触粉尘;采用风力运输、负压吸砂等措施减少粉尘外溢;用含石英低,危害小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作为铸型材料。
2.湿式作业是一种相对经济又简单实用的防、降尘措施,如采用湿式碾磨石英、耐火原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
3.密闭抽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当采用密闭通风的方法。如采用密闭尘源和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溢。抽出的含尘空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
(三)卫生保健措施
1、接尘工人健康检查
2、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在作业现场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标准要求的水平时,可佩带防尘用具(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口罩、防尘口罩)作为辅助的防护措施。
经常进行体育锻炼,注意营养,对增强个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有重要意义,此外,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保持皮肤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以上有效的防尘措施可概括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
第2篇 煤矿粉尘防治技术规程
随着综采、综掘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高产高效工作面和综放工作面的广泛应用,我国煤矿粉尘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经“八五…‘九五”期间的科技攻关,防降尘技术有了较大发展,在煤层注水、采煤机防尘、液压支护防尘、放煤口防尘及综掘面粉尘高效控制、呼吸性粉尘测试仪器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综采工作面防尘技术
(1)煤层预湿注水技术。煤层注水是煤炭开采中一项有效的预防性减尘措施,早在20世纪40年代,国外已开始采用此法减尘,至今已成为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比利时和波兰等主要采煤国家广泛采用的减尘措施。我国从1956年在本溪彩屯煤矿首次试验煤体预注水防尘技术,到1990年已有40%的采煤工作面实施煤体预注水防尘技术。经过多年科研实践,煤层注水预先湿润煤体已经成为我国综合防尘技术核心,开发了长钻孔、短钻孔和深钻孔等煤层注水的成套技术,开发了水泥砂浆封孔泵,解决了封孔难的问题,提高了煤层注水降尘的效果。研制了自动化控制的注水系统。
随着综采放顶煤技术在我国的推广应用,但由于综放开采的开采厚度大多在5m以上,最大厚度已达10m,而一般煤层在垂直于顶板方向上的渗透性较差,传统的注水工艺不能满足厚煤层开采的需要,“九五”期间,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出适合厚煤层开采的煤层注水技术。
在“九五”期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研制了由流量和压力传感器、比例控制阀、计算机、泵、液压系统组成的全自动控制的注水系统。煤层注水自动化控制系统与装备属于典型的机电液一体化设备,为了保证系统能够可靠工作,各子系统均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
(2)采煤机防尘技术。自“八五”以来,重点开展了对采煤机、液压支架及放煤1:3粉尘的高效治理技术的研究,先后研究出采煤机含尘气流控制、高压水外喷雾降尘技术,对液压支架、放煤口实施自动控制水喷雾降尘技术,使采煤机司机处空气中的含尘浓度在使用含尘气流控制技术和高压外喷雾降尘技术后分别下降了60%~70%和82%~93%,液压支架、放煤el自动喷雾降尘技术的使用,使放煤工操作处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分别下降了84.7%和67.5%,使支架移架时下风流7m处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分别下降了74.6%和61.1%,较好地降低了含尘气流的粉尘浓度。在破碎机处研究出破碎机声波雾化降尘技术、磁化水降尘技术、预荷电喷雾降尘技术和高压喷雾降尘技术,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效率分别高达85%~97.7%和87.1%~97.9%,极大地降低了破碎机工作时空气的粉尘污染。
2.综掘工作面除尘技术
随着综掘水平的提高和掘进防尘技术的发展,粉尘治理的重点由治理总粉尘向治理呼吸性粉尘转移,先后研究成功一些粉尘防治技术和装备。
在“七五”期间研究的附壁风筒配合湿式除尘器解决机掘工作面高浓度粉尘问题的基础上,“八五”期间,研制出煤矿用袋式除尘器及其专用的kdz对旋轴流式通风机。该除尘器的处理风量230~250m3/min、工作阻力2000pa(接近湿式过滤式除尘器)、电机功率2×26kw,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除尘效率分别高达99%和90%,配合附壁风筒在断面积为10m2以上的机掘面使用后,使司机处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分别下降到21.4mg/m3和9.7mg/m3,降尘效率分别达93.27%和90.53%。与此同时,为了解决小断面巷道掘进的粉尘治理,开发出处理风量较小(90—130m3/min)的机掘面湿式_zc型旋转栅除尘器,其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9%和88.5%。机掘面干式除尘技术的研究成功,标志着我国机掘防尘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九五”期间,为了降低袋式除尘器的体积,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干式除尘技术的研究和广泛推广工作,研究出达到:mtll3—1995《煤矿井下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中规定的抗静电、阻燃性能的要求,且在高过滤风速(3.5—4.0m/min)条件下具有高集尘效率的矿用安全高效除尘滤料,填补了我国滤料在煤炭行业的一大空白,其技术性能达到了国外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由于滤料过滤风速的提高,在相同处理风量(230~250m3/min)条件下,使袋式除尘器的体积在“八五”基础上减小了41%。该除尘器的处理风量224m3/min,工作阻力2083pa,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9.3%和95.5%。在煤矿井下工业性试验时,掘进机司机处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分别下降到18.38mg/m3和8.89mg/m3,除尘效率分别达到了91.1%和92.25%,有效地降低了综掘面的粉尘浓度。该除尘滤料及新型袋式除尘器的研究成功,对干式除尘技术在我国煤矿的推广应用起到重大促进作用,对提高我国煤矿机掘防尘技术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由于湿式除尘技术与干式除尘技术相比具有投资少、体积较小的优点,因此,针对我国煤矿机掘巷道较小、经济效益普遍不太景气的特点,在进行干式除尘技术完善提高的同时,又与波兰komag采矿机械化中心合作,开展了适合中国煤矿机掘面生产技术条件的高效湿式除尘技术的研究。该技术包括高效涡流控尘装置、高效旋流除尘器及其配套移动系统。高效涡流控尘装置比原来的附壁风筒产生的附壁效应强7倍左右,控尘效果更好;高效旋流除尘器的处理风量为250~350m3/min、工作阻力为1800pa,它集多种除尘器原理于一体,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9%和94%一98%,其技术性能已接近袋式除尘器的水平,并且其脱水效果十分理想。它的研究成功使我国煤矿机掘湿式除尘技术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3.粉尘采样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研究成功ain一95型粉尘粒度分布和浓度测定仪和azf一01型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aln一95型粉尘粒度和浓度测定仪集粉尘粒度分布和浓度测定于一体,它利用光吸收原理测定粉尘浓度;利用斯托克斯(stokes)定律结合光吸收原理测粉尘粒度分布,其粉尘采样、粉尘浓度和粒度分布测定的数据储存均实现了自动化。该测定仪的采样流量为15l/min,粒度分布测定范围1~1501~m,浓度测定范围不限,目前已在我国部分煤矿推广使用。
为了准确测定含尘空气中的呼吸性粉尘浓度,以评价呼吸性粉尘对环境污染的程度,成功研制出azf一01型呼吸性粉尘采样器,它是一种长周期呼吸性粉尘采样器,能连续工作8h,其呼吸性粉尘浓度测量范围达1—300mg/m。,采样流量3—4l/min,负载阻力大于1000pa,采样准确度±10%,分离效能符合bmrc国际标准曲线(各控测点允许偏差±5%)。该仪器双薄膜泵加稳流装置的抽气系统具有采样流量稳定、负载能力大的特点,其旋转式压紧结构及水平布置的采样滤膜头解决了高浓度、长时间采集粉尘易脱落的难题。它的研究成功,填补了我国便携式本质安全型、长周期定点呼吸性粉尘采样器的空白,其主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第3篇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 主要引用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4. 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 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5. 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5.2 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5.3 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5.4 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 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5.6 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5.7 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 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5.9 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5.10 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5.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6. 粉尘检测和监控
6.1 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6.2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6.3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6.4 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6.4
7. 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
7.1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7.2 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2 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8.附则
8.1 本制度由公司(工厂)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 安全主任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第4篇 粉尘过滤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和运行中必须检查各管路、阀门是否完好、排污阀平时应处“关闭”状态。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一般规定中各项条款。
3.每次排污必须在容器近似于最高压力时进行排污,每班定时排污一次,并将情况反映于空压机运行记录上。
4.检修更换过滤器滤芯时,必须是在容器与其它设备脱开后,并在内部无任何压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洁过滤器滤芯时,应用压缩空气与传送方向机反吹扫。
第5篇 粉尘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规范
一、总 则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粉尘作业职业卫生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结合铜鼓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规定了公司球磨、混批包装、仲钨酸铵煅烧等粉尘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
二、引用标准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5817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三、粉尘的理化性质、浓度及特征
钨属重金属,钨及其化合物属微毒和低毒。虽然其中毒机制尚不很清楚,但是钨酸盐能干扰人体钼的正常代谢;接触钨粉尘可引起轻度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干咳、呼吸困难、发热、心悸、头晕、食欲缺乏和嗅觉障碍等症状。
四、术语
1.生产性粉尘
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作业场所
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3、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仲钨酸铵含量
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仲钨酸铵的质量百分比。
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
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7.致癌性
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8.尘肺病
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五、粉尘侵入人体的途径
主要有呼吸系统、眼睛、皮肤等,其中以呼吸系统为主要途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粉尘对人体各系统的危害表现如下:粉尘侵入呼吸系统后,会引发尘肺、肺粉尘沉着症、有机粉尘所致的肺部病变、呼吸系统肿瘤和局部剌激作用等病症;如果粉尘侵入眼睛,便可引起结膜炎、角膜混浊、眼睑水肿和急性角膜炎等症状;粉尘侵入皮肤后,可堵塞皮脂腺、汗腺,造成皮肤干燥,易受感染,引起毛囊炎、粉刺、皮炎等。
六、根据粉尘的种类、浓度、接尘时间,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5817-86) 规定,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 0 级 ( 符合卫生条件), i 级 ( 轻度危害 ),ⅱ 级 ( 中度危害 ),
ⅲ级 ( 高度危害 ),ⅳ级 ( 极度危害 )。
七、粉尘防护
目前,粉尘对人造成的危害,特别是尘肺病尚无特异性治疗,因此预防粉尘危害,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劳动防护管理十分重要。粉尘作业的劳动防护管理应采取三级防护原则:
一级预防 主要措施包括:综合防尘,即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遥控化操作;尽可能采用不含或含游离二氧化硅低的材料代替含游离二氧化硅高的材料;在工艺要求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尘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定期检测 即对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实施定期检测,使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
健康体检 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人进行就业前的健康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未成年人、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
宣传教育 普及防尘的基本知识。
加强维护 对除尘系统必须加强维护和管理,使除尘系统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二级预防 其措施包括建立专人负责的防尘机构,制定防尘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不宜从事接尘工作的职工,要及时调离。
三级预防 主要措施为: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作业管理
1、生产环境内的浓度,常与清扫制度有关,故注意环境的清洁工作,推行实施清扫能有效地降低粉尘浓度。粉尘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除尘设备和地面的积尘,必须每班进行清扫,并定期进行大清扫。清扫时,要先洒水或水冲地坪,严禁采用压缩空气吹扫。
2、在操作产尘物品时,注意避免二次扬尘。
3、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必须符合tj36的规定。
4、防尘设备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维护,保证除尘率、设备完好率和同步运转率。
5、粉尘作业职工严格执行“先开防尘设备后开生产设备,后停防尘设备”以及湿式除尘器要先送水,后送风的操作规程。
6、加强个人卫生防护,从事粉尘作业者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要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吸入,造成危害。
7、禁止在粉尘作业现场进食、抽烟、饮水等。
8、定期体检的目的在于早期发现粉尘对健康的损害,发现患有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时,应及时调离。离岗时也要体检。确定有无受到粉尘危害。
9、注意营养、加强锻炼,以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6篇 防爆粉尘采样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fcc-25型防爆粉尘采样器的使用操作。
二、操作规程:
1、使用环境
储存温度:-40℃~+60℃;工作温度:0~40℃;相对湿度:≤95%;环境大气压:80kpa~110kpa。
2、全尘测定
(1)用镊子取出干净的滤膜,除去两面的衬纸,先放在天平上称重并记录,压入滤膜夹,然后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备用。
(2) 现场采样首先要选好采样地点,需要固定采样的应打开专用三角支架,使粉尘采样器水平稳固地固定在三脚架平台上。
(3) 将安装好滤膜的预捕集器紧固在采样头连接座上,并使预捕集器的进气口置于含尘空气的气流中。
(4)采样时间根据现场粉尘种类、浓度及作业情况来预置,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一般预置2~5分钟。
3、呼吸性粉尘测定
(1)玻璃捕集板先用中性洗涤液浸泡,除去表面污渍,经清水漂洗后,再用脱脂棉球及无水酒精擦净。
(2)用洁净的小刮刀沾取少量硅油,涂抹早捕集板圆心位置。再向侧边将硅油刮薄展开,使硅油涂成φ15mm的圆形。由于硅油粘度较高,数小时后才会出现均匀扩散现象,所以捕集板涂硅油的工作,应在采样前提前进行,并保证其不受污染,实验表明,捕集板上涂硅油控制在0.5~5mg范围内,粉尘捕集效果将是不受影响的。
(3) 将已经涂好硅油的捕集板,放在天平上称重并做好记录备用,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工作时,将玻璃捕集板从样品盒内取出,安装在预捕集器分离装置的前部捕集板座台上,用金属卡环压紧,再旋上预捕集器的进气盖。
(4) 将洁净的φ40mm滤膜,除去两面的衬纸放在天平上称量并做好记录,压入滤膜夹,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备用。工作时,将装好滤膜的滤膜夹取出,安装在分离装置底座的金属网上,最后旋上已经安装好的预捕集器前段,即告安装完毕。
4、开机后,设置采样时间仪器默认采样时间为15分钟,按功能键“、”,可分别设定所需采样时间的分钟和小时,最大可设定为99小时59分,按“确定”键确认开始取样。
5、开始采样,仪器侧面的调节阀控制采样流量大小,使采样流量指示浮标位于所需采样流量位置处。
6、采样暂停和继续采样,当采样器工作的时候,如果需要暂停采样,只需要按一下“取消”键,就可以暂停了,如果需要继续采样,只需要按一下面板上的“确定”键即可继续工作,时间继续按照设定时间工作,工作时间的计时是接着已经工作了的时间继续计时,而不会重新计时。
7、采样完成,工作时间到了设定时间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停止工作,表明用户工作完成。
8、“关机”,关闭采样器。
9、“充电”,仪器在使用前应给仪器充电,避免在采样时因电池欠压造成采用不准或停机。
三、注意事项
1、仪器如2个月以上不工作,电池组会自行放电,应给电池充电,否则会损伤充电电池。
2、在含尘的空气中,务必在开机前安装好滤膜,防止尘粒吸入机内,损伤气路及流量精度。
3、存放采样器成品的库房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防止产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4、采样器包装应保证长途运输期间能防止潮气、雨水和风沙侵入,且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标志。
第7篇 粉尘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第8篇 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 机械性噪声 2. 机械外露运动件 3. 通风不良 4. 防护装置、设施缺陷 4. 带电部位裸露5. 静电6. 抛射物
岗位可能导发生的事故类型:
1. 触电 2. 噪声伤害 3. 粉尘火灾爆炸 4. 机械伤害 5. 物体打击 6. 其它伤害 7. 职业病(噪声聋、尘肺)
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 作业前检查粉尘作业场地,操作工位整洁,安全通道畅通,照明灯具无尘,打磨机具表面无积尘,电气线路绝缘层完好,防静电连接完好,超温报警器正常。逐项认真填写粉尘作业安全检查表,有异常,应立即处理。禁止自行维修机械设备,照明灯具等用电设备。机械防护装置缺失或故障,严禁作业。
3. 检查打磨机具,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机械设备异常,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候处理。
4.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不可穿着化纤质地的工作服和带铁钉的工作鞋。
5. 先打开通风机,通风5分钟后,方可做作业准备。
6. 调试打磨机械,磨料(砂轮)选型准确。试验集尘器、除尘袋工况正常。
7. 有下列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
a. 管道温度报警器报警;
b. 集尘管道、除尘器的任何部位破损,粉尘外泄;
c. 打磨机具异常声响,电机表面温升异常;
d. 发现有事故征兆;
e. 其他影响安全作业的情形。
8. 严禁在岗位上吸烟,使用明火作业。
9. 收集的铝镁合金粉尘盛装在设有防静电的托盘,降温后,装入包装袋入专用库房。木工粉尘应散开,等候自然降温后装袋入库。
10. 铝镁合金粉尘岗位,严禁配置、使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灭火器。,严禁使用室内消防栓扑救铝镁粉尘火灾,亦不可使用水及其他液体降温。
11. 岗位出现事故征兆,应按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处理。
12. 下班后,应清洁作业场地地面粉尘,清理集尘管道和除尘袋,严禁使用发火花工具敲打管道金属部位;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岗位下班。
第9篇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 主要引用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4. 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 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5. 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5.2 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5.3 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5.4 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 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5.6 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5.7 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 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5.9 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5.10 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5.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6. 粉尘检测和监控
6.1 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6.2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6.3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6.4 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6.4
7. 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
7.1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7.2 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2 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8.附则
8.1 本制度由公司(工厂)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 安全主任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第10篇 粉尘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浓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第11篇 粉尘防治基本要求规程
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水采矿井和水采区不受此限。
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顶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取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么趁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应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
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12篇 防爆粉尘采样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fcc-25型防爆粉尘采样器的使用操作。
二、操作规程:
1、使用环境
储存温度:-40℃~+60℃;工作温度:0~40℃;相对湿度:≤95%;环境大气压:80kpa~110kpa。
2、全尘测定
(1)用镊子取出干净的滤膜,除去两面的衬纸,先放在天平上称重并记录,压入滤膜夹,然后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备用。
(2) 现场采样首先要选好采样地点,需要固定采样的应打开专用三角支架,使粉尘采样器水平稳固地固定在三脚架平台上。
(3) 将安装好滤膜的预捕集器紧固在采样头连接座上,并使预捕集器的进气口置于含尘空气的气流中。
(4)采样时间根据现场粉尘种类、浓度及作业情况来预置,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一般预置2~5分钟。
3、呼吸性粉尘测定
(1)玻璃捕集板先用中性洗涤液浸泡,除去表面污渍,经清水漂洗后,再用脱脂棉球及无水酒精擦净。
(2)用洁净的小刮刀沾取少量硅油,涂抹早捕集板圆心位置。再向侧边将硅油刮薄展开,使硅油涂成φ15mm的圆形。由于硅油粘度较高,数小时后才会出现均匀扩散现象,所以捕集板涂硅油的工作,应在采样前提前进行,并保证其不受污染,实验表明,捕集板上涂硅油控制在0.5~5mg范围内,粉尘捕集效果将是不受影响的。
(3) 将已经涂好硅油的捕集板,放在天平上称重并做好记录备用,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工作时,将玻璃捕集板从样品盒内取出,安装在预捕集器分离装置的前部捕集板座台上,用金属卡环压紧,再旋上预捕集器的进气盖。
(4) 将洁净的φ40mm滤膜,除去两面的衬纸放在天平上称量并做好记录,压入滤膜夹,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备用。工作时,将装好滤膜的滤膜夹取出,安装在分离装置底座的金属网上,最后旋上已经安装好的预捕集器前段,即告安装完毕。
4、开机后,设置采样时间仪器默认采样时间为15分钟,按功能键“?、?”,可分别设定所需采样时间的分钟和小时,最大可设定为99小时59分,按“确定”键确认开始取样。
5、开始采样,仪器侧面的调节阀控制采样流量大小,使采样流量指示浮标位于所需采样流量位置处。
6、采样暂停和继续采样,当采样器工作的时候,如果需要暂停采样,只需要按一下“取消”键,就可以暂停了,如果需要继续采样,只需要按一下面板上的“确定”键即可继续工作,时间继续按照设定时间工作,工作时间的计时是接着已经工作了的时间继续计时,而不会重新计时。
7、采样完成,工作时间到了设定时间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停止工作,表明用户工作完成。
8、“关机”,关闭采样器。
9、“充电”,仪器在使用前应给仪器充电,避免在采样时因电池欠压造成采用不准或停机。
三、注意事项
1、仪器如2个月以上不工作,电池组会自行放电,应给电池充电,否则会损伤充电电池。
2、在含尘的空气中,务必在开机前安装好滤膜,防止尘粒吸入机内,损伤气路及流量精度。
3、存放采样器成品的库房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防止产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4、采样器包装应保证长途运输期间能防止潮气、雨水和风沙侵入,且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标志。
第13篇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
2 引用标准
gbl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 术语
3.1可燃粉尘
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的场所。
3.3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足够的惰性气体,或将惰性粉尘撤在粉尘层上面。使这些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方法。
3.4抑爆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5泄爆
有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存在的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国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的薄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3.6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发生的连续爆炸。
4 一般规定
4.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2企业法人必须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3企业应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4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应对职工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
4.6生产粉尘防爆产品,必须经劳动部或其指定的单位许可,并颁发许可证。
4.7安全、通风、防爆、泄爆等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
4.8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应有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措施等内容。
5 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5.1防止散装粉料自燃
5.1.1能自燃的热粉料,贮存前必须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在室温下能自燃的粉料(自燃材料),应贮存在惰性气体或液体中,或用其他安全方式贮存。
5.1.2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的散装粉料时,必须对粉料温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现温度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必须采取使粉料冷却的措施;当自燃过程已经发展到可能导致燃烧或爆炸时,必须慎重采取制止自燃发展的措施。
5.2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
5.2.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b.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c.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随后的冷却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d.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必须与设备的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5.2.2与粉尘云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器等),其表面允许温度必须低于相应粉尘层的最低着火温度。
5.2.3存在可燃性或爆炸性粉尘的场所、设备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必须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5.2.3.2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必须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5.2.3.3斗式提升机必须配备安全保护装置。
5.3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
5.3.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5.3.2当存在静电点火的危险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3.2.1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静电直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间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7ω。
5.3.2.2直接用于盛装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5.3.2.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必须进行跨接。
5.3.2.4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3.2.5禁止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5.4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
5.4.1粉尘云能够被偶然碰撞(如金属杂物与工艺设备内部零件之间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
5.4.2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
5.4.3铝、镁、钦、锗等或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的火花是特别危险的点火源。当存在上述金属或合金的粉末时,必须防止产生摩擦火花。
5.4.4对含有特别容易点燃的粉尘的工艺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期间必须保证在含有这类粉末的区段不产生摩擦碰撞火花。
5.4.5没有与明火作业相同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5.5惰化
5.5.1在生产或处理特别容易点燃的粉末的工艺设备中,必须用惰性气体惰化粉尘云。
5.5.2在碾磨机和混料机等加工或处理粉料的设备中,应根据其粉尘爆炸特性,确定是否采用惰性气体惰化。
5.6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处在粉尘爆炸浓度范围以外,是防爆的有效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如在排粉系统中和用于粉末静电喷涂的小室内,必须控制粉尘浓度高于粉尘爆炸浓度上限。
6 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6.1分段与隔离
6.1.1工艺设备的连接,必须保证不进行明火作业就能将各设备方便地分离和移动。
6.1.2设计工艺设备时,必须考虑技术上可实现的隔离,防止某一设备发生的爆炸波及相邻的设备。
6.2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6.2.1在紧急情况下,必须能够遥控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6.2.2根据车间的大小,可安装几个能互相替换的遥控电机电源的开关台。开关必须有适当标记,宜用自发光信号做标记。
6.2.3遥控开关,必须安装在当车间内发生火灾和爆炸时仍能进行操作的地方。
6.3车间宜采用自动抑制爆炸系统进行保护。
6.4约束爆燃压力
6.4.1生产和处理能导致爆炸的粉料时,若无自动抑爆系统,也无泄压措施,则所有的工艺设备必须足以承受内部爆炸产生的超压;同时,各工艺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如管道、法兰等),也应与设备本身有相同的强度;高强度设备与低强度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必须安装阻爆装置。
6.4.2所有排粉管和不同工艺设备之间的连接管,应足以承受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
6.5泄爆
6.5.1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完全发展的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压力时,必须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应以gb/t15605或粉尘爆炸标准试验和实际考察作依据,以保证发生意外爆炸时可能达到的最大泄爆压力不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最大内压。
6.5.2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通常推荐的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0.1mpa的内部超压。
7 二次爆炸的预防
7.1防止粉料从生产设备中逸出
7.1.1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不得向车间泄漏粉料。
7.1.2工艺设备内有粉料时的压力,宜低于设备外部的环境压力。
7.2特殊地点的有效除尘
7.2.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除尘措施。
7.2.2手工装粉料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2.3进行打包的场所,必须定期清扫。
7.3包装好的粉末产品,应尽快送到单独的贮存室。
7.4做好平时的清扫工作
7.4.1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
7.4.2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8 个体防护和抢救
8.1个体防护
8.1.1生产人员必须按gbl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1.2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必须配备可净化空气的呼吸保护装置。
8.1.3在作业场所内,严禁生产人员贴身穿着化纤织品做的衣裤。
8.2抢救
8.2.1企业必须编制粉尘爆炸事故抢救计划,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8.2.2应在当地消防部门的密切合作和指导下,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灭火和抢救训练。
9 灭火
9.1禁止使用能扬起沉积粉末形成粉尘云的灭火方法。
9.2灭火时,必须使用雾化效果好的喷嘴,以保证灭火剂能形成粉尘云和液雾幕。
9.3应根据粉尘的物理化学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
9.4若燃烧物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性气体,禁止用水灭火。
9.5灭火设施和灭火剂必须随时可用。
10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0.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爆炸性粉尘的建(构)筑物,它们之间应是分离的,并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0.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也可采用“抗爆”结构。
10.3多层建筑的结构
10.3.1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这种结构的地方,必须在墙上设置面积足够大的泄爆口。
10.3.2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孔作为泄爆口,必须保证它们在爆炸发生时能有效地进行泄爆。
10.4厂房内的危险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10.5设备、梁、架子、墙等必须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不宜有向上的拼接平面。
10.6疏散路线
10.6.1工作区必须有足够数目的疏散路线。疏散路线的数目和位置由设计部门确定,主管部门批准。
10.6.2疏散路线必须设置明显的路标和事故照明。
10.7特别危险的工艺设备应设置在建筑物外面的露天场所。
第14篇 粉尘清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岗位实际,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1.进入粉尘清扫作业前,必须佩带防尘口罩等岗位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运行状况,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3.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各类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杜绝粉尘任意飞扬。
5.粉尘清理清运期间严禁吸烟。
6.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天清理,并做好记录;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进行每个星期清理,每月清运,并做好登记。
7.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从设备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扫,防止粉尘积聚。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10.粉尘清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15篇 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 机械性噪声 2. 机械外露运动件 3. 通风不良 4. 防护装置、设施缺陷 4. 带电部位裸露5. 静电6. 抛射物
岗位可能导发生的事故类型:
1. 触电 2. 噪声伤害 3. 粉尘火灾爆炸 4. 机械伤害 5. 物体打击 6. 其它伤害 7. 职业病(噪声聋、尘肺)
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 作业前检查粉尘作业场地,操作工位整洁,安全通道畅通,照明灯具无尘,打磨机具表面无积尘,电气线路绝缘层完好,防静电连接完好,超温报警器正常。逐项认真填写粉尘作业安全检查表,有异常,应立即处理。禁止自行维修机械设备,照明灯具等用电设备。机械防护装置缺失或故障,严禁作业。
3. 检查打磨机具,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机械设备异常,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候处理。
4.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不可穿着化纤质地的工作服和带铁钉的工作鞋。
5. 先打开通风机,通风5分钟后,方可做作业准备。
6. 调试打磨机械,磨料(砂轮)选型准确。试验集尘器、除尘袋工况正常。
7. 有下列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
a. 管道温度报警器报警;
b. 集尘管道、除尘器的任何部位破损,粉尘外泄;
c. 打磨机具异常声响,电机表面温升异常;
d. 发现有事故征兆;
e. 其他影响安全作业的情形。
8. 严禁在岗位上吸烟,使用明火作业。
9. 收集的铝镁合金粉尘盛装在设有防静电的托盘,降温后,装入包装袋入专用库房。木工粉尘应散开,等候自然降温后装袋入库。
10. 铝镁合金粉尘岗位,严禁配置、使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灭火器。,严禁使用室内消防栓扑救铝镁粉尘火灾,亦不可使用水及其他液体降温。
11. 岗位出现事故征兆,应按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处理。
12. 下班后,应清洁作业场地地面粉尘,清理集尘管道和除尘袋,严禁使用发火花工具敲打管道金属部位;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岗位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