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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胶轮车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胶轮车的使用前检查:确保车辆的轮胎、刹车系统、灯光、转向装置及燃油状况良好。
2. 操作员资质: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操作员才能驾驶胶轮车。
3. 行驶规定:遵守厂内交通规则,限速行驶,不得超载或违反安全距离。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保持车辆性能稳定。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故障或事故能迅速做出反应。
6. 停车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阻碍交通或影响其他作业。
标准
1. 车辆检查标准:车辆各项功能应完好,无明显损坏或磨损,尤其是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部件。
2. 操作员行为标准:操作员应遵守操作手册,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禁止酒后驾车或疲劳驾驶。
3. 行驶速度标准:根据厂内道路条件,设定合理速度限制,如一般不超过15公里/小时。
4. 维护保养标准:按照制造商建议的保养周期进行,每次保养需记录并存档。
5. 应急处理标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定期演练,确保操作员熟悉应急流程。
6. 停车标准: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平坦、稳固地面,使用手刹,并开启警示灯。
是什么意思
胶轮车规程意味着对胶轮车的使用、操作、维护及应对突发情况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保障操作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设备损坏。规程的实施需要操作员严格遵守,管理层进行监督和培训,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规程也意味着对可能风险的预判和控制,通过规范化的操作,减少因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提升整体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和效率。
胶轮车规程范文
第1篇 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启动前: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清理现有的消焰器;
3、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
4、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
5、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
启动后: 6、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及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否符合规定;
7、检查喇叭;
8、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9、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10、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11、检查前进/后退操纵杆是否灵活可靠。
二、操作程序
1、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将挡位打至1挡;
2、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发动机;
3、如果启动失败,需从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秒后,重新启动。
4、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5、选择第一挡传动;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刹车制动闸;
7、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三、行车规定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5、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6、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7、 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8、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9、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10、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他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11、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12、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13、 当操作自卸车箱时,现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按需要操作。
14、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区,在不阻碍其他车辆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通过操作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缓慢地冷却;
○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停止柴油机运行;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驾驶员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挡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四、收尾工作
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2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无轨胶轮车(包括进口912_支架轻型搬运车、880d—60轻型多用途车、mk3s多用途车、myne多功能装卸车,国产wcq—3型轻型运输车、ty7fb专用矸石自卸车等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3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4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第5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机车的起动与停机检查:
第6条 起动前的检查:
1. 检查外观: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 检查消焰器,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
3. 检查发电机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4. 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
5. 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
6. 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
7. 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
8. 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之。
9. 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 检查轮胎和轮毂螺栓的紧固状况。
11. 检查起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如果压力低于此值需重新充压。
第7条 起动后的检查:
1. 用油尺检查传动箱油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2. 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
3. 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4. 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5. 检查喇叭。
6. 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7. 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8. 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
9. 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
10. 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11.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还应检查前进/后退踏板是否灵活可靠。
三、机车起动操作
第8条 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起动操作:
1. 将起/停开关打到起动位置,将档位打至1档。
2. 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 按下起动按钮,发动机起动。
4. 如果起动失败,需重新按下起/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s后,重新起动。
5. 起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9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机车起动操作应遵循以下步骤:
1. 先将驻车制动打到停车位置。
2. 熄火拉线放置在起动位置。
3. 用专用摇把将弹簧起动器拧紧到规定起动位置。
4. 提起起动手柄,起动机带动发动机起动。
5. 如果一次不能起动,需继续用摇把拧紧起动器后再次起动。
四、机车运行
第10条 在完成起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起来,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
2. 选择第一档传动。
3. 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停车制动闸。
4. 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第11条 wcq-3小型运输车应根据选定的运行方向,慢慢踩下相应的运行踏板,机车方开始运行。
第12条 对于tyfb专用矸石自卸车,当操作自卸车厢时,先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将手柄上提,车厢升起,手柄向下按,车厢落下。
第13条 对于mk3s多用途车,在机车运行时,应首先根据将要运行的方向坐在相应的驾驶位置。
第14条 对于880d—60轻型多用途车,运行步骤应按以下操作:
1. 合上离合器,柴油机高速运转,蓄能器开始蓄能。当压力大于17mpa时,减小油门使柴油机急速运转进行预热,当水温达到40℃~60℃时,起步运行。
2. 把离合器杆推至全运行程度,连接离合器。
3. 调节速度选择器杆,以选择低速范围。
4. 通过脱开自动锁定装置,并把停车制定移至“关”位置,以释放停车制动。
5. 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前推,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6. 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后拉,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7. 为了纠正车辆在巷道中位置或进行巷道转弯,根据所需的左、右位置纠正,释放任一牵引控制杆上的压力。
8.为了进行自转,根据所需的自转方向,把一牵引控制部分向前推,把另一牵引杆向后拉。
9. 当向前或向后运行时,可在任何时间条件下,选择高速范围。
10. 当以高速或低速范围、向前或向后方向运行时,可通过对两个牵引控制杆释放相同的压力,来达到额外的速度控制。
五、机车停机操作
第15条 确保停车的地区安全,不阻碍其他机械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使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2.查起动压力读数为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 拉柴油机停止控制器。
第16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停机时,需将熄火栓向上提起,直至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再放回原处。
第17条 912_型支架搬运车机车停机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正常工作制动器制动使机器停转,使用紧急停车制动器制动,并将传动手柄置于中位。
2. 松开脚踏油门,让发动机低速空转2~3min,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3.将手闸转动90°,将钥匙转到停机位,发动机应在12s内停止,如超过12s,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 司机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档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六、运行注意事项
第18条 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 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如确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 同一段巷道,不得有两辆(或两种)及以上车辆对面行驶。
4. 机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或专门监督人员统一指挥。
5. 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6. 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m以上。
7. 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
第19条 车辆会车
1. 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 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 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
4. 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 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第20条 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第21条 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物混装。
第22条 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 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 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 运输线路状况。
4. 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第23条 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4条 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第25条 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第26条 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313条和第314条各项规定。
第27条 胶轮车停车遵循以下规定:
1. 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2. 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第28条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29条 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第30条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
第31条 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第32条 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第33条 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 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 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 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 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第34条 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 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 机油压力失压。
3. 发动机温度过高。
4. 液压油温过高。
5. 液压油油位过低。
6. 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
第3篇 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4、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与灭火器。
二、安全规定
1、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2、 在用防爆胶轮车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正确的使用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
3、当班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严禁防爆胶轮车车辆带病运行,防爆胶轮车司机不得疲劳驾车。
5、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严禁在手刹起作用时挂档起步,不准越级换档。
6、开车前,确认防爆胶轮车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笛起步。7、入井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易燃易爆等违禁品。
8、防爆胶轮车必须由专人驾驶,严禁交给他人驾驶。
9、运送物料车辆驾驶室除驾驶员外只限乘坐一人,严禁人货混装。拉运物料尤其是零散物料和设备时,必须捆绑牢固。
10、装载货物必须按照核定载重量装车,不准超载。禁止拉运超长、超宽、超高的物料。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11、防爆胶轮车下坡行驶时应提前换档减速慢行,不得中途换档,下坡严禁空档滑行。
12、防爆胶轮车通过泥泞路面时,必须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车辆涉水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如防爆胶轮车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13、在斜巷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车轮可靠阻挡。
14、自卸车卸料时,检查防爆胶轮车上方和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及时复位,不得边走边落。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
15、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16、使用结束后,防爆胶轮车不得随意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车辆严禁在0℃以下的环境中长时间停放。
17、当防爆胶轮车停放在安全位置、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拉紧手制动器方可离开驾驶室。
第4篇 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第2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3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4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第5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机车的启动与停机检查
第6条 启动前的检查:
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3.发动机油位检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
5.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
6.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
7.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是窗的中间位。
8.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更换之。
9.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检查轮胎和轮螺栓的紧固状况。
11.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如果压力低于此值需重新充压。
第7条 启动后的检查
1.用油尺检查传动油箱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油到油尺标志位。
2.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
3.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5.检查喇叭。
6.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7.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8.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
9.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
10.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三、机车启动操作
第8条 在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将启/停开关打至启动位置,将档位打至1档。
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按下启动按钮,发动机启动。
4.如果启动失败,需重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s后,重新启动。
5.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9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机车启动操作应准循以下步骤:
1.先将驻车制动打到停车位置。
2.熄火拉线放置在启动位置。
3.用专用摇把将弹簧启动器拧紧到规定启动位置。
4.提起启动手柄,启动机带动发电机启动。
5.如果一次不能启动,需继续用摇把拧紧启动器后再次启动。
四、机车运行
第10条 在完成启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起来,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
2.选择第一档传动。
3.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停车制动闸。
4.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5.任何时候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换档,然而,当选择较高档时,短暂地释放在加速器踏板上的 脚压力;当选择较低档时,稍微增加加速器的脚压力。
6.只有机车完全停止时,才能改变其运行方向。
第11条 wcq-3小型运输车应根据选定的运行方向,慢慢踩下相应的运行踏板,机车方可开始运行。
第12条 对于tyfb专用矸石自卸车,当操作自卸车厢时,先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将手柄向上提,车厢升起,手柄向下按,车厢落下。
第13条 对于mk3s多用途车,在机车运行时,应首先根据将要运行的方向坐在相应的驾驶位置。
第14条 对于880d-60轻型多用途车,运行步骤应按以下操作:
1.合上离合器,柴油机高速运转,蓄能器开始蓄能。当压力大于17mpa时,减少油门使柴油机急速运转进行预热,当水温达到40~60℃时起步运行。
2.把离合器杆推至全运行程度,连接离合器。
3.调节速度选择器杆,以选择低速范围。
4.通过脱开自动锁定装置,并把停车制动杆移至“关”位置,以释放停车制动。
5.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前推,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6.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后拉,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7.为了纠正车辆在巷道中位置或进行巷道转弯,根据所需的左右位置纠正,释放任一牵引控制杆上的压力。
8.为了进行自转,根据所需的自转方向,把一牵引控制杆部分向前推,把另一牵引控制杆向后拉。
9.当向前或向后运行时,可在任何时间条件下,选择高速范围。
10.当以高速或低速范围、向前或向后方向运行时,可通过对两个牵引控制杆释放相同的压力,来达到额外的速度控制。
注意:当两个牵引控制杆达到行程的中部位置时,车辆将停止,并保持静止,直至从中部位置移开。
五、机车停车操作
第15条 确保停车的地区安全,不障碍其它机械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使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拉柴油机停止控制器。
第16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停机时,需将熄火栓向上提起,直至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再放回原处。
第17条 912_型支架搬运车停机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正常工作制动器制动使机器停转,使用紧急停制动器制动,并将传动手柄置于中位。
2.松开脚踏油门,让发动机低速空转2~3min,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3.将手闸转动90°,将钥匙转到停机位,发动机应在12s内停止,如超过12s,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至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驾驶员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档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六、运行注意事项
第18条 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如确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同一段巷道,不得有两辆(或两种)及以上车辆对面行驶。
4.机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或专门监督人员的统一指挥。
5.车辆在行近巷道口、峒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6.在同一巷道中同向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m以上。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
第19条 车辆会车
1.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2.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m。
3.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原则。
第20条 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第21条 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任务混装。
第22条 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第23条 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驾驶员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4条 行驶中遇到行人或途径有人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认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第25条 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第26条 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313条和第314条各项规定。
第27条 胶轮车停车遵循以下规定:
1.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2.运输途中除会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第28条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须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29条 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把手)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第30条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第31条 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第32条 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数次,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第33条 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第34条 遇胶轮车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发动机冷却水温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
第5篇 机运队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识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4、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5、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大于1%),应立即熄火停车,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 出车前检查:
1、发动机、电器、仪表部分的检查
1.1、检查冷却水箱和补水箱水位,每班工作前必须加满清洁的软水和清水。
1.2、检查燃油箱油量,每班工作前必须加满经过80目粗过滤网过滤的柴油。
1.3、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机油量,不得低于油标尺规定范围,如不足应加入规定的机油。
1.4、检查各油管、水管及各部附件的密封性。
1.5、如长期不使用柴油机,启动前必须盘转曲轴3-5转。
1.6、检查防爆栅栏,每天清洗一次。
底盘及操纵部分的检查
2.1、检查液压油箱油位,液压油位应处于油标零刻度和满刻度之间为正常。
2.2、检查液压系统管路及附件密封性。
2.3、检查工作制动、紧急及停车制动是否可靠。
2.4、检查各操纵杆是否灵活并处在中位。
2.5、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2.6、启动前应将换档手柄处在中位,停车制动手柄处在停车位置
三、机车启动操作
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各部均属正常后启动发动机,检查各仪表指针是否正常,各照明设备的工作情况,低速运转中倾听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
发动机起动后应在600-750转/分进行暖机,发动机水温不低于55℃,机油温度不低于45℃,并密切注意发动机仪表的指示(特别是机油压力表,机油压力应大于0.3mpa)和油泵压力,同时检查其它系统有无不正常现象。检查正常,拉动停车制动手柄,解除制动,方可行车。
四、行车作业
1、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发动机机油压力、机油温度、水箱温度。如废气箱水温超过70℃、水箱温度超过95℃,机油压力低于0.2mpa,柴油机会自动熄火;如机油温度超过95℃应停车检查。必须查明原因,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2、由于功率标定为1小时标定功率,在满负荷工作时,机车不得连续运转超过40分钟,当长期连续运行时以使用80%-90%的标定功率为宜。
3、液压油箱油温不得超过90℃。
4、制动液压系统压力不得小于10mpa。
5、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转向油泵压力为12.5±0.5mpa,变速系统压力过低, 变矩器、变速箱易损坏。
6、应注意发动机工作情况,若发现有不正常的声音和振动,应停车检查。
7、应注意发动机皮带工作情况,若发现皮带伸长松弛,应调整皮带张力。
8、发动机不得长期在怠速下运转,也不允许在冒黑烟的情况下运转。
9、无轨胶轮车在下坡行驶时,严禁用高速档,不容许柴油机熄火滑行。
五、停车时应注意:
1、防爆无轨胶轮车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柴油机负荷降低转速。
2、在车停驶后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逐渐均匀冷却。
3、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一档。
4、井下无轨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5、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室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六、停车操作
发动机停止运行前,应先在800-1000转/分运转几分钟,以便各部均匀冷却,(冬季温度低于-5℃)停车后应及时拧开发动机所有放水阀,放完冷却系统中全部积水,防止机件冻裂。如水中已加入防冻液,则不必放水,井下无轨胶轮车无作业任务时必须停放在换装硐室,严禁随意停靠,冬季地面停放车辆应入库。
七、停车后检查保养
1、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油面及清洁情况,若发现油面过高并且变稀,要找出原因予以排除。
2、检查油管、水管有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3、检查变矩器、变速箱、齿轮泵、转向器、前后桥的固定密封及有无过热现象。
4、检查轮辋螺栓、传动轴螺栓以及各销轴的固定是否松动。
5、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6、每周向各黄油嘴压注钙基润滑脂,圧注标准为润滑脂刚刚溢出黄油嘴为准。
八、其他操作
液压系统各系统的压力值在出厂时已调定,不得随意改动。液压油应保持在游标显示的油位之间,需要加油时必须从加油口的滤网上加入,要求使用同一牌号的液压油(46#抗磨液压油)。如果换油必须全部更换。当本车发生故障需要移动时,可使用手动加油泵解除前后制动。
九、拖车时应注意:
当因故障原因不能起动发动机,要用另外车辆牵引本机时,需先将换档手柄处在中位,松开停车制动器解除停车制动,然后用钢性牵引杆牵引。
十、 注意事项: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不得倒车行驶,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做到时,必须有人指挥。
3、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必须清洁(加油时用带有6u的过滤器液油车过滤后加入液压油箱)。
4、发动机启动时,前进后退换挡手柄一定要处在中位(无负荷启动),发动机启动后,空运转,当压力达到后解除停车制动后进行起步行驶。
5、除发生紧急情况外,其他时候不得在行车时使用紧急及停车制动,否则会导致该部件损坏。
6、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5km/h并鸣笛。
7、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水平巷道不小于50m,斜巷不少于100m。
8、无轨胶轮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测定标准为:3吨无轨胶轮车20km/h行驶时,最大制动距离为4m;8吨无轨胶轮车20km/h运行时,最大制动距离为5m。
9、严禁司机超载运行,保证车辆按照相关的维护日程进行良好的维护。
10、每个司机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所有的控制、仪表和制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严禁行驶车辆,并及时配合维修工维修。杜绝车辆带病运行。保证所有的门、板、和盖安全可靠或关闭好。
11、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前或后加楔垫楔住,楔垫必须随车携带。
12、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3、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4、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15、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6、进排气栅栏间隙不得大于0.5mm。
17、进排气各防爆结合面要保持平整,光滑,不允许有磕碰,滑伤现象。
18、严禁在没有水箱盖的情况下在井下行驶,以防煤尘进入防爆补水箱内堵塞管路。
19、排气防爆栅栏要经常清洗,否则会降低柴油机的输出动力。清洗时必须在柴油机停机时进行,先用扳手拧松固定排气防爆栅栏的螺栓,然后取下排气防爆栅栏,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再安装上,并拧紧固定螺栓。
20、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拆掉各保护阀开动车辆。
21、车辆停止使用时要关闭驾驶室中的电源开关,停止使用超过2小时时,必须关闭电源箱上的总开关。
22、当柴油机噪声大于90db时,驾驶人员应采用耳塞等防护用品。
23、车辆会车时注意:
(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
(4)无轨胶轮车在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24、所有井下行驶的无轨胶轮车,有限速牌板时,必须按照限速牌规定速度行驶。
25、井下载物无轨胶轮车,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
26、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若运送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必须根据相关巷道行驶路线和实际情况制定措施,严禁人物混装。
27、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28、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9、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笛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30、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31、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32、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33、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
34、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35、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36、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37、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
第6篇 防爆悬挂式胶轮车操作规程
本车辆适用于煤矿井下物料和中小型设备的运输,具备自卸功能,防爆柴油机,进排气防爆装置,湿式废气处理箱,湿式防爆制动器,防爆电器等组成.
一. 胶轮车启动检查:
启动前应对胶轮车进行启动前的检查和准备,以便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行驶.
二. 启动前的日常检查:
包括气压,发动机冷却和废气处理箱水位,燃油.液压油及各种润滑油油位的检查.
1. 打开气保压开关,检查气起压表压力是否达到0.7mpa,若压力值低于此值,需从补气口由外界补压.
2. 检查发动机冷却液液位.液位不足时,应加冷却液或软化水到加满膨胀箱.注意禁止发动机冷却液系统冷却温度大于90℃时加入冷却液。当系统有压力时,移开加水盖一定要小心。
3. 检查防爆补水箱水位。当水位不足时,应加清洁水至注水口颈下。
4. 检查发动机机油的液面高度。使用sae15w-40润滑油,机油不足时,应加至机油尺两刻度中间。
5. 检查柴油油箱液位。观察液位计,应加满-20-0#柴油。
6. 检查液压油箱.变速箱油位。拧开液压箱油尺,油面要达到螺纹处;保证变速箱内油平面在油标刻度范围之内。
7. 检查驱动桥润滑油位。
8. 检查各手柄是否动作灵活。
9. 检查风扇和驱动皮带。检查皮带是否损坏.老化和张紧力。
10. 检查轮胎和轮毂。检查轮胎是否损坏,轮毂螺栓是否丢失和紧固。
11. 检查确认(前进/后退)变向手柄是否中位。
三. 开机操作:
检查完以上部分后,即可进行开机操作。
1. 打开气保开关。
2. 按下升压按钮保持3秒后,同时按下启动按钮,发动机启动后,即松开启动按钮,当发动机油压升至0.2mpa以上时再松开升压按钮。
3. 当液压系统压力达到10mpa后,即可起步。
4. 发动机启动后,保证发动机空载低速运转5分钟,驾驶室各仪表处于正常:启动气压表不低于0.7mpa;发动机油压表应在0.2mpa-0.6mpa范围内;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在80℃-95℃范围内;变矩器油压表在1.5mpa-2.5mpa范围内;变矩器油温表在65℃-85℃范围内;油门气压表应保持在0.42mpa;液压主系统压力表在8.3mpa-11mpa范围内;空压机温度表应小于160℃。
5. 根据负载.路况选择档位,严禁野蛮驾驶。
6. 行走过程中,严禁油门.制动踏板同时踩下。
四、起步:
检查所有仪表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踩下制动踏板,缓踏加油门踏板,拉出急停按钮以后松开制动踏板,挂变速手柄于1档,挂前进/后退变向手柄选择前进或倒退方向,缓踏油门踏板,车辆将按选择方向稳缓起步行驶,行驶后方可换档加速行驶。本车可双向驾驶根据选择的前进后退档,面朝车行驶方向操作。
五、停机:
停机前踩下制动踏板减速,操作变速手柄降档,挂前进/后退变向手柄于中位,踩下制动踏板停车,并按下急停按钮。检查启动气压表读数是否为0.7mpa,如果低于此值加油充压,车辆熄火前,最好让发动机以一半的速度运转5分钟,使机温逐渐下降,将气压“关/开”开关拔到关的位置,关闭发动机,再关闭气保压开关。
六、操作注意:
1. 变换速度档时要逐档变换,不准越档,以免造成对变速机构的损坏。及1档起步,加速,当车速达4-5km/h时换2档加速,达8-10km/h换3档。
2. 发动机正常启动后,冷却液温度上升至50℃以上时,方可满负荷工作。
3. 换向行驶时应先停车再变向。
该车下坡时,要选择低档行驶,保护制动闸,不致过分磨损,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使用制动闸。
七、测试制动
1.常规制动测试
a.实施停放制动,选择档位控制手柄于二档,选择方向控制手柄向前或向后。
b.完全踩下常规制动踏板并保持。
c.释放停放制动。
d.慢慢踩下油门踏板到底。
上述测试过程中车辆应处于静止状态
2.停放制动测试
a.实施停放制动,选择档位控制手柄于二档,选择方向控制手柄向前或向后。
b.慢慢踩下油门踏板到底。
上述测试过程中车辆应处于静止状态
八、拖车
1.首先检查液压主系统压力,如压力不在8.3mpa-11mpa范围内,要用手动泵加压至正常。
2.检查空气储气罐压力,如压力低于0.7mpa,要外接气源充至正常。
3.使用坚硬的拖钩和合适的安全链连接可靠。
4.进入驾驶室,释放制动。
5.注意拖车的车辆和故障车一定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两车相撞。
九、注意事项:
1.检查、维护、保养内容要严格按班报表内容详实填写。
2.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设备。
3.在车辆起动、行走、换向、转弯、装载、卸载时操作员必须慢速.鸣笛行驶。
4.操作装配于本车的撒岩粉机时请按其规程规定严格操作。
5.本车所有安全保护装置严禁随意调节(甩掉)或更换。
6.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7.车辆行驶过程中,车上严禁站人。
8.严禁发动机运转时加冷却液,必须停机降温,先释放压力,后开盖添加。
9.井下严禁司机随意使用发动机启动液启动车辆,只有在维修工查明故障原因后使用。
10. 车辆严禁超速行驶,当遇路面不好的情况下,选择相应的档位慢速行驶。
11. 当遇行驶路面有障碍物时,先清理后通过。
12、严禁车辆超载运行,保证车辆按照相关的维护日程进行良好的维护。
13、每个司机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所有的控制、仪表和紧急停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严禁行驶车辆,通知维修工进行处理。杜绝车辆故障驾驶运行。保证所有的门、板和盖安全可靠或关闭良好。
14、启动之前,一定要检查车辆设施如灯、灭火器等是否完好。
15、司机必须坐在驾驶室的座椅上,保证其它人远离车辆,方可起动、停止或操作车辆。行驶前必须鸣号三下;车辆拐弯前须减速行驶,并且要鸣号。否则,严禁车辆行驶。
16、发动机运转时,司机不要离开驾驶室。离开车辆之前,一定要实施停车制动,关闭发动机,并用200_200_1000的方木塞住车轮。
17、车辆运行时,司机和乘坐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及物料不要伸出车身外面,保证车辆运行时没有人位于危险区域,注意那些没有注意到你的人,专心安全驾驶。
18、加冷却液时,让冷却液冷却下来,然后再将散热器盖移到第一个槽口上,先释放水箱压力,后打开水箱盖。
19、在冬天,发动机不好起动时,司机严禁擅自使用起动液,只有在合格的维修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20、维护车辆之前,一定放一块“请勿操作车辆”的警示牌于驾驶室操作间控制杆上。如果必须在发动机运转时进行维护,要有另一人帮忙才可以,整个维护或调整设置期间,此人必须坐在操作员座椅上。
21、每班要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排气防爆栅栏。
22、当出现制动停车情况时,仔细检查安全保护回路后再启动车辆。
23、车厢举升后严禁车厢下部站人。
第7篇 无轨胶轮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机车性能、原理,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维修工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岗位并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
第3条 维修工必须充分了解上班机车的运行状况,查阅机车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等。
第4条 机车检修应在指定的检修位置,并停车制动。
二、检修前的检查
第5条 检查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1. 听取司机介绍机车故障要点,判断机车故障部位。
2.详细进行各项动态测试,准确找出故障环节。
3.针对故障进行层层分析,找出导致故障的直接原因。
4.根据故障部件和损坏程度,检修或更换的决定。
三、检修
第6 条 检修开始前,必须将检修设备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洒水防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工作台,以便放置拆卸下来的零配件。
第7条 拆卸机器前,必须了解该部件的性能及联接方法。拆卸下来的零部件一定要有秩序地存放并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或柴油)清洗干净后,用细白布擦干。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时,必须注意不使其中留有任何杂物。
第8条 检修机车底盘可使用地沟,地沟内有油和积水时,必须清除,严禁堆放杂物。沟上、下工作人员,必须互相照应,往地沟内传递检修部件及工具时,须用绳索或直接传递,严禁抛递。
第9 条 更换轮胎时,要用千斤顶。应当选好作用点,掌握好重心,避免千斤顶或工件歪倒伤人。
第10条 利用专用工具将所有的夹紧螺母松开后拿掉,用撬棍缓慢移动轮胎,直至轮胎落地。
第11条 卸下的旧轮胎由其他人员协助放到一定位置,以便检修后回收,严禁随意抛或滚动轮胎。
第12条 安装固定轮胎,对正连接孔,上好轮胎,拧紧螺母,确保四个轮胎处于同一直线。
第13 条 柴油机修理,调整三角皮带时,用扳手拧开张紧螺栓,用手指垂直下压皮带,自测挠度值一般以15~25mm为宜。自测挠度时,张紧轮应处于静态,调整合适后,将螺母上紧拧牢。
第14条 清洗柴油机柴油滤清器时,先甩掉滤油盖,取出滤心,用柴油漂洗。漂洗后晾干,装入滤清器内进行安装。
第15条 柴油机排气栅栏清洗时,用毛刷清洗栅栏表面及夹缝中间的杂物,用柴油冲洗干净,晾干后,安装于柴油机排气处。
第16条 柴油机液压管路维修时,先打开机器外罩,仔细检查管路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接头弯曲变形、滴油漏油时,要及时更换或检查。
第17条 检修时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操作。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黄油。
第18条 机车检修后,必须经过试验,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件要重新检修或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第19条 试运行前要对机车的各个部件全面的清检,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车运行。
第20条 起车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试运行时,观察整个机车的外表和所检修的部件及各仪表应动作灵活、可靠完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验收
第21条 检修机车试运行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部位、名称、检修日期、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和存在的问题。
第22条 试车合格,填写完记录后,交付司机运行,司机试车后填写交接手续。
第23条 工作结束后,清理场地,做到整洁有序,到队部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记录后方可下班。
第8篇 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规程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辛安煤矿发生无轨胶轮车辆运输运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效的实施,增强应对和防范火灾事故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矿长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救援指挥部成员要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全矿各科室(区队)要全力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2.3条块结合,区域为主。辛安煤矿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的救援指导工作,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自救。
1.2.4依靠科技,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技术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1.2.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无轨胶轮车辆运输车辆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
2 运输过程事故及风险分析
2.1事故分析
因车辆各零部件不完好等故障造成的运输事故。
因司机违章操作造成的运输事故。
因烟气、雾气、煤尘等环境因素影响造成的运输事故。
因车辆尾气排放造成井下局部co超标的事故。
2.2风险分析
运输车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空气污染、火灾、人员伤亡,具有较大危险。
由于井下巷道自然状况、烟、雾、煤尘等环境因素影响车辆运输造成的人员和车辆的重大伤害和损失的事故。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矿成立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马胜春
副总指挥:谷益民、张立儒
成 员:张自力、于文合、许顺喜、赵贵春
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矿指挥中心。
2.2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救灾应急指挥部职责
2.2.1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2.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
2.2.3提出应急措施建议,确定应急工作方案,下达事故救援命令;
2.2.4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
2.2.5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2.2.6负责组织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查。
2.2.7接受社会救援和援助;
2.2.8审查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后恢复正常生产的工作措施。
2.3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3.1贯彻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2.3.2汇集、上报无轨胶车辆运输事故处理情况;
2.3.3协调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集团公司及矿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
2.3.4负责无轨胶轮车辆运输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2.4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2.4.1现场指挥组:由矿指挥中心、安监科、机电科主要负责人,车队队长和事故单位队长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挥实施救援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及时恢复无轨胶轮车辆运输系统正常运转。
2.4.2医疗救护组:由矿救护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其他医疗救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急救和护理。
2.4.3物资供应组:由机电科科长和综合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机电科和综合办其他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保证抢险救灾所需各类物资、设备的紧急调集和及时供应。
2.4.4治安保卫组:由安监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安监科其他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人员的疏散、戒严、保护现场,盯防重点部位和场所。维护治安秩序,保证交通顺畅。
2.4.5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矿指挥中心、汽车队、物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接待、车辆调度、通讯保障等后勤服务。
2.4.6善后处理组: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生产科、机电科、安监科及事故单位相关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走访慰问等善后工作。
2.4.7事故调查前期取证组:由分管安全矿领导、安监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安监科其他成员、调度指挥中心、机电、车辆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配合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损失等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 预防机制
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所有运行车辆要保证完好。矿有关单位配合搞好车辆年度审验工作。
要求各单位要做好无轨胶轮车辆运输的预防工作,落实车辆及运行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和施工,遵守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爱护各类交通设施和器材,增强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对重点区域要特别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杜绝各类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的发生。
4 应急响应
4.1启动条件
发生地面或井下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伤害,立即启动预案;
4.2应急响应
无轨胶轮车辆运输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4.2.1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随时掌握事故损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情况;
4.2.2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4.2.3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和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4.2.4确定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展开先期的急救工作。
应急结束后,向集团公司汇报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矿调度指挥中心、安监科、综合办、机电科、汽车队、物业等部门立即展开事故了解工作,并将了解情况报应急办公室,由应急办公室汇总报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经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总指挥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5 救援体系及职责
5.1现场指挥救援体系主要由调度指挥中心、安监科、汽车队承担,必要时向消防队和无轨胶轮车辆管理部门请求援助。
指挥救援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具体的救护指挥及现场处理行动,对事故区域内被困人员实施抢救,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行动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遇险人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处理。
5.2医疗救护体系由矿医务室承担,主要由矿医务室成员及相关医院的医务人员构成。根据需要,向地方人民政府求援。
矿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实施矿委托的伤员抢救工作;普及自救、互救和卫生安全知识。
5.3治安保卫体系由矿安监科承担,负责事故处理及抢救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并在事故现场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5.4 安监科:负责查清在事故中受损伤的人数及其姓名,并报告矿调度指挥中心。
5.5 汽车队:负责将损伤的人员及时送往就近医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输到事故地点,满足救援需要。
5.6 机电科和综合办: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到指定地点。
6 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6.1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和随乘人员应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开展自救、互救,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矿有关部门的联系;
6.2在事故现场各来车方向4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6.3人员避让到安全区域,然后向调度指挥中心详细汇报事故发展情况,明确汇报事故发生具体位置;
6.4应立刻拨打120或联系就近医院求救,在医院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所有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被急救人员送往医院。
6.5当车辆发生起火时,现场人员应利用所有可用于灭火的物品进行灭火,若无法扑灭起火或乘车人员无法逃出事故车辆的情况,应立即拨打119请求支援。
在消防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应保证事故区域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离,尽可能的控制车辆火势,防止火灾扩大,避免发生爆炸,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或保障被困人员的安全,采取适当措施尽力抢救被困人员,为继续营救创造条件;并在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事故损害减少到最小。
6.6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留现场,提供事故追查需要的证据。
7 救援力量动员和参与
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后,矿辅助救护人员和各单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抢救受伤人员,遇险人员迅速开展自救互救。救援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8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应急结束后,由分管安全矿领导、安全管理科牵头,专业分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事故损失及危害程度评估,评估结果报指挥部审查后,报集团公司。
9 后期处置
9.1交通恢复
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应急结束,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后,清理事故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迅速恢复无轨胶轮车辆运输。
9.2善后处置
因救援需要临时征用的运输工具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属于个人的,由相关部门做出评估后,给予适当补偿或其他处理;属集团公司兄弟单位的,报请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10 保障措施
10.1物资供应保障
矿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生产和生活保障物资,救灾物资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提出依据,专物专库专人管理,不准挪用;必要时向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请求救灾物资援助。
10.2通讯与信息保障
事故救援指挥部人员和应急办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畅通,矿信息化管理部门及时抢修井上下通讯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11培训和演习
11.1培训
11.1.1所有驾驶员上岗前培训和每年再培训必须有应急知识培训内容,了解本单位、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理方案,掌握逃生避险措施。
11.1.2事故现场人员要熟悉掌握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避灾线路。
11.1.3加强对驾驶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的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应变能力。
11.2演练
11.2.1演习要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有评估,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11.2.2演习方案及总结要留底备案。
1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启动前: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清理现有的消焰器;
3、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
4、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
5、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
启动后: 6、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及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否符合规定;
7、检查喇叭;
8、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9、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10、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11、检查前进/后退操纵杆是否灵活可靠。
二、操作程序
1、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将挡位打至1挡;
2、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发动机;
3、如果启动失败,需从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秒后,重新启动。
4、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5、选择第一挡传动;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刹车制动闸;
7、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三、行车规定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5、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6、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7、 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8、 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9、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10、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他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11、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12、 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13、 当操作自卸车箱时,现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按需要操作。
14、 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区,在不阻碍其他车辆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通过操作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缓慢地冷却;
○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停止柴油机运行;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驾驶员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挡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四、收尾工作
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10篇 无轨胶轮车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维修工必须熟悉机车性能、原理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证者担任。
第2条维修工必须穿戴配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岗位,并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
第3条维修工必须充分了解上班机车的运行情况,查阅机车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等。
第4条机车检修应在指定的检修位置,并停车制动。
二、检修的检查
第5条检查应按如下步骤:
1.听取司机介绍机车故障要点,判断机车故障部位。
2.详细进行各项动态测试,准确找到故障环节。
3.针对故障进行层层分析,找出导致故障的直接原因。
4.根据故障部件和损坏程度,做出检修或更换的确定。
三、检修
第6条检修开始前,必须将检修设备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洒水防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工作台,以便放置拆卸下来的零配件。
第7条拆卸机器前,必须了解该部件的性能及联接方法。拆卸下来的零部件一定要有次序地存放并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或柴油)清洗干净后,用细白布擦干。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时,必须注意不使其中留有任何杂物。
第8条检修机车底盘可使用地沟,地沟内有油和积水时,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堆放杂物。沟上下工作人员,必须相互照应,往地沟内传递部件及工具时,须用绳索或直接传递,严禁抛递。
第9条更换轮胎时,要用千斤顶。应当选好作用点,掌握好重心,避免千斤顶或工件歪倒伤人。
第10条利用专用工具将所有的夹紧螺母松开后拿掉,用撬杠缓慢移动轮胎,直至轮胎落地。
第11条卸下的旧轮胎由其他人员协助放到一定位置,以便检修后回收,严禁随意抛或滚动轮胎。
第12条安装固定轮胎,对正连接孔,上好轮胎,拧紧螺母,确保四个轮胎处于同一直线。
第13条柴油机修理,调整三角带时,用扳手拧紧张紧螺栓,用手指垂直下压皮带,自测扰度值一般为15~25mm为宜。自测扰度时,张紧轮应处于静态,调整合适后,将螺母上紧拧紧。
第14条清洗柴油机柴油滤清器时,先甩掉滤油盖,取出滤芯,用柴油漂洗。漂洗后晾干,装入滤清器内进行安装。
第15条柴油机排气栅栏清洗时,用毛刷清洗栅栏表面及夹缝中间的杂物,用柴油冲洗干净,晾干后,安装于柴油机排气处。
第16条柴油机液压管路维修时,先打开机器外罩,仔细检查管路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接头弯曲变形、滴油漏油时,要及时更换或检查。
第17条检修时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的防爆面不受损伤。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黄油。
第18条机车检修后,必须经过试验,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件要重新检修或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第19条试运行前要对机车的各部件全面地清检,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启车试运行。
第20条启车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试运行时,观察整个机车的外表和所检修的部件及各仪表应动作灵活、可靠完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验收
第21条检修机车试运行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部位、名称、检修日起、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和存在的问题。
第22条试车合格,填写完记录后,交付驾驶员运行,驾驶员试车后填写交接手续。
第23条工作结束后,清理场地,做到整洁有序,到队部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记录后方可下班。
第11篇 运输队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识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4、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5、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启动前应检查:
当防爆胶轮车进行启动时,要对车辆进行启动前的检查和必要的准备,以便确保它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行驶,其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检查消焰器,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
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之。
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检查车辆设施如灯、报警、安全带是否完好。
5、检查机油、柴油、制动液、冷却液和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少油液,应及时添加到位。
6、检查进气软管有无破裂、松脱现象,如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是否漏液,如发现漏液应及时告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8、检查前后钢板弹簧是否有断裂,u型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9、检查各润滑点是否加注锂基润滑脂(前后桥)。
10、检查各仪表指示工作是否正常准确可靠。
11、检查风扇皮带的张紧,及时调整风扇皮带的张紧程度。
12、查看气压表的气压是否达到6.5bar以上,不足的应及时充气。
13、行车前取力器必须处于脱离状态。
14、行车前必须检查前后吸铁是否处于提起状态及吸铁气阀处于“关”位置。
15、行车前载货箱应将载货箱液压阀至“降”位置。
16、行车前所有液压阀应处于初始位置。
17、清除道路区域的障碍物,严防有其它东西有可能接触到车身而引起事故的发生。
三、机车启动操作
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起动操作:
1、将起/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将档位打至1档。
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按下启动按钮,发动机启动。
4、如果启动失败,需重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s后,重新启动。
5、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四、启动后应检查:
当以上检查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准备工作就绪,胶轮车则可以启动。启动时,制动操作手柄随即放下,解除停车制动,再踏下离合器踏板,换档手柄置于空档,适当配合油门踏板位置,先按下启动按钮至启动,启动后随即松开启动按钮,待机油压力表指示超过0.2mpa,柴油机则进行正常运行。此时司机应检查:
1、分别检查所有的灯开、停是否正常。
2、发动机启动后,保证发动机低速运转5min,驾驶室各种仪表都处于正常,发动机油压表(0.2-0.6mpa)范围内;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表(80-95℃)范围内;空压机温度表(160℃)内;
3、检查喇叭是否正常。
4、检查制动效果是否灵敏有效。
5、检查油、水、气连接的各个部位是否有渗漏或不够紧固的现象。
6、检查方向盘能否随驾驶员的意志进行轻快自如准确的转向。
7、每隔三天对储气罐进行一次排水。排水时,应使车辆停下,在柴油机怠速状态下进行,先打开排水阀,排完水后,排水阀自动关闭。
五、机车运行
在完成启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起来,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
2、选择第一档传动。
3、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停车制动闸。
4、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六、行车中应注意:
1、确认驻车制动有效;
2、换档手柄应置于空档位置;
3、所有水位和油位都在正确位置;
4、驾驶门是否关上。
5、柴油机启动后应怠速预热,待柴油机水温达到55℃以上时才允许开车行驶。
6、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机正常运转的水温应保持在80-95℃的范围内。
7、行驶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各部分的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音,应及时检查和排除。
8、重载上坡和遇到故障情况下需要用低速行驶时,应用低速一、二档;但在正常行驶中使用一、二档的时间不宜过长。
9、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应保持在时速30公里以内。根据路况保持速度,严禁使用高速档。
10、下坡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档滑行;下陡坡时应换入较低档,利用柴油机来制动,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11、需换入倒档时,应待车完全停止后,并观察车后和周围情况下以缓慢速度倒车。
12、当车行驶时出现异常响动,应及时停车检查,在车辆恢复正常后才可继续行驶。
13、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400mm时,不许车辆涉水通过。
14、根据负载、路况选择档位,严禁野蛮驾驶。
15、行走过程中,车上严禁站人。
七、机车停机操作
确保停车的地区安全,不阻碍其他机械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使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2、查起动压力读数为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拉柴油机停止控制器。
4、停机时,需将熄火栓向前提起,直至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再放回原处。
司机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档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八、停车时应注意:
1、防爆车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柴油机负荷降低转速。
2、在车停驶后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逐渐均匀冷却。
3、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一档。
4、 每隔两天吹一次空滤滤芯。
5、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6、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九、拖车时应注意:
1、检查手制动和脚踏板制动工作正常。
2、 用满足于拖车的坚硬脱钩和安全的安全链连接好本车和动力车辆,注意连接安全可靠。
3、注意拖车的车辆和故障车一定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两车相撞。十、注意事项: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如确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同一段巷道,不得有两辆(或两种)以上车辆对面行驶。
4、机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或专门监督人员统一指挥。
5、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水平巷道不小于50m,斜巷不少于100m。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
8、严禁司机超载运行,保证车辆按照相关的维护日程进行良好的维护。
9、每个司机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所有的控制、仪表和制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严禁行驶车辆,并及时配合维修工维修。杜绝车辆带病运行。保证所有的门、板、和盖安全可靠或关闭好。
10、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后加楔垫楔住或把车辆开进煤柱中间位置。
11、不要让柴油机过长时间空转。
12、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3、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4、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15、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6、排气栅栏应每班用高压水冲洗一次,直至把栅栏上的机碳冲洗干净为止。
17、进排气栅栏间隙不得大于0.5mm。
18、进排气各防爆结合面要保持平整,光滑,不允许有磕碰,滑伤现象。
19、当防爆补水箱中缺水时,禁止操作人员采取其它措施开动车辆在井下行驶。
20、严禁在没有水箱盖的情况下在井下行驶,以防煤尘进入防爆补水箱内堵塞管路。
21、排气防爆栅栏要经常清洗,否则会降低柴油机的输出动力。清洗时必须在柴油机停机时进行,先用扳手拧松固定排气防爆栅栏的螺栓,然后取下排气防爆栅栏,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再安装上,并拧紧固定螺栓。
22、湿式废气处理箱中的水位在出厂前已按要求调好,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要擅自调整水位控制阀。
23、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拆掉各保护阀开动车辆。
24、每使用十天左右,应打开湿式废气处理箱放水螺栓,将废水排放干净,而后再拧紧螺塞,加上干净的自来水。
25、在冬天,发动机不好启动时,司机严禁擅自使用启动液,只有在维修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26、磁力吸盘在使用前必须清理吸盘的吸合平面,不得有任何杂物,尤其是不得有金属杂物,以免减小吸盘的吸合力。要保持磁力吸盘的洁净。吸盘的工作能量比较大,所以任何人不得拆卸工件,不得松动任何紧固件,以免发生危险。
27、在需要使用磁力吸盘时要清扫被吸合金属表面,不得有任何杂物,以免降低吸盘的使用效果。
28、前后吸盘的操纵要认真按操纵组合阀的标牌提示操纵。
29、任何人不得任意改变磁力吸合装置的气路系统、液压系统的管路,检修或更换管件时要注意不得有任何杂物进入管路系统中。
30、车辆停止使用时要关闭驾驶室中的电源开关,停止使用超过2小时要同时关闭电源箱上的总开关。
31、当柴油机噪声大于90db(a)时,驾驶人员应采用耳塞等防护用品。
32、车辆会车时注意:
(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33、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34、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物混装。
35、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36、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7、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38、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39、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313条和第314条各项规定。
40、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41、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42、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
43、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44、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45、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46、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
第12篇 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一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 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三条 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
二、准备工作
第五条 启动前的检查:
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跟换消焰器;
3、发动机油位检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底,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
5、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
6、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
7、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
8、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
9、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检查轮胎和轮毂螺栓的禁固状况;
11、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
第六条 启动后的检查:
1、用油尺检查传动油箱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2、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
3、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及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否符合规定;
4、检查喇叭;
5、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6、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7、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
8、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
9、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10、检查前进/后退操纵杆是否灵活可靠。
三、操作程序
第七条 经检查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将挡位打至1挡;
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发动机;
4、如果启动失败,需从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秒后,重新启动。
5、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八条 在完成启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选择前进挡或后退挡;
2、选择第一挡传动;
3、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刹车制动闸;
4、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5、当选择高档时短暂释放加速器踏板上的脚踏压力。当选择低档时,稍微增加加速器上的脚踏压力;
6、只有机车完全停止时,才能改变其运行方向。
四、行车规定
第九条 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第十条 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第十一条 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 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第十三条 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第十四条 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第十五条 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第十六条 车辆会车:
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第十七条 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第十八条 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第十九条 在运送大件、重物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第二十条 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第二十二条 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停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井下装卸货物时必须制动锁车,但不熄灭车灯;
2、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他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二十五条 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第二十六条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第二十七条 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第二十八条 司机停车离开驾驶室前,必须按规定释放停车制动回路和方向盘控制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第二十九条 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第三十条 胶轮车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处理: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第三十一条 当操作自卸车箱时,现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按需要操作。
第三十二条 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区,在不阻碍其他车辆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通过操作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缓慢地冷却;
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停止柴油机运行;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驾驶员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挡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五、收尾工作
第三十三条 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13篇 胶轮车司机操作安全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无轨胶轮车(包括进口912_支架轻型搬运车、880d-60轻型多用途车、mk3s多用途车、myne多功能装卸车,国产wcq-3型轻型运输车、ty7fb专用矸石自卸车等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3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4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第5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机车的起动与停机检查:
第6条 起动前的检查:
1. 检查外观: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 检查消焰器,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
3. 检查发电机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4. 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
5. 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
6. 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
7. 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
8. 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之。
9. 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 检查轮胎和轮毂螺栓的紧固状况。
11. 检查起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如果压力低于此值需重新充压。
第7条 起动后的检查:
1. 用油尺检查传动箱油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2. 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
3. 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4. 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5. 检查喇叭。
6. 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7. 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8. 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
9. 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
10. 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11.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还应检查前进/后退踏板是否灵活可靠。
三、机车起动操作
第8条 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起动操作:
1. 将起/停开关打到起动位置,将档位打至1档。
2. 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 按下起动按钮,发动机起动。
4. 如果起动失败,需重新按下起/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s后,重新起动。
5. 起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9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机车起动操作应遵循以下步骤:
1. 先将驻车制动打到停车位置。
2. 熄火拉线放置在起动位置。
3. 用专用摇把将弹簧起动器拧紧到规定起动位置。
4. 提起起动手柄,起动机带动发动机起动。
5. 如果一次不能起动,需继续用摇把拧紧起动器后再次起动。
四、机车运行
第10条 在完成起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起来,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
2. 选择第一档传动。
3. 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停车制动闸。
4. 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第11条 wcq-3小型运输车应根据选定的运行方向,慢慢踩下相应的运行踏板,机车方开始运行。
第12条 对于tyfb专用矸石自卸车,当操作自卸车厢时,先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将手柄上提,车厢升起,手柄向下按,车厢落下。
第13条 对于mk3s多用途车,在机车运行时,应首先根据将要运行的方向坐在相应的驾驶位置。
第14条 对于880d-60轻型多用途车,运行步骤应按以下操作:
1. 合上离合器,柴油机高速运转,蓄能器开始蓄能。当压力大于17mpa时,减小油门使柴油机急速运转进行预热,当水温达到40℃~60℃时,起步运行。
2. 把离合器杆推至全运行程度,连接离合器。
3. 调节速度选择器杆,以选择低速范围。
4. 通过脱开自动锁定装置,并把停车制定移至“关”位置,以释放停车制动。
5. 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前推,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6. 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后拉,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7. 为了纠正车辆在巷道中位置或进行巷道转弯,根据所需的左、右位置纠正,释放任一牵引控制杆上的压力。
8.为了进行自转,根据所需的自转方向,把一牵引控制部分向前推,把另一牵引杆向后拉。
9. 当向前或向后运行时,可在任何时间条件下,选择高速范围。
10. 当以高速或低速范围、向前或向后方向运行时,可通过对两个牵引控制杆释放相同的压力,来达到额外的速度控制。
五、机车停机操作
第15条 确保停车的地区安全,不阻碍其他机械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使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2. 查起动压力读数为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 拉柴油机停止控制器。
第16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停机时,需将熄火栓向上提起,直至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再放回原处。
第17条 912_型支架搬运车机车停机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正常工作制动器制动使机器停转,使用紧急停车制动器制动,并将传动手柄置于中位。
2. 松开脚踏油门,让发动机低速空转2~3min,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3.将手闸转动90°,将钥匙转到停机位,发动机应在12s内停止,如超过.12s,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 司机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档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六、运行注意事项
第18条 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 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如确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 同一段巷道,不得有两辆(或两种)及以上车辆对面行驶。
4. 机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或专门监督人员统一指挥。
5. 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6. 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m以上.。
7. 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
第19条 车辆会车
1. 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 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 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
4. 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 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第20条 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第21条 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物混装。
第22条 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 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 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 运输线路状况。
4. 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第23条 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4条 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第25条 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第26条 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313条和第314条各项规定。
第27条 胶轮车停车遵循以下规定:
1. 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2. 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第28条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29条 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第30条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
第31条 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第32条 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第33条 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 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 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 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 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第34条 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 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 机油压力失压。
3. 发动机温度过高。
4. 液压油温过高。
5. 液压油油位过低。
6. 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
第14篇 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一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三条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
二、准备工作
第五条启动前的检查:
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跟换消焰器;
3、发动机油位检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底,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
5、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
6、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
7、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
8、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
9、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检查轮胎和轮毂螺栓的禁固状况;
11、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
第六条启动后的检查:
1、用油尺检查传动油箱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2、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
3、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及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否符合规定;
4、检查喇叭;
5、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6、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7、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
8、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
9、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10、检查前进/后退操纵杆是否灵活可靠。
三、操作程序
第七条经检查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将挡位打至1挡;
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发动机;
4、如果启动失败,需从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秒后,重新启动。
5、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八条在完成启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选择前进挡或后退挡;
2、选择第一挡传动;
3、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刹车制动闸;
4、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5、当选择高档时短暂释放加速器踏板上的脚踏压力。当选择低档时,稍微增加加速器上的脚踏压力;
6、只有机车完全停止时,才能改变其运行方向。
四、行车规定
第九条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第十条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
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第十一条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第十三条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第十四条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第十五条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第十六条车辆会车:
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第十七条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第十八条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第十九条在运送大件、重物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第二十条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第二十二条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停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井下装卸货物时必须制动锁车,但不熄灭车灯;
2、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第二十四条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他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二十五条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第二十六条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第二十七条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第二十八条司机停车离开驾驶室前,必须按规定释放停车制动回路和方向盘控制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第二十九条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第三十条胶轮车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处理: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第三十一条当操作自卸车箱时,现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按需要操作。
第三十二条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区,在不阻碍其他车辆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通过操作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缓慢地冷却;
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停止柴油机运行;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驾驶员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挡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五、收尾工作
第三十三条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15篇 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第2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3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4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第5条 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机车的启动与停机检查
第6条 启动前的检查:
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3.发动机油位检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
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
5.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
6.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
7.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是窗的中间位。
8.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更换之。
9.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检查轮胎和轮螺栓的紧固状况。
11.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如果压力低于此值需重新充压。
第7条 启动后的检查
1.用油尺检查传动油箱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油到油尺标志位。
2.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
3.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5.检查喇叭。
6.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7.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8.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
9.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
10.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三、机车启动操作
第8条 在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将启/停开关打至启动位置,将档位打至1档。
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按下启动按钮,发动机启动。
4.如果启动失败,需重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s后,重新启动。
5.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9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机车启动操作应准循以下步骤:
1.先将驻车制动打到停车位置。
2.熄火拉线放置在启动位置。
3.用专用摇把将弹簧启动器拧紧到规定启动位置。
4.提起启动手柄,启动机带动发电机启动。
5.如果一次不能启动,需继续用摇把拧紧启动器后再次启动。
四、机车运行
第10条 在完成启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起来,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
2.选择第一档传动。
3.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停车制动闸。
4.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5.任何时候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换档,然而,当选择较高档时,短暂地释放在加速器踏板上的 脚压力;当选择较低档时,稍微增加加速器的脚压力。
6.只有机车完全停止时,才能改变其运行方向。
第11条 wcq-3小型运输车应根据选定的运行方向,慢慢踩下相应的运行踏板,机车方可开始运行。
第12条 对于tyfb专用矸石自卸车,当操作自卸车厢时,先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将手柄向上提,车厢升起,手柄向下按,车厢落下。
第13条 对于mk3s多用途车,在机车运行时,应首先根据将要运行的方向坐在相应的驾驶位置。
第14条 对于880d-60轻型多用途车,运行步骤应按以下操作:
1.合上离合器,柴油机高速运转,蓄能器开始蓄能。当压力大于17mpa时,减少油门使柴油机急速运转进行预热,当水温达到40~60℃时起步运行。
2.把离合器杆推至全运行程度,连接离合器。
3.调节速度选择器杆,以选择低速范围。
4.通过脱开自动锁定装置,并把停车制动杆移至“关”位置,以释放停车制动。
5.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前推,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6.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后拉,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
7.为了纠正车辆在巷道中位置或进行巷道转弯,根据所需的左右位置纠正,释放任一牵引控制杆上的压力。
8.为了进行自转,根据所需的自转方向,把一牵引控制杆部分向前推,把另一牵引控制杆向后拉。
9.当向前或向后运行时,可在任何时间条件下,选择高速范围。
10.当以高速或低速范围、向前或向后方向运行时,可通过对两个牵引控制杆释放相同的压力,来达到额外的速度控制。
注意:当两个牵引控制杆达到行程的中部位置时,车辆将停止,并保持静止,直至从中部位置移开。
五、机车停车操作
第15条 确保停车的地区安全,不障碍其它机械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使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拉柴油机停止控制器。
第16条 对于wcq-3小型运输车,停机时,需将熄火栓向上提起,直至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再放回原处。
第17条 912_型支架搬运车停机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正常工作制动器制动使机器停转,使用紧急停制动器制动,并将传动手柄置于中位。
2.松开脚踏油门,让发动机低速空转2~3min,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3.将手闸转动90°,将钥匙转到停机位,发动机应在12s内停止,如超过12s,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至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驾驶员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档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六、运行注意事项
第18条 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如确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同一段巷道,不得有两辆(或两种)及以上车辆对面行驶。
4.机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或专门监督人员的统一指挥。
5.车辆在行近巷道口、峒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6.在同一巷道中同向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m以上。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
第19条 车辆会车
1.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2.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m。
3.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原则。
第20条 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第21条 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任务混装。
第22条 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第23条 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驾驶员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4条 行驶中遇到行人或途径有人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认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第25条 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第26条 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313条和第314条各项规定。
第27条 胶轮车停车遵循以下规定:
1.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2.运输途中除会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第28条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须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29条 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把手)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第30条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第31条 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第32条 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数次,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第33条 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第34条 遇胶轮车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发动机冷却水温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