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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9

关键管理制度

关键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组织的高效运行和目标达成。它涵盖了企业内部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

2. 决策制定与执行流程

3. 人力资源管理

4. 财务管控

5. 质量与安全管理

6. 项目管理

7. 内部沟通与信息传递

8. 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

包括哪些方面

关键管理制度涉及的方面广泛,具体包括:

1. 组织架构设计: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确保权责分明。

2. 人力资源政策:招聘、培训、绩效评估、激励机制等,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 财务控制:预算编制、成本管理、审计监督,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 质量标准:设立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检查和改进措施。

5. 安全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程,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事件。

6. 项目管理流程:从立项到验收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7. 内部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8.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降低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重要性

关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明确职责,防止责任推诿,保证企业运行有序。

3. 保障质量:通过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

4. 降低风险:通过风险管理,预防和减轻潜在威胁,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5. 促进发展:为企业的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基础。

方案

实施关键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各领域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便于员工参考执行。

2.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制度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3. 监督与反馈:设置监督机制,收集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4. 激励与奖惩:对遵守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度处罚。

5. 持续改进:根据业务变化和外部环境,定期评估并更新管理制度。

关键管理制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它不仅规范了企业的运作,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执行,企业能够实现高效、稳健的运营,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关键装置及要害岗位安全管理措施

一、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为了避免发生重大、特大生产事故,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需要加强本单位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1、制定本单位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原则是对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2、在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并建档、备案。

3、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按照其危险程度分级管理和监控。

4、职能部门的监控要求。

工艺、技术、机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关键部位的安全运行实施监控管理。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定期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①各项工艺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的要求,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②各类动、静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规定指标。超压容器及其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对关键机组实行“特级维护”制定“特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③仪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仪表完好率使用率及自控率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仪表联锁不得随意摘除,严格执行“联锁摘除管理规定”。

④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灵敏好用,符合有关规程或法规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

5、关键装置所在车间应确定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必要时,应绘制危险点分布图,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监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间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6、班组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应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报告,并主动处理存在问题。

7、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和可能,设置关键装置安全工程师。

9、必须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修订、补充在有关操作规程中。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处理预案的实际演练。

二、生产要害岗位管理

1、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生产要害岗位。

2、要害岗位应由保卫、安全、和生产技术部共同确认,经厂长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技术素质,并由企业劳资、保卫、安全部门与车间共同审定。

4、编制要害岗位毒物信息卡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演习,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5、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6、要害岗位施工、检修时必须编制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到保卫、安全部门备案。施工、检修现场要设监护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第2篇 重点关键人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做好超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2 班前会期间通过观察或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员工上岗。同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3 重点关键人员的认定

3. 酒后上岗者;

3.2 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3.3 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3.4 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3.5 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3.6 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者;

3.7 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3.8 严重“三违”人员;

3.9 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

4 以上(一)~(四)为“安全不放心人员”,(五)~(九)为“安全危险人员”。

5 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

6 对“安全危险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车间安全员对其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并重新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7 重点关键人经过安全教育重新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连带处罚。

8 车间管理人员、工班长要加强对重点关键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巡视,时刻提醒重点关键人员注意安全、确保现场实时受控。

9 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3篇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关键十个必须

【摘 要】 近年来,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处作业采用吊篮施工迅猛增加,同时由吊 篮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必要对吊篮施工安全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剖析。 本文重 点分析了我国近几年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与发生安全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 ,城市人口也快速成 长 ,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 ,而 高 层 建 筑 和 超高层建筑由 于 其 用 地 少 , 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低 , 可提高城市面貌等众多优点 , 得到了迅速发展 ,中 国已逐步成为世界建造高层建筑的中心 。

1. 工艺要求使用吊蓝 随着我国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明显增多 , 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 :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等级不 定),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 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

定位点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 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 ,定位点离悬挑梁 得低于c20 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上 , 锚 固 型 钢 悬 挑 梁 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16mm。 用 于 锚 固 的 u 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 成 型 。 u 型 钢 筋 拉 环 、锚 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 楔或硬木楔楔紧 。

钢悬挑梁固定端 应 采 用 2 个 (对 )及 以 上 u 型 钢筋拉环或锚固螺 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 ,u 型 钢 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 、板 底 层 钢 筋 位 置 ,并应与混凝土梁 、板 底 层 钢筋焊接或绑扎 牢 固 ,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 准 《混 凝 土 结 构 端 部 不 应 小 于 100mm。 定位点可采用竖直焊接长 0.2m、准25mm-30mm 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

立 杆 、剪 刀 撑 :悬挑梁间距应按 悬 挑 架 架 体 立杆纵距设置 ,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 悬 挑 架 的 外 立 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

(三)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布置型钢 ,特 别 是 在 转角、阳台、凹凸及平面变化部位 。 当实际排布方法 和尺寸与方案有误差时 ,应 及 时 修 改 方 案 ,按 修 改 方案实施 。 (四)应按方案和规范的要求对材料 、型 钢 排 布 方法和尺寸 、构造节点等进行验收 。 设 计 规 范 》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 规 定 。

锚 固 型 钢 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20。

钢 丝 绳 、钢 拉 杆 :悬挑钢梁前端 应 采 用 吊 拉 卸荷,吊拉卸荷的吊拉构件有刚性的 ,也 有 柔 性 的 , 如果使用钢丝绳 ,其直径不应小于 14mm,钢 丝 绳 卡 不得少于 3 个。

吊环: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 hpb235 级 钢 筋 ,其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20mm

对高层建筑物的外墙装饰装修 、外墙上设备和管道 的安装 、外装饰的维护和清洗等作业设备提出了新 的 要 求 。 特别是根据国家 “四 节 一 环 保 ”的 要 求 和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411-2007 的 要 求 ,许多建筑外墙有外墙外 保 温 设 计 (如 外 墙 保 温 板 、外 墙 保 温 砂 浆 )需 要 满 足节能验收要求和 重 庆 市 限 制 、禁止建筑外墙使用 饰 面 砖 饰 面 ,改 用 建 筑 涂 料 、 铝 塑 复 合 板 等新型外墙材料饰面的要 求 ,用传统的落地式双排外装饰 钢 管 脚 手 架 、悬 挑 脚手架 、 整体提升脚手架实施建筑外墙外保温 、外 墙涂料 、外墙幕 墙 、外墙上设备和管道的安装 、外 装 饰的维护和清洗等均难以很好地满足 ,而 需 数 道 工 序才能完成 , 且工序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要求 。

在这种情 况 下 ,一种更适宜的设施应运而生--高 处作业吊篮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

2. 使用吊蓝的优势 意见和措施 ,及 时 地 整 改 、落 实 ;建立完善的高处作 业吊篮施工安全 监 管 体 系 ;建 立 可 追 溯 、分 析 、改 进 管 理 的 依 据 ,才 能 有 效 遏 制 、减 少高处作业吊篮施 工导致安全事 故 发 生 ,所以非常有必要去探讨和研 究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 。

二、吊篮使用和管理现状分析 吊篮出现在施工现场始于上世纪 60 年 代 ,而 电 动吊篮是我国 于 80 年代初从比利时 、日 本 和 卢 森 堡 等国家引进吊篮样机及关键部件 ,后由中国建筑 科 学院消化吸收设计 , 目 前已在我国大城市普遍 使 用 。 它从简易吊架到吸 取国外技术进行国产化设 计,不过短短几十年时间 。

吊篮的制造管理现状 近年来 ,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业如雨后春 笋般蓬勃发展 , 吊篮制造企业间水平参差不齐 ,存 在鱼目混珠的情况 。

吊篮的制造未纳入特种设备或生产许可证 产 品 管 理 范 围 , 吊 篮 的 制 造 、 安 装 、 使 用 的 门 坎 较 低。

因 吊篮的制造门坎较低 ,存在吊篮产品质 量验收标准的 不 一 致 ,存在市场上吊篮产品质量高 低混杂 。

(3)吊 篮配套件制造管理要求不明确 ,相 应 的 吊篮配套件的质量也存在差异 , 如吊篮的提升机 、 安全锁两大配套件等

2. 吊篮的使用管理现状 目 前 在建筑工程上使用的吊篮多采用从租赁 公司租赁的形式进入施工现场 ,而租赁公司多为个 体经营者 ,在使用管理上存在下述现状 :

未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 吊篮现场 组 装 、安 装 、拆 除 、使用无专项施工方 案或有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方 案 不 可 行 ),仅 凭 经验施工 。

(2)吊篮未按审批的专项方案安拆和使用 吊篮 现场组 装 、安 装 、拆 除 、使用不按审批的方 案 实 施 ,存 在 违 规 、违章进行吊篮现场组装 、安 装 、 拆除、使用情况 。

(3)吊篮安装和移位后验收未进行或不规范 吊 篮安装和移位后没有组织有建设单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参 加 的 验 收 , 更没有形成书面的验收资料或没有认真进行 、规 范 高 处 作业吊篮凭借其架设拆除方便 、 适 用 性 强 、占用场地少和施工效率高等 优 点 ,在 高 层 建 筑 外墙外保温 、外墙涂料和幕墙安装等施工中得到了 广泛应用 。

研究吊蓝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高处作业吊篮广泛用在建筑外墙装饰装 修和已用建筑外墙修缮与保洁作业活动中 ,吊 篮 已 成为建筑行业中进行外墙装修的主要设备之一 。

由 于短时间内高处作业吊篮的广泛和大量使用 ,按 供 需关系和市场经济原则 ,吊 篮 的 生 产 企 业 、租 赁 单 位和使用单位 越 来 越 多 ,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 业如雨后春笋 般 蓬 勃 发 展 ,全国的吊篮制造企业不 下 几 十 家 ,年产量早已过万 ,在 世界上也可称之为 吊篮生产的大国 ,这样势必导致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水 平、使用水平 的 参 差 不 齐 。

因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时 要载人高空作业 ,存在较大的施 工 危 险 性 ,一 栋 建 筑外墙装饰装修动辄同 时使用数十台高处作业吊 篮。 如何保证吊篮的安全使用 ,是一个必须高度关 注的问题 。

但因吊篮的操作随意性 、作 业 人 员 素 质 和技能的不足及系统管理监督不完善 ,造 成 事 故 频 发,已成为主要安全隐患之一 。

因此,对近年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事故 进行系统的分 析 研 究 , 找出这类事故发生的特点 ; 对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 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系 统 的 分 析 ,找出存在的问题 、隐 患 、不 足 ,提 出 整 改 45 吊篮施工安全 2022 年第 1 期 进行验收 。

(4)吊篮操作人员未进行培训 吊 篮 操作人员因政策上没有明确的持证上岗 要求,缺乏上岗培训 ,安全意识不强 。

(5)吊篮的维护 、保养不到位 吊篮的维修保养要求不明确 ,且租赁单位缺乏 对吊篮设备的 维 护 保 养 ,包括吊篮返回租赁公司的 保养和在使用过程中的保养均不到位 。

(6)旧吊篮的质量确认不明确 使 用 年数较长的设备 , 设备质量的确认不明 确;检验、校验要求未落实 。

3. 吊篮的监督管理体制现状

(1)施 工现场在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 ,因 为 没 有划为特种设 备 范 畴 ,不知如何与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进行安全监管工作的衔接 。

(2)使用单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高处作业 吊篮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监管 。 仅仅依靠企业自己的 管理经验和分包管理制度进行粗放式的监管 。

(3)对安装单位的资质和安装作业人员资质没 有明确规定 。

(4)现场对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是否需要上 岗证,该证由什么机关部门发放无法确定 。

(5)高 处作业吊篮安装或者移位后 ,不 知 由 什 么单位或者什么人员检测验收才算合格 ,也 不 知 是 否需出具检测报告 。

(6) 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 ,仅 仅依靠分包合 同 划 分 责 任 。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 , 该分包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都有待确认等 。

三、常见吊篮事故原因 、特点 高处作业吊篮用于载人高处作业 ,存 在 较 大 的 危险性 ,一旦发生事故 ,其后果通常都会十分严重 。

1. 造成吊篮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吊篮悬挂机构受力矩形管壁厚过薄,不满足 受力要求,导致悬挂机构失稳破坏,造成吊篮坠落。

(2)吊篮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过长组装或超载 使用(包括人员 、工 具 、货 物 等 重 量 ),导 致 机 构 失 稳 或受力件破坏 ,造成吊篮坠落或人员高处坠落 。 坠落。

(5)吊 篮安装不当或配重数量不足 ,导 致 悬 挂 机构失稳 ,造成吊篮坠落 。

(6)操作人员未将安全带系在独立于吊篮的安 全绳,造成人员失足高处坠落 。

(7)限位失效 ,冒顶。

(8)其它违规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

2. 吊篮安全事故特点

(1)死伤率大,即吊篮一旦发生事故,死伤率高。

吊篮安全事故与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 、安 装 的 质 量 、是否正确作使用 (即物的不安全状态 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密 切 相 关 ,吊篮设备本身的质 量 有 问 题 、吊篮安装的质量有问题 、违 规 违 章 操 作 使用均会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 。

(3)现 场 管 理 不 到 位 ,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 隐患,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 。 四、吊篮管理的具体举措 目前重庆的建筑施工现场 ,绝大多数工程因为 外墙装饰设计有外墙外保温 、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 饰面等 ,以前的整体提升外架 、悬 挑 脚 手 架 、落 地 式 双排外脚手架无法满足施工要求 ,基本上都改用高 处作业吊篮施工外墙外保温 、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 饰面。

结合高处作业吊篮的作业特点 ,该 设 施 在 高 空 作 业 ,属于现场重大危险源 ,一旦管理失控就很 容易酿成安全事故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对吊篮管理的现状分析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 的安全管理已引起相关责任单位的高度重视 。 为规 范 吊 篮 管 理 , 应 制 订 专 门的高处作业吊篮管理办 法 ,应明确相应的管理流程和管 理 要 求 ,杜 绝 高 处 作业吊篮事故的发生 。

笔者认为强化和规范高处作 业吊篮施工管理的核心 是按特种设备管理的思路 和要求进行管理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1. 必须使用电动吊篮 当外墙外 保 温 、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等施 工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 ,应 有 申 请 和 报 批 程 序 ,经批准同意后才能使 用 吊 篮 ,但 禁 止 使 用手动吊篮 ,必须采用电动吊篮 。

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动吊篮 吊篮是载人作业的高空悬挂式设备 ,危 险 性 不 言而喻 。 为从源头上杜绝租赁和使用不合格生产单 位的产品设备 ;对资质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

(3) 吊篮提升机与吊篮篮体的联接螺 栓 失 效 (如断裂 、脱落等 ),造成吊篮坠落 。

(4)提 升机蜗轮齿损坏 (如 断 裂 )、钢 丝 绳 断 裂 或钢丝绳固定绳夹滑脱 ,且 安 全 锁 失 效 ,造 成 吊 篮的生产厂家应具备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 质证书和安全 许 可 证 , 吊篮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型 式检验报告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

租赁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合 格 的 起 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吊篮安装资质满足 除,且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 进 入 现场的吊篮设备多以散件的形式进入施 工 现 场 .

第一步是对进 入现场的吊篮设备进行组 装, 应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组装 ,做 到组装正确 、牢 固 ,组 件 齐 全 ,组装完成后应进行组 相应的塔吊安装资质要求 ) 和合格的特种设备维 装 验 收 ;

第二步是对组 装合格的吊篮设备进行安 修、保养、改造 资 质 (吊篮维保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 维 保 资 质 要 求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 格 的 安 拆 人 员资质 (吊篮安拆人员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安拆人 员 资 质 要 求 )等 ;租赁单位可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和 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保 。

公司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 同时,租赁单位应提供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 进行安装和维保的合同 。 装,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按专 项方案要求进 行 安 装 ,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验 ;

第 三步是安装完成后应运行试验 ,将悬吊平台在离地 3m 的 范 围 内 上 下 运 行 3~4 次 , 贴墙滚轮应运转自 如 、爬升机构应运行正常 ,载 荷 试验在超过额定载 荷时超重限位 应 切 断 电 源 ,悬吊平台运行到墙面最 高处超高限位 应 切 断 电 源 ,试验合格后进行安装验 收。 组装和安装完成的验收首先由起重设备安装单 位 进 行 自 检 , 在 自 检 合 格的基础上进行有建设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参 加 的 验 收 , 并 形 成 《施 工 机械检查验收表 (电 动 吊 篮 )》,验收重点检查组装质量 、配 重 、安 全 绳 、安 全 锁 、悬 挂 机 构 、 升 降 装 置 、 电气装置等是否满足要 求。 吊蓝验收必须是 100%地进行验收 ,并形成书面 以 上 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 , 公司方可同意使 用,公司向其发放 “准入证 ”,该设备才能进入公司 。

必须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规范性文件 ,施 工 过 程 中做到有方案可依 、有 方 案 可 循 ,才能有效地保证 施工过程有效受控 。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必须编制吊篮安装 、拆 除 和 使 用 专 项 方 案 , 专 项 方 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 验收资料 ,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

未经验收或验收 后,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高 处 作业吊篮施工专项方案要根据具体工程 特 点 ,明确高处作业吊篮平面布置 、安 装 、拆 除 、使 用 的 要 求 ,要严把方案的编制关 、审 批 关 、使 用 关 , 使其具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

4. 必须对进场吊篮进行验收 高处作业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后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设备的规格 、型 号 、厂 家 按 设 备准入的要求和专项方案要求进行入场验收 ,包 括 吊篮设备的规格 、型 号 、厂 家 ;吊 篮 外 观 质 量 检 查 ; 生产厂家的企业 资 质 、合 格 证 、型 式 检 验 报 告 、建 筑 起重机械设备 统 一 编 号 ; 租赁单位的企业资质 、安 拆资质 、维保资质和人员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资料查验 ,符合设备准入的要求和专项方案要求且 进场吊篮设备实体质量外观检查符合要求后 ,向 监 理单位报验 ,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 场。 对不是新 的 吊 篮 设 备 ,吊篮租赁单位应提交合 规的检验 、检测资料和自检 、自校合格的资料 。

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 人 员 进 行 安 装 、 拆 不合格的吊篮严禁使用 。 书面验收资料应绘制吊篮 的 平 面 布 置 图 ,并对其进行排序 编 号 ,同 时 平 面 布 置图反映的吊篮的编号应在吊篮醒目处标识 。

高 处 作业吊篮施工完毕且质量得到确认后方 可拆除吊篮 。 吊篮拆除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 位和人员严格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拆除 ;拆 除 悬 挂 机 构 时 ,作业人员一般处于高处 临 边 位 置 ,要 特 别 拆除安全 。

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 吊篮安装 完 成 后 , 安装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 、 使用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并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 。

高处作业 吊 篮 使 用 前 ,一方面是施工单位或项 目部应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重点放在如何正确操 作和使用吊篮以及对可 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何应 对和处理等方 面 , 以增强上机人员的自保意识 ,培 训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参训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 ; 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或 项目部应向使用单位和人 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使 使 用 单 位 和人员了解和掌握使用规定和要求 ,也 应 形 成 书 面 的交底记录 。

7. 必须按规定操作和使用高处作业吊篮 使用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培训 、交 底 的 要 求 和 专项方案的要求及 《高 处 作 业 吊 篮 》gb19155-2003 的要求使用吊篮 ,严禁违规 、违章使用吊篮 。 每个吊篮上操作人员要求相对固定 ,以 便 统 筹 协调和管理 。

项 目 专职电工每班班前应检查吊篮的电气系 统,项目安全员每班班前应检查 ,包 括 :①吊 篮 平 台 和悬挂机构各节点螺栓是否完好 、紧 固 :

②屋 面 悬 挂机构 、配重等 是 否 有 倾 斜 、移位和掉落等现象 ;③ 安全锁是否可靠 ; ④爬 升绳和安全绳不得粘有油 脂 、砂浆或泥土等杂物和出现异 常 情 况 ;⑤保 险 绳 是否有损坏等 。

吊篮爬升 、下降时应密切注意墙面和机械运转 情 况 ,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待 排 除异常情况后方可 重新开机 ;吊篮到达作业位置开始墙面作业前要停 止升降并关闭电源以防止机械误动作发生意外 。

如 使 用过程中或检查中发现存在故障或安全 隐 患 ,禁 止 使 用 ,应先排除存在 故障或安全隐患后 才能使用 。 清除墙面 上 的 障 碍 物 ,如伸出墙面的短钢筋应 在吊篮第一次上行前即行清除 ;要在墙面上加装物 件,在最后一次下行前完成 。

接线回路 ,如必须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 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 , 防止电焊渣溅到钢丝绳 上,造成钢丝 绳 损 坏 。 污物。 钢丝绳不得折弯或沾有油迹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下方严禁人员进入 ,应 做 好 隔离措施 ,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

8. 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维保 高 处 作业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或检查中发现存 在故障或安全隐患 ,应 禁 止 使 用 ,应先排除存在故 障或安全隐患后才能使用 。 针对存在的故障应通知 有特种设备维修 、保 养 、改 造 资 质的企业的特种设 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故障排除后才能使用 。

9. 必须建立吊篮档案 施工现场应按吊篮的编号建立 “一 机 一 档 ”的 设备管理档案 ,“一 机 一 档 ”的设备管理档案应反映 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资料 、安 装 验 收 资 料 、使 用 人 员 资 料 、使用人员的培训交底资料 、每 班 班 前 检 查 验收记录 、每班的运转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等 。

10. 必须逗硬检查和管理 使 用 单位和租赁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吊 篮设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要做到斗硬处理 ,要做到该停就停 、该 换 就 换 、该 修 就 修 ,使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及 时 受 控 消 除 ,使 设 备正常运转 。

五、建 议 1. 将吊蓝产品纳入特种设备管理 。 为保证吊 篮 产 品 质 量 ,建议将高处作业吊篮纳 入特种设备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管理范围 。

规范租赁市场 应明确租赁单位的资质要求 ,规范租赁市场 。

3. 将吊蓝安拆并入起重设备安拆管理 吊篮的安拆执行备案制度 、 安 装 告 知 制 度 、准 用证制度 ,吊篮的安拆应明确安拆单位资质和安拆 人员资质或由有起重设 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 进行安拆 。

确定安装验收程序和标准 吊篮的安装和移位后应制订验收制度 ,制 定 吊 篮安装验收表 ,明确吊篮的安装和移位后的验收条 款和内容 。

遇5 级及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使用吊 篮 , 吊 篮 上 操作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 全 带的系挂在吊 篮 安 全 绳 ,并 高 挂 低 用 。 严 禁 吊 篮 操 作人员在酒后作业 。

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 ,严 禁 在 空 中 攀 爬 进 出 吊 篮 ,严禁酒后登吊篮操作 ,严 禁 在 吊 篮 中 嬉 戏 打 闹 ,严禁向下抛扔杂物 ,严禁将吊篮用作起 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

严禁吊篮超 载 作 业 (包 括 人 员 、工 具 、货 物 等 重 量 ).严禁作业人员向下扔掷杂物 ;吊 篮 上 携 带 的 材 料和施工机具必须放置均匀 , 不得使吊篮倾斜 ;吊 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 、乙 炔 瓶 等 易 燃 易 爆 品 ;作 业 时吊篮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不允许在悬吊平台内 使用梯子 、凳子、垫脚物等进行作业 。

吊篮在正常使用时 ,严禁使用安全锁制动 。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 ,严禁用吊篮做电焊 5. 吊蓝的维护 、 保养执行起重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国民经济的快 速发展 ,建筑业作为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支柱产业 取得了飞速发 展 ,从而相继诞生了一系列超高超大 的建筑工程 。

第4篇 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企业重点部位为仓库、车间。

三、职责

本企业重点部位管理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总经理监督。

四、管理内容

1.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避免易燃、易爆物质渗漏或挥发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

2.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工具、照明,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过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修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避免机械撞击产生火花。

3.作业场所内工作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以防止衣服产生静电而造成危险,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穿打有铁钉的皮鞋,以预防产生火花。

4.严禁带火种入公司区范围,作业区严禁吸烟、打手机,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作业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易燃、易爆物质分类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堆放区保持整洁、干净、保持通风透气。

6.完善配套消防设施,作业区内按规定配置消防砂箱、消防栓、消防水源,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保养,使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7.开展全员参与性消防活动,建立全员参与性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8.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三级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从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方面对员工进行教育,特别是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9.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如下:

1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布置安全工作。

2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是否发放到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全部理解。

4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良好。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能否及时排除。

7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和实施。

10.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下列的安全监督及指导责任: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11.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12.企业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对部门管理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企业安全委员会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考核内容为:

1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操作;

2作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劳动保护器具;

3作业人员是否知道作业场所的危害;

4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5全年安全目标是否达成;

6每半年是否组织一次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aq-bzh5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aq-bzh52

第5篇 架桥机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附件2:一、架桥机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

项目名称: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桩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开工时间:

项目

关键控制点

责任人

备注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架桥机作业

1

架桥机拼装完成后通过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安全部门负责人

安全专监

安全部门负责人

2

对纵向、横向作业进行稳定性计算。

总工程师

监理处长

总工程师

3

进行吊重试吊运行。

桥梁工程师

桥梁专监

桥梁工程师

4

纵移或横移轨道两端设置挡铁,并检查限位器是否正常。

设备负责人

安全专监

安全专干

5

纵向、横向轨道就位时应严格控制位置尺寸,对天车和钢丝绳工况进行检查。

设备负责人

安全专监

安全专干

6

携带梁体纵向运行时,前支腿部位用手拉葫芦(5t)与横移轨道拉紧固定。

设备负责人

安全专监

安全专干

7

作业时,施工单位桥梁工程师在现场指导。

桥梁工程师

旁站监理员

8

每安装完一跨重新定位后,必须重点对4、5、6项进行检查。

设备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安全专监

填表说明:1.责任人在对应的岗位人员栏中进行检查签名,并注明日期。

2.本表一式三份,原件由施工单位保存,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归档管理,并按照监理对施工单位核实、建设对监理单位核实的要求进行签字。

3.此管理要求将列入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内容,并作为项目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6篇 热电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领导:杭海林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管领导:陈建利、张海洋、王思河、郑朝晖

职责: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相关责任人:孔令奎、陈传平、王绍勇、刁宏、张元元、

孙亮、范玉虎、王健、各班组长。

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7.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7.2.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7.2.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7.2.4督促隐患整改;

4.7.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7.2.6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22年5月29日

第7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技术关键

汽车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保有量出现了高速增长的势头,从而导致汽车加油站数量的急剧膨胀。由子加油站多设于交通发达的黄金地段,车辆。人员往来频繁,防火防爆工作尤为重要。加油站的确是一个潜在的“火龙”,但并非不可降服。只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立项,严格按照标准设计。施工和管理,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完全可以杜绝,关键是要从技术上把好4个关口:

站点选址合理确定安全距离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级、二级和三级。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或是单罐容积为≤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

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

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8m。加油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则依据建筑规模确定。如三级加油站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总建筑面积为1000m2至5000(不含5000)m2之间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2m;与总建筑面积不足1000m2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0m。按此标准计算,除个别加油站外,目前城市加油站一般均符合标准要求。

站内布局规范布置相互间距

加油站内各种建筑物及设施应该如何布置,即站内各种设施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该如何确定,《规范》也有详细规定,共达26个项点,目的是防止因站内各种设施之间相互干扰,引发火灾事故。对于一般加油站而言,内部安全距离要求主要有4项:一是埋地汽柴油罐之间安全距离为0.5m;通气管管口与密闭卸油点之间的安全距离为3m;油罐及通气口与人员出入的站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为4m,与变配电室安全距离为5m;加油机与站房、变配电室之间的距离分别为5m和6m。

为了杜绝站内建筑物及设施存在“先天性”隐患,并防止加油车辆之间相互影响而诱发火灾爆炸事故,《规范》明文规定站内站房及其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小于二级,加油机顶棚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建造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且站内道路不应采用沥青路面等等。

工艺设计关键防止油气集聚

加油站在工艺设计上有两个核心的安全原则:一是防止由气泄漏,减少油气挥发;二是不产生油气集聚的条件,以防止火灾爆炸的条件生成。基于这两个安全原则,工艺设计要求条款多达26条,其中关键性条款有3条:

一是严禁将油罐设在室内、地下室内及半地下室内,加油机必须露天设置,以杜绝油罐、加油机万一发生泄漏,油气在室内集聚达到爆炸浓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二是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油罐进油管应向下伸至距罐底0.2m处,最大限度地防止油品入罐时的油气挥发。

三是汽油罐与柴油罐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应高于地面4m以上(沿建筑物墙柱向上敷设时应高出建筑物顶面1.5m),以防止挥发性油气在地面集聚,达到爆炸浓度。同时,油罐通气管口应安装阻火器,以防止火星从管口进入油罐,造成油罐火灾爆炸事故。

站内管理务必确立“三防“为先

加油站日常安全管理主要体现在“三防”上。

一防火灾。目前设计的加油站汽油、柴油罐一般都是直埋式,即油罐本体直接埋入地下,仅将罐口、观察孔及通气孔等留在地面,如油罐发生火灾,一般用毛毯睹住罐口,即可扑灭火焰。故加油站内一般均不设计消防给水系统。但是,加油站必须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目的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一般要求:一个加油站每2台加油机至少应配备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泵及压缩机房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干粉灭火器1只,且总数不得少于2只。除此而外,另配备灭火毯若干只,消防砂若干方。

二防雷电。即防止雷电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因此,站内所有油罐必须保证接地良好,并按期进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接地电阻阻值不大于10ω。

三防静电。地面敷设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安装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管线法兰及胶管两端应用金属线跨接,以确保其导电性能良好。另外,油品罐车卸油台应设置卸车时的接地装置,以防止卸油过程中因流速过快,造成静电电荷集聚,引发火灾事故。各种接地装置电阻值应不大于300ω。

——摘自《劳动保护》2003年第10期

第8篇 关键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关键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企业生产设备中的关键设备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如果发生故障,可能会导致停车,使生产线或生产系统停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重点设备(关键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应当不同于一般设备,从操作、监测、备件、维修(机械、电气、仪表、自动控制、水、液压等)各项技术专业,从领导层、管理层、技术层、维修层到操作层等各个层次相互配合,形成统一协调的系统,使关键设备得到特殊的维护,能够安全、可靠长期地运行。

1.关键设备的划分关键设备的划分标准,是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设备的价值、设备的精密程度、设备的复杂性,以及有无备用设备等因素来制定。

2.关键设备的维护小组关键设备的维护实行专机、专责制,由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钳工、电工、仪表工等)组成现场维护组,按照定人、定点、定内容、定时、定路线、定标准、定记录的标准程序进行。由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监测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维护组,按一定的周期对关键设备进行各类专业技术要求的检查维护

3.关键设备维护的实施关键设备的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说明设备连续安全运行天数,护理的值班人员,运行状态等。现场维护与专业维护组织定期召开设备运行会议,对关键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研究设备状态监测中是否发现异常现象,提出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的措施并加以实施。

第9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关键装置为:

1.石油企业海上、水上油气勘探开发生产设施;

2.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装置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要害(重点)部位为:

1.多工种联合作业,频繁拆卸、搬迁、安装,生产过程不安全因素多的野外施工现场;

2.相对集中的油气生产与处理装置区;

3.制造、贮存、储运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

4.对装置和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5.运送危险品的专业运输车(船)队。

第四条 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公司(局、总厂、厂)及二级单位两级管理和二级单位、基层单位(车间、队)和班组三级监控。

第五条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分级管理,各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二级单位界定,直属公司(局、总厂、厂)审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备案。

第六条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各种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

第七条 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单位领导干部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执行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定点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 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2. 二级单位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档案,完善机、电、仪、操、管人员和有

关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公司(局、总厂、厂)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登记台帐,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对二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九条 二级单位监控要求。

工艺、技术、机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

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

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炼化企业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95%以上,自控率达90%以上,仪表联锁不得随意摘除,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

5.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第十条 基层单位监控要求:

1.确认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关键装置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要害(重点)部位设置专职工程师或安全员;

4.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 班组监控要求: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每周对安全设施、每天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 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演练,使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附件1:关键装置划分参考表

附件2:要害(重点)部位划分参考表

一、油气生产

海上钻井平台

海上、水上采油平台

海上作业平台

海上、水上井组平台

二、炼油

加氢裂化装置

热裂化装置

加氢精制装置

常减压蒸馏装置

制氢装置

汽油再蒸馏装置

催化重整装置

汽油电化学精制装置

催化裂化装置

溶剂脱蜡脱油装置

气体分馏装置

汽油脱醇装置

溶剂脱沥青装置

减粘裂化装置

气体脱硫装置

硫磺回收装置

气体脱硫醇装置

烷基化装置

液化石油气化学精制装置

润滑油加氢装置

延迟焦化装置

mtbe装置

三、

蒸汽裂解乙烯、丙烯装置

丁烯氧化脱氢制丁二烯装置

裂解汽油加氢装置

乙烯直接法制氯乙醛装置

芳烃抽提装置

合成甲醛装置

对二甲苯装置

乙醛氧化制乙酸(醋酸)装置

对二甲苯二甲酯装置

环氧氯丙烷装置

对苯二甲酸装置

羧基合成制丁醇装置

环氧乙烷装置

间甲酚装置

环乙烷装置

碳四抽提丁二烯装置

丙烯腈装置

乙烯氧氯化法制氯乙烯装置

四、合成橡胶

丁苯橡胶装置

顺丁橡胶装置

丁腈橡胶装置

五、合成树脂及塑料

尼龙6(已内酰胺)装置

聚乙烯醇装置

高压聚乙烯装置

聚脂装置

低压聚乙烯装置

聚苯乙烯装置

聚丙烯装置

abs塑料装置

六、合成氨

合成氨装置

尿素装置

七、石油化纤

涤纶装置

腈纶装置

锦纶装置

维尼纶装置

尼纶装置

第10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安全管理职责

2.1总经理职责

2.1.1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1.2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

2.1.3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

2.1.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2.副总经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2.2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2.3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2.2.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3.总工程师职责

2.3.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3.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3.3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订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2.3.4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2.3.5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4车间主任职责

2.4.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2.4.2参与拟订、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规程。

2.4.3每月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4.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2.4.5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

2.5工段长职责

2.5.1工段长对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5.2绘制出本工段危险点分页图,明确分工。

2.5.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

2.5.4监督本工段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6车间技术员职责

2.6.1督促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工艺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2.6.2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

2.7车间设备员职责

2.7.1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一次。

2.7.2做好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重要设备、关键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

2.8车间安全员

2.8.1负责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2.8.2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9班组长职责

2.9.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2.9.2督促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检查操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9.3每班对安全设施、危险点检查两次。

2.10操作工职责

2.10.1按巡查路线进行检查,每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

2.10.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

2.10.3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2.11调度员职责

2.11.1对本班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生产负责。杜绝违章指挥。

2.11.2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11.3发生故障和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12安环处职责

2.1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12.2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2.12.3每季度对各单位和承包 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2.12.4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企管处,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2.13设备处职责

2.13.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的安全设施达到完好标准。

2.13.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施台帐。

2.13.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检查一次。

2.14生产处职责

2.14.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2.14.2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的制订。

2.15仪表车间职责

2.15.1负责制订或修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视测量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2.15.2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设施的定期检查、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准确、灵敏。

2.16电修车间职责

2.16.1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2.16.2搞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

2.16.3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巡查一次。

2.17维修工段职责

2.17.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对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重点检查,确保生产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

2.17.2每天按公司规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按时设备巡查拨牌。

3.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

锅炉、碱罐、酸罐、煤气发生炉装置、煤气柜、氢氮压缩机、增压机、变换炉、变脱塔、脱碳塔、铜洗塔、氨冷器、合成塔、液氨贮槽、液氨泵、液氨缓冲槽、一甲泵、尿素合成塔、co2气体压缩机。

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4.1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等教育,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

4.2出入规定:

4.2.1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保卫、生产处室和有关领导可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4.2.2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由公司办公室发给参观证后,在公司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4.2.3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4.2.4对非工作人员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岗位、当班人员应予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保卫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4.3巡回检查交接规定:

4.3.1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4.3.2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做好记录。

4.3.3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保卫、安环处、生产处、设备处检查。

4.4防护规定:

4.4.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等。

4.4.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的专用防护用具等。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办法:

5.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的管理网络,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针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理网络,经总工程师批准,作为重点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5.2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单位管辖区的危险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分类建档。及时处理隐患,无能力解决的立即写出书面建议及时报安环处,安环处统一整理后,由公司安排及时整改。

5.3安环处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抓好各级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

6.考核和奖惩

6.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未按规定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每缺一次或活动无记录,每次罚款50元,承包点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人全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6.2各管理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一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

6.3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的,一次罚款50元,记录不全的罚款30元。

6.4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一次罚款5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30元。

6.5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一次罚款3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20元。

6.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岗位业绩考核制度》执行。

6.7上一级部门查出的危险点隐患,被查单位款上报的,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0-50元。

6.8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险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第11篇 化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承包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

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

4.4承包人的考核:

管理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4.5.1 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4.5.2管理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

4.6.1部门职责: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6.1班组职责: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应急预案与演练:

4.7.1管理部事务局应制定应急预案,每1年组织一次演练。

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管理

5.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

第12篇 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

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

4承包人的考核:

管理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4.5.1 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4.5.2管理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

4.6.1部门职责: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6.1班组职责: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应急预案与演练:

4.7.1管理部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管理

5.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

第13篇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1 为规范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所指的关键生产装置为:高压釜、蒸馏釜、生产锅炉、空气压缩机等。

1.3 本规定所指要害部位为: 锅炉房、生产车间二楼、罐区、仓库。

1.4 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由各车间根据划分原则进行界定,报化工厂生产办备案。

二、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管理

2.1 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要进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班组每小时检查一次,车间每日检查一次,公司每周检查一次。

2.2 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监控

3.1 公司级监控

3.1.1 生产部作为化工厂级监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的管理要求,每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3.1.2 编制和完善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事故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司级事故预案演练,并建立事故预案演练记录;

3.1.3 对有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基层单位要定期进行考核,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3.2 车间级监控

3.2.1 确认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并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3.2.2 每周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2.3 每月进行一次事故预案演练(每个班组都要进行)并建立事故预案演练记录;

3.2.4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3 班组级监控

3.3.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精心操作;

3.3.2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巡检,交接班记录中要有危险点运行情况;

3.3.3 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报告险情。

3.4 实行领导干部定点承包管理

3.4.1 公司级领导干部每月要至少到承包点对口联系一次,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反馈意见。

3.4.2 各单位必须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各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四、附则

4.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4.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4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3.2各承包责任人负责定点承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应急演练等。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定点承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4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5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4内容

4.1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生产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对生产中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管理,现场要设置“承包责任牌”。

4.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4.2.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为:检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工作指示、督促隐患整改等。

4.4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责任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5日常管理

4.5.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

4.5.2各单位要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6建立台帐

4.6.1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台帐。

4.6.2综合管理部建立汇总台帐。

第15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使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 职责:

4.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4.3车间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

4.4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监督执行。

5 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控管理:

5.1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

5.2安环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车间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5.2.1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地监督检查,其它装置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

5.2.2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环部,由安环部进行考核。

5.3各单位要完善、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4安全、设备(包括仪表电气)、生产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5.5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明确安全责任人.

5.6.1各项工艺指标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5.6.2各类动、静设备必须的达到完好标准,基础设施及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精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制定、完善“特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5.6.3电气、仪表管理符合制定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逐步完善自控水平。仪表联锁不得随意拆除,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5.6.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要求通道顺畅。

5.7各车间确定所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制定出危险点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

5.8班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上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问题。

6 领导干部定点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6.1公司有关领导及部分部室主要领导,要对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包保,各生产车间也要对本车间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其内容包括:

6.2.1指导帮助包保点实现装置安全生产;

6.2.2监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6.2.3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整改;

6.2.4参与或参加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情况;

6.2.5协调解决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3公司级领导至少每月一次,主要科室领导至少每月两次到包保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指导活动,其活动内容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检查装置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由所在车间填写活动内容,安环部定期检查。

6.5对领导干部包保到位情况由安环部负责考核,安环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包保点年度安全状况好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联系点年度安全状况差的领导干部,给予必要的处罚。包保干部对包保点的各类事故负有责任。

6.6公司领导干部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分工情况另行通知。

7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

7.1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事故状态下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班组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辅助生产装置所在车间都应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2.1因外界因素影响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气(汽)、停水等可能导致次生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

7.2.2装置发生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急预案;

7.2.3以防震、防洪为主的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的应急预案;

7.2.4装置超温、超压、堵塞、排料不畅等引起控制过程失控所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点设备(安全附件)故障或工艺参数波动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

7.3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

7.3.1以公司、车间、班组为单位根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内容,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

7.3.2采用答卷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7.3.3开展消防、气防器材的实际应用训练。

7.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两年要进行一次修订。当工艺、设备参数发生变化时,应予以修订。制定、修订完善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应及时补充到安全操作法中。

7.5公司、车间、班组应制定年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全厂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车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6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参加应急演练的人员每人都应填写一份《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事故应急预案现场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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