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制度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报告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设备运行状态
2. 安全防护设施
3. 工艺流程监控
4. 应急预案与演练
5. 员工安全培训及行为规范
内容是什么
1. 设备运行状态:定期检查设备的磨损程度、功能完好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故障引发的安全风险。
2.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防火、防爆、防泄漏等设施,确认其有效性,并及时维护更新,防止意外发生。
3. 工艺流程监控:监控工艺参数,确保在安全范围内,对异常情况进行即时响应,防止工艺失控。
4.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员工安全培训及行为规范: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人为失误。
注意事项
1. 检查需由专业人员执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 报告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设备状况和安全状况。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整改,不得拖延。
4. 培训内容应与时俱进,结合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术进行。
5. 保持与上级管理部门的沟通,确保安全标准与政策的一致性。
6.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检查,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实施此制度旨在预防事故,保障生产安全,各层级管理者需对此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务必牢记,安全无小事,预防胜于治疗。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报告制度
(1)公司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帐,记录有关检查、维修、使用等情况。
(2)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制,对承包设备和部位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3)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①安全生产状况;
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③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④隐患整改状况;
⑤事故“四不放过”落实程度;
⑥安全生产中存在突出问题。
(4)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检查情况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提供书面报告等。
(5)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状况定期提出书面的建议和措施。
6.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发现的安全隐患向安委会、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完成整改。
第2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范围
检查内容包括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个方面。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安全承包,总经理监督。
四、检查内容及形成
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至少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并做成记录或报告形式,交安全部存档,检查内容包括:
(1)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地方的防火安全情况。
(9)安全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安全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2.有关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3.承包人每星期应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平常应不定期地对该部位巡检,并作好记录。
4.在检查或巡检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马上落实措施,排除隐患。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aq-ab-b50
第3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3.2各承包责任人负责定点承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应急演练等。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定点承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4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5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4内容
4.1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生产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对生产中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管理,现场要设置“承包责任牌”。
4.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4.2.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为:检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工作指示、督促隐患整改等。
4.4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责任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5日常管理
4.5.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
4.5.2各单位要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6建立台帐
4.6.1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台帐。
4.6.2综合管理部建立汇总台帐。
第4篇 某生物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第5篇 热电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领导:杭海林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管领导:陈建利、张海洋、王思河、郑朝晖
职责: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相关责任人:孔令奎、陈传平、王绍勇、刁宏、张元元、
孙亮、范玉虎、王健、各班组长。
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7.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7.2.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7.2.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7.2.4督促隐患整改;
4.7.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7.2.6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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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