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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企业运营的每一个角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资产不受损害。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维护公司的声誉,并为法规合规提供保障。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设备操作、工艺流程的安全步骤,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措施,以降低损失。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识别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消除或减少危险因素。
注意事项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含糊不清,确保员工理解并执行。 - 定期审查更新,适应企业变化和法规要求。 - 制度执行需公正公平,避免因偏见或疏忽导致执行不力。 - 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意见,持续改进制度的有效性。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保障,其内容应全面、具体,执行过程需严谨,制度格式要清晰,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计划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以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应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促进生产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公司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公司每年从全部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技安措施费,用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做到安全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方案、定型图纸资料,主管设计单位应与安全管理部门会签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参如验收。确认未达到国家标准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者,不应报完成并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应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测确认,未达到国家标准者,不应报完成,无故拖期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追究责任;完成项目,应立即组织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责任制度,保养制度,以确保发挥良好效果。
第2篇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第3篇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制度
一、对公司及职能部门领导的考核
公司与主管领导必须每年进行两次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方面的考核: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征化管理制度和职能。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了解公司的生产、规划、计划和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标准化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批和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实施情况。
3、公司各部门领导阶层,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容,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把好安全生产关,考核内容参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评比,总结。
二、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的考核
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主体,他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和周边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及身体健康,因此,对车间及一线从业人员的考核必须季度进行一次,其内容有:
1、是否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是否牢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所在任务的安全职责,责任。
2、对生产设施、设备的性能是否真正了解,能否熟记各种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3、能否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4、年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可分解到每季度进行考核)
5、车间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情况。
公司
年12月20日
第4篇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是指导企业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电力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反事故斗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重要方法。为了有预见,有重点、有计划地消灭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消除电力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两措计划的编制
l、两措计划的编制工作在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编制工作由安监部和生技部共同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编制,同时还应邀请工会主席和劳动保护委员会主任参加。安措由安监部为主,反措由生技部为主编制。
2、两措计划项目确定的原则
(1)只要有发生事故、障碍、轻伤或异常的原因,可能造成事故,危及职工身体健康的,都应订人两措计划内。防止人身事故的措施订入安措计划,防止设备事故的措施订人反措计划内。
(2)已经订人有关制度或已经形成制度的有关反事故工作不再订人两措计划。
(3)没有具体措施,只有原则要求的不订入两措计划。
(4)一般的研究项目及没有足够根据只凭推测的问题不订人两措计划。
(5)器材、施工力量、经费不能落实的项目不订人两措计划。
(6)购置备品、工具、仪器等不订人两措计划。
(7)有关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计划项目不订人两措计划,
(8)大修的标准项目所规定的工作,不订人两措计划。以防止事故为目的非标准项目可以订人两措计划。
3、两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规章、标准以及上级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工业工作规程、各种反事故指示和安全生产通报在本厂应执行的。
(2)本厂的安全分析、日常检查及安全大检查中所指出的问题和发现的安全生产漏洞、设备缺陷,威胁安全生产应采取的措施。
(3)本厂安全性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本厂发生的事故教训应采取的事故对策以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本厂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5)国内外在安全生产上的先进经验、部颁反事故技术措施对本厂反事故工作有实际意义的措施。
4、两措计划的编制步骤和方法
(1)安监、生技部门根据本厂安全性评价、事故、障碍分析结果和省公司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重点反事故措施要求,拟定出下一年两措计划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于九月底前下达至各生产部门、部门组织编制车间、部门的两措计划。
各生产车间、部门分析本车间、部门的事故、障碍、异常、不安全因素,收集各种编制两措所需资料,根据厂部下达的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提出本车间、部门下午度的两措计划,于十底前报安监部、生技部。
(2)安监、生技部门受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委托,分别将各车间的主要两措计划项目汇总编制成厂部下年度的两措计划。
(3)下年度的两措计划经厂领导批准后,报送省公司一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报送市劳动局一份,并于十二底将已批准的两措计划正式下达给各车问、部门执行。
二、两措计划的执行检查
(1)两措计划正式批准后,应将有关项目纳入年度检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供应计划、财务计划中,逐一落实,不得遗漏。
(2)各车间、部门在制定月度计划时.必须把当月应执行的两措计划项目列入当月的工作计划中去,以保证两措计划的完成。
(3)各车间、部门安全员应在每季度末五日前将本部门下季度两措计划及本季度两措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安监部、生技部。
(4)安监部门应会同生技部门、生产部门、车间安全员每月督促车间、部门按计划执行。
(5)各部(公司)、车间、班组每月三日前将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登记到台帐上。
(6)安监部、生技部每季度将全厂两措计划执行情况作出汇总。
(7)每年十二月,安监部、生技部要对全年的两措计划完成情况作出汇总总结,对未完成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向厂部报告。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行业标准要求,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包括: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
3、以下几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 深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
(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
4、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组织编制,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参与编制。
5、所有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5.1 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审核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2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督促分包单位对分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审核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送公司总工办备案。
5.3 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挡)、临时用房(工棚)的搭拆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章认可后实施。
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要能有效的指导施工。内容要求:①全面、②重点突出、③有针对性、④技术可靠。
7、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必须在具体施工活动开始前完成。
二、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就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如何实施提出具体方案。计划要从总体上满足公司体系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上符合现场实际,突出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求:
3.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表;本工程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清单;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清单;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配备清单。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适用的安全支持性文件清单;安保计划的适用范围;安保计划的管理要求。
3.3 实施。包括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组织、人员安全责任制;资源配备(各类人员、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及具体费用清单等);教育与培训;文件控制;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检验;分包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3.4 检查与改进。包括安全检查;纠正与预防措施;内部审核;安全评估。
3.5 安全记录。包括明确安全记录负责人及其职责与权限;安全记录来源;填写和保管要求;安全记录清单。
(二)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要求
1、专项工程的特点与概况。
2、专项工程安全设施、物资材料的规划与配置。
3、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编写设计计算书。
4、制订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5、设计专项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必要的详图。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现场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
2、工程项目部必须做到从编制确认、监督实施、改进修订等三个环节落实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编制确认
3.1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具体施工活动开始前编制完成。编制时,应确定适用的安全活动并形成文件。
3.2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可一次编制也可分阶段编制。阶段性计划是指针对某施工阶段的计划,如基础、结构、装饰和安装阶段的计划。
3.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公司制订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并形成书面记录。审核确认应在施工活动开始前进行。
4、监督实施
4.1 工程项目部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把安全职责和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4.2 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程项目部应加强对实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计划要求的行为,以确保计划全面有效的得到实施。
4.3 落实和执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作为现场安全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定期做好考核记录。
5、改进修订
5.1 经批准的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严格督促落实。当工程设计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工程项目部应对变化可能涉及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补充识别、评价,并对原安保计划是否修改作出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以确保计划的持续适宜性。
5.2 经更改修订后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进行审批确认。
5.3 应及时总结和评价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效果,不断充实、完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第7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
(一)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
(二)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三)针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
(一)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指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
(二)减轻劳动强度等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三)辅助设施。指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
(四)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所需安全技术措施专题不足,可形成措施具体方案报集团公司,争取支持。
(二)每年年终,由技术措施科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的计划。
(三)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
(一)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正常后,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二)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定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技术措施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
(三)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要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第8篇 计划财务处安全职责制度
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
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落实;
3负责安全生产奖、安全累进奖、安全先进表彰等安全资金的落实;
4负责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制订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价标准;
5负责编制和审查财务预算方案,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治理等费用的落实;
6负责承包商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第9篇 某工程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1、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身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2、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要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逐级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
第10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制度
1、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施工部署和方案,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图的安排,制订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对施工中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措施。
2、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要制定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
3、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防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防暑降温、防寒冻、防滑等)。
4、高空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和保护措施。
5、防火防毒防爆措施。
6、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原则及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临时用电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应当遵循的第一项技术性原则。“施组”内容,参照jgj46-2005规范要求。
7、各种形式的特殊脚手架、制作、搭设,都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图纸、计算式,文字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8、操作平台的制作、吊装、大型机具的装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可能对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和不安全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9、对大型群体工程或面积较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订出有关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如: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
10、各种不同气候条件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公司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复审,复审后没有意见给予批准,再有项目部执行。
1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人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人有项目经理签字,批准人有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有公司盖章后,方可落实执行。
第11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一、 项目部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每年参加一次由公司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二、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由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由公司安监处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五、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监处组织办理特种工证后方可上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取证并在项目部安监科存档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安全学习通知书入安全教育室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一、外包队伍:
1、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1) 第一部项目部安监科
2) 第二级包工队级
3) 包工队班组级
(注:内容见《安规》第四十五条)
2、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反馈至安全科,安监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后进场上岗。
二、公司所属施工单位。
1. 项目部级领导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执行公司安监处的相关规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2.1 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制定培训计划;
2.2 项目部办公室根据计划负责通知参加单位、人员和科室,并将人员名单汇总上报总工;
2.3 项目部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
2.4 试卷由安监科专工组织阅卷,相应的台帐登记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2.5 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根据证明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上岗。
3. 每年年初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3.1 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相关科室制定计划;
3.2 安监科负责通知各施工单位并负责汇总参训人员名单;
3.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及阅卷工作;
3.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3.5 相应的台帐登记、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4. 进场要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4.1 施工单位进场前与项目部安监科联系并上报进场人员名单;
4.2 安监科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
4.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安全教育材料、试卷并组织考试和阅卷;
4.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发放安全上岗证,施工人员方可进场施工;
4.5 安监科资料负责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工作。
5. 新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5.1 按公司安监处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程序进行;
5.2 项目部安监科负责项目部新进场人员的第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工作。
6. 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程序:
6.1 由项目部总工组织技术科、专业技术人员和安监科编写培训材料;
6.2 安监科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
6.3 相关单位负责汇总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监科并组织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
6.4 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由安监科专工负责阅卷;
6.5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过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相应人员上岗;
6.6 相应台帐的登记和试卷的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7. 工人调换工种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7.1 工人调换工种时必须由相应单位的安全员上报至项目部安监科;
7.2 安监科负责组织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安全员编写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培训、考试和阅卷;
7.3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合格后由安监科负责下发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7.4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8. 违章人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8.1 安监科科安监员以通知书形式通知违章人员的单位;
8.2 单位负责通知违章人员参加安全教育、考试;
8.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安全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学习、考试和阅卷;
8.4 考试合格后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8.5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第12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1、编制原则。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2、编制依据。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3、编制方法。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第13篇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第14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制度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 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3、 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5、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三)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2)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 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一) 安全技术
1、 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2、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3、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4、 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5、 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6、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门施。
7、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8、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或便桥。
(二)工业卫生
9、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0、 为清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 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及隔热防暑设施。
12、 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饮料、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13、 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二) 宣传教育
14、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15、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17、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第15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执行制度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 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3、 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5、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三)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2)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 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一) 安全技术
1、 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2、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3、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4、 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5、 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6、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门施。
7、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8、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或便桥。
(二)工业卫生
9、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0、 为清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 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及隔热防暑设施。
12、 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饮料、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13、 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二) 宣传教育
14、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15、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17、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