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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

发布时间:2024-03-08 13:48:11 查看人数:79

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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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相关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医疗卫生工作也紧密联系着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医疗仍然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卫生资源不是均匀配制的,医疗保障相应制度不够健全,服务质量方面也要提高。

1农村医疗卫生现状

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差异比较大。卫生资源和物质基础是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的前提,卫生系统人才、卫生设备、国家拨给卫生项目基金等都是先决条件。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极度不均衡,城乡差异很大。农村地区只有引进人才,加大培养力度(引进人才要严格把关,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等),才能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另外,引进的人才要做好人才利用。每周进行报告,形成学习小组,更新医学知识。医院要把简单简易的、可以自制的医疗工具以及基本医疗原理步骤进行推广,这样既可以降低医疗成本又可以解决危急困难。

据调查,山东省北部地区有医院或者卫生院的乡(镇)的要占到96.4%。而北部地区中村内有医院或者卫生院距离1~3公里的占29.8%;4~5公里的占22.4%;6~10公里的占29%;10~20公里的占9.7%;20公里以上的占1.7%。有卫生室的村子占到81.7%,有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子占91.5%,有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占23.9%,可以看出农村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急需加强。距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还需要5公里以上的路程或者用时超过30分钟,这些都说明很严重的问题。事实证明,收入水平高低与医疗机构的远近有直接联系,收入水平越低的村子,距离最近的医疗地点越远,耗时最长。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医疗费用也随之提升。而农村收入大多靠务农,再加上医疗花费,造成许多农民入不敷出。交通闭塞,资源配置不均衡,村里许多医疗点是个人行为。出现了就医难,就医费用高,乱收费等现象。

2阻碍农村医疗发展的原因

农村医疗费用相对比较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低下是农村居民看不起病,看病变得贫穷的主要原因。分析医疗发展制约因素要从政府、医疗卫生服务供应方和需求三方面入手,缺一不可。医疗相关产品具有公共性质,而医疗服务具有复杂性,医患信息互相之间不对称存在,都是医疗工作者诱导需求的因素,目的是刺激消费,实现利益最大化。政府应加大资金筹备,才能发展农村医疗。

要落实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大流行病、传染疾病的防治工作。全面消除传染病给大家带来的恐慌和危害。对于健康教育也不容忽视,加强农民对疾病的自我保健意识。要将安全、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提供给农民,满足农民的基本医药需要。中央财政以及地方财政应进一步增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科学、高效地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是提高医疗效率的主要途径。另外要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药品供应及监管系统,将农村医疗做大做好做规范,加大传染病等疾病防治,鼓励社会关注并扶持农村医疗事业。

农村合作医疗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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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制度是实现和谐干群关系的根本保证。新农合制度在运行中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不断加强新农合制度的构建。

(一)优化新农合的筹资模式和补偿机制

资金筹集是新农合制度的关键环节。一些乡村基层干部时常抱怨说,伴随着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越来越高,但筹资模式用的还是“土办法”,村干部们集中时间挨家挨户收取参保费,每年筹资时间长达1~2个月,有时还要上门4~5趟才能收到钱,还会遇到多钱、少钱、假钱等问题。村干部上门次数增加,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还浪费了劳动生产的时间。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托信用社代收参保费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从2010年起,邗江区就委托当地信用社代收新农合参保费。首先让当地群众以户为单位在该地信用社开设一个结算账户,参保户在每年11月20日前将家庭所有参保人员的参保费存入该账户,然后由信用社在11月20日将参保费统一划入新农合基金专户,最后基金专户对参保户进行确认,账户余额不足的则视为群众主动放弃参保。

(二)建立“征、管、监”相分离的新农合运行机制

政府应建立“征、管、监”相分离的新农合运行机制,即政府组织征收新农合参保费,卫生财政部监管保费,实现管办分开、各司其职的政府职能转变,体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执政理念。

(三)保险公司进入新农合

2012年3月,强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各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归并,有些服务可委托银行、商业保险机构代办。这实际上就是对新农合经办中保险公司进入模式给予了肯定。保险公司进入新农合,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稳步推进。一是选择试点。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商业保险市场竞争比较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比较完善的地区进行试点。二是总结经验教训。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新农合与保险公司的磨合度,完善保险公司进入新农合的经办方式、体制,以提升运行效率,并在经验成熟时向全国推广。三是鼓励市场良性竞争。推动不同支付管理模式,增强基金管理的效率,实行基金的监、管、办分离。四是出台全国性统一规定,让商业保险公司在推进新农合医保业务时能统一规划,符合制度安排,以达到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提高办事效率。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司新业务效益,也能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新农合经办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加强干部服务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一)干部要提高认识

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夸大宣传、盲目承诺及实质性宣传内容少的问题。一些群众对新农合政策了解欠缺,导致盲目参保或弃保。干部要从思想上提高对此情况的认识,参合率不是检验政绩的标准。“打铁还需自身硬”,干部只有不断学习新农合的相关知识,才能如实、高效地宣传好新农合,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要对群众的不同要求给予认真对待。因此,针对群众合理的能够及时解决的要求,要及时妥善解决;对于不能一时解决的,要细心说服和开导教育,争取使矛盾得到缓解和平息,大事化小;对工作中已经察觉和显现出来的问题和矛盾,则要尽快予以解决。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新农合经办人员的素质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湖北新洲区就通过举办新农合经办人员培训班来提高新农合经办人员的素质,以便更好进行工作部署和安排。主要是给新农合宣传人员讲解党和国家最近的政策和动态,给新农合定点医院讲解门诊统筹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工作重点、注意事项等,现场演示信息录入的方法和步骤等。做好新农合经办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有利于在工作中减少矛盾、提高效率。

三、提高群众主体地位和个人修养

(一)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

参合农民是新农合的受益者,农民不仅能依法享受应享受的医疗保障权利,也有助于引导农民医疗消费合理化、合法化,保证基金的正常使用。首先,明确参合农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医疗就诊证上写清楚,强化农民的法律意识。其次,对农民进行医疗消费教育,使农民树立起科学的医疗消费观。最后,对农民的违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确保基金正常运转。

(二)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文明素养

针对一些农民健康观念滞后、互助共济局限、风险意识淡薄的现状,应强化群众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我们可以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经常发放一些简单易懂的健康小常识卡片,或者通过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宣传农村易犯的健康方面的错误,或者在农闲时节组织群众参加广场舞、篮球赛等集体项目。针对互助共济观念的局限,我们可以给群众耐心讲解新农合制度,解答其疑虑,让他们了解新农合是真正惠民的、靠得住的政策。

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一)加快立法程序,提供法律保障

新农合的发展一直缺乏最高权力机构的立法作为保障。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性法规。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情现状,可以把新农合的立法放在整个社会保障立法的大体系中统筹考虑。新农合之所以有必要强调国家统一立法,是为了保障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增强可执行性。能够通过统一的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清楚自己的行为规则,明确应该怎么做、什么不能做以及违反了法律将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二)完善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即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部分组成,承载着农民的基本医疗、防疫保健等初级卫生保健功能。新农合实施后,国家鼓励群众到县级、乡镇和村卫生室看病治疗,在这些地方治病有起付线低、报销比例大的特点。如果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硬件设施、业务能力、服务效率都达不到要求,农民患病后只能去城市治疗,医疗治疗费用高,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也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是会发生,这就不能体现新农合的惠民作用。

(三)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农村合作医疗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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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是确保农村五保户和特困家庭能够享受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其患大病时能够得到医疗救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自2003年底我省全面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以来,全省已下拨医疗救助资金2929.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982万元,省政府投入600万元,市县投入347.6万元。截止目前已经使用救助资金1961.7万元,共救助118万人,其中五保户7.7万人,占五保户总数的55.8%;特困户110.3万人,占特困人口总数的38.6%;支出582.3万元资助2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47.5万人参加合作医疗,其中五保户2.7万人,特困户44.8万人。

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农村建立医疗救助制度,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利益的重大举措,是继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党和政府为广大农民办的又一件好事、实事。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颁布后,省民政厅及时会同卫生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并结合云南实际,对如何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为全省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基层民政部门有章可循;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积极探索有效办法和成功经验,尽快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从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决策上来。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规范、总结完善”的原则,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云南是全国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之一,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要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真正让农村困难群众受益,切实解决好农民看病难问题,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二、确定对象,建档发证

农村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中患大病需要救助的家庭成员。我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我省实际优先考虑以下几类人员:一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孤儿;二是特困家庭中的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残疾人、在乡失散红军、“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复员军人、伤残人员(除二等乙级以上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是农村特困独生子女户和双结扎户人员。各基层民政对救助对象采取逐户核查,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的情况,根据他们的病情及需救助的迫切程度,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救助对象登记造册,在县、乡为其建立档案,对发放医疗救助金额进行详细登记,是五保户的登记在《五保证》上,是特困户的登记在《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上。

三、建章立制,规范操作

为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我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明确救助对象,确定救助标准及办法,制定科学的申请、审核程序,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首先,由本人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并如实提供所在地乡(镇)以上卫生院或公益性医疗机构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的还应提供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等资料,经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委会;其次,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5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三,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报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第四,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定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落实经费,确保实施

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从2003年起,每个地州市至少选择1个县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除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人均补助10元外,按照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人数,省、地、县三级财政每年再补助1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其余50%由地、县两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补助比例,对贫困地区给予适当倾斜。这为完善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和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供了明确的经费保障。

我省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省级2003年财政预算时,预留了3904万元的合作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了600万元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和12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启动经费,全省地县两级也配套了347.6万元。针对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大的特点,对国家重点扶持县、省级重点扶持县、一般县和经济状况较好的县,分别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人均补助6元、5元、4元和3元,其余由地、县两级财政负担,凑足每年人均10元。五保户、特困户则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保证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据统计,20个试点县共有五保户27641人,特困户574721人。资助五保户2729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应参总数的98.8%;资助特困户44792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应参总数的77.9%。

五、加强协作、不断完善

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中,我省把配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作为搞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环节。2003年期间,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了由卫生、民政、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全省合作医疗会议,高祖兴厅长在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次合作医疗会议上就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如何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已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的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为进一步落实救助工作,今年年初,我厅还派出调研组对部分合作医疗试点县开展医疗救助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部分试点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设有最低报销起付线。特困户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生活本身就非常困难,患病后由于受起付线限制得不到及时救治,小病养成大病。我厅将调研情况及时商卫生厅后向省政府做了汇报,5月27日,吴晓青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协调会议,同意我们提出的调整方案。即:特困户经民政部门认定后纳入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不受起付线的限制;同时规定把艾滋病、血吸虫病治疗纳入减免和补偿范围。

六、配套推进,提升活力

由于我省地处西南边陲,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国境线长达4060公里,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我省成为全国及艾滋病重灾省份。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家属及患者遗孤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国家对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的政策措施,在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中,我省积极拓宽救助渠道,将艾滋病救助作为医疗救助的新内容:一是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特困户救助范围,保证其基本生活;二是将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艾滋病孤儿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资助其缴纳个人应缴纳资金,保证艾滋病患者家庭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为探索和推进艾滋病救助工作,今年四月,我厅还会同省卫生厅、省防艾办、省妇联等部门对全省艾滋病高发区的德宏州进行了调研,共同探讨了加强艾滋病救助工作的新思路,为下一步开展艾滋病救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农村合作医疗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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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以政府组织和大病统筹为特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要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尚未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要尽快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要确保如期实现省提出的进度目标,即: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年达到40%以上,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年达到50%以上,*年达到60%以上,到*年,全市普遍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年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75%以上,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均达到40%以上;*年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均达到50%以上;*年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均达到60%以上。

二、基本内容

(一)由区(县级市)组织实施,实行区(县级市)统筹。全市统一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起止时间和筹资时间,其中各年度实施起止时间统一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实行一次性筹资,11月至12月集中宣传发动和缴费,当年缴费期内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个缴费期参加。各区(县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覆盖所有镇、村。现已实行村办或镇村联办形式的,要逐步过渡到区(县级市)统筹。目前尚不具备实行区(县级市)统筹条件的地区,可暂实行区(县级市)办镇统筹或镇办镇统筹的形式,并在*年以前逐步过渡到区(县级市)统筹。

(二)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可有不同的筹资标准和比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含各级财政和集体扶持资金)原则上增城市、从化市要达到30元以上,白云区、花都区要达到50元以上,番禺区要达到80元以上;农民出资额每人不低于10元。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健康保障的需要,可逐步提高筹资水平。

(三)以保大病、保住院为主。农村合作医疗要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合作医疗的支付比例和支付上限。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比例应达到住院医药费用的30%以上;筹资额达到年人均30元的,住院费用年累计补助上限一般应定在3000元以上;筹资额达到年人均50元以上的,住院费用年累计补助上限一般应定在6000元以上;筹资额达到年人均80元以上的,住院费用年累计补助上限一般应定在10000元以上。要确保资金合理利用,量入为出,年度节余资金控制在10%以下。资金节余过多的,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家庭帐户,兼顾门诊费用定额报销。

(四)区(县级市)设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该项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村特困人纳合作医疗保障金部分的减免和大额医药费的减免,同时用于防范和调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运作风险。

三、实施步骤

市和各区(县级市)集中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运行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市的实际,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

由各区(县级市)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对本地区的农村基本情况和正在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进度进行一次调研,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方案。这一阶段的工作要在*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年在全市实施。各区(县级市)要抓好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番禺区要按照省提出的示范区建设要求完善各项工作;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要各选择一个镇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试点,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各区(县级市)要在组织统筹缴费之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争取参加人数的覆盖率达到规定的标准以上。以后每年定期组织发动一次,形成制度。

第三阶段:工作评估。

*年上半年,区(县级市)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和有关标准,对新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以完善。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

区(县级市)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评合格后,向市申报考核。市将在*年下半年开始对区(县级市)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区(县级市),由市向省申报考核验收。通过省考核的区(县级市),确认为“.农村合作医疗合格区(县级市)”。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实施全民安康工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落实。区(县级市)和镇两级政府要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力求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操作性强,限时实施。

2.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已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卫生、农业、财政、计划、民政、劳动保障、审计、残联等部门领导任成员,组织、协调全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设在市卫生局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县级市)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本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的领导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设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镇成立由镇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同时,明确具体的工作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卫生、农业、财政、计划、民政、劳动保障、审计、残联等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筹资机制,保证经费到位。

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采取如下方式筹集: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不少于10元,区(县级市)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分别确定缴费标准。二是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经济收入水平,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扶持金额和出资标准应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是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市财政每年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安排困难地区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市、区(县级市)和镇(街)三级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参加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安排,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县级市)财政扶持资金的标准可适当提高。市财政的补助标准由有关部门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四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扶助低收入户中的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建立旨在提高残疾人劳动能力的专项康复救助资金,并列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中专项管理。

2.全面建立区(县级市)一级伪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启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各区(县级市)财政每年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2元安排救助资金。市财政每年对困难地区安排一定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由有关部门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从*年起,区(县级市)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

3.落实必需的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经费。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示范推广工作。从*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府扶持资金、保障救助基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区(县级市)和镇的出资比例应根据当地的财政收入水平分别确定,并切实做好资金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自愿参加。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印发宣传资料、小册子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和当地的具体做法,使镇、村干部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信心,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发动农民积极、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发动工作中要注重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避免简单、粗糙的工作方法,禁止强迫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所履行的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强经费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

1.管理原则。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严禁用于直接或间接的放贷、投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照主办单位的不同,分别由区(县级市)、镇政府成立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由区(县级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救助基金应在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设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用帐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会计、出纳人员,会计和出纳不得一人兼任。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合理筹集、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收缴和划拨办法。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缴费及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原则上按年由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收缴,存入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帐户。区(县级市)和镇(街)财政扶持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定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划拨到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帐户。市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参加各地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下拨。各地要保证资金安排到位,资金不落实或没有达到市规定标准的,应及时追加预算。对上级财政资助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要保证全部下拨到位,严禁截留、挪用。

3.使用原则。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各区(县级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

4.监管要求。要确保各级政府资助资金和农民缴交的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治病。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或管理机构汇报工作和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情况。镇、村两级要把本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和统计结果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每月向农民公布一次,维护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各区(县级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健全基本医疗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

办好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支持和依托,要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促进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使农民得以用较低的费用享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各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农村卫生机构中选择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的医疗机构开展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并加强监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要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工作,每月汇总一次统计资料。

农村合作医疗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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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成效。

1、农民得到实惠。*年、*年共有9320人次因病住院,出院已享受补偿9030人次,补偿报销678万元,补偿比例占总住院费的37%;享受免费体检98484人,有241名结核病患者享受定额门诊补助,参合农民受益面达45%,有460多名疝气、子宫肌瘤、肝炎患者,患病多年,无钱住院,现在也得到了治疗。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得到缓解,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真切地感受到了党的惠民政策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2、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明显增强。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组织引导,补偿兑现,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增强了,对政府工作诚意理解了,党群、干群关系也融洽了。试点工作初期,群众对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持怀疑态度,筹资工作难度大。为动员群众参合,乡镇干部三番五次上门动员,有时还受气挨骂,给工作造成意想不到的阻力。经过两年试点,参保群众受益了,有的受益群众还给乡镇政府、县政府送锦旗。*年度在全县万人问卷调查,满意率92%。*年的筹资工作,全县仅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任务,参合率达97%,有8个乡镇达到100%。

3、县、乡医疗机构得到了发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激活了农民的健康需求,原来的“小病扛,大病拖,病重才到医院看医生”的现象没有了,参保群众有病就看,患病农民住院率80%,比过去提高了25%,*年、*年全县住院率分别较2002年增长76%,73%。择期手术人数增长62%。医疗单位也看到了希望,自觉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技术,保证质量,满足参合农民的需求,全县各医疗机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4、医药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合作医疗实行基本用药统一定点采购,统一药价,公开医疗收费项目,规范医疗行为,严审医疗处方、公布定点医疗单位的服务承诺,保障了农民的就医权益,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参合群众也自觉维护自身权利,有病看医生,买药看定点,规范了医疗市场,整合了全县卫生资源。

5、弱势群体得到救助,社会公平得以体现。县政府根据实际,针对部分农民有病住不起院的问题,经过分析研究,从*年起,开展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代为特困户、五保户缴纳参保费,五保户有病住院先合作医疗办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民政报销,特困户有病住院合作医疗补偿后,据其所欠费用多少,再帮扶一定金额,对个别特困户家庭动员社会帮助,让政府优惠政策人人享受,解除特困人口患病的后顾之忧。

二、主要做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有效措施,有效保证了试点工作的健康运行。其主要做法如下:

1、广泛宣传引导,动员工作到位。为了全力抓好试点工作,县政府将宣传引导工作放在首位。一是抽调了500多名脱产干部,1000多名村、组干部,印发13.6万张宣传单,历时三个多月,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层层开会,家家动员,向群众讲政策,表承诺。县卫生局组织了五辆宣传车,全县巡回各地宣传中央的惠民政策。全县乡镇辖区交通路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出板报,刷标语。县电视台,电台每天播出县政府出台的合疗试点方案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指导意见,在全县形成了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二是为了消除群众疑虑,提高参合率,县乡政府要求符合政策的干部家庭带头,村组干部带头,共产党员带头缴纳保费,给群众做样子。与此同时,县政府拨款3万元试点报销先在茅坪回族镇启动,让农民知道新型合作医疗的优越性。三是为了确保试点成功,仅2003年,县政府就召开了三次全县性的大会,第一次试点动员会先动员,签合同,压任务。第二次通报会通报各地筹资工作进度,鼓励先进带后进,第三次交账会全县各地统一上解基金,评比奖励。四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包片领导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全县形成各级政府重视,部门积极配合,群众积极参加的良好局面,群众参合率一举达到90.81%。

2、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行为到位。首先是县、乡(镇)均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任务具体,职责清楚;第二,县政府成立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配备9人,各乡镇也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办公,负责日常业务的处理。第三,县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压缩办公经费,挤出资金,保证配套经费如数到位,并列入年度预算,同时每年还给合作医疗办预算5万元的办公经费。第四,将合作医疗试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检查评比。第五,县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通报评比,有效促进了筹资任务的顺利完成。

3、不断完善方案,管理工作到位。①适时调整方案,使补偿更加合理。一是按照群众意见,将家庭帐户基金由8元调减为5元,提高了大病统筹基金比例。二是扩大受益面,力显公平,对参保群众未住院受益的,全部免费体检。三是对家庭贫困,住院时间短,报销比例不足30%的实行二次补助。四是政府补助金由20元提高到40元后,调低了起伏线,增加了慢性病、传染病定额门诊补助,提高住院分娩率补助数额。五是对五保户、特困户实行医疗救助制度。六是总结汲取城镇职工医保成功与不足,大胆尝试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通过扎实的基线调查,对6500人次住院病人的费用逐人分析,摸排出全县农民的疾病谱,疾病顺位,疾病费用顺序,单病种住院人次顺序,在此基础上选定38个病种拟先推行。*年又扩大了16个病种,据初步统计54个单病种患者住院要占到两年总住院病种数的80%,费用占总补偿金额的79.4%。单病种患者住院只交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医疗单位先垫支,一月一统计,送县合办审报,这样减少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手续简便,公开,透明,群众十分满意,这一做法在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还做了发言,受到吴仪副总理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②减少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就医。实行单病种定额补助,参保群众明明白白看病。非单病种怎样办?经过反复研究,在全县推行“直通车”的补助办法,请数学专家研究出一个公式计算费用,一个公式就是一把尺子,人人会算,杜绝了人情,群众叫好。③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试点一开始就明确了资金管理渠道,即乡政府是筹资主体,财政所负责票据管理,信用社负责帐户管理,卫生院负责业务管理,派出所负责户籍审查。基金实行封闭管理,乡镇政府筹钱不管钱,财政管钱不用钱,县合作医疗办用钱不见钱。在用钱程序上县合作医疗办提出申请,县财政审核拨款,县信用社办理到户业务,乡镇卫生院拿文件到乡镇信用社取款。

4、建立监督制度,有效监督到位。一是加强组织监督,及时成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县人大主任担任监委会主任,并制订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实施细则》,监委会先后两次安排审计、财政、监察局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年县监委会又对6个乡镇和4个县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参合农民住院补助情况每月公示一次,全县总的报销情况向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年5月和7月份别对群众举报的两起案件进行了查处,追回骗报资金8605元。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严审住院病历资料,用药情况和补助标准,并要求医疗单位将用药目录、医疗价格,54个单病种补助标准及相关政策在醒目位置公示。对县直医疗单位接收的危重病人,住院时间长的慢性病人进行重点监督、登记,防止弄虚作假。

5、着力改善条件,满意服务到位。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服务平台建设,一是人才培养,选调50名中专以上学历年青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妇产、外科、检验、中医。二是争取、筹资1870万元用于设备房屋的添置和建设。三是6次召开院长培训会,强调医疗服务在合作医疗试点中的地位、作用,与其签订协议书,细化责任、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四是两次集中培训一线医技人员,要求提高技术,改善态度,热情服务,发挥窗口作用,促进试点工作协调、平稳、有效发展。

三、调查思考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两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采取的单病种的定额付费方法,非单病种“直通车”的报销办法深受群众欢迎,也得到了国家、省、市政府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但要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好,长期有效坚持下去,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

1、探索有效的筹资机制,解决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与提高参合率之间的矛盾,减少工作成本。农民年年参保,年年县乡政府到时开会动员,组织大批干部进村入户收缴保费,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2003年初次试点,全县抽调了500多名脱产干部,近千名村干部从7月底开始,到10月结束,历时三个多月,仅干部工资就150多万元,宣传费,会务费,办公费,旅差费,加起来超过二百多万元,全县参保23.2万人,收缴保费232万元,几乎收缴的保费与投入的成本之比1:1。*年全县筹资历时1个半月,据不完全统计,行政成本也是近百万元,长期这样下去是不合算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走商业医疗保险的路子,二是发挥村委会的作用,组织动员群众完成年度筹资任务,三是通过县级人大立法,将农民自愿参加原则逐步适时适度地转化为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确定参保月,在规定时间,地点由群众自觉缴纳,四是在县级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乡镇经办机构,专门从事这一工作,变突击收缴为常年收缴。

2、探索费用有效控制机制,解决定点医院费用不断攀高与合作医疗基金有限之间的矛盾。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有效控制了住院费用的增长,但对慢性病,并发症等非单病种的住院费用如何控制,现仍为难题,虽然制定了入、出院判定标准,实行日均限额,统一用药目录,严格审核制度,然而在实际的监督中,仍然是医疗单位的事情,病历医生写,处方医生开,入、出院医生定,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县合作医疗办审核时还是难以监督。尤其是转外住院和外出劳务患者住院费用更难有效控制,吃亏还是老百姓。

3、探索建立公开、覆盖面广的补偿机制,解决统筹大病为主与扩大受益面矛盾。*两年大病统筹受益面*年2%,*年2.7%,政府引导资金由20元提高到40元,增长了一倍,*县及时调整方案,扩大了慢性病、传染病几个病种和白内障患者、“体外碎石”患者的定额门诊补助,估计受益面还是突破不了20%。尤其是有些病种,住院不够标准,门诊费用又高,群众要求补偿,方案中未涉及无法报补,怎么办?长期受益面提不高,势必影响群众入保的积极性。既要防止基金透支,又要扩大受益面,还需要科学测算,注意实践探索,不断完善方案。

4、探索与公共卫生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群众重治疗轻预防的矛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只补助住院费不补助门诊费用。部分参保群众为了得到补偿仍存在有小病扛,等拖成大病,住院了享受大病统筹基金补助。特别是一些流行病、多发病都得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治疗,舍近求远,要求住院,享受补助,平衡心理。因此要加强农民互助共济意识教育,在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等方面寻找工作结合点,扩大受益面。

农村合作医疗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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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笔者有文章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由来、特点及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联系,刊登在2004年的杂志上。2004年全国康复工作的沈阳会议和2005年全国康复工作的宁波会议,笔者亦曾代表康复部就新农合工作进行部署,有些老生常谈不必在此赘述。

2002年国家召开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后,2003年全国首批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304个,2004年增加到333个,2005年做到每个地(市)至少有一个试点县。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覆盖2.25亿农民,其中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2.6%。预计到2006年新农合将覆盖全国40%的县,到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同步开展的农村医疗救助已在1815个县实施,2005年1~6月,全国累计救助贫困农民589万人,2005年各级财政安排农村医疗救助预算10.9亿元。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多数内容属于医疗范围,对广大农村残疾人而言,首先要和其他农民一样解决基本医疗问题,而通过解决基本医疗问题,往往可以同时解决许多康复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部分,如果能够抓住时机将残疾人康复的部分内容纳入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则不仅可以迅速解决众多农村残疾人的康复问题,也可在康复保障制度的建设上做出重要探索,为逐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的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去年3月,笔者曾经到山西省平定县就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情况进行调研,那里的工作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平定县位于山西中部,全县人口32万,2004年农民纯收入3300元。全县残疾人18762人,其中低于县人均收入的8560人,低于县人均收入50%的4432名,特别困难的1380名。这一组数字证明,平定县的农民收入情况、残疾人所占比例及残疾人的贫困状况,大体可以视作全国平均水平。平定县的做法是,在制定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办法后,专门制定了《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助办法》,规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合费用全部由财政和社会分担,并逐步列入财政预算;将白内障列为“单一病种”,参合残疾人白内障手术医疗费用每次单眼定额补偿400元;参合残疾人,在一般人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各项补偿金额均提高5%;新农合出资为1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每天补助1元药费。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当地残疾人参合率达到94%,两年多以来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364例,其他康复工作如假肢装配、辅助器具、精神病家庭病床建立、聋儿语训、弱智儿童训练等,也都得到长足发展。平定的工作是个例子,如前文谈到的,平定的情况大体在全国处于平均水平,那么平定能做到的,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同样可以做到。而假如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做到平定的水平(条件好的地区,应该比平定做得还好)以上,那么我们的残疾人康复工作肯定可以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就积累了建设全国康复保障政策、法律体系的诸多经验――不仅是政策经验,还有政策实践的经验。

农村合作医疗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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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安排部署2009年度合作医疗工作。一、*年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一)参合情况。*年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181040人,实际参合162600人,参合率达到89.81%,比*年上升2.1%,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比*年增加4492人。*年中央省县三级人均补助80元,个人缴纳10元,我县合作医疗人均筹资90元,全年合作医疗资金总额为1463.4万元。

(二)方案调整情况。由于财政补助标准增加,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结合*年度我县合作医疗运行实际情况,对*年方案作了以下调整。

1、基金分配调整

⑴住院医疗基金:为体现合作医疗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将住院医疗基金由*年的35元/人调整为72元/人,住院基金由*年的70%上升为80%(其中1%为大病补助资金,用于当年住院累计补偿超过封顶线的大病患者再次补偿)。住院资金总额为1170.72万元。

⑵门诊医疗基金:由于我县实行的是门诊统筹模式,故将门诊医疗基金由*年的14元/人调整为16.2元/人,占18%,比*年下降10个百分点。门诊资金总额为263.412万元,比*年增加42.06万元。同时将门诊慢性大病的补偿纳入到门诊统筹。

⑶风险基金:*年提取2%作为风险基金,风险金总额为29.268万元。根据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规定,累计达10%后不再提取。

2、住院补偿调整

⑴提高补偿比,取消分段报销办法。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按70%报销,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55%报销,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40%报销,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20%报销,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均不分段。

⑵提高封顶线: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元调整到3万元。

⑶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标准:将住院分娩定补由原来的100元调整到200元,结合省政府300元的财政补助,达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的目的。

⑷免除住院起付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特困优抚对象因病住院免除住院起付线。

3、门诊补偿调整

⑴提高补偿比:在20%的比例基础上提高10%的补偿比,门诊补偿比达到30%。

⑵提高封顶线:将门诊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5元调整到6元。

⑶提高门诊慢性大病补偿标准:一是将门诊慢性大病补偿标准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二是将门诊慢性大病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800元调整到1000元。

(三)*年运行情况。*年1-8月,全县共有265883人次获得了合作医疗基金补偿(其中门诊就诊258931人次,住院6335人次,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617人次),总共补偿合作医疗基金857.67万元。其中门诊总费用603.57万元,补偿208.85万元;参合病人住院总费用为1324.38万元,补偿639.71万元,住院病人人均获得补偿1009.80元(不含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其定补费用为9.12万元),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达48.3%。今年,我们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为全县农村党员、未享受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参合农民共7461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

(四)运行三年的同期数据对比分析

*

三年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有力推进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农民参合率逐年提升,由2006年的83.45%上升到*年的89.81%,三年平均参合率达到了86.97%,共筹集资金2928.17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470.54万元,政府财政补助2457.63万元(包括中央、省、县财政补助);截止*年8月,共报销人数631288人次,报销金额2077万元的,个人报销金额最高达3.5万元,住院人均报销金额801.88元。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形成,管理机制和工作体制逐渐完善。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效益开始显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三是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群众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健康消费观念开始形成。经过三年的实践和摸索,我县合作医疗工作还为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农民医疗保障体系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年,县合管办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06年上报的门诊基础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报经县合管委讨论通过,并报省合管办同意,对我县新农合门诊补偿模式进行了重大调整,将门诊帐户模式调整为门诊统筹模式。调整为门诊统筹模式后,参合农民门诊就诊按比例报销,年内不限次数,同时减免参合农村群众的挂号费、诊查费。制度调整后,新农合病人就诊呈现“两高两降”的良好态势。“两高”:一是报销费用大幅提高,*年的门诊报销费用比实行家庭账户的2006年增长了1.4倍,由71.3万元增长到167.6万元;二是就诊率明显升高,全县*年各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比2006年增长7倍,由38732人次增加到311487人次。*年继续保持上升趋势。“两降”就是门诊人均费用降低,门诊资金沉淀下降。*年门诊人均费用为23.4元,较2006年降低了6%。*年门诊人均费用23.3元,继续保持低费用水平。实施门诊统筹模式后,门诊报销金额大幅度增加,门诊资金沉淀逐年下降。门诊统筹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参合农民健康意识,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推动和加快乡村医疗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有效地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了基金运行风险。

(二)推行药品询价采购,让农民得到更多更大实惠。2005年12月,我们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强力推行药品采购管理改革,实行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集中询价采购。2006年,通过统一集中询价采购,使药品的采购价格与宜昌市的药品招标价相比下降了26.2%。*年统一集中询价采购后,与湖北省药品挂网招标价相比下降了24.08%,按全县最低采购量测算,全年让利于民达360多万元。通过统一集中询价采购,药品采购渠道得到了统一和规范,过去药品采购渠道杂乱、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扭转。

(三)设立常年缴费窗口,探索建立长效筹资机制。近几年来,收缴农民的参合资金,大多采取集中收缴的办法,即在年末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财政所人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收取农民参合资金。对于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民政部门代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今年,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设立常年缴费窗口,实行定点缴费的办法。即在各乡镇财政所设立常年缴费窗口,在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收缴农民缴纳的次年的参合资金。为有效解决外出人员的参合,方便群众,提高参合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虽然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这一制度目前仍然处在探索阶段,无论是制度本身还是管理实践,都难免存在缺陷,还需要不断完善。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合作医疗的性质理解不透,存在畏难怨倦情绪,责任感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筹资办法单一,宣传不够深入细致,对群众教育引导不够,导致工作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参合率还不是很高。二是农村合作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工作规范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方案还要进一步优化,报销的程序还比较落后繁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明显滞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与“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症不出县”的目标也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还不高,保障能力还很有限。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三、2009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任务

(一)明确任务,完成收缴工作。筹资工作是新农合制度建立的基础和关键。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筹资目标任务:以上年度全县统计农业人口为基数,全县参合率以乡镇为单位不低于95%,全县总参合率必须达到93%以上;二是要明确筹资标准:按国家新农合政策规定,农民个人缴纳参合基金标准,从2009年度起,由以前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中央省市三级补助每人每年80元;三是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应该是县内常住农村人口,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四是要明确筹资时间:10-11月为集中筹资时间,12月份进行参合信息核对和录入工作。次年元月1日正式享受参合政策。

根据省市要求,2009年农民自愿参合率要达到93%以上,由于统计口径和农村务工等原因,这就要求各乡镇实际参合率要达到95%以上。加之2009年提高了个人筹资标准,这就增加了筹资工作难度,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必须改进方法,与当前农村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搞好结合,加强财政、卫生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全面完成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

(二)加强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一是要加大合作医疗监管力度。要切实加强县合管办能力建设,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实行医院查房、下乡随访、走访座谈等方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运行。二是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工作办法》,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考核,促其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报销。三是要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坚持合作医疗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完善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农村合作医疗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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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情

包谷垴乡位于*县县城东部,*岸,地处两市三县交界,东和东北部与*、*市会*毗邻,距*145公里,*78公里,*50公里,素有*“东大门”之称。全乡辖8个自然村,181个村民小组,共6120户农户22459人,国土面积125.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364亩,最高海拔2804米,最低海拔950米,相对高差1854米,以*良子为中轴,形成一匹梁子,两面山的地形地貌。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6.8℃,,遇高气温为40.7℃,年降雨量800mm。主要农作物以包谷、洋芋为主,经济作物以蚕桑、烤烟为重,经济林果有核桃、花椒、板粟;畜牧业以生猪为主,全乡森林覆盖率达48.6%,乡内普遍缺水,资源贫脊,属贫困度较大的省定贫困乡。

二、包谷垴乡新农合运转情况

两年来,包谷垴乡新农合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司和高度重视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年全乡收缴新农合款172,560元,落实政府奖优名补对象2,243人,参合率为85%。20*年全乡共收缴新农合款138,300元,落实政府奖优免补政策3,010人,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参合率为76%。且参合群众个人集资款收缴工作均是在一周内全面结束。包谷垴乡新农合缴款工作为什么会那么神速,群众为什么会那么主动呢?主要是得益于几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机构建全

新农合工作一开始启动,包谷垴乡党委、政府就及时成立了以乡长为主任的“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主任的“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乡新农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二)政策宣传到位

乡人民政府采取发放宣传单、办黑板报、广播、书写宣传标语、召开村民大会、到户与群众面对面交谈的形式,从思想上向人民群众强力灌输新农合基本知识、新农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法纪,宣传面达100%,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措施有力,管理有度

无规纪,则不成方圆。为确实规范全乡9个定点医疗机构,26名乡村医生医务行为,保证参合群众利益,乡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证金收交使用制度》、《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济处罚实施细则》、《包谷垴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年度资格审查制度》等等制度,用以约束定点医疗机构医务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坑农害农医务行为的发生。

(五)、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为防止和降低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事件的发生,乡合管站、乡卫生院各司其职,严格要求各医疗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求医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开人情处方,不得小病大治,不得滥用药品,既严肃工作纪律,又严格责任追究,想方设法确保参合群众得实惠。

(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入户调查

每月乡合管都要选定两个村卫生室抽取1%的门诊处方,抽查20至30户参合群众家庭,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医疗水平、服务质量、药品价格、机构医疗价格和政策减免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病人借证看病,医生保管病人证件等视为违规操作列入《处罚细则》严惩不怠。对综合评分不足80分的定点医疗机构,当面作出处理意见,并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或或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90分以上的予于下表彰鼓励。

与此同时,包谷垴乡新农合工作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医务人员医务水平不高

9个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除乡卫生院部份医生是专业院校分配的外,三分之二以上都是*卫生班毕业生,故医技水平参差不齐,综合医务水平不高,业务能力差,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医务要求。

二是医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

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卫生院医生外,其他村医均靠开诊所维持生计,但由于医技水平不够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在获利不高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纪律涣散,弄虚作假等现象。比如:不向患者开具收款三联单、不经病患者同意开非目录类药或是开a类药拿b类药等等。

三是医疗条件差,设备不足

20*年,全乡8村卫生室基本设施建设都已落实,让人民群众都有了固定的看病场所,但就村卫生室的医疗条件仍十分简陋,不足了满足群众危难疾病的根治。

四是集镇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合并弊大于利

集镇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合并后,乡卫生院内部矛盾日渐突出,日夜激化,医务人员急功近利,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明显表现在包谷垴村参合群众减免金额少了10%,其他村群众看病就医没了选择的余地,医务人员医务作弊行为更加隐避,集镇医务工作失去了相对的竞争对手。

针对包谷垴乡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我想谈点个人想法,同时就下步新农合工作如何开展提几点建议:

一、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是基础

医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医院的声誉,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不论乡还是村,作为医务工作者的他或是她,应该具有一定的医技医德,才能避免一些不良医务现象的发生,所以我想提个人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建议卫生部门再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提高从业人员从业资格,也就是说建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还是从正规院校毕业的医务专业的大中专生中去挑选。

二、统一药价是核心

全县新农合工作要做好,药价必须统一。药价要统一,就需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加强对各药业经销商的调研,及时核准医用物资的最高限价,并向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公示药价目录,同时也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一定的配套措施,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擅自提高药价,擅自向参合群众开非目录类药等应该受到何种惩罚,同时要求卫生部门设立一个专门的药业采购机构,负责全县医用物资的采购。建议乡镇药品采购机构由乡纪委书记,合管站长和卫生院长、及村卫生室负责人代表组成,负责本乡所需医用物资的采购。

三、加强管理是关键

医院内部管理不严,必然助长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乡人民政府,乡合管站制度的要求和管理下开展新农合工作,不得发生有超越或有凌驾于这些制度之上的任何行为。同时应遵照县卫生局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医务工作,确保新农合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只有这样,定点医疗机构才能塑造医务行业“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良好形象。

农村合作医疗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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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我县如期启动。刚才,沈改莲副县长作了动员部署,并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希望大家一定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这次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既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高度重视,又充分体现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思想上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保持步调一致,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破解农村“因病致贫”问题的根本举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年7月1日起在310个县(市、区)开展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年将试点范围由占全国的21%的县(市、区)扩大到40%左右,到*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我市歙县已于两年前率先实施了这项工作,经过了一个时期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经过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县于今年1月被省政府纳入全省第二批新增新型农村医疗工作试点县行列,要求*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开。随着这项制度的启动实施,必将对破解我县农村“因病致贫”问题,提高全县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农村群众的生活依然不够富裕,农村卫生条件仍然比较落后,农民的健康水平还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层次上。“小病拖、大病扛,拖拖扛扛见阎王”;“脱贫忙、致富忙,一场大病全泡汤”,这些顺口溜,是不少农民的真实写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一人大病一家贫”、“一次大病一生穷”的现象屡见不鲜,疾病导致贫困,贫困又使疾病难以救治,形成了恶性循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严重困扰着全县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制约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出资一部分,农民自己缴纳一部分,合起来组成一个合作医疗基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一旦生病,就可以按比例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能够有效地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并能使一些大病得到及时医治。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财政困难县来说,无疑是治本之策。只要我们把工作做实做细,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从中受益,就一定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社会事业作为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县农业还是弱质产业,农民还是弱势群体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民增收渠道单一,增收幅度不大,家庭抗风险能力弱。特别是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说,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不能实现全社会的小康。因此,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把这项关注民生、解决民困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我县为第二批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在今年3月20日前完成,*年4月1日正式启动,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我们还要入户宣传发动、协议签订、农民个人缴费资金收缴、《合作医疗就诊证》的办理、发放等大量的工作要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精力,抓住关键,大战二十天,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到位。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四点:

一要抓住宣传发动这个关键,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在我县实施,是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盼望已久愿望,大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有了不同程度的了解。但是,也有不少农民存在种种顾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观望态度。可以说,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首先取决于能否调动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否则,就会举步维艰。因此,在具体宣传中要做到“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对这项新事物,农民心存疑虑肯定会有:一怕补偿金不能兑现;交的钱打了水漂;二怕兑现不及时、不到位;三怕政策缺乏连续性;四怕手续烦琐,办事门槛高。要针对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及种种顾虑,耐心讲解有关政策、措施、办法,确保达到消除群众疑虑的目的。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简报、标语口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力争有最大的覆盖面。三要注重方法的细致性。各种宣传,不能浮光掠影,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真正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四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要准确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宣传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和实惠,宣传看病就医和报销费用的办法和程序。通过宣传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提高各级干部对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坚定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二是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和政府为农民的利益着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使他们打消顾虑,放心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要抓住资金筹措这个难点,确保合作医疗资金按时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难点。没有一个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一句空话。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全面落实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从*年起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中央补助20元,省县财政补助20元,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10元。农民自筹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征收,上划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专用帐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各乡镇一定要强化工作措施,在动员组织下,实行定点、定时、定额“三定”筹资方式,确保3月20日前完成筹资任务。各乡镇在坚持原则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创新机制,解决难题,特别是对那些盼“合”心切,又无能为力,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贫济困,与农村医疗救助结合起来,资助绝对贫困户、重点优抚和社会救济对象参合,等等。同时,在筹集资金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政策和标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严禁强迫命令和行政干预,确保不出现任何违章违纪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及时沟通信息,搞好服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抓住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建立健全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可操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要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资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日常收支管理帐目要日清月结,收有凭证,支有依据。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当年用不完的,结转到来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抓住工作方法这个支点,积极稳妥推进合作医疗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把握住工作原则,还必须讲究工作方法,妥善处理“三种关系”:一是系统考虑与分步实施的关系。县委、县政府已对这项工作的目标定位、体系规划进行了系统研究和考虑,制定下发了《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但是我们要有长期作战的准备,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要有一个充分的估计,做到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最终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的目标。二是普遍提高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要尽可能地创造条件,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总体水平。但是,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农村群众要享受到如城镇职工一样的医疗保障水平还不太现实。因此,在现阶段必须考虑农村的经济基础和农民承受能力,突出重点,明确主要“保大”、适当“保小”的方针,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的关系。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项工作中,政府主要是保证投入,发挥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作用。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体,也是享受者。由于观念、意识、经济基础的差异,无论我们的工作怎么到位,开始时总会有一部分群众不愿意参加、甚至不能接受合作医疗。对这部分群众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不能搞行政强迫命令,特别是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和态度对待群众,造成恶劣影响,这样只能适得其反。当然,坚持群众自愿,不是放任不管,如果没有达到80%参合率,这项制度也就失去意义。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如期启动

省委、省政府于今年1月份将我县列入全省第二批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这既是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县的高度信任,更是对全县广大农民的极大关杯和爱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齐心协力确保*年如期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全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加强领导。为了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好办实,县里已经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同时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各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协管办公室,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高度负责的同志选配到合作医疗工作岗位上来。同时,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加强对乡镇人员基本政策、办事规则、以及具体操作方法的培训,确保这项工作按政策、按要求、按时限迅速展开。

二要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通力合作,搞好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药品价格,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县财政局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划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县广电局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县监察局、审计局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多渠道筹集的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正、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

农村合作医疗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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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之所以取得新的进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巩固、规范、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全市农村合作医疗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各市(区)党委、政府都把它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了《*市*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责任书》。责任书明确提出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要求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主要考核目标进行跟踪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估。

二、逐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市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争取政府的支持,在经过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

一是起草了《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试行)》,在广泛征求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以市卫生局文件发到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执行。

二是市卫生局出台了《*市卫生系统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的八条措施》,把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列为第一条措施,要求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合作医疗“三低”问题(即统筹层次低、筹资水平低、保障标准低)。

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了《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的意见》。

四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增加各级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扶持的精神,设定了各级财政扶持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起草了《关于追加*年度*市农村合作医疗扶持资金的请示》,建议市本级适当增加对参合农民的特困补助。

三、力促各市(区)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过上半年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我们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力促各市(区)加快进度,加大力度,抓好管理,再上台阶。3月30日召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办主任会议精神,会上各市(区)汇报了去年以来特别是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布置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精心指导各市(区)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省、市召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后,市农医办注意发挥业务部门的指导作用,抓紧时机,精心指导各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上半年先后到各市(区)卫生局和镇农医办,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基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章程,规范管理,巩固提高。省农医办领导和专家组也先后两次到我市恩平、*市调研指导工作。我们收到省农医办下发的《*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点》、《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和《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后,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并迅速转发到各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办。

五、注意做好总结宣传推广。半年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央及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示、决议等,发放了一大批宣传、学习资料到市有关部门及属下各市(区),还配合新闻媒体,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并利用*卫生信息网和《农村合作医疗简报》,向省、市有关领导和各市(区)及时通报合作医疗的有关情况,推广各地办好合作医疗的经验,以期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重视,省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今年上半年刊登*市有关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道信息共22条,市农医办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编印《农村合作医疗简报》7期,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六、多形式扶持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各级医疗卫生系统都非常重视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关心“三农”问题的大事来落实。市五邑中医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规定在本市各镇卫生院门诊持合医证免交1元挂号费,诊疗费减免30%;*市卫生局规定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全市范围内镇级卫生院、市属医院诊病,每人次减免门诊挂号费1元,在镇卫生院门诊或住院,每人次减免全部辅助检查费(x光、b超、心电图、化验检查等)的10%;开平市赤水镇卫生院,实行新思路、新办法,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切实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以实际行动扶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让参合农民真正得到更多实惠。该院为病人提供良好舒适的就医环境,为参合农民提供多项优惠的医疗服务,免收挂号费,诊金费、x光、b超、心电图检查、化验检查、床位费按90%计收,药品按国家标准最低收费,每年为参合农民免费体检一次,卫生院还完善服务投诉机制,为病人提供高效的诊疗服务,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和医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吸引更多病人就医,改变以往病人舍近求远,大病小病都到市区或邻镇诊疗的现象。

七、认真组织开展了*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评估和基金清查工作。4月中下旬,在各市(区)进行认真检查评估并作好书面汇报的基础上,组织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的检查小组,对各市(区)进行为期10天的检查评估和资金清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随机抽查了8个镇、19个村委会和1间镇卫生院,采取提问和查阅有关工作资料、资金安排文件、规章制度,核对各种报表资料数据、资金管理的专户专账,到镇、村抽查核对参合农民在册人数、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审批制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支公示情况等。

资金清查显示,20*年--*度我市市(区)、镇两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基本正常,定期公布和监督制度逐步建立,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镇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的违规行为已得到及时纠正。绩效评估显示,除恩平市未达省的合格标准要求外,其余市(区)均达良好以上成绩。

八、上半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管理机构有待健全,管理制度尚需规范。目前,蓬江区农医办仍未配备专职人员;全市78个镇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无专职人员,具体工作普遍由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结算中心人员兼任,镇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造成基层管理水平低,工作难以落实。

(二)农医办信息化工作滞后。目前镇级农村合作医疗统计工作仍采用手工操作,工作效率不高。

(三)长效筹资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市、镇两级财政的扶持资金偏少,在集体经济薄弱的地方和贫困地方开展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尤为困难。*市本级财政的扶持资金虽已落实,但个别市(*市)两级财政的扶持资金未能足额落实,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此外,贫困地区发动群众缴款也相当困难。

(四)限于思想认识及经济条件制约等原因,个别地方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部分镇统筹的市如恩平、开平市确定的年人均报销封顶线只有2000元至2500元之间,未达到省定3000元的标准。

(五)个别镇基金管理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够完善。如恩平市圣堂镇、牛江镇发生挪用基金情况。部分镇未有按规定每月在村委会公开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有的虽然按时公布,但没有具体名单,不利于群众监督。

(六)农合工作发展不平衡。蓬江、江海、*区和开平、*市人口覆盖率较高,*市和恩平市较低,特别是农业人口基数达76万的*市,其工作进展程度将直接影响全市的人口覆盖率,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难点在*市和恩平市,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两市的工作,否则会拖整个*市的后腿。

九、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尽快落实镇级经办机构人员和经费问题

由于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和财政结算中心本身工作任务十分繁多,难以安排专人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特别是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已实行镇办镇统筹并逐步向市(区)统筹管理模式过渡,大量工作依靠镇级管理机构来完成,而且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要做好宣传发动、登记入册、筹资收款、资金管理、审核报销等工作,难度大,工作繁多,政策性强,如果没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光由挂靠单位和兼职人员管理,工作难以落实,如不加以重视,势必影响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久、稳妥发展。因此,建议设立镇级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单独建制,办公室由镇政府直接管理,负责全镇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由专人专职负责,落实经办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宣传经费等。

(二)加大市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是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保证,是地方党委、政府实施民心工程的具体表现。省人大明确提出要把财政扶持资金是否落实作为检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一级政府是否认真实施民心工程的主要标志。因此,*市政府决定市本级扶持资金除了按参加人数安排农村合作医疗引导资金外,每年安排特别救助基金100万元,各市(区)财政按当地农民人数每年每人1元标准划拨专项经费,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用于特困人口大病救助等支出,解决特困农户的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巩固和提高人口覆盖率。

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医疗卫生相关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医疗卫生工作也紧密联系着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医疗仍然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卫生资源不是均匀配制的,医疗保障相应制度不够健全,服务质量方面也要提高。 1农村医疗卫生现状 城乡医疗卫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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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全县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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